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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第四版)》中国人大出版社许崇德主编纯手打笔记第一章宪法总论第一节宪法的概念的本质
一、宪法的概念原始意义上的宪法指国家组织法立宪意义上的宪法指在一种国家存在的通过限制国家权力来保障人权的法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是因此调整国家与公民间之关系的规律规范的总和主线意义上的宪法指不仅制定了成文法典,并且成文法典在一国的法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二.宪法的法律地位宪法的三个特性.宪法规定了一种国家最主线性的内容
1.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制定()专门机构()宪法草案2a12的通过程序比一般法律更严格.修改b()有限的特定主体才可提出修改宪法的有效议案1()修改宪法的程序比一般法律严格2()有些国家明确规定宪法某些内容不得修改或在一段时间不得修改
3.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3()宪法是一般法律的制定基础和根据1()一般法律的规定与宪法相抵触的无效2三.宪法的本质特性——反应一国当时的多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首要的阶级力量对比关系,表目前三个方面
(一)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
(二)宪法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及互相关系
(三)宪法伴随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第二节.宪法的分类一.宪法的形式分类
(一)老式分类.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根据宪法与否有统一的法典形式)1成文宪法由一种或几种规定国家主线制度和主线任务的宪法性法律文献所构成的宪法典长处宪法的内容体现为书面形式的条文比较明确、详细;缺陷:书面形式的条文修改起来比较困难、对社会实际的适应性差
(三)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范围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事业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第二节与国家性质相适应的政党制度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与我国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明显特性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重要内容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是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一)产生和发展是在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年19499月日至日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代行全国人大的2130职权,通过了《共同大纲》宣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年月,195412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从至在团结各族人民和各界爱国力量、发挥人民民主、活跃19551966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人民政协发展成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二)性质、组织和重要职能性质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组织设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重要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组织参与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第三节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
一、经济基础与宪法经济基础是指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国家中占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它是国家性质的决定原因宪法作为国家主线法对经济基础起着重要确实认和保障作用
二、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一种国家经济制度的基础,它决定着国家政权的性质,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构成部分
四、宪法完善对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有什么意义?对于维护宪政秩序、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及构建友好杜会具有重要意义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权,是指公民个人通过劳动和其他合法方式所享有的具有一定物质内容并直接体现为经济利益的权利重要有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等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权是公民最重要的权利之一,按照现行宪法第条的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根据法13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封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服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予以赔偿宪法的规定不仅有助于保障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也为建立、健全我国保障公民财产权的法律制度奠定了宪法基础第四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构建友好社会
一、物质文明人民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产生的成果和发明的物质财政治文明人类改造社会所获得的成果,包括政治、法律制度以及与之有关的设施和观念的改善社会重要政治文明的主线内容是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精神文明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人的思想同步得到改造,社会的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得到发展分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两个方面友好社会的基本特性和总体规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斥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友好相处第四章国家形式第一节政权组织形式
(一)概念又称政体,指一国统治阶级按照一定的原则建立起来的行使国家权力、实现国家统治和管理职能的政权机关的组织与活动体制,其含义表目前两个方面它是国家作重要的外在体现形态它是国家政权12机关组织和活动的有机体制
(二)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性质的关系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性质都是1国家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国家性质是政权组织形式存在和发展的基础,2决定着政权组织形式的存在形态政权组织形式是国家性质的体现和反3应,对国家性质有能动作用
