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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企业(如下简称“企业”)及下属企业日勺税务管理工作,规范税务管理流程,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备税务违法行为,结合股份及下属企业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以国家制定的各项税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有关指导等文献为根据第三条遵守税收法规、依法诚信合理纳税是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宗旨各企业和税务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依法纳税第四条本制度合用于企业及其下属全资子企业、分企业,控股子企业、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参照执行第二章税务管理架构设置与职责第五条企业整体税务管理职能按照股份三级财务管理架构体系执行,各级企业税务管理架构配置设置规定如下
(一)股份财务中心负责对股份税务管理工作进行组织、监督与管理,并设置专职税务管理岗位负责工作组织与执行各企业财务负责人为我司税务管理总负责人
1.各企业税务管理岗或企业财务机构、销售部设置的I专职或兼职票据管理岗,负责领用并开具发票
2.各企业应根据实际经营业务状况按发票管理措施规范开具发票,依法向任何客户开具增值税时,应填写《发票开票审批表》,并由我司财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同意后方可开票发票交给业务员或客户,应进行签收登记
(四)发票的保管
1.企业税务管理岗对开具的发票的存根及作废的发票,必须按规定装订成册,并按发票管理寄存时限寄存,保证完整无损
2.企业已缴销或使用完毕的发票,按会计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
(五)发票时获得经济业务发生后,业务经办人员获得发票时,应向对方索取发票,严格审核发票真伪、内容开具与否合规,并负责对其接受发票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直接审核,及时更换不合规发票经办人员必要时应借助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等渠道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验证企业财务机构应对发票真伪进行发票的复核一般纳税人企业发生属于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范围内的业务,必须获得合法、有效日勺增值税专用发票对获得的不符合规定日勺发票,财务机构有权拒收,若因特殊原因无法获得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提供原因阐明并经有关负责人同意后方能以其他一般发票作为付款(或报销)根据第四章风险识别、评估与应对第十二条企业财务机构应当全面、系统、持续地搜集内部和外部有关信息,结合实际状况,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等环节,查找企业经营活动及其业务流程中的税务风险,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时也许性和条件,评价风险对企业实现税务管理目的的影响程度,从而确定风险管理日勺优先次序和方略第十三条企业财务机构应当结合自身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和实际经营状况,重点识别下列税务风险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一)企业组织机构、经营方式和业务流程;
(二)涉税员工日勺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三)有关税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
(四)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竞争及行业通例;
(五)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六)其他有关风险原因第十四条企业应当从业务处理流程入手定期进行税务风险评估税务风险评估由企业财务机构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实行,也可聘任具有有关资质和专业能力日勺中介机构协助实行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税务自查工作,检查年度内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与否严格按税法及时、精确计算缴纳税款,各税务事项与否严格按规定流程办理,纳税档案管理与否符合规范等税务自查工作汇报应向行业企业或股份企业财务机构立案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对税务风险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识别和一10一评估原有风险的变化状况以及新产生的I税务风险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根据税务风险评估的成果,考虑风险管理的成本和效益,在整体管理控制体系内,制定税务风险应对方略,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合理设计税务管理的流程及控制措施,全面控制税务风险第十七条企业应当根据风险产生的原因和条件,从组织机构、职权分派、业务流程、信息沟通和检查监督等多方面建立税务风险控制点,根据风险的不一样特性采用对应的人工控制机制或自动化控制机制,根据风险发生日勺规律和重大程度建立防止性控制和发现性控制机制第十八条企业应当针对重大税务风险所波及的管理职责和业务流程,制定覆盖各个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波及的业务流程,合理设置关键控制环节,采用对应的控制措施第十九条企业因内部组织架构、经营模式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受行业通例和监管的约束而产生的重大税务风险,可以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汇报,以寻求主管税务机关的辅导和协助第二十条企业应当对于发生频率较高的税务风险建立监控机制,评估其合计影响,并采用对应的应对措施第五章信息与沟通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与沟通机制,明确税务有关信息的I搜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保证税务信息在企业内部顺畅及时的沟通和反馈,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采用应对措施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与主管税务机关和其他有关单位保持有效的沟通,建立和完善我司经营业务有关税收政策法规的搜集和更新系统第二十三条波及合并、重组、重大投资项目、经营模式变化、内部交易定价等重大涉税业务、纳税评估、税务检查、企业税务管理人员或者税务会计变更应及时向行业企业或股份企业财务机构汇报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根据业务特点和成本效益原则,将信息技术应用于税务