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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
(2)(在完毕债编的学习后进行)填空题
1、招标方式订约一般要通过招标、投标、开标和决标三个阶段
2、在定金担保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日勺,无权规定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3、担保W、J形式有定金、抵押、保证、留置、质押小、委托协议的受托人以香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办理委托事务
5、在选择之债中,若法律没有规定且当事人也无约定何方当事人有选择权的状况下,选择权应归债务人一方
6、提供劳务H勺协议重要有
(1)运送协议;
(2)保管协议;
(3)委托协议;
(4)信托协议;
(5)居间协议假如管理人所管理日勺事务是为履行本人应尽的法定义务或公益义务时,则不管管理人日勺管理与否违反本人的意思、与否有助于本人,均成立无因管理
1.债的履行,指债的当事人按照(协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债务)日勺法律现象
2.签订协议当事人应遵照的原则是(自愿、公平、诚实信用)L债权是一种祈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
3.债日勺履行应当贯彻(实际履行、对的履行)和诚实信用原则
4.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次序的,应当同步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祈求权)
5.无因管理一旦成立,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发生(无因管理之债)
6.人身权分为两类,即(人格权和身份权)7•中国专利法规定,专利可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8.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9.二人以上共同侵权导致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0.我国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是由(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所构成的二.单项选择题L根据债的标的与否可选择,债分为(B)oA.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B.简朴之债与选择之债C.财务之债与劳务之债D.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2.保证人在(C)承担责任A.保证协议签订后B.主协议签订后C.保证的有效期限内D.保证的J主协议履行期限内
3.根据协议的成立与否须具有特定的方式,协议可分为(C)oA.双务协议与单务协议B.诺成协议与实践协议C.有名协议与无名协议D.要式协议与不要式协议
4.无效协议(C)没有法律效力A.在当事人拒绝履行后B.在当事人提出无效祈求后Co自始D.在法院裁定后
5.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人(B)oA.不得使用公民的肖像B.不得以获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C.不得不支付酬劳使用公民的肖像D.不得合理使用公民日勺肖像
6.著作财产权包括(D)oA.刊登权B.签名权C.修改权D.使用权
7.1993年后来同意的发明专利保护期为(C)A.23年B.23年C.23年D.30年
8.从商标的构成要素来划分可分为(A)A.形象商标和非形象商标B.制造商标和服务商标C.营业商标和防御商标D.注册商标和非注册商标
9.对于侵犯商标权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情节处以(B)A.非法经营额20%如下罚款B.非法经营额50%如下罚款C.非法经营额100%如下罚款D.非法经营额200%如下罚款
10.公民立有数个遗嘱的以(D)oA.最终一种口头遗嘱为准B.最终一种自书遗嘱为准C最终一种代书遗嘱为准D.最终一种公证遗嘱为准三.多选题A.债日勺主体的特定性B.债务具有时间性C.债务具有特定性D,债的客体的多样性
2.依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AB)A.变卖B.抵押物折价C.抵押物归债权人所有D.抵押物留置
3.无效协议会引起如下法律后果(ABD)oC.履行协议D.收缴财产A.返还财产B.赔偿损失
1.债的特点重要表目前(ACD)o
4.赠与协议具有如下特性(ABD)oA.赠与协议发生所有权的转移B.赠与协议为单务免费协议C.赠与协议为单方协议D.赠与协议一般为实践协议
5.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人格权包括(ACD)oA.声誉权B.荣誉权C.名称权D.贞操权
6.著作权法规定,合理使用包括(ABCD)oA.为个人研究使用他人已经刊登F、J作品B.报纸期刊刊登在公众集会上刊登口勺发言C.为学校课堂教学出版发行已刊登日勺作品供教学和学生使用
7.根据我国专利法不能被授予专利的领域有(ABC)oA.智力活动规则B.疾病诊断措施C.动植物品种D.用化学措施获得日勺物质
8.我国商标法规定不得使用的文字、图形包括(ABC)oA.本商品W、J通用名称和图形B.直接表达商品W、J功能W、JC.同红十字的标志或名称相似或者近似的D.乡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
9.我国继承法规定,第一次序法定继承人包括(ABD)oD.子女A.父母B.配偶C.兄弟姐妹D.免费演出已刊登的作品
10.民法通则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AC)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A.产品制造者B.产品检查者C.产品销售者D.产品使用者四.案例分析(在完毕继承法编学习后进行)一.王某有一女王乙、二子王甲、王丙,配偶、父母均已去世,王某长期与王乙共同生活,后王乙因病去世王某与女婿及一外孙女共同生活王甲有一子王丙婚后无子女1994年王某去世,留有遗产三万元王某去世后,王丙因难过过度相继病故问:财产怎样分派法律根据是什么?答1,王某去世后,无遗嘱应按法定继承接理
2.王甲、王乙、王丙应是第一次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次序继承:第一次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次序继承人继承”
3.王丙在王某去世后病故,后于王某死亡,王丙有权继承,但其继承的份额由其配偶转继承我国司法解释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达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H勺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4、王乙先于王某死亡,但王乙日勺女儿可以成为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日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日勺,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日勺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日勺遗产份额女婿对王某尽了重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次序继承人继承法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重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次序继承人”
