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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简介注册会计师简称CPA CertifiedPublic Accountant考试是中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据理解,我国自1991年开始举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来,已成功举行了17次,合计近14万人获得了全科合格证书,报考人数呈逐年递增趋势是第18次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共有57万人报名,49万余人次参与了考试各科合格人数及合格率分别为会计14502人,
10.79%;审计9281人,
15.06%;财务成本管理9579人,
15.26%;经济法4人,
17.98%;税法16498人,
13.56%总体来看,所有科目的平均合格率为
14.53%,与的平均合格率相称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有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都可参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备注为便于更多的境外行业专业人才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队伍,提高中国注册会计师整体服务能力,扩大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国际影响,自——,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欧洲地区设置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考场考试制度改革阐明伴随近年来注册会计师业务范围的不停拓展、注册会计师执业规定和职业判断能力的规定不停提高以及国际化发展的人才需求不停提高,财政部决定对注册会计师制度进行改革,并从起实行新的考试制度,原考试制度实行最终一年这次改革重点重要有如下三个方面一是将注册会计师考试由一种阶段调整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专业阶段,第二阶段为综合阶段二是调整和补充考试内容,充实企业战略、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内容三是重视测试考生的综合应用技能,尤其是第二阶段考试,整合现行考试制度有关规定,对胜任能力方面的规定进行分拆和补充,并加以整合,着重考察考生在执业环境中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科目调整,使两个阶段各科目的考察目的愈加清晰,知识理解层次愈加单一,复习备考更有针对性,从而有助于考生参与考试附
1、1月15日中注协公布《》附
2、3月25日财政部公布《》报名条件一原考试制度报名条件3月23日前,已经参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获得具有至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以及已经获准免试或豁免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参与原考试制度下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注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从起均按新的考试制度报名参与考试伴随会计审计准则国际趋同战略的有效实行,我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审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并平稳过渡内地与香港会计审计准则实现了等效,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审计准则的等效谈判正在深入推进为了保证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切实发挥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增进市场经济公平公正的重要作用,规定我们坚持不懈地做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的培训和实行工作按会计审计准则体系的规定充实注册会计师考试内容,将有效地引导注册会计师后备人才学习和掌握会计审计准则体系,把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推上一种新台阶,把注册会计师专业水平推上一种新台阶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第一,《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为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提供了理论指导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公布的《职业会计师国际教育准则》为指导,以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实际为背景,制定公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对注册会计师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实务经历等胜任能力要素进行了全面描述,提供了注册会计师培养和选拔的衡量原则,为全面指导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改革,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指导第二,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组织实践为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提供了经验基础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通过10数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健全了包括基本制度、质量保证制度和组织管理制度在内的制度体系,以及以全国考委会为主体的领导决策体系,为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基础第三,其他国家和地区会计职业组织考试工作经验,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在建立和完善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十分重视学习其他国家和地区会计职业组织考试工作的成功经验,及时掌握其他国家和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发展趋势和改革动向,深入研究注册会计师考试规律其他国家和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成功经验,为我们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的研究起草过程在全国考委会的指导下,中注协对考试制度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规划,全力投入,围绕考试制度改革总体目的、基本思绪、工作机制、改革内容、衔接措施等,进行了全面的研究论证重要工作如下第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全国考委会领导下,中注协成立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组、境内外专家征询组,建立了包括全国考委会决策、工作组研究起草和境内外专家征询三个层次的工作机制第二,开展课题研究,进行理论论证就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中的关键问题和重要领域,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基本制度改革研究”、“命题制度改革研究,“注册会计师资格互惠研究”等课题的研究工作在这一过程中,搜集并编译了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职业组织考试制度文献,达60万字在此基础上,对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职业组织考试制度进行了辨析、梳理和分析,对各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与其他国家和地区考试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加深了我们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和考试规律的理解第三,组织起草和征求意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于3月底完毕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草稿)》草稿完毕后,组织内部征求意见,前后达10次其中包括,征求全国考委会委员的意见,征求中注协理事的意见,征求地方注协意见,征求境内和境外两个专家征询组的意见,征求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征求开设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的意见等在内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分别于8—9月,以及11—12月,先后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内部征求意见和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各方面予以了高度重视在充足肯定考试制度改革方向的同步,大家对改革方案中科目构造、考察内容、衔接措施等详细方面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提议这些提议为方案的形成和最终定稿予以了极大的指导和协助
