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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师范学校电子信息工程系团学办公室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更好规范、指引社会发展系部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完善组织机构建设,特制定本章程,各成员须严格遵守、认真履行第二条社会发展系部团总支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系党总支及校团委、系团总支领导下学生自治组织,坚持以“以学生为本,为同窗服务”理念,认真做好各项团学工作第三条团总支学生会须以宪法、法律为最高原则,在法律容许范畴内开展活动第二章成员基本权利与义务第四条凡在社会发展学院正式注册学生,承认本会章程,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奉,均有资格成为本会会员第五条成员基本权利
(一)、成员均享有平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成员有参加我系重大团学活动权利,有通过各种合法方式监督各级学生干部,并提出合理批评、建议权利;
(三)、受到留校察看处分学生,在察看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四)、其他符合学校规定各项权利第六条成员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学校各项制度以及本章程;
(二)、成员在行使权利时候,不得损害她人权利;
(三)、成员有义务配合团总支学生会各项寻常工作,维护本系荣誉;
(四)、学生干部还必要为人正直、乐于奉献、热心为同窗服务,不得互相推诿、敷衍塞责第三章机构设立、岗位职权与部门职责第七条机构设立
(一)、团总支学生会内设,副书记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其中书记是上级委派指引教师;主席、副书记、副主席由学生担任,由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团总支书记及各班班主任教师构成)任命并经民主选举拟定,并报系党总支审核通过、校团委备案
(二)、团总支学生会下设主席团与十五个职能部门分别组织部、宣传部、体育部、社团部、社会实践部、外联部、文娱部、生活部、办公室、宿管部、心理部、学习部、劳卫部、纪保部、勤俭部部门设立将依照工作实际,做必要调节
(三)、主席团由团总支副书记、主席、副主席构成,各职能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干事名额视详细状况而定,各班级委员为相应各部门构成人员
(四)、各班团支部、班委会由团总支学生会统一领导管理各班团支部班委会委员构成支委会,由团支部书记与班长直接领导,重大问题由支委会讨论决定,上报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批准后才干执行第八条、岗位职权
(一)、团总支书记职权团总支书记直接领导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并负责指引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开展;代表团总支参加各项需有总支书记参加会议;有权听取全体同窗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采纳或解决
(二)、团总支副书记职权团总支副书记在团总支书记指引下开展团总支各项活动,协调与学校团委关系;负责全系同窗思想教诲、组织建设、文明礼仪等工作,及时向基层团支部传达上级团组织精神,并协助学生会开展工作;承担寻常工作,带头遵守团决策,理解团员思想状况
(三)、学生会主席职权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不定期召开团总支学生会部长级会议,协调安排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工作,指引并监督学生会各部门工作;掌握和理解学生会干部思想和工作状况;定期总结学生会工作,负责学生会例会;学生会主席对外代表学生会
(四)、学生会副主席职权工作上对主席负责并协助主席开展工作;指引所主管部门工作,协调各部关系,监督其工作贯彻状况;经常同兄弟学生会和其她有关组织联系,支持她们工作,解决学生中浮现学习、生活等问题
(五)、部长职权部长领导所在部门各项工作,实行部长负责制;与其她部长协调好本部门与其她部门之间工作,带领本部门协助其她部门完毕重要活动;对本部门每次活动详细工作筹划及总结,报送主席团审查通过后实行,并及时交组织部存档备案;有权提出任用和罢免所在部门干事人选动议,经主席团批准;负责与其她院系对口部门外联工作
(六)、副部长职权重要协助部长完毕本部门工作;在部长由于特殊因素不能主持本部门工作时,在部长建议下,由分管该部门主席团成员批准,可以暂行部长职责(附部长、副部长有对团总支内部人事变动和团总支目的建议权,代表本部门参加部门会议)
(七)、干事及各部门构成人员职权服从所在部长、副部长安排,协助部长、副部长完毕本部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主成员联系,加强团总支学生会内部团结(注每个成员均有越级向上级反映意见权利)主席团职责
(一)直接主持系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实行主席负责制,直接对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二)负责制定系团总支、学生会年度筹划并组织实行
