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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卷二模拟题模拟294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下列关于我国刑法分则条文的理解,哪一选项符合罪刑法定的要求?A.《刑法》第(江南博哥)329条规定了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未规定抢劫国有档案罪,因此抢劫国有档案的行为不构成犯罪B.《刑法》第227条规定了倒卖车票、船票罪,未规定倒卖机票罪,因机票价格高于车票、船票,对法益侵害更大,因此倒卖机票的行为以倒卖车票、船票罪论处C.《刑法》第315条规定了破坏监管秩序罪,其行为主体应为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D.《刑法》第259条规定了破坏军婚罪,其客观行为表现应包括与现役军人配偶登记结婚、形成事实婚姻或同居,但不应包括长期通奸行为TF确答案.D[考点]刑法解释与罪刑法定[解析]A项不当选,以命题人观点,抢劫重行为包含抢夺轻行为,对于抢劫国有档案的行为应以抢夺国有档案罪论处;B项不当选,飞机票与车票、船票属于同位概念,其上位概念为有价票据,若将机票解释为车票或船票,则是类推解释,违反罪刑法定;C项不当选,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是依法被关押的已决犯,题干所述主体是脱逃罪的主体;D项当选,重婚罪的客观表现为登记结婚和事实婚,破坏军婚罪的客观表现比重婚罪多了同居行为,但不包括通奸行为
2.关于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刑法》第263条规定的抢劫罪中,客观行为表现属于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主观罪过“非法占有目的”属于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B.《刑法》第389条规定的行贿罪中,“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属于客观的、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属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C.《刑法》第237条规定的猥亵儿童罪中,“猥亵”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儿童”属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D.《刑法》第347条规定的贩卖毒品罪中,“毒品”属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贩卖”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TF确答案.D[考点]构最要件要素的分类[解析]抢劫罪中的客观行为明文规定在刑法的条文中,所以是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而“非法占有目的”作为主观要素没有规定在刑法条文中,所以是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所以A项正确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说明行为外部的、客观方面的要素;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积极的、正面的表明成立犯罪规定,实施抗税行为致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依照《刑法》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定罪处罚故D项错误
17.关于强奸罪的说法,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A.甲为了能顺利强奸柔道运动员李某,准备先杀而后奸,甲自背后向李某头部打一棍,李某应声倒地,甲摸摸鼻息全无,认为已经死亡,遂实施了强奸行为实际,李某后脑受钝器所击深度昏迷,经路人送医院抢救得以活命则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和强奸罪数罪并罚B.乙意图强奸王女,在施暴的过程中,王女不断高呼救命,乙害怕被人听见而将其杀死,随后实施了奸淫则乙构成强奸罪(未遂)、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应并罚C.丙为了强奸张女,将张女杀死后奸尸,则丙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未遂)和侮辱尸体罪,应予并罚D.丁与赵某共谋轮奸杨女,对杨女实施暴力后,赵某先进行奸淫,丁看杨某可怜放弃了奸淫行为,则丁与赵某构成强奸罪共犯既遂,适用轮奸的加重情节正确答案B[考点]强奸罪;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共犯;罪数[解析]A项不当选,甲属于故意杀人罪(未遂)和强奸罪的想象竞合犯,择一重处罚;B项当选,乙先有强奸犯意和行为,因被害人反抗未遂,且另起犯意杀人灭口,杀人后再起犯意奸尸并实施,三个犯意三个犯罪,均成立,需并罚;C项不当选,丙杀人即是为了强奸,构成故意杀人罪与强奸罪(未遂)的想象竞合犯,择一重处罚,同时,丙还实施了奸尸的行为,构成侮辱尸体罪,需要与前罪并罚;D项不当选,丁与赵某虽然共谋轮奸杨女,但因丁放弃奸淫行为,丁与赵某仅构成强奸罪共犯既遂,不能适用轮奸的法定刑
18.关于诈骗罪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借用路人的手机打电话,以信号不好为由走动,趁路人不注意溜之大吉,将手机据为己有甲构成诈骗罪B.乙发现好友张某的《金瓶梅》中夹有一张极具收藏价值的清代邮票,好友并不知情,乙便向好友讨要该书,张某将书赠乙,乙将邮票据为已有乙构成诈骗罪C.丙和同伙设置圈套诱骗路人参赌,路人识破要求退还钱财,丙和同伙便使用暴力,拒不退还丙构成抢劫罪D.丁以占有改定的方式将价值2万的钢琴卖于李某,不知情的刘某到丁家见到该款钢琴甚是喜爱,丁某见之便说道如果你喜欢,就3万元卖给你吧刘某欣然答应,支付价款3万将钢琴搬走丁构成侵占罪正确答案D[考点]诈骗罪、盗窃罪、抢劫罪、侵占罪的区分[解析]A项不当选,属于公开盗窃;B项不当选,张某并无处分邮票的意识,因此构成盗窃罪;C项不当选,依据司法解释,成立赌博罪,采用暴力或胁迫手段时,属于从重情节,致人伤害或死亡的,以赌博罪与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D项当选,刘某依善意取得钢琴所有权,受害人为李某,丁为委托物侵占型侵占罪,构成侵占罪
19.甲在8楼阳台上浇花时,不慎将金镯子(价值3万元)甩到了楼下甲立即让儿子在楼上盯着,自己跑下楼去拣镯子路过此处的乙看见地面上有一只金镯子,以为是谁不慎遗失的,在甲到来之前捡起镯子迅速逃离现场甲经多方询查后找到乙,但乙否认捡到金镯子乙的行为构成哪一种犯罪?A.盗窃罪B.侵占罪C.抢夺罪D.不构成犯罪TF确答案.R[考点]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分[解析]甲不慎将金镯子(价值3万元)甩到了楼下并立即让儿子在楼上盯着的行为表明甲仍然占有该手镯,因为刑法上的占有只要求他人对其事实上支配的财物具有概括的、抽象的支配意识,既包括明确的支配意识,也包括潜在的支配意识所以该财物客观上仍然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乙拾取该财物的时候,考虑到该财物的存在状态,主观上认识到该财物属于遗忘物也就是说,行为人乙主观上有侵占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盗窃行为,这属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的问题根据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即对于抽象的事实错误(在重罪不处罚未遂以及在重罪处罚未遂但轻罪的既遂犯重于重罪的未遂犯的情况下),应当首先从轻罪的主观认识或轻罪的客观事实出发,然后再判断有无与之相对应的客观事实或主观认识,从而得出正确结论乙主观上有犯轻罪侵占罪的故意,客观上盗窃行为在法律评价上包含了侵占行为的内容,所以在侵占罪范围主客观一致,乙的行为成立侵占罪所以B选项正确,ACD错误
20.根据《刑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的行为构成伪证罪?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为使黑社会性质组织首领乙逃避查禁,而阻止丙检举揭发乙的罪行,并将丙提供的证据毁灭B.办案人员甲在取证做笔录时,故意漏掉一个证明嫌疑人有罪的重要事实情节,致使嫌疑人被宣告无罪C.妇女甲因对丙不满,就到公安机关告发丙把其14岁的侄女乙引诱到家中奸淫,以许诺给乙买新衣为条件让乙指认丙对其强奸,还说看见当时乙从丙家哭着跑出来向其诉说被强暴D.甲明知乙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正确答案B[考点]伪证罪[解析]依据《刑法》第305条规定,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主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首先,行为人必须有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其次,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内容,必须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即对案件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或罪行的轻重具有重要关系的情节再次,伪证行为必须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即必须是在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起诉、人民法院
