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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还款起诉申请书范文(篇)16转专业申请书对我们未来的职业发展和学术研究有着重要的影响参考这些转专业申请书范文,可以帮助申请人更好地理解转专业申请书的写作要求参考范文起诉申请书请求将本案诉讼请求变更为、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3申请人诉张、蔡和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案件发回贵院重审现申请人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如上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恳请贵院批准!此致市区人民法院申请人O年月日参考范文起诉申请书尊敬的公诉人我受受北京市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被告人李某某审查起诉阶段的参考范文起诉申请书被不起诉人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xxx,19xx611xxxxxxx,中专文化,北京市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户籍所在地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兴xx康北路号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犯罪于年月日被北京市公安29920xx1018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月日经海淀分局决定被取保候审1124本案由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朱礼涉嫌故意毁xx坏财物罪,于年月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20xx225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年月日时分许,被不起诉人朱礼到本市海淀区建设银20xxg10171430行北大南街分理处自动取款机上取款时信用卡被吞,激愤之下用拳头将自动取款机的防暴玻璃、功能键外框砸坏,毁坏物品价值人民币元后被不9600起诉人朱礼被抓获现损失已赔偿本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朱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d五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已完全赔偿损失,有悔罪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朱礼不起诉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本院提出申诉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XXX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XXX北京市区人民检察院(院印)XX年月日20xx xx xx参考范文起诉申请书被告XXo、判令对车辆许可执行;
1、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2年月日,原告收到贵院送达的执行字第号《执行裁定书》原告认20xx为贵院根据案外人被告对该案中部分执行标的提出执行异议而作出的“中止对异议人所有的车辆(以下称“争议车辆”)的执行”的裁定事项,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根据已生效的.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和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中查明及认定的事实,争议车辆的所有权人是公司而非被告b原告为公司向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而接受公司以登记在其名下b zmb的争议车辆作为抵押的反担保在年发生,且争议车辆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依照物权法等有关规定,原告善意取得争议车辆抵押权、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争议车辆因存在挂靠合同则车辆实1际归被告所有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二十四条“机动车物权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的规定,则该判决的内容不得对抗原告善意取得之争议车辆抵押权、该案事实认定错误在前述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和民事判决书中均已2查明争议车辆系公司自有,而非他人挂靠,尤其是该事实业经刑事案件的b侦查核实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仅以被告出示的无法确认真实性的挂靠合同便认定挂靠关系,与事实不符、该案审理程序违法因公司没有偿还原告代还银行的借款,原告3b于年月日即起诉了公司,并于年月日申请法院对包括争议车辆在内的担保b物作了财产保全从被告据以提出执行异议的民初字第号案件的案号可以清楚判断该案起诉在原告起诉公司之后,当时争议车辆在车管所既有抵押登b记又有法院的诉讼保全查封,该两案的诉讼结果与原告显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法院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通知原告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但事实上原告对该案一无所知,直到近日收到上述《执行裁定书》因此,该案件程序损害了原告的合法诉权综上所述,异议裁定书否定生效民事判决书已认定的车辆所有权和车辆抵押权的归属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请执行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请求对执行标的许可执行的,应当以案外人为被告,”原告依法在收到《执行裁定书》后十五日内起诉,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求原告(签字、捺印)xx年月日XX XX XX参考范文起诉申请书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市区镇人民政府,住所地市XX XX XX XX XX区镇头村XX XX上诉人不服市区人民法院()顺行初字第号行政裁XX XXxxxx52定,依法提起上诉、撤销市区人民法院()顺行初字第号行政裁定,指令一1XX XXxxxx52审法院继续审理上诉人的起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2
