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姓名性别□男□女婚姻状况□已婚口未婚身份证号码民族政治面貌生源地(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学校名称专业名称学历□博士□硕士□本科口专科(高职)毕业生个人(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身份证复印件资料本人按照填表要求如实填写了以上栏目有关信息,且明确登记表背面的有关告知本人声明未曾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毕业生本人签名用人单位资料学校推荐意见单位名称_________同学是我校2018年—月毕业的信息登记号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经确认,表内所填资成立注册时间企业注册资金料属实,该同学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记录,未曾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同意推荐用人单位意见_________是本单位所需应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同意录用经办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经办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用人单位盖章
一、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一)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统一办理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手续外地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领取《通知单》手续,用人单位须带好单位介绍信、工作证(或身份证)、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已递交过“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的可免于提交)和《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向市学生事务中心提出申请
(二)《通知单》的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报到期限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第二联用于办理《居住证》积分对应材料
(三)领取《通知单》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二、申办《上海市居住证》详见《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沪府令58号)及《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贝I》(沪府发
(2017)89号)
三、申请居住证积分详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沪府发〔2017〕98号)
四、其他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可至本市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或其他条件申请《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接收资料日期年月日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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