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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基础管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序号排查内容排查依据检查结果
(一)安全领导能力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
1.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知》(安监总管三
2.安全生产目标应满足
(2011)93号)中评审标准
2.1
(1)形成文件,并得到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量化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标
21.应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各级组织(包括各个管理部门、车间、班组),逐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企业及各个管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理部门、车间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安全生知》(安监总管三
(2011)93号)中评产工作计划;
3.应定期考核安全生产目标完审标准
2.1成情况3《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应每天作出安知》(应急
(2018)74号)全承诺并向社会公告4《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严格履行其法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企业负责人应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活动,车间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参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中评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并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审标准
5.6录上签字6企业应制定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并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主要负责人应参加领导干部带班,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法
(2017)15号)
(八)格执行作业程序承包商管理1企业应建立承包商管理制度,明确承包商资《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格预审、选择、安全培训、作业过程监督、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二表现评价、续用等要求十条2《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二企业应按制度要求开展承包商资格预审、选十条择、表现评价、续用等过程管理3《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企业应与承包商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二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H^一条
41.企业应对承包商的所有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禁止《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合格的承包商作业人员入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二厂;十二H••一条2,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承包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现场安全交底;
3.保存承包商安全培训教育、现场安全交底记录5《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企业应对承包商重点施工项目的安全作业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二规程、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十一条6《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二企业应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程安全监督十一条
(九)安全事故事件管理
11.企业应建立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明确安全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和防范措施制《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定等要求;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二
2.企业应将涉险事故、未遂事故等安全事十七条件(如生产事故征兆、非计划停工、异常工况、泄漏、轻伤等)纳入安全事故事件管理;
3.应将承包商在企业内发生的事故事件纳入本企业的安全事故事件管理2《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企业应收集同类企业安全事故及事件的信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二息,吸取教训,开展员工培训十八条3《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企业应建立安全事故事件管理档案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二十条
41.企业应深入调查分析安全事件,找出发《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生的根本原因;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二2,应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整改、预防措施;十七条3,措施应及时落实5《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企业应建立涉险事故、未遂事故等安全事件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二报告激励机制十七条6《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企业应重视外部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工作,认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二真吸取同类企业、装置的教训,提高安全意十八条识和防范事故能力
2.设计与总图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序号排查内容排查依据检查结果
(一)设计管理1企业应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承担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涉及“两重点《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一重大”的大型建设项目,其设计单位资质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应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相应工程设计化工
(2013)76号)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专业甲级资质2《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建设项目应经过正规设计或开展安全设计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三诊断(201287号)3在规划设计工厂的选址、设备布置时,应按《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照GB/T37243要求开展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安全防护距离》(GB/T37243-2019)评估核算;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应满足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GB36894确定的个人风险基准的要求准》(GB36894-2018)4涉及有毒气体或易燃气体,且其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库房应按GB/T37243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法计算外部安全防求(GB18265-2019)第
4.
1.4护距离,定量风险评价法计算时应采用可能条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最大量计算外部安全防护距离5《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企业应在建设项目基础设计阶段组织开展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形成分析〔2013)76号)《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报告质量控制与审查导则》(T/CCSAS001-2018)
61.新建化工装置应设计装备自动化控制系《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统,并根据工艺过程危险和风险分析结果、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价(SIL)结果,设置安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全仪表系统;
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大、中型新建建设项目要按照GB/T21109和GB50770等相关标准开展安全仪表系统设计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精细化工
1.涉及精细化工的建设项目,在编制可行性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前,应按规定开展反监总管三〔2017〕1号)第
二、四条《关应安全风险评估
2.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艺,要通过省级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安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全论证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
(2010)186号)第九条8企业在建设项目详细设计和施工安装阶段,发生以下重大变更的,设计单位应按管理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序重新报批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第二十
1.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条的;2•在施工加间重新设计的二总图布局1企业应对在役装置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外部安《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全防护距离评估安全防护距离》GB/T37243-20192《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企业总图布置应根据工厂的性质、规模、生50489-2009产流程交通运输、环境保护、防火、安全、卫生、施工、检修、生产、经营管理、厂容厂貌及发展等要求,并结合当地自然条件进行布置,符合GB50489要求3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GB50160规定《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
4.
1.9条4化工企业与同类企业及油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GB50160规定《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
4.
1.10条5《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液化烧罐组与电压等级330kV〜1000kV的版》架空电力线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0m GB50160-2008第
4.L9条单罐容积大于等于50000m3的甲、乙类液体储罐与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20m6企业内部设施之间防火间距应符合相关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要求版》GB50160-200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7《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企业控制室或机柜间与装置的防火间距应满版》GB50160-2008第
5.
2.
16、足GB50160要求;控制室面向具有火灾、爆
5.
2.
17、
5.
2.18条《石油化工控制室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应有门窗、孔洞,并应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第
4.L满足防火防爆要求4条8火炬与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GB50160规定《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
4.
2.12条9液化煌、可燃液体的铁路装卸线不得兼作走《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行线版》GB50160-2008第
4.
4.6条1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联合装置视同一个装置,其设备、建筑物的版)》(GB50160-2008)第
5.
2.9条防火间距应按相邻设备、建筑物的防火间距确定,其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160规定11污水处理场内的设备、建(构)筑物平面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置防火间距不应小于GB50160规定版)》(GB50160-2008)第
5.
4.3条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变、配电站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GB50016-2014)第
3.
3.8条邻,且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站,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时,可一面贴邻,并应符合现行GB50058等标准规定13空分装置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石油化工企业空分制氧、氮气系统设
1.布置在空气洁净,并靠近氮气、氧气最计规范》(SH/T3106-2009)第
3.1条大用户处;
2.与全厂的布置统一协调,并留有扩建的可能;3,避免靠近爆炸性、腐蚀性和有毒气体以及粉尘等有害物场所,并应考虑周围企业(或装置)改建或扩建时对空分装置安全带来的影响14空分装置吸风口的设置,应符合SH/T《石油化工企业空分制氧、氮气系统设3106要计规范》(SH/T3106-2009)第
3.3条15厂房之间及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建筑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GB50016规定,(GB50016-2014)第
3.
4.
1.
3.
5.1与甲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规条定16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含硫化氢管道不应穿越除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域(试行)》(安监总管三
(2017)121号)17地区输油(输气)管道不应穿越厂区《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
4.
1.8条18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不得穿越生产区《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
4.
