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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卷一模拟题模拟316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有关国家机构职权的表述中,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宪法的(江南博哥)解释权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B.国务院有权批准北京市西城区和宣武区合并为西城区C.省人民代表大会有权选举省长、副省长,省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副省长的个别任免D.民族自治机关有权变通执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命令正确答案D[考点]国家机构的职权[解析]根据《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解释宪法的职权,故A项正确《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故B项正确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8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选举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第44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九)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故C项正确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0条规定“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给予答复”可知,民族自治机关变通执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命令须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故D项错误,当选
2.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B.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C.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对本级法院的质询案D.质询案应由主任会议交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正确答案DA.本案货物两项损失均发生于保险责任的“仓至仓”期间,因此保险公司都应当赔偿B.本案货物外包装的钩损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因为其属于水渍险的承保范围C.本案货物湿损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因为其属于水渍险的承保范围D.本案货物外包装的钩损和湿损保险公司都不应赔偿,因为损失均不属于水渍险的承保范围正确答案C[考点]保险人责任[解析]保险责任期间是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起始时间,但发生于保险责任期间的损失也必须是承保范围内的损失,选项A错误买方投保的水渍险承保的是海上风险导致的货物损失,本案钩损属于一般外来风险致损,不属于水渍险的承保范围,而湿损是因为自然灾害致损,属于水渍险的承保范围,选项BD错误,C正确
18.下列有关我国对外贸易的说法,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对于外贸经营者,我国实行备案登记制度,从事货物或技术进出口的外贸经营者都应向国务院相关部门办理备案登记B.我国对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对限制进出口的技术只实行许可证管理C.为建立国内特定服务产业,国家可以限制或禁止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D.从事对外工程承包或者对外劳务合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者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TF确答案.B[考点]《对外贸易法》的内容[解析]根据《对外贸易法》第9条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可知并非所有从事货物或技术进出口的外贸经营者都应备案登记,故A项错误该法第19条规定国家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许可证等方式管理;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技术,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经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经其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许可,方可进口或者出口国家对部分进口货物可以实行关税配额管理”故B项正确该法第26条规定”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
(一)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二)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三)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服务产业,需要限制的;
(四)为保障国家外汇收支平衡,需要限制的;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六)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可知为建立国内特定服务产业只能限制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而不能禁止,故c项错误该法第10条第2款规定“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删除了从事对外工程承包的内容,故D项错误
19.在处理独立保函纠纷时,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涉外独立保函未载明适用法律,开立人和受益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也未就适用法律达成一致的,则该纠纷适用开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B.当事人约定在国内交易中适用独立保函,一方当事人以独立保函不具有涉外因素为由,可以主张保函独立性的约定无效C.独立保函由金融机构依法登记设立的分支机构开立的,适用分支机构登记地法律D.涉外独立保函欺诈纠纷,当事人就适用法律不能达成一致的,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正确答案B[考点]独立保函的准据法[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第1款规定“涉外独立保函未载明适用法律,开立人和受益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亦未就适用法律达成一致的,开立人和受益人之间因涉外独立保函而产生的纠纷适用开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独立保函由金融机构依法登记设立的分支机构开立的,适用分支机构登记地法律”故A选项正确第22条第2款规定“涉外独立保函欺诈纠纷,当事人就适用法律不能达成一致的,适用被请求止付的独立保函的开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独立保函由金融机构依法登记设立的分支机构开立的,适用分支机构登记地法律;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故CD正确第23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国内交易中适用独立保函,一方当事人以独立保函不具有涉外因素为由,主张保函独立性的约定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B选项错误
20.关于司法与司法制度,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A.近代的司法最初是一个政治学或法学概念,最先对其作了全面论述的是孟德斯鸠B.在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司法机关仅指法院,检察机关隶属于政府行政系统C.司法具有主动性D.解决纠纷是司法制度产生的基础;在我国,其功能延伸到“案结事了”的程度正确答案C[考点]司法与司法制度[解析]司法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近代的司法最初是一个政治学或法学概念,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第一次全面论述了“司法”问题故A项正确在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司法是与立法、行政相对应的一项国家活动,即国家适用法律解决纠纷的活动在这些国家,所谓司法就是审判,司法机关仅指法院故B项正确司法具有被动型,“不告不理”,程序的启动离不开权利人或特定机构的提请或诉求,从来不主动发动一个诉讼故C项错误,当选解决纠纷是司法的主要功能,是司法制度的普遍特征,构成司法制度产生的基础,亦是其他功能发挥作用的先决条件在我国,从程序上解决纠纷已不能适应社会的要求解决纠纷仅仅意味着案件处理的程序与实体暂告终结,如果无法消除当事人心理与精神的对抗对立情绪,则司法解纷功能远没有实现“案结事了”不仅意味着案件从审理到执行,从实体到程序已经结束,而且当事人与社会对处理的结果皆服因此,我国司法解决纠纷的功能应延伸拓展到“案结事了”的程序故D项正确
