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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建筑节能初步设计审查需提交资料
一、审查依据1(JGJ134-2010);、《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DG/TJ08-205-2008);、《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GB50189-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3
[2003]
658、沪建建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本市建筑节能工作的若干看法》;的通知4
[2005]
212、沪建建管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管理若干看法》的通知;5
[2005]
076、沪建建管号文《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共建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审查要点》等实施文件的通知;
62006765、沪建交〔〕号《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技术管理的通知》
7、《上海市禁止或限制生产和运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书目》(第
一、
二、三批);8
[2009]
46、《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号)
二、审查需提交的资料
11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本一份(其中节能专篇应依据附件、附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审查要点进行编制设计)
2、依据不同建筑结构形式编制一幢单体的建筑节能计算报告书一份(项目如包括住宅和公共建筑应分别编制节能计算报告书)A4留意请在版面的节能专册上注明“本节能专册一式三份(建材署、建管处或规建处、设计院各一份),建筑节能专册作为扩初设计文本附件”,并盖扩初章、发图负责人章和注册建筑师章
(六)幕墙建筑中的非透亮幕墙,是指由金属、石材或者由内衬保温材料的彩釉玻璃以及内衬阴影盒的不行视玻璃等材料组成的非透亮幕墙非透亮幕墙的传热系数不得大于该建筑的外墙热工性能要求,且保温材料与幕墙构件之间应形成密闭的保温层
(七)对无采暖空调环境要求的独立的汽车库、自行车库、机电设备用房、能源站以及为其服务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的附属用房,其围护结构可不进行节能设计对非独立的封闭式汽车库、自行车库和机电设备用房,其与相邻功能房间的楼板及隔墙,应当实行节能措施,其传热系数不得大于
2.0W/(m
2.K)o
三、其他要求
(一)凡在2006年12月1日以后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公共建筑,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
(二)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说明,应当包含建筑节能设计专项说明其中,对建筑专业应当明确建筑物围护结构各部位的节能措施和热工性能,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门窗表”应当明确门窗的型材、玻璃及空气层厚度、传热系数、遮阳系数、气密性、水密性和抗风压性等技术指标对机电设备专业应当明确建筑物采暖空调、电气、给排水等设备的节能设计参数及其相应的节能措施
(三)设计单位或者节能服务机构出具的建筑节能计算书,必需同时具有计算人、校对人和审核人的签字,并加盖计算单位的出图章或者公章同时,还应当具有主持工程设计的注册建筑师签字认可,并加盖注册章
(四)建筑节能的计算软件应当通过国家或者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鉴定,并按下列要求从事相关业务
1、软件编制单位及其授权经销单位在承接软件转让业务时,应当同时向用户供应有效的鉴定证书,并实施专业培训
2、软件编制单位应当定期向用户以书面形式发布计算软件的修订信息,并报市建筑节能办公室备案对新增计算功能、核心及关键计算方法变更、因节能设计标准修订而修改软件等重大修改时,计算软件应当重新通过原鉴定部门的技术论证,并报备案后方可投入运用,同时完成对原用户的业务指导
3、软件编制单位应当对开发的软件产品质量负责,凡节能计算软件存在不属上述重大修改范围的其他问题,应当免费予以更换
(五)建设和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节能设计内容,确因工程项目须要进行部分修改的,必需由原设计单位重新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计算,并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重新备案后方可施工同时,应到原建筑节能备案部门办理相应的备案变更手续