1.6条
3.试生产管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序号排查内容排查依据检查结果1企业应建立建设项目试生产的组织管理机《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构,明确试生产安全管理范围,合理界定建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设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包商、设计单位、监四条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范围与职责2建设项目试生产前,企业或总承包商应组织开展“三查四定”(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量及隐患、查未完工程量;对检查出来的问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题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五条完成)工作,并对查出的问题落实责任进行整改完善3《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企业或总承包商应编制总体试生产方案和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专项试车方案、明确试生产条件,并对相关四条参与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并严格执行4《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应对建设项目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试生产方案及试生产条件提出审查意见对四条采用专利技术的装置,试生产方案应经专利供应商现场人员书面确认5《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四企业或总承包商应编制建设项目联动试车条方案、投料试车方案、异常工况处置方案等
6、建设项目试生产前,企业或总承包商应完成《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各项生产技术资料、岗位记录表和技术台账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包括工艺流程图操作规程、工艺卡片、工四条艺和安全技术规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化验分析规程、主要设备运行操作规程电气运行规程、仪表及计算机运行规程、联锁值整定记录等)的编制工作7《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试生产前企业应对所有参加试车人员进行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培训五条8《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企业应编制系统吹扫冲洗方案,落实责任人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员五条9在系统吹扫冲洗前,应在排放口设置警戒《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区,拆除易被吹扫冲洗损坏的所有部件,确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认吹扫冲洗流程、介质及五条压力蒸汽吹扫时,要落实防止人员烫伤的防护措施10《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企业应编制气密试验方案要确保气密试验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方案全覆盖、无遗漏,明确各系统气密的最五条高压力等级11《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气密试验时前应用盲板将气密试验系统与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其他系统隔离,严禁超压五条12《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高压系统气密试验前,应分成若干等级压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力,逐级进行气密试验真空系统进行真空五条试验前,应先完成气密试验13《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气密试验时,要安排专人检查,发现问题,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及时处理做好气密检查记录五条14企业应开展开车前安全条件审查,确认检查《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清单中所要求完成的检查项,将必改项和遗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留项的整改进度以五条文件化的形式报告给相关人员15开车前安全条件审查后,应将相关文件归档,编写审查报告并对其完整性进行审核评估16《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企业应建立单机试车安全管理程序单机试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车前,应编制试车方案、操作规程,并经各五条专业确认17《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单机试车过程中,应安排专人操作、监护、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记录,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对专利设备或关五条键设备应由供应商负责调试18《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单机试车结束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工、监理及制造商等方面人员签字确认并填五条写试车记录19《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企业应建立联动试车安全管理程序,明确负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责统一指挥的协调人员五条20《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联动试车前,所有操作人员考核合格并已取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得上岗资格;公用工程系统已稳定运行;试五条车方案和相关操作规程、经审查批准的仪表报警和联锁值已整定完毕;各类生产记录、报表已印发到岗位21《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联动试车结束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工、监理及制造商等方面人员签字确认并填五条写试车记录22《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投料前,企业应全面检查工艺、设备、电气、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仪表、公用工程、所需原辅材料和应急预案、五条装备准备等情况,对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审查确认,明确负责统一指挥的协调人员,具备各项条件后方可进行投料23《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引入燃料或窒息性气体后,企业应建立并执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行每日安全调度例会制度,统筹协调全部试五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24《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投料过程应严格按照试车方案进行,并做好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各项记录五条25《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投料试生产过程中,企业应严格控制现场人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五条26《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投料试车结束(项目、装置考核完成)后,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企业应编制试车总结五条27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符合相关法《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律规定要求4装置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序号排查内容排查依据检查结果
(一)工艺风险评估1《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应经小试、中知》的实施意见》试、工业化试验再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安监总管三
(2010)次采用的化工工艺要通过省级有关部门组织186号)专家组进行安全论证2《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精细化工企业应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反应安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
(2017)全风险评估1号)3《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生产企业不得使用淘汰落后技术工艺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列出的工艺(安监总科技
(2015)75号)《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安监总科技
(2016)137号)
(二)操作规程与工艺卡片1《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企业应建立操作规程与工艺卡片管理制度,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八条包括编写审查、批准、颁发、使用、控制、修改及废止的程序和职责等内容2《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企业应制订操作规程,并明确工艺控制指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八标条3操作规程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岗位生产工艺流程,工艺原理,物料平衡表、能量平衡表,关键工艺参数的正常控制范围,偏离正常工况的后果,防止和纠正偏离正常工况的方法及步骤;《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
2.装置正常开车、正常操作、临时操作、应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八急操作、正常停车和紧急停车的操作步骤和条安全要求;
3.工艺参数一览表,包括设计值、正常控制范围、报警值及联锁值;
4.岗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应急处理原则以及操作时的人身安全保障、职业健康注4意事项4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编制工艺卡片,工艺卡《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片应与操作规程中的工艺控制指标一致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八条5企业应每年确认操作规程与工艺卡片的适《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应性和有效性,应至少每三年对操作规程进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行审核、修订当工艺技术、设备发生重大变更时,要及时审核修订操作规程6企业应组织专业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编制、《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修订和审核操作规程,将成熟的安全操作经(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验纳入操作规程中7《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企业应在作业现场存有最新版本的操作规(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程文本,以方便现场操作人员的方便查阅8企业应定期对岗位人员开展操作规程培训《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五条和考核
(三)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1企业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装置,应《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装设自动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发安监总管三化控制系统(201287号)《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安监总管三〔2013)3号)2《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87号)《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
1.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应装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设紧急停车系统;
2.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自动化控制和紧急116号)《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停车系统应正常投入使用目录和调3《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安监总管三
(2009)116号)《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危险化工工艺的安全控制应按照重点监管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型工艺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的要求,并结合HAZOP三〔2013)3号)分析结果进行设置《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0P分析)应用导则》(AQ/T3049-2013)《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质量控制与审查导则》(T/CCSAS001-2018)4在非正常条件下,下列可能超压的设备或管道应设置可靠的安全泄压措施以及安全泄压措施的完好性
1.顶部最高操作压力大于等于
0.IMPa的压力容器;其他分管负责人要轮流带班;生产车间也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建立由管理人员参加的车间值班制度并严格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落实
(2010)186号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企业厂级、车间级负责人应参与安全风险辨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识评价工作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中评审标准
3.28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应按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履行在岗在位在职责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企业应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组织并参加综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合性或专业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治理工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中评作审标准
11.210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通过体系评审、持续改进等措施保证有效运行1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制定月度个人安全行动计划,并对安全行动计划履行情况进行考核1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生产法律法规,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中评了解安全生产状况,研究重大问题,并督促审标准
2.3落实情况13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知识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号)第十六条14《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
1.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专职安全生管三
(2010)186号)第一章第三条《注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总局令第11号)第六条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
3.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企业,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151.企业应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生产;法》(财企
(2012)16号)
2.企业应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
2.顶部最高操作压力大于
0.03MPa的蒸《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镭塔、蒸发塔和汽提塔汽提塔顶蒸汽通入版GB50160-2008第
5.
5.1条另一蒸储塔者除外;《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3.往复式压缩机各段出口或电动往复泵、50183-2004第
6.
8.1条齿轮泵、螺杆泵等容积式泵的出口设备本身已有安全阀者除外;
4.凡与鼓风机、离心式压缩机、离心泵或蒸汽往复泵出口连接的设备不能承受其最高压力时,鼓风机、离心式压缩机、离心泵或蒸汽往复泵的出口;
5.可燃气体或液体受热膨胀,可能超过设计压力的设备;
6.顶部最高操作压力为
0.03^
0.IMPa的设备应根据工艺要求设置;
7.两端阀门关闭且因外界影响可能造成介质压力升高的液化烧、甲B、乙A类液体管道5《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因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版》GB50160-2008第
5.
5.13条起火灾、爆炸的反应设备应设报警信号和泄压排放设施,以及自动或手动遥控的紧急切断进料设施6安全阀、防爆膜、防爆门的设置应满足安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生产要求GB50160-2008第
5.
5.
5、
5.
5.12条
1.突然超压或发生瞬时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反应设备,如设安全阀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装爆破片或爆破片和导爆管,导爆管口必须朝向无火源的安全方向;必要时应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2.有可能被物料堵塞或腐蚀的安全阀,在安全阀前应设爆破片或在其他出入口管道上采取吹扫、加热或保温等措施
71.较高浓度环氧乙烷设备的安全阀前应设爆破片,爆破片入口管道应设氮封,且安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阀的出口管道应充氮;
2.环氧乙烷的安全阀GB50160-2008第
5.
5.9条及其他泄放设施直排大气的应采取安全措施8危险物料的泄压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应满足
1.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设备的安全阀出口《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应连接至适宜的设施或系统;GB50160-2008第
5.
5.
4、
2.对液化烧或可燃液体设备紧急排放时,液
5.
5.
7.
5.
5.
8.
5.
5.10条化烧或可燃液体应排放至安全地点,剩余的液化烧应排入火炬;
3.对可燃气体设备,应将设备内的可燃气体排入火炬或安全放空系统;
4.常减压蒸储装置的初循塔顶、常压塔顶、减压塔顶的不凝气不应直接排入大气9《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
5.
5.11条无法排入火炬或装置处理排放系统的可燃《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气体,当通过排气筒、放空管直接向大气排GB50183-2004第
6.
8.8条放时,排气筒、放空管的高度应满足GB
50160、GB50183等规范的要求10火炬系统的安全性应满足以下要求
1.火炬系统的能力应满足装置事故状态下《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的安全泄放GB50160-
20085.
5.
205.
5.
21、
5.
5.22条《石油化工可燃性气体排放系
2.火炬系统应设置足够的长明灯,并有可统设计规范》SH3009-2013靠的点火系统及燃料气源;
3.火炬系统应设置可靠的防回火设施水封、分子封等;
4.火炬气的分液、排凝应符合要求;
5.封闭式地面火炬的设置应满足GB50160的要求、11空分装置空压机入口空气中有害杂质含量《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应符合GB16912要求,包括乙焕、甲烷、技术规程》GB16912-2008第
4.
2.2总烧、二氧化碳、氧化亚氮等条12《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2013空分装置纯化系统出口设置二氧化碳在线分析仪并设置超标报警第
8.