一、二审判决的过程中作伪证A项依《刑法》第307条第2款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甲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C项依《刑法》第307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妇女甲构成妨害作证罪D项依第311条规定“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甲构成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21.甲女吸毒,无钱购买毒品,只好通过与毒贩乙发生性关系的方式换取毒品吸食甲乙两人达成的约定为每次性关系作价200元,换取1克毒品,一年内甲女多次在乙男住所与乙发生性关系来换取毒品,换得的毒品在乙男住所当场吸食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男以性关系为代价给予甲女毒品的行为不构成贩卖毒品罪B.甲女在毒瘾的作用下,被迫与乙男发生性关系,乙男的行为构成强奸罪C.甲女的行为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但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帮助犯D.乙男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当数罪并罚正确答案D[考点]贩卖毒品罪[解析]性关系作价200元,换取1克毒品,乙男出让毒品的行为属于有偿转让毒品,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A选项错误甲女虽然存在毒瘾,但其系自愿与乙男发生性关系以换取毒品吸食,乙男并没有强迫,故乙不构成强奸罪B选项错误单纯购买毒品自己吸食的,按照对向犯原理,不得以贩卖毒品罪的帮助犯追究甲女的刑事责任由于毒品被甲女当场吸食,而且数量很少,故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C选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2款规定,向他人贩卖毒品后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丙向其贩卖毒品,符合前款规定的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定罪条件的,以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数罪并罚因此D选项正确
22.下列哪一选项的表述体现了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A.刑事诉讼法可以弥补和创制刑事实体法B.刑事诉讼程序能够影响刑事实体法的实现C.刑事诉讼法设计了整套的程序以减免刑事实体法的误差D.刑事诉讼法本身体现的民主与法治TF确答案.c[考点]刑事诉讼法的价值[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理论,刑事诉讼法的价值包括独立价值和工具价值,其中独立价值包括3项
(1)程序本身体现民主法治与人权;
(2)程序可以弥补、创制刑事实体法;
(3)程序能够阻却影响实体法实现工具价值包括6项
(1)设置专门机关以提供组织保障;
(2)设定主体权责以查清案件事实;
(3)明确活动程序以保障刑法有序;
(4)规定证据规则以规范证据收集;
(5)设计程序系统以减免实体误差;
(6)程序繁简分流以保障办案效率可见,C项属于工具价值,ABD项属于独立价值
23.聋哑人甲故意伤害乙,侦查机关在搜查甲家时邀请了邻居黄某见证起诉时,检察机关聘请王某当手语翻译审判时,法庭将出庭传票送至甲家,甲的哥哥大甲代收由于案情复杂,公诉人聘请了李某对张某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下列哪一选项属于其他诉讼参与人?A.黄某B.王某C.大甲D.李某正确答案B[考点]诉讼参与人[解析]在刑事诉讼中,诉讼参与人分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其中当事人包括6类
(1)被害人;
(2)自诉人;
(3)犯罪嫌疑人;
(4)被告人;
(5)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6)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包括6类
(1)法定代理人;
(2)诉讼代理人;
(3)辩护人;
(4)证人;
(5)鉴定人;
(6)翻译人员本题中,黄某系见证人,王某系翻译人员,大甲系甲的近亲属,李某系有专门知识的人,在这些人中,只有翻译人员属于其他诉讼参与人故选B项
24.下列关于审判管辖的表述,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应当由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B.在中国船舶内发生的犯罪,只能由该船舶最初停泊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C.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航空器内犯罪,由该航空器最初降落地的人民法院管辖D.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外国人犯罪的,不会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F确答案.「[考点]特殊情况的管辖[解析]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根据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协定确定管辖,无协定的,由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A项错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发生的犯罪,由该船舶最初停泊口岸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只是单纯发生在中国船境内舶内的犯罪,主要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B项错误《高法解释》第5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航空器内的犯罪,由该航空器在中国最初降落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据此,C项正确中院管辖的案件有3类,包括
(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2)恐怖活动犯罪;
(3)可能被判无期和死刑的案件外国人犯罪不一定由中院管辖,但如果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或者可能被判无期和死刑的,也应当由中院管辖,D项错误
25.赵某涉嫌盗窃罪,在侦查阶段,他委托了张律师作为辩护人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张律师享有的诉讼权利?A.申请变更强制措施B.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C.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通信D.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咨询,核实有关证据正确答案D[考点]律师诉讼权利[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所以AB项不符合题意《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1款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所以C项不符合题意《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4款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D项不是侦查阶段的律师权利,核实有关证据是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后律师的权利,所以D项符合题意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
1.关于刑法的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刑法》第389条第3款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成立行贿罪那么根据类推解释,因被勒索给予非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成立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B.将《刑法》第341条规定的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中“出售”解释为“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至少是一种扩大解释C.按照体系解释,“强制猥亵、侮辱罪”中的“侮辱”应该和“侮辱罪”中的“侮辱”概念相同,方法相同D.《刑法》246条规定,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构成诽谤罪,那么故意散布真实的事实不会构成诽谤罪正确答案ABD[考点]扩大解释;类推解释[解析]国家工作人员无论如何也解释不成非国家工作人员此处应该使用类推解释,刑法允许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刑法没有规定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出罪条件,但是可以类推适用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出罪条件A项正确扩大解释是对刑法文字作出比一般字面含义要宽泛的解释,但是不能超过文字的最大文意出售不包含加工利用行为,所以将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解释成出售至少是扩大解释,甚至是类推解释B项正确体系解释要求结合前后文来解释,但是不一定要求相同词语相同含义强制猥亵、侮辱罪中的侮辱是指以精神刺激为目的,通过非身体的接触或者非私密部位的接触对妇女进行性尊严侮辱侮辱罪中的侮辱是指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两者内容有所重合但不完全相同故C项错误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不能将真实的事实解释成为虚构的事实,《刑法》没有将散布真实的事实规定为犯罪则不能认定为犯罪,否则会构成类推解释故D项正确
2.关于不作为犯罪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不作为犯罪也存在犯罪未遂的未完成形态B.符合不作为犯成立的客观条件并不一定构成犯罪C.甲在自家院子里裸睡乘凉,突然醒来见邻家幼女在猥亵自己,甲未加制止,则甲构成不作为的猥亵儿童罪D.乙年过半百(未婚),搭上失足妇女丙,带至自己家中进行性交易,因乙异常兴奋导致心脏病发作,丙见此景慌忙逃脱,未实施任何救助行为,乙因无人施救死在家中,丙构成不作为犯罪正确答案ABC[考点]不作为犯罪的理论与实务[解析]A项当选,不作为犯罪也存在未遂形态;B项当选,理论上,符合不作为犯的四个成立条件,要构成犯罪还必须符合特定犯罪的犯罪构成才可;C项当选,对于幼女猥亵男子,男子有制止的义务,否则,成立不作为的猥亵儿童罪;D项不当选,对特定场所有支配或管理义务者,对在支配或管理场所内特定危险有阻止义务,如支配者对私自闯入自家封闭院落的危重病人、不能自理的儿童等,在他人难以发现和救助的,有救助义务;演出场所的管理者对他人进行的淫秽表演负有制止义务本项发生地点在乙家中,丙没有施救义务,若在丙住处实施的性交易,则丙有施救义务,可成立不作为犯罪