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第二十四条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记录、搜集、处理、传递和保留应当符合税法和税务风险控制欧I规定第六章税务档案管理第二十五条企业财务机构必须指定专人保管有关的税务资料及文献企业财务机构应建立《税务档案保管清册》,对所有税务证件、申报软件(含软件和使用指南)、IC卡、储存盘、纳税申报表、税收鉴证汇报、税务批复、税务文献等详细记录在保管清册中第二十六条各企业应将各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及详细管辖的所有局(处或税、室)负责人名称、职务、主管业务及联络方式等进行书面登记第二十七条各企业应将所有法定纳税申报表装订保管各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毕后应将电子版时所得税鉴证汇报或者申报表报行业企业或股份企业财务机构留存企业应及时整顿、装订本单位的税务报表,对每年所得税汇算中调整的明细事项,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事项应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对每次国、地税稽查中出现的问题,要专题整顿归档企业应将税务机关出具的多种批复、检查、处理决定等文献装订成册,并规范制作文献封面,妥善存档保管企业财务机构应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汇报、财产损失审核汇报及其他有关税务审核汇报规范装订成册,妥善保管第二十八条所有涉税业务有关档案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妥善保管保管期届满如需要销毁,应报财务负责人及行业企业或股份企业财务机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销毁,销毁前应完整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留存备查第二十九条企业税务管理岗离职,应规范办理税务档案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晰后方可办理其他离职手续第七章税务检查及税务机关稽查第三十条税务检查分为内部税务检查和外聘中介机构税务检查
(一)内部税务检查行业企业或股份企业财务机构根据平常税务管理过程日勺发现的问题状况,按计划对各子企业税务风险进行检查与评估检查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税种与否存在多报少报税收、税收计提申报审批程序、税收核算、税收档案管理等
(二)聘任中介机构税务检查行业企业或股份企业财务机构在对各子企业税务风险评估欧I基础上,有权决定聘任中介机构对指定企业进行税务专题检查行业企业或股份企业财务机构对检查过程实行监控第三十一条税务机关稽查
(一)对各级税务部门的纳税检查,各企业应积极配合;各企业财务负责人为税务检查时的I第一负责人,负责接受问询和解释
(二)各企业向税务部门提供的各类资料,应经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意
(三)各企业在得知纳税检查消息或接到纳税检查告知书时,应及时以快捷、合适日勺方式汇报上级企业或股份企业财务机构,对本单位存在的税务问题应及早发现并提出处理方案
(四)检查中,要积极与检查人员沟通,时刻关注整个检查进展状况,对波及到行业企业或股份企业层面的I涉税处理事项,在理解事情全貌后给出答复
(五)检查后应及时将稽查成果整顿归档并交上级企业或股份企业财务机构立案
(六)税务检查结束后,企业应做好总结并提出整改措施第八章业务培训第三十二条行业企业及股份企业财务机构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财务人员进行最新税收法规和涉税业务知识培训第三十三条各企业要定期组织和参与票据管理知识、真假发票鉴别等内容的培训I,不停增强员工索取合规发票的意识和鉴别票据真伪时能力,有效防备发票风险第九章绩效考核第三十四条各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状况纳入行业企业及股份企业财务机构对下属企业财务负责人的I绩效考核第三十五条对于未尽到勤勉责任导致企业重大税务损失(包括本应享有税收优惠实际未享有,因纳税申报延误导致被税务局罚款等)日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对应责任第三十八条对于成功为企业申请税收优惠和减免,为企业带来重大经济利益的、体现突出的税务管理人员,可按行业企业及股份企业有关规定对有关个人进行表扬,以资鼓励第十章附则第三十九条如国家、省市税务机关对税收政策进行调整,致使本制度个别条款不再合用,以国家、省市税务机关税收政策为准第四十条本制度由XX企业财务中心负责解释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二AA、BB等二级管理机构的财务机构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税务管理岗位,向行业财务负责人汇报工作;协助财务负责人组织行业企业税务管理详细工作三各单体企业,结合自身实际状况,在财务机构内设置税务管理岗位,在财务负责人领导下执行有关职责工作四各级企业税务管理职责
1.股份企业税务管理职责1负责贯彻各级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及地方税收规章制度;2研究制定股份统一的税务管理制度及税务风险控制方案;3负责股份整体税务管理活动的I组织与实行工作;4指导、监督、检查股份行业企业及股份单体企业日勺税务管理工作;5从税务管理与筹划角度出发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6负责建立维护与股份主管税务机关的良好关系;7负责组织股份税收小组日勺平常工作;8协助实行财务中心制定的财务政策,实现股份的财务战略目的;9其他税务管理工作
2.二级行业企业税务管理职责1负责贯彻各级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及地方税收规章制度;2制定与行业合用的税务管理规定、税务风险控制方案及税收筹划方案,并监督检查行业企业的执行状况;3贯彻执行股份企业制定的税务管理制度,并及时向股份企业汇报重大的税务管理问题与处理状况;4指导、督促、监督各子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5负责建立维护与行业主管税务机关日勺良好关系;6积极参与行业内企业各项业务的决策;7负责组织开展与行业有关的税务培训工作;8股份企业及行业企业安排等其他税务工作
3.单体企业税务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及地方税收规章制度;2贯彻执行股份企业及上级企业下发的税务管理制度与规定,并及时向上级企业财务部门汇报重大的I税务管理问题与处理状况;3制定符合我司管理需求的税务管理规范;4积极参与我司的经营管理,及时提出企业业务及管理流程中存在涉税风险及应对措施;
(5)负责建立和维护与主管税务机关日勺良好关系;
(6)负责企业平常税务事项的审核、核算、申报、缴纳(含代扣代缴)、发票领购、开具、核销及保管;
(7)负责税务档案管理,按照税法规定,真实、完整、精确地准备和保留有关涉税业务资料,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报备;
(8)股份企业或上级企业安排等其他税务工作第六条企业税务管理岗位人员应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遵纪遵法第三章税务登记、税务核算、纳税申报缴纳及发票管理第七条税务登记管理
(一)企业税务登记、变更登记等工作均应当根据不一样状况对应填写登记立案资料、提供有关证件和资料,并经所在企业审批流程审核后办理报送
