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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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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I类缺陷(含重复)统计是否遗留缺陷序号缺陷名称专业消除可能风险风险防范措施预计处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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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II类缺陷(含重复)统计是否遗留缺陷序号缺陷名称专业消除可能风险风险防范措施计划处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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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月份缺陷总结分析•L月o(I、H)类缺陷(含重复缺陷)发生的主要原因为何?暴露的主要总是什么?今后的控制措施是什么?•上月计划处理的遗留缺陷完成情况如何?•下月计划消除的o(I、II)类缺陷及具体名称•提出缺陷发展趋势的判断,并提出缺陷管理及治理的建议全部缺陷统计表12月专业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合计零类2019汽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零类一类锅炉二类三类四类零类一类电二类气三类四类零类一类执
八、、工二类三类四类零类一类化学二类三类四类零类一类脱硫二类三类四类零类一类其他二类二类四类零类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合计备注:发生的缺陷和已消除的缺陷都要填写,括号中的数为已消除的(见示例)重复缺陷统计表12月专业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合计零类一类汽机二类三类四类零类一类锅炉二类三:类四类零类一类电二类气三类四类零类一类执
八、、工二类三类四类零类一类化学二类三类四类零类一类脱硫二类三类零类一类其他二类三类四类零类・类二类三类四类合计本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目的是为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力求实现机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及时消除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规范缺陷管理流程,真实反应设备健康状态,依据发电管理系统中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2引用标准及关联子系统
1.1风险管理子系统
2.2运行管理子系统
3.3设备管理子系统一检修与运行分业经营实施管理标准
4.4设备管理子系统一检修现场文明生产管理标准
2.5设备管理子系统一检修质量验收管理制度3专用术语定义
2.1缺陷缺陷分为设备缺陷和设施缺陷,是指影响机组主辅设备、公用系统安全经济运行,影响建、构筑物正常使用和危及人身安全的异常现象等等如设备的振动、位移、磨擦、卡涩、松动、断裂、变色、过热、变形、异音、泄漏、缺油、不准、失灵,建、构筑物设施及附件的损坏、安全、消防和防洪设施损坏,以及由于设备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等等缺陷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零、
一、
二、
三、四类,其中零、
一、
二、三类缺陷指设备缺陷,四类缺陷指非设备性缺陷
2.
1.1零类缺陷即紧急缺陷,是指危急主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如不及时消除或采取应急措施,在短时间内将造成停机、停炉、甚至全厂停电或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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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一类缺陷是指威胁安全生产或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响机组正常出力或正常参数运行,属于技术难度较大,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必须通过技术改造、更换重要部件或更新设备,通过机组大小修才能消除的缺陷
2.
1.3二类缺陷指在计划检修中才能消除的缺陷,不影响设备出力和正常参数运行,但有危及机组正常运行的可能,需要倒系统运行或必要时需要停机停炉后在短时间内就可消除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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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三类缺陷指发电主、辅设备及公用系统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在机组运行中可以消除,消除时不影响机组出力及负荷曲线,属于可随时消除的缺陷
2.
1.5四类缺陷即非生产设备缺陷,主要指建、构筑物等非生产设施缺陷,主辅设备及其系统以外,对机组、设备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不会构成直接影响的缺陷,包括建、构筑物(门窗、上下水、屋顶、地面、设备基础等)、设备照明及一般照明、浴室、卫生间、自来水系统、现场水冲洗系统、设备标识牌、安健环标示牌、安健环设施、保温、油漆等缺陷
2.2重复缺陷是指同类设备或设施在厂家规定或规程规定的检修周期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性质相同的缺陷
2.3及时消除的缺陷在规定的时限(包括批准延期处理的时限)内消除的缺陷
2.4缺陷管理主要指标零
(一四)类缺陷数〜〜
3.
4.1零
(一四)类缺陷比率=缺陷总数XI00%〜〜已消除的缺陷数
3.
