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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分类模拟题53案例分析题A市晚报记者吴小林在本报发表一篇对A市流行歌坛的评论性文章,文中谈道“A市流行歌坛有的歌手唱歌跑调,有(江南博哥)的台风不正,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普通有待提高”该报在A市所辖的甲、乙、丙、丁4个区发行该市歌手赵星、秦星认为本文有损全市歌手的名誉,二人共同向A市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市晚报报社和记者吴小林对其二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甲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得知报社地址位于乙区,故将本案移送至乙区人民法院乙区人民法院列赵星、秦星为原告,列报社和吴小林为被告,对本案进行审理诉讼过程中报社和吴小林提出赵星、秦星二人在起诉前分别公开举行新闻发布会,指责、谩骂A市晚报和吴小林所发文章不实,已构成名誉侵权,故反诉赵星、秦星二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乙区人民法院受理该反诉,并与本诉合并审理,认定本诉请求不成立,反诉请求成立,判决赵星、秦星向报社和吴小林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若干赵星对反诉部分的判决没有异议但认为自己的本诉请求同样成立,遂就该本诉部分提起上诉秦星未提起上诉问
1.假设本案诉讼双方在产生纠纷后达成了仲裁协议,约定将此案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事后赵星、秦星又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为什么?正确答案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为约定对人身关系受到侵害提交仲裁,超出了仲裁的范围,该协议属于无效仲裁协议
2.分析本案中人民法院在诉讼程序上的错误正确答案本案中人民法院在诉讼程序上的错误有
①甲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不应当将案件移送给乙区人民法院
②吴小林的文章是职务作品,吴小林不作为被告,而由其所在报社作被告
3.假设一审程序中赵星撤诉,是否影响秦星进行诉讼为什么?正确答案一审程序中赵星撤诉,并不影响秦星进行诉讼因为赵星与秦星的诉讼,属于普通的共同诉讼
4.假设本案被告人在一审程序中未提出反诉,而在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二审人民法院在诉讼程序上应如何处理为什么?正确答案本案被告人在一审程序中未提出反诉,而在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二审人民法出诉讼;
③应当在2013年11月1日之后的6个月内提出该问题考查第三人撤销之诉,因为本题中赵文、赵武与赵军达成调解协议赵祖斌留下的青花瓷盘归赵军所有,损害了张益友的实体权利[考点]第三人撤销之诉
26.根据案情,钱进军如果要对赵军主张5万元债权,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采取什么方式为什么?正确答案钱进军如果要对其对赵军所享有的那5万元债权主张权利,在赵文、赵武与赵军的案件已经进入了执行阶段的情况下,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申请参与分配因为其条件符合申请参与分配的条件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参与分配的条件包括第一,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清偿所有债权,本案中赵军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所有的债务第二,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而非法人,本案中赵军为自然人第三,有多个申请人对同一被申请人享有债权,本案中有三个申请人对赵军享有债权第四,申请人必须取得生效的执行根据,本案中钱进军有经过公证的债权文书作为执行根据第五,参与分配的债权只限于金钱债权,本案中钱进军对赵军享有的就是金钱债权第六,参与分配必须发生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之前,本案情形与此相符该问题考查参与分配的条件正确回答本题的关键在于需注意到作为被执行人的赵军不能清偿全部债权人的债权,而且钱进军已经取得对赵军的5万元的金钱执行根据,有权通过参与分配的方式公平受偿以实现自己的债权[考点]参与分配
27.常州市伟康房地产公司诉大未来房地产公司不履行合同一案由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3月12日一审终结,法院判决被告大未来房地产公司败诉,应在3个月内赔偿伟康房地产公司经济损失150万元大未来房地产公司既不上诉,也不履行生效判决经伟康房地产公司申请,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依法对被告大未来房地产公司强制执行经查,大未来房地产公司亏空严重,现仅有办公楼一座,价值150万元,小汽车一辆,价值20万元,大卡车两辆,价值30万元总价值约200万元人民法院对大未来房地产公司的办公楼、汽车进行了查封和扣押后大未来房地产公司为了能继续照常营业,向法院提出在不影响价值的前提下继续使用被查封的办公楼,被人民法院拒绝被扣押的汽车加入了人民法院的司机班,负责接送法院工作人员上下班1年后,人民法院决定对被查封、扣押的大未来房地产公司的财产进行变价,所得价款用来清偿大未来房地产公司对申请执行人伟康房地产公司的债务人民法院执行庭在争得院长同意后,自行将办公楼估价为100万元,小汽车和大卡车共估价为50万元,变卖给了法院的关系户大伟实业公司,并约定先交付对方使用,待1年后再付款请结合案请分析人民法院的做法有哪些不妥之处?正确答案本案中人民法院的做法有以下不妥之处1查封、扣押财产的价值应当与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价值相当因此本案中人民法院应当仅对大未来房地产公司的办公楼进行查封即可,不应当扣押其汽车,这侵犯了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2对被查封的财产,可以指令由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如果继续使用被查封的财产对其价值无重大影响的,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本案中,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大未来房地产公司继续使用办公楼以维持经营,从而恢复偿债能力3对于扣押的财产,保管人不得使用被扣押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保管但无论是谁保管,都不得使用被扣押的财产本案中法院的做法是不对的4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价时,应当委托依法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5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应当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6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成交后,必须即时钱物两清,以保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中人民法院的做法不妥[考点]执行措施2008年1月15日,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晓朋诉朱嘉明欠款纠纷一案作出二审判决,责令朱嘉明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还杨晓朋欠款1500元并承担该案的诉讼费10日之后,朱嘉明向法院交了诉讼费,而未向杨晓朋返还欠款2008年3月,杨晓朋向对该案作一审判决的佳木斯市K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区人民法院接受申请,指派执行员沈海波负责执行沈海波召集双方就如何还款进行调解,因双方要求的差距过大,宣告失败2008年4月,杨晓朋与朱嘉明告知沈海波,他们已就本案的还款问题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朱嘉明只向杨晓朋还欠款1300元,还款期限为2008年6月底之前还800元,2008年7月底之前还款500元沈海波因此以佳木斯市K区人民法院的名义裁定中止执行2008年6月,朱嘉明依和解协议还了杨晓朋800元,但到2008年7月30日,朱嘉明对杨晓朋说无法偿还尚欠的剩余款项500元,让杨晓朋再宽限他两个月杨晓朋不同意并于2008年8月到佳木斯市K区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判决的执行,佳木斯市K区人民法院因此恢复执行并作出执行裁定,责令朱嘉明根据双方的和解协议在法院执行裁定送达之日起7日内还杨晓朋款500元,朱嘉明依此还了杨晓朋500元钱至此,本案执行终结2008年9月12日,朱嘉明之子朱小明到法院找沈海波吵闹,说沈海波执行本案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沈海波对其进行了批评,朱小明仍不罢休,继续辱骂沈海波沈海波将此情况报告院长,并提请院长批准,以朱小明妨害民事诉讼秩序为由,决定对其进行拘留问