(三)政权组织形式的类型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一)历史发展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中共领导的革命运动中出现的“农民协会”和省港大罢工中构成的“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就是人民革命的雏形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指我国人民在中共的领导下,在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法定程序,首先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人民代表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再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组织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的各级其他国家机关,构成统一协调的国家政权机关体系,共同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一种特定政治制度构成环节贯彻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政治原则,实现人民当家作主1的民主权利民主选举人民代表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人民代表大23会为基础组织所有国家机构所有国家机关统一协调,共同实现国家权4力基本原则民主集中制作用.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调
123.动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保障国家权力的顺利实现.保障各民族团结4互助的平等关系地位.这一制度最能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这一制度最12能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规定.这一制度最能体现我国政治生活3的全貌第二节国家构造形式
一、概念国家构造形式也是国家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与政权组织形式同属国家形式.它指的是特定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什么原则、采用何种采用何种形式来处理国家内部的构成,以及调整国家整体与构成部分之间的互相关系它的实质在于中央和地方或构成单位之间的权限划分问题分类单一制联邦制12
二、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单一制的国家构造形式我国为何要采用单一制的国家构造形式?从理论上说马列上义认为,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后,确定国家构1造形式时,首先要考虑到无产阶级和各族人民的主线利益,因此,根据马列主义这一原理.结合我国的详细状况确立了单一制的国家构造形式从历史关系上看,我国从秦、汉以来一直是中央集权的国家,各民2族一直在一种统一的国家内生活着,互相交往,共同斗争,彼此结下深厚的友谊,共同发明了伟大祖国的光辉历史与灿烂文化几千年间,虽有民族压迫和分裂的历史,但主流是彼此合作近百年来,尤其是中国共产党诞生以来,在反帝、反封建和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斗争中,各民族共同的命运使他们联络在一起,形成了不可分离的关系.因此,按照各族人民的意愿构成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历史的发展趋势从民族分布的状况看.也需要建立一种统一的国家.我国有个民族,356根据年的人口记录,汉族人口占总人口的其他个少数民
199091.99%,55族占总人口的不过少数民族分布的地区很广,占全国土地面积的
8.01%.左右,这种人口少而分布面积广的状况,必然产生一种民族大杂居60%和聚居的局面.从而使各民族之间发生政治、经济、文化联络,互相影响,互相融合建立了团结互助的关系,这样一种局面,必须建立统一的国家适应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据要宪法确认的我们国家的主线任务,4只有在统一的国家里,在民族团结的基础上才能完毕从我国所处的国际环境和国际阶级斗争形势来看.帝国主义、霸权主5义仍然威胁着我国,在这种状况下,只有加强祖国的统
一、各民族人民的团结,才能巩固与发展革命和建设的成果因此,在我国,煽动挑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都是不能容许的
三、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原则便于人民群众行使国家权力有助于各民族之间团结有助于经123济发展有助于巩固国防照顾历史状况45
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处理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一概念在祖国大家庭内在国家统一领导下,按照宪法规定,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对应的自治地方,设置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实现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性事务重要内容“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1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是中央统一领导下的一级地方国家机关,都受上级国家机关的领导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它有权根据2当地方实际状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洽条例需要报上级权力机关同意立案自治机关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行使自治权自治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3及其常务委员会中应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拟任主任或副主任,行政机关应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各级行政机关的首长,即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各民族一律平等发扬各民族的团结友爱、互相协助、互相学习、4互相合作的精神严禁任何民族歧视、压迫,反对大民族主义,重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在自治机关中,各有关民族均有其对应的代表名额各民族均有使用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均有保持或改革自己的风俗5习惯的自由的自治机关有.权管理当地方的财政、经济.