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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矿集团塔山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2X660MW脱硫系统项目EPC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编制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___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塔山脱硫项目部2014年03月06日高中以上的学历并接受过安全专业培训,持证上岗10)资质审查的内容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经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特殊工种的培训考试及上岗证等);安全施工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和安全防护设备安全施工的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作业文件及考核办法2临时用工管理1)项目部因工程需要聘用临时用工的时,应与项目部综合办签订正式的用工合同,并到项目安保部登记,建立个人安全档案2)进入施工现场的临时工要接受身体检查,不适应高空作业及特殊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得录用3)各专业公司聘用的临时用工,纳入本企业职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
五、记录管理1项目部发包的外委工程的外包单位资质由计划经营部和安保部双重保管2临时用工的注册、登记由综合部和安保部双重保管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和交底工作,保证编制、审查、批准、执行、检查等方面的控制,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在作业过程中的可操作性,正确性,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X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脱硫系统EPC项目的各内部承包单位及外协单位的各个施工项目
三、职责1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由各二级单位和外协单位按项目级别、重要程度由专责工程师、班组技术员编制,施工经理批准2安全措施的交底由各单位施工负责人或工程技术人员进行3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与审查
四、细则1工程项目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要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中必须要有专题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对所有人员进行交底、签字认可无措施和未交底,严禁施工2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各专业公司专责工程师审查批准,由分包技术员交底后实施3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工程技术、安全等部门审查,施工经理批准,由分包技术员或专业专责工程师交底,同时报监理承包商审批后方可执行1)重要临时设施包括施工用水、用电、氧气、乙快、压缩空气及其管线、交通运输道路,油库,雷管、炸药,剧毒药品库及其它危险品库,射源存放库和锅炉房等2)重要施工工序包括大型起重机械拆装、移位及负荷试验,大型构件吊装,干燥及耐压试验,大型电机干燥及耐压试验,高压线路及厂用设备带电,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重要转动机械试运3)特殊作业包括大型起吊运输(超载、超高、超宽、超长运输),高空、爆破、爆压、金属容器内作业,高压带电线路交叉作业,临近超高压线路施工,跨越铁路、进入高压带电区域、电厂运行区,氢气站,接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剂、有害气体或液体及粉尘、射线作业等4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1)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分析危险点和危险源,特别是重大的危险源2)提出控制措施,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3)根据人员和机械(机具)配备,提出具体安全保证措施4)针对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5)提出重大危险及紧急情况下的针对性预防与应急预案5安全交底过程中,编制人员、施工人员均应参加,并按细则交底、记录、签证、认可作业过程需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经措施审批人同意,并有书面签证6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7对于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工程技术人员应重新根据人员、机械(机具)、环境等条件,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交底8对施工过程进行绩效监督和检查
五、记录管理1各单位组织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记录由本单位保存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
一、目的对现场必须采用安全施工作业票才能进行有效控制的特殊作业、非正常作业进行规定,以保证施工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X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脱硫系统EPC项目的各外协单位
三、职责1作业票由项目总工或者授权其它工程技术人员批准2作业票的填写人由各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授权工程技术人员填写,被授权人员一般由施工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并认真填写作业票,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3安保部对作业票进行审查4各作业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并留存作业票联单
四、细则在各外协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的基础上,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1)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附近作业2)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3)在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4)特殊高处脚手架、金属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拆除、组装作业5)危险品的起吊与安装6)在易燃、易爆区域作业7)金属容器内封闭管道内作业8)其它危险作业
五、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报要求及审批细则1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时,使用统一格式(见附件)2要填写施工起止时间、施工负责人、监护人,夜间施工要标明灯具名称、数量及布置内容3外协工程项目中的特殊作业,危险作业以及按规定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相关专业的专职工程师应监督外协单位按标准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施工前,外协单位安全作业票编制人员应亲临现场交底并监督施工,相关专业公司派专人现场监督执行落实情况4重要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不论涉及多个专业工程处、多个作业班组均应由编制单位专职工程师亲自进行交底必要时,交底会可请安全施工作业票审查、审批人员参加5经审批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施工作业票,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经措施审批人同意,并有书面签证任何人不能擅自更改措施和方案,一经检查发现,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6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经工地专责工程师审查批准,送施工技术、安保部门审查,由技术员交底后实施7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直接由专责工程师报审,送施工技术、安保部门审查(其中有关起重机械拆卸、安装、负荷试验的作业票还应经施工机械管理部门审查)项目施工经理审批8对于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需重新填报安全施工作业票,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9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报审批手续,一般在施工前二天办理,最迟应在施工前一天办理完毕10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时,使用统一表格(见附表),填报时一式两份,施工班组、安保部门各一份,是多个班组施工,可视情况增加数份11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办理的热力机械作业票,第
一、第二工作票,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六、安全监护1凡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单位,施工时均应指派专人进行监护2安全监护人员应由施工负责人指派工作负责,坚持原则,有专业安全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人担任,监护人应佩戴明显的安全袖章3监护人和施工负责人对施工区域其它单位应协调关系,搞好安全监护工作4监护人应协助施工负责人检查安全用具、安全设施、人员到岗和防护用品的情况5监护人应密切注意施工人员的活动状态,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提出警告和批评,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通知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当情况危及到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设备安全时,有权指令其停工,并向上级报告研究处理6监护人暂时离开施工现场时,必须临时委派有安全监护资格的人代理其工作,否则,监护人不能离开现场
