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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本章作为所得税类的重要税种,也是税法考试中的重点税种之一以往考试中多种题型都出过,尤其是计算题、综合题,均有一定的难度,本章每次考题在5题左右,分值也在10分左右•本章学习和掌握的重点除了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外,重要应纯熟掌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资产的税务处理、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源泉扣缴以及税收优惠和所得税申报及缴纳等内容第十五章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历年分值分布年份多选题判断题综合题合计单项选择题1分1分2分9分13分1分2分8分11分1分1分8分11分•本章难点问题是应税所得额的调整、成本费用列支范围与原则、不予扣除项目规定、减免税优惠政策内容、定期减免与弥补亏损的综合运用、再投资退税计算与管理同步要注意第十四章和第十五章的关系,它们在征税对象、税负总体水平、计税原理等诸多方面是一致的,只是合用范围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本章变化内容
1、根据国税函口368号规定,教材增长了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有优惠政策的补充规定P326-
3272、在税收优惠中产品出口企业的税收优惠(这个内容本来就有,的教材遗漏了,又放进去了)P
3283、在税收优惠中根据国税发川60号文献新增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股权的税收优惠P331-
3324、在税收优惠中根据国税发口61号文献新增了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P332加投资所获得的所得可单独计算并享有两免三减半:A、追加投资形成的新增注册资本在6000万美元及以上的•B、新增额在1500万美元及以上,增幅在企业原注册资本50%或以上的•
②、追加投资项目与原项目分别设帐、分别计算所得凡不能合理计算,主管税务机关可按企业收入、资产等比例合理划分各自的应税所得•
③、新旧政策衔接问题.
01.01此前发生的追加投资,自.
01.01计算剩余优惠年限;此前已征税款不再退回•
④国税函□368号补充规定A、鼓励类项目的详细范围(理解)B、多次追加投资新增注册资本计算凡没有享有过优惠政策的,可以江多次投资形成的项目单独计算享有减免税优惠待遇C、原注册资本(理解)D、多次追加投资优惠期的计算从初次追加投资的获利年度起开始计算•
4、对于外商投资于能源、交通等重要项目予以的减免税待遇:•1项目优惠P327-328•
①自1999年1月1日起,对能源、交通、港口、码头基础设施项目的生产性外商企业,在报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后,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受投资区域的限制•
②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期在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五免五减半•
③在海南经济特区设置的从事机场、港口、码头、铁路、公路、电站、煤矿、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农业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五免五减半,其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
④在上海浦东区设置的从事机场、港口、铁路、公路、电站等能源、交通建设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以上的,也执行上述优惠措施•
(2)期满后优惠P328•
①外商投资举行的先进技术企业,根据税法规定“两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在3年减半期间,哪一年不是先进技术企业,该年就不能享有此项优惠减半后税率低于10%按10%计算
②外商投资举行的产品出口企业,根据税法规定“两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到达当年企业产品产值的70%以上的,可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在3年减半期间,哪一年达不到比例,该年就不能享有此项优惠减半后税率低于10%按10%计算
③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两免三减半”期满后,经企业申请,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同意,在后来的内可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至30%的企业所得税地区税率总结•一特区、浦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用15%,(法•定减半期可以是
7.5%,但延长减半期最低为10%)一沿海经济开放区,合用24%,减半12%•一其他,合用30%,减半15虬•
5、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与内资基本相似
6、向我国企业提供资金和转让技术的税收优惠P330
①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根据税法规定缴纳或者减免所得税后的利润中的所得,免征所得税
②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给中国政府和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
③外国银行按照优惠利率贷款给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所得免征所得
④中国企业、企业和事业单位购进技术设备和商品,由对方国家银行提供卖方信贷,中方按不高于其买方信贷利率延期付款所付给卖方转收的利息免征所得税
⑤在国务院同意的地区设置的外资银行、外资银行分行、中外合资银•行及财务企业等金融机构,外国投资者投入资本或分行由总行拨入营运资金超过1000万美元、经营期在以上的,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次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其经营业务所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⑥对于在农业、科研、能源、交通运送以及在开发重要技术领域等方面提供专有技术所获得的使用费,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这是针对20%的预提所得税而言的,其中,技术先进、条件优惠的,还可以免征所得税•
⑦外国租赁企业向我国企业、企业融资租赁设备,获得的扣除设备价款后的租赁费中所包括的贷款利息,假如可以提供贷款协议协议和支付利息的单据赁证,足以证明是由对国家银行提供的出口信贷的信息,可按扣除利息后的余额征收10%的所得税租赁费所包括的贷款利息,假如不是对方国家的出口信贷,但其利率低于或相称于对方国家的出口信贷利实,也可从租费中扣除利息后,按其他额征收10%的所得税P331•外国租赁企业用租赁贸易方式提供设备,我国用产品返销或支付产品方式偿还租赁费,免征
7、股份制企业享有定期减免税问题P3311原外商投资企业改组或与其他企业合并成股份制企业
①改制时对资产评估做了税务处理,并且补缴了已经减免的税款,新股份制企业可以从头再次重新享有两免三减半优惠
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且改制前未到达定期减免税期限的,改制后可继续享有减免税优惠至期满2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投资者作为股东成立的股份制企业符合条件可享有两免三减半优惠
