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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预算评审培训资料北京市卫生局二一二年八月O项目基本情况表表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名称组织机构代码通讯地址邮编□中央所属口军队所属口市属口企业所属口区县所属医疗机构项目□其他单位类别卫生机构口市属口区县所属担研究机构市属科研院所单单位主管部门代码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单位银行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全称)银行账号课题序号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参加1单位23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办公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邮政编码相通信地址关姓名责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任项目联系人传真号码人电子邮箱姓名身份证号码财务部门负责人办公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注
1.组织机构代码指企事业单位国家标准代码,无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填写000000000;
2.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名称及单位开户名称必须一致,如有开户名称不一致等特殊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提供证明文件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表表2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入本项是否人员目的全时有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技术职称序号工作时间资性分类(人月)收入1234567固定研究人员合计//流动人员或临时聘用人员合计//累计//填表说明
1.职称分类A、正高级B、副高级C、中级D、初级E、其他;
2.人员分类A、项目负责人B、项目骨干C、其他研究人员;
3.是否有工资性收入Y、是N、否;
4.项目固定研究人员需填写人员明细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预算总表表3项目编号:项目名金额单位万元称:专项经费自筹经费序号预算科目名称合计备注第一年第二年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1
一、经费支出
21.设备费31购置设备费42试制设备费5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
62.材料费
73.测试化验加工费
84.燃料动力费
95.差旅费
106.会议费
11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12知识产权事务费
139.劳务费
1410.专家咨询费
1511.管理费
1612.其他费用17
二、经费来源//
181.专项经费获得的资助/
192.配套经费//201单位匹配资金//212其他资金//画H口■第一承担单位与其他参加单位研究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no表3-1项目编号:项目名金额单位万元称:柿x组织机构单位类研究任务加单位名称任务分工专项经费自筹经费经费合计序代码型负责人X号12345678累计洌心填表说明单位类型分为A、第一承担单位B、其他参加单位0g■■猴澳NJ利淋河4壮646月冽I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预算分表——第一承担单位表3-2项目编项目名金额单位万元号:称专项经费自筹经费序号预算科目名称合计备注第一年第二年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1
一、经费支出
21.设备费31购置设备费42试制设备费53设备改造与租赁
62.材料费
73.测试化验加工费
84.燃料动力费
95.差旅费
106.会议费
11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8.出版/文献/信息传12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139.劳务费
1410.专家咨询费
1511.管理费
1612.其他费用17
二、经费来源
181.专项经费获得的资///
192.配套经费来源//201单位匹配资金//21
(2)其他资金//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预算分表——其他参加单位1表3-3项目编号:项目名金额单位万元称:专项经费自筹经费序号预算科目名称合计备注第一年第二年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1
一、经费支出
21.设备费31购置设备费42试制设备费5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
62.材料费
73.测试化验加工费
84.燃料动力费
95.差旅费
106.会议费
11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12知识产权事务费
139.劳务费
1410.专家咨询费
1511.管理费
1612.其他费用17
二、经费来源///
181.专项经费获得的资助
192.配套经费来源//201单位匹配资金//212其他资金//
2.2011-2012预算评审工作安排1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预算申报书样式
3.
