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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要求
5.2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应在产品设计方案中考虑产品的电池参数监测和预警,在电池出现异常或寿命到达设计长度时提供提示检测和授权要求
5.3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应结合产品设计,制定相应的电池检测规范,识别性能异常应退役的动力蓄电池进行动力蓄电池检测的机构应获得相应电动汽车生产企业的授权退役要求
5.4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应主动公开回收服务网点信息,促进退役电池的收集退役判定条件6检测要求
6.1动力蓄电池的检测由两类构成,分别为安全检测和电性能检测检测指标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构成,其中一级指标包括安全性和电性能,二级指标对应具体检测项目,包括了指标名称、判定依据等相关指标详见表1表电动汽车动力蓄电退役技术条件指标要求1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判定依据外观、结构见外观、结构检测判定依据绝缘性能见
6.
2.
1.2绝缘性能判定依据安全性换电电池规定限值见
6.
2.
1.3换电电池规定限值判定依据温度上升率见
6.
2.
1.4温度上升率判定依据充放电容量见
6.
2.
2.1充放电容量判定依据容量衰退率见
6.
2.
2.2容量衰退率判定依据电性能能量效率见
6.
2.
2.3能量效率判定依据输出功率见输出功率判定依据电压极差见电压极差判定依据判定依据
6.2安全性检测判定依据
6.
2.1外观、结构检测判定依据
6.
2.
1.1所检测动力蓄电池出现下列现象)电池单体有漏液、喷阀等无法通过维护修复的现象;a)电池单体、电池模块或电池包外壳有明显变形,外观有开裂、漏液或火烧痕迹等现象;b)电池单体极柱连接铜排、电池模块连接铜排、电池包连接铜排、导线或电池管理系统线束出现松动、c锈蚀等影响导电性能的情况,并判断维护不能解决问题;)对于换电电池包,其存在故障导致无法换电、导致换电失效,且无法通过维护解决的d绝缘性能判定依据
6.
2.
1.2按标称电压计算,电池包正极与外部裸露可导电部分之间、电池包负极与外部裸露可导电部分之间的绝缘电阻小于100Q/V换电电池规定限值判定依据对于换电电池包,使用年限、累计充电容量等参数达到运营企业规定的退役要求的温度上升率判定依据车辆生产企业为退役检测机构提供电池包充、放电初始温度上升率或温度上升率限值在循环测试阶段,电池包任意温度采集点充电温度上升率连续次大于初始充电温度上升率的倍,或52厂家建议的温度上升率限值,电池包放电温度上升率连续次大于初始放电温度上升率的倍,或厂家建52议的温度上升率限值电性能检测判定依据充放电容量判定依据
6.
2.
2.1电池包充放电容量出现下列现象)电池包充电容量小于初始充电容量的且不满足车辆驱动力供给需求;a80%,)电池包放电容量小于初始放电容量的且不满足车辆驱动力供给需求b80%,容量衰退率判定依据
6.
2.
2.2在循环测试阶段,电池包充电容量衰退率连续次大于标准工况测试前周充电容量衰退率的倍,55002电池包放电容量衰退率连续次大于标准工况测试前周放电容量衰退率的倍55002能量效率判定依据
6.
2.2,3在能量效率测试中,电池包在单个充放电循环内能量效率小于80%输出功率判定依据
6.
2.
2.4电池包在的区间内循环过程中,输出功率低于额定功率的虬S0C10%80电压极差判定依据
6.
2.
2.5电池包在一定条件下静置其中电池材料类别为三元材料的在电池材料S0C
1.0h〜L5h,S0C50%〜60%,类别为磷酸铁锂或其他类型的在期间各单体电池之间的静态开路电压最大值与最小值的差值大20%〜30%,于
0.05Vo退役判定规则
6.3不符合安全性检测任一项的电池,应退役处理不符合电性能检测中任两项的电池,应退役处理
6.
2.2电池检测方法7一般条件
7.1除另有规定外,试验应在温度为25℃±5℃、相对湿度为15%〜90%,大气压力为86kPa〜106kPa的环境中进行,本标准所提到的室温,是指℃℃25±2测试样品交付时需要包括必要的操作文件,以及和测试设备相连所需的接口部件(如连接器,插头,包括冷却接口),供应商需要提供蓄电池包或系统的工作限值,以保证整个测试过程的安全安全性检测方法
7.2外观、结构检测方法
7.
2.1通过观察或手动操作对外观、结构进行检查绝缘性能检测方法
7.
2.2参照中附录的方法要求检测电池包的绝缘性能GB/T38031—2020B换电电池规定限值判定方法
7.
2.3基于或运营企业数字化中心的电池累计充电容量、使用年限等数据,与运营企业规定的限值进行BMS比较温度上升率检测方法
7.
2.4在循环测试中,参考中的方法,采集循环过程中电池的温度变化情况,计算各采集GB/T38031—2020点的温度上升率电性能检测方法
7.3容量和能量测试条件和方法
7.
3.1充电方法
7.
3.
1.1室温下,按照企业规定的充电方法进行充电若企业未提供充电方法,则依据以下方法充电以乙()电流恒流充电至充电终止电压时转恒压充电,至充电终止电流降至()时停止充电,1/2A
0.05L A充电后搁置(或企业规定的不高于的搁置时间)lh lh容量和能量测试方法
7.
3.
1.2测试方法如下)以()放电至企业规定的放电终止条件;a1/2//A)搁置不低于或企业规定的搁置时间(不高于);b30min60min)按照所述方法充电;c)搁置不低于或企业规定的搁置时间(不高于);d30min60min)以()放电至企业规定的放电终止条件;e1/2//A)计算步骤;f)测定放电容量(以计)和放电能量(以计)g AhWh极差测试方法结合电池的值,按进行充电或放电,调整电池到规定值,停止充电或放电,搁置电S0C1/2//A SOC池,在搁置期内利用或外接的电压测试装置测定各单体电压极差BMS循环测试方法
7.
3.3参照中的方法要求进行循环测试,记录相应数值GB/T
31467.1—
20156.2功率测试方法
7.
3.4参照中的方法要求进行功率测试,记录相应数值GB/T
31467.1—
20157.2能量效率测试方法
7.
3.5参照中的方法要求进行能量效率测试,记录相应数值GB/T
31467.1—
20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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