4.2消缺率=缺陷,总数X100%零1一四)类消除缺陷数〜〜
3.
1.1零
(一四)类缺陷消缺率=零[一四)类缺陷总数X100%〜〜〜〜及时消除的缺陷数
3.
1.2消缺及时率=按制度要求应消除的缺陷数X100%(零一四类)重复缺陷数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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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重复发生缺陷率二缺陷总数XI00%4执行程序
4.1缺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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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运行人员在设备运行中或巡回检查时发现的缺陷,应及时在缺陷管理记录本、严格按缺陷的分类进行登录,对缺陷发生的部位及缺陷描述、分类的准确性和缺陷登录的正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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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设备维护部点检人员每天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点检,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异常和缺陷通知相应检修班组处理外,视缺陷性质和重要程度在缺陷管理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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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缺陷管理平台主要为真实反应生产设备健康状况,依据乌海能源公司缺陷管理要求,为便于缺陷统计和分析,对于照明与非生产设备缺陷均统计为四类缺陷
4.1缺陷的确认和消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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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设备维护、热工、电气除每天对登录缺陷及时确认外,须在每天800时、1100时,1400时,1700时,2200时对登录缺陷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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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设备维护、热工、电气对登录缺陷的分类,依据本细则进行核查、修改,保证缺陷分类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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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对于危及主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如不及时消除或采取应急措施,在短时间内将造成停机、停炉、甚至全厂停电或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零类缺陷,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消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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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对于技术难度较大,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必须通过技术改造、更换重要部件或更新设备,通过机组大、小修才能消除的一类缺陷,由检修部门提出消缺延期申请或转类申请,生产技术部和设备维护部对缺陷鉴定后及时进行延期批准,在制定监督运行和防止缺陷进一步扩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后,由生产技术部组织进行技术攻关或列入科技攻关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改或检修处理方案,经天信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后,作为下一次计划检修项目落实到大小修检修计划中
4.
1.
52.5对于具备处理条件但需要运行人员倒换系统处理的二类缺陷,经设备维护部、生产技术部确认后,检修消缺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消缺工作视具体情况应提前1天办理工单,运行部门安排停电或倒系统消缺,并保证上票的次日早800具备开工条件
4.
1.6对于检修风险较大或系统倒换困难需要进行技术论证才能进行处理的二类缺陷,经设备维护部、生产技术部鉴定,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后限时72小时完成缺陷的处理;如确实因为技术难度较大,暂时不能处理的缺陷,在制定防止缺陷扩大措施后,由检修部门申请办理缺陷转类申请或延期申请,列入月度检修维护计划,由生产技术部专业主管组织并根据该缺陷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处理方案和安排具体处理时间;
4.
1.
72.7对于需要停机停炉后在短时间内就可消除的二类缺陷,设备维护部、热工室、电气室应进行缺陷的延期批准,并组织制定防止缺陷扩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后,列入最近一次的停机消缺检修计划检修部门应积极进行检修准备,在具备消缺条件时及时组织消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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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对于停机停炉后在短时间内(5天或7天)无法消除的二类缺陷,执行
5.
2.4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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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对于具备处理条件的三类缺陷,由设备维护部、热工室、电气室组织在48小时内完成消缺;由于缺少材料、备件等原因不具备消除条件的三类缺陷,经设备维护部点检长、热工室、电气室专业主管确认后,进行延期批准并核定具体消除时间,各检修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消缺任务,对于月度内能够消除的缺陷,必须在当月内完成消缺,实现月结零;
4.
1.10照明和非生产设备的四类缺陷,要求打包处理,打包缺陷要求在本月内完成对于影响现场安全生产的缺陷由运行人员直接联系检修部门,检修部门应在在24小时内完成消缺
4.
1.11对于设备定期轮换发生的渗漏类缺陷,设备维护部点检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于不影响设备安全的缺陷,进行延期批准,安排在定检中集中消除
4.
