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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个人养老金实施有哪些方法20242024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对个人养老金参与流程,下面是我整理的个人养老金2024实施有哪些方法,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个人养老金实施有哪些方法202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单列市税务局,各银保监局、证监局为实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看法》(国办发号),我们制定了
[2024]7《个人养老金实施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实行实施中遇到新状况、新问题,请刚好向主管部门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年月日20241026个人养老金实施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看法》(国办发〔〕号),加20247强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规范个人养老金运作流程,制定本实施方法其次条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与、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与人个人担当,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以下统称个人养老金产品),实行完保障需求的必定要求,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退休后能够再多一份收入,让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质量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说,特殊是个人养老金有利于个人理性规划养老资金合理选择金融产品,是主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参与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参与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与、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其中,政策支持主要体现为税收实惠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显示,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根据元/年的限12000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根据的税率计算3%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依据《方法》规定,在中国境内参与城镇职工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参与个人养老金这主要是基于个方面的考虑一方面,只有参与了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保‘基2本’这一前提,参与个人养老金才能体现‘补充‘养老保险的功能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另一方面,有意愿的劳动者参与,可以实现个人养老金长期缴费,持续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止矽卜,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依据银保监会近日起草的《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方法(征求看法稿)》,明确个人可以办理具有个人养老金缴费、交易资金划转、收益归集、支付和缴纳个人所得税、信息查询等功能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账户具有唯一性,参与人只能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确定一个资金账户,商业银行只能为同一参与人开立一个资金账户,并将依据《暂行方法》确定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机构名单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实行个人账户制比较符合我国现有国情一方面,个人养老金涉及参与人长达几十年的缴费、选择不同的金融产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领取,因此须要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核验参与资格和唯一性,清晰记录全部相关信息,做好服务和保障另一方面,是为了体现个人的养老责任个人养老金由个人缴费,实行完全积累,待遇水平取决于领取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积累额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全积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实惠政策第三条本实施方法适用于个人养老金的参与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建设的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金融行业平台、参加金融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等个人养老金的参与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金融行业平台为金融监管部门组织建设的业务信息平台参加金融机构包括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开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以及经金融监管部门确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第四条信息平台对接商业银行和金融行业平台,以及相关政府部门,为个人养老金实施、参加部门职责内监管和政府宏观指导供应支持信息平台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等渠道,为参与人供应个人养老金服务,12333App支持参与人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查询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缴费额度、个人资产信息和个人养老金产品等信息,依据参与人须要供应涉税凭证第五条各参加部门依据职责,对个人养老金的实施状况、参加金融机构和个人养老金产品等进行监管各地区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广泛宣扬,稳妥有序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其次章参与流程第六条参与人参与个人养老金,应当通过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其他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可以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帮助参与人在信息平台在线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登记和管理个人身份信息,并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联,记录个人养老金缴费、投资、领取、抵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信息,是参与人参与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实惠政策的基础第七条参与人可以选择一家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别专用资金账户,参照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项下类户进行管n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为参与人供应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税款支付、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第八条参与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元,参与人每年缴费不得超过该缴费额12000度上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额度上限第九条参与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第十条参与人自主确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安排,包括个人养老金产品的投资品种、投资金额等第十一条参与人可以在不同商业银行之间变更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参与人办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变更时,应向原商业银行提出,经信息平台确认后,在新商业银行开立新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参与人在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变更后,信息平台向原商业银行供应新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及开户行信息,向新商业银行供应参与人当年剩余缴费额度信息参加金融机构根据参与人的要求和相关业务规则,为参与人办理原账户内资金划转及所持有个人养老金产品转移等手续第十二条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与人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一)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二)完全丢失劳动实力;
(三)出国(境)定居;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参与人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可以向商业银行提出领取个人养老金商业银行受理后,应通过信息平台核验参与人的领取资格,获得参与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根据参与人选定的领取方式,完成个人所得税代扣后,将资金划转至参与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参与人符合完全丢失劳动实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等领取个人养老金条件的,可以凭劳动实力鉴定结论书、出国(境)定居证明等向商业银行提出商业银行审核并报送信息平台核验备案后,为参与人办理领取手续第十四条激励参与人长期领取个人养老金参与人按月领取时,可以根据基本养老保险确定的计发月数逐月领取,也可以根据自己选定的领取月数逐月领取,领完为止;或者根据自己确定的固定额度逐月领取,领完为止参与人选取分次领取的,应选定领取期限,明确领取次数或方式,领完为止第十五条参与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参与人出国(境)定居、身故等缘由社会保障卡被注销的,商业银行将参与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至其本人或者继承人指定的资金账户第十六条参与人完成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资金(资产)转移,或者账户内的资金(资产)领取完毕的,商业银行注销该资金账户第三章信息报送和管理第十七条信息平台对个人养老金账户及业务数据实施统一集中管理,与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社会保障卡信息关联,支持制度实施监控、决策支持等第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刚好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相关信息报送至信息平台详细包括