21.在司法制度中,审判独立与检察独立是现代法治国家普遍承认的一项基本法律准则关于审判独立与检察独立的说法,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A.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关键B.审判独立厘清了司法与其他行为的界限,维护了司法权的完整性、统一性,有助于实现程序公正C.审判独立与检察独立的核心是司法机关与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的统一D.审判独立仅仅包括法官的个体独立,即法官的身份独立和实质独立正确答案.A[考点]审判独立与检察独立[解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关键这种独立性不意味着法官可以根据个人主张做决定,而是表明,他们可以自由地依法裁决一一即使他们的裁决违背政府或涉案的权势集团的意愿,所以A项正确审判独立厘清了司法与其他行为的界限,维护了司法权的完整性、统一性,有助于实现实体公正,所以B项错误审判独立与检察独立的核心是司法机关与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的分立,所以C项错误审判独立不仅仅包括法官的个体独立,即法官的身份独立和实质独立,它还应包括司法机关整体上的独立,所以D项错误
22.朱某(检察官)的下列行为中,哪一选项没有违反《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A.朱某在某一刑事案件中殴打、体罚虐待、侮辱犯罪嫌疑人孙某B.朱某泄露案件秘密,并为案件当事人李某打探案情、通风报信C.朱某在某一刑事案件中本不存在法定回避事由,但他自认为与该案有一定关联而主动申请了回避D.朱某处理了一起盗窃公司财物案件,事后当事人出于感激邀请朱某到海南度假一周正确答案C[考点]检察官纪律处分条例[解析]《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第83条规定“殴打、体罚虐待、侮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人员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A项中朱某违反了《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不当选该条例第77条规定“泄露案件秘密,或者为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等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故B项中朱某违反了《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不当选该条例第88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应当回避而故意不回避,或者拒不服从回避决定,或者对符合回避条件的申请故意不作出回避决定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故C项中朱某并未违反《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当选该条例第89条规定“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中介组织,或者接受上述人员提供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以及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D项中朱某违反了《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不当选
23.以下内容中,哪一选项不属于律师职业道德内容?A.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勉尽责B.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C.尊重同行,公平竞争,同业互助D.积极发表行业论文,宣传自己的专业领域正确答案D[考点]律师职业道德[解析]律师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注重职业修养,自觉维护行业声誉;保守国家、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当事人不愿意透露的信息,也应保密;尊重同行,公平竞争,同业互助;律协倡导律师关注、支持、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故D项当选
24.下面关于律师事务所的有关说法中,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B.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责任C.成立3年以上并具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合伙律师事务所对其分所的债务承担责任D.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依法自主开展律师业务,以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正确答案B[考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规定[解析]《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设立、律师个人设立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第n条规定“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二)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第33条规定”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本所所在地的市、县以外的地方设立分所设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合伙律师事务所也可以在本所所在城区以外的区、县设立分所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的,该所不得申请设立分所;律师事务所的分所受到吊销执业许可证处罚的,该所自分所受到处罚之日起二年内不得申请设立分所”第53条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律师事务所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律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律师事务所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因此,本题B项中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以其全部个人财产对律师事务所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故B项错误,依题意当选;ACD项均正确,不当选
25.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为了防止发生纠纷,双方决定去公证机关对该合同进行公证,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经过公证,该合同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B.公证人员应当对该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C.公证属于一种非诉讼的司法活动D.公证机构出具了错误的公证文书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应当予以赔偿,但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的除外正确答案D[考点]公证制度[解析]《公证法》第36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故A项正确《公证法》第28条规定“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故B项正确《公证法》第2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属于国家司法制度的范畴,我国公证事务是人民司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故C项正确《公证法》第43条规定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与公证机构因赔偿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证机构不能因无过错而免责,故D项错误,当选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