8、外购投资者并购国内股权的优惠1变更后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比例超过25%,可以享有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2外购投资者并购国内股权的有关问题包括经营期、前期亏损弥补、获利年度31月1日此前设置的外商投资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以享有优惠政策
9、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理解P332二再投资退税P332再投资退税是鼓励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再投资于中国境内企业的一项重要优惠措施分部分退税和所有退税两种•
1、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获得的利润直接再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长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审批,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的税款再投资不包括购置股票的投资•
2、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行、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以及外国投资者将从海南经济特区的企业获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海南经济特区内的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和农业开发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审批,所有退还(100%)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对两类企业和海南的特殊规定)•因多种原因尚未得到有关部门确认为以上两类企业的,先按40%退,在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或再投资资金投入使用3年内经考核到达产品出口企业原则时,或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或再投资资金投入使用后的第1年内经考核确认为先进技术企业时,可再按100%退其差额•上述的“直接再投资”是指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其从该企业获得的利润在提取前直接用于增长注册资本,或在提取后直接用于投资举行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3、再投资退税额的计算公式•退税额=再投资额+(1—原实际合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与地方所得税税率之和)义原实际合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义退税率P333•再投资开办新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应从新办企业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起计算经营期“原实际合用的税率”是指分得的税后利润当年实际是按多计算缴纳的,假如当年还享有减税优惠,那实际合用的税率还应包括按规定的比例减税的原因,以真实的体现该再投资额当年实际缴纳的税款•例深圳经济特区某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90年7月开业,生产经营期当年虽获利,但企业选择从下一年度起计算免减税期限从95年后来历年都被政府主管机关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该企业外国投资者所占股权比例为40%下表是该企业从90年至的获利状况单位(万元)年度90919293949596979899获利60-50130210320460580500650730790•此外,该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在98年将分得的利润250万元、99年分得的利润240万元,都再投资于本企业增长注册资本•请计算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及外国投资者获得的再投资退税额(假设地方所得税间均免)解
(1)90年经营局限性6个月获利,虽选择下一年度起计算免减税期限,但当年需纳企业所得税为90年企业所得税税额=60x15%=9(万元)
(2)
91、92年2年免税
(3)
93、
94、95年3年减半征税,3年应纳所得税税额为(210+320+460)xl5%+2=
74.25(万元)
(4)
96、
97、98年3年被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3年减半征税,税率为10%,3年企业所得税税额为(580+500+650)xl0%=173(万元)
(5)从99年起减半征税优惠期满
99、两年企业所得税税额=730+790xl5%=228万元
(6)共纳企业所得税=9+
74.25+173+228=
484.25(万元)
(7)98年再投资退税额再投资额限额=(650-65)x40%=234(万元)V250(万元)再投资退税额=234+(1・10%)xlO%x40%=
10.4(万元)
(8)99年再投资退税额再投资额限额=(730-
109.5)x40%=248限(万元)>240(万元)再投资退税额=240+xl5%x40%=16・94(万元)再投资退税额合计=
10.4+
16.94=
27.34(万元)注意增长注册资本不等于直接再投资举行、扩建如审核确认部门出具确认举行、扩建的企业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的证明,则应退还100%已纳税款•
4、对再投资退税的管理•再投资指在利润提取前直接用于增资,或提取后直接再投资对于外商投资者用获得的利润购置本企业股票或其他企业股票的,不合用退税规定(由于属于间接投资)•对于免税利润再投资,不退税,对于来源于其他方面的资金再投资,不退税•办理再投资退税的程序P333•
①计算退税时,外国投资者应当提供可以确认其用于再投资利润所属年度的证明对于分得的免税利润再投资是不予退税的;对于再投资是来源于其他方面的,如借款所得、结算所得等也不予退税
②外国投资者应当自其再投资资金实际投入之日起1年内,持载明其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的增资或出资证明,向原纳税地的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③外投资者申请再投资退税时,应当提供审核确认举行、扩建的企业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的证明对再投资退税的管理P334•
①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获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或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假如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的,应当缴回已退的税款
②外国投资者直接再投资举行、扩建的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3•年内或在再投资资金投入后3年内,该企业没有到达产品出口企业原则的,或者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或资金投入后3年内,该企业经考核不合格被撤销先进技术企业称号的,应当缴回已退税款的60%
③外国投资者异地再投资,应当向原纳税地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④对于享有再投资退税优惠后不满5年的期限内,以合理经营为目的进行•的企业集团重组中,将该项投资转让给其100%产权的子企业或被同一人100%控股的另一企业,可不认定其撤资除此之外,其他转让股权的方式,均视为撤资,均应缴回已退税款例某外国投资者93年在某市投资举行旅游饭店,经营期25年,当年开•始获利97年年终,该投资者将当年按股权比例分得的利润536万元所有直接再投资于本饭店,增长注册资本98年年终,该投资者又将当年按股权比例分得的利润1206万元直接再投资举行先进技术企业,99年年初开始生产经营但年终,国家有关部门经年度审核,没有继续确认该企业为先进技术企业请计算该外国投资者获得的97年、98年再投资退税额及应缴回已•退税款的数额解