(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信息等;
(二)相关产品投资信息包括产品交易信息、资产信息;
(三)资金信息包括缴费信息、资金划转信息、相关资产转移信息、领取信息、缴纳个人所得税信息、资金余额信息等第十九条商业银行依据业务流程和信息的时效性须要,根据实时核验、定时批量两类时效与信息平台进行交互,其中
(一)商业银行在办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立、变更、注销和资金领取等业务时,实时核验参与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状态、个人养老金账户和资金账户唯一性,并报送有关信息;
(二)商业银行在办理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立、缴费、资金领取,以及供应与个人养老金产品交易相关的资金划转等服务后,定时批量报送相关信息其次十条金融行业平台应刚好将以下数据报送至信息平台
(一)个人养老金产品发行机构、销售机构的基本信息;
(二)个人养老金产品的基本信息;
(三)参与人投资相关个人养老金产品的交易信息、资产信息数据等其次十一条信息平台应当刚好向商业银行和金融行业平台供应技术规范,确保对接顺畅推动信息平台与相关部门共享信息,为规范制度实施、实施业务监管、优化服务体验供应支持第四章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管理其次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完成与信息平台、金融行业平台的系统对接,阅历收合格后办理个人养老金业务其次十三条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本机构柜面或者电子渠道,为参与人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商业银行为参与人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应当通过信息平台完成个人养老金账户核验商业银行也可以核对参与人供应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者个人权益记录单等相关材料,报经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后,为参与人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并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其次十四条参与人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时,应当根据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向商业银行供应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商业银行为参与人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其次十五条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应支持参与人通过商业银行结算账户、非银行支付机构、现金等途径缴费商业银行应为参与人、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等供应与个人养老金产品交易相关的资金划转服务其次十六条商业银行应实时登记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额度,对于超出当年缴费额度上限的,应予以提示,并不予受理其次十七条商业银行应依据相关个人养老金产品交易结果,记录参与人交易产品信息其次十八条商业银行应为参与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供应变更服务,并帮助做好新旧账户连接和旧账户注销原商业银行、新商业银行应通过信息平台完成账户核验、账户变更、资产转移、信息报送等工作其次十九条商业银行应当区分处理转移资金,转移资金中的本年度缴费额度累计计算第三十条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当日发生缴存业务的,商业银行不应为其办理账户变更手续办理资金账户变更业务期间,原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不允许办理缴存、投资以及支取等业务第三十一条商业银行开展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业务,应当公允对待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第三十二条商业银行应保存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全部信息自账户注销日起至少十五年第五章个人养老金机构与产品管理第三十三条个人养老金产品及其发行、销售机构由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确定个人养老金产品及其发行机构信息应当在信息平台和金融行业平台同日发布第三十四条个人养老金产品应当具备运作平安、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等基本特征第三十五条商业银行、个人养老金产品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应依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服务、产品管理、销售管理、合作机构管理、信息披露等商业银行发觉个人养老金实施中存在违规行为、相关风险或者其他问题的,应刚好向监管部门报告并依规实行措施第三十六条个人养老金产品交易所涉及的资金往来,除另有规定外必需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发起,并返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第三十七条个人养老金产品发行、销售机构应为参与人供应便利的购买、赎回等服务,在符合监管规则及产品合同的前提下,支持参与人进行产品转换第三十八条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未进行投资的资金根据商业银行与个人约定的存款利率及计息方式计算利息第三十九条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要以销售适当性”为原则,依法了解参与人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实力和风险承受实力,做好风险提示,不得主动向参与人推介超出其风险承受实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第六章信息披露第四十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汇总并披露个人养老金实施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参与人数、资金积累和领取、个人养老金产品的投资运作数据等状况第四十一条信息披露应当以爱护参与人利益为根本动身点,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精确性、完整性,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四十二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依据职责对个人养老金的账户设置、缴费额度、领取条件、税收实惠等制定详细政策并进行运行监管税务部门依法对个人养老金实施税收征管第四十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信息平台的日常运行履行监管职责,规范信息平台与商业银行、金融行业平台、有关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交互流程第四十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部门在履行日常监管职责时,可依法实行以下措施
(一)查询、记录、复制与被调查事项有关的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各类合同等业务资料;
(二)询问与调查事项有关的机构和个人,要求其对有关问题做出说明、供应有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措施第四十五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职责,分别制定配套政策,明确参加金融机构的名单、业务流程、个人养老金产品条件、监管信息报送等要求,规范银行保险机构个人养老金业务和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业务,对参加金融机构发行、销售个人养老金产品等经营活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参加金融机构优化产品和服务,做好产品风险提示,加强投资者教化参加金融机构违反本实施方法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依规实行措施第四十六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金融行业平台有关个人养老金业务的日常运营履行监管职责第四十七条各参加部门要加强沟通,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途径,刚好了解社会各方面对个人养老金的看法建议,处理个人养老金实施过程中的询问投诉第四十八条各参加机构应当主动协作检查,照实供应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或者躲避检查,不得谎报、隐匿或者销毁相关证据材料第四十九条参加机构违反本实施方法规定或者相关法律法规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部门根据职责依法依规实行措施第八章附则第五十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的连接第五十一条本实施方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第五十二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职责负责本实施方法的说明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实施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详细而言,要努力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连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立足于保基本,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体现社会共济,已具备相对完备的制度体系截至年底,参与人数已超过亿人,积累基金万多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待遇按时足2024106额发放其次支柱为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主要发挥补充作用,已有良好的发展基础截至年底,参与企业(职业)年金的职工多万人,积累基金近万亿元,
202472004.5补充养老作用初步显现第三支柱为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此前没有全国统一的制度性支配,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短板”此次出台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国家关于第三支柱的制度性支配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第三支柱还包括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二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冲突改变,满意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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