七、消号管理1施工作业票操作完毕后,报有关管理部门,在最后一栏位置盖“已执行”印章2操作负责人和监护人必须在施工作业票上签名,简要说明任务完成情况3因故不能执行施工作业票的任务时,应在施工作业票上加盖“作废”字样,并报有关管理部门
八、记录及管理1各作业单位对作业票的联单统一保管,形成文本记录2作业单位、操作单位的工作人员名单和监护人员名单在文本上签名3已消号施工作业票统一反馈到项目分公司安保部门存档保管,保存期限与工程同步1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2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4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符合标准;5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整洁;6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7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8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9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10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11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业现场;12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
一、目的编制本细则就是要充分发挥小型气、电动机工具在安全施工中的作用,从性能、操作人员进行规范管理、防止因质量原因、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现场所有使用小型气、电动机工具的人员和单位
三、职责1小型气、电动机工具谁用谁保管2小型气、电动机工具由专业公司建档领用和维修档案3小型气、电动机工具的操作规程由使用单位安监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制定4各二级单位和外包单位的安全员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细则1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各种机具都应由专人进行维护,并应随机挂安全操作牌2机具的转动部分及牙口、刃口等尖锐部分应装设防护罩或遮栏,转运部分应保持润滑3机具的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限制器、安全阀、闭锁机构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4机具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鉴定修复后的机具应经试转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5机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已破损、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6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必须超铭牌负荷使用时,应经核算,采取措施并经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7电动的工具、机具必须接地良好8电动或风动的机具在运行中不得进行检修或调整;检修、调整或中断使用时,应将其能源断开不得将机具、附件放在机器或设备上不得站在移动式梯子上或其他不稳定的方式使用电动或风动的机具9连接电动机械及工具的电气回路应单独设开关或插座,并装设漏电保护器,金属外壳应接地;严禁一闸接多台设备10电动机具的操作开关应置于操作人员伸手可及的部位当休息、下班或工作中突然停电时,应切断电源侧开关11使用可携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垫上;移动工具时,不得提着电线或工具的转动部分12风动工具的风管应与供气的金属管连接牢固,并在工作前通气吹洗;吹洗时排气口不得对着人13风动工具工作前,必须将附件牢靠地接装在套口中,严防在工作时飞出14风锤、风镐、风枪等冲击性风动工具必须在置于工作状态后方可通气、使用15风动工具使用时,风管附近不得站人16风管不得弯成锐角;风管遭受挤压或损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17更换工具附件必须待余气排尽后方可进行18严禁用氧气作为风动工具的气源
五、记录管理1小型气、电动机工具领用记录2小型气、电动机工具维修记录3小型气、电动机工具购置、保管登记台帐脚手架搭拆、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脚手架是重要的施工设施,对保障施工安全,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加强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X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脱硫系统EPC项目中凡在施工现场进行脚手架作业各外包单位
三、职责1普通脚手架的搭设,各外包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对可同施工项目一起或单独编制安全施工措施;特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经过专业公司工程技术人员的设计,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按重要施工项目的审批细则进行审批2各外包单位的教育教培应负责建立从事脚手架搭设作业人员(架子工)的安全培训I、考试、体检档案;施工单位负责对架子工的证件验证和安全技术交底3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参与对特殊脚手架的竣工验收;使用单位的安全员参与对普通脚手架的竣工验收;使用人员负责使用中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搭设人员反映,并要求搭设人员按规定整改4架子工必须严格按规定,搭设符合施工措施要求的脚手架,并负责所搭设脚手架的维护管理5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落实
3.5米设一处拉接点拆除时将拉丝剪除干净,脚手架与墙面的距离应小于20cm,当大于20cm时,每隔一层必须用脚手板隔离15脚手板与横杆的连接,必须用退火后的双股#8铁丝绑扎两端,严禁有探头板;钢管式吊架吊杆的上下两端必须有防脱扣件;钢筋吊架或爬梯的上端,必须用退火的双股#8铁丝与可靠的固定处缠绕两用,绑扎牢固,未经许可,严禁将铁丝拆除钢筋吊架、钢筋爬梯严禁倒置使用16钢管与钢管的连接应用专用扣件,特殊情况不能用扣件时,在连接处必须加木块或胶皮17砌墙、浇筑、步道、过桥、周转平台等脚手架上的脚手板必须按规定铺满,跨距应小于*5米;粉刷、油漆、保温、安装用脚手架上的脚手板严禁少于两块,跨距应小于二.8米;所有脚手架的临空面必须加栏杆和挡脚板18当脚手架的高度大于或等于6米时,从第三层架子的底部开始兜包安全网,侧面拉设防护立网当脚手架的外侧3米以内为人行通道或有上下交叉施工时,还必须增加隔离棚19当需要在人行通道处搭设脚手架时,第一道横杆距地面的高度必须大于2米,严禁利用通道栏杆做脚手架的支撑;在主要通道的上方搭设脚手架时,第一道横杆距地面的距离必须大于4米;由架子工在所有通道的明显处挂置醒目的提示和告示20在搭设脚手架时,严禁借用他人的架子作支撑部件21施工单位需要将特殊脚手架拆除时,必须报请工程技术管理部门批准22拆除脚手架时,必须先检查(必要时进行加固)清理,自上而下进行拆除拆除中严禁将铁丝、杆件、扣件、脚手板等从高空抛掷或放置在设备上,必须一次性拆除干净,分类摆放整齐,当天运到指定地点,严禁阻塞通道;对当天拆除不完的脚手架,必须在醒目处挂置“禁止攀登”的标志23未经检查验收签证的脚手架,严禁使用
五、记录管理1脚手架验收牌由搭设单位填写制作,并悬挂在脚手架上2脚手架检查记录、材料登记台帐由搭设单位填写并保存临时用电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管理,避免因用电导致的人身事故,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所有供、用电布置和施工作业项目
三、职责1项目部综合办负责对外联系电工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和取证工作2各外包单位对电工作业人员资质报项目部保部审查,并进行存档3所有临时电源、施工用电的安装与维护由电控公司负责,安保部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细则1用电设施的布设应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采用三相五线并符合安全用电有关规程规定2施工用电设施投入使用前,要相应制定试验、运行、使用、维护、检查等管理制度3所有生活和施工用电设施要有明显的标识和警示标志,并在总平面施工图中用线段标明,要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4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布线应整齐,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应加以防护架空线路的路径合理选择,应避开易撞、易碰的场所,避开腐蚀场所及热力管道5低压架空线路不得采用裸线;因特殊原因采用铝或铜绞线时,导线截面不得小于16mm“06现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规定,沿主道路、组合场、固定的构筑物等的边缘直接埋设,埋深不得小于
0.7m;转弯处应在地面上设明显特定的标志;通过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L5倍,且不得小于100mm7电缆沿构筑物架空敷设时,其高度不得低于2米接头处应有防水和防触电的措施8在金属容器、管道、坑井、沟道、潮湿场所等容易引起触电的地方,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措施,必须按照国家标准采用低压电源9所有生活和施工用电设施要求布局合理,有防水、防火、防触电的措施,并配备漏电保护和短路保护10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施工用电应明确管理机构并由专业班组负责运行及维护严禁非电工拆、装施工用电设施11现场集中控制的开关柜或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应平整,离地面抬高lOcm,不得被水淹或土埋,并应防止碰撞和物体打击开关柜或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12开关柜或配电箱内的配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固定在盘内导线剥头不得过长,压接应牢固盘面操作部位不得有带电体明露13配电室、开关柜及配电箱应标明责任人,加锁并设警告标志14严禁将电线直接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15参加施工用电设施运行及维护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经医生检查无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聋哑、色盲和其他不适于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2)具备必要的电气理论知识及操作技术,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运行维护合格证3)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五、记录管理1电工作业人员资质台帐记录,由各外包单位和项目安保部双重管理2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票、操作票记录,由各外包单位和项目安保部双重管理消防保卫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消防设施的管理,使消防设施处于完备的状态,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X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脱硫系统EPC项目的各外协单位和相关方