三、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包括基本制度、质量保证制度和组织管理制度本次改革重要波及基本制度中考试阶段划分、科目设置、考试内容等几种方面改革方案提出的改革内容重要是,在现行考试制度规定的5个科目基础上,进行分拆、补充和整合,将一种阶段的考试划分为两个阶段的考试;将第一阶段考试设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企业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等6个科目,将第二阶段考试设为综合1个科目;第二阶段考试着重考察考生在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中有效处理实务问题的能力第一,有关考试阶段的划分考试阶段的划分与报名条件亲密有关根据对其他国家和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考察,报名条件对学历的规定越高,对专业的限定越多,考试阶段和考试科目越少,反之,则越多考试阶段的划分与考试理念也有着亲密的联络注册会计师的成长是一种学习知识、掌握技能、不停提高的过程,是一种理解职业道德、在实践中建立职业价值观、形成良好职业态度的过程《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指出“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获得执业资格前具有有关的实务经历”基于《注册会计师法》对“高等专科”等报名条件的规定,改革方案将注册会计师考试划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重要考察考生与否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与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规定第二阶段重要考察考生与否具有在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态度与职业道德,有效处理实务问题的能力第二,有关考试科目的设置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的设置应当充足体现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的规定,与考试阶段的划分相配合改革方案在现行考试制度5个科目基础上进行分拆、补充、整合,使各阶段考试目的愈加清晰,使各科目考察内容愈加明确其中,企业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是在现行考试制度财务成本管理科目有关内容的基础上分拆和补充形成的;第二阶段综合科目,重要是对现行考试制度各重要科目有关实务规定进行归并与整合而成第三,有关实务经历规定改革方案对考生参与第二阶段考试前的实务经历规定作出了提醒其中指出,“基于第二阶段的考试侧重于考察考生的胜任能力,提议考生在参与第二阶段考试前注意积累必要的实务经验‘也就是说,考生在参与第二阶段考试前的实务经历并非强制规定,而是提醒和引导第二阶段的考试侧重于考察考生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更多地是在实践中积累假如有了一定的经验积累,无疑会有助于考生更好地应对第二阶段考试这里所讲的实务经历,既指独立审计实务经历,也指会计实务经历、理财实务经历等第四,有关英文附加题为培养和选拔可以在英语环境中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国际化人才,深入提高英语水平测试的国际承认度和实际效用,改革方案提出,两个阶段各科考试不再设英文附加题拟将注册会计师考试英文附加题制度与英语测试制度进行整合,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职业组织联合举行“英语水平测试”基本设想是,重点考察注册会计师在英语环境中工作的能力;考生在获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后自愿参与英语水平测试英语水平测试的合格证独立于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
四、有关两种考试制度的衔接为实现新的考试制度与现行考试制度的顺利过渡,改革方案提出了两种考试制度的衔接措施重要包括如下两点第一,规定了单科合格成绩的转换方式现行考试制度下单科合格成绩自动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现行考试制度下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管理和企业战略与风险管理两个科目的合格成绩第二,规定了现行考试制度下有效期内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合格成绩的有效期限,具有现行考试制度下有效期内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选择按新的考试制度报名参与考试,也可以按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与考试按新的考试制度报名参与考试的,其至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按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与考试的考生,未获得所有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其至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55号颁布时间-3-25发文单位财政部第一条为规范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根据《》,制定本措施第二条财政部成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如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组织领导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委会设置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如下简称财政部考办),组织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办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成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如下简称地方考委会),组织领导当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委会设置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如下简称地方考办),组织实行当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办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三条财政部考委会确定考试组织工作原则,制定考试工作方针、政策,审定考试大纲,确定考试命题原则,处理考试组织工作的重大问题,指导地方考委会工作地方考委会贯彻、实行财政部考委会的决定,处理当地区考试组织工作的重大问题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有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惩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二)此前年度参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第六条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在通过专也阶段考试的所有科目后,才能参与综合阶段考试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企业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1个科目每科目考试的详细时间,在各年度财政部考委会公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中明确考试范围在各年度财政部考委会公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中确定第七条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第八条报名参与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需要交纳考试报名费报名费原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报名的详细时间在各年度财政部考委会公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中规定,地方考委会应当据此确定当地区详细报名日期,并向社会公告第十条报名人员可以在一次考试中同步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第十一条具有会计或者有关专业高级技术耿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第十二条应考人员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由财政部考委会负责认定,由地方考办告知应考人员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第十三条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持续5个年度考试中获得专业阶段考试所有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获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毕对获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与专业阶段考试最终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与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第十四条参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及组织考试有关人员,必须遵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则、守则等,违者按照《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措施》予以处理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试题、参照答案和评分原则按照国家秘密管理每科目考试的试题、参照答案和评分原则的保密期限,从该科目当年命题开始至该科目考试结束前容许考生离开考场的时间止第十六条香港尤其行政区、澳门尤其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措施,由财政部另行规定第十七条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8月1日财政部公布的《》(财会[]1053号)同步废止本措施公布前,已经参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获得至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以及已经获准免试或者豁免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参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措施,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二)新考试制度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与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有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惩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此前年度参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具有会计或有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有关专业副专家、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新制度下综合阶段的科目不能免试)申请者应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经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如下简称省考办)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财政部令第55号),具有会计或者有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O报名时间、地点和措施每年内地及香港地区注会考试一般在4月份开始报名;欧洲地区考试报名一般安排在