28.在执行程序中,沈海波可否主持调解,为什么?正确答案不可以,在执行程序中,法院不可以主动主持调解因为执行程序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强制性,执行员必须根据法院的二审判决强制执行,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而不可主动主持调解
29.杨晓朋与朱嘉明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正确答案有效在执行程序中,当事人双方有权自行和解在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有权自行和解《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第1款,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十.早
30.朱嘉明未完全履行和解协议,杨晓朋是否有权申请恢复执行?正确答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第2款规定,杨晓朋有权申请恢复执行
31.佳木斯市K区法院受理杨晓朋的申请,并裁定执行和解协议是否正确?正确答案佳木斯市K区人民法院的受理恢复执行申请正确,但作出执行和解协议裁定是错误的在执行程序尚未终结时,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未完全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法院受理杨晓朋的申请是正确的,但裁定执行和解协议本身则是错误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第2款之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32.佳木斯市K区人民法院是否能以妨害民事诉讼秩序为由,对朱小明采取强制措施为什么?正确答案不可以因为朱、沈吵闹不是发生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不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程序本案的关键在于,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和解协议是否有效,是否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一方拒不履行和解协议时法院应如何处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必须发生在诉讼程序中,朱、沈吵闹是在执行终结之后并非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考点]执行和解;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亨通股份有限公司因天银公司拒不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给付货款600万元的义务,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亨通公司与天银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从2009年6月起分三次履行义务,6月底还款300万元,8月底前还款200万元10月底前还款100万元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程序但直到2009年7月,天银公司分文未付,亨通公司申请恢复强制执行在执行程序中,天银供求法院考虑到其资金困难为其主持调解,未获准许法院裁定责令天银公司按照和解协议内容分期履行义务天银公司在支付第一批还款义务后,表示已无力还款经查,天银公司还拥有一栋别墅和对汇丰公司享有500万元到期债权法院遂依亨通公司申请,向汇丰公司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33.在执行程序中,法院能否根据天银公司的申请主持调解?正确答案在执行程序中,法院不能根据天银公司的申请主持调解因为执行程序是依靠国家强制力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过程,是行使强制执行权的程序,不得适用调解再行改变已生法律效力的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34.两公司自行达成的分期还款协议是否有效法院对此协议应当如何处理?正确答案两公司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有效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0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该行为属于执行和解
35.法院裁定责令天银公司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是否正确?为什么?正确答案法院裁定责令天银公司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不正确《民诉解释》第467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
36.如果汇丰公司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法院应如何处理?正确答案法院不得对汇丰公司强制执行,对汇丰公司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依据为《执行规定》第63条规定
37.如果履行通知发出后,天银公司与汇丰公司达成协议,将债务清偿期推迟半年,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正确答案该行为无效,法院仍可以在汇丰公司无异议又不履行的情况下,强制执行汇丰公司的财产依据为《执行规定》第66条规定
38.若汇丰公司也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但其对三洋公司向有400万的到期债权,法院能否再向三洋公司发出履行通知?正确答案人民法院不得再对三洋公司发出履行通知依据为《执行规定》第68条规定
39.若汇丰公司收到履行通知后,仍擅自向天银公司履行债务,造成该财产不能追回,法院对汇丰公司应当如何处理?正确答案在此情况下,汇丰公司可能会承担以下两种不利后果一是汇丰公司应在已履行的财产范围内与天银集团承担连带责任;二是法院可以追究汇丰公司妨害执行的责任[考点]执行和解;执行异议;代位执行海南省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于2009年6月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由天南公司进口一套化工生产设备,租给海北公司使用,海北公司按年交付租金海南省A银行出具担保函,为海北公司提供担保后来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请问
40.如果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以下仲裁条款“因本合同的履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均提交珠海仲裁”,天南公司因海北公司无力支付租金,向珠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将海北公司和A银行作为被申请人,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给付拖欠的租金天南公司的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正确答案正确理由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仲裁条款符合法定形式要求、仲裁事项属于仲裁范围之内、仲裁机构的选择亦符合法律规定,故仲裁协议合法有效,天南公司有权向珠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A银行为海北公司的保证人,但未约定保证方式,故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天南公司有权将债务人与连带责任保证人一起作为被申请人本题考仲裁协议的内容、有效要件与仲裁当事人的确定涉及的法条主要有《仲裁法》第
16、17条,《担保法》第19条
41.如果存在上问中所说的仲裁条款,天南公司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海北公司和A银行,请求支付拖欠的租金为什么?正确答案不可以理由是根据《仲裁法》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除非仲裁协议无效,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律对存在仲裁条款的情况下起诉的行为持否定态度本题考仲裁与诉讼的相互独立性质,即所谓的“或裁或审”既然仲裁亦为法律许可的纠纷解决方式,如果当事人达成了仲裁协议,法院依然允许起诉,将无异于鼓励当事人违反其意思表示
42.如果本案通过仲裁程序处理,天南公司申请仲裁委员会对海北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仲裁委员会应当如何处理?正确答案仲裁委员会应将天南公司的申请交海北公司住所地或被申请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由该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本题考财产保全的程序法条依据为《仲裁法》第28条与《执行规定》第11条