1.以下关于食品检验的说法中,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定食品可以实施免检B.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不得自行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C.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D.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并可以收取适当检验费正确答案ABD[考点]食品检验制度[解析]依据《食品安全法》第87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支付相关费用不得向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取检验费和其他费用”可知AD项错误依该法第89条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可以自行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食品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消费者需要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据此,B项错误依该法第86条规定“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可知,C项正确
2.张女士从网上购得一件连衣裙,收到货物后发现质量有瑕疵,不甚满意关于张女士维权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张女士可依与网店约定退换连衣裙B.张女士可以在收到货物之日起7日内单方直接退货C.张女士若选择自收到货物之日起7日内单方直接退货,没有约定运费由谁负担的情形下,则需自己承担退回连衣裙的运费D.张女士依照与网店的约定退换连衣裙(小件商品),没有约定运输费用由谁负担的情形下,则需自己承担运输费用正确答案AB[考点]退货的相关规则[解析]参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25条和54条修正后的消法关于退货主要规定在24条(质量瑕疵退货)和25条(网购等模式的无理由退货)需要掌握三个问题其一,退货的法律依据(条文、法理);其二,退货的条件;其三,退货产生费用的负担问题关于24条质量瑕疵的退货首先是依照国家规定(消法第54条,商品被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商品)或当事人约定退货;其次是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最后是自收到商品7日后符合法定合同解除条件的,通过解除合同退货关于25条的7天无理由退货积极条件
(1)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物;
(2)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消极条件(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
(1)消费者定作的;
(2)鲜活易腐的;
(3)在线下载的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
(5)根据商品性质且经消费者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退货费用质量瑕疵退货,退货运输等必要费用由经营者承担(不区分大小件商品),消费者与经营者不得作与此相反的约定网购等方式的7天无理由退货费用,由消费者承担,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除外(约定经营者承担退货费用的优先使用)
3.王某承包一商店,经查应补缴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共1万余元王某拖欠不交,税务机关对其采取措施,则下列哪些选项中的措施是错误的?A.扣押王某的个人财产B.通知王某的开户银行暂停支付王某的存款C.通知企业登记机关吊销王某的营业执照D.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正确答案BCD[考点]税务管理[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0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由此可见,本题BCD项不合法,当选税务机关只能通知其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不能限制银行向纳税人支付存款
4.某建筑公司违法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欲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索要经济补偿金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A.李某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申请仲裁B.仲裁庭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当在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的,可以延期C.仲裁庭作出的裁决是终局裁决D.李某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正确答案ABCD[考点]劳动仲裁规则[解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1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A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3条第1款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B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李某索要经济补偿金的裁决依法属于终局裁决,因此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8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注意终局裁决是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的,对于劳动者仍可提起民事诉讼同时,为了防止错误的裁决,赋予用人单位对特定情形下的终局裁决享有向劳动争议仲裁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撤销权(参见该法第49条)
5.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下列哪些选项中的用地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A.某区法院要在所辖乡镇建一个派出法庭B.某市欲在市中心建一个免费开放的街心花园C.某乡要建一所乡卫生院D.某大学要在市郊建一个独立的自学考试学院正确答案AB[考点]划拨土地使用权[解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4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AB项符合第
(一)、
(二)项
6.下列哪些选项中的情形不属于诋毁商誉的行为?A.张某购买了某款手机后,因对手机制造商售后服务不满,遂在网上捏造事实辱骂手机制造商,对该手机制造商造成了恶劣影响B.某报记者李某偶然听到A饮料公司员工私下议论该公司在某款畅销饮料中添加了国家禁止使用的香料,未经查实便发表文章大肆谴责该饮料厂,给A饮料厂造成了恶劣影响C.A食品厂经暗查多日,掌握了竞争对手B食品厂把过期食品更换新包装后再次售卖的情况,遂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揭露并痛批B食品厂,给B食品厂造成恶劣影响D.A空调制造商预收购B空调扇制造商未遂,心生不满,遂雇佣网络水军编造B空调扇制造商的产品选材以次充好有安全隐患,极大地损害了B空调扇制造商的声誉正确答案ABC[考点]诋毁商誉[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故诋毁商誉的构成要件之一必须是竞争对手之间,非竞争对手均不构成诋毁商誉行为,因此AB错误,D项正确;诋毁商誉的构成要件之二必须是捏造编造虚伪事实才可,确实存在的真实事实不构成诋毁商誉,故C项也错误
7.关于环境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某化工厂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但其拒不改正,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其拒不改正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B.某化工厂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情节严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直接责令其停业、关闭C.某化工厂串通环境监测机构对其违法排污行为提供虚假监测报告逃避监管,对附近一龙虾养殖户造成损失,则该化工厂和环境监测机构需对该龙虾养殖户承担连带责任D.某县级环境保护部门工作人员张某对某化工厂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某县级环境保护部门不予处理,则其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对张某直接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正确答案CD[考点]环境法律责任[解析]依据《环境保护法》第59条规定,拒不改正的,应该是自其被责令改正之日就可以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而非自其拒不改正之日,故A项错误;依据第60条规定,责令停业关闭的只能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才可进行,故B项错误;依据第65条规定,C项说法正确;依据67条第2款规定,D项说法正确