3.关于犯罪未完成形态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甲非法拘禁张某后,向张某妻子勒索40万并要求将现金放于某公园假山的石头下,张某妻子随即报案,为抓获甲,警察安排张某妻子将40万放于公园假山石头下,甲在取款时,被早已埋伏的警察抓获甲的行为成立犯罪未遂B.乙抢劫李某刚从银行取出的20万,逃跑过程中,出租司机闻讯开车将乙撞倒,李某免受财产损失乙成立抢劫罪(未遂)C.丙欲强奸邻居王女进入其家,王女谎称自己对丙心仪已久,但白天不方便,晚上再行鱼水之欢丙离去,晚上再至,王女已经报警,丙被抓丙成立强奸罪(未遂)D.丁尾随刘女伺机抢夺其挎包,在时机成熟时,丁迅速接近刘女约5米远距离时,一辆摩托车逆行将其撞倒丁成立抢夺罪(未遂)正确答案ABCD[考点]犯罪形态[解析]A项当选,成立绑架罪既遂,实际控制人质即既遂;B项当选,犯罪已经既遂,排斥未遂;C项当选,成立中止,其后的行为宜认定为通奸未遂;D项当选,丁的行为为抢夺罪预备
4.关于累犯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七年有期徒刑,刑期自1990年8月30日至1997年8月29日止甲于1995年5月20日被假释,于1996年8月25日犯敲诈勒索罪甲构成累犯B.乙(17岁)因盗窃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2007年3月25日刑满释放,2011年3月20日又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乙构成累犯C.丙因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情报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四年,2006年4月21日刑满释放,2011年5月20日因犯资助恐怖活动罪被判处一年管制丙构成累犯D.丁因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刑期自1995年5月15日至1997年5月14日丁于1997年5月15日在出狱回家途中犯故意伤害罪丁构成累犯正确答案ABD[考点]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的条件[解析]A项当选,累犯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后罪必须是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后的五年内,假释考验期间属于刑罚执行期间,此间犯新罪,撤销假释,数罪并罚(刑法第65条、第86条)B项当选,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构成一般累犯,乙犯前罪盗窃罪时未满18周岁C项不当选,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情报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资助恐怖活动罪为恐怖活动犯罪,属于特殊累犯的犯罪,对刑种、前后罪相隔时间均无要求D项当选,累犯要求前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为过失犯罪
5.关于数罪并罚的做法与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张某犯甲、乙、丙三罪,分别被判处12年、13年、14年有期徒刑,法院决定执行刑期22年,符合我国刑法的规定B.李某判决宣告前犯甲、乙、丙、丁四罪,但法院只判决甲罪8年有期徒刑、乙罪12年有期徒刑,决定合并执行18年有期徒刑执行5年后,发现丙罪与丁罪,法院判处丙罪5年有期徒刑、丁罪7年有期徒刑,数罪合并后,法院决定在18年以上20年以下确定执行刑期(含已执行的5年)C.王某犯甲、乙两罪,分别判处10年、13年有期徒刑,法院决定执行20年有期徒刑执行10年后又犯丙罪,对丙罪判处12年有期徒刑数罪合并后,法院决定在12年以上20年以下确定执行刑期(不含已执行的10年)D.赵某判决宣告前犯甲、乙、丙三罪,但法院只判决甲罪8年有期徒刑、乙罪12年有期徒刑,决定合并执行18年有期徒刑执行5年后,又犯丁罪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同时发现丙罪应判处5年有期徒刑法院先将甲乙罪合并执行的18年有期徒刑与丙罪(漏罪)5年有期徒刑并罚,在18年以上20年以下范围内确定刑期为19年,减去已经执行的5年为14年,再将未执行的14年有期徒刑与丁罪(新罪)7年有期徒刑并罚,在14年以上20年以下确定执行刑期(不含已执行的5年)正确答案ABCD[考点]数罪并罚的方法(限制加重原则、先并后减原则、先减后并原则)[解析]ABCD四项均为数罪并罚正确的做法或说法,均当选其中,A项,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后当数罪总和刑期超过35年的,有期徒刑合并的刑期不得超过25年;BCD项注意,法院判决已经并罚的情况下,应尊重法院判决的效力,以法院判决确定合并执行的刑期为基数与新罪或漏罪来并罚;D项还要注意,当新罪、漏罪并存的情形下,先与漏罪并罚,并罚的结果再与新罪并罚
6.关于减刑、假释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因强奸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后减刑至14年,第一次减刑6个月后因为举报他人故意杀人又减刑至12年有期徒刑B.乙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被减为有期徒刑后可以假释C.罪犯既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又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可以优先适用假释D.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假释时,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的时间,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正确答案ACD[考点]减刑、假释的具体程序[解析]《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7条规定,对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前款罪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数罪并罚且其中两罪以上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减刑幅度应当比照本规定第六条从严掌握,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一年六个月以上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所以A项正确该《规定》第25条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因前款情形和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被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不得假释所以B项错误该《规定》第26条第2款规定“罪犯既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又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可以优先适用假释”所以C项正确该《规定》第23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假释时,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的时间,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所以D项正确
7.甲在某地购买了面额共计300万元的假币带回,以3折价格卖给乙60万元,到商场购物用去10万元,与他人按照外汇牌价兑换得2万美元后来甲发现自己买回的假币中间夹着相当一部分白纸,没有任何图案,于是甲便在该白纸外面裹了一层假币,找到丙谎称是30万假币,以2折的价格卖给丙丙买回后才发现假币中间大都是白纸,根本无法冒用,方知上当丙还是想方设法将该笔假币转卖给丁,丁不知有诈公安人员在甲继续出售假币时将甲抓获,根据甲的交代并在甲的带领下,公安机关将伪造货币的戊抓获归案在戊的住处公安人员搜查了面值共计1500万元还没有来得及出售的假币审问中戊主动交待了另外8起出售假币的犯罪事实,还主动交待了曾经在2年前盗窃笔记本电脑4部的事实,而甲亦交代了在1年前诈骗5000元的事实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对甲应当以购买、运输、出售假币罪定罪和诈骗罪定罪处罚B.对甲应当以购买、运输、出售假币、使用假币罪、诈骗罪数罪并罚C.对甲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D.对戊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正确答案AD[考点]购买、运输、出售假币罪[解析]甲有购买、运输、出售、使用假币四种行为,购买、运输、出售三种行为构成购买、运输、出售假币罪依据《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行为人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以购买假币罪定罪,从重处罚行为人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因此,甲使用假币的行为被购买假币罪所吸收,只定购买假币罪另外,甲将白纸外面裹了一层假币,冒充假币卖给丙的行为,依据《刑法》第266条规定,构成诈骗罪对于甲所犯之罪,应当以购买、运输、出售假币罪与诈骗罪数罪并罚A项正确,B项错误由于甲被抓获后,带领公安机关将伪造货币的戊抓获归案,依据《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属于重大立功根据《刑法》第68条规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以C项“应当”错误,应该用“可以”依据前述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戊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盗窃行为构成自首,依《刑法》第67条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故D项正确依题意,AD项当选
8.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乙公司的技术员)把乙公司申请专利保护的地热技术的相关参数透露给乙公司的最重要的竞争对手,使得乙公司的损失达到75万元,则甲的行为已构成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和盗窃罪
