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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关于《深圳市福田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办法》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本《扶持办法》的背景、必要性及可行性为加强对福田区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扶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深圳市文物保护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深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工作文件,结合本区实际,我局起草了《深圳市福田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办法》,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必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和地方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实施管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第十六条,加强政策保障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相关扶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注重政策措施的系统性协同性操作性加大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支持力度,同时统筹整合现有相关资金,支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重点项目制定和完善惠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项目的金融支持政策制定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第条,加强文化法治环境建设加大涉及保护传承17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法律法规施行力度,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地要根据本地传统文化传承保护的现状,制定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二)可行性《深圳市福田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共九章三十六条,对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活化利用扶持;对“非遗”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传承保护活动的扶持进行了规定,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操作性本《扶持办法》依据的主要上位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参照了广东省、深圳市的相关法规《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深圳市文物保护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深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从操作层面出发,《扶持办法》结合本区自身特点,在制定时还充分参考深圳市其他兄弟区的相关扶持办法,以及在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加强了扶持资金使用效率的监督和管理
二、制定本《扶持办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规章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1982年月日通过,自年月日起施行年月日1119198211192015424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月日通过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225201161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年月日国务院第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年月2003513820037日起施行)1
(四)《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年月日发布并实2017125施的指导性文件)
(五)《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通知,于年月日起2019111施行)
(六)《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年月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11729二十七次会议通过,自年月日起施行;年月日201110120191129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修正)
(七)《深圳市文物保护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制定,年月日正式印发,2024111于年月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限年)20241113
(八)《深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制定,于年月日公布,20201216自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年)202012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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