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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卷一分类模拟题模拟81
一、单项选择题
1.兴隆商场实行“买一送一”的促销活动,买一盒洁面乳可以获赠一瓶由该市消费者协会推荐的洗发露牟女士购得一件回(江南博哥)去使用后,发现头发掉得厉害经鉴定,该瓶洗发露中含有较强的有毒物质,使用之后会导致人的毛发脱落针对以上事实,下面分析正确的是A.由于洗发露是附赠品,所以商场不对牟女士负任何责任B.如果商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么就无须对牟女士负赔偿责任C.该市消费者协会应对牟女士负连带赔偿责任D.根据产品质量责任的特殊规定,牟女士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的考点是产品质量的民事责任、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等相关内容《产品质量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产品质量法》仅适用于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本案中附赠的洗发露是否属于用于销售的产品就成了认定产品质量责任的关键虽然洗发露名义上只是作为洗面乳的附赠品,但实质上其促进了洗面乳的销售其利润一定意义上也在销售过程中得到了实现,也就是说该洗发露也是用于销售目的的,并不只是完全意义上的赠送,所以这并不妨碍《产品质量法》在其中的适用《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根据此条可知,无论商场是否有过错,消费者均有权向其主张赔偿,故B错误;再结合前文分析,因此A也错误《产品质量法》第58条规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承诺、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此条,社会团体及社会中介机构不得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作出品质承诺,否则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应当与销售者和生产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选项C的说法是正确的《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所以选项D是错误的
2.我国台湾地区甲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内地乙公司,台湾地区法院判决乙公司败诉乙公司在上海和北京均有财产,但未执行该判决关于该判决的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公司向上海和北京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判决的,由最先立案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B.若该判决喜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则该判决与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效力C.甲公司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有效的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视情况决定是否准予财产保全D.甲公司申请认可该判决的,应当在判决效力确定后2年内提出正确答案C[考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解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第4条第
1、2款规定“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案件,由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认可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故A项正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第17条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与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效力”故B项正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申请之前或者之后,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故C项错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第20条第1款规定“申请人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期间,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但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有关身份关系的判决除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9条第1款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故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是C项
3.某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在经济补偿方面的下列哪一选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A.王某因患病被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发给经济补偿金,同时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并在经济补偿金中作相应抵偿B.何某在劳动合同解除后,根据有关规定将领取失业救济金,企业决定从经济补偿金中作适当扣除C.周某在试用期刚过一半,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决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支付试用期的全部工资,但不支付经济补偿金D.谭某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但决定提前办理退休手续,企业告知,此情况下只支付养老金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正确答案D[考点]经济补偿金的支付[解能]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一次性货币补偿经济补偿金的目的在于经济方面制约用人单位的解雇行为,对失去工作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补偿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扣除,故A、B项错误,不当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1项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其工作时间支付劳动报酬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C项表述支取试用期的全部工资故错误劳动者提前退休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故D选项正确
4.甲国积极参加了某多边国际公约的约文议定,并且甲国总统作为对约文的认证,亲笔签署了该国际公约,但根据甲国法的规定,该公约须由其议会批准,但甲国议会拒绝批准该公约根据国际法,下列判断中正确是A.甲国由于签署了该公约,所以负有批准的义务B.甲国由于签署了该公约,所以该公约对甲国产生效力C.甲国虽然拒绝批准,但该公约仍对甲国产生效力D.甲国没有必须批准其所签署的公约的义务正确答案D[解析]一国正式成为条约的当事国需要经历如下的步骤
1.约文的议定约文的议定包括缔约方为达成条约而进行的谈判、约文起草和草案的商定
2.约文的认证约文拟定后须要予以认证约文的认证是指谈判方确认共同同意该约文是正确的和作准的,应作为当事方之间拟缔结的条约约文认证方式有1草签由淡判代表将其姓氏或姓名的首字母签于条约约文下面,表示该约文不再更改草签通常用于在约文议定后须经过一段时间才举行条约签署的情况2待核准的签署或暂签此种签署是等待政府确认的签署,表示一种特殊的待定状态在签署人所代表的本国确认以前,它只有认证条约约文的效力;如待核准的签署经该国确认,即发生正式签署的效力3签署签署是指有权签署的人将其姓名签于条约约文之下签署首先具有对约文认证的作用,是约文认证的一种方式4通过当前国际实践中,多边公约的认证有时采取经有关各方代表会议通过的方式进行即在公约草案拟定后,召开各国代表会议对草案进行讨论和修改,然后以表决或协商一致来通过约文约文如获通过,一般不再被更改