安排和管理各项建设事6业以及发展当地方的文化建设国家要予以大力支持和协助自治机关有权根据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7同意,组织当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五、尤其行政区制度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本方针概念指在我国版图内,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实行不一样于一般行政区的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享有的自治权的内容尤其行致区李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尤1其行政又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当地水久性居民根据基本法有关规定构成,保留除同从本法相抵触或尤其行政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以外的原有法律实行独立的税收制度,保持自由港、独立关税地区,香港还保持国2际金融中心地位可自行制定有关经济、贸易、科学、教育、文化等方面的政策,自3行发行货币()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可以“中国香港”或“中国澳门”的名4义单独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经济、文化关系,还可以“中国香港”或“中国澳门”的名义参与不以国家为单位参与的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负费维持社会治安5()尤其行政区可享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中央人6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权力第三节国家象征(重要指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第五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一节基本权利和义务基本权利公民所享有的基本的、具有重要意义的权利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可分为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奉:123自由人身自由批评、提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获得赔偿权社会456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妇女的权利和自由有关婚姻、家庭、789老人、妇女和小朋友的权利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权利基本义务根10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一定的主体必须做出某种作为或不作为的责任,其中,前者称为作为义务后者称为不作为义务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的关系
(一)基本权利的享有主体与基本义务的承担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情形下的同一关系:任何公民既是基本权利的享有主体,同步又是
1.一定的基本义务的承担主体.详细情形下的对角关系即在公民作为基本权利的享有主体时,必须承2担对应义务的主体重要是国家而非其他公民;而公民所承担的宪法上的义务同样也重要是对国家或整个社会的义务
(二)基本权利的内容与基本义务的内容之间的关系.一般情形下的非对等性:由于基本权利的享有主体(公民)与基本义务1的承担主体(公民)是处在两个不一样的详细法律关系之中的,因此其两者在一般意义上的同一性,并不意味着基本权利的享有主体(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的承担主体(公民)所承担的基本义务之间具有对等性或对应性两者的内容并非绝对均等.特定情形下的统一性: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在2内容上具有统一性如我国宪法第条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42第条同样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46第二节平等权平等权具有双重的性质,它既是一项宪法的一般原则,同步又是人们所享有的一种基本权利形式上的平等和实质上的平等法律合用上的平等和法律内容上的平等第三节政治权利概念又称参政权,是人们参与政治活动的一切权利和自由的总称重要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以及政治体现的自由(言论出版自由,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等)第四节精神、文化活动的自由是对与人的精神作用或精神生活有关联的所有自由权利的总称重要包括思想和良心的自由,言论出版机会结社游行示威等体现的自由,宗教信奉自由,文化活动自由等第五节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
一、人身自由指无合法理由身体的活动不受拘束的权利关键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重要内容及保障人身自由不收侵犯的权利人身自由受限制的合法程12序保障的权利住宅不收侵犯的权利3
二、人格尊严与个人的人格价值具有基本关联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重要包括声誉权、姓名权、肖像权以及隐私权我国宪法第条规定3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严禁用任何措施对公民进行欺侮、诽谤和诬告陷害第六节社会经济权利概念指宪法所保障的有关经济活动或经济利益的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保障重要包括劳动权、休息权、生存权、受教育权等劳动权获得劳动的机会和合适的劳动条件的权利休息权劳动者所享有的休息和修养的权利生存权公民享有维持其身体所必需的健康和生活保障权受教育权包括三个方面学习的权利、义务教育的免费化、教育机会的均等第七节获得权利救济的权利基本权利一旦受到了损害或侵犯,必须予以补救、恢复或对损害或侵害行为予以纠正和惩罚,这就是所谓的权利救济权利救济是权利保障的最终手段,也是权利保障一种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重要包括提起申诉、控告的权利含诉讼权,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以及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提起申诉、控告的权利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包括基本权利受到侵犯或损害时,公民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的权利国家赔偿及赔偿祈求权个人或其他权利主体的权利因国家或公共权力的行为而蒙受损害时,个人或其他权利主体可以以一定的方式向国家提出赔偿或赔偿诸求的权利第八节公民的基本义务我民公民的基本义务有五项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⑵:1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惜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3保卫祖国、抵御侵略的职责和依法服兵役、参与民兵组织的义务依45法纳税的义务此外,公民有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我国宪法的基本权利保障方式?我国现行宪法虽然基本上没有明文规定对某种基本权利的详细内容和保障方式由一般法律加以规定,也没有明文规定或实际上默示性地规定一般法律可以限制某种基本权利,但在详细的法律制度层面上以及实践中所形成的基本权利的保障方式则倾向于相对保障方式,即容许其他法规范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权利加以直接有效的限制或客观上存在这种也许性的方式第六章选举制度第一节概念是指有关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与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与详细措施的各项制度的总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功能全面体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建立12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和出发点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3形式是合理地调整国家全力与公民权利的基本形式4第二节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我国选举权的主体范围十分广泛,享有选举权的1公民占适龄人口的以上,居于绝大多数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每97%2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能有一种投票权,每一选民所投的票的价值与效力是同样的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并用的原则无记名投票原则34第三节选举的民主程序
