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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内容串讲第讲卫生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公共卫生法01PART01卫生法基础知识
一、卫生法的概念卫生法是指调整卫生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卫生法可以分为形式意义上的卫生法和实质意义上的卫生法总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卫生法的立法依据卫生法律传染病防治达、献血法、医师法等卫生行政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中的卫生卫生方面的专门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方面的规范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抗菌卫生行政规章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标准国务院卫生健康等行政部门制定的《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卫生方面的法律解释卫生方面的国际条约如《国际卫生条例》PART02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一、基本医疗服务的内容是指维护人体健康所必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公民可公平获得的,采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适宜设备提供的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医疗服务分级诊疗制度引导非急诊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机制,并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PART03公共卫生法第一节传染病防治法
一、传染病防治方针和原则
3.再次诊断和医学鉴定报告结果解决方案不确定严重精神障碍者或不需要治医疗机构不得对其实施住院治疗疗监护人应同意患者接受治疗,阻碍或擅自脱离将由公安协助强制患者已发生危害他人行为或情形治疗
三、法律责任
(一)医疗机构擅自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法律责任不符合《精神卫生法》规定条件的医疗机构擅自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相关诊疗活动,给予警告,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吊销其执业证书
(二)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负责人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责令有关医务人员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
①拒绝对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作出诊断的;
②对依照《精神卫生法》规定实施住院治疗的患者未及时进行检查评估或者未根据评估结果作出处理的
2.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负责人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给予或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并吊销有关医务人员的执业证书
①违反规定实施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的;
②违反规定,强迫精神障碍患者劳动的;
③违反规定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外科手术或者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④违反规定,侵害精神障碍患者的通讯和会见探访者等权利的;
⑤违反精神障碍诊断标准,将非精神障碍患者诊断为精神障碍患者的第讲医疗法,药事法03第五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一、医疗机构执业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收费标准一定要悬挂上墙
2.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书开展诊疗活动
3.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4.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戴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5.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6.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必须征得患者同意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7.未经医师(土)亲自诊查、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死亡证明书、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8.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9.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二、登记和校验
(一)登记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可以执业
(二)校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床位在100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校验期为3年;其他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经
三、法律责任L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依照《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规定予以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诊所未经备案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2.医疗机构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照《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规定予以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5倍以下迪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医疗机构违反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者备案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5.医疗机构违反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6.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对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第六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病历书写、保管与查阅、复制
1.病历书写、保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紧急抢救未能及时填写病历的,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伪造、隐匿、毁灭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2.病历查阅、复制《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一一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客观的可以,主观的不可复制医疗纠纷处理
(一)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①双方自愿协商一一代表不超过5人+自愿合法平等
②申请人民调解一一30个工作日完成调解一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③申请行政调解一一5日内决定是否调节一30个工作日完成;
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二)病历资料、现场实物的封存和启封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病历资料封存后医疗纠纷已经解决,或者患者在病历资料封存满3年未再提出解决医疗纠纷要求的,医疗机构可以自行启封
(三)尸检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拒绝签字的,视为死者近亲属不同意进行尸检不同意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不同意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医患双方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法律责任
(一)医疗机构篡改、伪造、隐匿、毁灭病历资料的法律责任负责人降低岗位或撤职处分一般情况医务人员暂停612个月执业活动〜负责人开除严重后果医务人员吊销执照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医疗机构将未通过技术评估和伦理审查的医疗新技术应用于临床的法律责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人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人给予开除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未履行规定义务的法律责任一般情况负责人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负责人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严重后果医务人员暂停16个月执业活动〜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①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②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
③开展具有较高医疗风险的诊疗活动,未提前预备应对方案防范突发风险;
④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
⑤拒绝为患者提供查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
⑥未建立投诉接待制度、设置统一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
⑦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
⑧未按规定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重大医疗纠纷第七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一、处理医疗事故的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
二、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医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①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②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③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三、法律责任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第八节处方管理办法
一、处方书写的规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1名患者的用药