8.中国公民胡某(曾任某国有企业总经理)2010年携贪污的巨款逃往甲国根据甲国法律,对李某贪污行为的最高量刑为15年,甲国与我国没有引渡条约甲国表示,如果中国对胡某被指控的犯罪有确凿证据,并且做出对其量刑不超过15年的承诺,可以将其引渡给中国根据我国引渡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我国对于甲国上述引渡所附条件,是否作出承诺表示接受,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B.我国对于甲国上述引渡所附条件,是否作出承诺表示接受,由最高人民检察[考点]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提案质询程序[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6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3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故AB项正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7条规定“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3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质询案由主任会议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在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故C项正确,D项错误依题意,D项当选
3.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垄断行为?A.占有相关市场二分之一以上市场份额的经营者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B.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C.为缓解因经济不景气导致的产品销售量下降的状况,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限制商品生产数量的协议D.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协议正确答案C[考点]垄断行为[解启]《反垄断法》中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的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法》第17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如何判断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因此,A项属于经营者滥院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决定C.如果我国决定接受甲国上述引渡条件,表示接受该条件的承诺由外交部向甲国作出D.一旦我国做出上述条件的承诺并引渡成功,我国司法机关在对胡某审判和量刑时,应当受该承诺的约束正确答案ACD[考点]引渡条件的承诺和表示[解析]《引渡法》第50条规定“被请求国就准予引渡附加条件的,对于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可以由外交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向被请求国作出承诺对于限制追诉的承诺,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于量刑的承诺,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对被引渡人追究刑事责任时,司法机关应当受所作出的承诺的约束”外交部是联系机关,表示接受该条件的承诺由外交部向甲国作出本题是关于量刑的承诺,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本题ACD项正确
9.甲乙丙丁四国订立多边贸易公约,约定相互之间互免货物进出口关税并给予进出口手续方面的便利该多边公约同时明确,缔约国之间因条约事项产生的争端应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解决20世纪90年代后期,甲乙两国因为各种原因关系日益紧张,2014年,甲国单方宣布对来自乙国的进口货物征收高达80%的关税,甲乙两国就此问题产生争端2016年中,乙国向联合国国际法院提起诉讼,指责甲国的行为违背国际义务,要求其承担国际法律责任,国际法院受理了此争端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关于国际法院对国家间争端的解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乙国无权就此争端向国际法院起诉,因为国际法院管辖权的行使须以当事双方的书面同意文件为依据B.若国际法院中有一个具有乙国国籍的法官,对于本案的审理,该法官无须申请回避C.国际法院若就本案作出判决,判决书应该开庭宣读,并自宣布之日起对各当事国发生拘束力D.国际法院若就本案作出判决,判决书应开庭宣读,若任何一方不服,可以在15日内向安理会上诉正确答案BC[考点]国际法院[解析]对于本案,国际法院有协定管辖权,因为当事方订立的多边条约明确缔约国之间因条约事项产生的争端应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解决,所以A项错误对涉及法官本国的案件,该法官有参加审理的权利,不适用回避制度,所以B项正确国际法院的判决书应该在法院开庭宣读,并自宣读之日起对各当事国发生拘束力,该判决是终局性的,所以C项正确,D项错误
10.经常居住地在英国的夫妇约克来中国旅游,回国之后想收养一名在孤儿院长大的中国儿童关于收养的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收养的效力适用中国的法律B.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英国和中国的法律C.如果要适用《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则约克夫妇收养儿童必须是产生永久性父母子女关系的收养,不能是维持暂时的不稳定的关系D.适用《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则被收养的中国儿童的年龄必须是18岁以下正确答案BCD[考点]涉外收养的法律规定[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8条规定“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因此,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规定,本公约仅适用于产生永久的父母子女关系的收养被收养儿童的年龄应该在18岁以下因此,CD选项正确
11.甲国人兰某与甲国人希某在中国结婚,并居住在天津购买的一栋房子中,关于两人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依我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两人夫妻人身关系应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即甲国法律B.两人夫妻人身关系应适用中国法律C.两人可无限制地协议选择适用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D.两人对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没有选择的,适用中国法律正确答案BD[考点]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3条,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故两人夫妻人身关系应适用中国法故B项正确第24条,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故D项正确C项,当事人可选范围限于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以及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
12.越南留学生阮明贵与胡志明2014年9月来华留学,2016年底因打架胡志明受伤住院,现胡志明向中国某法院对阮明贵提起人身侵权之诉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如原被告协议选择了适用的法律,应适用其选择的法律B.如原被告没有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则应当适用中国法律C.应当适用越南法,因为两人均为越南国籍D.应重叠适用中国法和越南法正确答案.AB[考点]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据此,AB项正确,CD项错误