9.乙利用他人的身份伪造了一份经济合同,并以此获得李某的预付款50万元之后,乙马上为自己购买了一套住房和一辆豪华车,乙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C.戊某急需周转资金,但因为银行借贷的门槛太高而无法获得批准,转而向丙高息借贷了100万元,而丙在获得戊某的高息之后,又多次向他人放高利贷,非法获利数百万元则丙的行为已构成了非法经营罪D.丁为了牟利,私自复制某出版社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杜拉拉升职记》50000部,并以批零兼营的方式销售,其中销售金额到达15万元,纯利达到10万元丁的行为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罪正确答案BCD[考点]侵犯著作权罪;合同诈骗罪[解析]选项A,依据《刑法》第219条第1款第
(二)项和第3款的规定,申请的要素,而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否定犯罪性的构成要件要素,所以B项正确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需要裁判者评价性、价值性判断,而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无需通过裁判者评价性、价值性的判断,只需进行事实判断即可的构成要件要素所以猥亵是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儿童属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C项正确D项错误,当选,毒品、贩卖均为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
3.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与张某有夺妻之恨,甲持刀在一巷子中砍杀张某,张某夺路而逃,张某在跑出小巷的尽头时被一辆超速行驶的货车撞飞倒地死亡甲的砍杀行为与张某的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B.乙与李某共同持刀抢劫路人,激烈的搏斗中,李某抱住路人让乙以刀刺之,由于路人拼死反抗挣脱李某,乙刀刺入李某心脏致死乙的抢劫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C.丙为了毒死次日回家的丈夫,准备了一瓶毒酒放在餐桌上,然后去与情夫幽会,但其夫提前回家发现了毒酒便一饮而尽,中毒死亡丙的故意杀人行为与丈夫的死亡有因果关系D.丁乘公交车站在李女身后,使用手机向李女裙内进行偷拍,被一老者发现怒斥之,丁推揉老者并出言不逊“老不死的,少管闲事”,老者情绪激动而死,经查老者为心脏病患者丁的行为与老者的死亡不具有因果关系正确答案B[考点]因果关系的认定[解析]A项不当选,介入因素异常且作用较大,甲的砍杀行为与张某的死亡结果不具有因果关系;B项当选,抢劫致共犯重伤或死亡属于抢劫罪的加重犯;C项不当选,日常生活行为、犯罪预备行为偶然产生危害结果的,在故意犯罪里不具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实行行为与结果的关系;D项不当选,被害人异常体质导致的危害结果,一律认定为有因果关系
4.甲在路上看到仇人乙正在开心地走路,遂掏出手枪朝乙射击,结果误中乙附近的丙致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不管按照法定符合说还是具体符合说,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8.甲的行为属于打击错误,按照法定符合说,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C.甲的行为属于打击错误,按照具体符合说,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D.如果丙没有死亡而是重伤,则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正确答案B[考点]打击错误[解析]甲欲杀乙,却误杀丙,这是刑法中典型的打击错误甲欲杀乙,却将丙专利的技术应当是公开的,但是它的参数如果是保密的则应当作为商业秘密,所以该行为构成了侵犯商业秘密罪但是,侵犯商业秘密罪和盗窃罪属于典型的法条竞合,按照规定,只能构成一罪,即作为特殊罪名的侵犯商业秘密罪故A项错误选项B,依据《刑法》第224条第
(一)项规定,乙属于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构成合同诈骗罪故B项正确选项C,依据《刑法修正案
(七)》修订后的第225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非法经营罪的相关司法解释,丙的行为属于该条第
(三)项规定的“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故构成非法经营罪,C项正确选项D,依据《刑法》第217条第
(二)项关于侵犯著作权罪的规定,丁的行为属于“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据《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又销售该复制品的,只以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故D项正确本题BCD项当选
9.甲(19岁)单独入室盗窃(盗窃已既遂),被房主丙发现后逃离现场,丙随后紧迫此时,知道真相的乙参与进来实施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乙为了使甲逃避丙的抓捕,与甲共同当场对丙实施暴力乙与甲成立转化型抢劫罪的共犯B.乙为了使甲避免丙的抓捕,教唆甲对丙实施暴力,甲进而施暴致丙轻伤乙与甲成立故意伤害罪的共犯C.乙为了使甲逃避丙的抓捕,在后面对丙实施暴力,但甲对此并不知情乙成立窝藏罪D.乙明知甲在边逃跑边毁灭证据,而对紧追甲其后的丙实施暴力乙与甲成立转化型抢劫罪的共犯正确答案.AC[考点]抢劫罪;承继的共犯[解析]依据《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故成立转化型抢劫罪的条件
(1)前提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罪
(2)客观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其中,“当场”是指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现场以及被人抓捕的整个过程与现场,暴力威胁达到足以抑制他人反抗的程度
(3)主观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本题题干已明确“盗窃已既遂”,故A项中的甲自然成立转化型抢劫罪,而乙是在明知此情形下,使甲逃避抓捕而共同施暴,故乙属于承继的共犯,与甲成立转化型抢劫罪的共犯,A项正确同理,B项中的乙为使甲逃避丙抓捕而教唆甲施暴,且题干表明甲为19岁,即不会成立间接正犯,则甲、乙构成共同犯罪,其行为与目的均符合前述《刑法》第269条规定,故甲、乙成立的是转化型抢劫罪,而非故意伤害罪,B项错误C项,乙为使甲逃避丙的抓捕,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对丙施暴,乙、甲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即甲未转化为抢劫罪;乙未实施盗窃,也不会成立转化型抢劫罪而依据《刑法》第310条第1款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帮助其逃匿的,成立窝藏罪,C项正确D项,乙明知甲正在毁灭证据而对紧追其后的丙施以暴力,其实质是在帮助甲毁灭证据,依据《刑法》第307条第2款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故乙成立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D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AC项
10.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甲在得知自己妻子生下来的小孩有先天性脑瘫后,为了避免以后的拖累,便在当天晚上趁着夜色将孩子偷偷放在某公园南门东侧第二天早上,孩子被晨练的群众发现后送医院抢救,但抢救无效后死亡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B.乙捏造甲犯有抢劫罪,并匿名向当地公安机关告发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查明甲是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也没有实施抢劫行为乙的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但是属于犯罪未遂C.民警丙为了逼取犯罪嫌疑人戊的口供,就让戊一直站在光线很强的阳光下并不给其任何水、食物,结果戊不堪忍受此折磨,自杀身亡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D.盗窃惯犯丁把街上几个流浪的小孩聚集在一起,给其提供吃、住,并教授给他们偷钱包、手机的各种方法,让他们在各公交车站等较繁华的地方进行盗窃丁的行为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正确答案ABCD[考点]遗弃罪;故意杀人罪[解析]行为人将婴幼儿或者没有任何独立生活能力的老人不予任何扶养甚至移到室外的案件,难以区分是遗弃罪还是故意杀人罪应重点考察生命所面临的危险是否紧迫,生命对作为义务的依赖程度,行为人履行义务的难易程度,行为是否会立即导致他人死亡等因素就主观方面而言,依据《刑法》第261条和第232条规定,遗弃罪的行为人并不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只是对被害人生命、身体的危险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而故意杀人罪则是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A项中甲将小孩放在公共场所,应该认定为遗弃罪较为合适故A项错误依据《刑法》第243条规定,诬告没有达到法定年龄或者没有辨认、控制能力的人,也构成诬告陷害罪诬告陷害罪是行为犯,即以告发行为的实施完毕为既遂,而不是以被害人是否实际受到刑事追究为准故B项错误,应属于既遂依据《刑法》第247条规定,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是指刑讯逼供的行为直接造成被害人重伤、残疾或者死亡伤残应理解为重创或者残废,不包括轻伤致人死亡,是指由于暴力摧残或者其他虐待行为,致使被害人当场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死亡不管行为人对伤害或者死亡具有何种过错心理状态,都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注意导致被害人自伤、自残或者自杀的,一般不应认为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或者死亡,只构成刑讯逼供罪,故C项错误依据《刑法》第262条之二规定“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D项中的丁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而非第295条规定的传授犯罪方法罪,故D项错误依题意,四项均当选
