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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办法》修订前后对照表修订前修订后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第一条【目的依据】耕地,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本办法制定本办法为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下达、执行、监督和考核,适用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下达、执行、监督和考核,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本办法所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指国家对计划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指国家对计划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地量、土地开发整理补充地量、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的具耕地量、耕地保有量的具体安排第十六条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对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土第十五条【评估考核】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和考核上级国土资源主菅部门应当对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评估考核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年度评估和考核,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和监测数据为依考核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执行情况考核,以农用地转用审批、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和在线据备案等数据为依据,重点考核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计划执行情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考核年况度存量建设用地整治利用计划执行情况考核,以在线备案数据为依据,结合实地调查情况,重点考核实施管理、进展成效、群众满意度、整治利用质量等情况存量建设用地整治利用计划执行情况考核,以在线备案数据为依据,结合实地调查情况,重点考核实施管理、进展成效、群众满意度、整治利用质量等情况第十六条【考核结果应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年度评估考核结果,应当作为下一年度土地利用年度第十七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年度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计划编制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下一年度计划编制和管理的依据对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超过当年下达计划指标的,扣减下一年度相应的计划指对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超过当年下达计划指标的,扣减下一年标度相应的计划指标对存量建设用地整治利用中存在侵害群众权益、整治利用未达到时间、数量和质对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超过当年下达计划指标的,扣减下一年量要求等情形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扣减下一年度存量建设用地整度相应的计划指标治利用计划指标或者暂停存量建设用地整治利用工作对存量建设用地整治利用中存在侵害群众权益、整治利用未达到时间、数量和质量要求等情形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扣减下一年度存量建设用地整治利用计划指标或者暂停存量建设用地整治利用工第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节第十七条【指标结转】余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经国土资源部审核同意后,允许在规节余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经国土资源部审核同意后,允许在规划期内按昭划期内按要求结转下一年度使用要求结转使用节余的士总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经国土资源部审核同意后,允许在规划期内按照要求结转使用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十八条【实施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体安排前款规定的新增瓮设用地,包括莫设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前款规定的新增建设用地量,包括建设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前款规定的新增建设用地,包括建设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前款规定的新增建设用地图1,包括建设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第三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切第三条【基本原则】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二)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促进经
(一)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切实保护耕地特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三)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相平衡;
(二)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水平;
(五)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
(三)坚持耕地保护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确保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相
(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平衡,提高补充耕地质量;
(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四)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优先安排社会民生建设用地,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
(五)统筹区域、城乡建设用地,促进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统筹存量与新增建设用地,促进存量用地盘活利用;
(六)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土地合法权益第四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包括:第四条【指标构成】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包括
(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和
(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二)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及耕地指标
(三)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前款第一项规定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指标、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指标和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
(二)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包括土地开发补充耕地指前款第二项规定的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包括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计划指标以及按照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原则开展的存量建设用标和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指标地整治利用计划指标等
(三)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各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分类的基础上增设控制指标各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分类的基础上增设控制指标前款第
(一)项规定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为城镇独立选址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第五条【编制依据】村建设用地指标和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分类的基础上增设控制指标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实际状况等因素编各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分类的基础上增设控制指标制第五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依据国民经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中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计划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地整治规划、建设占用耕地、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和土地整治实际补充耕地等家供地政策和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土地开发整理计情况编制划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建设占用耕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中存量建设用地整治利用计划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地、实现耕地保有量目标等情况确定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专项规划和存量建设用地整治利用等工作进展情况编制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依据国务院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中存量建设用地整治利用计划指标,依据土地利达的耕地保护责任考核目标确定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专项规划和存量建设用地整治利用等工作进展情况编制第六条【新增规模控制】第六条需国务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重国土资源部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为基础,每三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各地用地实际等情况,确定全国三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控制规模在此基点建设项目拟在计划年度内使用土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由础上,根据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安排、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各地建设用地需求等情况,确定三年预留国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控制规模和行业主管部门于上一年九月二十五麻藤项目向国土资源部提出计下达地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控制规模各省(区、市)三年计划指标控制规模,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为基本依据,划建议,同时抄送项目拟使用土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并综合考虑各省(区、市)规划管控、固定资产投资、节约集约用地、人口转移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平衡后确