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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管理办法XX第一章总则为加强我校财务管理和监督,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经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及校属非独立核算二级单位(以下简称二级单位)校属经济实体(以下简称实体)在本办法的指导下,执行行业财务制度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
1.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
2.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3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4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加强内部控
5.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学校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学校各项支出实行审批权限管理制度和经济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的支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制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由学校财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项目管理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学校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用财政性资金购置并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加强支出管理,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使用虚假票据,努力节约开支,建设节约型校园;建立并组织实施校内支出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二级单位、实体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基层会计人员和全体教职工要加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和执行财经法规制度第六章结转和结余管理结转和结余是指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学校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单独反映学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的管理,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学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学校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学校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事业基金是学校期末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包括一般基金和项目管理费及间接费,一般基金的来源是非财政补助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各部门有偿服务收入计提的学校管理费等,项目管理费及间接费主要是学校计提的科研项目管理费学校在年度终了前对本年度财务收支活动进行清理、核对、结算,及时确认收入和支出,结出结转结余额,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第七章专用基金管理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管理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专用基金包括
(一)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不高于一定的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二)学生奖助基金,即按照国家规定比例提取,在事业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列支,用于落实“奖、贷、助、勤、补、免”等资助政策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第八章资产管理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指为耗用而储存各类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学校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经管人员的岗位职责,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结算对应收及预付款项要及时清理,按时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部门或个人无正当理由占用超过一年的应收及预付款项,财务部门有权拒绝该部门或个人的借款或报销;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元以上1000(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1500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学校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置学校按相关规定购置固定资产,并足额落实资金来源,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学校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学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具体办法执行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学校支出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由基建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学校通过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合理计价,及时入账学校转让无形资产,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学校无形资产在其使用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对于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办法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无形资产摊销不计入学校支出对外投资是指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学校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必须经过学校预算与决算委员会论证和审议,经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核后,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决定,并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对外投资要明确学校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投资的安全和效益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学校资产处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经过预算与决算委员会论证和审议,经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核后,提交学校校长办公委和党委会研究决定,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学校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学校资产处置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后勤与资产处是统筹管理国有资产的一级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统一建账,规范清查盘点,处置盘盈盘亏,保证账、卡、物相符,加强资产管理;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各资产归口管理单位建立相应的明细账,财务部门负责资产价值管理第九章负债管理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学校的负债包括
(一)借入款项,指学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类款项
(二)应付及预收款项,指学校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款项
(三)应缴款项,指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四)代管款项,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学校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学校及学校实体不得为任何组织或个人的经济活动提供担保和贷款抵押,不得擅自实施融资租赁和回购等方式举借债务,不得违反规定向社会单位和校内职工借款、集资第十章成本费用管理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费用是学校为完成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而发生的当期资产耗费和损失费用按照其用途归集,主要包括
(一)教育费用,是指学校在教学、教辅、学生事务和其他教育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科研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三)管理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学校行政管理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学校校级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学校统一负担的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印花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等
(四)离退休费用,是指学校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项费用
(五)其他费用,是指学校无法归属到本条上述费用中的其他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对附属单位的补助、上缴上级支出、财务费用、捐赠支出等学校在支出管理基础上,将效益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将效益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按照有关规定,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形式分期计入费用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关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对学校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合理分摊学校成本核算按照上级部门有关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根据实际需要,逐步细化成本核算,开展学校、二级学院、专业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科研活动成本的核算细化到科研项目第十一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财务报告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学校定期向教育厅提供财务报告,并按照要求及时向各有关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学校所属实体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情况及重大经营事项应在学校财务报告的财务情况说明书中予以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评价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科学设置财务分析指标,按季度开展财务分析工作,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财务分析指标主要包括反映学校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支出结构、财务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标第十二章财务监督和风险控制学校财务监督和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制度和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
(二)重大经济决策、重大投(融)资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情况;
(三)预算编制、财务报告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均衡性;