3.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4.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5.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画二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二、处方的开具处方的时效当日有效,特殊情况可延长(医师注明需有效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天普通不得超过二日处方最大量急诊不得超过或日其它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剂门急诊的麻每张处方不得超过工日常用量药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或日常用量精神类药精一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品控缓剂不得超过工日常用量其他剂型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或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M过垣日常用量一般不得超过工日常用量精二慢性及特殊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注射剂不超或日常用量/张癌症者+中重度疼痛者精一及麻药控缓剂不超丝日常用量其它不超工日常用量住院患者精一及麻药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盐酸二氢埃托啡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特别管制药品哌替咤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情况,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
1.普通、急诊、儿科处方保存L年处方保管的管理
2.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反戒毒药品处方保存工年
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或年
三、处方开具的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取消其处方权
四、法律责任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12个月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①未取得处方权或者被取消处方权后开具药品处方的;
②未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开具药品处方的;
③违反《处方管理办法》其他规定的第九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一、原则:安全、有效、经济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L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价格昂贵
二、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
(一)处方权的授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执业活动的执业助理医师以及乡村医生,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二)越级使用的要求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取消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情形
①抗菌药物考核不合格的;
②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
③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④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⑤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医师处方权资格取消后,在6个月内不得恢复其处方权法律责任医师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规定的法律责任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12个月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②使用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抗菌药物的;
③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的品种、品规,造成严重后果的;
④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其他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十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一、临床用血管理
1.血袋标签核对的主要内容是
①血站的名称;
②献血编号或者条形码、血型;
③血液品种;
④采血日期及时间或者制备日期及时间;
⑤有效期及时间;
⑥储存条件禁止将血袋标签不合格的血液入库
2.临床用血申请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
①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血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②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1600ml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③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ml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上述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
二、法律责任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1.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警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①未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者工作组的;
②未拟定临床用血计划或者1年内未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的;
③未建立血液发放和输血核对制度的;
④未建立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的;
⑤未建立医务人员临床用血和无偿献血知识培训制度的;
⑥未建立科室和医师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的;
⑦将经济收入作为对输血科或者血库工作的考核指标的PART05药事法第一节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1)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一、假药
(3)变质的药品;
(4)药品所标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1)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2)被污染的药品;
(3)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4)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二、劣药
(5)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6)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7)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三、法律责任
(一)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药品供应方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有关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营业执照,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①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处分,没收违法所得;
②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执业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
(三)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的法律责任《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使用单位使用假药、劣药的,按照销售假药、零售劣药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有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证书的,还应当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一、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医疗机构应当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获知或者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后应当详细记录、分析和处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报告医疗机构发现或者获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其日内报告
二、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①导致死亡;
②危及生命;
③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④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
⑤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
⑥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三、法律责任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①无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
②未按照要求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报告、调查、评价和处理的;
③不配合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和群体不良事件相关调查工作的【例题】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包括A.鼠疫、艾滋病B.鼠疫、霍乱C.鼠疫、霍乱、艾滋病D.鼠疫、霍乱、伤寒和副伤寒E.鼠疫、霍乱、艾滋病、伤寒和副伤寒『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甲类传染病(2种)是指鼠疫、霍乱【例题】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违反《献血法》的规定,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是A.警告B.罚款C.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D.责令改正E.限期整顿『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违反《献血法》的规定,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是责令改正【例题】下列情形中,应当被注销执业医师注册的是A.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一年的B.在医疗事故中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C.受罚款行政处罚的D.受暂停执业6个月行政处罚的E.构成医疗事故罪而被判处刑罚的『正确答案』E『答案解析』构成医疗事故罪而被判处刑罚应当被注销执业医师注册【例题】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C.伪造、篡改病历资料D.医务人员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E.销毁病历资料『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J《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②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③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例题】精神障碍患者杜某有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的危险情形,但其监护人对医疗机构作出需要住院治疗的诊疗结论有异议,不同意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并在收到诊断结论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其他具有合方针预防为主原则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二、分类我国共有41种法定传染病,其中甲类2种、乙类28种、丙类11种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叁疸、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猴痘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手足口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芹菜巧记疯子摸着一包黑丝绒蛋糕流口水)