(六)建设工程现场运用的建筑节能新材料、新技术和新产品,供应单位可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申请新材料、新技术和新产品的认定,并应当向用户出具相应的产品标准、应用规程和由相应检测资质机构供应的型式试验报告-00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2008)828沪建交号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民用建筑设备专业节能设计技术管理的通知各区(县)建设交通委(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本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加快提高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设计质量,结合
(2006)765《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技术管理的通知》(沪建交号)的贯彻执行,我委配套制定了民用建筑设备专业(暖通和电气)的节能设计技术管理要求,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暖通空调专业
(一)施工图设计说明要求暖通空调专业施工图设计说明应当编制节能设计专篇,其内容包括
1、建筑物总冷(热)负荷计算值和单位建筑面积冷(热)负荷指标
2、采暖空调室内外设计参数,冷(热)源形式及其设备配置(规格、数量),冷(热)媒参数(当本条在设计说明的其他章节中已有表述的,应当说明其所在章节)
3、主要冷(热)源设备,包括冷(温)水机组、热泵机组、锅炉、单元式空调机等的能效(EER)(C0P)比、性能系数和热效率等4(EHR)、集中热水采暖系统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和空调水系统循环水泵的输送能效比(ER)o
5、对采纳集中采暖或者空调的每栋民用建筑、冷热源站房、须要独立计费的运用单元等,应当说明其用水、电、燃气、燃油和其他能源消耗的分系统、分项计量措施
6、室温限制与显示、系统监控等自动限制节能设计措施
7、水管和风管绝热层材料的热工参数,如导热系数、厚度和热阻等
8、能量回收、再利用和能源梯级利用等措施
9、可再生能源(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利用的装机容量和技术措施
10、其他有利于节能运行管理的技术措施
(二)施工图阶段采暖空调冷(热)负荷计算要求
1、必需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冷负荷的具体计算
2、负荷计算应当采纳国家正式出版刊物中的计算方法,并在计算书中说明其来源、出版日期等
3、计算采纳的建筑围护结构热工参数,应当依据建筑专业设计的实际参数取值
4、负荷计算的打印文件中应当包括原始输入数据(围护结构热工参数、人员密度、人均新风量、照明、用电设备指标等)、每个房间的热负荷和逐项、逐时冷负荷计算结果及汇总表
(三)施工图设备表及设备选择计算书要求110000ni3/h、冷(热)源设备、风量大于或者等于的风机和空调箱等主要用能设备的h-d选择,必需通过计算确定,空调箱的选择计算应当有图,并在计算书中予以表示
2、采暖、空调水系统循环泵的扬程应当通过最不利管路的水力计算确定,并在水泵设备表中明确运行工作点(变频泵应为常常性工作点)的最低效率要求3500n、当空调水系统的输送管道长度小于时,空调冷水管道、四管制和两管制热水管道l(ER)
0.
02410.
006730.0072o水系统的最大输送能效比应当分别为、和500m100m,(ER)当空调水系统的输送管道长度超过时,每超过其最大输送能效比的允
0.
00190.
000580.00015许增加值分别为、和4(ER)、对于采纳二次变频泵的空调冷(热)水系统,在计算水系统输送能效比时,水泵计算扬程应当取一级泵和二级泵扬程的叠加值,温差取二级环路的供回水温差值;水系统的最(ER)
14.3%大输送能效比允许增加510000m3/h Ws、风量大于或者等于的空调箱和平常运用的风机应当进行单位风量耗功率计算,并在设备表中列出最大允许值四其他施工图设计要求
1、冷热源主机和空调设备的性能除满意国家强制性条文规定外,部分设备性能还应当满意下列规定1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在额定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性COP GB50189-
20055.
4.5能系数应当比《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表中的规定值提高一个等级27100W名义制冷量大于时、采纳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整机、风管送风式和EER屋顶式空气调整机组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其能效比不应低于《单元式空气GB19576-20043调整机能源效率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的级标准和国家规定的最小能效等级标准值3采纳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的综合能源效率,不应低于《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GB21454-20082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中的级标准4EER房间空气调整器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其能效比不应低于《房间空气GB
12021.3-20043调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中的级标准
2、重力循环采暖系统管路应当通过具体的水力计算,使并联环路之间的压力损失相对差额15%;不大于机械循环的水管路应当按最不利环路的计算压力损失选择水泵扬程,并设有水力平衡措施
3、当采暖或者空气调整系统采纳谷时电力蓄热作为热源时一,应当在满意《公共建筑节能GB50189-
20055.