3.同意接受条约拘束的表示表示同意受条约的拘束是缔约程序中最关键的环节,任何缔约主体只有作出同意受某一条约拘束的表示,才能成为条约的当事方表示同意受条约拘束的方式可由该条约规定或由有关各方约定实践中采用的主要方式有签署、批准、加入和接受等1签署一国通过签署表示同意受条约的拘束,发生于下列情况
①该条约规定签署有这种效果;
②各谈判国约定签署有这种效果;
③该国在其代表的全权证书中或在谈判过程中表示该国赋予签署这种效果此外,在以上三种情况下,待核准的签署经其本国核准确认后也表示该国同意受条约的拘束2批准批准有国内法和国际法上的两种含义国内法上的批准是一国的权力机关依据该国国内法对条约的认可国际法上批准是指一国同意受条约的拘束国际法上的批准一般是通过交换或交存批准书来完成,即通知对方或其他各方其同意受条约拘束3加入加入是指未对条约进行签署的国家表示同意受条约的拘束,成为条约当事方的一种方式综上可知,一国是否能成为条约当事国关键在是否有同意接受条约拘束的表示我们要仔细推敲题干内容,从而明确甲国的签署具体是何含义然而题干并没有上述三条情形存在,即不能将签署视为具有同意接受条约拘束的表示故仅D项表述正确
5.以下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A.监事会的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1/3B.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可以指定副主席C.监事的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最长不得超过3年D.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正确答案A[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解析]《公司法》第117条第
1、2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所以A选项正确《公司法》第117条第3款规定,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均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所以B选项不正确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不是最长不得超过3年,所以C选项不正确《公司法》第119条第1款规定,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其他主体不能提议召开,所以D选项不正确
6.关于司法专业化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A.李某为某大学资深法学教授,后被招录为地方法官B.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C.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D.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把法学教育普及摆在首位,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正确答案D[解析]A项说法正确,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B项中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故正确C项中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故正确D项中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故错误
7.某高校以营利为目的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依法出租给某工厂该校应当A.先办理出让手续并补交出让金,然后再出租B.将租金中听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C.经有审批权的政府批准D.应将租金上缴国库正确答案.R[考点]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解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5条“以营利为日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同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机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依此,本贩正确答案为B,其他各项均无法律依据;
8.某县有县人大代表120人,应选市人大代表5名,提名的候选人有10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需要从提名的候选人中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B.必须有61名县人大代表参加选举,选举才有效C.如果有100名代表参加了选举,候选人获得51张选票就可以当选D.如果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有6人,那么这6人可以全部当选正确答案A[解析]间接选举中,候选人比应选代表多1/5至1/2,即应选5名代表,候选人应控制在67名,现有10名候选人故应从这10人中确定67人为正式代表候〜〜选人故A项正确间接选举没有投票有效的要求,也就是说,不管多少代表参加了选举,候选人最终必须获得全体代表的过半数才能当选故B、C项错误选举中,如果过半数的候选人超过了应选代表人数,按照得票多少取前几位,即这6个人中的前5位当选如果有人票数相等,应对票数相等的人再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所以不可能全部当选故D项错误
9.下列关于法律原则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法律原则不仅着眼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B.法律原则在适用上容许法官有较大的自由裁量余地C.法律原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D.相互冲突的法律原则可以共存于一部法律之中正确答案c[解析]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中的,但是法律原则的适用则不同,因为不同的法律原则是具有不同的强度的,而这些不同强度的原则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中
10.某灯泡厂的土地为划拨所得,灯泡厂效益不好,遂将本厂的一栋办公楼出租给一家电脑公司作办公楼使用,双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灯泡厂和电脑公司应当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自办理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B.灯泡厂的土地为划拨所得,灯泡厂不能将土地上的房屋出租,所以灯泡厂和电脑公司的租赁合同无效C.灯泡厂的土地为划拨所得,电脑公司享有撤销权电脑公司撤销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自始无效D.灯泡厂可以将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出租,但是应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正确答案D[考点]房地产交易制度[解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4条规定,房屋租赁的当事人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但是登记备案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租赁合同的生效与登记备案的行为无关,所以A选项不正确第56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租赁合同有效,但是出租方应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所以D选项正确,BC选项不正确