6.王甲、王某女婿、王乙W、J女儿及王丙妻各得四分之一遗产我国继承法规定,同一次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状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派遗产数额二.曾某有一子甲(现20岁)并有房屋六间,1995年曾某的妻子去世,1996年曾某另娶一妻丙,生有一女乙2023年曾某去世,留有遗嘱将房产给甲,现甲和丙因争房产发生纠纷,诉至法院甲认为自己是唯一合法继承人,丙认为房产有自己二分之一产权问
1.案谁有继承权为何?答:本案中,甲、乙均有继承权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曾某去世时,留有遗嘱将房产给甲遗嘱有效,房产由甲继承不过,根据《继承法》第十九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本条属于强行性规定“问
2.本案怎样处理?法律根据是什么?答曾某的六间房屋是共同财产,在其第一任妻子去世时就应当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曾某分得三间,其妻分得三间,然后曾某与其子甲共同继承其妻的遗产,即最终曾某获得4・5间房屋后曾某与某丙结婚,这
4.5间房屋应当作一方婚前财产,本案中丙与曾某确立夫妻关系的时间尚未满8年,对曾某W、J房屋不能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因此,这
4.5间房屋应作为曾某的遗产由甲继承,但必须为乙保留必要的份额,剩余才归甲根据我国继承法,遗嘱人不能以遗嘱的形式剥夺法定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否则在遗产处理时,必须为其保留必要日勺份额,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派原则处理也就是说,必须为乙保留必要的份额,剩余才归甲名词解释债:是按照协议日勺约定或者根据法律的规定,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日勺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日勺人是债务人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主体一方日勺当事人各自按照一定份额享有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债,包括按份债权和按份债务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日勺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财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置、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要约:是订约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缔结协议时提议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另一方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协议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协议义务口勺也许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断履行协议义务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日勺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财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后履行抗辩权指在双务协议中应当先履行日勺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合适履行,到履行期时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或者部分履行日勺权利不妥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获得不妥利益并导致他人损失的法律现象声誉权:是公民或法人享有H勺就其自身特性所体现出来H勺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著作权: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工程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遗赠是指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所有与法定继承人以外日勺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问答题
1.债的法律特性是什么?债的特性重要有1)债的主体日勺特定性;2)债权是-一种祈求权;3)债的客体日勺多样性;4)债可因不法行为而发生(注:债的主体的特定性是指债的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只能是特定的人,而不能是不特定的人债日勺内容为债权和债务,也有一定的特殊性这表目前两个方面第一,债权是一种祈求权第二,债务具有特定性债日勺客体可以是物、行为、也可以是智力成果等物权等只能因合法行为发生,而债既可因合法行为发生,也可因不法行为发生)
2、协议的法律特性?协议W、J特性1)协议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协议是由两个以上W、J意思表达和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3)协议是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协议(注协议是当事人自愿达到的协议,须有当事人的意思表达,因之字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协议须有两个以上的意思表达一致,并不规定当事人追求的经济目的相似当事人双方追求日勺经济目日勺可以相似或相反,但其意思表达日勺内容须相似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以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H勺合法行为)
3、协议的实质性条款?协议日勺实质性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2)标的⑶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酬劳;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处理争议日勺措施(注标的是协议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数量和质量是确定协议标的的详细条件,是同一种标的J/、J互相区别的详细特性数量和质量也常成为协议的重要条款,应当详细、清晰、明确价款或者酬金是标的日勺价金,是当事人一方获得标日勺应向对方支付时代价价款或者酬金是有偿协议必须具有日勺条款,协议中若无价金或酬金条款,就不能是有偿协议履行期限是当事人履行债区I时间程度,关系到协议履行的I经济和法律意义违约责任是当事人违反协议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1.债的担保具有哪些特点?债日勺担保具有如下特点
①附属性债的担保是为担保债权而设置日勺,是对债权的效力日勺加强和补充因而债的担保与被担保日勺债形成主从关系,其效力一般决定于主债勺效力
②预定性债H勺担保是于债的清偿期限届至前设置的,而于债权不能按期受偿时才行使的,当事人于债权未届清偿期前就确定了担保H勺范围
③可靠性债日勺担保或是扩大了清偿债务人的财产范围,或是以特定财产为清偿债务人债务日勺保障,打破了债权人仅能以债务人日勺财产平等受偿的原则,从而可以保证债权日勺实现,因此债日勺担保是保证债权的可靠手段
④自愿性和明确的J目日勺性债日勺担保一般是由当事人自愿设置日勺,并且设置担保日勺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债权时实现因此,债的担保一般是当事人为了债权人的利益而自愿设置W、J o