一、选区划分的基本原则便于选民参与选举活动,便于选举组织工作1的进行便于选民理解代表候选人便于代表联络选民要充足考虑选民23形使监督和罢职权
二、选举机构
三、选民登记选举工作的重要环节,对选民资格进行法律承认
四、代表候选人的提名
五、选举投票
六、代表辞职
七、对代表的罢职和补选(罢职的程序对于县级的人大代表,原选区选民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大代表,原选区选民人以上联名,5030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职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以上代表联名,1/10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职案在人大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以上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委会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1/5会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职案被提出罢职的代表有权在选民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由主席团印发会议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被提出罢职的代表有权在主任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罢职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罢职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罢职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须经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常常务委员会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罢职的决策须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案)第七章国家机构第一节国家机构概念为实现国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机关的总称本质特性具有鲜明的阶级性行使国家权力,以国家名义进行活动123由统治阶级中最优秀或最积极的那部提组员构成,其全体费用由全社会承担是一种严密的组织体系是一种历史的范围45职能实行政治统治管理公共事务对内,管理社会事务,维护社会秩序,提供公共服务,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调整或施加影响等;对外,发展与其他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关系,运用武装力量保卫本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防止外来侵略和干涉,维护国家的独立等我国国家机构体系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1234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56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7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详细体现
①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都经民主选举1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②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③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划分遵照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足发挥地方积极性和积极性原则联络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2法治原则要使一切国家机关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防3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并保障国家各项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进行权责统一原则国家机构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管理职权同步一切国家4机关实行工作责任制精简和效率原则5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宪法的关键价值是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基本人权67权力监督和制约原则第二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成文宪法由书面形式的宪法性法律文献、宪法判例和非书面形式的宪法通例等构成的宪法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根据宪法的法律效力与制定)刚性宪法制定
2.和修改程序比一般法律严格,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根据制定宪法的主体)3钦定宪法由君主自上而下地制定并颁布实行的宪法协定宪法由君主和人民或民选议会进行协商共同制定的宪法民定宪法由民选议会、制宪议会或公民投票表决制定的宪法
(二)新的分类近代宪法和现代宪法(以宪法发展的不一样历史阶段为原则进行的分类)
1..平时宪法和战时宪法(合用时间)
2.君主宪法和共和宪法(国家政体)
3.原始宪法和派生宪法(宪法与否具有创制性)4规范宪法、名义宪法和语义宪法(存在论观点)
5.规范宪法宪法上的多种规范支配着的政治过程,权利过程适应和服从宪法规范的宪法名义宪法宪法规范只是作为法的形式起作用,政治过程则不受宪法规范的制约语义宪法在政治生活中也许得以合用,但往往被作为掌握权力的一种宣言手段和点缀物的宪法二.宪法的实质分类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与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1..法定宪法和现实的宪法(列宁根据马克思主义有关经济基础与上层建2筑之间关系的基本原理而分)第三节.宪法与宪政P31一.宪政指以民主事实为政治内容的宪法的实行(宪政的基本前提是制宪,基本内容是民主事实的制度化,其水平和程度取决于一国的政治经济及文化的发展程度,保障人权是宪政规定的出发点)二.宪政与宪法的关系第一,宪法是一国宪政运动的成果,又是一国宪政的规范形式和根据第二,宪政是宪法的实行第四节.