43.如果本案通过仲裁程序处理后,在对仲裁裁决执行的过程中,法院裁定对裁决不予执行在此情况下,天南公司可以通过什么法律程序解决争议?正确答案天南公司可以重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本题考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时的处理《民事诉讼法》第275条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考点]仲裁协议的内容和效力;仲裁中的保全;不与执行仲裁裁决的处理2009年7月,石家庄市奥龙健身房与广州市健身器械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由仲裁机构仲裁”2009年9月,双方发生争议,奥龙健身房向其所在地的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但健身器械公司拒绝答辩同年11月,双方经过协商,重新签订了一份仲裁协议,并商定将此合同争议提交该健身器械公司所在地的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事后奥龙健身房担心广州仲裁委员会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偏袒健身器械公司,故未申请仲裁,而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起诉时说明此前两次约定仲裁的情况,法院受理此案,并向健身器械公司送达了起诉状副本,该器械公司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某健身器械公司败诉,被告不服,理由是双方事先有仲裁协议,法院判决无效问
44.购销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正确答案仲裁条款无效因为该仲裁条款未指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致使无法履行而无效根据我国《仲裁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仲裁协议中要明确规定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法解释》第3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根据题干的交代,本案例中也无法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故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购销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并未指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属于内容不明确,因此该仲裁条款无法履行,是无效的
45.争议发生后,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正确答案双方重新签订的仲裁协议有效因为该协议指明了具体的仲裁委员会《仲裁法》第18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本案中,奥龙健身房与健身器械公司重新签订的仲裁协议指明了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因此是有效的
46.原告奥龙健身房向法院提起诉讼正确与否为什么?正确答案起诉不正确因为双方的仲裁协议有效,就排除了法院的管辖权《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本案中,双方当事人重新签订的仲裁协议是有效的因此奥龙健身房的起诉是不正确的
47.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是否正确,为什么?正确答案人民法院的审理合法因为原告起诉后,被告未提出管辖权异议,视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法条依据是前引《仲裁法》第26条
48.被告健身器械公司的上诉理由是否正确,为什么?正确答案上诉理由不成立因为本案中人民法院的审理和判决都是有效的在法院受理该案后,被告未提出异议,且应诉答辩,则人民法院的审理和判决都是有效的,被告以法院无管辖权为由提起的上诉是不能成立的[考点]仲裁协议的内容和效力太阳公司经营房地产开发,在有偿取得某幅土地的使用权之后,由于资金困难,与月亮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合同,约定由双方共同投资并分享该开发项目的利润但双方未实际履行此后,环球公司就同一幅土地以更优惠的条件与太阳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开发合同并开始实际履行三方之间由此发生纠纷环球公司根据其与太阳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确认其与太阳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并裁决太阳公司继续履行双方在仲裁委员会受理后自行达成了继续履行合同的和解协议,请求仲裁委员会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裁决书仲裁庭三名仲裁员中一名认为应当否定和解协议,一名认为应当制作调解书,首席仲裁员认为应当制作裁决书,最后按仲裁庭首席仲裁员的意见,根据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了裁决书并送达给了双方当事人此后月亮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本公司与太阳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并履行该合同问题
49.月亮公司在得知环球公司申请仲裁后,能否申请参加太阳公司与环球公司正在进行的仲裁程序为什么?正确答案不能因为太阳公司分别与月亮公司和环球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合同,太阳公司与环球公司签订的合同其仲裁条款对月亮公司无效,月亮公司不是该仲裁协议的主体仲裁的自愿性要求仲裁协议仅在签订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参见《仲裁法》第4条
50.环球公司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能否在太阳公司与月亮公司的诉讼中成为当事人为什么?正确答案不能因为本案虽然存在两个有联系的合同关系,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环球公司与诉讼案件的处理已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它与太阳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已经由生效的仲裁裁决所确定本案不能形成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不能形成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见《仲裁法》第9条
51.仲裁委员会制作裁决书在程序上是否合法,为什么?正确答案合法因为仲裁法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参见《仲裁法》第
49、53条
52.在仲裁裁决已确认太阳公司与环球公司的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法院能否判决太阳公司与月亮公司之间的合同有效为什么?正确答案能因为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该合同是否具备法定的有效要件,关于同一项目的两份合同只要都具备有效要件,可以同时有效,但只能履行其中一份合同
53.月亮公司是否有权以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为由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为什么?正确答案无权因为只有仲裁案件的当事人才有权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月亮公司不是仲裁案件的当事人参见《仲裁法》第58条
54.对仲裁裁决中已经认定的事实,太阳公司在诉讼中能否免除举证责任为什么?正确答案能免除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参见《民诉证据规定》第9条[考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和解的处理;仲裁裁决的撤销某市食品厂和另一市某商场签订了一份长期供货合同最初的一段时间内,食品厂都能够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货物但是后来由于受到外部的冲击,食品厂的效益下滑,同时由于机器设备老化,生产出来的产品的质量下降因此供给商场的产品多为次品,导致消费者大量投诉,严重影响了该商场的经济效益,给该商场造成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大约15万元商场多次与食品厂交涉,但是均未能就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达成一致,后来双方商定,将该合同纠纷提交某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并且签署了仲裁协议请回答