(1)投资举行的旅游饭店为非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不享有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实际合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0%、地方所得税税率3%o
(2)再投资于本饭店的退税额为536+口-(30%+3%)]x30%x40%=96(万元)
(3)再投资举行先进技术企业的退税额为1206+[1-(30%+3%)]x30%xl00%=540(万元)
(4)缴回已退税款二540x60%=324(万元)
(三).亏损弥补(与内资企业所得税的作法相似,注意选择权)P335-336•
①确定获利年度•
②确定享有免、减税期•
③亏损弥补•
④根据以上三点计算各年的应纳税额•例某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获利状况如下表,该企业开始纳税年度是(93•年)年度85868788899091929394获利-50-307090-160-1204090180270获利年度纳税年度
(四)购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P301-302(同内资)
1、按核算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其购置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购置设备当年比前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局限性抵免的,可用后明年度比设备购置的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O•
2、国产设备投资是指购置设备发票价税合计•
3、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由企业提出申请,逐层上报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核同意•
4、此前年度亏损弥补后,确定投资抵免•
5、申请抵免企业所得税,应在购置国产设备后两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申请汇报•
六、境外所得已纳税款的扣除•外商投资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总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按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其合用的税率为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3%的地方所得税税率之和,不能按外商投资企业实际合用的任何低税率来计算即境外所得不能享有优惠税率其他规定与内资企业有关规定的相似•
七、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我国税法所说的关联企业,是指与企业有如下关系之一的企业、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拥有或控制关系•
2.直接或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
3.其他在利益上有关联的关系按税法规定,企业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对于不按独立企业业务往来合理收取或交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法规定,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其调整的措施是•P339•1在商品交易价格方面,按下列次序所确定的措施进行调整:•
①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相似或相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进行调整
②按照再销售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价格所应获得的利润水平进行调整•
③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进行调整
④其他措施限定最低利润率等•2在融资利息方面,对关联企业之间融通资金所支付或收取的利息,超过或低于没有关联关系所能同意的数额,或者其利率超或低于同类业务的正常利率,当地税务机关可参照正常利率进行调整•3在劳务费用方面,对关联企业之间提供劳务,不按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收取和支付劳务费用的,当地税务机关可参照类似劳务活动的正常收费原则进行调整•4在财产收益和所得方面,对关联企业转让财产、提供财产使用权业务往来,不按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或收取、支付作用费的,当地税务机关可参照没有关联关系所能同意的数额进行调整•此外,外商投资企业不得列支向其关联企业支付管理费•熟悉关联企业的税务管理P339—340•
八、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措施•
(二)境外所得税抵免的计算•
(三)预提所得税的计算措施•
1、合用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置机构、场所,而有获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者虽设置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络的缴纳的所得税以实际受益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每次所扣的税款,应当于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扣缴所得税汇报•
2、所有收入按1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一般不扣除任何费用)•
九、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按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区别内资4个月内汇算清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置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应当在每次预缴所得税的期限内,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
(一)执行中应掌握的重点•
1、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亏损,应当按税法规定的期限,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在报送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附送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汇报•
2、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机构的,可由其选定其中的一种营业机构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注意内企存在从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计算补税的问题,而外企不存在这一问题;但外企有此外一种问题,即外国企业在华两个以上机构的合并申报纳税的问题,而内企则没这个内容•