三、职责1各外协单位制定本区域消防设施的措施和方案2项目安保部负责消防常识的培训工作3项目安保部负责对消防工作进行管理监督
四、细则1现场的消防保卫工作由项目部负责划分责任区域,项目部对其责任区域的消防保卫工作负责,公共部分和交叉部位的消防保卫工作由项目部从各单位抽调力量统一管理2各外协单位的现场消防、保卫工作,应接受电厂的统一管理,同时也应接受地方消防、保卫部门的领导3项目部及项目部所属各单位均应建立消防、保卫组织和机构,制定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全面开展消防保卫工作4项目部及项目部所属各单位均应在其责任区域配置充足、合格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保证其有效5项目部及项目部所属各单位的保卫人员对现场消防、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存在的问题的单位应制定措施,及时予以整改6项目部与施工现场所在地的公安、消防、医院应建立直线联系,争取应急救护时间,以减少和降低损失7入冬之前,对消防器具应进行全面检查,对消防设施应做好保温防冻措施8冬季对取暖设施应进行全面检查并加强用火管理,及时消除火源周围的易燃物9项目部必须对所有参加工程项目建设的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第一周内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和考试,并且做到所有生产人员熟练掌握触电现场急救方法,所有职工能够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10火灾事故的救护1)项目部应成立消防管理领导机构,制定、落实防火责任制,组建义务消防队,全面负责其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工作2)建立健全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3)定期对重点防火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求限期整改4)组织消防培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知识和救护常识5)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安排专人管理,对消防器材的配置、使用、更换情况登记造nn.)\)\o6)当火灾事故发生时,根据具体情况,坚持确保重点和及时扑救的原则,积极开展扑救工作必要时成立火灾扑救临时指挥部,统一指挥7)在消防队未到达之前义务消防队直接听从临时指挥部的命令,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投入灭火战斗8)消防队到达现场投入扑救时,临时指挥部应安排人员到必经路口给消防车指引目标9)疏散消防通道,保证车辆正常通行,维护正常扑救细则10)指挥部合理安排对被围困的人员和受火势威胁的人员疏散和转移11)医务人员应根据火场燃烧性质,指导义务消防队员采用正确的自我保护措施后投入灭火战斗对伤员采取紧急救护措施,伤势严重的送医院治疗12)灭火结束应严密监视火场防止复燃,划出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为正确调查处理火灾事故保留证据
五、记录管理1培训记录组织培训的单位填写并保存2消防设施布置记录由项目安保部填写并保存3检查记录由消防设施的责任单位填报安保部4设备安置记录由项目安保部填写并保存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厂内车辆行驶,防止发生由于违反交通规则所造成的安全事故
二、适用范围所有进入公司厂区内的机动车辆和公司内部的叉车、铲车、吊车驾驶员
三、责任者保卫科车队安全科销售科设备科物资供应科
四、工作程序1管理组织1)厂区交通管理实行“谁有车谁管理”的原则2)车队负责建立车辆保养维修制度,严格车辆质量检查,定期进行大修和保养,杜绝失检和漏修,做好年度车辆检验等工作3)厂区交通、交通事故管理由保卫科负责4)各种车辆所在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技术规程制定出本单位的车辆管理细则5)严格执行厂内机动车辆验审制度,验审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6)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经验审合格颁发验审证后方可行驶2信号与标志1)厂区通行路、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道禁止各种车辆停放2)厂区限制通行道和管制路应设明显的警告路标3)道路施工以及跨越道路拉设强架,除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外还必须有明显标志,夜间要有信号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行人来往频繁的区域应设临时交通指挥4)厂区交通道路要有足够的照明3交通线路1)交通道路应平坦畅通,路侧要有下水道,并定期疏通,严禁向路面排放蒸汽、烟雾、油类、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2)公司的交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将道路划分为
①自由路允许各种车辆通行
②限制路允许装有阻火器和消除静电装置的安全车辆通行,其车辆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通行
③管制路为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专用的通道线路,禁止其它车辆停留3)严禁在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积物资,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凡由于生产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时必须经主管安全的领导批准4)道路两侧堆放物资要离道边1米以外,堆放要牢固;凡交通两侧栽种花草树木,距路边不得小于1米;跨越道路拉放的绳架其高度不得小于5米5)履带车未采取扩路措施不得在水泥路和柏油路上行驶4车辆驾驶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由企管科审定,经安全技术科考核发给厂内驾驶执照方可驾驶2)厂区交通机动车辆驾驶员,应按特殊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规定,经专业训练和市级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发给特殊作业驾驶证方可驾驶3)厂内机动车辆行驶时速不准超过10公里/小时4)厂内机动车辆禁止在厂外行驶5车辆装载机动车装载要符合下列规定1)不准超过行车证上核定的载货量2)装载散装粉状或易滴漏的物品必须封盖严密3)装载化学危险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4)装载物品必须按规定不准超长(后端不准超车身1米),超宽(车箱两侧不准超车身10公分)、超高(从地面起不准超4米)、超重(允许载重量)6厂区内禁止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等非机动车辆行驶7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外来人员(车辆)的有序管理,保证公司的正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1)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界区内,门卫必须问清情况,有单位接待的必须用电话联系,并由接待单位人员领进,否则不能进入,违者处罚值班人50元/次2)外来单位的车辆(除政府有关部门、公司购进货物和产品销售车辆外)未经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律不允许进入,违者处罚值班人50元/次3)厂内外委公司的车辆,必须经保卫科和安全技术科核实,有关公司领导批准后,加盖两单位公章办理通行证(其它情况车辆参照此条执行),门卫方可允许进入,违者处罚值班人50元/次4)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公司界区前,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安全技术科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发放外来人员进出证,安全技术科进行人员登记存档,门卫方可允许进入对未按该条款执行的部门(科室)负责人处罚100元5)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外来施工人员在公司界区内的安全管理,在签订外协协议时,必须有分清安全责任的条款,违者处罚100元6)未成年人禁止进入公司厂区,违反者不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追究门卫人员责任,同时处罚值班人100元7)外来人员一律不允许进行包装、装车等操作,听从厂内人员指挥,服从相关规定8)凡违反本办法任何一条,按以上规定处罚,造成后果的按责任事故逐级追究处理
五、附则本制度由公司保卫科、安全科负责解释安全检查制度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1)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2)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1)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1)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2)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3)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随着脱硫安装工作的逐步展开,为了加强项目部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各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全面实现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项目部决定成立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X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脱硫系统EPC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组织人员名单主任吴建军副主任彭希红张增国委员夏立杨国栋程明明张海燕