11.关于盗窃罪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尾随孕妇刘某伺机抢夺其挎包,在甲迅速接近刘某准备实施抢夺之时,刘某被一电动车副倒,手提包甩出一米多远,甲当着刘某的面捡起手提包即溜之大吉甲构成盗窃罪B.乙入户窃得李某家活期存折一个,于是伪造相关文件在银行柜台将存款全部提出乙构成盗窃罪和诈骗罪,应予并罚C.丙在小区内发现价值数千的宠物狗,甚是喜爱,捉住关在家里饲养,失主王某找来时,丙拒不退还丙构成侵占罪D.丁在超市将装有相机的包装盒打开,又装进一台相机,然后去收银台以一台相机的价款结账离去丁构成盗窃罪正确答案AB[考点]盗窃罪与侵占罪、诈骗罪的区分[解析]A项当选,属于公开盗窃行为;B项当选,入户盗窃为修正案
(八)新增入罪情节,无数额较大要求,乙事后伪造证件自银行柜台取款的行为不属于事后不可罚行为,另行成立诈骗罪,应予并罚;C项不当选,具有回归原处能力的宠物一律认定为主人占有,成立盗窃罪;D项不当选,超市收银员在此种情况下具有处分财物的意识,成立诈骗罪
12.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应当认定为包庇罪?A.甲承包经营一家宾馆,明知有小姐长期租房从事卖淫嫖娼活动,装作不知,且一旦公安机关有查处行动,就给卖淫人员通风报信,使公安机关的多次打击行动受挫B.公安机关调查发现乙有走私罪的重大嫌疑,准备抓捕参与该调查活动的公安人员甲打电话给乙通报这一情况,并建议乙不要坐火车、飞机,将自己的摩托车借给乙使用乙骑摩托车逃往外地C.某局长甲违章驾驶肇事致人死亡,对其知情的某下属人员乙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声称是自己肇事D.公安缉毒队调查发现乙有贩卖毒品的重大嫌疑,准备抓捕该缉毒队员甲打电话给乙通报这一情况,并为其提供逃走的资金、伪造的身份证和交通图乙成功逃往外地正确答案AC[考点]包庇罪[解析]依据《刑法》第362条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A项中甲的行为属于特别规定之包庇行为依据《刑法》第417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B项中的甲的行为属于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行为依据《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C项中乙的行为属于“作假证明包庇”的情形依据《刑法》第349条规定“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D项中的甲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故本题AC项正确
13.关于污染环境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没有污染废弃物经营许可证却从事污染废弃物经营,严重污染环境的同时还扰乱了市场秩序,甲构成污染环境罪和非法经营罪,择一重处罚B.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人甲为亲戚乙的不符合标准的化工厂开具符合要求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甲构成污染环境罪的共犯C.丙公司趁夜晚危险物质的废品投放到河里,丙公司的工作人员构成污染环境罪和投放危险物质罪,择一重罪处罚D.污水处理厂丁为了节约成本将污水没有处理排放到河中,但是没有造成严重危害,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正确答案AC[考点]污染环境罪[解析]《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第1款规定“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严重污染环境的,按照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A项正确该《解释》第9条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节严重的,或者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者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定罪处罚”所以甲的行为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B项错误该《解释》第8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含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污染物,同时构成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C项正确污染环境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就可能构成该罪D项错误
14.某县破获一起团伙盗窃案件,关于对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如果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中有外国人,本案应由该县所在的市一级公安机关负责B.如果县法院在审理该案时认为某一被告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应当将本案整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理C.一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申请该县法院院长回避,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与该县法院同级的其他法院管辖D.对于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该县法院应当将案件材料移送至其他法院正确答案ABC[考点]共同犯罪的管辖;指定管辖[解析]A项正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1条第2款规定“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重大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涉外犯罪、经济犯罪、集团犯罪案件的侦查”市公安局负责涉外案件的侦查B项正确,《高法解释》第15条第1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13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C项正确,《高法解释》第16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管辖,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D项错误,《高法解释》第20条规定”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在收到上级人民法院改变管辖决定书、同意移送决定书或者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管辖决定书后,对公诉案件,应当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并将案卷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自诉案件,应当将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5.某诈骗案,被告人甲17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申请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丙回避,理由是听说被害人的父亲在开庭前曾请丙吃过饭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乙申请回避应经过甲的同意B.乙申请回避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C.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审判长决定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正确答案BD[考点]回避规定[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刑事诉讼法》第31条规定“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所以A项错误,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所以C项错误,D项正确
16.关于证人作证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对证人的保护仅限于证人本人的人身安全B.对证人的保护义务只能由人民法院承担C.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由地方财政支出D.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的,因国家已经对其给予补助,故其所在单位应当扣除其作证期间相应的工资正确答案ABD[考点]证人[解析]《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所以AB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所以C项正确,D项错误