1.12如需转类(转至检修计划或停机消缺)或延时的二类及以上缺陷,由检修部门办理“设备缺陷转类、延时申请”(见附件)
4.
1.13对于现场发生的需紧急处理的缺陷,在经设备维护部、运行部门及生产技术部确认后按照事故抢修规定进行处理
4.2缺陷管理与考核为了便于各单位消缺统计、分析和对比,以判断部门缺陷工作管理水平,对各类缺陷的消除给出一定的时限,此时限已包含办理工作票和运行人员做措施的时间,未在规定时限内消除的缺陷属于消缺不及时对于零类缺陷一般限时在24小时内消除;一类缺陷需在停机或大小修中处理,不做限时要求;二类缺陷一般限时72小时内消除;三类缺陷一般限时在48小时;四类缺陷一般在72小时内消除
4.
3.1因缺少备品配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处理完的缺陷,经设备维护部或生产技术部(电气室、热工室)确认,并重新核定应处理完时间,各检修部门应在规定内的时间处理完,但仍统计为未及时处理缺陷,在上报时注明
4.
3.2对于已在规定时限内消缺完毕,但由于系统(或设备)未投入运行而不能验收的缺陷,不统计为未及时消除的缺陷;如果设备投入运行后动态验收不合格则统计为未及时消除的缺陷如果跨月验收不合格的缺陷,则在下个月统计,但在分析时应注明
4.
3.3设备维护部、热工室、电气室于每月2日前完成零至四类设备缺陷统计报表上报生产技术部,内容包括缺陷数量和类别、消缺率,消缺及时率,重复缺陷的发生率以及缺陷发生趋势等(具体格式见附页),生产技术部对缺陷统计情况进行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于每月5日将缺陷上报西煤化公司对设备消缺工作组织不利、消缺不及时、消缺率低等问题提出考核意见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纳入部门绩效评价
4.
3.4对于缺陷分工界面不清问题由生产技术部进行裁定,检修部门及时组织消缺,由于缺陷确认部门原因,未经设备维护部、或生产技术部(电气室、热工室)确认私自将缺陷转移其它专业或部门,而因此致使缺陷消缺不及时,生产技术部将依据有关考核规定对缺陷确认部门予以考核
4.
3.5生产技术部每月对缺陷分类及登记正确性进行统计分析,对于运行部门、设备维护部、热工室、电气室缺陷登记及缺陷分类错误等问题提出考核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纳入部门绩效评价
4.
3.6对于设备经过检修后未能处理或动态验收不合格的零至三类缺陷将视具体情况按职责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纳入个人绩效评价对于确实因为技术难度较大,暂时不能处理并已列入月度检修维护计划进行处理的缺陷,如在鉴定后具体处理时间内未完成的,除按照检修计划未完成考核外,仍将列入缺陷考核;
4.
3.8对于延期或转类缺陷,在履行相关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消除的,不再列入月度缺陷消缺率和及时率考核对于延期或转类缺陷,虽然已履行相关手续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消除的,仍将列入月度缺陷考核,具体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办法执行
4.
3.10对于重复发生的缺陷,视具体情况在原缺陷考核的基础上加倍考核
4.
3.11设备维护部、电气室、热工室、依据登录缺陷,提前做好缺陷的准备工作,对于由于检修准备不足(备件、人力等因素)导致消缺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将视具体情况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纳入个人绩效评价
4.
3.12对于因推诿扯皮,致使缺陷消缺不及时或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由生产技术部进行认定后加倍考核
4.4缺陷验收
4.
4.1静态验收对于重要缺陷(指对发电主、辅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有较大影响列入停机消缺计划的二类及以上缺陷)消缺检修工作结束后,由检修人员通知生产技术部专业主管和点检人员共同参与验收,合格后各方签字确认(缺陷验收签字表见附页)
三、四类缺陷的验收由点检人员(热工室、电气室为专业专工)、检修人员共同参与验收,确认合格后消缺检修工作结束
4.