4、5月份开始,8月底结束参照信息原考试制度下报名时间地点及措施(-)内地报名人员报名时间、地点和措施
1.报名时间和地点内地报名人员报名时间为月至日各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4115公室(如下简称地方考办),在月日前公布报名时间和地点
452.报名规定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有效合格成绩凭证(或免试与豁免凭证),交纳一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若干张,经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填写O(-)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报名时间、地点和措施
1.报名时间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考试报名日期为4月1至15日,详细时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如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各报名点和各考试代理机构根据当地状况自行公告
2.报名地点
(1)在香港参与考试的人员,可在香港会计师公会、澳门会计专业联会和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如下简称考试代理机构)报名
(2)在北京、上海参与考试的人员,可在财政部考办、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报名报名地点详见
3.报名规定报名时请出示和提交如下材料
(1)合法身份的有效证件(护照、身份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合格成绩凭证,或免试与豁免凭证;
(3)近期(上年或本年)2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人员经审查报名资格合格后,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代理本领务所的零碎考生进行集体报名,但不得代理非本领务所的零碎考生报名报名人员可直接或委托他人报名
(三)欧洲地区报名人员报名时间、方式和代理机构
1.报名时间欧洲地区考试报名日期为5月11日至8月31日
2.报名方式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5月11日开始,报名人员可登录中注协网站,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欧洲考区)”专栏,根据提醒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电子照片资料□考试科目及范围
(一)原制度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二)新制度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木管理、企业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注新制度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在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所有科目后,才能参与综合阶段考试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企业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1个科目每科目考试的详细时间,在各年度财政部考委会公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中明确
(三)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在公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中确定0考试时间按照新考试措施组织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将于9月19日至20日举行;按照原考试措施组织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将于8月28日至30日举行按照原考试制度组织的注册会计师考试详细时间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答卷时间8月28日下午200-500审计180分钟上午900-1130税法150分钟8月29日下午200-530会计210分钟上午900-1130经济法150分钟8月30日下午200-500财务成本管理180分钟按照新考试制度组织的注册会计师考试详细时间: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答卷时间上午830-1100审计150分钟9月19日下午1300-1530财务成本管理150分钟下午1730-1930经济法120分钟上午830-1130会计180分钟9月20日下午1330-1530企业战略与风险管理120分钟下午1730-1930税法120分钟□成绩及证书办理应考人员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由财政部考委会负责认定,由地方考办告知应考人员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参与原考试制度下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获得所有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未获得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从至获得的单科合格成绩,于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管理”和“企业战略与风险管理”两个科目的合格成绩在新考试制度下,以转换方式获得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到
(二)参与新考试制度下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从至获得的单科合格成绩,于自动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管理”和“企业战略与风险管理”两个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后,以转换方式获得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到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持续5个年度考试中获得专业阶段考试所有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获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毕对获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与专业阶段考试最终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与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证书样本
一、为了利于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第八条第二款和《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暂行措施》第五项的规定,制定本措施
二、注册会计师经同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经同意成立,均应发给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证书有关证书的发放事宜,财政部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也可以委托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没有成立协会组织的,由财政厅(局)直接办理
三、证书有如下3种
1、注册会计师证书(订本式);
2、注册会计师证书(单页式);
3、会计师事务所同意证书
四、注册会计师经同意注册后,应填写注册会计师证书申领单(格式附后),由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提交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将申领单连同其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副本,一并转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经同意后发给订本式和单页式注册会计师证书第一条及有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注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本措关法律,施第二条申请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合用本措施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如下简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当地区注册会计师的注册及有关管理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业务,应当获得财政部统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如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证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印发《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的告知会协,口5号颁布时间-1-15发文单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已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同意,现予印发
2.有关《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的阐明二oo九年一月十五日附件1: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为了做好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加紧行业人才培养,实现行业人才国际化,推进实现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战略目的,提出如下改革方案