55.如果在签订了仲裁协议后,商场认为该仲裁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就此发生争议,此时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向何机构寻求解决?正确答案此时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如果一方申请仲裁,一方提起诉讼的,则应当由人民法院裁定其法律效力[解析]虽然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因为主合同发生纠纷,需要申请仲裁但是因仲裁协议本身发生争议,则属于另外一个合同纠纷,正常情况下,法院自然有权利时此进行审理但是考虑到仲裁协议这种合同的特殊性质,法律规定了对此同样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但是,当法院的管辖和仲裁委员会的管辖发生冲突时,则需要由人民法院管辖
56.如果在仲裁的过程中,仲裁委员会认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此时仲裁委员会能否根据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纠纷达成的仲裁协议继续进行仲裁?正确答案此时可以继续进行仲裁[解析]主合同是否有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因合同发生的纠纷既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也包括合同效力问题发生的纠纷,仲裁委员会对此均具有管辖权换句话说,只要仲裁协议是有效的,则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利就是存在的
57.如果仲裁委员会作出了仲裁裁决后,食品厂对仲裁裁决不服,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正确答案仲裁裁决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次起诉或者是上诉,也不得再次申请仲裁[解析]仲裁和诉讼的一个重要的区别在于诉讼实行审级制度,而仲裁委员会之间是相互独立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所以,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当事人不得诉讼,也无法寻求上诉等救济途径在这一点上,仲裁和法院调解比较相似
58.如果食品厂认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在收到仲裁裁决后,食品厂可以寻求何种救济?正确答案此时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解析]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虽然不能寻求诉讼或者上诉,但是立法者考虑到仲裁裁决错误或者仲裁程序不正当的可能性,还是赋予了当事人相关的救济途径,主要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也就是说,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法院对仲裁机构的裁决拥有最终的审查权利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在具备法定理由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59.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时,开庭了,但是没有公开进行此程序是否正当?为什么?正确答案此程序正当因为仲裁虽然需要开庭,但是通常情况下不公开进行[解析]诉讼的基本制度就是公开审判,而仲裁的基本制度是不公开进行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了要公开进行,可以公开进行
60.如果仲裁委员会裁定食品厂赔偿商场10万元的损失,但是食品厂没有自行履行该仲裁裁决,商场应当向何机构申请强制执行?正确答案应当向食品厂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者是食品厂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解析]本题再次涉及非法院的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管辖问题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此时的强制执行管辖法院通常是债务人住所地或者债务人财产所在地的法院院应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当另行起诉
5.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审查的范围如何本案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本诉部分的判决如认为不当,能否纠正?正确答案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仅对上诉状中载明的请求事项进行审查,即只审查赵星的上诉内容本案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本诉部分的判决如认为不当,可以依法改判
6.秦星未提起上诉,对他而言能否不等二审判决结果而单独执行一审判决?为什么?正确答案秦星可以不等二审判决结果而要求执行一审判决,因为秦星与赵星属于普通的共同诉讼人
7.假设二审人民法院改判本诉请求与反诉请求都成立,判决本诉被告和反诉被告向对方当事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本诉与反诉两部分的判决在执行中能否进行抵销或吞并?正确答案若二审人民法院改判本诉请求与反诉请求都成立,本诉与反诉两部分中对赔偿损失的部分可以在执行中进行抵销或吞并,而对于判决本诉被告和反诉被告向对方当事人赔礼道歉不能相互抵销或吞并[考点]二审诉讼程序2009年7月15日,原告四惠贸易公司与被告隆兴百货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被告向原告提供纯毛毛线15吨,每吨5000元,货到付款,如有违约应给付对方四万元违约金合同还约定,为节省被告费用,由对被告供货的第三人(暖心毛纺织厂)直接将货于2009年12月底以前送到原告处该合同签订后,被告又与暖心毛纺织厂签订了合同,约定由毛纺织厂将15吨纯毛毛线于2009年12月底前送至原告处,货到并经验收后,由被告向毛纺织厂按每吨4800元支付货款毛纺织厂在合同订立之后,因原材料价格上涨,严重影响其生产,至2009年12月底仍不能向原告供货原告遂于2010年4月以被告百货公司违约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百货公司所签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百货公司没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判决被告百货公司按合同的约定向原告商贸公司给付违约金4万元判决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诉,理由是原合同约定由毛纺织厂向原告独立承担供货义务,被告不应当承担此责任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尽管原告与毛纺织厂没订立合同,但根据原告与被告、被告与毛纺织厂之间订立
61.如果商场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食品厂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仲裁裁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如果商场希望再次寻求法律救济,应当申请仲裁还是进行诉讼?正确答案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属实的,应当裁定不予执行如果双方当事人再次达成仲裁协议,则可以再次申请仲裁;否则应当向人民法院诉讼[解析]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人民法院对于非涉外仲裁实行实体审查制度而一旦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则当事人双方只能重新达成仲裁协议进行仲裁或者是向人民法院诉讼人民法院对非涉外仲裁裁决和涉外仲裁裁决分别采用实体审查和形式审查、对于仲裁裁决可能存在两种方式导致其法律效力丧失法院不予执行或者法院将其撤销仲裁协议与主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主合同无效并不会影响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但是有关仲裁协议本身的法律效力问题可以仲裁也可以诉讼某市食品厂与建华公司订有货物买卖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食品厂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责令建华公司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仲裁庭经过审理,裁定驳回食品厂的请求食品厂以首席仲裁员王某是被申请人建华公司的仲裁代理人的大学同学,应回避未回避,影响本案的公正仲裁为由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请回答下列问题