13.甲公司从国外乙公司处购买一批货物,合同未指明交货地点,指定由丙公司负责货物运输,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货物的风险自乙公司把货物交给丙公司时转移给甲公司B.甲公司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可拒绝接收货物C.在货物运输途中甲公司将货物转卖给丁公司,货物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转移给丁公司D.货物不符合同情形在风险转移时已经存在,在风险转移后才显现的,卖方应当承担责任正确答案ACD[考点]国际货物买卖的风险承担[解析]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中没有指明交货地点,那么应当按照《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7条规定,卖方只要按合同规定把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货物的风险就转移给买方所以A项正确国际货物买卖中买方应当承担提取货物的义务,接收不等于接受,接收并不表明买方对货物的质量没有异议,如果货物在目的港经检验与合同不符,买方也应接收货物然后再进行索赔所以B项错误《公约》第68条规定,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所以C正确《公约》第36条第1款规定“卖方应按照合同和本公约的规定,对风险移转到买方时所存在的任何不符合同情形,负有责任,即使这种不符合同情形在该时间后方始明显”所以D项正确
14.一批货物由甲公司运往中国青岛港,运输合同适用《海牙规则》运输途中因雷击烧毁部分货物,其余货物在目的港被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走丙公司为该批货物正本提单持有人根据《海牙规则》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甲公司应对雷击造成的货损承担赔偿责任,因损失在其责任期间发生B.甲公司可限制因无正本提单交货的赔偿责任C.丙公司可要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甲公司应以货物成本加利润赔偿因无正本提单交货造成的损失正确答案ABD[考点]海牙规则;无单放货及相关责任[解析]A项当选根据《海商法》第51条规定的承运人在责任期间对于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坏的免责事由第
(三)项,因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致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雷击属于天灾B项当选《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承担民事责任的,不适用海商法第56条关于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C项不当选《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规定”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承运人与无正本提单提取货物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项当选《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赔偿额,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和保险费计算”
15.关于独立保函的特性,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A.保函载明见索即付,并已载明据以付款的单据和最高金额,当事人可主张保函性质为独立保函B.独立保函可以依保函申请人的申请而开立,也可以依另一金融机构的指示而开立C.所有的独立保函都是一经开立即生效D.独立保函未载明可撤销,当事人主张独立保函开立后不可撤销的,人民法院不应支持正确答案AB[考点]独立保函的特性[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第1款规定“保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主张保函性质为独立保函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保函未载明据以付款的单据和最高金额的除外
(一)保函载明见索即付;
(二)保函载明适用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等独立保函交易示范规则;
(三)根据保函文本内容,开立人的付款义务独立于基础交易关系及保函申请法律关系,其仅承担相符交单的付款责任”故A选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3款规定“独立保函可以依保函申请人的申请而开立,也可以依另一金融机构的指示而开立开立人依指示开立独立保函的,可以要求指示人向其开立用以保障追偿权的独立保函”故选项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第2款规定“独立保函一经开立即生效,但独立保函载明生效日期或事件的除外”因此不是所有的保函都是一经开立即生效,C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第3款规定“独立保函未载明可撤销,当事人主张独立保函开立后不可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D选项错误
16.下列关于司法的特征的说法中,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司法机关只服从法律,不受上级机关、行政机关的干涉B.司法程序的启动以及裁判范围,要以当事人的诉请为前提C.司法机关处理案件必须依据相应的程序法规定D.法律适用是解决纠纷、处理冲突的最后环节,其结果是最终性的决定正确答案ABCD[考点]司法的特征[解析]司法的特征有
(1)独立性司法的任务主要是解决社会冲突,保障公民权利因此在组织技术上,司法机关只服从法律,不受上级机关、行政机关的干涉;
(2)被动性司法程序的启动以及裁判范围,要以当事人的诉请为前提;
(3)交涉性各方参与,相互论辩;
(4)程序性司法机关处理案件必须依据相应的程序法规定;
(5)普遍性司法不仅具有形式上的普遍性,在实质意义上,司法可以解决其他机关所不能解决的一切纠纷在现代社会,司法构成社会纠纷解决体系中最具普适性的方式,法已成为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
(6)终极性法律适用是解决纠纷、处理冲突的最后环节,其结果是最终性的决定故ABCD项均正确,当选
17.下列关于法官任免的说法中,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应从法官或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B.法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C.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应当依法免除其职务D.法官包括中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法官、助理审判员正确答案ABD[考点]《法官法》[解析]根据《法官法》第1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应当从法官或者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A项正确根据同法第15条规定“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可知B项正确根据同法第40条规定“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另行安排的;
(三)因审判机构调整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五)不履行法官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和第41条规定”辞退法官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免除其职务”可知,只有连续两年考核中确定为不称职的才予以辞退,辞退法官应当依法免除其职务C项错误根据同法第2条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可知,D项正确
18.根据《律师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的情形,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A.委托事项违法B.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C.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D.胜诉的希望渺茫正确答案ABC[考点]律师拒绝辩护或代理的情形[解析]《律师法》第32条规定“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ABC项正确,D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