一、经费支出
21.设备费31购置设备费42试制设备费5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
62.材料费
73.测试化验加工费
84.燃料动力费
95.差旅费
106.会议费
11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12知识产权事务费
139.劳务费
1410.专家咨询费
1511.管理费
1612.其他费用17
二、经费来源///
181.专项经费获得的资助
192.配套经费来源//201单位匹配资金//212其他资金//设备费——购置/试制设备预算明细表汗汗氧氧画画HH测试化验加工费预算明细表口口表表46项项目目编编号号::项项目目名名称:金额单位金额万单元位万元■2■■■■■■■父称:父
2..LL一设备分单价(元/台数量(台购置设备型购置设备生产单价用途用序设备名称金额经费来源序号测试化验加工的内容测试化验加工单位计量单位数量金额用号类件)件)号国别与地区主要技术(性元能/单指标位数量)(与项目研究任务的关系)XX5]5]XXIDID/购置设备合计/////合计/////租赁设备合计/////注1,测试化验加工费原则上不超过市财政专项经费(不含匹配经费)的50%;
2.需提供测试化验加工合同(或意向书)及详细预算/试制设备合计///////累计////填表说明L设备分类指购置、试制或租赁;
2.试制设备不需填列本表购置设备型号、购置设备生产国别与地区
3.设备购置费应不超于市财政专项经费的10%(大于经费10%的设备本专项不支持);
4..需提供三家以上厂商的产品报价单表5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万元单价序号材料名称计量单位购置数量金额(元/单位数量)合计///注1,需出具三家以上厂商的报价单材料费预算明细表G河壮46冽参加人序号调研目的地点时间交通方式食宿标准总额数总计项目名称:表7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万元差旅费预算明细表会议费预算明细表表8项目编号:项目名金额单位万元利序号称会:议目的参加人数地点时间食宿标准总额g■■二一辙加4]卜才方总计Si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淋646I月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预算明细表汗氧画H口■■■■表9项目编号:项目名金额单位万元父
2.L用时间预算理由合作交流类序号国家和地区机构金额X型人数(人)(天)(主要合作交流内容及与完成本项目研究目标的关系)5]XID累计///填表说明合作交流类型为,A、出国考察B、来华交流档案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预算明细表表10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万元种类名称数量单价(元)总额序号合计》注
1.需提供各项预算费用相关的市场报价23壮46冽劳务费预算明细表表1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万元状态补助标准(元/序号人员分类姓名专业单位职称工作时间(天数)总额(人员是否在职)天)合计注1,学生需附学生证复印件,退休人员需附身份证复印件2,不超过市财政专项经费(不含匹配经费)的15%咨询费预算明细表表12项目编号:项目名金额单位万元称:总额序号姓名单位职称天数咨询费标准(万元)合计注1,不超过市财政专项经售(不含匹配经费)的15%25洋46沟管理费预算明细表表13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万元单价总额序号种类名称数量(元)(万元)合计注
1.按照申请市财政专项资金总额的5%核定其他费用预算明细表表14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万元单价总额序号名称用途数量(元)(万元)合计逑26河壮46冽会议议程时间年月日下午20128231:30-5:00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部会议中心主持人北京市卫生局科教处副处长宋玫议程
一、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2011-2012经费预算评审工作安排
二、经费预算评审原则、评审要求及答疑
三、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中的经验及问题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预算说明书
一、对承担单位和相关部门承诺提供的支撑条件进行详细说明,并针对项目实施可能形成的科技条件资源和成果,提出各自的共享方案
二、结合现有支撑条件、在项目中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来源、经费需求及测算理由等内容,分别对承担单位及参加单位经费安排进行详细说明
三、对各科目支出的主要用途、与项目研究的相关性及测算方法、测算依据进行详细分析说明
(一)设备费
(二)材料费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
(四)燃料动力费
(五)差旅费
(六)会议费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八)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注单价25万元的软件需进行详细说明,并需提供三家以上产品报价单及其联系电话的详细资料)
(九)劳务费
(十)专家咨询费
(十一)管理费
(十二)其他费用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自筹经费来源证明(单位全称),为项目,提供万元的配套资金,资金来源为(
1.从承担单位获得的资助
2.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助)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填写具体预算支出科目)特此证明!出资单位(公章):年月日《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预算申报书》填写说明
1、封面1“项目名称”填报所申请的专项项目名称,应写全称2“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应填写全称,必须与单位公章以及项目申请书中的承担单位名称完全一致3”项目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应该签字或盖章4”项目起止日期”及“编制日期”项目起止日期按相关规定填报,应与项目实施周期一致;编制日期按预算编制完成时的实际日期填报
2、承诺书项目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部分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需对项目预算申报书各项内容的真实、客观负责,并在承诺书上签字或盖章
3、表1项目基本情况表1”单位开户名称”原则上,单位开户名称应与项目承担单位公章一致,如有特殊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提供证明文件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的信息必须填写全面,必须写明银行所在市、区等信息填写顺序为2X银行XX支行分行或XX分理处营业部等如中国工商银行西经路支行3“银行账号”银行账号必须经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确认凡中国工商银行的账号位数必须填写19位完整账号
4、表2项目参加人员基本情况表本表按参加项目研究的各类人员分别填列,一个研究人员投入本项目的累计全时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预算期
(1)“固定研究人员”项目固定研究人员按技术职称分为A、正高级;B、副高级;C、中级;D、初级;E、其他按所承担的任务分为A、项目负责人;B、项目骨干;C、其他研究人员项目固定研究人员需按本表所列要求填写明细
(2)“流动人员以及临时聘用人员”在读研究生(包括硕士、博士)等流动人员以及临时聘用人员不需要填写明细,只需填写该类人员的投入本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