62.食品厂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是否属于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正确答案食品厂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属于法定情形,根据《仲裁法》第58条的规定,首席仲裁员王某是被申请人建华公司的仲裁代理人的大学同学,应回避而未回避,影响本案公正仲裁,构成仲裁程序的违法
63.对于食品厂的申请,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正确答案对于食品厂的申请,根据《仲裁法》第
58、
60、61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人民法院认为符合法定撤销情形的,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定,否则作出驳回申请的裁定
64.对于该争议案件,食品厂能否根据原合同中的仲裁条款重新申请仲裁?正确答案不能根据《仲裁法》第9条,食品厂就该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考点]撤销仲裁裁决2009年8月6日,若森实业公司与实达贸易公司所属的实用性技术研究所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由实用性技术研究所向若森实业公司提供充气沙发技术,若森实业公司在签约后,即向研究所交付了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费50万元,模具费4000元在实施生产过程中,若森实业公司发现由于该项技术本身存在的缺陷,使得生产出的产品达不到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在找研究所协商这个问题时,又发现研究所无法人资格,根本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为此,若森实业公司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实达贸易公司承担实体责任,返还服务费、模具费,并赔偿若森实业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仲裁机构受理此案后,依法进行了调解,实达贸易公司拒不同意赔偿损失,双方未能达成协议仲裁机构最后裁决实达贸易公司返还若森实业公司服务费50万元,模具费4000元,并赔偿损失5000元裁决生效后,若森实业公司持该裁决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被执行人实达贸易公司以双方根本没有约定仲裁为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根据实达贸易公司提供的原合同文本等证据,经审查发现,当事人双方在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时,没有订立仲裁条款,在纠纷发生后,双方也未达成仲裁协议人民法院据此依法撤销了该仲裁裁决问
65.人民法院是否可以执行仲裁机关作出的该仲裁裁决为什么?正确答案人民法院应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因为该仲裁程序不合法本案中,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双方也未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所以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但在本案中,在人民法院作出不予执行决定前,被申请执行人实达贸易公司已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在执行中,另一方提出撤销申请时,法院必须中止执行,等待撤销申请的处理结果参见《仲裁法》第64条
66.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仲裁裁决,向何法院提出?正确答案应向被申请执行人实达贸易公司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当事人提出执行仲裁裁决申请,只能向法定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在国内仲裁中,一般由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如是涉外仲裁,被执行人和被执行财产在国外的,当事人应直接向有关的国外法院申请执行
67.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多长?正确答案申请执行的期限为2年参见《民事诉讼法》第239条
68.人民法院是否可以撤销仲裁机关的仲裁裁决?正确答案人民法院可以撤销仲裁裁决根据《仲裁法》第58条第1款的规定在本案中,当事人之间没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故符合法定的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考点]执行仲裁裁决;仲裁裁决的撤销甲市A县的刘某与乙市B区的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何某位于丙市C区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设立于甲市的M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之后,刘某与何某又达成了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也可以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刘某按约定先行支付了部分房款,何某却迟迟不按约定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双方发生纠纷刘某向M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何某履行交房义务,M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此案在仲裁庭人员组成期间,刘某、何某各选择一名仲裁员,仲裁委员会主任直接指定了一名仲裁员任首席仲裁员组成合议庭第一次仲裁开庭审理过程中,刘某对何某选择的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刘某申请理由成立,仲裁委员会主任直接另行指定一名仲裁员参加审理第二次开庭审理,刘某请求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何某则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主张仲裁协议无效,请求驳回刘某的仲裁申请经审查,仲裁庭认为刘某申请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何某主张仲裁协议无效理由均不成立仲裁庭继续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何某在30日内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因何某在义务履行期间内拒不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何某则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问题
69.刘某、何某发生纠纷后依法应当通过什么方式解决纠纷理由是什么?正确答案根据本案情况,当事人应当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因为双方的仲裁协议无效但刘某向M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何某未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的,仲裁协议有效,当事人可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70.刘某提出的回避申请和重新进行仲裁程序的申请,何某提出的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分别应由谁审查并作出决定或裁定?正确答案仲裁员的回避应当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重新进行仲裁程序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协议的效力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71.如何评价仲裁庭(委)在本案审理中的做法理由是什么?正确答案
①仲裁委员会直接指定首席仲裁员是错误的因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在规定期间内没有选定首席仲裁员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才能指定仲裁员
②仲裁员回避后,仲裁委员会主任直接另行指定一名仲裁员是错误的因为仲裁员回避后,仍应当由何某选任仲裁员,只有在何某委托仲裁委主任指定或者在规定期间内没有选定仲裁员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主任才能直接指定
③仲裁庭继续进行仲裁的做法是正确的理由有二一是即使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也只能在第一次开庭前提出,在此之后提出不影响仲裁庭的审理;二是仲裁员回避后的程序进行问题由仲裁庭决定