1.关于宪法的实施,下列选项正确的有A.宪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代议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宪法内容的活动B.宪法的修改,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议C.我国采用立法机关解释宪法的体系D.我国关于宪法监督的方式包括两种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正确答案CD[考点]宪法的实施[解南]宪法的执行通常是指国家代议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宪法内容的活动,宪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贯彻落实宪法内容的活动故A项错误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第64条的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故B项错误我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属于立法机关解释宪法的体制故C项正确我国宪法监督的方式包括两种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事先审查主要体现为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生效;事后审查包括对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要求审查和建议审查三种故D项正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制定,使我国不动产登记进入统一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发展轨道,这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便利不动产交易和提供高效的服务型管理,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请回答下列问题
2.下列选项中,属于不动产登记的对象的有A.宅基地使用权B.海域使用权C.集体土地所有权D.国有土地所有权正确答案ABC[考点]不动产登记对象[解析]《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第1款)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第2款)”第5条规定“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3.下列选项中,属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登记种类有A.首次登记B.转移登记C.查封登记D.扣押登记正确答案ABC[考点]不动产登记的种类[解析]《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3条规定”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4.关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不动产登记簿采用纸质介质,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电子介质B.不动产登记簿按照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长期限予以保存C.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D.不动产登记机构应按照公安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正确答案C[考点]不动产登记簿[解析]A项错误,不当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9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应当采用电子介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纸质介质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明确不动产登记簿唯
一、合法的介质形式(第1款)不动产登记簿采用电子介质的,应当定期进行异地备份,并具有唯
一、确定的纸质转化形式(第2款)”B项错误,不当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C项正确,当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8条第3款规定“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D项错误,不当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8条第2款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5.关于审判委员会,下列选项正确的有A.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B.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的最高审判组织C.审判委员会的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三个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复杂或疑难案件;讨论其他与审判工作有关的问题D.审判委员会会议需全员到席方能举行正确答案ABC[考点]审判委员会制度[解析]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第n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或疑难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故A项正确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是人民法院的最高审判组织故B项正确审判委员会的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三个
(1)总结审判经验;
(2)讨论重大、复杂或疑难案件(拟判处死刑的;合议庭成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检察院抗诉的;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等等);
(3)讨论其他与审判工作有关的问题(包括审判工作的各项重要制度和规则,决定对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申请本院院长担任合议庭审判长回避的事项,决定任命本院助理审判员的事项等)故C项正确审判委员会会议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即可举行故D项错误
6.关于检察官职业道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夫妻关系的两人不能同时担任同一业务部门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B.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C.检察官的考核采用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D.检察官的培训采用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正确答案ACD[考点]检察官职业道德[解析]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同一业务部门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故A项正确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进行辩护的除外故B项错误检察官的考核方式有两种,即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本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故C项正确检察官培训的原则为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实行两级为主的管理体制故D项正确
7.下列选项属于公证业务范围的是A.证明公司章程的法定性、真实性
8.证明某人依旧健在,并生活于某地C.在诉讼中,申请证据保全D.保管遗嘱和遗产正确答案ABD[考点]公正的范围[解析]根据《公证法》第11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⑷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故ABD均正确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当事人认为需要进行证据保全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故C项错误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反垄断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