二、安委会职责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面贯彻行业、企业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程,严格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确立安全文明施工方针、目标,制定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工程安全管理合同,保证员工生命安全3保证公司《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文件》在本项目工程中的正常运行,使安全监督与本工程技术有机结合,大力推行安全管理科学技术进步,完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4监督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危险性作业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监督安全施工作业票中安全措施的执行5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和推广安全文明经验,监督、检查外协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通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6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任单位按照督促“三定”(定项目、定责任人、定时间)原则整改7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消防器材的合理配置、维护,以及对剧毒、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8负责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督促具体内容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的落实9集体讨论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及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决定接受监理、甲方、企业主管上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卫10生健康的监督检查
三、日常管理安委会下设安全组工作日常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安排如下:组长张志成全生产检查4)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为建立管理所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页共2753页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隐患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所举报事故隐患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四、事故隐患的排查处理1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生产活动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班检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帐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挂牌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分析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定期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所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2我所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档,不留死角3我所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设施、技术、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4我所应加强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订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及时向单位人员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我单位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局有关部门报告5我单位接到有关部门下达的责令停产整改指令,必须立即停止经营,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订方案,并及时报送局有关部门停产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还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内容
五、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1有关部门应当督促指导我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监督单位依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局2我所组织应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主要负责人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研究解决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确定由本部门挂牌督办和公告的重大事故隐患3我所安全生产小组应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定期对本单位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查处
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告1我单位应及时向局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局有关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2我所安全生产小组应当每季度总结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向局有关部门通报工作情况,提出下阶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点
七、重大事故隐患的公示公告1对本单位自查和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予以公示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排查或检查发现的3日内进行公示2出现重大隐患,我单位应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公开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
八、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督办和逐项销号1安全生产小组对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跟踪督办的内设机构和责任人,督促企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2督促整改的责任人应当每周至少深入现场一次,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企业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3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整改单位应向督办单位提出复产验收申请接受申请的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4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彻底治理,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将有关档案整理后归档管理
九、我单位应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惩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考核制度
一、目的为了维护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表彰、奖励在施工中遵章守纪、避免或消除了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惩处安全意识不强、违章违纪、造成了人身、设备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X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脱硫系统EPC项目的各外协单位和个人
三、职责1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是整个工程最高安全管理及奖惩机构,重大的安全奖惩决定必须经过安委会集体讨论,安委会主任根据各单位和个人在安全施工(工作)的表现,有直接的奖励和惩处权,包括精神和经济的奖惩2项目安保部、外协单位安全员是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的监督和组织机构的组成部分,有进行安全管理和考核的责任,有一般的奖励和惩处权3各外协单位同样承担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施工(工作)的管理、考核与奖惩的责任
四、奖励内容与形式1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2)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得力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避免或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的;4)在安全技术上,具有开拓精神,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5)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劳动安全卫生以及现场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6)其它安全管理突出表现行为的