3、外国企业合并申报缴所得税,所波及的营业机构合用不一样税率纳税的,应当合理的分别计算各营业机构的应纳税所得税,所波及的营业机构合用不一样税率纳税所得额,按照不一样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即各营业机构,有盈有亏,盈亏相抵后仍有利润的,应当按有盈利的营业机构所合用的税率纳税发生亏损的营业机构,应当以该营业机构后明年度的盈利弥补其亏损,弥补亏损后仍有利润的,再按该营业机构所合用的税率纳税;其弥补额应当按为该亏损营业机构抵亏的营业机构合用的税率纳税•例某外国企业在华设置A和B两个分支机构,实行合并纳税•,A合用税率30%,盈利10万;B合用税率15%,亏损5万这时用A补B,(10-5)X30%=
1.5(万元)(相称于A少缴
1.5)•,A税率30%,盈利10万;B税率15%,盈利10万B先弥补亏损,再按B税率计算弥补后仍有利润的部分5X15%=
0.75(万元)弥补亏损的部分按A税率应补缴税款15X30%=
4.5,两项合计合计
4.5+
0.75=
5.25(万元)•
4、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置分支机构的,在汇总申报缴纳所得税时,可比照此规定办理•
5、企业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应当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二)纳税年度•
(三)申报缴纳期限和措施•不按期申报纳税,主管税务机关除责令期限期申报外,可处以元如下罚款,逾期仍不申报的,可处在元以上1万元如下罚款,并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限期汇算清缴发生税款滞纳,应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
0.5%的滞纳金•
(四)纳税申报表(理解)•
一、纳税义务人及征税对象•
1.纳税人•
①外商投资企业是在中境内设置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企业;•
②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可以分为两部分指在中国境内设置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未在中国境内设置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对不构成法人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分别计算纳税的,中方按内资企业税收法规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外方应视为外国企业、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置机构、场所,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不享有税收优惠•对不构成企业法人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但订有企业章程,共同经营管理,统一核算,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由企业申请经税务机关同意,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享有税收优惠待遇•
2.征税对象P310-3H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其他所得是指纳税人获得的利润(股息)、利息、租金、转让财产收益、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收益,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P310外商投资企业属于中国的“居民”,负有全面纳税义务,按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总机构设在中国境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所得税;“总机构”是指根据中国法律构成企业法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置的负责该企业经营管理与控制中心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外国企业属于“非中国居民”,只负有限纳税义务,按税法规定,外国企业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所得税•
二、税率P3税•1企业所得税率为30%;•2地方所得税率为3%;•3预提所得税率10%一般不得减除费用,对于转让收益可以扣除原账面价值,源泉扣缴措施•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P311•一应纳税所得额的概念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置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税法所说的纳税年度是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原则权责发生制•
2、经营收入可分期确定,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状况•1分期收款方式可按交付产品或开票日期或协议约定付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区别于内资•2建筑、安装、装配、提供劳务或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按竣工进度或完毕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3、特殊规定: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采用产品提成方式的,合作者分得产品时,即为获得收入价格确定卖给第三方销售价格或市场价格P3122外国企业从事合作开采石油,分得石油时作收入价格确定:际市场同品质原油定期调整价3企业接受的非货币资产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捐赠,应按照合理价格估价计入有关资产项目,同步作为企业当年收益,在弥补此前年度所发生的亏损后,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4企业接受的货币捐赠,应一次性计入企业当年度收益,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5企业的应付未付款,凡债权人逾期二年未规定偿还的,应计入企业当年度收益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内资没有逾期时间限制6企业获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应参照市场价格计算或估定7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房地产收取的预收款,可估计利润率按季预征所得税;产权转移、收入实现后,再计算应补、应退的税款与内资同样•8从事投资业务的企业,获得的境内投资利润股息以外的其他所得,应缴纳所得税因投资利润是税后利润故不计入应税所得•9对外商与中国制片商合作拍摄影视作品从中国境内分取的发行收入,属于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置机构、场所而来源于中国境内的版权所得,应征收所得税;外商在中国境外发行影视作品所获得收入,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不征收所得税•10对生产性的外商在筹办期内获得的非生产性经营收入,减除与上述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余额,作为企业当期应税所得额计征所得税,但可不作为计算减免税优惠期的获利年度P313•11在企业集团重组中,外国企业将其持有的中国境内的企业的股权,转让给其有直接拥有或间接拥有或被同一人拥有100%股权关系的企业含境内投资企业,可按股权成本价转让,因无转让收益或损失,不计征所得税P313•12股票转让净收益,应计入企业应税所得;•13企业发行股票的溢价部分,不作为企业营业利润计征所得税;企业清算时也不计入应税清算所得0•14举行俱乐部类似会员制的外商,其对会员入会时一次性收取会员费、资格保证金或其他类似收费,应计入当期收入,并可从企业开始营业之日起分5年平均计入各期收入计算纳税•会员退会时退还上述款项的,所退部分,可冲减企业退款当期的收入P313•15外商投资企业获得征询收入的处理参阅教材P280—281•基本原则业务所有发生的境内,应全额纳税;所有发生在境外,不纳税;同步发生在境内外应按比例不低于60%划分境内外收入,并就境内收入申报纳税•16外商投资企业购置国库券所获得的国库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但国库券转让收益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内资同样•17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企业签订房地产代销、包销协议或协议,委托境外企业在境外销售其位于我国境内的房地产的,应按境外企业向购房人销售的价格,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销售收入,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向境外代销、包销所支付的多种劳务费用,提供完整、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可作费用开支,但不得超过房地产销售收入的10%•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P314-315•
