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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专项执法检查表序号对应职责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对应法律依据对应处罚依据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是口否口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明确各岗位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口否口r先仝土产/、箪力-1-一冬生产经营单的责任人员位的主要负贲人未履行本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贡令限期改正;逾期是口否口的责任范围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准等内容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全生产条件,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建立和实施下列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考核、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奖惩制度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明确各岗位是口否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的考核标准事故负有贲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广东省守全牛产条例》第-1■一条牛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贲人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职责
(一)组织制定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并督促实施建f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是口否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四条生产序号对应职责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对应法律依据对应处罚依据
(二)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研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究分析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并督促事故防范、隐患排查和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整改措施的落实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贡人;对《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六条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职工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应当立即组在职责范围内开展经常性的隐织整改,在隐患整改前或者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患排查,对排查的隐患立即组是口否口应当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必要时应当停产、停业整改;对织整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及隐患整改情况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报告《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六条对隐患的治理进行定期督办是口否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全生产管和安理人员应当对隐患的治理进行定办期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杳治理暂行规定》五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第十对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施事故隐患治理是口否口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方案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位停产停业整顿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序号对应职责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对应法律依据对应处罚依据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和人员;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组织制定、签署本单位《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贡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是口否口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组织制定并实援预案职责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施本单位的生产6产安全事故应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停业整顿急救援预案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是口否口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急救援预案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五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贲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责人《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
(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职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每年至少组织和参与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是口否口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
(三)每年至少组织和参与一次事故应急救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援演练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________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督管理职贲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及时、如实报主要负责人及时(接到事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1小时内)报告是口否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故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
(四)发生事故时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并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配合调查处理《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事故发生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依照前款规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定处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第三十五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告;单位负贡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地县级以上人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序号对应职责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对应法律依据对应处罚依据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二)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迟单位负责人接到(较大涉险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第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故)事故信息报是口否口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80%的罚款;漏报事故的,处.匕一年年告后于1小时内报告事大涉险事故,其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报告收入40%至60%的罚款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监察分局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第六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条《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条例》第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三十六条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的,单位在在1小时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规定处以罚款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是口否口依照第•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省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二)谎报瞒报事故或者事故发生后逃全监察机构匿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单位对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第六负有责任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2000万元条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的罚款生单位在依照本条第一款、一)谎报特别重大事故的;第二款规定报告的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事二)瞒报特别重大事故的;生同时,可以立即报告国故发生单位在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报是口否口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告的同时,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法》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人员对生产安全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0者瞒报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七)及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出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对较大涉险事故迟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现新情况时,及否口是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的,给予警告,并处时补报十二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辑胧惮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三条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七条生产经营单《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生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事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是口否口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三十条生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中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贲任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十五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贲人有下列行为《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职责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四)发生事故时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并及产法》第一百零六条、《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配合调查处理
(一)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贲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安全生序号对应职责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对应法律依据对应处罚依据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二十六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条究刑事责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蛹不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得擅离蛹,并应当随时接受小故调件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擅离职守,做好善后处理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有关情况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贲任工作,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是口否口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供有关情况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职贡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四)发生事故时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并及时第三十六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做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好善后处理工作,配合调查处理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贡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序号对应职责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对应法律依据对应处罚依据工作人员的,并反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的,由治安管理行为予公安机关依法给;构成犯罪的,治安管理处罚究依法追刑事责任
(四)拒绝接受调杳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一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三)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100%的罚款《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单位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杳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37号)等规定给予罚款《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序号对应职责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对应法律依据对应处罚依据工作责任制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其主要负责人对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是口否口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贡工作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是口否口督促实施安全生产考核是口否口制度《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是口否口《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二)组织制督促实施安全生产奖惩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口否口制度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制定安全生产岗位检查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是口否口制度停产停业整顿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督促实施安全生产岗位全生产条件,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建立和实施下列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连法行是口否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制度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组织制定本单位女制定日常安全检查制度是口否口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和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实施日常安全检查度;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是口否口操作规程制度
(二)安全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和专业性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制定专业性安全检查制安全检查制度;度是口否口
(三)重大危险源辨识、监控和隐患排查、登记、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督促实施专业性安全检治理制度;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是口否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查制度
(四)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设备、设施保障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辨识、
(五)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宫场所、监控制度是口否口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督促实施重大危险源辨是口否口