五、安全奖励形式发放一次性奖金、奖品、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和季度红旗1)对职工的奖励由各单位申报,由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考核;对专业公司、科室的奖励采取由基层单位、职能部门、安保部及分管领导共同推荐的办法;2)申报或推荐奖励须填写安全立功奖励登记表;3)安全奖励在1000元以内的由安保部审批,1000元以上的由安保部考核,经项目部分管领导批准,由财务部门支付,其它形式的奖励细则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4)奖励不搞一刀切,平均分配,对连续实现安全目标,安全难度大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第页共页3153重点倾斜,以体现重奖的原则
六、奖罚的内容与形式1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惩罚1)根据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取证负有事故责任的;2)未按规定穿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3)擅自拆除、损坏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标志、脚手架的;4)酒后上岗、违章指挥、特种作业无证操作,干扰安全工作正常进行的;5)违反用电、高空作业、交叉作业、起重作业规定的;6)违反防火防爆、消防管理、压力容器和危险作业规定的;7)擅自摆弄、操作非本岗位的机具、车辆的;8)违反工器具、机械、车辆安全使用规定的;9)擅自把亲友、外来人员、小孩带入施工现场的;10)其它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岗位安全工作规定、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的2处罚形式处罚形式为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罚款作罚款处理时由安监部门、各基层单位负责实施1)对负有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罚要按公司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统计管理要求执行2)对违章人员的处罚作罚款处理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对屡次违章人员或违章性质恶劣的人员可加重处罚对在工作中有碍安全行为,如酒后上岗、未戴安全帽进现场等应立即停止工作,责令其离开现场3)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屡教不改的违章人员,实行违章下岗,由各单位安监、教育部门组织重新进行安全学习,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工作4)对发现违章作业不纠正、不制止者,特别是班组长应与违章者等同对待,给予处罚5)对违章的个人或集体作罚款处理时,应填写罚款单,给被罚款个人或集体回执
七、管理要求1项目部与专业公司,在签订经济责任制合同及分配过程中,必须要明确安全奖惩的考核条款2安全考核要根据各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对于出现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安全考核要及时进行,记入安全管理台帐3安全奖惩的就兑现,要在分配中单独列出,便于进行考查和评比4对于在安全管理中,纪律不严、组织不力,经常发生和重复发生类似事故的单位个人要给予重罚,处罚的内容按项目部《强制性处罚规定》执行5凡参与本公司工程建设的外协单位,均属在本安全奖惩的考核之中6附《施工现场强制性处罚规定》
八、记录管理1安全奖励通知单由项目安保部部开具,由项目安保部和受奖励单位通时保存;2事故、违章罚款通知单由项目安保部和接受处罚单位同时保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及专业技术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以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提高特殊工种的操作技能,杜绝无证上岗现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X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脱硫系统EPC项目的各外协单位
三、职责1各单位根据国家及行业对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或复审)的培训规定,组织培训2各单位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管理要求,到相应的政府主管部门办理特殊工种证件,并将证件交项目安保部备案3各单位安监人员负责监督检查
四、细则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用人单位必须对其进行适应性的安全技术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2安保部门将根据教培中心提供的特殊工种档案,对现场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特殊工种证或证件过期的,任何人不得安排上岗工作,否则按指挥性违章论处,由此而发生的一切事故由按排工作者负主要责任4特殊工种的范围电工作业电器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人员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电焊工、气焊工起重作业起重司机及起重指挥人员起重操作作业卷扬机、行车、电梯、龙门吊、塔吊、履带吊和汽车吊等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现场机动车辆驾驶拖拉机、翻斗车、铲车、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履带吊和没有取得交通部门颁发的驾驶证而需在厂内驾驶货车、泵车、检搅拌车、汽车吊等行驶的驾驶人员登高架设作业架子工
五、记录管理1特殊工种建档登记台帐由项目综合部和安保部双重管理2特殊工种体检记录由用工单位负责填写并报项目安保部备案3特殊工种安全考试成绩记录由用工单位负责填写并报项目安保部备案
一、目的为加强对有毒、有害、危险品的管理,以确保施工环境安全和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X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脱硫系统EPC项目的各外包单位
三、职责1项目部物资部门负责对有毒、有害、危险品的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发放2各外包单位对领取和使用的危险品应妥善保管3各使用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和环护4项目安保部负责对危险品的购置、运输、储存、使用等过程进行全面的监督
四、细则1各外包单位运输、储存、使用危险品或处置危险废弃物品的,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接受项目安保部和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2各外包单位运输、储存、使用危险品或处置危险废弃物品的,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对各个环节进行经常性的自检自查,对各种危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过程实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3施工用特殊物品,如放射源、有毒物品、化学物品必须设专人、专柜分类保管,并制定严格的存放和领用制度保管和使用人员必须掌握各种药品的性能,无关人员严禁动用4施工工程中如必须使用危险品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环保措施配备足够的通风设备和消防器材,并定期轮换和适当安排作息时间,施工中必须保持两人和两人以上同时作业,必须设安全监护人5根据工程进展,若需进行废液排放,应制定排放方案,报环保部门审批后实施,确保排放符合环保要求,严禁未经处理任意排放
五、记录管理1危险品购置与发放记录由物资部门填写并保存2危险品使用记录由各使用单位填写并保存组员肖彩艳、卢高平及各专业负责人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并协调解决现场日常安全文明施工、防火、交通、机械安全管理以及环境卫生、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本工程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交安委会决定,同时保证公司《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文件》在项目部的正常运行
一、目的安全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是施工现场保证员工作业安全的重要设施为了使防护设施和标志起到严肃有效的作用,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X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脱硫系统EPC项目的各外协单位的施工作业场所,生产班组、生活区及所有施工人员
三、职责1各外协单位要根据施工实际情况,提前向安保部提报安全设施计划,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2安保部经项目部批准后,选定2~3个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厂统一选购3本企业能够自行制作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围栏、孔洞盖板等,由安保部指定各专业公司制作4安全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的管理,按照项目部定置的管理区域,由各专业公司负责,安保部进行监督