0.10条13空分装置应设置冷箱主冷蒸发器液氧中乙《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2013第烘、碳氢化合物含量连续在线分析仪并设置
8.
0.
10、
8.
0.12条超标报警四工艺运行管理1现场表指示数值、DCS控制值与工艺卡片控制值应保持一致2企业应建立岗位操作记录,对运行工况定时进行监测、检查,并及时处置工艺报警并记《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录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九条3《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生产过程中严禁出现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九条行情况;对异常工况处置应符合操作规程要求4企业应严格执行联锁管理制度,并符合以下《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
1.现场联锁装置必须投用、完好;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
2.摘除联锁有审批手续,有安全措施;第十六条
3.恢复联锁按规定程序进行5《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当工艺路线、控制参数、原辅料等发生变更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二时,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开展变更安
十三、二十四条全风险分析;变更后应对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6《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企业应建立操作记录和交接班管理制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八度,并符合以下要求条
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照工艺参数操作;
2.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有操作记录;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五)现场工艺安全1《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布置设计规范》6113012-2011)第
8.
2.
4、
8.
2.5条泄爆泄压装置、设施的出口应朝向人员不易《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到达的位置版)》(GB50160-2008)第
5.
5.11条
21.不同的工艺尾气排入同一尾气处理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统,应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
2.使用多个化学品储罐尾气联通回收系统
(2014)68号)的,需经安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论证合格后方可投用严禁将混合后可能发(2018年版)》(GB50160-2008)第生化学反应并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的几种气
5.
5.14条体混合排放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可燃气体放空管道内的凝结液应密闭回收,(2018年版)》(GB50160-2008)不得随地排放第
5.
5.17条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2018年液体、低热值可燃气体、毒性为极度和高度版)》(GB50160-2008)第
5.
5.15危害的可燃气体、惰性气体、酸性气体及其条他腐蚀性气体不得排入全厂性火炬系统,应设独立的排放系统或处理排放系统
51.极度危害和高度危害的介质、甲类可燃《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布置设计规范》气体、液化烧应采取密闭循环取样系统;(SH3012-20H)第
7.2・
3、
7.
2.4条
2.取样口不得设在有振动的设备或管道上,否则应采取减振措施《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6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压缩机厂房的地面不(2018年版)》(GB50160-2008)宜设地坑或地沟;厂房内应有防止可燃气体积聚的措施第
5.
3.1条7切水、脱水作业及其他风险较大的排《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液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离开现场查重点指导目录》(安监总管三
(2015)113号
(六)开停车管理1企业在正常开车、紧急停车后的开车前,都《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要进行安条全条件检查确认2《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开停车前,企业要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分析,制定开停车方案,编制安全措施和开停车步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骤确认表条3开车前企业应对如下重要步骤进行签字确认《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1,进行冲洗、吹扫、气密试验时,要确认已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条
2.引进蒸汽、氮气、易燃易爆介质前,要指定有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流程确认;
3.引进物料时,要随时监测物料流量、温度、压力、液位等参数变化情况,确认流程是否正确4《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应严格控制进退料顺序和速率,现场安排专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人不间断巡检,监控有无泄漏等异常现象条5《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停车过程中的设备、管线低点的排放应按照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条顺序缓慢进行,并做好个人防护;设备、管线吹扫处理完毕后应用盲板切断与其他系统的联系抽堵盲板作业应在编号、挂牌、登记后按规定的顺序进行,并安排专人逐一进行现场确认6在单台设备交付检维修前与检维修后投入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条件确认
(七)储运系统安全设施1易燃、可燃液体及可燃气体罐区下列方面应符合GB
50183.GB50160及GB50074等相《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关规范要求
1.防火间距;(GB50160-2008)
2.罐组总容、罐组布置、罐组内储罐数量及《石油库设计规范》(GB布置;50074-201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
3.防火堤及隔堤;火规范》(GB50183-2004)
4.放空或转移;
5.液位报警、快速切断;
6.安全附件(如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
7.水封井、排水闸阀
21.火灾危险性类别不同的储罐在同一罐区,应设置隔堤;《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2.沸溢性液体的储罐不应与非沸溢2018年版》GB50160-2008性液体储罐同组布置;第
6.
2.5条《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
3.常压油品储罐不应与液化石油气、液化天范》GB50351-2014第
3.
2.1条然气、天然气凝液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可燃、易燃液体罐区的专用泵应设在防火堤外,泵与储罐距离应符合GB50160要求第
5.
3.5条4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区应实现紧急切断功能,并处于投用状态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5严禁正常运行的内浮顶罐浮盘落底;内浮顶《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罐低液位报警或联锁设置不得低于浮盘支撑指导目录》安监总管三的高度2015113号6《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有氮气保护设施的储罐要确保氮封系统完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68号第二好在用条7防火堤设计应符合GB50351要求1,防火堤的材质、耐火性能以及伸缩缝配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应满足规范要求;50351-
20142.防火堤容积应满足规范要求,并能承受所容纳油品的静压力且不渗漏;
3.液化烧罐区防火堤内严禁绿化《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8气柜应设上、下限位报警装置,并宜设进出2018年版》GB50160-2008管道自动联锁切断装置第
6.
3.12条9《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液氧储罐的最大充装量不应大于容积的技术规程》GB16912-2008第
6.
7.1095%条10定期监测液氧储罐中乙烘、碳氢化合物含《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量,每周至少分析一次,超标时应连续向储技术规程》GB16912-2008第
6.
7.4罐输送液氧以稀释乙块浓度,并启动液氧泵条和气化装置向外输送11应建立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制度,明确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结束后各个环节的安全要求12装运危险化学品的汽车应“三证”驾驶证、准运证、危险品押运证齐全进入厂区的车辆应安装阻火器13企业应建立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爆炸着火装卸作业时装卸设施接口连接可靠性确认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制度;装卸设施连接口不得存在磨损、变形、
(2017)19号)局部缺口、胶圈或垫片老化等缺陷14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汽车罐车和装卸场所,应设防静电专用接地线《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15甲B、乙、丙A类液体的装车应采用液下装(2018年版)》(GB50160-2008)车鹤管第
6.
4.2条16《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装卸车作业环节应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标准、全十条规定》(安监总政法
(2017)15号规程和制度,并在监护人员现场指挥和全程监护下进行17《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甲B、乙A类液体装卸车鹤位与集中布置的(2018年版)》(GB50160-2008)泵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8mo第
6.
4.2条
(八)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
11.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令第591号)第十五条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2.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得采购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2甲类物品仓库宜单独设置;当其储量小于《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5t时,可与乙、丙类物品仓库共用一栋建(2018年版)》(GB50160-2008)筑物,但应设独立的防火分区第
6.
6.1条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50016-2014)第
3.
3.9条等严禁设置在甲、乙类仓库内,也不应贴邻建造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甲、乙、丙类液体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50016-2014)第
3.
6.12条的设施;遇湿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应设置防止水浸渍的措施5危险化学品仓储应满足以下条件
1.爆炸物宜按不同品种单独存放,当受条件限制,不同品种爆炸物需同库存放时,应确保爆炸物之间不是禁忌物且包装完整无损;《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
2.有机过氧化物应储存在危险化学品库房求》(GB18265—2019)第
4.
2.
7、
4.
2.
8、特定区域内避免阳光直射,并应满足不同品
4.
2.
9、
4.
2.
10、
4.
2.11条种的存储温度、湿度要求;
3.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应密闭储存在设有防水、防雨、防潮措施的危险化学品库房中的干燥区域内;
4.自燃物和混合物的储存温度应满足不同品种的存储温度、湿度要求,并避免阳光直射;
5.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应储存在危险化学品库房特定区域内,避免阳光直射并保持良好通风,且应满足不同品种的存储温度、湿度要求,自反应物质及其混合物只能在原装容器中存放6易燃易爆性商品存储库房温湿度应满足GB《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17914要求(GB17914-2013)第
4.5条
71.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并由《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专人负责管理;令第591号)第二十四条
2.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8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令第591号)第二十五条9《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应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得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安总管三
(2017)121号)物质不得混放混存
(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控制1重大危险源应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规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第十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三条备信息远传、记录、安全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应装备满足安规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第十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三条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设置紧急停车系规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第十统三条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航(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号)第十三条置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对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规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第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应具有独立安全仪十三条表系统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第对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十三条置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规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第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十三条5设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序号排查内容排查依据检查结果
(一)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执行1企业应建立健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内容至《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少应包含设备采购验收、动设备管理、静设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备管理、备品配件管理、防腐蚀防泄漏管理、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检维修、巡回检查、保温、设备润滑、设备186号)第十条台账管理、日常维护保养、设备检查和考评办法、设备报废、设备安全附件管理等的管理内容2《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企业应配备设备专业管理人员和设备维修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维护人员六条3《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企业应对所有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设施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台账、技术档案,确保设备台账、档案信息六条准确、完备4《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企业应编制关键设备的操作和维护规程六条5《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企业应对设备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并建立设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备定期检查记录六条6对出现异常状况的设备设施应及时处置7《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对设备设施的变更应严格履行变更程序(安监总管三
(2010)186号)8《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科企业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技
(2015)75号)及生产安全的设备《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安监总科技
(2016)137号)
(二)设备的预防性维修和检测1企业应编制设备检维修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检维修工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作2对重点检修项目应编制检维修方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第
5.
