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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校企就业合作协议书甲方(学校/培训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地址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乙方(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地址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鉴于双方基于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校企合作、促进毕业生就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目的与范围
1.1双方旨在通过校企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推进人才培养、实习实训、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领域的深度合作,为甲方学生提供优质的实践平台,为乙方输送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1.2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共建实习基地,为甲方学生提供实习岗位,乙方应确保实习岗位符合教育部门的实习要求,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实习指导和安全保障;2联合开展就业指导与职业规划讲座,提升甲方学生的就业竞争力;3乙方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优先从甲方推荐的学生中选拔优秀人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4双方共享教育资源与行业动态,共同进行课程开发、教材编写等教学活动,提升教学质量第二条实习管理
2.1实习期间,甲方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乙方负责实习生的岗位安排、技术指导及安全教育
2.2乙方应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确保实习生的工作安全与健康实习期间,实习生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处理
2.3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对实习生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2.4实习结束后,乙方应对实习生进行实习鉴定,实习鉴定结果将作为学生学业成绩及就业推荐的重要参考第三条就业推荐与招聘
3.1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提供学生简历,乙方可根据招聘需求从中筛选合适人选进行面试
3.2乙方在招聘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有就业歧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残疾等方面的歧视
3.3乙方录用甲方推荐的学生,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薪酬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条款,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4乙方应为新入职员工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帮助其尽快适应岗位需求第四条人才培养与课程共建
4.1双方可根据行业需求,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引入行业前沿技术,提升教学内容的实用性和前瞻性
4.2乙方可派遣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技术人员到甲方授课或开展讲座,分享行业趋势、技术革新及职业发展路径等信息
4.3甲方可根据乙方需求,调整课程设置,增加实践教学环节,组织学生到乙方进行参观学习、项目实践等活动,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第五条知识产权与保密
5.1双方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应根据具体项目或活动的性质,通过补充协议或项目合同明确约定
5.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披露或转让对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保密信息
5.3双方应建立保密机制,对涉及对方商业秘密的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的,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双方可协商解决后续事宜第七条争议解决
7.1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协议期限与终止
8.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签事宜
8.2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法律法规变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协议
8.3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且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后—日内未予纠正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第九条其他
8.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_日期—年—月一日日期—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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