四、自然疫源地施工环境的卫生调查在国家确认的自然疫源地计划兴建水利、交通、旅游、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的,应当事先由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施工环境进行卫生调查J
五、疫情控制措施医疗机构发现传染病时应采取的措施L
(1)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①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检查结果确定;
②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③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2)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3)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六、法律责任L医疗机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法资质的医疗机构提出了再次诊断的要求该期限是A.3日B.7日C.10日D.15日E.30日『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患者或者其监护人依照规定要求再次诊断的,应当自收到诊断结论之日起3日内向原医疗机构或者其他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提出承担再次诊断的医疗机构应当在接到再次诊断要求后指派2名初次诊断医师以外的精神科执业医师进行再次诊断,并及时出具再次诊断结论承担再次诊断的执业医师应当到收治患者的医疗机构面见、询问患者,该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例题】医疗机构在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中对非卫生技术人员A.可以使用B.尽量不用C.不得使用D.在次要的科室可以使用E.一些特殊科室可以使用『正确答案J C『答案解析』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例题】教育部所属综合大学的附属医院发现脊髓灰质炎疫情,应当报告的部门是A.国家教育行政部门B.国家卫生行政部门C.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D.所在地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E.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正确答案』E『答案解析』发现传染病流行,应该立即报告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例题】对流动人口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处理的原则是A.就地控制、就地治疗、就地康复B.就地隔离、就地治疗、就地康复C.就地控制、就地观察、就地治疗D.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E.就地观察、就地治疗、就地康复『正确答案』『答案解析』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属于乙类甲管,应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例题】某县门诊医师钱某,接诊时发现一例小儿麻疹病例,遂嘱咐家属转送到传染病医院就诊,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钱某应A.请上级医生会诊,确诊后再转院B.请上级医生会诊,确诊后隔离治疗C.向医院领导报告,确诊后对李某就地进行隔离D.向医院领导报告,确诊后由防疫部门进行转送隔离E.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防疫机构报告『正确答案』E『答案解析』疑似传染病者,不应等确诊后再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防疫机构报告【例题】某地一肺炭疽感染者,在隔离期间逃离医院,为防止疾病传播,以协助传染病医院追回并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的是下列哪个部门A.卫生行政部门B.疾病控制中心C.公安部门D.司法部门E.民政部门『正确答案J C『答案解析』公安部门可协助传染病医院追回并采取强制隔离治疗【例题】主治医师王某被注销执业注册满1年,现欲重新执业,遂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了相关申请,但未获批准其原因是A.未经过医师规范化培训B.刑事处罚完毕后不满2年C.变更执业地点不满2年D.未到基层医疗机构锻炼E.在医疗机构的试用期不满1年『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医师法》规定,受刑事处罚后不满两年的,不予注册【例题】A县张某系霍乱患者,在B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期间,擅自逃出医院回到A县,脱离隔离治疗为防止霍乱传播,可以协助传染病医院追回张某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的机构是A.卫生行政部门B.疾病控制中心C.民政部门D.司法机关E.公安机关『正确答案』E『答案解析』公安机关可以协助传染病医院追回张某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例题】李某,某医疗机构试用期医师,尚未取得处方权,某日为其大学同学违规开具了药品处方,尚未引起严重后果对李某应给予的处罚是A.给予警告B.责令暂停执业活动13个月C.罚款D.责令暂停执业活动15个月E.吊销其执业证书『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尚未取得处方权,违规开具了药品处方,尚未引起严重后果,应给予警告【例题】某患者咳嗽,发热3天到医院就诊初步诊断为疑似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住院治疗,但患者以工作离不开为由予以拒绝医院对该患者应采取的措施是A.定期随诊B.居家观察C.立即单独隔离治疗D.请示卫生行政部门E.尊重患者的自主决定权『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高致病性禽流感属于乙类传染病,应立即单独隔离治疗【例题】国家对传染病菌种毒种的采集采取A.分类管理B.集中管理C.分区管理D.地域自制E.医院管理『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国家对传染病菌种毒种的采集采取分类管理【例题】某县医院收治了数名高热伴头痛、鼻塞、流涕、全身酸痛等症状的患者,后被确诊为H7N9流感为了防止疾病传播,该医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对患者予以隔离和治疗,同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了报告该规定时限是A.3小时B.5小时C.4小时D.1小时E.2小时『正确答案』E『答案解析』H7N9流感属于乙类传染病,应2小时内向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报告【例题】某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多名眼疾患者举报,反应在县医院眼科就诊使用某药后发生“眼内炎”药品监管部门经过调查,确认该药为假药,其法定依据为A.未标明有效期F.未标明生产批号C.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D.超过有效期E.擅自添加着色剂『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假药包括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药品所标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2)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的;
(3)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
(4)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
(5)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
(6)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
(7)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法律责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违反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的;
②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通报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③未主动收集传染病疫情信息,或者对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疫情报告未及时进行分析、调查、核实的;
④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依据职责及时采取《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措施的;
⑤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第二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概念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范围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下列需要报告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①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
②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
③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
④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
三、法律责任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纪律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谎报的;
②未依照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③未依照规定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
④拒绝接诊病人的;
⑤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第三节艾滋病防治条例
一、概述
1.艾滋病防治原则艾滋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不歧视规定
3.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
二、法律责任L医疗卫生机构未依照规定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未履行艾滋病监测职责的;
②未按照规定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的;
③对临时应急采集的血液未进行艾滋病检测,或者将艾滋病检测阳性的血液用于临床的;
④未遵守标准防护原则发生艾滋病医源性感染的;
⑤未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的;
⑥推诿、拒绝治疗艾滋病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其他疾病;
⑦未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进行医学随访的;
⑧未按照规定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婴儿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指导的
2.医疗卫生机构违反规定,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属的信息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予以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讲医疗法献血法,医师法,医疗损害责任,精神卫生法02PART04医疗法第一节献血法
一、医疗机构的职责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
二、血站的职责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采血要求