四、细则1项目部要通过工程的安全设施补助费和投标的专项费用,保证安全防护设施的及时到位各专业公司按照公司内模大纲承担安全防护设施费用,满足安全作业的要求2安保部组织设计,并做好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的规范化、标准化工作3各单位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布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4所有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标志要满足《火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规定》的要求,对于孔洞盖板、防护栏杆、脚手架平台统一编号,明确责任人,定期维护5现场所有安全设施和标志严禁随意拆除,如作业需要拆除时,由各专业公司填报拆除清单,经安保部同意,并采取监护和临时保护措施,方可拆除,作业完成后立即恢复6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2)安全自锁器(含配套缆绳);3)安全速差自控器;4)手扶水平安全绳;5)漏电保护器;6)滑线安全网(含钢丝绳、滑环);7)安全标志;8)绝缘手套、隔热防火板7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1)活动支架;2)安全围栏;3)孔洞盖板;4)废料垃圾通道5)低压配电盘防护罩;6)电焊机集装箱;7)定点吸烟室,水冲厕所;
五、记录管理安保部进行采购发放记录12各单位进行领用安装记录3安保部进行质量、性能调试记录
一、目的为了及时处理突发事故,完善医疗救护措施,保持与各方通讯联络畅通,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X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脱硫系统EPC项目项目部所属各部门及外协单位
三、职责1项目部施工经理负责批准应急计划2安保部负责生产过程中应急与响应计划的实施3安保部负责组织制定火灾应急计划4各外协单位制定本专业施工过程中的应急计划
四、工作程序1应急准备和响应1)项目部成立应急准备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组长经理副组长施工经理成员安保部门、工程部门、综合部门2)事故易发生单位成立应急小组,并落实应急措施3)应急电话火警119报警服务110交通肇事122急救中心120安保部0516-83425953项目经理办公室0516-834259514)各外协单位根据生产过程,确定潜在的重大事故或紧急情况,并相应制定应急响应计划,经相关单位/部门行政责任人审核报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到安保部备案,填写《应急计划明细表》5)各单位根据应急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培训,使员工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6)各单位配备必要的合格的应急物资7)各单位应针对演习时不会出现新风险的应急计划进行定期演习8)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启动应急与响应控制程序2应急计划针对潜在事故紧急情况和职业健康危害与环境因素的可能是1)火灾事故2)交通事故3)大型起重机械事故4)高空坠落5)物体打击6)脚手架倒塌7)压力容器及工地其他设施突然失控8)中毒、职业病等9)化学品泄露、扩散10)水污染3应急计划的内容要求1)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2)关键人员名单3)应急服务部门4)内、外部的联系(如电话、手机等)5)指明危险物质性质和恶劣环境危害6)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应采取的有效措施和相关人员的应急措施7)规定培训要求4应急与响应演习1)基层单位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半年组织一次义务消防队活动和组织全员进行一次有关应急常识的宣传教育,并填写应急分队活动记录表2)安保部检查、指导基层落实情况及效果验证5应急响应的基本要求1)在工程建设整个施工期内,包括仅仅采取应急行动的时期(如暴风雪天),只要现场有人工作,必须安排至少一名监护人员值班2)项目部将针对潜在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和措施计划,尽一切可能将突发事件造成的不良后果降到最低3)各单位与施工现场所在地的公安、消防、医院建立直线联系,争取应急救护时间,以减少和降低损失6人身事故的救护1)项目部必须配备应急救护车辆,并合理调配,必要时安排救护车到作业区附近待命只要现场有人施工就必须留有一辆车作为紧急情况下的备用,并确保车况良好2)各施工单位在任何时候都应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通道的畅通3)各外协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心肺复苏和一般救护知识和消防常识的培训4)应采用对讲机、电话、手机、呼机等现代化的通讯联系方式,确保以最快的途径将事故情况报告有关部门和人员5)各外协单位必须与距离施工现场最近的大医院建立联系6)发生事故时,按本单位联络方式及应预案运行施行,通知安保部或项目分公司、义务消防队采取合理的应急和环境控制措施,并按事故情况逐级上报和报警7)施工现场发生人员、机械设备、火灾、交通等事故,不论严重程度如何,最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工地值班领导、直接领导或主管领导,相关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对伤亡人员的抢救、事故现场的环境控制和保护,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及污染扩大,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安保部门进行环境检测和事故处理,评估损失的大小及对环境的危害程度8)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执行并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7项目部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做好以下预防工作1)加强对人员的安全意识的培训工作2)配备应急器具及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并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与管理,对应急器具每半年进行维护和保养
五、记录管理1培训记录由各外协单位填写并保存2应急演习记录由组织演习的单位/部门负责填写并保存3通讯联络记录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编写并保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2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局的员工卫生管理工作
三、定义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2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四、机构设置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工会主席为副组长,各三级单位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监部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五、职责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2安监部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2)确定我局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4)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5)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6)会同人力资源部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3人力资源部门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4各单位(各部门、代管我局)职责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六、职业危害申报制度1安监部根据我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的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2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七、职业防护(防毒、防触电、防辐射)管理制度;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2职业防护(防毒、防触电、防辐射)1)预防措施
①对存在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②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辐射、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③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毒、防触电、防辐射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
④进入有危险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护知识教育,掌握危险点、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2)生产工程中的控制
①生产工作中,应采用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②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③对可能发生漏电的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
④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⑤防电、防辐射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
⑥对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⑦要认真做好防毒、防触电、防辐射工作,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⑧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⑨为接触电、毒、辐射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⑩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施3)职业卫生管理
①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
②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③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安监部和人力资源部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
④对接触毒、辐射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⑤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⑥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