宪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全国人大的构成和任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尤其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合适的名额每届任期五年职权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行制度和修改基本法律对中央国家机123关构成人员的选举、决定人选和罢职决定重大国家事项对其他中央45国家机关的监督权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全国人大6常委会的性质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汇报工作它也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解释宪法和监督宪法实行立法权法律解释权123监督权重大国家十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4567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产生和任期国家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每届任期五年持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职权公布法律,公布命令任免权(向全国人大提名国务院总理人选)12外事权授予荣誉权34第四节国务院性质和构成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和秘书长构成职权行政法规或行政措施的组织领导权提出议案权全国性行政工123作的组织领导权各行业、各部门行政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权合法和合45法权益保护权对其他行政机关的监督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予的67其他职权第五节中央军事委员会性质是国家最高军事指挥机关,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全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不对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构成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构成和任期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构成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似职权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12针;领导和管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制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行;.3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根据宪法和法45律,制定军事法规,公布决定和命令;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体制和编6制,规定总部以及军区、军兵种与其他军区级单位的任务和职责;根据7法律、军事法规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武装力量组员;同意8武装力量的武器装备体制和武器装备发展规划、计划,一协同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科研生产;会同国务院管理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法910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六节地方各级人大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怎样理解地方各级政府的性质和地位?地方各级政府设置于地方各级行政区域内负责行使行政工作的国家机关在我国,地方国家机构是整个国家机构的构成部分宪法第条确定3了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关系的原则;第条规定:“地方各级96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第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105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这里,“地方的国家机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表述,表明了各类地方国家机构的性质和宪法或法律地位正如其名称所显示的那样,地方国家机构既是国家的,也具有地方属性;它既是国家机构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负责执行或保证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策、决定,办理上级国家机关交办的事务,同步也是地方单位,依法管理地方事务;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还享有有自治权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哪些职权?⑴保证国家统一意志和上级国家权力机关决策的贯彻,即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策的遵守、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⑵选举和罢职,即选举本级人大常委会的构成人员⑶决定重大的地方国家事务,即审查和同意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状况的汇报;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其他地方国家机关的工作,即听取和审查本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4汇报;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汇报;变化或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的不合适的决策;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合适的决定和命令⑸保护多种权利,即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全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多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第七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民族区域自治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置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和人民政府,是国家的一级地方政权机关自治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对上级国家机关的决策、决定、命12令和指示的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自主管理地方财政自主安排和管理34地方经济建设事业自主管理教育、文化、科学技术、卫生、体育、计5划生育和环境保护事业组织当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使用当地67通用的一种或几种语言文字培养和使用干部、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8第八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一、村民委员会概念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与基层政权的关系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材民委员1会的工作给子指导、支持和协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玫府开展工作.
