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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县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化债办
(2011)号关于印发《**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资金兑付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根据临汾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方案的批复》(临农改[2011)25号)及县政府《**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县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领导组制定了《**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资金兑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兑付方案)现将此《兑付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年六月三十日主题词农村教育债务兑付方案通知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2011年6月30日印发**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资金兑付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资金的兑付管理工作,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各有关部门要把化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指导,严肃工作纪律,及时解决化债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得到及时全面化解,确保不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加强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资金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债务基本情况我县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县化债组”)组织监察、财政、审计、教育等相关部门对全县义务教育债务进行核实认定,报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后,最终确定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债务
2115.21万元,涉及债权人710人其中农村义务教育“普九”阶段债务为
57.26万元,其他义务教育阶段债务为
2057.95万元
二、偿债顺序及进度安排在偿债过程中应遵循以下顺序优先偿还农村债务;优先偿还对教师、学生家长的欠款;优先偿还因病致贫、遭受灾害的农村债权人的债务;优先偿还债务本金根据市农改办《关于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方案的批复》(临农改
[2011]25号)文件精神,我县决定于2011年9月底前化解全部农村义务教育债务
三、偿债实施步骤
1、张榜公示对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在项目学校和债务单位重新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为确保债务的真实性,对群众有异议的债务,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并公开调查结果在没有任何异议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偿债资金的兑付
2、成立审核小组成立审核小组,对债权人信息变更、有异议或造假、伪造、虚报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等情况进行审核认定,以确保债务的真实性审核小组要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债务按照债权人信息变更程度进行分类
(1)无变动类;
(2)正常变更类;
(3)不正常变更类
(1)无变动类无变动类指债权人身份证或机构代码证、姓名或名称、银行开户信息、联系方式及地址等信息无变动的债务无变动类债务信息核实后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债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2.有委托代理人的,另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协商还款协议》后债权人签字盖手印;4,债务主体收回借据、欠条等,属工程的索取税务部门相关发票后,由债务主体负责人在《协商还款协议》下方空白处签字盖公章
(2)正常变更类债权人信息变更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正常变更身份证升级换代导致号码变更的(出生日期信息不变);b.自然人姓名中有不超过一个借别字的;c.银行开户行或账号变更但姓名或名称无变动的;d.银行开户行和账号无变动但姓名或名称中有错别字需要变更的;已联系方式或地址变更正常变更类债务需要提供的资料参照上述无变动类债务,其中姓名中有错别字或身份证号码正常变更的提供公安机关和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银行开户信息正常变更的到财政局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3)不正常变更类债权人信息变更属于下列情形的为不正常变更%机构代码证号码或身份证号码主要信息变更的(出生年月);b.姓名或名称变更的;c.银行开户名称和账号信息同时变更的;d.超过两项正常变更事项的;已审核人员认为属于不正常变更的其他情形不正常变更类债务需要经审计、监察、财政、教育等化债组成员单位进行重新确认,提交县化债领导组会议并通过后,方可兑付资金所需资料由县化债领导组会议决定
3、签定《协商还款协议》根据审核后债权人的申请,债权人签订《协商还款协议》,协议书一式三份,债权人、债务人、县化债组各持一份签订《协商还款协议》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个人的提供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债务主体应收回相关借据或欠条原件,属工程类欠款需收回完税发票后签字盖公章
4、实行偿债资金直接支付到债权人偿还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全部实行直接支付,由国库部门从特设专户直接支付到债权人账户债权人是农民或个人的,要由国库部门通过金融机构采取“一卡通办法偿还,严禁直接用现金或支票兑付
5、建立债务台账和监管系统县化债组根据已复核认定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数额,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台账,逐笔登记债务项目名称、发生时间、金额及债权人基本情况等同时,将债务的偿还情况及时录入中央、省、县三级联网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实现债务的实时动态管理
6、实行还款销号制度县化债组依托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与县财政国库部门及时交换偿债资金支付信息、,做到每偿还一笔债务,就注销一个欠债号码,并在债务台账和债务监管系统中逐笔登记,即“偿还一笔、登记一笔、销号一笔工已销号的债务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做好相应的账务处理,确保债务清偿工作有据可查
四、偿债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化债工作在县化债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实施和协调,与监察、财政、教育、审计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规范操作,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妥善解决化债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确保化解债务目标的顺利实现
2、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8】28号)规定,严禁造假、伪造、虚报偿债资金对于弄虚作假套取偿债资金的,必须坚决追回,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加大宣传力度高度重视化债政策宣传工作,突出宣传重点,通过政策宣传,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上级决策上来,使他们正确掌握化债政策,熟悉化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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