5、表3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预算表项目经费是指财政专项资金、自筹经费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不在表内列示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合作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和其他费用项目经费预算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支出预算应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经费支出
(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含进口仪器设备的进口税、海关仓储费、运输费、安装费、专用配套软件和专用配套零配件等)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设备费总额不超过市财政专项经费(不含匹配经费)的10%原则上要求项目单位出具三家以上厂商的报价单,如遇特殊情况或保密行业不能提供三家报价单的,由市卫生局专家确认并签属意见试制仪器设备需提供研发方案,研发人员数量及工时及费用测算依据
(二)材料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当年北京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原则上要求项目单位出具三家以上厂商的报价单,如遇特殊情况或保密行业不能提供三家报价单的,由市卫生局专家确认并签属意见试制仪器设备需提供研发方案,研发人员数量及工时及费用测算依据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承担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委托或与外单位合作(包括课题承办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进行的检验、测试、化验、加工、计算、试验等费用,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测试化验加工费原则上不超过市财政专项经费(不含匹配经费)的50虬需提供测试化验加工合同及详细预算若科研项目在评审时尚未签订外协协议或合同,原则上可以用合作意向书替代意向书、协议、合同书至少包含外协合作的内容、方式、方案、日期、付费标准、付费方式、双方签字盖章等基本内容无意向书或协议或合同书的,原则上该部分预算按照无法确认处理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等费用评审时应提供详细的测算依据,如承担单位无法单独计量燃料动力费用,需提供上年的缴费依据和合理的计算方法,按比例分摊在此科目中
(五)差旅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评审时需提供计划出差地点、时间、人数、调研或考察目的等对于外地调研、出差的,除按照差旅费规定标准(1500公里以外的可以乘坐飞机)给予交通费外,参照京财行【2007】932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标准执行,每人每天230元的食宿补助市内调研不住宿,参照“京财行【2002】378号文件《关于调整行政事业单位工作餐等开支标准的通知》“,补贴餐费20元/天区县调研需住宿,按每人每天180元标准确认,包含食宿等费用北京地区调研交通费仅考虑本课题赴调研地的往返油耗及过桥费,如本单位无办公用车可按调研人数和调研地点选择最经济的方案租用车辆,且租用价格需提供三家租赁公司的报价参照公务员管理和纳入规范管理的事业单位不能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市内交通费
(六)会议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应当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会议费预算需提供会议内容、次数、会期、参会人员构成、人数等明细资料会议费标准按照300元/人天包干使用(含场租、食宿等费用),会期一天的会议标准减半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照公务员管理和纳入规范管理的事业单位不能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会议费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国外调研费,需列示调研或考察目的(重点说明与项目研究的)必要性、目的地、人数、天枢、交通费等测算依据,并提供相关证明或批准文件;经卫生局审批的年度计划或国外大学、研究机构等部门的邀请函、单位的出国申请等项目承担单位申请出国或赴港、澳、台调研、考察等,需报请卫生局主管处审核出国人数及考察目的、内容及专业是否与该项匹配、相应费用是否可以由项目经费负担等,并签署意见、盖章国外调研费,除交通费外,严格按照财政部、外交部《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2001]73号)]规定的各项费用标准进行审核
(八)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及印刷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需提供各项预算费用相关的市场报价资料印刷费参照《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印刷费管理办法》执行论文版面费均按照国内刊物发表每篇1000元、国外国际刊物发表每篇3000元的论文发表补助标准进行审核知识产权事务费参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金管理暂行办法》(京财文【2006】3101号),已获得专利资金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九)劳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无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劳务费原则上不超过市财政专项经费(不含匹配经费)的15%o评审时需提供临时聘用人员数量、专业、学生证或身份证复印件等临时工工资按照北京市财政局“2012年市级部门预算中临时工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07元”评审;研究生按80元/天,1680元/月评审对于在课题内承担一部分任务但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2011-2012项目经费预算评审工作安排序时间工作安排工作要求完成单位
1.介绍首发专项经费预算评审工作安排;市卫生局、市财
2.介绍预算评审原则和评审要求;18月23日组织开展首发专项经费预算评审培训政局、市财政局
3.印发培训资料(首发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经费预算申报书、评审评审中心工作安排等)各项g承担单位协助项g负责人准备《首
1.各单位须于28日17时前统一将本单位的《首发专项项R预算申报发专项项目预算申报书》(简称《申报书》)书》的电子版发至zhang0910@
126.com各项目承担单28月24-28日
2.《申报书》电子版可从北京卫生信息网-政务咨讯-专题栏目-科技与及其支撑证明材料,并提位、项目负责人教育.公告通知中下载(北京卫生信息网网址www.bjhb.gov.cn)交《申报书》电子版
1.与北京市财政局有经费缴拨关系的单位,按照单位预算代码,登陆“北京财政综合办公平台”,进入“财政信息资源系统”,选择对应年份点击进入“基层单位项目申报”,进行项目录入填报项目名称时需在项目标题前加上统一的预算项目编号(见U011-2012年首发市卫生局、市医完成“北京财政综合办公平台”网上填报专项经费预算评审项目编号表》),应于8月29日前完成申报信息38月29日院管理局、各项录入工作目承担单位
2.与北京巾财政局没有经费缴拨关系的单位,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在29日进行集中录入(请各单位携带具有无限网卡功能的笔记本和《申报书》电子版,每单位指派1人集中录入本单位全部申报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又无工资性收入的技术工,劳务费不得高于上年度市劳动局对外公布的企业人工成本标准