二、居民2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第九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一、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组织系统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包括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1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铁路运送法23院和海事法院审判工作原则独立审判适使用方法律上一律平等使用本民族语言123文字进行诉讼公开审判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合议制两审终审4567制审判监督制度回避制度89
二、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机构设置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军事、铁路运送第十节尤其行政区政权机关
一、尤其行政区长官既是尤其行政区的首长,代表尤其行政区,又是尤其行政区行政机关的首长行政长官根据基本法的规定对中央人民政府和尤其行政区负责
二、尤其行政区行政机关职权制定并执行政策;管理各项行政事务;办理基本法规定的中123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对外事务;编制并提出财政预算、决算,确定并提出4法案、议案、附属法规,澳门尤其行政区政府尚有权草拟行政法规;5委派官员列席立法会或立法会议听取意见并或代表政府发言
三、尤其行政区立法机关尤其行政区立法会一.我国的宪法指导思想
(一)含义制定或修改宪法时确定宪法的发展方向和基本原则的理论基础,是我国宪法的重要构成部分,是宪法的关键和灵魂
(二)发展与时俱进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1982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1993邓小平理论1999三个代表十七大汇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二.宪法的基本原则
(一)人民主权原则(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归人民所有)
(二)基本人权原则(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三)法治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治理国家).法制与法治1法制重要指一国既有的各项法律及其制度法治法的统治,与人治相对的治理社会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措施(法治最基本的规定要有制定得良好的法律、这种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
(四)权力制约原则或民主集中制原则第五节.宪法构造一.宪法构造体系
(一)一般构造体系.宪法序言
1.宪法正文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宪法保障、宪法2修改.附则3
(二)宪法序言的法律效力.所有无效力说宪法序言不是规范性的东西只是起到一种阐明解释或1类似宣言的作用自身无强制性不具有法律效力.部分有效力说一是记载历史事实的部分完全没有法律效力,二是确认2基本原则的部门必须和宪法本文规范结合起来才有法律效力,三是属于规范性的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强于正文效力说宪法序言是宪法正文的前提,属最上级的规范
3.所有有效力说4宪法作为国家主线法,设序言有其必要性a.宪法序言对于解释和理解宪法正文内容的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b.宪法序言的通过、修改和解释程序,与宪法的正文是完全相似的c.宪法序言的重要功能是为国家政权提供合法性根据d.某个国家在宪法构造中设不设序言部分,完全取决于该国在制定宪法时e.的指导思想、历史条件、民族习惯和文化老式等原因二.宪法规范
(一)概念及构成要素概念调整宪法关系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多种规范的总和三要素假定(即指明法律规范合用的条件)、处理(即行为规范自身的基本规定)、后果(即指明符合法律规范的积极后果和违反法律规范的消极后果)
(二)基本特点.主线性和最高性(规定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的主线制度、基本制1度和基本原则).广泛性(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
2.原则性
3.适应性和稳定性(能在更大幅度内适合社会实际的变化)4
(三)宪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点.主体的一方是国家或国家机关
1.宪法内容具有广泛性和原则性2
三、宪法渊源
(一)宪法典
(二)宪法性法律
(三)宪法通例
(四)宪法判例
(五)宪法解释
(六)国际公约第六节宪法制定
(一)宪法制定指宪法制定主体根据一定的程序并通过立宪机关创制宪法的活动制宪权创制宪法的权力,属于全体人民,但详细行使的是立宪机关制宪机关我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宪程序设置制宪机关、提出宪法草案、通过宪法草案、公布
(二)我国宪法的制定年宪法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也是我国迄1954今为止唯一的一次制宪活动,后来都是对宪法的修改1954第七节.宪法修改
(一)宪法修改指宪法修改机关认为宪法的部分内容不适应社会实际,而根据宪法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删除、增长、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活动
(二)宪法修改的必要性使宪法的规定适应社会实际的发展和变化
1..弥补宪法规定在实行过程中的漏洞2
(三)宪法修改的限制.无限制说
1.有限制说
2.修改内容宪法的主线原则和基本精神;国家的领土范围;共和政体修3改时间()消极限制不得限制宪法修改的时间1()积极限制明确规定应当定期修改2
(四)宪法修改的方式.全面修改又称整体修改,指在国家政权的性质及制宪权的本源没有发1生变化的前提下,修改机关对大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变动,通过或同意整部宪法并重新予以颁布的活动基本原因修宪者认为宪法的基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或绝大部分内容已不适应社会实际长处当社会实际发生较大变化,绝大部分内容己无法适应社会实际时,如仍不修改宪法就形同虚设缺陷修改频率过高在政治心里上不能起到稳定作用,会减少宪法的严厉性.部分修改宪法修改机关根据修改程序,以决策或宪法修正案等方式对2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或变动的活动.无形修改,又称宪法变迁,指在宪法条文未作变动的状况下,由于社会3发展、国家权力的运作等,宪法条文本来的含义发生了变化
(五)宪法修改程序一般包括提议、先决投票、公告、决策、公布五个阶段第八节.宪法解释一.宪法解释指宪法解释机关根据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对宪法规定的含义、界线及互相关系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阐明二.世界上重要有三类宪法解释机关和宪法解释机制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解释宪法
1.由一般法院解释宪法
2.由宪法法院或宪法委员会解释宪法
3.三.宪法解释的分类.依效力有权解释(解释机关对宪法作的解释)、无权解释(学理解释1非正式解释).依目的合宪解释、违宪解释、补充解释
2.措施语法解释、逻辑解释、系统解释、历史解释
3.尺度字面解释、限制解释、扩充解释4四.宪法解释的原则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
1.符合制宪的主线目的
2.与宪法的整体内容相协调
3.与社会实际相适应
4.五.我国的宪法解释——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解释权第九节.违宪审查一.概述
(一)违宪:违反宪法,包括违反宪法的规定,精神和原则;违反宪法的序言,正文和附则违宪审查由特点国家机关根据特点的程序和方式对宪法行为与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的制度违宪与违法区别性质违宪是违反宪法,违法是违反法律