4.
1.4条方案内容应包含作业安全分析、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及安全验收标准3检维修过程中涉及特殊作业的,应执行GB《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30871要求(GB30871-2014)4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企业应加强防腐蚀管理,确定检查部位,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期检测,定期评估防腐效果94号)6应对大型、关键容器(如液化气球罐等)中的腐蚀性介质含量进行监控,定期分析(如0H2s含量是否超标)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在涉及易燃、易爆、有毒介质设备和管线的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排放口、采样口等排放部位,应通过加装盲94号)板、丝堵、管帽、双阀等措施,减少泄漏的《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布置设计规范》可能性(SH/T3012-2011)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定期对涉及液态烧、高温油等泄漏后果严重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的部位(如管道、设备、机泵等动、静密封94号)点)进行泄漏检测,对泄漏部位及时维修或更换9凡在开停工、检修过程中,可能有可燃液体泄漏、漫流的设备区周围应设置不低于《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2018年150mm的围堰和导液设施版)》(GB50160-2008)第
5.
2.28条10有可燃液体设备的多层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2018版》楼板,应采取防止可燃液体泄漏至下层的措(GB50160-2008)第
5.
7.5条施11承压部位的连接件螺栓配备应齐全、紧固到位
(三)动设备的管理和运行状况1《机械安全防止意外启动》(GB/T企业应设置机组、机泵防止意外启动的措19670-2005)施2企业应监测大机组和重点动设备转速、振《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动、位移、温度、压力等运行参数,及时评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估设备运行状况3可燃气体压缩机、液化烧、可燃液体泵不得使用皮带传动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传《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2018年动设备若必须使用皮带传动时,应使用防静版)》(GB版160-2008)第
5.
7.7条电皮带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载明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1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保险,为员工缴纳保险费
(2016)32号)第二十九条17企业应建立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机制,对“三违”行为进行检查处置18企业应建立异常工况下应急处理的授权决策机制19《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企业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高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第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力应满四条足安全生产要求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企业应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制委办
(2017)29号)第三条《国家安全
1.应明确各级管理部门及基层单位的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生产责任和考核标准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2,应明确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一线管三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等所有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标
(2011)93号)评审标准
2.3准2企业应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对所有岗位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委办
(2017)29号)第
五、七条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如实记录相关教育培训情况等3《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考核管理第六条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企业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安全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评审生产责任制标准
4.3
(三)安全教育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三条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企业应根据培训需求调查编制年度安全教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评审标准
5.13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和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二十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4离心式可燃气体压缩机和可燃液体泵应在其出口管道上安装止回阀《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2018年版》GB50160-2008第
7.
2.11条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准传动带、转轴、传动链、皮带轮、齿轮等转则》GB5083-1999第
6.L6条动部位,都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四静设备的管理1《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企业应定期对储罐进行全面检查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2企业应对储罐呼吸阀液压安全阀、阻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器、泡沫发生器、液位计、通气管等安全附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件按规范设置,并定期检查或检测,填写检201468号查维护记录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2018版》可燃液体地上储罐的进出口管道应采用柔GB50160-2008第
6.
2.25条性连接4加热炉现场运行管理,应满足1,加热炉燃烧过程中,工艺介质流量低或中断燃烧联锁、燃料气管道压力超高、超低低联锁以及引风机停运联锁等应正常投用;
2.加热炉上的控制仪表以及检测仪表应正常投用,无故障,并定期对所有氧含量分析仪进行校验;
3.灭火蒸汽系统处于备用状态5明火加热炉附属的燃料气分液罐、燃料气加《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2018年热器等与炉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o版》GB50160-2008第
5.
2.4条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加热炉燃料气管道上的分液罐的凝液不得2018年版》GB50160-2008敞开排放第
7.
2.13条7具有化学灼伤危害的物料不应使用玻璃等《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易碎材料制成管道、管件、阀门、流量计、范》HG20571-2014第
5.
6.2条压力计等五安全附件的管理1企业应建立安全附件台账、爆破片更换记录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企业应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建规范》AQ3013-2008第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定期进行校准和维
5.
5.
2.5条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3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应定期检验并在《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效期内使用TSGZF001-2006第
84.24条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在用安全阀进出口切断阀应全开,并采取铅程》TSG21-2016第
9.
1.3条封或锁定;爆破片应正常投用《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ZF001-2006第
84.24条5压力表的选型应符合相关要求,压力范围及检定标记《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明显TSG21-2016第
9.
2.1条6压力容器用液位计应当
1.储存KC以下介质的压力容器,选用防霜《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液位计;TSG21-2016第
9.
2.2条
2.寒冷地区室外使用的液位计,选用夹套型或者保温型结构的液位计;
3.用于易爆、毒性程度为极度或者高度危害介质、液化气体压力容器上的液位计,有防止泄漏的保护装置六设备拆除和报废1企业应建立设备报废和拆除程序,明确报废《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的标准和拆除的安全要求AQ/T3034-2010第
4.
7.3条2设备的报废应办理审批手续,报废的设备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除前应制定方案GB/T33000-2016第
5.
4.
1.6条6仪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序号排查内容排查依据检查结果
(一)仪表安全管理1企业应建立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管理、《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日常维护保养等制度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六条2企业应建立健全仪表检查、维护、使用、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定等各类台账及仪表巡检记录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六条3《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仪表调试、维护及检测记录齐全,主要包括(GB50093-2013)第
12.
1.
1、
12.
5.21,仪表定期校验、回路调试记录;条
2.检测仪表和控制系统检维护记录4《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新(改、扩)建装置和大修装置的仪表自动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六化控制系统投用前、长期停用的仪表自动化条控制系统再次启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5控制系统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工业自动化和控制系统网络安全集散
1.控制方案变更应办理审批手续;控制系统(DCS)第2部分管理要求XGB/T
2.控制系统故障处理、检修及组态修改记录
33009.2-2016)第
5.11・
2、
5.
9.2应齐全;条
3.控制系统建立有应急预案6企业应建立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停运、变更专业会签和技术负责人审批制度联锁保护系《工业自动化和控制系统网络安全集散统的管理应满足
1.联锁逻辑图、定期维修控制系统(DCS)第2部分管理要药(GB/T校验记录、临时停用记录等技术资料齐全;
33009.2-2016)2,应对工艺和设备联锁回路定期调试;
3.联锁保护系统(设定值、联锁程序、联锁方式、取消)变更应办理审批手续;
4.联锁摘除和恢复应办理工作票,有部门会签和领导签批手续;
5.摘除联锁保护系统应有防范措施及整改方案
(二)控制系统设置1新建化工装置必须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根《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据工艺过程危险和安全风险分析结果,确定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配备安全仪表系统(201376号)第十九条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需要配置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仪表系统的化工装置应开展安全仪表功能评(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第
四、估十四条3配备的安全仪表系统应处于投用状态三仪表系统设置1化工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应设置不间《仪表供电设计规范》HG/T断电源,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应设置20509-2014第
7.
1.3条不间断电源,后备电池的供电时间不小于30mino2仪表气源应符合下列要求《仪表供气设计规范》HG/T
1.采用清洁、干燥的空气;20510-2014第
3.
0.
1.
3.
0.
2、
3.
0.
3、2,应设置备用气源备用气源可采用
4.
4.
1、
4.
4.2条《石油化工仪表供气备用压缩机组、设计规范》贮气罐或第二气源也可用干燥的氮气SH3020-2013第
3.
0.
1.
4.