4.2设计标准》中条要求同时,进行设计日热负荷的逐时计算,并进行相应的设备选择计算和系统运行分析说明
4、当空调系统采纳设有蓄冷装置的冷源时,应当依据设计日冷负荷,结合蓄冷装置,计算确定制冷设备的装机容量
5、空调系统的室内设计计算参数,应当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医院、涉外宾馆或者工艺对室内温度有特定要求的建筑,可从其标准规定执行
6、冷热源站房、采纳区域性冷热源建筑群的每栋公共建筑、须要独立计量的用户单元和须要补充水的各种系统,应当设有冷热量或者用水、用能的计量装置750m70m、变制冷剂流量多联分体式空气调整机组的配管长度宜限制在内,最长不应超过8550kW10kV、除变频供电的电动机外,单台大于的电动机(含电制冷机组),应当采纳(6kV)350kW10kV(6kV)电源供电;单台额定功率大于的电动机(含电制冷机组),宜采纳电源供电
二、电气专业
(一)施工图设计说明和基本要求电气专业施工图设计说明应当编制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其内容和基本要求应当包括1(kW/、不同套型的住宅建筑用电负荷计算容量套)210kV(6kV)(kVA)、大于或者等于电压供电的公共建筑变压器总装接容量、单位建(VA/m2)筑面积用电安装容量;低压供电的公共建筑用电总装接容量(kW)(W/m2)o、单位建筑面积用电安装容量
3、对公共建筑的主要房间、场所和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配套设备机房,应(GB50034)(E)当依据现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规定,标明相应的照度标准值、照明(LPD)功率密度值和所选照明灯具效率的设计要求,并应当列明建筑物中精装修(二次装修)场所的节能指标4(Ra)
80、对一般显色指数要求不小于的各类房间或者场所,其选用的直管型节能荧光T8灯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当选用直管型节能荧光灯时,应当在设计说明中注明采纳三基色或(Ra)80者一般显色指数不应小于
5、建筑照明配套的镇流器应当选用电子镇流器或者节能型电感镇流器,禁止运用非节能型
0.90o电感镇流器当选用节能型电感镇流器时,应当设置电容补偿,其功率因数不应低于
6、宿舍等居住建筑(包括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等附属的集体宿舍),应当安装专用电能计量装置,并按下列要求予以明确
(1)供未成年人运用的宿舍居室,应当进行集中计量或者按居室分别单独计量;
(2)供成年人运用的宿舍居室,应当按居室分别单独计量;
(3)宿舍公共部位应当集中计量
7、公共建筑的电能计量装置,在满意供电部门电业计费总电能计量要求的同时,对以电力为主要能源的冷冻机组、锅炉、集中空调等用电设备和具有租赁功能的用电场所,均应当设置相应的专用电能计量装置
(二)施工图设计系统要求
1、变、配电所应当靠近负荷中心,以缩短其低压供、配电线路的长度,供、配电线路长度250m不宜超过
2、由两路进线供电的系统,宜采纳两路电源同时运行的方式,以削减正常运行时的线路损耗
310、电力变压器应当选用型及以上、非晶合金等节能环保、低损耗和低噪声的变压器4GB/T
50314、智能建筑应当依据现行《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定,设计配置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确保各类设备系统运行稳定、平安牢靠,并达到节能环保要求
5、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应当对空调风机盘管实行集中供电限制措施或者节能运行限制措施6AC220/38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低压三相系统时,应当考虑三相负荷的平衡照115%,明系统三相配电干线的各项负荷宜安排平衡,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最小85%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AC220/380V100kW
7、对供电部门低压供电的公共建筑项目,当用电装接容量在及
0.85以上时,其低压供电进线处的功率因数不应低于10kV6kV对供电部门及以上电压供电的公共建筑项目,其供电进线处的功率因数不应
0.90o低于82%,、变压器低压侧的电力干线最大工作压降应当不大于分支线路的最大工作压降应当不3%大于o三施工图设计照明光源和限制要求
1、住宅建筑公共部位照明节能设计要求1住宅建筑楼梯间、公共走道的照明,应当采纳节能自熄开关限制2住宅建筑的电梯厅照明等禁止采纳节能自熄开关限制的场所,不应采纳白炽灯等不节能照明光源3CFL与各种节能自熄开关配套的光源,不宜采纳紧凑型荧光灯
2、建筑照明应当采纳节能光源及其节能附属装置室内外照明不应采纳白炽灯、卤鸨灯和GB50034自镇流荧光高压汞灯,不宜采纳荧光高压汞灯;在现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明lOOWo确规定的特别状况下需设计采纳白炽灯时,其额定功率不应超过
3、公共建筑的走廊、楼梯间、门厅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应当结合工程项目运用功能和自然采光等条件,合理实行分区、分组、集中和分散等限制措施
4、公共建筑内近窗的灯具,应当采纳独立限制的照明开关;当办公建筑内设有两列或者多列灯具时,其照明开关宜依据所控灯列与主采光侧窗平行方式进行限制
52、每个照明开关所控的光源数不应过多每个房间照明开关的设置,不宜少于个(只设1置个灯具时除外)
6、宾馆饭店建筑的每间(套)客房应当设置插钥匙的节能开关客房内床头灯和台灯等灯(CFL)(LED)具,应当采纳节能型调光限制或者采纳紧凑型荧光灯、发光二极管照明灯等节能光源
(四)施工图设计电量分项计量要求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相
[2008]114关技术导则的通知》(以下简称《技术导则》,建科号)要求,应当设置能耗监测系统建筑物能耗监测系统是指通过安装分类和分项能耗计量装置,采纳远程传输等手段实时采集能耗数据,具有建筑能耗在线监测与动态分析功能的软件和硬件系统的统称建筑物的分类和分项能耗计量等技术参数,通过能耗监测系统统一纳入本市民用建筑能耗监管系统其主要内容为
1、建筑物能耗监测系统的分类能耗应当包括电量、水耗量、燃气量(自然气量或者煤气量)、集中供热耗热量、集中供冷耗冷量和其他能源应用量(如集中热水供应量、煤、油、可再生能源等)
2、建筑物能耗监测系统的电量分项能耗应当包括空调用电、动力用电、照明插座用电和特别用电等四项(除电量以外的其他分类能耗可不必分项)其中照明插座用电为建筑物主要功能区域的照明、插座等室内设备用电主要包括照明和插座用电、走廊和应急照明用电、室外景观照明用电空调用电主要包括冷热站用电、空调末端用电动力用电主要包括电梯用电、水泵用电、通风机用电特别用电主要包括信息中心、洗衣房、厨房餐厅、游泳池、健身房或者其他特别用电
3、各建筑物能耗数据采集子系统应当包括监测建筑物中各计量装置、数据采集器和数据采集通道能耗数据采集方式分为自动和人工采集两种对建筑物耗煤(液化石油、人工煤气、汽油、柴油、煤油)等能耗量,在无法实现自动采集状况下,应当通过人工采集方式输入能耗监测系统;RS485TCP/IP对建筑物能耗监测系统的自动计量装置所采集的能耗数据,应当通过接口,并采纳通信协议自动和实时上传能耗数据4L
0、电能计量应当合理设置分项计量回路其分项计量系统应当采纳电子式、精度等级为(0,
20.
51.0级及以上、、级)的有功电能表采纳的一般电能表,应当由测量单元和数据处(AC230/400V)理单元等组成,并能显示、储存和输出数据,具有标准通讯接口在变压器低压侧总进线处,应当设置多功能电能表,至少具有监测和计量三相电流、电压、有功功率、功率因数、2-21有功电能、最大需量、总谐波含量和次各次谐波重量的功能
三、其他要求120091120000m
2、从年月日起,单体建筑面积在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市(区)两级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申请国家或者本市的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LPD)(GB50034)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应当达到现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照明节能目标值要求