(三)准予列支的项目P315-318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了国家规定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准予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以外,税法实行细则还规定了若干详细的准予列支的项目和原则:•
1、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置的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的管理费,应当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总额、分摊根据和措施的证明文献,并附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汇报,经当地税务南关审核同意后,准予列支•(只是定额控制,没有比例规定;而内资企业则没有规定出具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汇报,且提取比例不得超过总收入的2%)•
2、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不高于一般的商业贷款利率的合理的借款利息,应当提供借款付息的证明文献,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准予列支(同内资)P315•
3、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交际应酬可分别在程度予作为费用列支交际应酬费的计提比例要纯熟掌握(区别于内资企业)P315—316•注意其为两类行业、两个档次•制造业、种植业、养殖业、商业•
①整年销货净额1500万元如下的,不得超过5%;•
②整年销货净额超过15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3%;•例某外商投资企业的整年销货净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准予列支的交际应酬费为多少?•解准予列支的交际应酬费为•1500x5%o+1500x3%o=12(万元)•或者3000x3%o+3=12(万元)•服务性行业•
②业务收入总额5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5%;(上述收入均指净额,•
①业务收入总额500万元如下的不能超业务总收入总额的10%;增值税销项税不计入交际应酬费)•跨行业经营的,按两种措施分别计算,如划分不清,按主营业务项目所属行业计算•例某生产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获得产品销售净额为4000万元,获得租金收入300万元,其容许在税前扣除的交际应酬费为多少?•解交际应酬费税前扣除限额为•[1500x5%+(4000-1500)x3%o]+300x10%,=15+3=18(万元)•
4、企业在筹建和生产、经营中产生汇兑损益,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合理列为所属期间的损益(区别内资筹建期间费用作为开办费)•
5、企业支付职工的工资和福利费应当报送其支付原则和所根据的文献及有关资料,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准予列支不过,企业不得列支其在中国境内工作职工的境外社会保险费(区别内资有扣除最高限额)•
6、企业按国家或地方政府住房制度规定提存和支用各类住房补助或住房公积金按规定办理P316•
7、从事信贷、租赁等业务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报经当地税务机关同意,逐年按年末放款余额(不包括银行间拆借),或者年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的余额计提不超过3%的坏账准备,从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盈利或亏损均可按规定计提但以财产作抵押的贷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内资不超过5%)•企业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上一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部分,可列为当期的损失;少于上一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部分,应当计入本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已列为坏账损失的应收款项在后明年度所有或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收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P316-317•区别点外资逾期2年不能收回的债务,可列为坏账损失,且确认条件只有3个P317,(内资逾期3年以上;有六个条件见P255-256)•
8、企业通过中国境内国家指定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企业直接向受益人的捐赠不得列支资助非关联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经费可全额扣除(区别内资按比例列支)•
9、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置机构、场所获得发生在中国境外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络的利润(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可以作为费用扣除P317(注意不是抵税)・
10、企业租用厂房等作为生产经营场所,承租方支付的土地使用费作为,应转作出租方的支出项目,由出租方开具对应的租金收入发票,承租方根据租金收入发票所列的场地租金数额在税前扣除P317・
11、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比上年实际增长10%(含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同意,容许再按当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注意加扣同内资,但内资只有盈利工业生产企业可以加扣注意抵扣减至0为止,不得结转抵扣)P317・
12、企业为雇员提存了医疗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退休保险基金等基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可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用不得提取,但可根据实际发生数列支,列支限额不超过整年工资的14%P317-318・
(四)不得列为成本、费用和损失的项目为成本、费用和损失(D定资产的购置、建造支出;