11.甲国与中国均为1965年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依该公约向总部设在南京的A公司送达若干司法文件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判断哪项正确A.这些司法文书应由甲国驻华使、领馆直接送交我国最高人民法院B.收到司法部转递的司法文书后,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发现该司法文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则应拒绝执行甲国的送达请求C.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果发现其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则应直接将该等司法文书退回,不再向A公司送达D.A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司法文书后,发现其只有英文文本的,可以拒收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一一司法协助一一送达A错,依《关于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凡公约成员国驻华使领馆转送该国法院或其他机关请求我国送达的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应直接送交司法部,由司法部转递给最高人民法院,再由最高人民法院交有关人民法院送达给当事人B错,依《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第13条,一国不得仅根据下列理由拒绝执行依其国内法,该国主张对该项诉讼标的专属管辖权……C错,依《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送达的法院不管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期限是否已过,均应送达D对,依《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受送达人有权以未附中文译本为由拒收
12.中国甲公司与英国乙公司签订了一货物买卖合同,约定适用英国法律甲公司因双方争议得不到解决,诉诸中国某法院,依中国法,该争议已过时效,而依英国法则未过时效关于该案,依相关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合同适用何法律应当由法院来决定,而不能由当事人来选择B.时效问题应适用中国法,依中国法判断该案时效已过C.因当事人已选择适用英国法,本案涉及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应适用英国法D.如争议涉及外汇管制问题,则该问题应直接适用中国法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意思自治和强制适用A错,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法》)第41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B错,依该法第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在本题中,应当适用英国法,即时效未过C错,依《〈涉外民事关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以下简称《涉外法律适用解释
(一)》)第10条,涉及食品和卫生安全的问题,应该适用中国法所以,虽然当事人对合同有法律适用的选择,但涉及食品卫生的部分应当适用中国法,同样,涉及外汇管制等金融安全的问题,应该适用中国法D正确
13.关于宪法实施的最高性和原则性,下列哪一项的表述错误A.宪法的实施过程也就表现为宪法规范对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从宏观上、总体上进行原则指导的过程B.宪法在实施过程中,对人们的行为后果往往从具体方面作出肯定与否定的评价C.宪法确定的是社会关系主体的基本方向和原则标准,一般不涉及人们行为的具体模式D.宪法实施是一般法律实施的基础,一般法律的实施则是宪法实施的具体化正确答案B[解析]宪法实施的最高性和原则性是由宪法的内容和地位决定的由于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因而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最根本的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不仅直接约束国家的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而且对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活动也具有最高的约束力同时,由于宪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十分广泛,因而在具体规定中,只能规定调整社会关系的一般原则,因此宪法的实施过程也就表现为宪法规范对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从宏观上、总体上进行原则指导的过程这种原则指导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宪法确定的是社会关系主体的基本方向和原则标准,一般不涉及人们行为的具体模式,这些具体模式则通常由一般法律进行调整;二是宪法在实施过程中,对人们的行为后果往往只是从总体上作出肯定与否定的评价,从而为一般法律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具体评价和追究法律责任提供基础和依据而且宪法实施的最高性和原则性,也决定了宪法实施与一般法律实施之间的相互关系宪法实施是一般法律实施的基础,一般法律的实施则是宪法实施的具体化因此,B项错误
14.我国现行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A.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B.普及初等教育,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C.普及学前教育和初等教育,发展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D.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扩大高等教育正确答案A[解析]我国现行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因此,A项为正确答案
15.中国甲公司向韩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设备,价格条件为CIF,货物投保一切险,由“江海号”班轮承运,货到目的港收货人提货时,发现货物发生部分损失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和有关国际惯例,下列说法哪项是错误的A.本案中应由中国甲公司负责投保,安排运输B.如果货损是由于船在运输途中遭遇恶劣天气所致,则承运人不承担责任,但保险公司要承担责任C.如果货损是由于船长船员在管理船舶上存在过失导致货物受损所致,则承运人和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D.如果货损是由于甲公司在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之前未对货物进行合理包装所致,承运人和保险公司均能免责正确答案C[解析]CIF术语下,卖方负责投保并安排运输,本题中卖方为中国甲公司,A项正确根据《海牙规则》,对于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可以免责;在一切险下,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属于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故B项正确根据《海牙规则》,对于船长、船员、引航员或承运人的受雇人员在驾驶船舶或管理船舶上的行为、疏忽或过失引起的货物损坏或灭失,承运人可以免责;但本题中并未说明此种过失导致何种事故引发了损失,如果船长船员过失导致两船相撞,则属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属于一切险下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保险公司不能免责故C项错误未对货物进行合理包装属于包装不当,承运人和保险人均可免责,D项正确
16.下列关于矿产资源的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A.任何矿产资源一律属于国家所有B.关系国计民生的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一般矿产资源可以由集体所有C.除依法由集体所有的以外,矿产资源一律属于国家所有D.个人不能成为开采国有矿产资源的主体正确答案A[考点]国有资产[解析]《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矿产资源法》第3条第1款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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