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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员工考核管理制度
一、考核目的为加强和提升员工绩效和本公司绩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本公司之奖惩有所依循,并使广大员工能全面遵守厂规,秉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赏罚分明,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而制定此考核制度
二、考核原则绩效考核针对员工的在厂表现为基本依据
三、考核对象
1.考核对象为公司全体工作人员
2.进公司不足一个月的员工及兼职、特约人员不参加考核
四、考核方法评级考核办法分为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一般从业人员两种考核〈一〉部门主管依据该主管部门绩效衡量其
1.工作专业能力;
2.对工作的计划推动能力;
3.对工作的组织能力;
4.对工作上团队运用之协调能力;
5.对工作问题上的改善能力;
6.对平日工作主动积极,负责尽职的责任感;
7.自我开发能力〈二〉一般从业人员考核其
1.作业效率;
2.作业品质;
3.作业配合性;
4.服从管理度;
5.出勤状态;
6.行为状态〈三〉考核等级通常分优秀、良好、一般、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原则上依比率分配〈四〉考核结果再并入出勤状况,作最后核定考核等级〈五〉考勤扣分L有下列情形,不得为优秀等级a.旷工记录b.除公假外有其他请假记录者c.警告三次以上者(含)
2.有下列情形,不得为优秀、良好等级a.请假两日(含)以上的或迟至I」.早退两次(含)以上,b.记小过一次(含)
3.有下列情形,不得为优秀、良好、一般等级a.旷工一天以上三天内的,b.记小过三次者底分为50分〈六〉奖励种类区分如下
1.评分项目及分数如下项目嘉奖小功大功工资上调晋级加10分20分30分.
2.在以下情况中,可以加10分a.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且没有差错;b.良品率指标稳步达标以上;c.拾金不昧呈转交公司;d.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表现突出的;e.爱护公司财物,并有具体事迹者;f.积极主动维护公司制度并有具体事迹者;g.主动参与各项援助工作,精神可嘉者
3.在以下情况中,可以加20分a.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进展或改革绩效者;b.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按时完成,表现优秀者;c.检举重大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权益事项者;d.参与紧急救援工作,主动承担,并处置得宜者
4.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加30分a.对主办业务有重革新,提出方案,经采用后成绩卓越者;b.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举报或防止,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者;c.遇意外事件或急变,能随机应变,措施得当,不顾自身安危,勇敢救护而保全人身及公物而减少损害者;d.研究改善制作办法,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有显着功效者;e.对于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用后的确具有成效者〈七〉惩罚的种类
1.惩罚项目及惩处罚分如下项目警告小过大过降级违纪辞退扣10分20分30分
2.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应当给予警告并扣10分a.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b.上班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工作以外之工作者;c.在车间吃东西者;d.破环车间,厂区,住宿区域的环境卫生者,乱丢纸屑、随地吐痰等;e.各人工作机台及工作环境欠整洁,经指正后而不知整理者;f.因疏忽造成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g.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h.上班时间私自接听私人电话者;i.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j.下班后在厂内大声喧哗者;k.浪费材料或不爱护公物,属情节尚轻者;
1.上班时坐姿或站姿不端正者;m.不按规定报不良或废料者;n.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违反其它规定,情节尚属轻微者
3.对于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记小过并扣20分:a.对上级交待的任务,执行不力或处理不当者;b.办事拖拉、积压文件、影响工作处理不当者;c.在工作场所喧哗,妨害他人工作情节严重者;d.未经许可擅自带人入厂者;e.对同事恶意攻击、诬陷、作伪造,制造事端者;f在工作时间偷懒,睡觉,阅读书报或做其它私人事情;g.违反上级指示,情节尚属轻微者;h.在非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工作场所者;
1.言行失检、态度傲慢、经劝导仍不服从者;j.被指派加班,加点,借故推脱不办理请假手续者;k.非机械故障或原料不足因素,故意降低产量标准者;
1.携带物品出入工厂拒绝警备人员查询检查者;m.放长流水,开长明灯,并与管理干部顶撞者;n.擅自利用公司电打私人电话者;o.故意拖延或借口搪塞上级指派的工作者;P.属警告事项,但拒绝认错者;q.遇到意外重大问题而隐瞒真相,不向上级报告者;r.下班铃及休息铃未响前擅自停工者
4.对于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记大过并扣30分:a.在上班时间喝酒者;b.上班时间擅离岗位,影响本职工作者;c.报告不实,蒙蔽上级者;d.违反工作方法,严重影响生产或产品质量者;e.捏造不实记录,报表或口供蒙蔽上级者;f.投机取巧,牟取非份利益者;g.接受与职务有关的馈赠者;h.造谣生事,散播流言,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i.利用公司设备制作私人或委托他人制造;j.拒绝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督导或无理取闹者;k.破坏设备,工具或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1.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或未完成卫生规定,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m.作精神散漫又是故意不按规定时间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者;n.故意撕毁工厂的公告,文件者;o.在禁烟区内吸烟者;P.未经许可者,擅自进入管制区域者;q.有小过行为之一,经记过处分仍不知悔改且重犯错误者;r.有本条款行为一,如情节较轻,且事后知道悔改的可减为记过处分;
5.故意怠工作者;
5.职工在同一年度累计有二个大过(含)以上者,可给予降级,降职处分
6、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开除a.对上级领导及其家属或其它职工施加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者;b.被法院判有徒刑以上的或确定被判劳动教养者;c.厂内聚众闹事酗酒,同事间争吵打架或以煽动怠工罢工,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者;d.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名誉或经济损害者;e.侵占公款公物者;f.故意泄露公司技术上的秘密或未经许可擅自翻阅、抄录、影印资料者;g.故意破坏设备、工具原材料、产品或其它公物者;h.在厂内聚赌或重大伤风败俗之行为者;i.伪造或盗用公司账单,伪造公司文件者;j.在同年度内记大过三次者;k.偷窃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1.在外从事第二职业或其它也非法经营活动者;m.伪造工作证或借用他人的工作证或将工作证借给他人蒙混入厂者;n.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导的工作分配调动者;o.违反技术操作规范或安全卫生分配调动者;P.有记大过各款行为之一,经记大过处分后,仍不知悔改并重犯错误;q.有本条各条款行为之一,如情节较轻,且事后尚知悔改的商议处分〈八〉奖惩案件的公告提报
1.受奖励或被惩罚的职工,应当按上列标准调整发当月份的工资;
2.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职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3.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应处分的职工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处置
五、本办法未涵盖的方面,由管理部根据情节之轻重适当处理
六、所有奖惩处理按相关层级核准,并经管理部正式公告
七、奖惩案件者须由综合部登记录入个人档案
八、本办法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规为准
九、职工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其它法律法规的,送当地执法部门处理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与其它办法合并执行(出勤状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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