(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因此B项属于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的垄断行为《反垄断法》第13条规定禁止具有垄断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反垄断法》第15条规定“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五)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综合上述两个法条,C项不属于垄断行为,D项属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垄断协议综上,符合题干要求的答案是C
4.王某在某商场打折区购得一件棉服,棉服上没有洗涤标志和成分说明,王某询问商场促销员如何洗涤,促销员称不清楚王某用水洗后棉服严重缩水,王某要求商场赔偿商场辩称棉服系厂家生产,自己不知道不能用水洗涤,拒绝赔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王某的知情权受到损害B.王某有权要求商场承担产品责任C.王某有权要求生产厂家承担产品质量责任D.王某的获得相关知识权受到损害正确答案A[考点]消费者的权利[解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可知,王某的知情权受到损害,A项正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3条可知,王某的获得知识权并未受到损害,D项错误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可知,“产品责任”是指缺陷产品造成缺陷产品之外的财产、人身损失,生产者和销售者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本质是“侵权责任”;而“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本身的质量不合格,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本质上属于“违约责任”;王某并未有产品之外的财产损失,因此属于产品质量责任,也即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不能要求商场承担“产品责任”,只能要求商场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同理,不能要求生产者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因此B项错误,C项错误注意,表述不同,承担责任不同,这里,一定要注意区分违约和侵权还有一个答题技巧是把选项中的“产品责任”、“产品质量责任”替换成“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然后根据侵权和违约的责任承担特点去答题就会简单很多
5.根据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中国人民银行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均有权查处的事项?A.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B.未经批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买卖金融债券的C.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D.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的正确答案A[考点]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共同监管事项[解析]见《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45条、47条;《商业银行法》第74条、76条、77条BD选项为中国银行有权查处的事项;C选项为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查处的事项
6.关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建设单位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B.建设单位对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C.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D.已经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包含具体建设项目的,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可以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依据正确答案D[考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解析]《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6条规定“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故ABC选项均正确;第18条第3款规定“已经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包含具体建设项目的,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应当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应当根据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予以简化”故选项D中的“可以”表述错误,D项当选
7.根据国际法中有关行为归因于国家的规则和实践,以下行为中,国家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是哪一选项?A.甲国国家授权人员在执行职务内事项时,越权从事的国际不法行为
8.乙国国家的政府首脑在国外从事外交访问时,以私人身份从事的不法行为C.丙国国家机关纵容其国内私人团体不法侵害外国或外国人的行为D.丁国商务部某官员在国外进行外事交流访问期间,涉嫌携带毒品的行为正确答案D[考点]国际法律责任[解析]经国家授权代表国家的机关或个人的行为,不管是否超越权限,都归因于国家,选项A错误非代表国家行事的个人的行为不是国家行为,但对于某些特定人员,如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及外交使节,由于其在对外交往中的特殊地位,对于他们在国外以私人身份从事的不法行为,国家一般也承担相关的责任选项B错误,选项D正确如果国家纵容或唆使个人肆意侵犯外国的权益,则该国应负国际责任选项C错误
8.甲丙丁三国相邻2014年,甲国部分领土分离出来形成乙国2015年,丙国在乙国南北部各设立一处领事馆,丁国与乙国签订了双边投资条约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对甲国的国家债务,除非另有协议,否则乙国没有继承的义务B.丙国的行为构成对乙国国际法意义的承认C.甲国与丙丁两国之间的边界条约,乙国无须继承,除非另有协议D.丁国的行为已经构成对乙国国际法意义的承认正确答案B[考点]国际法的继承和承认[解析]国家分离后,分离的新国家对原属国债务有一定的比例继承义务,除非另有协议,选项A错误建立领事关系意味着国际法意义的承认,选项B正确除非另有协议,与领土有关的条约产生继承关系,选项C错误丁与乙所签条约不是政治性条约,不构成国际法意义的承认,选项D错误
9.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沿海国当局如有充分理由认为外国船舶违反该国法律和规章时,可对该外国船舶进行紧迫下列有关沿海国行使紧迫权的做法,哪一选项是符合国际法规则的?A.甲国商船未经乙国允许,在乙国领海内从事渔业捕捞后离开,乙国商船从领海开始紧追B.甲国船舶在乙国领海内进行科学测量后离开,当该船驶入乙国专属经济区时,被乙国军舰发现,乙国军舰开始行使紧追权C.甲国船舶在乙国领海内进行情报监听,被乙国军舰发觉,进行紧追途中,乙国军舰失去甲国船舶行踪,在公海逗留几日后,乙国军舰再次发现甲国船舶行踪,继续进行紧追D.甲国船舶在领海内从事走私,被乙国军舰发觉后进行紧追甲国船舶驶入丙国领海时,乙国军舰停止紧追正确答案D[考点]紧追权的行使[解析]紧迫权是指沿海国的军舰或军用飞机对于在其管辖范围内的海域内违反了该沿海国法律的外国船舶进行追逐至公海仍可继续以期拿获的权利行使紧追权的限制主体必须是军舰、军用飞机、经授权且标志清楚的政府公务船舶、飞机;紧追时必须发出停止信号、不能中断、当被追船只进入其本国或第三国领海时终止A项中,紧迫权只能由军船行使,不能由商船行使B项中甲国船舶违法行为发生在领海,只能从领海开始追C项中追击不能中断D项符合紧迫权的规定
10.下列哪一选项中的法律规定属于冲突规范?A.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C.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D.中国已婚的公民,夫妻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正确答案A[考点]冲突规范[解析]冲突规范是指明某种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国实体法来调整的法律规范,它是一种法律适用规范冲突规范并不像实体规范那样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仅指明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以及何种法律BCD项都是实体法规范
