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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深圳建设工程集团价格审计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物资采购价格审计的内容、程序与方法,改善物资采购质量,降低采购费用,降低生产成本,保证设备、材料物资采购价格的真实准确,维护集团公司的经济利益,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价格审计部门
1.1各公司造价部门L2审计监察室
2、价格审计范围集团公司采购的各类工程设备设施、办公设备、材料、物资、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以及车辆维修、广告宣传、废旧物资处理、物业委托外方维护修理、行政事业收费等项目,均应进行价格审计;
3、价格审计方法
3.1事前审计凡是签订合同购置的各类设备、材料、物资,在合同洽谈过程中遵循“公开选购、公平竞争、公正交易”的原则参与审计,在招标采购中审计人员不仅要审查是否履行了规范的招标程序,还应关注招标与市场价的差异,关注结算价与中标价之间的差异,关注中标人的实质性运作;对无合同的需用材料设备计划及采购价格审计表办理的材料设备审价工作,应多跑市场,货比三家,做好性价比工作;
3.2事中审计对一些特殊材料、物资、设备,根据技术部门和施工现场提供的要求在采供过程中进行审计;
3.3事后审计临时交办、突发性的急需材料、物资或质量性能复杂、事先难以确认的新型材料,可实行事后审计;
3.4抽查复核根据合同或材料设备计划及采购价格审计表以下简称价格审计表的审定价格采购后,审计部门随时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是否按照规定的产地、品牌、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采购入库;
4、价格审计模式物资采购价格审计是财务审计与管理审计的融合;根据集团公司的管理需要,采取项目管理式审计和过程参与式审计两种模式;
4.1项目管理式审计是有重点、有目的地将某物资采购部门、环节或物资品种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形成为特定审计项目,并实施相应审计程序的审计模式;
4.2过程参与式审计是由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参与监督物资采购的全过程或者部分重要过程,实现物资采购审计的日常化;
5、价格审计原则
5.1客观公正的原则审计人员在审核价格时,所站的立场、所用的标准、方法必须客观公正,不能凭主观臆断、歪曲事实,以保证审计的权威性;
5.2质量价格相统一的原则
5.
2.1不能片面地追求低价格而忽视其质量,采购物资的质量只追求适乜不追求最优;
6.
2.2对同规格、同质量的商品,选择价廉的;
5.
2.3对同价格的商品选择质优的;
5.
2.4对同质同价的商品,比较品牌、运距、售后服务和付款方式等择优采购,对一些无法比较的物品则直接到产地实际考察,并测算其成本;
5.3实行定点采购和减少中间环节的原则定点采购是保证采购物资质优价廉的重要措施,应选择信誉良好、有实力的生产厂家和商家作为定点供货单位;
5.4货比三家的原则对同规格、同质量的商品,至少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的价格进行比较;
5.5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实行公开招标的原则此类物资采购数量多、价格高、价差大,必须实行公开招标,避免“暗箱操作”,防止采购过程中的腐败现象;
5.6价格信息收集渠道多样化的原则积极利用互联网,通过网络查询、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查询、市场调查、招标投标档案、成本计算、咨询机构、专业报刊、杂志、电视、广播、供货商提供和竞争对手披露等多种方式获取价格信息;
6、价格审计重点
5.1对于重复购置的物资,如价格未发生变化,则以上次成交价格为依据,将高出确定标准的申报价作为重点审计对象;如价格已发生变化,则应掌握最新市场价作为审计标准;
5.2将采购数量较大、采购价格较高、采购价格变化频繁的物资列为重点审计对象;
6.3物资的取得方式有市场选购、电子商务采购、招标采购、委托加工、融资租赁等方式;审计人员应重点审查采购方式的确定是否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现有资源的充分利用、物资的重要性程度、付款方式、供货商的信誉和各种价格构成要素;
7.4根据供货商与集团公司的业务稳定性,供货商区分为定点供货商和非定点供货商;审计人员应重点审查定点供货商选择的合理性;
6.5将首次采购的物资、质量问题突出、群众反映普遍、领导关注的物资列为重点审计对象;
7、建立价格信息系统,作为审计参考依据审计监察室应当建立价格信息库,通过网络查询、市场调查、招标投标档案、成本计算、咨询机构、报刊杂志等渠道,经过分析整理,建立集团公司常用物资采购价格指导信息库,为采购价格审计提供比价基础,同时对取得的价格信息及时进行更新,以保证其准确性和实效性;主要采取以下方式来建立价格信息系统
7.1网络查询法通过计算机网络,及时了解全国各地同类同品种物资的市场价格;通过计算机网络,寻找到有关物资的直接生产商和代理商的信息、,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查询的方式获得该物资的市场价格信息;
8.2市场调查法到市场上去,可以验证网络中所提供的价格信息是否真实,从而达到对市场价格的准确把握;同时,有些新材料、新设备只能采用实地调查,才能获得较为准确的市场价格;
9.3公开招标法对大宗物资的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标,从而获得合理的性价比;
10.4成本计算法对于一些特殊的商品,可要求厂家提供产品报价的依据,然后由审计人员对物品构成的各种要素包括料、工、费、税等进行分析、计算,确定该物品的公允价格;
11.5专家咨询法开展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物资采购审计,可聘请社会中介机构的专家协助,按专家建议确定拟采购物资的公允价格;
12.6其他方法通过专业报刊、杂志、电视、广播、供货商提供和竞争对手披露等方式收集价格信息;
8、价格审计程序
8.1集团所属公司部门办理价格审计时,应逐笔、逐项按下列程序分类进行;
8.