(2)(EER)采纳的房间空调器,其能效比不应低于《房间空气调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GB
12021.3-2004)2源效率等级》中的级标准(本市全装修住宅建筑项目,也应当符合本款要求)
(3)依据《技术导则》要求设置建筑能耗监测系统
2、当采纳地源热泵或者水源热泵技术时,应当确保该技术对地下空间资源或者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满意环境爱护要求,并应当获得本市规划、水务等主管部门的认可
3、建设单位应当依据施工图设计内容,按要求填写本市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表
4、对要求设置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项目,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纳入竣工验收的内容市或者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520081115、本通知自从年月日起实施OO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共建筑建设项目施工图节能审查备案表》的通知[2008]92沪建建管第号各有关单位
(2006)依据市建设交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技术管理的通知》(沪建交765[200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民用建筑设备专业节能设计技术管理的通知》(沪建交828号)精神,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本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管理,经探讨,将我办原印发的《上[2005]076海市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表(公共建筑部分)》(沪建建管第号)中附件3进行了补充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依据执行执行中有关状况可与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联系200911本通知自年月日起执行原《上海市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表(公共建筑部分)》自行废止特此通知1附件、上海市公共建筑建设项目施工图节能审查备案表(建筑专业)
2、上海市公共建筑建设项目施工图节能审查备案表(暖通空调及动力专业)
3、上海市公共建筑建设项目施工图节能审查备案表(电气专业)
4、上海市公共建筑建设项目施工图节能审查备案表(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状况)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上海市建材业管理办公室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附件1:住宅建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审查要点
一、基本要求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审查时,应当对批准的建筑节能规划设计方案中是否将建筑节能的内容,以及在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中是否包括建筑节能所需费用列入审查范围
二、审查要点
1、审查依据1DG/TJ08-205-2008;《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JGJ134-2010;《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3DG/TJ08-206-2002;《住宅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应用技术规程》4GB50176-9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5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6GB/T7106-2008;《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7GB/T15227-2007;《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8GB/T21086-2007;《建筑幕墙》9JGJ/T151-2008;《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10[2003]658沪建建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本市建筑节能工作的若干看法》的通知;11[20051212沪建建管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管理若干看法》的通知;122006765沪建交号《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技术管理的通知》13《上海市禁止或限制生产和运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书目》第
一、
二、三批;14
[2009]46《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号15现行的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规程
2、设计指标1建筑体形系数;2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3K D建筑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值、热惰性指标值A BC D E、外墙;、屋面;、外窗各朝向;、户门;、分户墙和楼板包括底面接触室F GH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遮阳;、天窗;、阳台隔墙窗
3、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对建筑的不同结构部位所需的相应节能技术措施说明1外墙采纳外保温、内保温、自保温的技术措施说明;2屋面形式坡屋面、平屋面及保温构造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3外窗采纳节能型窗户的技术措施说明;4遮阳的技术措施说明;5户门采纳双面金属门板加填充、木或塑料的隔层门及其它能满意传热系数要求保温型的户门;6分户墙采纳保温墙体材料或复合保温墙体的技术措施说明;7分别提出底部自然通风的架空楼板、底部不通风的架空楼板、楼层间的楼板传热系数要求及技术措施说明三设备节能设计
1、暖通设计1依据当地能源状况、设备用能效率及运行费用综合考虑采暖通风方式及设备选择;2空调系统能效比、综合性能系数;3冷热水管和空调风管绝热层厚度及节能设计技术措施说明
2、照明及其他1建筑照明设备功率密度值;2灯具效率;3节能镇流器选用;4照明光源选用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5高效率节能灯具和附件选用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6照度标准值选用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7照明限制方式选用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
3、给排水1太阳能热水设计;2热水系统管道保温措施说明
4、其他附件2公共建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审查要点
一、基本要求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对公共建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审查时,应当对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中是否包含建筑节能的内容,以及在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中是否包括建筑节能所需费用列入审查范围二审查要点一审查依据1GB50189-