3.1条3安装DCS、PLC、SIS等设备的控制室、机《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范》HG/T柜室、过程控制计算机的机房,应考虑防静20513-2014第
5.
3.1条电接地其室内的导静电地面、活动地板、《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SII/T3081-2003第
2.
4.1条工作台等应进行防静电接地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爆炸危险场所的仪表、仪表线路的防爆等级50058-2014第
5.
2.3条《石油化工应满足区域的防爆要求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T3005-2016第
4.9条5《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第
5.
4.3条保护管与检测元件或现场仪表之间应采取《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相应的防水措施防爆场合应采取相应防爆GB50093-2013第
7.
4.8条《石油化级别的密封措施工仪表管道线路设计规范》SH/T3019-2003第
8.
4.6条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配备的温度、压力、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第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应不间断采集和监十三条测,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安全监控装备应符合要求
1.摄像头的设置个数和位置,应根据罐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现场的实际情况实现全面覆盖;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3036-2010第
2.摄像头的安装高度应确保可以有效监控
10.1条到储罐顶部;3有防爆要求的应使用防爆摄像机或采取防爆措施8《信号报警及联锁系统设计规范》紧急停车按钮应有可靠防护措施HG/T20511-2014第
4.
11.4条9罐区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信号的液位测《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量仪表应采用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报警信号应传送至自动范》SH/T3007-2014第
5.
4.5条控制系统
(四)气体检测报警管理1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设置与《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报警值的警设置应满足GB50493要求设计规范》(GB50493-2009)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应独立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于基本过程控制系统(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第H^一条3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1.绘制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检测点布置图;2,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或校准,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4《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信号应发送至有操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第
3.
0.4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现场操作室进行报警,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并有报警与处警记录,对报警原因进行分析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第十九条5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应完好并处于正《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常投用状态7电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序号排查内容排查依据检查结果一电气安全管理1企业应编制电气设备设施操作、维护、检修《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等管理制度并实施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六条2临时用电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有《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专人负责管理,限期拆除GB30871-2014二供配电系统设置及电气设备设施1企业的供电电源应满足不同负荷等级的供电要求
1.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2.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供电,尚应《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50052-2009第
3.
0.1条供电系统;设备的供电电源的切换时间,应满足设备允许中断供电的要求;
3.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6kV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供电2《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GB50058-2014第
5.
2.3条50058要求3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应满足以下要求L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取防漏电保护接地;《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
2.接地线不得搭接或串接,接线规范、接触收规范》GB50169-2016第
3.
0.
4、可靠;
4.
2.9条3,明设的应沿管道或设备外壳敷设,暗设的在接线处外部应有接地标志;4,接地线接线间不得涂漆或加绝缘垫4电缆必须有阻燃措施;电缆桥架符合相关设《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计规范GB50217-2018第
6.
2.7条三防雷、防静电设施1工艺装置内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当容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mm时,可不设避雷针、版XGB50160—2008第
9.
2.2条线保护,但必须设防雷接地2可燃气体、液化泾、可燃液体的钢罐,必须设防雷接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
1.甲B、乙类可燃液体地上固定顶罐,当顶版XGB50160-2008第
9.
2.3条板厚度小于4mm时应设避雷针、线,其保护范围应包括整个储罐;2•丙类液体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必须设防感应雷接地;
3.浮顶罐含内浮顶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应将浮顶与罐体用两根截面不小于25mm2的软铜线作电气连接;4,压力储罐不设避雷针、线,但应作接地3在生产加工、储运过程中,设备、管道、操作《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T3097-2017第
4.L1条工具等有可能产生和积聚静电而造成静电危害时,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可燃气体、液化烧、可燃液体、可燃固体的版XGB50160-2008第
9.
3.3条管道在下列部位应设静电接地设施L进出装置区或设施处;
2.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
3.管道泵及泵入口永久过滤器、缓冲器等
51.长距离管道应在始端、末端、分支处以《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及每隔100m SHT3097-2017第接地一次;
5.
3.
2.
5.
3.3条
2.平行管道净距小于100mm时,应每隔20m加跨接线当管道交叉且净距小于100mm时,应加跨接线6重点防火、防爆作业区的入口处,应设计人《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体导除静电装置20571-2014第
4.
2.10条7《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T储罐罐顶平台上取样口量油口两侧1・5米3097-2017第
5.
2.2条之外,应各设一组消除人体静电设施,设施应与罐体做电气连接并接地,取样绳索、检尺等工具应与设施连接8《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在爆炸危险区域内设计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GB50235-2010第
7.
13.1条道,当每对法兰或其他接头间电阻值超过
0.03Q时,应设导线跨接四现场安全1电缆必须有阻燃措施电缆沟必须有防窜油汽、防腐蚀、防水措施;电缆隧道必须有防火、防沉陷措施2临时电源、手持式电动工具、施工电源、插座回路均应采用TN-S供电方式,并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3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完整无损的橡皮线,室内沿墙敷设,其高度不得低于
2.5米,室外跨路时,其高度不得低于
4.5米,不得沿暖气、水管及其他气体管道敷设,沿地面敷设时,必须加可靠的保护装置和醒目的警示标志4沿墙面或地面敷设电缆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线路敷设路径应有醒目的警告标识;
2.沿地面明敷的电缆线路应沿建筑物墙体根部敷设,穿越道路或其他易受机械损伤的区域,应采取防机械损伤的措施,周围环境应保持干燥;
3.在电缆敷设路径附近,当有产生明火的作业时,应采取防止火花损伤电缆的措施8应急与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序号排查内容排查依据检查结果
(一)应急管理1企业应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GB/T29639要求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
六、十九条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应急处置卡2企业应建立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应急救援队《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伍,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应急指挥系统通用规范》(AQ3013-2008)和救援队的职责3企业应制定应急值班制度,成立应急处置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术组,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708号)第十四条
41.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应每《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对应急预案内第708号)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88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2.企业应按应急号)第
三十五、三十六条预案的评估结论及有关规定对应急预案及时修订
51.企业应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第七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作日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88号)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第
二十六、三十七条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2.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企业应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6企业应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家安全监管总局令88号)第三H条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7企业应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708号)第八条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88号)第三十三条8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企业应急预案演练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家安全监管总局令88号)第三十四条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9企业应采取各种措施,保证从业人员具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必要的应急知识,掌握风险防范技能和事故第708号第十五条应急措施二应急器材和设施1《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准》GB30077-2013第
9.1条企业应制定应急器材管理与维护保养制度2企业应建立应急器材台账、维护保养记录,《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按照制度要求定期检查应急器材准》GB30077-2013第
9.
1、
9.3条3企业应在有毒有害岗位配备应急器材柜气防柜,设置与柜内器材相符的应急器材清《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单应急器材完好有效准》GB30077-2013第
9.
1、
9.3条《危4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准》GB企业存在可燃、有毒气体的区域应配备便携30077-20第
9.3条《可燃气体检测报式检测仪,并定期检定警器》JJG693-2011第
5.5条5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公用及辅助生产设《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施、全厂性重要设施和区域性重要设施的火版》GB50160-2008第
8.
12.1条灾危险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电话报警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50016-2014第
10.
3.3条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7消防水泵房及其配电室的消防应急照明采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蓄电池作备用电源时,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版》GB50160-2008第
9.L2少于3h条三消防安全1企业消防道路应畅通无阻,满足消防车辆通《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行;可燃液体罐组、可燃液体储罐区、可燃版》GB50160-2008第
4.
3.4条气体储罐区、装卸区及化学危险品仓库区应按照要求设置环形消防车道2厂区消防车道净宽度、净空高度应满足消防《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救援要求版》GB50160-2008第
4.
3.4条《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3储罐区消防栓供水压力应正常,满足消防要《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求;设置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其管网压版》GB50160—2008第
8.
5.1条力宜结果等情况二条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评审企业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标准
5.15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九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每年再培训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企业应对新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
十一、十二条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实习人员等)进行厂、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新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应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
十四、
十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十六条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要求8企业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十五条9从业人员在本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十九条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10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规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第五二十条可上岗作业;2,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定期复审11《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当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发生改变时,要及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时对相关岗位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再培二条训1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1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企业应对相关方入厂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评审标准
5.5
(四)安全生产信息管理为
0.7~L2MPa4消防水泵、稳压泵应分别设置备用泵《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第
8.