17.关于审查非法证据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人民法院认为可能存在非法取证行为的,并且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有关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B.有关侦查人员也有权主动要求出庭说明情况C.人民检察院也有权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D.接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侦查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说明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正确答案AD[考点]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解析]《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据此,A项错误,法院也可以不通知侦查人员出庭而直接排除非法证据;BC项正确,符合本条规定;D项错误,法院无权强制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法院只能强制普通证人(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除外)出庭作证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A为警察,依法配备有公务用枪A在有配偶B女(生活在外地)的情况下,长期与C女(现役军人F的妻子)租住市四星级宾馆,A还借用了D的10万元现金D多次讨债,A无力偿还,于是A将公务用枪(无子弹)用作借债质押物交给D,约定A还款时,D将枪支归还A后来A还不上钱,将自己履行职务时收缴的罚金偷出10万元还给D,将枪支收回后来害怕事发又将罚金补足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关于A与C女共同生活的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A不成立重婚罪B.A与C不构成事实婚姻,所以A不成立破坏军婚罪C.A与C属于共同犯罪,该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D.重婚罪侵犯的是配偶权,如果B女、F男均同意,则A不成立重婚罪正确答案ABCD[考点]重婚罪与破坏军婚罪;告诉犯;法条竞合犯[解析]A项当选,民法不承认事实婚姻,但刑法领域承认事实婚,可构成重婚罪;B项当选,行为人虽然属于同居行为不构成事实婚,但女方为现役军人妻子,明知并与其同居即构成破坏军婚罪;C项当选,行为构成共同犯罪,但该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D项当选,重婚罪侵害的法益不限于配偶权,还包括一夫一妻制,因此不能通过被害人承诺排除其违法性
2.关于A将枪支质押给D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A的行为成立非法出借枪支罪B.A的行为本身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故不成立非法出借枪支罪C.D的行为成立非法持有枪支罪D.对A的行为以滥用职权罪论处,对D的行为以无罪处理,较为合适正确答案AC[考点]非法出借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解析]依法配备公务用枪者,只要有出租、出借行为即构成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属于行为犯,因此A当选,B不当选没有合法根据实际占有或控制枪支、弹药的,构成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枪支、弹药在我国属于管制物品、禁止流通物,质押行为不是D实际控制枪支的合法理由,因此D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3.关于A将单位罚金偷走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将单位的财物偷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B.甲的行为构成贪污罪C.甲之后又将罚金归还,之前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D.甲是挪用公款还钱,如果是在3个月内归还的,不构成犯罪正确答案B[考点]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解析]贪污罪与盗窃罪的区别关键在于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甲作为一名警察偷出自己没收的罚金可以认定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所以应定为贪污罪而不是盗窃罪所以A项错误、B项正确甲虽然之后将钱财归还但是甲在挪用的时候是以占有的目的进行的,意图不归还,应定性为贪污罪,而不是挪用公款罪所以CD项错误甲的儿子因故意伤害他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甲携带一张有30万元的银行卡前往检察长王某家中,希望能够不要追究自己儿子的责任当甲到王某家中表明来意并掏出银行卡时被王某义正言辞地拒绝甲之后又找到王某的妻子乙,乙欣然同意并收下银行卡,但乙在去银行取钱的路上丢失银行卡,不好意思再去询问甲,遂没有将此事告诉王某(事实一)检察院将此案提起公诉后,甲苦于行贿无门时其朋友丙说可以找到法院院长张某,三人吃饭时甲希望张某能够帮忙,张某表示“看在丙的面子上,这件事你放心吧”拒绝了丙的财物之后张某找到承办该案的法官要求其将甲的儿子判为无罪(事实二)后来案发,发现甲为某国企的经理查明甲向乙行贿的30万元系从企业挪用的,此外甲还通过做假账方式侵吞企业钱财,还发现甲的家中财产远超贪污所得(事实三)请回答下列问题
4.关于事实一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向王某行贿被拒绝,不构成犯罪B.甲向乙行贿成功,但是甲的要求乙没有做到,因此甲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未遂C.乙丢失银行卡后因不好意思询问甲而不管此事,构成犯罪中止D.甲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乙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正确答案D[考点]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解析]甲行贿没有成功的原因是由于王某的拒绝,因为甲的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的,因此属于犯罪未遂A项错误乙作为王某的妻子,甲向乙行贿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财物一经送达即成既遂,不管行贿的目的是否实现,B项错误关于此案,乙接收到银行卡犯罪已经既遂,之后没有取出钱的行为不在评价范围之内C项错误所以D项正确
5.关于事实二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丙的行为构成介绍贿赂罪B.张某构成受贿罪C.张某的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D.甲和丙构成共同犯罪正确答案ACD[考点]介绍贿赂罪;徇私枉法罪[解析]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国家工作人员之间引见、沟通,促使行贿得以实现的构成介绍贿赂罪,丙为了甲的行贿行为向甲介绍张某,丙构成介绍贿赂罪如果行为人站在行贿人一方为其提供帮助,构成行贿罪的共犯,所以AD项正确张某没有接受甲的财物等,也没有主动索取贿赂,所以不能构成受贿罪B项错误张某滥用职权要求承办此案的法官将甲的儿子判为无罪,构成滥用职权和徇私枉法罪,依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定为徇私枉法罪,所以C项正确
6.对于事实三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对甲的行为应以贪污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B.对于家中的巨额财产甲的妻子有义务说明来源C.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D.甲如果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还钱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正确答案AD[考点]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解析]甲向乙行贿的钱虽然是从企业挪用的,但是其主观目的是占有,没有归还的意思,应定为贪污另外查明甲还有其他贪污行为,所以甲应该构成贪污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行为人不能说明来源对于此罪行为人的家属没有说明财产来源的义务根据《刑法》第383条第3款,行为人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以本题答案为AD甲盗窃财物,数额较大,某区人民检察院向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因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甲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对适用简易程序也没有异议的检察院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采纳了建议请据此回答下列问题
7.如果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发现甲的行为构成侵占罪,而非盗窃罪,则法院正确的处理是A.直接以“侵占罪”作出有罪判决
8.转化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C.裁定中止审理D.裁定终止审理正确答案D[考点]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解析]侵占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没有告诉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检察院提起公诉并不代表被害人的意志,而且本来就不属于检察院管辖的范围所以,裁误认为乙射杀是对象错误,对于同类对象认识错误,法定符合说和具体符合说都认为是故意犯罪既遂对于打击错误,法定符合说和具体符合说两种观点的结论不一样按照法定符合说,甲欲杀人,结果是人(丙)死亡,发生了行为人追求的结果,甲构成故意杀人既遂,B项正确按照具体符合说,行为人欲要杀死乙,对乙是故意,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实际上打中了丙,与甲设想的结果不一致,对丙是过失,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一行为触犯两罪,是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C项错误如果丙没有死亡而是重伤,甲对丙构成故意杀人的未遂和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想象竞合犯,要择一重罪处罚