(十)咨询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研究及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专家咨询费原则上不超过市财政专项经费(不含匹配经费)的15%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十一)管理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事业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办公消耗(包括办公用品、水、电、气、暖等),档案管理,经费审计,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管理费按照项目承担单位实际收到首发专项资金总额的5%核定
(十二)其他费用是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需有明确的用途,并提供相应的测算标准和依据不可以列支不可预见费经费来源项目经费按来源渠道的不同分为市财政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经费、配套经费配套经费是指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经费以外的各种渠道来源资金,包括单位自有货币资金和其他资金配套经费应当提供出资证明以及依托单位证明项目经费来源只需在表3中填列专项经费预算、配套经费预算,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加以说明
6.对多家单位共同参与完成项目的编报说明对于多家单位共同参与任务研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需按要求填写“表3-1承担单位与参加单位研究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表3-2至表3-5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预算表及预算分表,并在预算说明书中详细说明所有承担单位和各参加单位分别承担的任务和经费安排各参加单位名称、承担的任务及任务负责人等信息应与确定的项目申请书保持一致所有参加单位都需填入表3T中,项目承担单位不得随意增加或删减项目参加单位,不得向未填列的单位转拨经费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会签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以下简称“首发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根据北京市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结合首发专项的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市属医学科研院所、市和区县卫生机构、受托监督管理机构第三条首发专项资金来源坚持多元化原则包括市财政专项经费拨款和配套资金配套资金包括单位的自有资金,以及用于该项目研究的其他资金等非全额拨款单位应安排不少于市财政专项经费的30%作为配套经费第四条首发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原则(-)突出重点,分类支持首发专项资金针对本市卫生行业发展中的关键、瓶颈问题,重点支持医疗卫生领域的培育性、实用性和应急性的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培育优势前沿技术,研发适宜技术,促进科技成果普及应用,培养科技人才
(二)科学安排,合理配置首发专项资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需求定位、指南引领、专家评审、政府决策、单位管理、项目负责人负责、受托机构监督评价的管理模式,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三)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首发专项资金纳入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预算和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四)考核评价,追踪问效首发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益做出合理、客观评价,推行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市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预算编制要求,负责审核并批复首发专项资金的预算和决算,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会同市财政局共同制定经费支持方向和经费管理办法,并负责落实经费管理制度,组织编报项目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根据批复的预算拨付项目经费,负责组织经费自查、经费审计和绩效考评等工作第六条项目承担单位是首发专项资金使用的责任主体,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规定使用项目经费,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负责会同项目负责人编制并报送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
(三)按照项目任务书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及其他配套条件
(四)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单位科研与财务管理制度,负责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五)接受并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经费审计、评估、验收、绩效考评等工作,及时报告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六)负责有关财务文件的归档保存第三章支出范围第七条首发专项资金必须用于资助项目的研究和管理工作,其支出范围主要包括:
(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二)材料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承担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委托或与外单位合作(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进行的检验、测试、化验、加工、试验、数据处理与分析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等费用
(五)差旅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会议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应当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八)档案/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及印刷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九)劳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无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
(十)咨询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研究及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十一)管理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办公消耗(包括办公用品、水、电、气、暖等)、档案管理、经费审计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持按照项目承担单位实际收到首发专项资金总额的5%核定