3.8条5消防水泵的主泵应采用电动泵,备用泵应采《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用柴油机泵,且应按100%备用能力设置,版》GB50160-2008第
8.
3.8条柴油机的油料储备量应能满足机组连续运转6h的要求6消防栓炮是否满足下列要求《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1.消防栓有编号,开启灵活,出水正常,GB50974-2014第
13.
2.13条排水良好,出水口扪盖、橡胶垫圈齐全完好;
2.消防栓阀门井完好,防冻措施到位;
3.消防炮完好无损、无泄漏,防冻措施落实;消防炮阀门及转向齿轮灵活,润滑无锈蚀现象7消防器材应满足下列要求《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准》
1.消防柜内器材配备齐全,附件完好无损;GB30077-2013第
9.3条
2.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灭火器材,药剂定《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第
5.
2.3条期更换,有更换记录和有效期标签8泡沫及水幕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L泡沫发生系统保持完好,零部件齐全,随GB50151-2010时保持备用状态;泡沫液定期更换,有记录;
2.消防水幕、喷淋、蒸汽等消防设施完好,能随时投用,定期试验9可燃液体地上立式储罐应设固定或移动式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防冷却水系统,罐壁高于17m储罐、容积等版》GB50160-2008第
8.
4.5条于或大10000屈储罐、容积等于或大于2000m3低压储罐应设置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10全压力式及半冷冻式液化烧储罐采用的消防《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第
8.
10.2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单罐容积等于或大于1000m3时,应采条用固定式水喷雾(水喷淋)系统及移动消防冷却水系统;
2.当单罐容积大于lOOn,且小于1000m3时,应采用固定式水喷雾(水喷淋)系统和移动式消防冷却系统或固定式水炮和移动式消防冷却系统;
3.当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lOOn时,可采用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11全压力式、半冷冻式液化燃球罐固定式消防《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冷却水管道的控制阀应处于罐区防火堤外,版)》(GB50160-2008)第距被保护罐壁不宜小于15m可燃液体立式
8.
10.
10.
8.
4.5条储罐的固定消防冷却水系统(水喷淋或水喷雾系统)的控制阀门应设在防火堤外,且距被保护罐壁不宜小于15m12生产污水管道的下列部位应设水封,水封高《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度不得小于250mm版)》(GB50160-2008)第
7.3条
1.工艺装置内的塔、加热炉、泵、冷换设备等区围堰的排水出口;
2.工艺装置、罐组或其他设施及建筑物、构筑物、管沟等的排水出口;
3.全厂性的支干管与干管交汇处的支干管上;
4.全厂性支干管、干管的管段长度超过300m时,应用水封井隔开9重点危险化学品特殊管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序号排查内容排查依据检查结果一液化烧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液化烧储罐的储存系数不应大于
0.9o版》GB50160-2008第
6.
3.9条2全冷冻式液化烧储罐应设真空泄放设施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高、低温温版》度检测,并与自动控制系统相联GB50160-2008第
6.
3.11条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液化烧汽车装卸时严禁就地排放版》GB50160-2008第
6.
4.3条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液化石油气实瓶不应露天堆放版》GB50160-2008第
6.
5.5条5《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液化烧管道不得采用金属软管版》GB50160-2008第
7.
2.18条6《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液化烧储罐底部的液化烧出入口管道应设SH/T3007-2014第
6.
4.1条可远程操作的紧急切断阀,紧急切断阀的执行机构应有故障安全保障的措施7液化天然气储罐拦蓄区禁止设置封闭式LNG《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储存和装运》排放沟GB/T20368-2012第
5.
2.
2.3条8《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储存和装运》液化天然气储罐应配备2套独立的液位计,GB/T20368-2012第液位计应能适应液体密度的变化
10.
1.
1.1条9《石油化工液化烧球形储罐设计规范》SH3136-2003第
4.
4.4条液化烧球形储罐,其法兰应采用带颈对焊钢制突面或凹凸面管法兰;垫片应采用带内外加强环型对应于突面法兰或内加强环型对应于凹凸面法兰缠绕式垫片;紧固件采用等长或通丝型螺柱、厚六角螺母10《石油化工液化烧球形储罐设计规范》液化烧球形储罐本体应设就地和远传温度SH3136-2003第
5.1条计,并应保证在最低液传时能测液相的温度而且便于观测和维护11《石油化工液化烧球形储罐设计规范》液化烧球形储罐应设就地和远传的液位计,SH3136-2003第
5.
3.1条但不宜选用玻璃板液位计12液化石油气球罐上的阀门的设计《石油化工液化烧球形储罐设计规范》压力不应小于
2.5MPa SH3136-2003第6条13丙烯、丙烷、混合C
4、抽余C4及液化石油《石油化工液化烧球形储罐设计规范》气的球形(SH3136-2003)第
7.4条储罐应采取防止液化烧泄漏的注水措施注水压力应能满足需要14丁二烯球形储罐应采取以下措施《石油化工液化煌球形储罐设计规范》设置氮封系统;(SH3136-2003)第
8.5条储存周期在两周以下时,应设置水喷淋冷却系统;储存周期在两周以上时,应设置冷冻循环系统和阻聚剂添加系统;丁二烯球形储罐安全阀出口管道应设氮气吹扫15《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全压力式液化烧储罐宜采用有防冻措施的版)》(GB50160-2008)第
6.
3.14二次脱水系统,储罐根部宜设紧急切断阀条16《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原则》(安监总厅管三液化烧的充装应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2011142号)17液化烧充装车过程中,应设专人在车辆紧急切断装置处值守,确保可随时处置紧急情况
(二)液氨1液氨储罐的储存系数不应大于《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20180.9o版)》(GB50160-2008)第
6.
3.9条2液氨的实瓶不应露天堆放《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
6.
5.5条3氨的安全阀排放气应经处理后排放《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第
5.
5.10条4超过100m3的液氨储罐应设双安全阀,安《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全阀排气应引至回收系统或火炬排放燃烧(AQ/T3017-2008)第
5.
5.
4.6条系统5液氨储罐进出口管线应设置双切断阀,其中《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一只出口切断阀为紧急切断阀AQ/T3017-2008)第
5.
5.
4.6条6液氨充装时,应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原则》(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7液氨管道不得采用金属软管《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
7.
2.18条
(三)液氯1《关于氯气安全设施和应急技术的指导液氯气瓶充装厂房、液氯重瓶库宜采用密闭意见》(中国氯碱工业协会[2010)协结构,多点配备可移动式非金属软管吸风罩,字第070号)第二条软管半径覆盖密闭结构厂房、库房内的设备、管道和液氯重瓶堆放范围2《关于氯气安全设施和应急技术的补充若采用半敞开式厂房,必须在充装场所配备指导意见》(中国氯碱工业协会
(2012)二个以上移动式真空吸收软管,并与事故氯协字吸收装置相连第012号)3工作场所应设置事故通风装置及与通风系《氯职业危害防护导则》(GBZ/T统相联锁的泄漏报警装置;通风装置的控制275-2016第
6.
1.5条分别设置在室内室外便于操作地点;排风口设置尽可能避免影响作业人员4液氯气化器、贮槽(罐)等设施设备的压力《氯气安全规程》(GB11948-2008)第表、液位计、温度计,应装有带远传报警的
3.11D条安全装置5《氯气安全规程》(GB液氯贮槽(罐)、计量槽、气化器中液氯充11948-2008)第
4.4条装量不应大于容器容积的80%;液氯充装结束,应采取措施防止管道处于满液封闭状态6液氯气化器、预冷器及热交换器等设备,应《氯气安全规程》(GB装有排污(NC13)装置和污物处理设施,11948-2008)第
4.6条并定期分析NC13含量,排污物中NC13含量不应大于60g/L,否则需增加排污次数和排污量,并加强监测7禁止液氯>1000kg的容器直接液氯气化,《关于氯气安全设施和应急技术的指导禁止液氯贮槽(罐)、罐车或半挂车槽罐直意见》(中国氯碱工业协会
(2010)协接作为液氯气化器使用字第070号)第三条8《关于氯气安全设施和应急技术的指导意见》(中国氯碱工业协会[2010)协使用氯气作为生产原料时,宜使用盘管式或字第070号)第三条套管式气化器的液氯全气化工艺,液氯气化温度不得低于71℃,建议热水控制温度75-85℃;采用特种气化器(蒸汽加热),温度不得大于12PC,气化压力与进料调节阀联锁控制,气化温度与蒸汽调节阀联锁控制9缓冲罐底设有排污口,应定期排污,排污口《关于氯气安全设施和应急技术的指导接至碱液吸收池意见》(中国氯碱工业协会
(2010)协字第070号)第三条10(《关于氯气安全设施和应急技术的指导意见》(中国氯碱工业协会
(2010)液氯贮槽(罐)厂房应采用密闭结构,建构协字第070号)第一条筑物设计或改造应防腐蚀;有条件时把厂房密闭结构扩大至液氯接卸作业区域;厂房密闭化同时配备事故氯处理装置11《氯气安全规程》(GB大贮量液氯贮槽(罐),其液氯出口管道,11948-2008)第
7.