(四)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制建设,防范财务风险;.发挥基础保障和引导调控作用,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6展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即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由学校财务处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和使用学校的各项经费,对财经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经济责任制学校财经工作实行校长经济责任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学校财经工作负有法律责任学校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协助校长领导全校财经工作财务处负责人在校长和分管财务副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财务工作二级单位实行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制学校根据“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对于重大财经问题或重大经济决策,根据其重要程度分别由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决定财务处是学校设立的唯一财务机构,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二级单位不得设立财务机构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规模和财务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财务处内部科室设置,形成相对独立和相互制衡的管理体制在财务处的领导下,财务处各科室具体组织实施教学、科研、后勤等财务管理工作财务处按职数配备专职财会人员财会人员应当具备与
(五)结转和结余的管理情况;
(六)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
(七)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程度;()经济活动内部风险控制的规范性、有效性;A
(九)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学校财务监督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学校建立内部控制机制,通过经济活动管理和控制,使相关政策法规有机衔接,将预决算管理、收支管理、招标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基建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科研项目管理、财政专项管理、经济活动信息系统管理等重点管控业务和事项纳入统一的管控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定期对内部控制状况进行测试评估,编制年度经济活动风险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升学校风险防控和内部管理水平学校建立以学校经济决策、预决算、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和重大专项等为重点审计内容的年度审计制度,并对学校所属实体进行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学校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学校对依法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第十三章附则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试行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财会专业技术岗位是学校重要的专业技术岗位,学校将财会工作队伍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切实加强财会队伍建设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要征得财务处同意第三章预算管理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学校预算编制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编制必须全面真实、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必须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结合学校长远事业发展和阶段性中心任务优先安排资金,稳步提高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活动的基本运转保障水平,努力降低学校运行成本,适当控制并合理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学校结合中长期财务收支计划,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结转和结余情况,根据预算年度事业发展目标、计划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减因素和措施,按照预算编制的规定编制预算学校预算要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学校预算包括部门预算和校内预算,是学校各项工作目标及经济状况的综合反映,是学校进行各项财务活动的前提依据部门预算是学校根据办学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实行“二上二下”的编报审批程序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年度综合收支计划校内预算由校内各二级单位负责编制,是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发展目标,结合本单位工作安排编制的综合收支计划部门预算和校内预算均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加强收入支出预算管理,理顺经济关系二级单位的创收收入和支出要统一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在保证创收单位正常开支后的结余资金,除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创收单位的发展和奖励基金外,其余部分均要作为学校发展资金二级单位的管理费、服务性收费要纳入学校预算管理,不纳入预算管理的不能开支预算管理职权
(一)各二级单位是学校预算执行的主体,负责编制本单位的年度预算,在下达的预算额度和使用范围内,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和监督本单位预算的执行
(二)归口职能部门负责对全校性的专项预算资金制订计划、组织实施;负责对二级单位提出的教学、科研及其它基本建设等专项需求进行审核、论证,汇总报送财务处;根据学校批复的项目和预算额度,及时、足额划拨相关预算经费,监督各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做好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工作
(三)财务处是学校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预算方案的编制及调整、预算指标的分配、预算执行的监督、预算绩效评价和财务决算工作,负责向学校领导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四)学校预、决算委员会负责对预算方案和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审议,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后,报学校党委会审批
(五)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和党委会负责对年度预算方案和大额度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审定预算一经下达,一般不予调整;确因客观原因需要调整项目预算的,各二级单位应在每年月份将调整预算的项目、原因、9数额、执行措施及有关说明报送财务处审核预算内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财务处初审,报分管财务工作校领导审批执行新增预算,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财务处初审,报校长审签重大金额的,报学校学校校长办公或党委会审批学校严格执行预算的审批,按照预算确定的项目、标准、范围、额度和时间安排支出,确保预算执行进度和质量学校建立和完善预算绩效评价制度,与预算安排相挂钩,以促进预算的执行学校决算是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是各项经济活动在财务上的综合反映,是学校相关文件和报告涉及到财务年度收支的依据决算报告的编制要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形式规范,报送及时学校决算由校长办公会审批后报上级主管部门第四章收入管理学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财政教育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1教育拨款.财政科研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2科研拨款.财政其他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本条上述3拨款范围以外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教育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1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教育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2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学校实体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学校要利用人才、专业等资源优势和社会影响,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扩大学校收入来源为维护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转,服务师生,学校相关业务部门经批准后可以开展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包括
(一)服务性收费,指高校在正常教学之外为在校学生提供自愿选择的非教学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二)代收费,是指高校为方便在校学生学习和生活,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统一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相关费用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属于学校收入,收费项目应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性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应履行审批程序收费部门向财务处提供相应收费法规或者科学的测算依据,经财务处初审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在校内进行公示,未经公示不得收费收费部门要在收费点挂出收费公告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收入要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收费部门要将全部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资金及时足额上缴财务部门,不得少缴、截留、挪用或收费不开发票服务性收费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票据代收费使用市财政局监制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高校收取的服务性收费收入纳入学校部门预算,实行预算管理学校组织收入必须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使用合法票据;各单位不得擅自设立项目、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由财务处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校内任何创收单位不得截留、坐支、私分、挪用,不得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不得将收入转入个人账户、校办实体和校外单位账户学校严格执行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对按照规定应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按照国库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第五章支出管理学校支出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即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学科研1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即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2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项目支出按照财政专项拨款、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情况,按照项目轻重缓急统筹安排项目支出实行项目库及项目滚动管理,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完善项目预算事前评审机制,充实项目储备,定期清理项目库,完善项目滚动管理,细化项目预算编制,确保项目预算顺利完成项目预算实行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制学校建立项目预算执行通报制度,强化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二)经营支出,即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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