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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县卫生局文件腾卫发(2015〕9号腾冲县卫生局关于印发腾冲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为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机制和绩效考核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根据省市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和责任意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激励督促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加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大分配改革力度,使工作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相挂钩,构建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二、考核原则
(一)公益性原则,国家基本药物及省增补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二)绩效分配原则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挂钩.
三、考核的对象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
四、考核内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基本药物采购和储备管理,基本药物配送管理,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基本药物价格管理,基本药物结算管理,基本药物专项补助资金监管,群众评价与监督
五、考核方法县卫生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股室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工作乡镇卫生院相应成立辖区范围内的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的村卫生所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工作.
六、考核标准(见附表)
七、考核办法
(一)考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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