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及发展和改革部门一第七条【新增年度安排】各省(区、市)依据国家确定的三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控制规模,按照年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度间相对平衡(变化幅度控制在10%以内)的原则,提出分年度新增用地计划安排建议报国土资源部审核确定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提出本地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经同国土资源部根据各省(区、市)分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安排和国家有关要求,提出当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建议,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协商一致,纳入国民经济和社级人民政府审查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广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国务院批准,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确定后,下达各地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应当于每年十月第八条【存量计划测算】下达地方的存量建设用地整治利用计划指标分解,由国土资源部依据全国人民三十一日前报国土资源部,同时抄送国家发展和改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的存量建设用地整治利用计划总量指标,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划安排、资源潜力和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分解方案,经部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下达革委员会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在相关省、自治区的计划建议中单冢一第八条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的基础上,提出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总量控制指标建议「第九条国土资源部根据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总量丽指标建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出的计划指标建议,编制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草案,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上报国务院经国务院审定后,后爆朝参照执行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后,正式执行第九条国土资源部根据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出的计划指标建议,编制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草案,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上报国务院经国务院审定后,下达各地参照执行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后,正式执行第十条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下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第九条【计划下达】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下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只下达城镇村(包括独立工矿区)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军委及解放军各总部批准的独立选址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使用预留国家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预留国和由省及省以下审批、核准和备案的独立选址建设项目用家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下达地方,在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时直接安排其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存量建设用地整治利用计划指标每地国务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年一次性全部下达地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下达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选址重点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下达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国家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总量的百分之三十预先安排使用1方,在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时直接核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只下达城镇村(包括独立工矿区)和由省及省以下审批、核准和备案的独立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国务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独立选址重点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下达地方,在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时直接核销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以将上级下第十条【省以下计划下达】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解,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下达省级以下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将分解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予以分解,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下达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分解下计划报国土资源部备案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报国土资源部备案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安排、建设项目用地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分解下达计划指标时,预审和市县建设用地需求,合理确定预留省级新增用地计划指标和下达市县新增用地计划指标市县用地计划指标应当一次性全部下达对国务院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应将中心城市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安排、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市县建设用地需求,合理确定预留省级新增用地计划指标和下达市县新增用地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独列出计划指标市县用地计划指标应当一次性全部下达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分解下达城镇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应当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原则,统筹城乡建设,合理安排城镇和农村建设用地,实现建设用地的总量控制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分解下达城镇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应当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原则,统筹城乡建设,合理安排城镇和农村建设用地,实现建设用地的总量控制第十二条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指令性管理,不得突破第H—条【实施管理】新增建:用总计划指标实行指令性管理,不得突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城镇村建设用地指标和能源、交通、批准使用的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建设项目,不得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没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擅自批准用地的,按非法批准用地追究法律责任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独立选址的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量应当不低于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计划的指标标不得混用没有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擅自批准用地的,或者没有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擅自批准农用地转用的,按非法批准用地追究法律责任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应当不低于土地开发整理计划确定的指标第十三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第十二条【管理要求】因特殊情况需增加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按规定程序报国务院审定因特殊情况需增加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按因特殊情况需增加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规定程序报国务院审定按规定程序报国务院审定因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抗灾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用地等特殊情况,制定灾后重建规划,经发展改革、国土资源、民政等部门审核,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先行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列出具体项目,半年内将执行情况报国土资源部备案水利设施工程建设区域以外的水面用地,不占用计划指标水利设施工程建设区域以外的水面用地,不占用计划指标第十三条【监督监管】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土地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监管,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使用在线报备制度,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使用情况利用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土地利用军丽陶台帐管理,在建设及时进行登记,并按月上报国土资源部依据在线报备数据,按季度对各省(区、市)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使用地审批的规划审查过程中确认并根据批准情况及时核销计划,用情况进行通报国土资源部依据在线报备数据,按季度对各省(区、市)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使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讦丁舁按月上报我加陶执行跟踪和用情况进行通报监督的保据J第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土地第十四条【跟踪检查】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于每年九月份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并形成报告报国土资源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于每年一月底前形成上一年度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报国土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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