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8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十八项医疗关键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三、会诊制度
四、分级护理制度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八、术前讨论制度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查对制度
7.值班期间全部诊疗活动必须及时记入病历
8.交接班内容应该专册统计,并由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定义指为尽早明确诊疗或完善诊疗方案,对诊疗或治疗存在疑难问题病例进行讨论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及临床科室应该明确疑难病例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患者没有明确诊疗或诊疗方案难以确定、疾病在应有明确疗效周期内未能达成预期疗效、非计划再次住院和非计划再次手术、出现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器官功效严重损害并发症等
2.疑难病例均应由科室或医疗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讨论讨论标准上应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人员或机构外人员参加
3.医疗机构应统一疑难病例讨论统计格式和模板讨论内容应专册统计,主持人需审核并签字讨论结论应该记入病历
4.参加疑难病例讨论组员中应该最少有2人具备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定义指为控制病情、挽救生命,对急危重患者进行抢救并对抢救流程进行规范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及临床科室应该明确急危重患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患者病情危重,不立刻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主要脏器功效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等
2.医疗机构应该建立抢救资源配置与紧急调配机制,确保各单元抢救设备和药品可用建立绿色通道机制,确保急危重患者优先救治医疗机构应该为非本机构诊疗范围内急危重患者转诊提供必要帮助
3.临床科室急危重患者抢救,由现场级别和年资最高医师主持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参加或主持急危重患者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限制
4.抢救完成后6小时内应该将抢救统计记入病历,统计时间应详细到分钟,主持抢救人员应该审核并签字
八、术前讨论制度指以降低手术风险、保障手术安全为目标,在患者手术实施前,医师必须对拟实施手术手术指征、手术方式、预期效果、手术风险和处置预案等进行讨论制度
(二)基本要求
1.除以紧急抢救生命为目标急诊手术外,全部住院患者手术必须实施术前讨论,术者必须参加
2.术前讨论范围包含手术组讨论、医师团体讨论、病区内讨论和全科讨论临床科室应该明确本科室开展各级手术术前讨论范围并经医疗管理部门审定全科讨论应该由科主任或其授权副主任主持,必要时邀请医疗管理部门和相关科室参加患者手术包括多学科或存在可能影响手术合并症,应该邀请相关科室参加讨论,或事先完成相关学科会诊
3.术前讨论完成后,方可开具手术医嘱,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4.术前讨论结论应该记入病历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定义指为全方面梳理诊疗过程、总结和积累诊疗经验、不停提升诊疗服务水平,对医疗机构内死亡病例死亡原因、死亡诊疗、诊疗过程等进行讨论制度
(二)基本要求
1.死亡病例讨论标准上应该在患者死亡1周内完成尸检病例在尸检汇报出具后1周内必须再次讨论
2.死亡病例讨论应该在全科范围内进行,由科主任主持,必要时邀请医疗管理部门和相关科室参加
3.死亡病例讨论情况应该按照本机构统一制订模板进行专册统计,由主持人审核并签字死亡病例讨论结果应该记入病历
4.医疗机构应该及时对全部死亡病例进行汇总分析,并提出连续改进意见
十、查对制度
(一)定义指为预防医疗差错,保障医疗安全,医务人员对医疗行为和医疗器械、设施、药品等进行复核查正确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查对制度应该涵盖患者身份识别、临床诊疗行为、设备设施运行和医疗环境安全等相关方面
2.每项医疗行为都必须查对患者身份应该最少使用两种身份查对方式,禁止将床号作为身份查正确标识为无名患者进行诊疗活动时,须双人查对用电子设备分辨患者身份时,仍需口语化查对
3.医疗器械、设施、药品、标本等查对要求按照国家关于要求和标准执行
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一)定义指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等进行多方参加核查,以保障患者安全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应该建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和标准化流程
2.手术安全核查过程和内容按国家关于要求执行
3.手术安全核查表应该纳入病历
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一)定义指为保障患者安全,按照手术风险程度、复杂程度、难易程度和资源消耗不一样,对手术进行分级管理制度
1.按照手术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一样,手术分为四级详细要求按照国家关于要求执行
2.医疗机构应该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工作制度和手术分级管理目录
3.医疗机构应该建立手术分级授权管理机制,建立手术医师技术档案
4.医疗机构应该对手术医师能力进行定时评定,依照评定结果对手术权限进行动态调整
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一)定义指为保障患者安全,对于本医疗机构首次开展临床应用医疗技术或诊疗方法实施论证、审核、质控、评定全流程规范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拟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应该为安全、有效、经济、适宜、能够进行临床应用技术和项目
2.医疗机构应该明确本机构医疗技术和诊疗项目临床应用清单并定时更新
3.医疗机构应该建立新技术和新项目审批流程,全部新技术和新项目必须经过本机构相关技术管理委员会和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临床应用
4.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前,要充分论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或技术风险,并制订对应预案
5.医疗机构应该明确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专业人员范围,并加强新技术和新项目质量控制工作
6.医疗机构应该建立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动态评定制度,对新技术和新项目实施全程追踪管理和动态评定
7.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研究新技术和新项目按照国家关于要求执行
十四、危急值汇报制度
(一)定义指对提醒患者处于生命危急状态检验、检验结果建立复核、汇报、统计等管理机制,以保障患者安全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应该分别建立住院和门急诊患者危急值汇报详细管理流程和统计规范,确保危急值信息准确,传递及时,信息传递各步骤无缝衔接且可追溯
2.医疗机构应该制订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各项检验、检验结果危急值清单并定时调整H^
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十四、危急值汇报制度
十五、病历管理制度
十六、抗菌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关键制度关键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