1.健康检查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
2.采血量和采血间隔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200ml,最多不得超过400ml,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
3.遵守操作规程和制度
三、法律责任
(一)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行为处罚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责令改正给患者健康造成损害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员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出售无偿献血血液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血站的法律责任
(1)违规采集血液的法律责任情形处罚违规采集血液责令改正(采血量>400nil,间隔时间<6个月)给献血者健康造成损害依法赔偿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2)临床用血的堡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律责任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3)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血液的法律责任情形处罚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血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造成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限期整顿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第二节医师法
一、考试和注册
(一)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①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卫生机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构中参加医学专业工作满1年;考试条件
②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机构中工作满2年;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条件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参加医学工作实践期满1年的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条件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满3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中医药专业组织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由至少2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及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执业注册除有《医师法》规定的不予注册情形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准予注册将注册信息录入国家信息平台,并发给医师执业证书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三)不予注册、注销注册的情形
1.不予注册
①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②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③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不满2年的;
④因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被注销注册不满1年;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其他情形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注销注册医师注册有下列情形的,应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①死亡;
②受刑事处罚的;
③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④因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培训后再次不合格;
⑤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2年的;
⑥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的其他情形的医师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30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o
二、执业医师应该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权利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义务
①遵守法律、法规,技术操作规范
①执业权(自主的诊断、治疗、干涉和证明权)
②敬业,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
②报酬权
③关爱、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③学习、科研权
④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
④尊严和人身安全权平
⑤参与权、建议权(社会预防保健)
⑤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考核和培训医师定期考核3年一次考核考核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医学机构进行考核考核不过关责令暂停执业36个月,接受培训后再次考核〜再次考核不合格注销注册,收回执业证书考核内容业务水平、工作成绩、职业道德
三、法律责任(-)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或资格证书的法律责任在医师资格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纪律等行为情节严重的,1年至3年内禁止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者医师由发给证书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予以撤销,3年内不受执业证书的理其相应申请
(二)医师执业活动中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1.下列行为之一的,轻的一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一一暂停6个月1年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证书;〜
①未按照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或者取得知情同意;
②对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拒绝急救处置,或延误诊治;
③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时,不服从调遣的;
④未按照规定报告有关情形;
⑤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执业规范,造成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2.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3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一一暂停6个月1年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证书;〜
①泄露患者隐私或者个人信息;
②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
③隐匿、伪造、篡改或擅自销毁病历等医学文书及资料的;
④未按照规定使用毒麻精放药品等;
⑤利用职务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违反诊疗规范,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造成不良后果;
⑥开展禁止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3.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4.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或者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5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医学临床研究
(三)非医师行医的法律责任违反《医师法》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便正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210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医师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三节医疗损害责任
一、概述(D医疗损害责任的赔偿主体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2)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②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③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3)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①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②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③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4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①未尽到说明义务;
②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③泄露患者隐私
二、紧急情况医疗措施的实施《民法典》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第四节精神卫生法
一、概述概念精神卫生是指开展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和康复,促进公民心理健康的各项活动方针与原方针预防为主则原则坚持预防、治疗和康复相结合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精神障碍患者的教育、劳动、医合法权益疗以及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病历病历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0年
二、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1.精神障碍患者的住院治疗1住院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精神障碍患者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情形的,经其监护人同意,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监护人不同意的,医疗机构不得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监护人应当对在家居住的患者做好看护管理2出院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对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情形的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的,监护人可以随时要求患者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3尊重住院精神障碍患者的权利通讯和会见探访者等权利禁止对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实施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以治疗精神障碍为目的的外科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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