(三)及时向系党总支、系行政、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并与系党总支加强联系,征得工作上指引和协助
(四)加强与校学生会及其她院系学生会联系与合伙
(五)主席团成员实行分管制,每位干某些管若干个部门,宏观上指引其开展工作第九条组织部职责
(一)、协助团总支副书记全面掌握我院团员青年思想状况,负责全院团组织建设,发展新团员,组织对团员思想教诲以及团费收缴和管理;
(二)、做好有关会议组织工作,并做好会议出勤状况和会议内容记录,撰写会议总结;
(三)、负责上级团组织文献传达,起草团总支学生会告知及基本制度,整顿文献及归档;
(四)、协调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关系,增强全系凝聚力;第十条宣传部职责
(一)、紧扣我院中心工作,做好重要思想精神宣传,关注舆论导向;
(二)、配合院及各部工作、活动,为其写海报,出告知,做展板,做好宣传工作,做好校运动会、升旗典礼旗手选拔和培训,树立我院良好形象;
(三)、妥善购买及保管宣传部门各种材料工具;
(四)、负责我院重要出版物出版,并向校团委关于刊物投稿,宣传我院团学工作第十二条社团部职责
(一)、组织全系学生开展第二课堂,工作立足于社团,发展同窗课外兴趣;
(二)、加强与其她系、学校有关社团联系,开展广泛合伙;
(三)、负责对全系各个社团监督和管理第十三条社会实践部职责
(一)、收集学生在学习方面建议,举办研讨会和交流会,提高学生学术水平;
(二)、组织同窗广泛参加社会实践,提高其实践能力;
(三)、密切与实践基地联系,为同窗们提供更多实践机会第十四条外联部职责
(一)、为我系重大学生活动筹集资金;
(二)、做好我系对外公关工作;
(三)、在举办跨系活动中,做好与其她系联系,保证信息渠道畅通第十五条文体部职责
(一)、动员全系同窗广泛参加文艺活动,代表本系参加各种文艺比赛;
(二)、锻炼同窗们文艺才干,丰富同窗们课外文化生活;
(三)、搞好纪念庆祝、节假日联欢活动
(四)、积极组织各项体育活动,提高同窗身体素质;
(五)、做好体育比赛组织和运动员选拔工作;
(六)、开展与其她系体育竞赛,增进情谊第十六条生活部职责
(一)、负责与同窗生活密切有关各项事宜,及时反映同窗们在生活中困难,提供必要生活关怀;
(二)、负责我系卫生检查,督促学生搞好宿舍卫生;
(三)、负责我系重大活动后勤保障;
(四)、协助做好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工作第十七条各部门在做好本部门工作同步,须配合其她部门开展活动各部门职责分工将依照详细实际,由主席团和团总支予以协调各班级要配合团总支学生会重大活动第四章例会制度第十八条本例会是指由团总支书记教师、主席团成员、各部门部长、各班班长或者团支书参加例会;第十九条例会由主席团依照工作任务负责召开,固定例会应每两周内召开一次,不定期会议将依照开展活动随时举办;第二十条举办例会时由组织部做好会议考勤及必要内容记录,需要请假者须有正式假条,并由学生会主席批准,并安排有关人员代替参加,做好会议传达;第二十一条各部门依照例会内容,有必要,召开本部门会议,安排相应工作,工作内容报组织部备案;第五章财务制度第二十二条生活部负责团总支学生会理财任务,并制定有关详细财务规则;第二十三条我院组织开展活动所得经费,其资金需上交生活部,每次活动之前,有关各部须对活动中经费支出状况做出预估,并将详细金额及用途写入活动筹划书内,经学生会主席批准后,由生活部提供资金,依照有关凭据报销第二十四条各关于部门须依照本部门实际,为在筹集资金方面做出贡献同窗提供一定奖励第二十五条生活部必要认真做好财务记录,保证资金合理使用,并在例会上通报资金使用状况;学期末和年末撰写专门财务报告第六章考核及奖惩制度第二十六条干部考核权利管辖:
(一)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考核;
(二)各部正副部长、各班团支部书记、各班班长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考核,并征求团总支书记教师意见;
(三)各部门构成成员(涉及各部干事与各班相应委员)由部长考核;
(四)各班班委、寝室长由各班班长、团支书以及相应各部部长负责考核,第二十七条考核内容及考核原则(-)能较好完毕各项工作,组织纪律性强,富有责任感,不浮现重大细漏和差错;
(二)工作积极积极,踏实认真,富有创造性;活动有筹划,实行有环节,工作有总结(必要是电子版);
(三)平时工作体现(含工作量化得分)和群众意见将作为干部在详细工作中成绩重要考核根据,职务大小将不作为考核根据;
(四)考核级别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担任学生会干部;依照考核成果评比年度团总支学生会“先进学生干部”第二十八条各职能部门依照本部门实际状况制定对本部门构成人员考核和奖惩制度;第二十九条各部门在职能范畴内,依照《学生手册》规定,做好有关状况记录,为学期考核与综合测评提供根据;第三十条对有下列体现者将依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在综合测评所加分数中扣除分,乃至不加分或减分1-3
(一)、会议无端迟到十分钟(含)以上,超过三次者或者无端不参加例会,超过两次者;
(二)、由于工作态度不认真,给系里导致重大损失者;
(三)、工作长期不积极,玩忽职守者;第三十一条依照其她体现,给与恰当奖励和惩罚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第三十三条各部门依照本章程制定本部门有关规定和工作筹划;第三十四条依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成员有权提出异议,本章程最后解释权归社会学系团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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