2.2条应装设柔性连接或者弹簧支吊架,防止因基础下沉引起安装应力12《氯气安全规程》(GB地上液氯贮槽(罐)区地面应低于周围地面11948-2008)第7,
2.4条
0.3^
0.5m或在贮存区周边设
0.3^
0.5m的事故围堰13(《关于氯气安全设施和应急技术的指液氯贮槽(罐)液面计应采用两种不同方式,导意见》(中国氯碱工业协会(2010〕协采用现场显示和远传液位显示仪表各一套,字第070号)第一条远传仪表宜采用罐外测量的夕卜测式液位计14液氯贮槽(罐)的就地液位指示,不得选用《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玻璃板液位计(HG/T20507-2014)第
7.
2.2条15《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原则》液氯充装应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16《氯气安全规程》(GB充装量为50kg和100kg的气瓶,使用时应11948-2008)第
6.
1.3条直立放置并有防倾倒措施;充装量为500kg和1000kg的气瓶使用时应卧式放置,并牢靠定位17《氯气安全规程》(GB使用气瓶时,应有称重衡器;使用前和使用11948-2008)第
6.
1.4后均应登记重量,瓶内液氯不能用尽条18液氯的实瓶不应露天堆放《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
6.
5.5条19《关于氯气安全设施和应急技术的指导在液氯泄漏时应禁止直接向罐体喷水,应将意见》(中国氯碱工业协会[2010)协泄漏点朝上(气相泄漏位置),宜采用专用字第070号)第四条工具堵漏,并将液氯瓶阀液相管抽液氯或紧急使用20液氯仓库必须设置事故氯吸收《关于氯气安全设施和应急技术的指导意见》(中国氯碱工业协会[2010)协字(塔)装置,具备24小时连续运行的能第070号)第四条力,并与电解故障停车、动力电失电联锁控制;至少满足紧急情况下处理能力,吸收液循环槽具备切换、备用和配液的条件,保证热备状态或有效运行21《氯气职业危害防护导则》(GBZ/T275-2016)第
6.
2.
2.1液氯储存应至少配备一台体积最大的液氯条槽(罐)作为事故液氯应急备用受槽(罐)22在液氯贮槽(罐)周围地面,设置地沟和事故池,地沟与事故池贯通并加盖栅板,事故《关于氯气安全设施和应急技术的指导池容积应足够;液氯贮槽(罐)泄漏时禁止意见(中国氯碱工业协会[2010)协字第直接向罐体喷淋水,可以在厂房、罐区围堰070号)第四条外围设置雾状水喷淋装置,喷淋水中可以适当加烧碱溶液,最大限度洗消氯气对空气的污染23液氯储存、充装和气化岗位的作业人员应取得特殊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24《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监总管氯气管道禁止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三〔2017)121号)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25《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液氯管道不得采用金属软管版)》(GB50160-2008)第
7.
2.18条
(四)硝酸铁1《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硝酸镀生产、储存企业应按照GB/T37243安全防护距离》(GB/T37243-2019)要求开展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评估,确定外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安全防护距离满足根据GB36894确定的个准》(GB36894-2018)人风险基准的要求2《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安监总厅管三
(2011)142号)禁止将油和氯离子带入硝酸铁溶液系统3硝酸锭贮存过程中,禁止混入下列物质
1.硫、磷、硝酸钠、亚硝酸钠及其还原类物质;
2.硫酸、盐酸、硝酸等酸类物质;
3.易燃物、可燃物;4锌、铜、镇、铅、睇、镉等活性金属4硝酸铁溶液的贮存罐区应设独立罐区,单个罐区存量最高不超1000m3,单个储罐最大储量不超200m3o5硝酸铉溶液储罐所有材质应选用不低于SUS304标准的不锈钢6硝酸镀溶液罐区上方及地下严禁有其它油、燃气等无关物料管线通过7《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安监总厅管三硝酸铁储存搬运时禁止震动、撞击和摩擦2011142号8硝酸链应设置独立的贮存设施,包括专用仓库、临时堆场9《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硝酸镀仓库的墙、柱、梁、楼板、屋顶等库版》GB50160-2008第
6.
6.5条内建筑构件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建造10进入硝酸核仓库作业的机动车应加装阻火器,电瓶车应为防爆型五光气1《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光气管道严禁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2光气及光气化生产装置的安全防护距离应《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程》满足GB19041要求GB19041-2003第
4.
2.1条3光气及光气化生产装置应集中布置在厂区《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的下风侧并自成独立生产区,该装置与厂围程》GB19041-2003第
4.
2.3条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4《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光气合成过程中一氧化碳的含水量不宜大程》GB19041-2003第
5.
1.1条于50mg/m3,氯气含水量不宜大于50mg/m3o5《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程》含光气物料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管道连接GB19041-2003第
6.2条应采用对焊焊接,严禁采用丝扣连接6《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程》GB19041-2003第
7.2条光气及光气化装置应设置隔离操作室7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的供电应设有《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程》GB19041-2003第
10.1条双电源,紧急停车系统、尾气破坏处理系统应配备柴油发电机要求在30s内自动启动供电8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应设置化工安全仪表系统SIS o9封闭式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厂房应设机《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程》GB19041-2003第1L3条械排气系统,重要设备如光气化反应器等,宜设局部排风罩排气必须接入应急破坏处理系统10敞开式厂房应在可能泄漏光气部位设置可《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程》GB移动式弹性软管负压排气系统,将有毒气体送至破坏处理系统19041-2003第
11.4条11进入光气生产装置时,员工应使用企业指定的防护服装和装备,包括佩戴的光气指示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光上面标有员工的姓名和日期;气及光气化产品安全生产管理指南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同时应随身配戴逃生器具(只用于需要撤离
(2014)104号)第
6.
6.L1装置的紧急情况,不能够替代在装置内作业条时使用的空气呼吸器),并检查逃生器具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如滤芯的有效期日期)
(六)氯乙烯1氯乙烯生产企业应制定氯乙烯精储和废碱液系统的液体氯乙烯排放回收至气柜的管理制度和管控措施2氯乙烯生产企业应确保精储三塔的平稳运行,不得停运精储三塔、直接用高沸物储罐进行氯乙烯的加热回收3氯乙烯生产企业应对气柜进出口管道、气柜进口气水分离罐设置伴热并保温,确保氯乙烯、二氯乙烷不会在管道内因低温液化积聚;气柜进口气水分离罐应设置远传液位计,及时发现并处理液相物料积聚4氯乙烯生产企业应严格下水管网安全管理,建立完善下水管网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定期对下水管网内可燃、有毒气体进行监测,保证下水管网运行安全严禁物料泄漏后或事故救援过程中带有化工物料的污水排出厂外,进入市政管网5液体氯乙烯不应直接通入气柜《电石乙焕法生产氯乙烯安全技术规程》(GB14544-2008)第
6.
5.4条6氯乙烯气柜进出总管应设置压力和柜位检测,DCS指示、报警、联锁,记录保持时间不低于3个月气柜压力和柜位联锁应设置高高或低低的三选二联锁动作7气柜的合成氯乙烯管道和聚合回收氯乙烯入口管应分开设置,出入口管道最低处应设《电石乙焕法生产氯乙烯安全技术规程》排水器(GB14544-2008)第
6.