1.主体违宪主体是公权力的行使者重要是国家机关和政党组织,违法
2.主体还包括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审查主体进行违宪审查的是特定违宪审查机关,违法审查是一般法
3.院.制裁违法制裁包括民事、行政和刑事制裁4
(二)违宪审查与宪法保障(保障宪法实行的制度,包括政治制度方面、经济制度方面、思想意识方面、法律制度方面、抵御权)违宪审查与宪法监督(两种含义一是作为制度形态和严格意义上的宪法监督二是作为政治意义上的宪法监督)违宪审查与司法审查(司法审查指由一般司法机关对公权力的行使进行审查)违宪审查与宪法诉讼
(三)违宪审查的来源英国说法国说美国说
(四)违宪审查的基本功能.保证宪法的主线法地位
1.保证统一的宪法秩序
2.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3二.现代违宪审查体制
(一)最高代表机关审查
(二)司法审查制
(三)宪法法院审查制
(四)宪法委员会审查制三.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基本内容.宪法序言确认了宪法的最高地位和最高效力.现行宪法第125条规定了违宪审查的目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第条规定35了违宪审查的对象.规定了我国违宪审查的主体.现行宪法规定了协助45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违宪审查的机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有关特6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同意规范性法律文献进7行违宪审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提交立案的规范性法律文献进行
8.违宪审查第二章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第一节近代宪法的产生和发展一.近代宪法的产生条件经济条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确实立政治12条件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实现对社会的统治确立资产阶级民主制度3思想条件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平等与人权等宪政思想观念的提出和深入人心法律条件法律部门划分的出现、法律部门的增多和法律体4系的完善二.近代宪法的产生过程英国宪法的产生美国宪法的产生法国宪法的产生三.宪法的发展资本主义宪法的发展社会主义宪法的发展月《苏俄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197的宪法现代宪法的发展趋势宪法类型上的发展趋势(社会主义宪法必然取代资本主义宪法成为最终一种类型的宪法),形式上的发展趋势(以成文宪法逐渐取代不成文宪法),内容上的发展趋势(重视人权保障扩大公民权1利重视宪法实时保障维护宪法权威重视国际协作维护世界和平)第23二节旧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一.宪政问题在中国历史上的提出《钦定宪法大纲》与《十九信条》的重要内容《钦定宪法大纲》共条,分君上大权和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重心在23于维护君上大权《十九信条》是武昌起义爆发全国群起响应,清政府面临覆亡的紧急关头制定的,它在维护皇权的同步又不得不对其做出某些限制,由于清政府很快被推翻它主线未发生过作用二.中国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宪法一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三.北洋军阀和国民党政府的宪法一一《中华民国约法》、《中华民国宪法》《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四.人民根据地的宪法性文献第三节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大纲年月日中政协会议第一1949929次全体会议通过,历史意义它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动员人民起来迅速完毕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朝着社会主义方向共同前进的政治基础和战斗大纲,对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公民权利和自由,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保障作用,也为我国正式宪法的制定和实行积累了经验发明了条件二年宪法除序言外,分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954国旗国徽首都章,内容上确认了新中国的国家制度确认了我国社412会重要过渡时期的经济制度确认了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措施和环节确34认了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赋予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三年宪法与年宪法相比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是一次.19751954大倒退四年宪法将全国人民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肯定下来,取消了.1978宪法有关全面专政的规定,增添了公民的某些权利和自由,一定程1975度上纠正了宪法的极左思想但并未完全挣脱75五年宪法基本精神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社.198212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持改革开34放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第三章国家性质第一节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
一、国家性质即国家阶级本质,又称国体,是反应社会各阶级、阶层在社会中的地位的国家基本制度国家性质与宪法的关系宪法作为国家主线法,在规定国家制度时,首先要确认本国的国家性质,国家性质是宪法最基本的内容之一国家性质的决定原因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即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23设与友好社会构建对国家性质和国家活动的方向,乃至整个国家政权的巩固、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二、
(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在我国确实立雏形是抗日战争时期各革命根据地的抗日民主政权,这一概念是的maize年月在《将革命进行究竟》一文中公开使用的,年月1948121949630日,毛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对人民民主专政的思想作了系统论述年月通过的《共同大纲》把人民民主专政作为中华人民共和19499国的国体正式确定下来
(二)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内容和特点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经历了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两个时期,1我国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在我国只有人民,才是国2家和社会的主人人民民主专政是新型的民主与专政的结合,即对最广3大人民实行民主和对很少数敌人实行专政工人阶级是人民民主专政的4领导力量人民民主专政有广泛的阶级基础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中56存在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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