一、一审法院认定原告在年就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诉的《限期xxxx拆除通知书》(下称通知)的内容,无证据支持,与事实不符那么,是否可以推定上诉人“应当知道”《通知》的内容呢?这要分析被上诉人是否真正的进行了有效送达无论《通知》属于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强制的文书,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行政强制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都应当以直接送达为原则,以“留置送达”为例外,且《民事诉讼法》对留置送达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其适用条件为”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其程序是“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在本案中,被上诉人并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上诉人拒绝签收《通知》的情况(实际上被上诉人也从未找过上诉人进行直接送达),故而被上诉人适用“留置送达”法定条件并不存在且,就被上诉人提供的《送达回证》来看,送达人为两人(其中名叫马然者不具备送达人员的主体资格),而并无任何有关基层组织(镇洼子村村委会)的代表见证,也无拍照和录像在xx这种既无认证又无照片(录像)等旁证的情况下,显然不能单凭被上诉人在送达回证上的单方记录就认定其真实进行了留置送达据此,也不能推定上诉人“应当知道”《通知》的内容综上,在现有证据不能充分证明被上诉人真正实施了有效送达的情况下,法院认定上诉人在年就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通知》的内容,属于XXXX认定事实不清,且与事实是不符的
二、根据上述事实方面之理由,本案的情形,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20超过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据此,上诉人的起诉,并未超5过法定的起诉期限综上,一审法院的裁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此致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xx上诉人XXXo年月日XXX XX XX参考范文提前还款申请书银行分行本人身份证号码于年在贵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元,目前本人资金充裕,特向贵行申请提前偿还人民币本金元及产生的相关利息因本人身在外地,不能亲自到贵行办理还款手续,在此不可撤销地申请并授权贵行从本人的借记卡(账号为卡号为)中直接扣款,本人愿意按照《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条款承担贷款所产生的相关利息等费用自本申请书原件寄到贵行之日起,允许贵行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扣款本人承诺上述填写的内容均为真实、有效,且本提前还款申请书经借、贷双方共同确认为《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申请人签章(签字加按手印)联系电话年一月―日参考范文还款申请书信息银行分行XX本人身份证号码于年在贵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元,目前本人资金充裕,特向贵行申请提前偿还人民币本金元及产生的相关利息因本人身在外地,不能亲自到贵行办理还款手续,在此不可撤销地申请并授权贵行从本人的借记卡(账号为卡号为)中直接扣款,本人愿意按照《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条款承担贷款所产生的相关利息等费用自本申请书原件寄到贵行之日起,允许贵行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扣款0本人承诺上述填写的内容均为真实、有效,且本提前还款申请书经借、贷双方共同确认为《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申请人签章(签字加按手印)联系电话年月日信寄至地址备注另附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并寄送以上填写内容请用碳素笔或蓝黑墨水钢笔填写参考范文起诉申请书申请人,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申请人,男,汉族,岁左右,住被申请人,男,汉族,岁左右,住申请撤销对被申请人人工费纠纷一案的起诉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告人工费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后申请人追加两被申请人为被告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当时都是被告单位的员工,其行使的是其职务行为,故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与该案不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申请撤销被申请人为本案共同被告参加诉讼,请贵院予以准许!此致人民法院XXX参考范文延期还款申请书中国农业银行:按照农借合字第号借款合同,我(单位)于年月日在你行(社)借款(大写)元,应于年月日到期,由于原因不能如期偿还,故申请延期到年月日,用资金如数归还借款本息.请审查批复申请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参考范文起诉申请书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投资有限公司,市区路号XXXX XX XX XX XX大厦一层、二层,法定代表人王职务经理XX XX,上诉人不服市历城区人民法院()鲁民初号民事裁定书,XX XXX0112123特提起上诉、依法撤销市历城区人民法院()鲁民初号民事裁定书;1xx xxx
0112123、裁定指令市历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实体审理;2xx、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3一审人民法院认定本案与济历城检公刑诉号刑事案件,属于同[xxx]377一事实属于认定事实错误因为无论从主体上看,看还是从涉及的法律关系来看,本案均与济历城检公刑诉号起诉书指向的刑事案件均不同[xxx]377本案的被上诉人为投资有限公司和蜡而济历城检公刑诉号xxxx XX,[xxx]123起诉书中的被告人为本案的案外人无畏,和本案的当事人没有重合上诉人起诉被上诉人依据的被上诉人蜡的担保行为蜡的担保行为发生在无xx xx畏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年月日无畏被拘留,而蜡的担xxx215xx保行为发生在年月日)蜡的担保行为(或者说是债务承担行为)xxx311xx发生在无畏的犯罪实施完成以后,担保时无畏已经被刑事拘留因此蜡xx的担保行为和无畏对犯罪行为之间,无论主观上还是客观是均没有任何联系,蜡的担保行为不会在济历城检公刑诉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xx[xxx]377得到评价和审判,被上诉人蜡和上诉人之间是典型的担保纠纷,属于民事xx法律关系的范畴,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一审法院认定二者属于同一事实,显然属于事实认定错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之规定“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就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执行涉案财物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有非法集资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或者中止执行,并及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一审法院依据该法律条款裁定驳回上诉人的起诉,属于法律理解和适用错误通过该条款可以明显看出驳回起诉的前提是民事起诉和刑事案件属于同一事实第