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GB50176-9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3(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4GB/T7106-2008;、《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5GB/T15227-2007;、《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6GB/T21086-2007;、《建筑幕墙》7JGJ/T151-
2008、《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8[
20031658、沪建建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本市建筑节能工作的若干看法》的通知;9[
20051212、沪建建管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管理若干看法》的通知;10
[2005]
076、沪建建管号文《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共建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审查要点》等实施文件的通知;11
(2006)
765、沪建交号《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技术管理的通知》
12、《上海市禁止或限制生产和运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书目》(第
一、
二、三批);13
[2009]
46、《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号)
14、国家、本市现行的相关建筑节能标准和规程
(二)建筑热工设计
1、建筑热工设计规定指标
(1)屋面传热系数;
(2)外墙(包括非透亮幕墙)平均传热系数;
(3)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传热系数;
(4)外窗(包括透亮幕墙),其中A BC、各朝向外窗(包括透亮幕墙)的窗墙面积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包括外DEF G遮阳);、可见光透射比;、气密性;、可开启面积;、透亮幕墙的通风措施
(5)屋顶透亮部分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和面积百分比;
(6)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墙)热阻限值;7地面热阻限值;8当建筑热工设计不能满意上述规定指标要求时,应当承诺在施工图设计文件阶段对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进行权衡推断
2、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1屋面形式坡屋面、平屋面及保温构造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2外墙包括非透亮幕墙保温类型外保温、内保温、自保温等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3透亮幕墙保温、通风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4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5外窗包括透亮幕墙的型材、玻璃、遮阳等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6外门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7外墙与屋面的热桥部位节能技术措施说明;8建筑中庭夏季利用通风、排风等降温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三暖通节能设计1冷热源设备效率指标;2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限值;3空调水系统输送能效比
2、暖通设计、设备选用及节能技术措施说明1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选择及其系统设备配置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2空调区域合理划分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3空气调整系统型式选择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4新风及排风能量回收节能技术措施说明;5空气调整冷、热水系统节能设计技术措施说明;6冷却水系统节能设计技术措施说明;7风机、水泵选用节能技术措施说明;8冷热水管和空调风管绝热层节能设计技术措施说明;9可再生能源、余热利用等节能技术措施说明;10有条件时,需供应水冷式电动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的综合部分符合性能系IPLV数四建筑照明节能设计
1、建筑照明节能设计规定指标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
2、照明设备选用及节能技术措施说明1照明光源设备选用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2高效率节能灯具和附件选用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3照度标准值选用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4照明方式选用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五电力节能设计1变配电所位置选择;2节能变压器的选择等节能措施六给排水节水措施1洁具节水措施的选择;2雨水、污水等中水回用技术措施的选择七能源系统运行与管理限制1各种能源的独立计量功能节能技术措施说明;2集中空调与通风系统的自动限制设计节能技术措施说明;3公共照明的自动限制设计节能技术措施说明上海市浦东新区建材管理署50897786-30212293F联系人李展东联系电话地址浦明路号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技术管理的通知沪建交〔2006〕765号各区县建设交通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有效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现行的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指导和规范本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工作,经探讨,现将进一步加强本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技术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筑节能综合指标计算要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应当依据国家和行业现行节能设计标准中的规定性指标要求进行当设计建筑的部分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无法满意现行节能标准中的规定性指标要求时,必需在满意下列基本要求后,方可进行节能综合指标计算一居住建筑
1、屋顶的传热系数不得大于
1.0W/itf.K o
2、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不得大于
1.5W/m
2.K o
3、当窗墙面积比大于
0.35时,外窗的传热系数不得大于
3.2W/nf.K
04、无外遮阳措施的东、西向外窗包括阳台门的透亮部分,其窗墙面积比不得大于
0.