5.关于正当防卫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聋哑人甲在狩猎时,误将前方的A当作野兽正在瞄准即将射击;与甲一同狩猎、处在甲身后较远的乙发现了聋哑人的行为,于是向甲开枪,打伤其胳膊,保护了A的生命乙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不属于正当防卫B.甲持刀追砍乙,乙无路可退,被迫打伤丙并抢劫丙的摩托车逃走,丙虽知情但为了不让乙抢车而反击乙造成乙轻伤,乙构成正当防卫C.甲追杀乙,乙在逃跑过程中顺手捡起一块前头向甲扔过去,但没砸中甲,却把路人丙砸成重伤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重伤结果属于意外事件D.甲与其兄丙有仇,便与乙共谋伤害丙甲与乙前往丙的住处,共同对丙实施暴行在实施暴行的过程中,甲发现乙有杀害丙的举止和意图,便令乙住手,但乙仍然猛击丙,甲便持刀将乙刺死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正确答案.D[考点]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解析]A项不当选,不法侵害既包括故意不法侵害,也包括过失不法侵害,所以,乙的行为仍然构成正当防卫;B项不当选,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现实的不法侵害,所以对于紧急避险、法令行为等合法行为不可实施正当防卫,但是紧急避险造成的危险虽然是合法的,但也属于一种危险,被避险人进行反击如果在限度以内,也可以成立紧急避险;C项不当选,乙的行为对甲属于正当防卫,重伤结果属于过失行为;D项当选,《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6.关于教唆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欲杀死乙,将投了毒的咖啡让公司同事丙拿给乙,丙实际上已经偷偷看到了甲的投毒过程,知道咖啡有毒,但仍然将咖啡拿给了乙,并造成了乙的死亡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而非教唆犯B.甲教唆乙抢夺路人财物,乙在实施抢夺过程中遭到被害人的阻挡,便使用暴力抢劫了财物虽然乙实施了抢劫犯罪,但甲应在抢夺罪的限度内承担刑事责任,而不属于教唆未遂定终止审理是正确的做法,故本题的正确答案应当是D项
8.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的以下做法正确的是A.对可能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一般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B.如果该案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月C.无论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还是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庭D.审理案件的过程中,甲否认自己的罪行,并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提出异议,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审理期限从转为普通程序立案的次日起计算正确答案c[考点]简易程序特点及向普通程序的转化[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第1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故A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故B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8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第210条第2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据以上两条确定C项正确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与民事诉讼不同,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而非“立案次日”起计算所以,D项错误C.甲为刑满释放人员,好逸恶劳,教唆乙去实施盗窃,并将如何撬门压锁等“技术”传授给乙,乙并未实施盗窃行为则甲为教唆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D.甲教唆未成年人乙吸食毒品,但乙并未吸食,则甲不构成犯罪正确答案B[考点]教唆犯[解析]A项涉及到狭义的共犯与间接正犯的区分,即被利用者起初具有工具性质,但后来知道了真相,对此情形应如何定性据张明楷的观点,甲是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因为间接正犯的成立要求利用者支配犯罪事实,但在此场合,丙已知情,故甲不符合间接正犯的条件;由于间接正犯的故意符合教唆犯的故意,故对甲的行为以杀人的教唆犯论处故A项错误对于教唆犯,应当依照他所教唆的罪定罪如果被教唆的人对被教唆的罪产生误解,实施了其他罪,或在犯罪时超出了被教唆之罪的范围,教唆犯只对自己所教唆的犯罪承担责任故B项说法正确,且不属于教唆未遂《刑法》第295条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C项中甲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传授犯罪方法罪,虽然乙并未实施盗窃行为,并不影响甲该罪的成立故C项说法错误依据《刑法》第353条第1款和第3款规定,D项中甲的行为构成了教唆他人吸食毒品罪,且应从重处罚
7.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A.甲绑架乙后,未参与绑架的丙与甲共同杀害了乙则甲、丙在故意杀人罪的范围内成立共犯,甲成立绑架罪,适用绑架杀人的法定刑,丙成立故意杀人罪B.甲为抢劫乙将其打昏,路过的丙经甲要求为其照明,丙误以为甲窃取乙的财物而照明则甲丙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成立共犯,甲成立抢劫罪,丙成立盗窃罪C.甲在公交车站扒窃乙的钱包后,被乙发现一边追赶一边喊抓小偷,甲的朋友丙骑摩托车路过将甲带离逃脱甲、丙成立盗窃罪的共犯D.甲抢劫乙的挎包,向乙的肚子猛踹一脚,乙仍紧抓挎包不放,甲的朋友丙路过参与进来帮助甲也向乙的肚子猛踹一脚,使得挎包得手,乙倒地因脾脏破裂死亡,但是无法证明是谁踹的甲、丙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但仅甲对乙的死亡结果负责,丙对乙的死亡结果不负责正确答案C[考点]承继共犯[解析]A项不当选,在结合犯的情形下,承继者仅参与后一犯罪的,不构成结合犯,仅成立参与的后一犯罪;B项不当选,承继者不知真相而参与犯罪(事实认识错误),只可能在重合的范围内成立共犯;C项当选,盗窃罪的既遂标准采用控制说加失控说,具体而言,对于小宗物品,行为人将该财物握在手里、放入口袋即为既遂甲已经盗窃既遂,不成立承继共犯,丙另行构成窝藏罪;D项不当选,甲对乙死亡负责,丙不负责注意即使甲未踹乙,仅丙踹乙致死,甲也与丙共同对乙死亡承担罪责
8.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单位犯罪不是共同犯罪,但在追究刑事责任时存在主犯、从犯的区分B.单位犯罪适用双罚制时,对单位只能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财产刑C.刑法未规定单位构成单位犯罪时,单位实施犯罪的,可以直接追究组织、策划、实施该危害行为的直接责任人或主管人的刑事责任D.单位犯罪后,单位负责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单位犯罪事实的,直接责任人只要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即构成自首正确答案B[考点]单位犯罪[解析]AD项不当选,均为司法解释内容,注意D项中,在单位构成自首的前提下,直接责任人或直接主管人只要如实供述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即可以视为自首,不需要自动投案的条件;反之,单位未构成自首,则需要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的条件B项当选,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双罚制,但也有单罚的情形双罚制时,对单位只判处罚金;单罚制时,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不处罚单位C项不当选,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30条的解释,在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未规定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的,对组织、策划、实施该危害行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对下列哪一情形应当实行数罪并罚?A.在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B.在走私毒品过程中,以暴力方法抗拒检查,情节严重的C.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以暴力方法抗拒检查的D.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以暴力方法抗拒检查的正确答案A[考点]一罪与数罪[解析]A选项,《刑法》第157条第2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277条规定的妨害公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B选项,根据《刑法》第347条规定,“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法定刑升格情节,不能数罪并罚,这点应与第157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相区别C选项,根据《刑法》第318条第1款的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属于加重处罚情节,不能数罪并罚D选项,《刑法》第321条第2款规定“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样是加重处罚情节,不数罪并罚因此只有A选项当选
10.关于假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13年方可假释,假释考验期为13年B.死缓犯减刑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25年方可假释;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20年方可假释C.数罪并罚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也有可能适用假释D.不得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限于暴力性犯罪正确答案C[考点]假释[解析]A项不当选,前半句正确,《刑法》第81条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可以假释,后半句错误,《刑法》第83条第1款规定,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B项不当选,死缓犯不得直接假释,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可以假释,但是限制减刑的死缓犯不得假释,选项中关于实际执行刑期的限制均为限制减刑死缓犯最少实际执行刑期的规定;C项当选,只要数罪中任一罪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即使并罚超过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也可假释;D项不当选,累犯不一定是暴力性犯罪,但是不得假释