(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识、监控制度制定事故隐患排查、登是口否口
(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以序号对应职责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对应法律依据对应处罚依据接贲任人员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隐匿资金、财产、销毁有关证据、资料,或者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或者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90%的罚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究刑事责任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事故发生后须保护现场,不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得伪造和故意破坏事故现第二条事故发生单位有《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是口场毁灭有关证据十六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贲人、直接负贲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检查结果对应法律依据对应处罚依据例》第三十六条序号对应职责检查内容规定行为之一的,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37号)等规定给予罚款《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隐匿资金、财产、销毁有关证据、资料,或者拒绝接受调杳,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或者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90%的罚款向职工大会或《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职责者职工代表大每年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会、股东会或
(五)每年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者股东大会报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告安全生产情是口否口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况,接受工会、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从业人员、股的监督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附件2: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检查表实际提取应提取金实际使用行业上年度月收入各类企业提取规定各类企业使用范围规定检查情况金额额范围金额/月产量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营业收入<1000万元的,按照提取4%;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1000万元〈营业收入<1亿元,按照提取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危险品生2%;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产与储存1亿元〈营业收入<10亿元,按照提取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企业以上
0.5%;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年度实际营业收入〉10亿元,按照提取02%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客运业务、管道运输、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营业收入
1.5%提取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为计提依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据,采取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改建、新建、扩超额累退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方式按照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以下标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平均逐月用的新工艺、新标准、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提取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实际提应提取实际使窑;取金额金额用范围行业各类企业提取规定各类企业使用范围规定检查情况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营业收入<1000万元,3%提取冶金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1000万元(营业收入<1亿元,按照
1.5%提取;
(一)完善、改造、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1亿元〈营业收入<10亿元,按照
0.5%提取;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10亿元<营业收<50亿元,按照
0.2%提取;营站、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防火、防爆、防冶金企业收入超过5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
0.1%提取;坠落、防尘、防毒、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和隔离操业以上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年度实际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营业收入营业收入〉100亿元的部分,按照
0.05%提取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为计提依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据,采取全评价)和咨询及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安全生产超额累退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方式按照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以下标准术、新工艺、新标准、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平均逐月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提取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二)配烟花爆竹营业收入<200万元,按照
3.5%提取;备、维护、保养防爆机械生产企业200万元(营业收入<500万元,按照3%提以上年度取;实际500万元(营业收入<1000万元,按照
2.5%提营业收入上年度月实际提应提取取实际使行业收入金额各类企业提取规定各类企业使用范围规定检查情况金额金额用范围/月产量为计提依营业收入〉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电器设备支出;
(三)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据,采取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超额累退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五)安全生产检查、方式按照评价(不包括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以下标准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平均逐月支出;
(七)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提取出;
(八)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装备、新工艺的推广应用支出;
(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和重大安石油,每吨原油17元;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全隐患治理支出,包括矿山综合防尘、防灭火、防治水、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和尾矿库等非煤矿山10元;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以及实施地压监测监控、露天矿开采企业核工业矿山,每吨25元;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
(二)完善非煤矿山监依据开采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测监控、人员定位、的原矿产吨4元;量按月提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且最大取开采高度<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实际提取应提取金实际使用行业各类企业提取规定各类企业使用范围规定检查情况上年度月收入金额额范围金额/月产量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
1.5元险“六大系统”支出,完善尾矿库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和海上石油开采出海人员动态跟踪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本办法下发之日以前已经实施闭库的尾矿库,按照已堆存尾砂的有效库容大小提取,库容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100万立方米以下的,每年提取5万元;超过100万立方米的,每增加100万立方米增加3万元,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但每年提取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用于综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石场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的新装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支出;中地质勘探单位安全费用按地质勘查项目或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者工程总费用的2%提取测检验支出;
(九)尾矿库闭库及闭库后维护费用支出;
(十)地质勘探单位野外应急食品、应急器械、应急药品支出;
(十一)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序号对应职责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对应法律依据对应处罚依据记、治理制度及职业健康措施保障制度;督促实施事故隐患排查、登记、
(八)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是口否口治理制度
(九)安全生产管理台张、档案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制度《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口否口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职责
(一)组织制督促实施安全生产资金定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安全生产制定并督促实施是口否口投入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四条生制定设备、设施保障制度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生产经是口否口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是口否口督促实施设备、设施保障制度制定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是口否口的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实施具有较大危险、危害是口否口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是口否口是口否口督促实施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是口否口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督促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口否口制度序号对应职责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对应法律依据对应处罚依据制定持证上岗制度是口否口督促实施持证上岗制度是口否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是口否口管理制度督促实施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是口否口使用管理制度制定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是口否口处理制度督促实施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是口否口调查处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台张、档案是口否口制度督促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台张、是口档案制度否口根据本单位实际岗位情况制定是口否口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督促实施本单位制定的安全生是口产操作规程否口序号对应职责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对应法律依据对应处罚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条《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四条生产经营单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2万元以下的罚款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是口否口(-)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如实告知其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
(三)未如实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组织制定并实施本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培3单位安全生产教育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和培训计划《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单位、煤矿、非煤矿山、烟花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爆竹、金属冶炼、建筑施工、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道路运输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是口否口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贲的部门负责人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经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序号对应职责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对应法律依据对应处罚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四条煤矿、非煤道路迄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条力考核合格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贲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七条生产经营单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是口否口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全培训的内容满足要求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万元以下的罚款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序号对应职责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对应法律依据对应处罚依据规定经考核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贲人初
(二)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是口否口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九条生产经营单如实告知其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于12学时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煤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初次安全培是口否口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三)组织制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是口否口和培训计划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一条生产停产停业整顿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序号对应职责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对应法律依据对应处罚依据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障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培训计划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纳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入年度工作计划并保障本单位是口否口事贡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贡人依照前款规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是口否口训计划
(一)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
(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保证本单位安全生实施(具体详见附件二《企4是口否口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使用检查表》)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序号对应职责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对应法律依据对应处罚依据顿《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督促、检查本单位全生产全面检查,研究分析安列职责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的安全生产工作,全生产存在问题,并督促事故5是口否口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防范、隐患排查和整改措施的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停产停业整顿事故隐患落实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一条构成犯罪的,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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