⑦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
⑧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
八、办公室建立企业劳动卫生档案,并保存工业卫生监测记录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一、目的为了统计、分析、总结事故原因,实事求是的确定事故责任,使广大员工从事故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从而达到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环境,保护企业,经济利益,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X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脱硫系统EPC项目所属各单位及外协单位在施工现场、生活场所及道路交通所发生的一切事故
三、职责1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负责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组织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的落实(审批“重伤事故调查报告”)o2施工经理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技术签定及技术性防范措施的审定3安保部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分析、上报4综合管理部劳资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医务劳动保护鉴定的工作5各外协单位各单位同样承担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施工(工作)的管理、考核与奖惩的责任并组织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及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四、事故分类1人身事故1)记录事故职工受伤,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未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已发生的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未遂事故已发生的性质恶劣、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严重未遂事故2)轻伤及轻伤事故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失,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安全责任制度1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是具有否决性的重要指标,与企业的经济效益密切相关,必须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为规范公司及各参建单位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根据目前机构的设置情况,本着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的原则,项目公司特制定本职责2项目经理是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专业经理对自己分管和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3项目所有参建单位,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范围内,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电力生产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实行“立体防护”,对安全生产要目标一致、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简称“五同时”)4各参建单位的负责人员和各参建单位组成人员,除应认真履行本规定中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各自参建单位和项目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并对参建单位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项目公司安全监督组负责对所有参建单位的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6本《职责》如与上级颁发的有关法规相抵触时,以上级的规定为准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3)重伤及重伤事故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4)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或死亡和重伤达10人及以上的事故5)特别重大死亡事故特别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达10人及以上的事故2机械设备事故按原电力工业部电建
(1996)381号关于颁发《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等四个规定的通知《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认定
五、事故的报告细则、时间和调查处理权限1人身事故1)记录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由班组长在事故发生后一天内调查处理完毕事故登记表经专业工程处主任(经理)审批后在事故发生后三日内送项目分公司安保部门备案2)轻伤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班组长作基本了解后向专业工地主任(经理)或专职安全员报告,并按照“逐纪上报”的原则在12小时内报告项目分公司安保部门,处理意见经项目安保部门同意在事故发生后五天内结案轻伤事故由专业公司经理主持调查,组织专工、专职安全员,与事故有关的班组长和有关人员开分析会,必要时项目分公司安保部门可派员参加3)严重未遂事故,由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和安保部事故现场经专业公司经理、项目分公司安保部门察看,同意后方可清理,严重未遂事故由专业公司经理或安保部负责人主持调查专工、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人员参与调查并在事故发生后五天内提出处理报告,经项目安保部审查,项目部分管领导审批,在事故发生后一周内结案严重未遂事故在事故发生和结案后及时报告公司安保部4)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公司《职业安全健康于环境管理体系文件》中《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的规定进行5)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公司《职业安全健康于环境管理体系文件》中《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的规定进行6)重大事故的调查执行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相关规定7)特大死亡事故的调查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细则暂行规定》及其它相关规定2机械设备事故按《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机械设备事故调查报告细则进行
六、事故责任的认定1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及事故发生的原因,按照当事人在事故中的作用及承担的角色,分析事故责任,事故责任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和次要责任2确定事故责任的依据1)有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总工应负主要责任发布违反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施工;无视安保部对现场安全管理的建议,未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安保机构和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未认真吸取教训,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2)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伤亡事故,由有关领导负主要责任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不懂安全操作知识,由布置、安排工作者负主要责任施工中无安全施工措施或未经安全交底施工,施工负责人负主要责任施工技术措施有错误,审批者负主要责任,编制者负直接责任安全设施不具备,作业环境不安全而又未采取措施由组织施工的负责人负主要责任机械设备未按计划检修,带病运行,由机械管理部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机械使用部门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施工工器具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由采购部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违反职业禁忌症的有关规定,派不符合身体健康的人员上岗,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及工作安排者负主要责任违反分承包工程项目范围的规定,招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协单位,由审查及招用部门的负责人负主要责任由于安保部门工作严重失职,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由安保部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违章指挥施工,由指挥者负主要责任3)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伤亡事故,由肇事者负主要责任违反安全交底规定,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