4.2动态验收
4.
4.
2.1对于二类及以上缺陷,在设备静态验收合格后,由运行部门组织对消缺后设备进行试运,点检人员、生产技术部专业主管和检修人员参加,在确认设备试运正常后,消缺工作终结
4.
4.
2.2在缺陷验收工作和验收签字未完成和需要在验收前返工的项目未完成前,不能进行设备试运
4.
4.
2.3对于三类设备缺陷,在设备静态验收合格后,运行部门组织对消缺后设备进行试运,试运中运行部门与设备维护部点检人员、检修人员共同验收,在确认设备试运正常后,消缺工作终结对于动态验收不合格缺陷,运行部门在缺陷管理系统重新登录,检修部门按照缺陷管理规定重新组织设备消缺5职责
5.1制度负责部门生产技术部
5.
1.1生产技术部是全公司设备缺陷监管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缺陷管理工作对于缺陷管理执行中存在问题及时完善,确保缺陷管理流程的简捷、有效,最终使得缺陷管理平台能够真实反应设备健康状况,达到指导设备运行和检修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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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按照发电管理系统的规定和要求,制订和完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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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监督各部门的缺陷管理工作
5.2制度执行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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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制度执行部门包括设备维护、发电运行、化水运行、热工室、电气室
5.
2.2设备维护部依据细则规定做好设备缺陷统计分析工作,并于每月2日1700前按附录1-4要求向生产技术部报上月度缺陷的发生、消除情况的专业技术分析,明确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和解决办法报送电子文档
5.
2.3设备维护部、热工室、电气室负责生产及非生产设备缺陷的确认、作废、过程质量控制、消缺验收工作
5.
2.4设备维护部、热工室、电气室负责消缺的具体组织和实施,确保消缺率、消缺及时率、重复缺陷数量达到计划指标,全面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5.
2.5发电运行部、燃化除运行部负责生产设备及非生产设备缺陷的登录,保证缺陷登录内容的全面、准确;负责检修部门缺陷消除后的运行验收工作
5.
2.6批准人本管理细则由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签发6检查和评价
5.1检查评价表检查和评价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季一次,每年四次
5.2设备缺陷考核管理标准,并按标准执行
5.3缺陷统计及消除情况,遗留缺陷的风险控制措施,并每月公布一次
5.4设备缺陷统计数量和类别、消缺率,消缺及时率,重复缺陷的发生数量,每月一次《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价表部门名称年月日评价题目评价内容评价缺陷登记及时,与现场实际相符是否原因缺陷登记缺陷分类正确,符合本制度的要求是否原因缺陷消除及时,各项记录齐全是否原因缺陷消除对于未及时消除缺陷的,有考核标准,并按标准进行是否原因考核及时按附录2-5的格式进行了缺陷统计分析,并报送是否原因公司发电部缺陷分析提出对缺陷发展趋势的判断,对设备管理有指导意义是否原因检查评价表检查评价表的检查与评价是否按时评价和交报是否原因份/次存存在问题在
1.问题
2.及改
3.进改进建议建议
1.
2.
3.评价意见审核意见审核人评价人检查人:7反馈本制度应根据如下情况和意见反馈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改善制度的信息来源:
7.1公司设备缺陷管理思路提出新的要求
7.2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执行情况
7.3检查发现公司缺陷管理存在的问题
7.4公司内的员工提出的制度改进建议
7.5NOSA、IS01400K IS
09002、安全性评价、技术监督、发电管理系统评估等评价结果
7.6公司安健环委员会会议提出的改进意见本制度实施细则经过适当修订后,制度执行人必须确保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附录附录1:缺陷管理流程附录2设备缺陷转类、延时申请表附录3二类以上设备缺陷验收签字表附录4—年第一月缺陷分类汇总表、管理主要指标表附录5—年第一月主要缺陷统计分析附录6―年第—月全部缺陷统计表附录7重复缺陷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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