72.刘某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何某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对于刘某、何某的申请,法院在程序上如何操作理由是什么?正确答案
①刘某应当向乙市中级法院或丙市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对仲裁裁决的申请执行,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
②何某应当向甲市中级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仲裁裁决的撤销由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
③受理执行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甲市中级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受理执行的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甲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何某撤销仲裁申请的,受理执行的法院裁定恢复执行
73.如法院认为本案可以重新仲裁,应当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正确答案如法院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且仲裁庭重新仲裁的,法院应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仲裁的或仲裁庭未在指定的期间内开始仲裁的,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74.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刘某、何某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解决他们的纠纷理由是什么?正确答案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也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因为,一方面原仲裁协议和管辖协议都是无效的,另一方面,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原协议即已失效,只能重新达成协议方能申请仲裁[考点]仲裁程序、仲裁协议、仲裁的撤销[解析]参考《仲裁法》第20条、第31条、第32条、第36条、第37条、第58条、第61条、第64条,《仲裁法解释》第7条、第22条、第29条2009年10月,中国某市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公司与波兰某钢铁公司在北京市签订了一份某型号钢材的购销合同该合同约定如果履行合同发生纠纷,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后波兰公司并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构成违约,并给中国某市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为此,中国某市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公司向其住所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波兰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全部损失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
75.本案中中国某市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公司的做法是否得当?为什么?正确答案不当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再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本案中,中国某市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公司应当依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6.如果中国某市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公司按照约定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由贸仲作出了仲裁裁决,但波兰某钢铁公司不履行裁决,中国某市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公司应当如何处理?正确答案应当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波兰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参见《仲裁法》第72条,涉外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77.如果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本案当事人应当采取什么合法措施?正确答案如果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本案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参见《仲裁法》第9条点]涉外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拒绝承认涉外仲裁裁决的处理的合同,毛纺织厂负有交货义务,毛纺织厂没有履行该义务就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被告百货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也应对原告承担违约责任,但毛纺织厂与百货公司过错程度有区别问题
8.作出一审判决后,一审法院发现在作为证据的合同上贸易公司没签字盖章,应如何处理?正确答案发生上述情况时,一审人民法院应先看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是否上诉如果当事人在上诉期内向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则一审人民法院应作出一审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书面意见,连案卷一同送交二审人民法院如果当事人在上诉期内不上诉,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8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因此一审人民法院应等待判决生效后,由院长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按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又根据《民诉解释》第39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依法决定再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需要中止执行的,应当在再审裁定中同时写明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情况紧急的,可以将中止执行裁定口头通知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并在通知后10日内发出裁定书故法院决定再审的,应当在再审裁定中同时写明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9.如果百货公司上诉后,在上诉期间就撤回上诉,则贸易公司可否要求其履行一审判决,为什么?正确答案可以因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这时撤诉上诉人的撤诉行为导致一审判决和裁定生效
10.如果在二审中贸易公司与百货公司达成和解,欲结束此案,应如何处理正确答案贸易公司与百货公司达成协议后,可以采取两种做法一是双方可要求二审法院制作调解书;二是贸易公司可以向二审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11.如果贸易公司在二审答辩状中要求二审法院补充判决百货公司赔偿违约给其造成的间接损失3万元,则二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正确答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36条规定,对被上诉人在答辩状中要求变更或补充第一审判决内容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审查