35、对设有屋顶天窗的建筑,其天窗洞口面积不得大于屋顶面积的4%,天窗的传热系数不得大于
3.2W/m
2.K,遮阳系数不得大于
0.
506、当低层建筑因体型系数不能满意现行节能标准的规定性指标时,应当满意下列要求1屋顶传热系数不得大于
0.6W/m
2.K o2外墙平均传热系数不得大于
0.8W/m
2.K o3各朝向外窗包括阳台门的透亮部分的传热系数不得大于
3.2W/m
2.K夕卜,还必需同时满意上述第4款和第5款的要求
7、进行围护结构节能动态计算时,应当以采温煦空调年耗电量之和作为推断依据,其中1多层居住建筑的采温煦空调年耗电量之和,应当小于等于上海地区的限值指标
55.1kwh/m2o2低层居住建筑应当与参照建筑的采温煦空调年耗电量之和进行比较,其计算所得设计建筑的采温煦空调年耗电量之和,应当小于等于参照建筑的采温煦空调年耗电量之和3高层居住建筑的采温煦空调年耗电量之和,应小于等于上海地区的限值指标
55.1kwh/而外,还应与参照建筑的采温煦空调年耗电量之和进行比较,其计算所得设计建筑的采温煦空调年耗电量之和,应当小于等于参照建筑的采温煦空调年耗电量之和4参照建筑确定的原则是其形态、大小、朝向、内部房间划分和运用功能应与所设计建筑完全一样,其体型系数和各部分的围护结构传热系数以及遮阳系数应符合规定性指标,其中窗墙面积按设计建筑取值,当窗墙面积大于40%时按40%取值二公共建筑
1、屋面的传热系数不得大于
0.7W/m
2.K o
2、外墙包括非透亮幕墙平均传热系数不得大于
1.0W/m
2.K o
3、当窗墙面积比大于
0.4时,外窗的传热系数不得大于
3.0W/m
2.K,遮阳系数不得大于
0.50o
4、屋顶透亮部分的传热系数不得大于
3.0W/m
2.K,遮阳系数不得大于
0.40
二、建筑节能设计补充要求一进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的建筑和暖通专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相关规定建筑照明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相关规定对上述标准中尚未涉及的给排水和电气专业,应当严格执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现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707相关规定二建筑外墙不宜设置凸窗,当建筑设计确需设置凸窗时,必需满意下列基本要求
1、凸窗的传热系数应当比现行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性指标降低10%,且凸窗的传热系数不得大于
2.8W/m
2.K o
2、凸窗不透亮的顶板、底板和侧板应当实行保温措施,其保温层厚度应当大于等于外墙的保温层厚度
3、当外墙设置凸窗时,凸窗面积可按其洞口面积进行计算当外墙设置转角凸窗时,其凸窗面积应当依据不同朝向的洞口面积分别计算三窗墙面积比可按单一朝向进行计算,其比值应当将该朝向的外窗总面积除以该朝向的立面面积不包括女儿墙四居住建筑的封闭式或者放开式阳台,其室内与阳台间的墙体和门窗,应当符合建筑物外墙和外窗的热工性能要求五建筑保温材料的热工设计计算应当采纳计算值,保温材料检测所得的热工性能参数,不得干脆用于设计计算保温材料的计算修正系数,可参照现行的国家《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应用技术规程》DG/TJ08的规定保温材料应依据计算结果确定选用厚度,但不得小于《住宅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应用技术规程》DG/TJ08规定的最小应用厚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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