(二)企业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财务部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如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同意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三)企业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波及税务登记机关变动时,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以及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内日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四)企业发生解散、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企业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五)企业遗失税务登记证件时,财务部应当在15日书面汇报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申明作废,并及时补办税务登记
(六)企业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日勺,应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抵达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在经营活动结束后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核销,按规定及时结清税款第八条税务核算
(一)各企业详细业务所合用的会计核算分录遵守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核算制度财务人员在进行账务处理时,选用日勺会计科目及记录时凭证摘要应与获得的发票开票内容保持一致
(二)各企业应做好税务管理基础工作,依法设置账薄,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税务核算要严格按照税收法规和会计法规开展,当企业税务筹划波及到调整税务核算的,应按照税务筹划规定进行核算;对经济事项的处理波及到税法和会计准则中不明确之处,或税法与会计准则之间存在冲突时,应做出一种合理选择;防止出现如兼营行为没有分开建账导致从高征税,核算不清导致核定征税,缺乏有效凭证导致企业所得税汇算调增损失
(三)企业缴付的任何税金(含车船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关税等)无论金额大小,都应首先计入“应交税费”科目贷方,实际缴税时再计入“应交税费”科目借方,不得直接借记费用科目、贷记货币资金科目第九条纳税申报缴纳
(一)企业发生纳税义务后,按照规定期限和内容就纳税事宜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汇报纳税申报还包括内部扣缴义务人发生扣缴义务后,按照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报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汇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二)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企业和扣缴义务人在税法规定或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纳税期限或扣缴税款期内,无论有无应税收入、所得及其他应税项目,或无论有无代扣、代收税款、均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所确定的申报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即便是享有减税、免税待遇日勺,在减免税期间也应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三)每月纳税截止期限前税务会计应当做好纳税申报表,申报表应与会计账面一致,不一致状况需填写原因阐明,并按企业规定的审批流程审批后,进行申报及税款缴纳操作每月税款缴纳时点应合理安排,以控制未及时纳税风险和过早缴纳税款及有关费用的资金占用时间企业需延期申报时,应按有关规定向税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向行业企业或股份企业财务部立案
(四)任何税金日勺计提、申报缴纳、涉税报备必须有书面原始凭证和履行对应的审批程序
(五)税务申报人员应以当地税务机关指定的税务申报软件以网络申报的形式进行申报并及时获取纳税申报回执,需要报送纸质报表和有关资料时必须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报送如不具网络申报条件状况,应按主管税务机关规定进行柜台申报、银行缴纳等手续
(六)各企业对各类资产损失(固定资产处理损失、坏账损失、投资损失、存货跌价损失等),应查明损失原因、分清损失的责任、完备损失的原始手续、资料、并精确计算资产损失日勺计价金额,经企业流程申请核销,同意后向税务部门办理申报(清单或专题申报)手续对应损失波及增值税进项税转出时应按规定进行转出如年度内出现重大财产损失且在后期难以保留或提供证据,应在发生损失的当期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申请,并及时告知税务机关现场取证必要时及时聘任税务师事务所进行鉴证并报送税务机关
(七)XX当地企业聘任税务中介机构进行财产损失鉴证、所得税汇算鉴证等业务时应服从上级企业或股份企业财务机构统一安排;如行业企业或股份企业未统一安排,各企业可自行聘任中介机构进行税务顾问服务
(八)各级企业应积极运用国家、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或当地财政返还政策,及时申报有关资料,妥善保管有关批文或回执税收优惠期届满前应及时提醒有关部门和人员争取优惠延期或重新申请
(九)企业获得的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发票有效期内交给税务会计,根据税务局规定办理进项税认证抵扣若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不及时认证逾期不能抵扣时,导致企业损失时,由企业领导审批后追究负责人对应责任第十条税务筹划各企业财务负责人和税务人员应积极关注和学习各类税收法规,要认真研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享有条件,在经济业务发展过程中积极获得享有税收优惠政策所需的各项材料各单位开展的各类税务筹划,筹划方案实行前应向上级企业或股份企业财务机构书面立案(电子邮件、纸质汇报、0A公文等);行业企业及股份企业财务机构应定期组织下属企业讨论、学习税务筹划案例,提高税务人员的税务筹划意识与筹划水平第十一条发票管理
(一)发票的购置、领用、开具、保管、获得环节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措施》和当地税务机关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发票购置
1.企业各部门需要开具的所有发票均由财务部税务管理岗负责统一购置、申请印制以及妥善保管
2.各企业税务管理岗应及时安排购置(或印制)企业经营所需的多种发票,不应出现发票短缺状况买或印制的任何发票均需及时入库,并妥善保管
(三)领用及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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