一、不能用刑事和民事来重复评价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但是并不阻碍对不属于刑事案件评价范围的担保人的起诉,担保行为人民法院应该通过民事审判来解决第
二、在司法实践中,犯罪所得通过刑事案件的途径,以返还的方式能最大限度使受害人的损失,从涉案财产得到中平等清偿不必通过民事手段判决或执行,避免利益冲突,和因分配不均导致的不公平而在本案中我们起诉被上诉人,目的是为了从担保人处,通过担保人的财产实现自己的权利,不会对涉案财物产生二次请求,指向的是担保人的财产因此本案不会影响受害人通过刑事途径平等分配涉案财物就算这两个法条的有关条款规定有所冲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题的规定》颁布在后,跟据该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不再适用”,人民法院也应该进行实体审理法律设定裁定驳回起诉的一个很重要的立法目的,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是民事法律关系,人民法院不能或者不宜通过民事审判手段来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手段或者刑事手段来解决,或者通过上述手段来解决更合适就本案来看如果人民法院适用裁定驳回起诉,那么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之间的担保纠纷将没有任何其他的救济途径,势必会剥夺上诉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不符合法律设定裁定驳回起诉的初衷综上,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适用和理解法律不对上诉人望二审法院查清事实,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查明第一审人民法辩护人,依法为其辩护辩护人详细地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并依法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有了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在本案中具备以下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根据本案事实,从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出发,建议对被告人李某某作出予以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理由如下
一、李某某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被告人李某某系未成年人犯罪根据《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出生于年月日,在年月份作案时,才周岁,系未成年人《未20xx62920xx1016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是我国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处理的基本方针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处罚只是手段,教育保护才是目的因此,李某某属于未成年人犯罪,符合法定从轻、减轻的条件
二、李某某具有酌定从轻情节被告人李某某是初犯、犯罪主观恶性不深,且被告人李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没有拒绝、阻碍、抗拒、逃跑的行为无翻供表现,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的认罪态度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三、李某某具有立功表现李某某归案后,除了如实供述自己的罪刑外,还带领公安人员前往同案犯王某某的家中因王某某在与李某某交往时,一直使用的假名,院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依法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此致市中级人民法院XX上诉人XXXXo年月日XXXX XX XX如果李某某不带领公安人员找到王某某的家中,查实其真实姓名的话,王某某很难被抓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五、关于“协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认定犯罪分子具有下列行为之一,使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属于《解释》第五条规定的“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带领侦查人员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提供司法机关3o4尚未掌握的其他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联络方式、藏匿地址的”根据上述规定,辩护人认为,李某某符合立功的条件,应认定为立功综上,鉴于本案被告人李某某是初犯且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主观恶性小,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较小,且有立功表现,根据我国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处罚采取能轻则轻,能减则减,能免则免,最大限度的降低对未成年限制人身自由的原则,及《刑事诉讼法》条之规定,建议对被告人李某某作出附271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此致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辩护人王律师参考范文起诉申请书犯罪嫌疑人王男,岁,汉族,湖南省株州市人,初中文化XX,25程度,系压塑制品厂工人,住市北郊王庄二队,因本案于年义XX XX19X X月日经我院批准,同年月日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X X X XX犯罪嫌疑人流氓罪一案,经义义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于年月19XX X X日移送我院现经我院查明年月日晚时许,犯罪嫌疑人王义随同李(已起诉)、19XXXX12XX朱(已起诉)到县转盘路个体户周餐馆就餐,三人共喝白酒XX XX XX XX斤,应付人民币元,李以钱未带够和以后常来照顾生意为由只付给2379X人民币元,便扬长而去,店主敢怒不敢言次日凌晨时许,犯罪嫌疑人661王又随同李、朱到转盘路艾录像厅看录像,李、朱纠缠店主XXXXXXXXX艾让其换武打片,艾不从,李、朱对艾扬言XX“如不换,就砸坏录像机,封录像厅的门”犯罪嫌疑人王对李、XX朱进行劝阻说“算了,算了,才未能打起来凌晨时许,李、朱又闯3进南郊餐馆寻衅闹事,犯罪嫌疑人王又从中劝阻在受到李的.