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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建筑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如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欧I,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南京华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第四条住所南京市建邺区90号2幢2单元202室第三章公司经营范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畴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装饰工程、钢构造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设计、施工,钢材、建材、机械设备销售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900万元人民币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措施、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派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长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策;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策;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策;
(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会的初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此前告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日勺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建议召开临时会议的I,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长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策,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策,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日勺股东通过第十四条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策;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派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长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I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立;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雇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六条设一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十七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策欧I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职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欧I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规定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建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监事发现公司经营状况发生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当第十八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雇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行执行董事会决定;
(二)组织实行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立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雇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雇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雇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觉得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条公司的营业期限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其部分或所有出资第二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批准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告知其他股东征求批准,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告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时,视为批准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批准转让时,不批准日勺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I股权;不购买欧I,视为批准转让经股东批准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I,协商拟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I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第二十三条公司向其他公司投资或者为别人提供担保,由股东会决策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该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二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第二十五条公司聘任、解雇承办公司审计业务H勺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六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时为准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一式3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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