12.如果二审法院直接追加毛纺织厂为本案共同被告,判决撤销原审判决,由毛纺织厂赔偿商贸公司经济损失4万元,由百货公司赔偿商贸公司经济损失1万元,请问二审法院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正确答案二审法院直接判决二审追加的被告承担民事责任不妥当,因为我国在民事诉讼中实行两审终审,二审判决具有终审效力,当事人不得就此提起上诉,判决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如果二审法院直接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这种判决事实上剥夺了被追加当事人的上诉权,这种做法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此当二审法院发现有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虽然可以追加其参加诉讼,但必须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发回重审[考点]二审判决具有终审效力,二审中撤诉的效力,审判过程中的和解等王涛与王海兄弟俩自幼丧母,由父亲王天明抚养长大因王涛在外地工作,王海一直与王天明居住在一起后来,王天明生病住院期间,王涛因工作繁忙,也是由王海照料直到去世王天明去世后,王海打电话告诉王涛,王天明生前留下书面遗嘱,所遗留的一套3居室住房归王海所有,现准备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王涛得知后,认为王天明不可能遗留这样的遗嘱,于是向甲市A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王天明遗留的3居室住房A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王海提供的遗嘱合法有效,判决驳回了王涛的诉讼请求王涛不服,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判决驳回了王涛的上诉请求此后,王涛以判决所依据的遗嘱是伪造的为由,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请回答
13.假设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再审过程中,发现王涛与王海还有一个妹妹王悦,一直未参加诉讼,此时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如何处理为什么?正确答案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在王悦参加诉讼后,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因为王悦在该继承纠纷一案中,应当与王涛处于必要共同原告的诉讼地位,而该案已经过两审,对该案的再审应当适用第二审程序,如果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直接作出再审判决,则势必会剥夺王悦的上诉权
14.假设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过程中就发现王涛和王海有一个妹妹王悦,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如何处理此案为什么?正确答案可以在王悦参加诉讼后,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因为王悦在该继承案纠纷一案中,应当与王涛处于必要共同原告的诉讼地位,而在一审诉讼进行过程中,遗漏了王悦,此时如果作出二审判决,便剥夺了她的上诉权
15.假设甲市A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并送达当事人后,就发现该判决所依据的遗嘱是伪造的,此时,甲市A区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此案?正确答案如果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当事人不上诉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16.假设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再审过程中发现,A区法院在审理该争议案件时,未经开庭审理而直接作出判决,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处理,此时,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如何处理?正确答案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考点]再审程序
17.刘力自幼由其伯父李某抚养长大并一直与其伯父生活在一起,后其伯父生病住院的3年期间,也一直由刘力负责为其伯父李某治疗并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李某去世后的丧葬费也由刘力支付李某2007年3月去世前,曾于2007年2月留下遗嘱,将自己的一套三居室住房遗留给刘力所有伯父去世后,刘力即去外地工作,伯父李某的三居室房屋则一直由其儿子李泰居住2010年5月,刘力回到本地后,要求李泰将房屋交给自己居住,李泰拒绝2010年6月,刘力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区人民法院根据伯父张某的遗嘱判决该三居室住房归自己所有李泰则认为刘力的诉讼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应当驳回甲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诉讼时效已超过,并且无中止、中断、延长的事由,因此,作出裁定驳回刘力的起诉刘力不服提出上诉,二审A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刘力的上诉请求不成立为由判决驳回上诉刘力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并指令甲区人民法院再审,甲区人民法院由原主审法官陈某与其他两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对该案件进行了审理,审理后以刘力的诉讼请求超过诉讼时效,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为依据,判决驳回了刘力的诉讼请求,判决送达时告知当事人,因本案为再审案件,因此,对该判决不得上诉请问该案在审理程序上存在哪些违反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错误做法?正确答案本案在审理程序上存在以下违反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错误做法1甲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经过一审后,以该案超过诉讼时效,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因此,作出裁定驳回刘力的起诉是错误的《民诉解释》第219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刘力不服提出上诉,二审A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刘力的上诉请求不成立为由判决驳回上诉是错误的因为,对当事人针对裁定提出的上诉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只能以裁定的形式进行处理,而不得作出判决3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刘力的申请决定再审后,指令甲区人民法院再审的做法是错误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一般由本院提审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再审,或者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高级人民法院如果指定法院重审,只能指定与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再审,或者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因此,本案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指令A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4甲区人民法院由原主审法官陈某继续参加再审案件的合议庭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人民法院再审案件时需要另行组成合议庭5若甲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再审,并判决驳回刘力的诉讼请求后,以该案为再审案件为由告知当事人对判决不得上诉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该案件虽为再审案件,但甲区人民法院再审过程中应当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再审,因此,作出的再审判决仍然为第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的,仍然享有上诉权[考点]审理程序李斌住北京市海淀区和杜军磊住北京市东城区两人关系很好,2008年8月,李斌想开一家五金批发店,因资金不够向杜军磊借款8万元两人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李斌应当于一年后还钱,还款日最迟不得超过8月31日除此之外,两人再无其他债务纠纷2009年9月2日,札军磊来到李斌的五金批发店,当着众人问李斌为什么还不还钱李斌觉得杜军磊当着众人的面讨债的做法让自己丢了面子,于是赌气说“我没有借你的钱,不要瞎说!”杜军磊于是准备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请回答