斥责XXXX后,准备独自回厂此时,餐馆职工包要去南郊派出所报案,被正要回XX厂的王发觉,王抓住包义义质问为什么偷其自行车,并对包拳打脚踢,XX直到包跪下叩头求饶以上事实,有在场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在卷证实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王义在李等流氓一案中,不仅没有参与,而XX且还有多次劝阻的行为;殴打包是基于双方的误会,属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13讼法》第条第款以及第条第款、第款之规定,决定对犯罪嫌疑15114012人王不起诉,予以释放XX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后的日内,向本院提出7申诉检察长XXX o年月日19XXXX参考范文起诉申请书事实和理由O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离婚纠纷一案,申请人于年_月_日起诉后,现20—因(写明原因),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申请撤诉,请予准许此致—人民法院年—月—日20_参考范文起诉申请书请求事项请求撤回对的强制执行申请,案号()苏执号,同意贵院解除对该案所涉及的诉讼财产保全及解除被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事实和理由申请人根据贵院作出的.(―)苏民初号民事判决书,请求贵院对予以强制执行现已清偿该判决书载明的全部本息及相关诉讼费用,故特向贵院申请撤回强制执行申请,同意贵院解除对该案所涉及的诉讼财产保全及解除被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贵院批准此致—市—区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参考范文起诉申请书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申请撤回—京仲案字第号仲裁案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一年—月—日向贵委提交与被申请人公司的‘仲裁申请书,业经贵委立案受理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达成和解,特申请撤回—京仲案字第号仲裁此致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人—年—月—日参考范文起诉申请书申请人周男,岁,汉族,四川省—区人,住—区—镇17村八组,现住西郊法定代理人周启贵,男,现年岁,汉族,四川省—区人,住—区60—镇—村八组,村民申请人周一于—年月4日搭乘川号汽车,从—到洛亥,早上5q4068点钟当汽车行至一路处时,与前面徐一驾驶的四川号运输47k+500m q2_68拖拉机相撞造成申请人周一重度受伤并致残,经—市第一人民医院多次抢救,现已暂时脱离生命危险由于养子周一在—市第一人民医院还需进一步治疗,无钱交纳医药费,已断药数日,本人无奈,只好求助于你们法律部门,对川、四川的保险公司提前先预支付医药费,并对该车进行财q40_6q28_8产保权因本人家境贫穷,年老体弱多病,家庭无经济收入,对此案的诉讼费用实属无法交纳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诉讼费减免缓申请,希贵院批准为谢!申请日期参考范文起诉申请书申请人地址电话案由申请人因人民检察院对陈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案审查起诉一XXX X案,提出以下申请请求目的对陈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案做不予起诉陈的决定XX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受故意伤害致死案嫌疑人陈和其父亲(法定监护人)委托为X陈伟的辩护人,经过查阅查阅公安局对本案的《起诉意见书》和本案法XXX医鉴定《四川华西医学鉴定中心法医病理学报告》(法会)以及会20XX-287,见嫌疑人陈和调查了解了部分知情人员;现提出以下辩护意见做为对申请x,不予起诉陈的事实和理由x
一、据陈供述,因陈于年月日被钟殴打,李(本案另x x20xx98xx xx一嫌疑人)等就自发到何家门口找钟为陈说理陈并没有召集他xx xx x x们去打本案受害人何那时陈伟根本不认识何完全不可能召集人去打受xx,xx,害人受害人出来是跟李争吵,陈并没有和受害人争吵,受害人是和李xx x扭在一起,陈并没有和受害人扭在一起,反而是想劝架,更是没有任何xxx殴打受害人的行为公安局对本案的《起诉意见书》对是谁与受害人争XXX吵和扭在一起描述不清,是谁如何殴打受害人的什么部位和将其打死更是描述不清
二、据本案法医鉴定《四川华西医学鉴定中心法医病理学报告》(法会)没有任何受害人任何部位有被殴打致使红肿淤血和其他被殴打外20XX-287,伤的描述与鉴定结论,因此认定陈有对受害人进行殴打的关键证据没有,x此对此不能构成陈有对受害人故意伤害的客观行为的证据锁链,对陈涉xx嫌故意伤害的证据明显不足
三、法医鉴定《四川华西医学鉴定中心法医病理学报告》(法会)20xx-287认为受害人与人争吵和肢体接触是死亡的促进因素是不客观的;受害人与人争吵和肢体接触只是公安局送检时的描述,该法医鉴定不能认定受害人xxx与人争吵的事实,尸检上也没有受害人与嫌疑人肢体接触的痕迹描述,当然也不能认定有肢体接触而且假如有争吵和肢体接触的事实,法医也因在该情形导致受害人有什么样的生理变化,特别是有什么样的病理变化的基础上才能认定是否该情形促进了被害人死亡,而该法医鉴定并没有这些生理病理理由依据根据常识很容易理解与人争吵和肢体接触一般是不可能致人死亡的,受害人的原有疾病和饮导致而心源性猝死是无疑的死亡原因
四、就算与人争吵和肢体接触是死亡的促进因素,显然争吵不属于故意伤害;肢体接触也不一定是殴打,所以肢体接触与故意伤害是两个概念本案当时除了嫌疑人与受害人有肢体接触外,受害人的儿媳张、抢救的XX120医生等都有和受害人都有肢体接触,根据公安局的意见岂不是他们都xxx要涉嫌被追究对受害人故意伤害致死的刑事责任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本案起诉嫌疑人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x且该嫌疑人案发时不满周岁,且故意伤害致死的认定和量刑的刑级很高,16因此在本案的事实和证据都模糊的情况下起诉和追究依法陈本不应有的刑x事责任,对陈是很不公平的,甚至是一种将影响他一生的一种伤害申请x人也了解到受害人的家庭背景和在县的关系网与影响力,以及政府部门人xx员与领导对司法机关工作的干涉与影响,希望你处能尽力保持司法的独立与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第项对嫌疑人陈作出151x不予起诉的决定,以维护陈的合法权利和维护正常的司法秩序和社会秩序x此致人民检察院XXX__20xx ll3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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