11.关于刑罚消灭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所犯之罪适用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15年,甲的追诉时效为15年B.乙犯强奸罪,因强奸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乙的追诉时效为20年C.丙与妻子、情妇刘某共同生活10年之久,近年丙对刘某照顾有加却冷落发妻,发妻一怒之下向司法机关控告丙重婚罪,因重婚罪法定最高刑为2年,丙的重婚罪已过5年的追诉时效D.丁强奸后杀人灭口并碎尸分多处沉入河中,被害人家人一直以为走失,30年后,丁在异地已成为小有名气的企业家,一次酒后吐露此事被告发,若追究丁的刑事责任则必须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正确答案A[考点]追诉时效[解析]A项当选,法定最高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15年;B项不当选,法定最高刑不是所犯之罪的最高刑,而是应当适用的法定刑的最高刑;C项不当选,非法拘禁罪、重婚罪、持有型犯罪等为继续犯,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C项中重婚行为还没有停止,所以不存在超过追诉时效的问题;D项不当选,报请最高检核准
12.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因被单位开除,心生不满,遂向单位领导投寄石灰粉,并谎称为炭疽粉,造成单位停工数天,直接经济损失上百万元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B.乙深夜到某高层建筑的三楼某户盗窃,得手后,为破坏现场,将一叠纸放在该室内的电炉上,插上电后离去,但该房间有烟感装置,纸燃烧的浓烟使其发出警报,火被扑灭乙构成放火罪(未遂)C.丙醉酒驾车狂奔,在到达人来人往的集市上依然未进行减速,结果导致数人被撞成重伤,一家商店被撞毁丙构成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一重罪处罚D.丁为防止窃贼到家中偷窃,私自在他家窗户上设置电网,某日一邻家孩子误触电网,遭电击身亡,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TF确答案.c[考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解析]A项中,甲所投放的为假的炭疽粉,不属于《刑法》第114条规定的投放危险物质罪,也不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这种行为并不存在危险性,且在客观上并不会真正危害公共安全根据《刑法》第291条之一第1款规定,此行为应该认定为投放虚假的危险物质罪B项中,乙的放火行为已经使对象物一一电炉上的白纸被点燃,而使整栋大楼处于危险状态而且放火罪是危险犯,行为人实施的放火行为已经将放火的对象物点燃,能够独立燃烧而使公共安全处于危险状态,即构成既遂所以依据《刑法》第114条的规定,乙构成放火罪(既遂),所以B项错误C项中,丙醉酒驾车构成危险驾驶罪,但是在人来人往的集市驾车狂奔,导致数人重伤,一家商店被毁,依据《刑法》第133条之一第3款规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丙还危害了不特定人群的安全,应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故C项正确D项中,丁在自己家的窗户上私设电网的目的是为防止盗窃,最终却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虽然对邻家小孩的死没有直接故意,但是其应该认识到私装电网会导致他人触电身亡,而且私设的电网侵害的结果比保护的法益严重很多,丁对小孩的死应承担间接故意的责任故D项错误
13.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走私罪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走私涉危物种、麻醉药品等进出口禁止类货物、物品的,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论处B.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C.武装掩护走私的,按照走私物品涉及的相关罪名从重处罚D.在走私货物、物品的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按照走私物品涉及的相关罪名从重处罚正确答案B[考点]走私类犯罪[解析]依据《刑法》第151条第3款规定,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A项行为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A项说法错误根据《刑法》第156条的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因而,B项说法正确根据《刑法》第157条第1款的规定,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本法第151条第1款、第4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因而,C项说法错误根据《刑法》第157条第2款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277条规定的妨害公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而不是按照走私物品涉及的相关罪名从重处罚因而,D项说法错误
14.关于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A.某私企负责采购的经理甲利用职权以高价从妻子开办的公司购买原料,甲的行为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B.甲为某民营公司的采购员,在业务往来中收下采购商给予其个人的回扣5万元,甲将此笔钱据为已有的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C.甲以虚构内容的方式与国企经理乙签订合同意图骗取国企钱财,但签订合同后即被抓获,乙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D.A公司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投资人丙在缴纳注册资本500万元后又将该资金偷偷撤出,丙构成抽逃出资罪正确答案B[考点]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解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甲作为一私企的经理,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A项错误民营公司的采购员暗中收受回扣,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B项正确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结果犯,需要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C项中甲还没获得财物就被抓获,公司没有损失,乙不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C项错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规定,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A公司为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公司,丙因此不构成抽逃出资罪,D项错误
15.关于扰乱市场秩序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复制、发行盗版的《白鹿原》,构成非法经营罪B.某会计师甲在对A公司资产评估时接受公司的贿赂后提供了虚假的证明文件,甲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C.乙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设立黑药店,非法经营药品,情节严重乙构成非法经营罪D.丙为项目筹集资金,向亲戚宣称有高息理财产品,以委托理财方式吸收8人200万元,丙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正确答案C[考点]非法经营罪[解犷]A项错误,非法经营罪与侵犯著作权罪是一般法与特殊法的法条竞合关系,应适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甲的行为定为侵犯著作权罪B项错误,《刑法》第229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C项正确,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的,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D项错误,未向社会公开宣传,仅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丙仅在8位亲友中吸收存款,不应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16.关于故意伤害罪,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并对其中一人以暴力方法使其重伤,甲应当数罪并rm训B.乙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重伤被害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将其重伤,乙构成抢劫罪C.丙对其盗窃案中作证的证人进行打击报复,致其重伤,对乙应认定为打击报复证人罪D.丁实施暴力抗税行为,故意造成围观群众重伤,丁构成抗税罪正确答案D[考点]故意伤害罪[解析]依据《刑法》第321条第3款规定,行为人有伤害行为的,按照故意伤害罪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故A项不当选依据《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同样,本题中B项的情形,造成被害人重伤的,应按照抢劫罪来认定故B项不当选《刑法》第308条规定“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此应认定为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故C项不当选依据《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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