七、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界定1记录事故中的责任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2轻伤事故中的责任者当月不受奖,并罚款200—300元3严重未遂事故的主要和直接责任者三个月不受奖,并各罚款300—500元,情节特别恶劣者除给予经济处罚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4重伤事故的主要和直接责任者各处以500元一1000元罚款及行政警告以上处分,对负有次要责任或领导责任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八、对于交通事故、火灾、爆炸以及造成经济损失的其它事故比照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界定1造成经济损失的,如需进行经济赔偿的,按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执行,但索取赔偿后不再进行经济处罚2对于机械设备事故按其损失价值以《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处理
九、上报及统计范围1凡由项目部支付工资的职工、合同工、民工均属上报、统计的范围2凡由项目部外协给予的工程,按照不同的管理系统,按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统计上报3记录事故,由班组、各外协单位报项目分安保部门并备案,轻伤以上事故,均由项目安保部门统计报公司安保部并备案4按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公司安监部按时将《电力建设施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统计,上报省电力公司安监处5交通事故由公司交通管理部门报上级主管及有关单位6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由公司安保部报上级主管及有关单位7大型施工机械事故由公司资产部机械化公司、安保部分别归口统计上报
十、记录管理1事故统计报表由事故责任单位填写,并报项目安保部审核、备案2事故调查报告由项目安保部撰写,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3事故调查组织机构和人员名单由项目安保部提供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塔电二期项目部2014年3月6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提高参加电厂建设的各级各类员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术技能,确保全体员工能够完成其承担的安全健康、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任务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X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脱硫系统EPC项目的各级各类人员和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X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脱硫系统EPC项目有合同关系的外协单位和个人
三、职责1安保部负责对项目部领导、部门负责人、二级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主管生产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考试;对各外协单位经理、生产经理、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2各二级单位的安全专工负责所属单位的全体员工、临时用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各外协单位的安全员对本单位的进场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所有考试成绩报项目安全保卫部3安全保卫部对
3.
1、
3.2全体员工的教育、培训考试进行统一登记备案、归档4一年一度的全员安规考试由安全保卫部进行统一组织,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进行
四、细则1开工前所有进场的人员必须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安全教育培训2按照国家与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内容,组织安全考试3安全考试合格人员,通过项目部登记,办理身份胸卡,才能进场作业无证人员入场将视为安全隐患的因素,进行处理4按照电力行业、业主的要求,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安规考试,并上报公司安保部和业主5每周一上午两小时为全员安全学习时间,进行系统的学习培训不管工期多紧,任务多重,安全学习时间必须得到保证,以增强员工的安全和自我保护能力,各单位做好学习记录6经允许临时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由接待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发给临时通行证和安全防护用品,方可进入现场,离开时归还发放单位,严禁未经允许的任何人员进入施工场地7经允许来访的上级领导,参观考察人员,综合办公室应提前通知安全保卫部,安全保卫部向上述人员介绍施工场地的基本情况和注意事项,提供必需的安全进场用品并由接待部门派专人陪同方可进入施工现场8项目安全保卫部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各所属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和每周的安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工作9项目安全保卫部综合运用安全录像、幻灯、电视、计算机网络、广播、板报、实物、图片、演讲、竞赛等多种形势进行宣传,普及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卫生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10项目部和所属各单位要按各自的职责建立完整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五、记录管理1培训记录由各主办单位保存2考试成绩统一由安保部登记保存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一、目的安全工作例会是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方式,也是分析、总结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精神、推广、交流安全管理经验,布置安全工作的重要途径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X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脱硫系统EPC项目的各二级单位及外协单位
三、职责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会议由安保部组织,综合办公室下达通知,经理主持2项目部安全例会由安保部组织并下达通知,主任主持3各单位和外协单位的安全例会由各专业安全员组织,由各单位和外协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主持或安全员主持
四、细则1项目部每月上旬召开一次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会议(扩大会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委员参加;(扩大会议,各单位和外协单位的安全员参加)主要任务,研究,协调,解决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分析安全形势,提出安全文明施工重点工作任务,讨论重大的奖惩决定2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时间定于业主安全例会的下午,各二级单位和外协单位的安全员参加,重点解决日常安全管理的问题,分析危险源,消除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3各单位和外协单位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重点解决本单位施工过程中需要完善的安全措施及时调解内部安全文明施工中的矛盾,布置日常安全文明施工任务,各班组的安全例会有各专业工地和外协单位布置
五、记录管理1开展安全会议时,组织部门和单位必须要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形成记要,并存档备查2参加会议的人员要亲自签名,留有签到单,并存档备查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保证外包单位和临时工有合格的资质进入施工现场,规范他们的作业行为,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参加建设的外包单位和临时用工
三、职责1项目部对公司进行外包单位的资质审查结果进行核实2项目安保部对现场外包项目进行外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3项目综合部对临时用工进行考核,安保部进行监督
四、细则1外包单位管理1)进入本项目部的外包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管理治安管理合同,合同要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并按电力行业的规定交纳安全风险和治安管理抵押金2)各外包单位的安全责任人,主管生产技术的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都必须接受项目安保部安全文明施工的教育培训3)各外包单位施工人员必须到项目安保部登记,建立个人安全档案同时项目部监督外包单位组织职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者,未成年者坚决清退,严禁录用已经安排上岗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4)工程开工前,外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提前到安保部备案,并经抽考合格后,方可以进入现场施工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到安保部备案5)工程部对所有外包项目都按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6)外包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职业防护用品、用具,项目安保部对其进行监督7)外包单位所承接的各专业公司的施工任务,由各专业公司进行指导,分析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并制定控制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作业指导书8)外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档案,30人以上的队伍配备专责安全员9)专职安全员应具备五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经历,责任心要强,熟悉本专业技术,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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