(十二)其他费用是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第八条专项管理费是指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受托机构为组织项目而进行的论证、培训、专家评审、年度评估、结题验收及绩效考评等监督管理工作所需的费用专项管理费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市财政局核定第四章预算编制与审批第九条首发专项资金实行预算制度项目经费预算应当根据研究任务的实际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有效性等原则,进行科学、合理地编制第十条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应包括来源预算和支出预算来源预算指用于同一项目的各种不同渠道的经费,包括市财政专项经费和配套经费支出预算应当按照经费开支范围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制,不得增设其他支出科目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不同渠道的资金支出预算应当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第十一条项目经费预算应当由项目承担单位会同项目负责人共同编制第十二条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项目承担单位编报的项目经费预算进行专项评审,专项评审通过后纳入部门预算,报市财政部门审核第十三条项目经费预算经市财政部门批复后,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进度进行拨付延续项目应根据业务检查和经费检查结果,确定后续经费的拨付第五章预算执行第十四条项目承担单位须严格执行批复的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的,应由项目承担单位会同负责人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财政局批准后方可调整第十五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并落实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专项经费的内部监督与管理,严格办理项目经费的支出手续,对首发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第十六条首发专项资金实行决算报告制度,分为年度决算和总决算决算报告由项目承担单位会同项目负责人共同编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卫生行政部门第十七条首发专项项目实施期满后三个月内,项目承担单位会同项目负责人及时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结题验收申请结题验收依次经过财务审计、财务验收和任务验收财务验收是项目任务验收的前提,财务审计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第十八条通过结题验收的首发专项项目结余经费全额收回原渠道首发专项在研项目的年度结余经费,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但不得自行改变资金用途,结余资金管理参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首发专项项目因故终止,由项目承担单位会同项目负责人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自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报市卫生行政部门第十九条项目支出科目预算执行不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或超过10%但科目调整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研究需要调整执行;支出科目预算执行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承担单位提出书面调整申请,报市卫生局审核批准,市卫生局报市财政局备案第二十条首发专项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原则上由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管理和使用,国家有权调配用于相关科学研究工作首发专项资金形成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或受托机构对首发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财务检查或评估,检查或评估结果将作为项目调整、预算安排、按进度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第二十二条对于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首发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由财政部门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第二十三条受托机构应当根据《首发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办法的规定,严格规范检查或评估行为对未经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意的违规行为,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有权抵制,并向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负责解释各项目承担单位完成《申报书》和支撑证明
1.各单位需汇总本单位全部项目的书面材料,于31日17时前统一报至48月30-31日项目承担单位北京医学教育协会学术部(西城区北纬路59号325房间)书面材料报送工作(一式一份)
1.各项目承担单位需按照要求补齐申报材料(具体要求临时通知)市财政局评审中59月2-14日完成预算申报材料的初审与材料补正工作心
1.重点攻关项目(50万以上)48项完成专家联合评审,评审答辩时间市财政局评审中69月17-21日完成项目预算专家评审与地点另行通知心、市卫生局
2.自主创新项目、普及应用项目和青年项目进行书面专家评审市财政局评审中79月24-28日完成预算评审相关结论报告—心、市卫生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北京医学教育协会学术部王月香、张碧山63026103迷3同洋46沟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预算申报书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公章)项目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项目负责人(签章)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预算编制人(签章)项目预算期间年月至年月编制日期年月日北京市卫生局
2012.
8.承诺书本项目预算申报书的编制是在认真阅读理解相关国家、北京市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及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按程序和规定编制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本项目负责人保证预算申报书各项内容真实、客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年月日项目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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