18.杜军磊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吗如果可以,应当向哪个法院提出申请?正确答案杜军磊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4条的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①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②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民诉解释》第429条规定,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符合下列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在收到支付令申请书后5日内通知债权人
①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
②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③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
④债务人在我国境内且未下落不明;
⑤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⑥收到申请书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⑦债权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支付令申请书后5日内通知债权人不予受理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支付令案件,不受债权金额的限制
19.如果李斌及其家人拒不接收法院送达的支付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正确答案根据《民诉解释》第431条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法院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考点]支付令的申请条件;支付令的送达;支付令异议甲某与乙某婚后性格不合,甲某于2009年2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多次调解无效婚生子丙某(10岁)表示愿随父亲甲某生活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离婚丙某由甲某抚养,乙某每月承担抚养费300元,至丙某独立生活为止问题
20.如果判决书中乙某每月承担抚养费300元写成了30元,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正确答案如果判决书中乙某每月承担抚养费300元写成了30元,人民法院应当用裁定的方式予以补正
21.如果判决书中遗漏了甲某要求分割的房产,则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正确答案如果判决书中遗漏了甲某要求的分割房产的要求,则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补充判决予以处理这是因为这属于实体性问题,应该采用民事判决来处理;另外,一审民事判决遗漏的实体问题属于人民法院未作出处理的问题,发现后可以直接作出补充民事判决,这样补充判决与原判决共同构成第一审民事判决
22.如果在上诉期内,甲某和乙某均未提起上诉3年后,甲某因失业,经济生活困难,向人民法院提出增加乙某承担的丙某的抚养费,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正确答案3年后,甲某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新案件予以受理根据《民诉解释》第218条规定,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考点]裁定、判决的纠正案情赵文、赵武、赵军系亲兄弟,其父赵祖斌于2013年1月去世,除了留有一个元代青花瓷盘外,没有其他遗产该青花瓷盘在赵军手中,赵文、赵武要求将该瓷盘变卖,变卖款由兄弟三人平均分配赵军不同意2013年3月,赵文、赵武到某省甲县法院(赵军居住地和该瓷盘所在地)起诉赵军,要求分割父亲赵祖斌的遗产经甲县法院调解,赵文、赵武与赵军达成调解协议赵祖斌留下的青花瓷盘归赵军所有,赵军分别向赵文、赵武支付人民币20万元该款项分2期支付2013年6月各支付5万元、2013年9月各支付15万元但至2013年10月,赵军未向赵文、赵武支付上述款项赵文、赵武于2013年10月向甲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调查,赵军可供执行的款项有其在银行的存款10万元,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折价为8万元,另外赵军手中还有一把名家制作的紫砂壶,市场价值大约5万元赵军声称其父亲留下的那个元代青花瓷盘被卖了,所得款项50万元做生意亏掉了法院全力调查也未发现赵军还有其他的款项和财产法院将赵军的上述款项冻结,扣押了赵军可供执行的财产和赵军手中的那把紫砂壶2013年11月,赵文、赵武与赵军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013年12月30日之前,赵军将其在银行的存款10万元支付给赵文,将可供执行财产折价8万元与价值5万元的紫砂壶交付给赵武赵军欠赵文、赵武的剩余债务予以免除此时,出现了以下情况
①赵军的朋友李有福向甲县法院报告,声称赵军手中的那把紫砂壶是自己借给赵军的,紫砂壶的所有权是自己的
②赵祖斌的朋友张益友向甲县法院声称,赵祖斌留下的那个元代青花瓷盘是他让赵祖斌保存的,所有权是自己的自己是在一周之前(2013年11月1日)才知道赵祖斌已经去世以及赵文、赵武与赵军进行诉讼的事
③赵军的同事钱进军向甲县法院声称,赵军欠其5万元同时,钱进军还向法院出示了公证机构制作的债权文书执行证书,该债权文书所记载的钱进军对赵军享有的债权是5万元,债权到期日是2013年9月30日问题
23.在不考虑李有福、张益友、钱进军提出的问题的情况下,如果赵文、赵武与赵军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将产生什么法律后果?(考生可以就和解协议履行的情况作出假设)正确答案如果赵文、赵武与赵军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①和解协议达成后,执行程序中止;
②如果在执行和解履行期内赵军履行了和解协议,执行程序终结,调解书视为执行完毕;
③如果在执行期届满后,赵军没有履行执行和解协议,赵文、赵武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将以调解书作为根据,执行和解协议失效如果赵军履行了执行和解协议的一部分,执行时应当对该部分予以扣除该问实际上考查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后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因此,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和解协议由当事人自觉履行完毕后产生终结执行程序的后果;另一方面,如果申请人因受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则法院可以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考点]执行和解协议
24.根据案情,李有福如果要对案中所提到的紫砂壶主张权利,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采取什么方式采取相关方式时,应当符合什么条件?(考生可以就李有福采取的方式可能出现的后果作出假设)正确答案李有福如果要对案中所提到的紫砂壶主张权利,在赵文、赵武与赵军的案件已经进入了执行阶段的情况下,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采取的方式是第一,提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向甲县法院提出第二,如果法院裁定驳回了李有福的执行标的异议,李有福可以提出案外人异议之诉提出案外人异议之诉应当符合的条件是
①起诉的时间应当在收到执行法院对执行标的异议作出驳回裁定后15日内;
②管辖法院为执行法院,即甲县法院;
③李有福作为原告,赵文、赵武作为被告,如果赵军反对李有福的主张,赵军也作为共同被告该问题考查案外人异议及其提出以及法院对案外人异议的处理,正确回答本题的关键在于需注意到案外人李有福主张实体权利所针对的紫砂壶是作为执行根据的调解书所未确定的财产,因此,无论法院是否支持李有福的异议,可能引起的都是异议之诉[考点]案外人异议
25.根据案情,张益友如果要对那个元代青花瓷盘所涉及的权益主张权利,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采取什么方式采取该方式时,应当符合什么条件?正确答案张益友如果要对那个元代青花瓷盘所涉及的权益主张权利,在赵文、赵武与赵军的案件已经进入了执行阶段的情况下,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张益友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符合的条件是
①张益友作为原告,赵文、赵武、赵军作为被告;
②向作出调解书的法院即甲县法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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