(2)无形•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下列项目不得列资产的受让、开发支出;
(3)资本的利息;
(4)各项所得税税款;
(5)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6)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7)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8)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以外的捐赠;
(9)支付给总机构的特许权使用费;
(10)与生产、经营业务无关的其他支出P318
(五)对若干专门行业或项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P318-320•
1、专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属于税法中规定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享有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待遇
2、从事投资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除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外,同步从事对其•他企业的投资业务,其税务处理是
①外商投资企业经有关部门同意,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及其他非货币资产向•其他企业投资的,其投资资产经投资协议认定的价值与原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应视为财产转让收益,计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假如为净收益,数额较大,可分摊,不超过5年
②外商投资企业兼营投资业务,应分别计算投资收益和经营业务收入,•以及各自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对从投资的企业获得的利润(股息)可不并入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但与该投资有关的可行性研究费用、投资贷款利息支出、投资管理费用等投资决策实行中的各项费用和投资期不能收回的投资损失等,不得冲减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获得的除上述投资利润(股息)以外的其他各类所得应依法计算纳税(内资从被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计入所得)
3、转让股票或股权••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将持有的我国企业在境外发行、上市的股票(简称海外股)转让获得的净收益的税务处理是P319•
①外商投资企业转让股票或股权所获得的净收益以及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置的机构、场所转让所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票获得的净收益应计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所得税;其净损失也可冲减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②外国企业转让不是其设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所持有的B股和海外股获得的净收益暂免缴纳所得税•
③外国企业转让其在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所获得的超过其出资额的部分的转让收益,依10%的税率缴纳预提所得税•
4、对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没有设置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我国的各项所得,包括获得的利润(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收益等,除另有规定者外,都应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10%的税率计算缴纳预提所得税P
319、资产的税务处理P320-323残值应当不低于10%;(内资不得高于5%)需少留或不留残值的,须报税务同意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受赠的固定资产,可以合理估价,计算折旧,并可税前扣除
2、无形资产的计价和摊销
3、递延资产的摊销
4、存货计价
5、资产重估变值的税务处理
五、税收优惠
(一)减免税优惠P323•
1、特定地区直接投资优惠•
①凡在特区开办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置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的和在沿海港口都市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浦东新区开办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
②对于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都市的老市区设置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③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都市的老市区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地区的如下多种外商投资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A、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的项目B、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C、在经济特区和国务院同意的其他地区设置的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外国投资者投入资本或分行由总行拨入营运资金超过1000万美元、经营期在以上的D、在上海浦东区设置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从事机场、港口、铁路、公路、电站等能源、交通建设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E、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置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F、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地区从事国家鼓励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
2、生产性企业减免税1对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不受地区限制经营期在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二免三减半注意合用税率假如是15%,减半就是
7.5%,只有在追加优惠期才不能低于10%2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不能享有上述规定3兼营非生产业务P325
①生产经营收入〉所有业务收入50%减免期内可享有减免优惠
②生产经营收入<所有业务收入50%不能享有优惠待遇
3、追加投资项目优惠
①《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所列项目,且符合下任一条件的,其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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