5.4条8氯乙烯气柜应有容积指示装置,允许容积为全容积的20%-75%,雷雨或七级以上大风天气使用容积不应超过全容积的60%o9氯乙烯气柜应定期检维修,应编制检维修方案并建立检维修记录10气柜水槽补水管线应为常开溢流,并对溢流水进行收集处理,严禁直接排至下水系统,宜采用回收曝气检测合格后外排或循环使用11氯乙烯气柜的进出口管道应设远程紧急切断阀12氯乙烯单体储罐应设置注水设施13《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氯乙烯应与氧化剂分应开存放应急处置原则》(安监总厅管三
(2011)142号)14《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氯乙烯贮存时应注意容器的密闭和氮封,并和应急处置原则》(安监总厅管三
(2011)添加少量阻聚剂142号)
(七)硝化工艺1硝化控制室应设置在远离硝化车间的安全地带,在采用远程DCS控制基础上、采用远程视频监管、在线检测、设备故障自诊断等技术措施,减少现场常驻操作人员数量和工作时间2硝化工艺应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并设置安全联锁结合各种异常工况,计算工艺控制要求最大允许流量和时段累积量,设置固定的不可超调的限流措施3半间歇、连续化硝化工艺等要严控加料配比的可靠性;设置滴加物料管道视镜(设置远程视频监控)4应严格控制硝化反应温度上下限,禁止温度超限特别是超下限状态,避免物料累积、反应滞后引发的过程失控;硝化釜中设置双温度计,确保温度测量的可靠性5硝化釜内有易燃易爆介质时,应采用氮气等保护措施6在发生事故会有相互影响的硝化釜与硝化釜、硝化物贮槽等设施之间,应增设应急自动隔断阀(隔离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化7硝化工艺设置的紧急排放收集系统,应有控制紧急排放物料安全收集存放的措施,以防发生次生事故;根据工艺控制难易和物料危险性等特点,合理设置硝化系统的泄爆方式,减少对周围的建筑和人员的伤害8硝化车间应设置有效的防火防爆隔离措施,减少车间内不同工艺间的相互影响注黑体字部分为构成重大隐患的条款1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明确安《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全生产信息收集、整理、保存、利用、更新、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四培训等环节管理要求,明确安全生产信息管条理主责部门、各环节管理责任部门2化学品危险性信息、工艺技术信息、设备设《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施信息、行业经验、事故教训等安全生产信(AQ/T3034)息内容应符合AQ/T3034有关要求3企业应按职责分工,由责任部门收集、整理、《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保存各类安全生产信息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二条
41.利用信息系统实现对安全生产信息的自《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动保存,实现可查可用,并便于检索、查阅,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二相关人员可及时、方便的获取相关信息;条
2.安全生产信息可为单独的文件,也可以包含在其他文件、资料中5企业应综合分析收集到的各类信息,明确提《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出生产过程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并转化到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三安全风险分析、事故调查和编制生产管理制条度、操作规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手册、应急处置预案、工艺卡片和技术手册、化学品间的安全相容矩阵表等资料中6企业应及时获取或编制危险化学品安全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令第591号)第十五条7《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企业应及时收集、更新安全生产信息,以确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四保信息正确、完整,并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获取最新安全生产信息条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企业应对相关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信息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评审培训,以掌握本岗位有关的安全生产信息标准
6.4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管理制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评审度,明确责任部门、识别、获取、评价等要标准L1求1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企业应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知》(安监总管三
(2011)93号)评审律法规和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形成清标准L1单和文本数据库,并定期更新11企业应定期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法规、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符合性评价,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对评价的通知》(安监总管三
(2011)93号)出的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计划评审标准L2和措施并落实
(五)安全风险管理1《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企业应制定安全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安全风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五险评价的目的、范围、频次、准则、方法、条工作程序等,明确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在开展安全风险评价过程中的职责和任务
21.企业应依据以下内容制定安全风险评价《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准则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五
(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
(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
(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知》(安监总管三
(2011)93号)评审
(4)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标准
3.
12.评价准则应包括事件发生可能性、严重性的取值标准以及安全风险等级的评定标准;
3.安全风险可接受水平最低应满足GB36894要求3《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企业应对生产全过程及建设项目的全生命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五周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辨识范围应包括条《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
(1)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建通用规范》(AQ3013—2008)第
5.
2.
1.2设、投产、运行等阶段条
(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3)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4)安全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5)原材料、产品的装卸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8)周围环境;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4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分析内容应重点关注如下方面Q)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储存装置定期运用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六HAZOP方法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条《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质量控制与审查2)对设备设施、作业活动、作业环境导则》(T/CCSAS进行安全风险辨识;001-20188)当管理机构、人员构成、生产装置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分析;
④对控制安全风险的工程、技术、管理措施及其失效后可能引起的后果进行分析5企业应对厂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及可能存在的较大风险进行排查
(1)试生产投料期间,区域内不得有施工作业;
(2)涉及硝化、加氢、氟化、氯化等重点监管化工工艺及其他反应工艺危险度2级及以上的生产车间(区域),同一时间现场操作人员控制在3人以下;
(3)系统性检修时,同一作业平台或同一受限空间内不得超过9人;
(4)装置出现泄漏等异常状况时,严格控制现场人员数量6企业应对可能存在安全风险外溢的场所及装置进行分析识别,并采取相应预警措施7企业应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依据安全风险《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评价准则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并从技术、组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织、制度、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见》(安委办
(2016)11号)管控8企业应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有效性实施监控情况进行巡查,发现措施失效后应及时处置9《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企业应建立不可接受安全风险清单,对不可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七接受安全风险要及时制定并落实消除、减小条或控制安全风险的措施,将安全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10《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企业应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五存装置每3年运用HAZ0P分析法进行一次条《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质量控制与审查安全风险辨识分析,编制HAZ0P分析报告导则》(T/CCSAS001-2018)11企业应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企业管理机《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构、人员构成、生产装置等发生重大变化或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五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分条析1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企业应全员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价和管控工作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第
5.
2.
2.2条13企业应将安全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管控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工通用规范》(AQ3013-2008)第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5.
2.
3.2条掌握、落实应采取的管控措施14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治理制度,明确各种事故隐患排查的形式、内容、频次、组织与参加人员、事故隐患治理、上报及其他有关要求15《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应编制综合性、专业、重要时段和节假通用规范》(AQ3013-2008)第日、季节性和日常事故隐患排查表
5.
10.1条16企业应制定事故隐患检查计划,明确各种排《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第
5.
10.1查的目的要求、内容和负责人,并按计划开条展各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17企业应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下达隐患治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知,立即组织整改,并建立事故隐患治理通用规范》(AQ3013-2008)台账18《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1.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应由主要负责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第
十四、组织制定并实施治理方案;2,企业应编制重十五条大事故隐患报告,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六)变更管理1企业应建立变更管理制度,明确不同部门的《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二变更管理职责及变更的类型、范围、程序,十二条明确变更的事项、起始时间、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消除和控制安全风险的措施、修改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信息、开展变更相关的培训等2《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企业应对工艺、设备、仪表、电气、公用工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二十二条程、备件、材料、化学品、生产组织方式和人员等方面发生的所有变更进行规范管理3《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企业的所有变更应严格履行申请、审批、实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二施、验收程序十四条4《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企业应对每项变更在实施后可能产生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二十二条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5变更后企业应对相关规程、图纸资料等安全《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生产信息进行更新,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二以掌握变更内容安全生产信息更新情况、变
十三、二十四条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及采取的管控措施6《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企业应建立健全变更管理档案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二十二条
(七)作业安全管理1《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
1.企业应建立并不断完善危险作业许可制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度,规范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动土、临时八条用电、高处作业、断路、吊装、抽堵盲板等特殊作业的安全条件和审批程序;
2.实施特殊作业前,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21.特殊作业票证内容设置应符合GB30871《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要求;(GB30871-2014)
2.作业票证审批程序、填写应规范(包括作业证的时限、气体分析、作业风险分析、安全措施、各级审批、验收签字、关联作业票证办理等)3《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实施特殊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分析、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确认安全条件,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安全九条风险和掌握风险控制措施4特殊作业现场管理应规范
1.作业人员应持作业票证作业,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符合要求,无违章行为;
2.监护人《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员应坚守岗位,持作业票证监(GB30871-2014)护;
3.作业过程中,管理人员要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4.现场的设备、工器具应符合要求,设置警戒线与警示标志,配备消防设施与应急用品、器材等5《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特殊作业现场监护人员应熟悉作业范围内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第十的工艺、设备和物料状态,具备应急救援和九条处置能力6储罐切水作业、液化烧充装作业、安全风险《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较大的设备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应制定相应的全十条规定》和《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作业程序,作业时应严规定》的通知(安监总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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