11.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需要对外国法查明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当事人可以提供其选择的外国法B.由我国驻该国领馆提供外国法C.当事人选择的外国法,在指定期间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的,审判机关负责查明D.由与我国签订了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司法机构提供外国法正确答案C[考点]外国法的查明[解析]《民通意见》(试行)第193条规定“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通过下列途径查明
(1)由当事人提供;
(2)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3)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
(4)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
(5)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以ABD项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此,当事人选择外国法,该外国法应当由当事人提供,法院不必依职权查明,在指定期间不提供的视为不能查明,适用中国法
12.2013年6月,主营业地在中国上海的星星服装有限公司与法国人艾德(艾德在法国巴黎、意大利米兰和英国伦敦各有一处住所)签订劳动合同,聘请艾德为服装总监,巡视星星公司设立在全球的若干分公司,与这些分公司就服装设计、材料选用、市场导向等问题进行沟通和指导2013年11月,艾德和星星公司就该劳动合同发生纠纷诉至我国法院,关于法院在处理该案件时应该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院应适用法国法B.法院应当适用中国法C.法院可以选择适用法国法、意大利法或英国法D.法院应当重叠适用法国法和中国法正确答案B[考点]劳动合同法律适用[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3条规定“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劳务派遣,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本题中主营业地在上海,因此法院应适用中国法故B选项正确
13.中国康达尔公司与甲国法拉德公司共同投资在甲国设立合营企业,后甲国法拉德公司以康达尔公司违约为由诉至甲国法院,甲国法院判决中国康达尔公司违约,要求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由于中国康达尔公司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甲国法拉德公司向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请求承认并执行甲国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一项不能成为我国法院拒绝承认甲国法院判决的理由?A.甲国为两审终审制,该判决为一审判决且未过上诉期B.甲国与我国没有缔结或者共同参加任何司法协助条约,也不存在司法协助的互惠关系C.中国康达尔公司为我国军工企业,继续履行合同可能导致某些军事机密的泄定客D.中国公司主张该案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应由我国法院专属管辖正确答案D[考点]我国法院拒绝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理由[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1条、第282条的规定,我国法院对申请或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我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并且依靠《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据此,选项ABC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本案所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履行地不在中国,不属于专属管辖的范围,选项D错误
14.内地与香港特区法院相互委托提取证据时,关于受委托方执行委托请求的依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受委托方可以根据委托方所在地区的法律规定安排取证B.受委托方应当根据本辖区法律规定安排取证C.内地法院委托香港法院对嫌疑人进行身体检验,内地法院要求按照特殊方式提取证据,香港法院应当按照特殊方式提取证据D.内地法院委托香港法院进行取证时,内地的诉讼代理人可以不经批准在香港法院取证时到场参加取证正确答案.R[考点]受委托方执行依据[解析]2017年3月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提取证据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第7条第1款规定“受委托方应当根据本辖区法律规定安排取证”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该《安排》第7条第2款规定“委托方请求按照特殊方式提取证据的,如果受委托方认为不违反本辖区的法律规定,可以按照委托方请求的方式执行”故C选项错误该《安排》第7条第3款规定“如果委托方请求其司法人员、有关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法律代表)在受委托方取证时到场,以及参与录取证言的程序,受委托方可以按照其辖区内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考虑批准批准同意的,受委托方应当将取证时间、地点通知委托方联络机关”故D选项错误,应当被批准才可以参加取证
15.2016年4月,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签订DAP(巴黎)的合同出口一批茶叶,根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下列哪一选项属于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A.卖方只需将货物运到巴黎交由买方处置即可,无须承担将货物从交通工具上卸下的义务B.卖方需要将货物运到巴黎,将货物从运输工具上卸下并交由买方处置C.卖方需要将货物运到巴黎,将货物从交通工具上卸下并完成进口清关后将货物交给买方D.卖方需要承担货物在巴黎货交第一承运人之前的所有风险和费用正确答案A[考点]贸易术语DAP[解析]在DAP术语下,卖方只需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即可,无需承担将货物从交通工具上卸下的义务故A项正确,BC项错误卖方承担所有费用(除了与进口清关有关的费用)和货物到达目的地前的风险故D项错误
16.2014年6月,中国甲公司出口一批机床给美国乙公司,后美国乙公司将该批机床转售A国丁公司2015年1月,A国丙企业控告丁公司进口该批货物侵犯其在A国的专利权,丁公司找到乙公司,而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负责甲公司认为自己有正当理由,不应负责任,下列哪一选项的理由是错误的?A.自己根本不知道货物的最终转卖地为A国B.不知道该机床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C.制作的机床是按照乙公司提供的图纸制作的D.乙公司事先已经知道该批货物在A国会发生知识产权的纠纷TF确答案.R[考点]国际贸易中卖方的义务[解析]在国际贸易中,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依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因此B项不正确但由于国际贸易中,货物通常是销往卖方以外的国家,而且还有转卖的情况,要求卖方了解所有国家有关的法律是不可能的,因此,公约对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进行了某些限制,主要表现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2条规定的地域限制和主观限制
(1)第三人的请求必须是依据货物使用地或者转售地国家的法律提出的,而这种转售地是在订立合同时预期的货物转售地,故A项正确
(2)如果买方知道卖方的权利瑕疵但仍同意接受该货物的,卖方解除权利担保义务,故D项正确
(3)若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它规格,则卖方解除权利担保义务,故C项正确
17.2016年3月,中国海顿贸易公司与法国阿姆罗公司签订FOB(大连)的合同出口一批山货买方安排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的“天合”轮运输(运输合同载明受《汉堡规则》调整),并就该批货物投保了水渍险5月2日,该批货物运离保险单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放置于装运港码头5月4日,在装运港装载时由于“天合”轮船员操作不慎,船吊杆吊起货物时发生钩损,货物外包装严重毁坏5月7日,“天合”轮从大连港出发,航行至北印度洋时遭遇海啸,部分货物被涌进货舱的海水浸泡湿损7月16日,“天合”轮到达法国卸货港,买方收货时发现部分货物包装破损关于本案保险人责任,下列哪一选项的判断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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