1.1单笔资金在500元含内且在正规超市、商场购买的用于办公室接待工作的物资,可不用审计先审价而直接进行物资采购,采购后审价员在发票上签字认可后即可按正常流程报销费用;
13.L2单笔资金在1万元含以内且不需要签订合同的材料、设备物资采购,由送审部门填写价格审计表,经项目经理初审签字后,送材设部报核价,再交综合部审量审价、审计监察室审价后,返回项目部执行;
13.
1.3单笔资金在3万元含以内的材料、设备物资采购,由送审部门填写价格审计表,由各公司及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级审核,送材设部报核价,再交综合部审量审价、审计监察室审价后,返回各公司、部门执行;
13.
2.4单笔资金在5万元含以内的材料、设备物资采购,由送审部门填写价格审计表,由各公司及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级审核,送材设部报核价,再交综合部审量审价、审计监察室审价后,送分管总裁助理审批后执行;
13.
3.5单笔资金在5万元以上的材料、设备物资采购,按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执行;
8.
1.6大型设备由经办部门、综合部、总工办、审计监察室等相关部门直接参与合同洽谈,共同审价;
8.2特殊材料指非标件或特殊用途的产品的价格审计,送审部门应随同价格审计表附上有关图纸资料或实物样品;一旦认定后要封图封样;
9.3送审部门经办人和审价人员必须按照价格审计表上注明的交接时间完成审核签字;
8.4填写价格审计表时,必须分材料种类填写,做到一类一表,不得在同一份表上混合填写;
9、价格审计时限
9.1配件及小类商品审价在3-5个工作日完成审价;
9.2工程设备、建筑安装材料、装饰工程材料在5-7个工作日完成审价,大型或特殊设备的审价期限可适当延长;
10.3经济合同、加工合同中的非标材料价款,专制材料、设备7-15个工作日完成审价;
9.4急件商品审价征得审计部门同意后先购后审,审价时间按价格审计表备注栏中规定的时限办理;
10、价格审计考核办法
10.1根据岗位职责确定各级管理人员在物资管理中的责任划分;
10.
1.1采购员、相关技术人员、库管员、各公司造价部门核量核价人员、审计监察室审价人员分别是采购、选型、入库管理、核量、审价的直接责任人,在责任划分中承担90%的直接责任;
10.
1.2基层各级主管部级、主管、主办是物资管理的管理责任人,承担8%的管理责任;
10.
1.3公司级以上领导正副总、助理、正副总经理是物资管理的领导责任人,承担2%的领导责任;
11.2对急件物资实行事后审价时,其“采购价”高于“集团审批价”的处理规定
11.
1.1凡“采购价”高于“集团审批价”的,办理结算时应先由厂商家退回价差后,方可划款;如已付款,则价差由采购经办人承担;
10.
2.2凡“采购价”高于“集团审批价”的,若已由厂商家承担价差,则对采购员及其相关人员根据价差的5%按责任划分进行考核;
10.
2.3因生产急需先送货后审价的,经审计监察室同意,供货单位按上次执行价开票送货,集团领导后在价格审计表上审批价格,而供货单位又根据此次领导审批价格执行的,可不计算采购价差;
10.3”材设部送审价”、“综合部送审价”、“审计审核价”高于“集团审批价”规定比例的处理规定采购人员、各公司造价部门、审计监察室的审价人员要深入市场,准确地掌握市场价格,据实上报送审价格;送审时按照项目部材设部各公司造价部门审计监察室集团领导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
10.
3.2凡是超过以下合理价差比例的,对各级报审部门的经办人和负责人按价差的%给予考核责任划分按本节第一条执行;
10.
3.3集团审计监察室价格审计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责任心,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若其审价工作被集团领导抽查出有价差的,审价人员应承担价差总额的10%;钢材、周材为2%办公用品为3%,砖、沙、石、水泥、木材、五金日杂、绿化、景观、装饰材料、专制专用材料、设备维修件、零购急件、广告、印刷、报刊杂志以及水电、暖通、消防、报警等工程设施设备、各类专项工程和物业维护修理项目等为5%;
10.
4、价格审计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廉洁奉公,不得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凡查有收受贿赂的将对责任人按收受贿赂数额5至10倍考核扣款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处以降职降薪、取消劳动合同等处理,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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