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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版)》相关问题的说明2023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发展中心四川省教育厅2023年12月15日下发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2023年版)的通知》(川教函〔2023〕511号),本学期开学以来,陆续有县市反映《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2023年版)》(附件1)中规定的课程设置比例与《义务教育学校学年课程计划安排示例》(附件2)中的课程计划安排不一致,为此,州教科所专门向省教科院进行了咨询,现统一说明如下
一、省教育厅将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课程设置以一定的比例范围呈现,是为了让各地区、各学校可以结合本地、本校的教学实际及办学特色进行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即学校各学科的课时安排只要在对应学科课时比例的上下限范围内均符合要求
二、《义务教育学校学年课程计划安排示例(供参考)》(附件2)仅作为示例参考,不作为学校课程计划安排的依据
三、省、州对义务教育学校学年课程计划不统一的作具体规定,各县市、各学校可根据《附件1》的课程设置比例,结合本地、本校的教学实际制定体现本地、本校特色的课程计划
四、各地、各校制定的设置科学且富有特色的《义务教育学校学年课程计划安排表》,可作为典型案例报送州教科所,其中特色鲜明的,州教科所还将向省教科院进行推荐
五、提请注意的事项
(一)学校必须按照《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2023年版)》开齐课程,各门课程要按规定的比例范围开足课时
(二)语文、数学、外语等主要学科以及相关考试学科的课时安排不得高于附件1对应学科所规定的最高比例
(三)其他非考试学科以及体育、艺术、书法、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班团队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的课时安排不得低于附件1对应学科所规定的最低比例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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