一、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必要性、指导思想和总体目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于1991年创立,至今已举行17次考试通过不停的改革完善,建立健全了考试基本制度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组织管理体系,合计14万余人获得全科合格证,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注册会计师考试已成为国内声誉最高的执业资格考试之一伴随中国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化,尤其是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日益融合,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规定为此,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实行了包括人才战略、国际趋同战略和做大做强战略在内的行业发展战略,行业建设获得令人瞩目的新突破行业发展的关键在人才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人才建设的基础工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和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新需求,对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选拔和培养提出了新的规定,现行考试制度需要改革和完善为不停提高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加紧培养国际化人才,深入实行会计审计准则体系,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于初作出决定,启动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深入发挥注册会计师考试对深入实行行业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持作用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和继承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基本经验,充足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职业组织的成功做法,通过比较、分析、提炼、吸取,科学改革考试制度,发挥注册会计师考试在行业人才建设中的导向作用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的是,以《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和《职业会计师国际教育准则》为指导,提高考试理念、充实考试内容、完善考试方式,建立起符合终身学习理念和充足体现胜任能力评价规定的考试制度,增进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和执业水平的提高,使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与国际普遍承认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相趋同,将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打导致中国注册会计师走向国际的“通行证”
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包括报名条件、考试阶段、科目设置、实务经历规定等基本制度,考试命题、考试评卷、考试合格原则等考试质量保证制度,以及考试组织、考场设置、考试纪律等考试组织管理制度这次改革重要波及注册会计师考试基本制度重要内容如下第一阶段,即专业阶段,重要测试考生与否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与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规定第二阶段,即综合阶段,重要测试考生与否具有在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态度与职业道德,有效处理实务问题的能力考生在通过第一阶段的所有考试科目后,才能参与第二阶段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基于第二阶段的考试侧重于考察考生的胜任能力,提议考生在参与第二阶段考试前注意积累必要的实务经验
(二)调整考试科目在现行考试制度5个科目的基础上,进行分拆、补充和整合,对考试科目作如下调整第一阶段,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企业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等6科第二阶段,设综合1科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各科目均不设英文附加题
(三)调整成绩有效期第一阶段的单科合格成绩5年有效对在持续5年内获得第一阶段6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专业阶段合格证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应在获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后5年内完毕对获得第二阶段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全科合格证
三、新的考试制度与现行考试制度的衔接新的考试制度于开始实行现行考试制度在仍继续实行一年,具有现行考试制度下有效期内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选择按新的考试制度或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与考试按新的考试制度报名参与考试的,其至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按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与考试,获得所有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发放全科合格证;未获得所有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其至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单科合格成绩的转换方式是,现行考试制度下单科合格成绩自动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现行考试制度下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管理和企业战略与风险管理.2个科目的合格成绩新的考试制度下,以转换方式获得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至其他考生从起均按新的考试制度报名参与考试附件2有关《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的阐明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如下简称“全国考委会”)同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如下简称“中注协”)公布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如下简称“改革方案”)现就改革方案有关事项阐明如下
一、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于1991年创立,至今已经举行了17次考试,合计14万多人获得了全科合格证书在这一过程中,建立健全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基本制度、质量保证制度和组织管理制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已经成为国内声誉最高的执.业资格考试之一伴随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化,尤其是我国经济与国际市场的日益融合,对注册会计师的胜任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规定现行考试制度,对于加紧培养和选拔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和企业国际化发展新需求的行业人才,尚存在一定差距,迫切需要我们认真总结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基本经验,充足借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国际经验,在深入探索和认识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成长规律和考试规律的基础上,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进行改革第一,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不停提高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的需要我国市场经济不停深化和企业治理不停完善,为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提供了新的巨大需求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在老式审计鉴证、税务服务、管理征询等业务的基础上,不停扩大到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司法会计、破产管理、内部控制鉴证等新的领域这就规定注册会计师加紧更新知识,不停提高知识整合能力、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这就需要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进行改革,提高考试理念,充实考试内容,将新的执业环境对注册会计师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规定充实到注册会计师考试中,为选拔和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需要的行业专业人才提供有力的引导第二,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加紧培养国际化人才的需要伴随“走出去”战略的实行,我国企业跨国投资、跨国并购和国际化经营日益增多国际化企业需要可以提供信息引导、国际鉴证、战略征询服务的国际化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会计师事务所需要熟悉国际经济环境、通晓国际会计审计通例、可以承担国际业务的会计专业人才为此,我们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措施加强注册会计师国际化人才的培养,获得了一定成效,但很不够培养注册会计师国际化人才,最有效的途径,是按照国际原则建立自己的人才培养和选拔体系借鉴国际经验,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无疑是培养和选拔注册会计师国际化人才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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