2、要约的条件是什么?要约成立的条件1)须是以缔结协议为目的的意思表达;2)须是由特定的当事人向特定日勺相对人作出的意思表达;3)内容详细确定;4)表明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达约束(注:须是以缔结协议为目的日勺意思表达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达如不以缔结协议为目的,则不为要约须是由特定日勺当事人向特定的相对人作出日勺意思表达要约日勺作用在于唤起相对人的承诺,与之签订协议因此,要约人必然是特定,否则受要约人无法承诺要约的相对人一般也是特定的,由于要约人应是向特定对象作出订约U勺意思表达若作出意思表达口勺表意人没有特定W、J对象,而是但愿他人向其发出订约的意思表达,则该表意人U勺意思表达不为要约,而仅能属于要约引诱或称要约邀请其内容须包括足以决定协议成立日勺重要条款要约既是签订协议的提议,就应具有协议的重要条款,这样相对方才可考虑与否接受,而相对方一旦接受,协议就可成立假如当事人提议的内容并不包括协议的重要条款,而是但愿对方提出重要条款,则该提议不为要约,只能为要约引诱要约日勺成立条件也是要约日勺法律特性)
3、一般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答
1.损失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是指目一定的行为或实践使民事主体H勺权利遭受某种不利H勺影响构成民事责任日勺损害事实,既包括财产损害,也包括非财产损害财产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非财产损失包括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
2.行为的违法性它是指对法律严禁性或命令性规定的违反,违法行为有作为和不作为两种体现形式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所谓因果关系,是客观现象之间一种内在日勺必然的联络,即行为人的行为极及其事件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前因后果时必然联络
4.行为人的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错两种基本形式所谓故意,是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损害后果,却仍然但愿或听任其发生;所谓过错,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后果应当预见或可以预见却未预见,或虽然预见却轻信损害后果不会发生在民法中,行为人的过错程度是确定民事责任的根据四.课堂讨论:你认为人身权与财产权有何区别?答
(一)人身权与特定的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人身权是专属于主体日勺权利,即人身权与权利主体不可分离这是人身权与财产权等权利相比较所具有的突出特点不可分离意味着人身权只有权利人本人才能享有,不能通过转让或继承由他人享有许多国家法律还规定人身权不得抛弃人身权口勺专属性还表目前,人身权并不需要有独立意志的个人实际享有,也不需要主体实行一定的行为去实际获得,不管个人与否意识到有这些权利存在,不管主体在年龄、智力、经济实力、社会地位等方面存在何种区别,都应平等地享有人身权它伴随公民的出生或法人日勺成立而产生,并伴随公民的死亡或法人口勺注销而消灭
(二)人身权是一种没有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的财产利益日勺民事权利A人身权是以主体的特定人身或人格利益为内容的,这一点使人身权与财产权相区别,也就是说,人身权具有非财产性一般说来,人身权日勺客体如姓名、生命、肖像、声誉等不是财产,不象有形财产那样可以用金钱来估算与衡量,而是体现为民事主体的精神利益对人身权的侵害,必然导致主体的精神上的痛苦,损害的只能是主体口勺精神利益当然,某些特殊的人身权,如法人名称权,则具有财产权和人格权的双重属性,但这只是例外现象A
(三)人身权虽无财产内容,但与权利主体的财产权有一定日勺关联人身权的非财产性仅是指人身权不具有直接H勺财产内容,而不是指人身权与财产无任何联络实际上,人身权与财产有一定日勺关联性,这是人身权的又一特性人身权是个人作为社会的人存在的前提,也是个人从事社会交往和活动日勺必备条件人身权日勺享有会直接决定或影响一种人财产权日勺享有及行使,由此影响一种人获得财产日勺范围另首先,对人身权的损害往往间接带来受害人的财产的损失在这方面,法人的人格权与财产H勺有关联性体现得尤为突出例如盗使用方法人名称或贬损法人声誉不仅会影响法人信誉、导致法人客户减少,还会导致法人与他人之间协议的履行困难及企业管理H勺混乱,这些无疑都会导致法人财产的损失因此人身权与财产权又是亲密联络在一起的
2、网上讨论:你对公民隐私权日勺看法?从隐私权的概念来讲,是指公民就自己个人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事情不为他人知悉、严禁他人干涉的权利保护公民个人的隐私权,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标志,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规定隐私权是从保护权利主体内心世界不被干扰,正常生活不受干扰等方面来保护权利主体的人格权的,只是公民保持人格尊严和从事社会活动所必不可缺的条件,必须指出的是任何个人隐私必须局限在合法rJ,合乎公共道德原则和社会需要H勺范围内,对任何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破坏公共秩序、民俗H勺行为,他人均有权进行揭发和干涉名词解释债:是按照协议H勺约定或者根据法律的规定,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按份之债是指债日勺多数人主体一方日勺当事人各自按照一定份额享有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债,包括按份债权和按份债务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日勺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财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置、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要约是订约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缔结协议的提议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另一方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协议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协议义务日勺也许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断履行协议义务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日勺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财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后履行抗辩权指在双务协议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合适履行,到履行期时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或者部分履行H勺权利不妥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获得不妥利益并导致他人损失的法律现象声誉权是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体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著作权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工程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遗赠:是指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所有与法定继承人以外日勺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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