3.出现危急值时,出具检验、检验结果汇报部门报出前,应该双人查对并签字确认,夜间或紧急情况下可单人双次查对对于需要立刻重复检验、检验项目,应该及时复检并查对
4.外送检验标本或检验项目存在危急值项目标,医院应该和相关机构协商危急值—方式,并建立可追溯危急值汇报流程,确保临床科室或患方能够及时接收危急值
5.临床科室任何接收到危急值信息人员应该准确统计、复读、确认危急值结果,并立刻通知相关医师
6.医疗机构应该统一制订临床危急值信息登记专册和模板,确保危急值信息汇报全流程人员、时间、内容等关键要素可追溯
十五、病历管理制度
(一)定义指为准确反应医疗活动全过程,实现医疗服务行为可追溯,维护医患双方正当权益,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对医疗文书书写、质控、保留、使用等步骤进行管理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应该建立住院及门急诊病历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严格落实国家病历书写、管理和应用相关要求,建立病历质量检验、评定与反馈机制
2.医疗机构病历书写应该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并明确病历书写格式、内容和时限
3.实施电子病历医疗机构,应该建立电子病历建立、统计、修改、使用、存放、传输、质控、安全等级保护等管理制度
4.医疗机构应该保障病历资料安全,病历内容统计与修改信息可追溯
5.激励推行病历无纸化
十六、抗菌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一)定义为深入落实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方法》,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医疗质量安全关键制度建设,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我委制订了《医疗质量安全关键制度关键点》(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该制订本辖区详细细则和实施工作要求,加强解读和宣贯培训,扎实基础医疗质量,筑牢医疗安全底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该依照关键点完善本机构关键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培训、教育和考评,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关键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4月18日(—形式主动公开)医疗质量安全关键制度关键点医疗质量安全关键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主要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该严格恪守一系列制度依照《医疗质量管理方法》,医疗质量安全关键制度共18项本关键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质量安全关键制度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定义指患者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余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和科室首诊责任参考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
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一样阶段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该作好医疗统计,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通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提议患者前往对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一样级别医师以查房形式实施患者评定、制订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实施科主任领导下三个不一样级别医师查房制度三个不一样级别医师能够包含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照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全部医师服从科主任工作标准
3.医疗机构应该明确各级医师医疗决议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该严格明确查房周期工作日天天最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天天最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医师每七天最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医师每七天最少查房3次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二十四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该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可参考上述要求执行
三、会诊制度
(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医务人员帮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活动规范会诊行为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二)基本要求
1.按会诊范围,会诊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机构内多学科会诊应该由医疗管理部门组织
2.按病情紧急程度,会诊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机构内急会诊应该在会诊请求发出后10分钟内到位,普通会诊应该在会诊发出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
3.医疗机构应该统一会诊单格式及填写规范,明确各类会诊详细流程
4.标准上,会诊请求人员应该陪同完成会诊,会诊情况应该在会诊单中统计会诊意见处置情况应该在病程中统计
5.前往或邀请机构外会诊,应该严格遵照国家关于要求执行
四、分级护理制度
(一)定义指医护人员依照住院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对患者进行分级别护理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应该按照国家分级护理管理相关指导标准和护理服务工作标准,制订本机构分级护理制度
2.标准上,护理级别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4个级别
3.医护人员应该依照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改变动态调整护理级别
4.患者护理级别应该明确标识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一)定义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经过值班和交接班机制保障患者诊疗过程连续性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应该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含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后勤部门,明确值班岗位职责并确保常态运行
2.医疗机构实施医院总值班制度,有条件医院能够在医院总值班外,单独设置医疗总值班和护理总值班总值班人员需接收对应培训并经考评合格
3.医疗机构及科室应该明确各值班岗位职责、值班人员资质和人数值班表应该在全院公开,值班表应该涵盖与患者诊疗相关全部岗位和时间
4.当值医务人员中必须有本机构执业医务人员,非本机构执业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值班当值人员不得私自离岗,休息时应该在指定地点休息
5.各级值班人员应该确保通讯通畅
6.四级手术患者手术当日和急危重患者必须床旁交班。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