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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年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23申报对象级全日制非定向新生研究生2023【评奖材料时间范围】录取前最高学历阶段第一部分毕业院校
(1)录取前最高学历阶段所读学校及专业均符合教育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计10分;
(2)“985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且录取为我校的硕/博士研究生新生计15分;
(3)“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且录取为我校的硕/博士研究生新生计10分;备注此项就高加分第二部分推免类录取方式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此项计3分;第三部分竞赛荣誉类
(1)荣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研究生创芯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根据不同等级加分,具体见下表国家级省(直辖市)级特等奖85一等奖74二等奖63三等奖52
(2)获“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荣誉,省(直辖市)级计5分,校级计2分说明L所有奖项均以证书为依据;
2.团体类奖项成员个人得分按奖项得分/获奖人数计算;
3.每一奖项就高加分1次,不同竞赛类别可累计加分;
4.个人总分为以上三部分合计分数,如出现同分情况,以个人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总分在本专业排名百分位次为依据确定最终排名申报对象级、级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20212022【评奖材料时间范围】非毕业班学生
2022.
9.1—
2023.
8.31;毕业班学生
2022.
9.1—申报截止日期前第一部分科研部分(-)学术著作类
(1)以我校为完成单位的已公开发行的学术专著(以封面署名为准),第一作者计60分、第二作者计36分;
(2)以我校为完成单位的已公开发行的学术编著、译著(以封面署名为准),第一作者计40分,第二作者计24分;
(3)参与以我校为完成单位的已发行的学术著作的撰写(在著作署名或致谢中应出现学生姓名)2万字以上者,每部著作计10分;1万字以上者,每部著作计6分学术译著及教材撰写2万字以上者,每部著作计6分;1万字以上者,每部著作计3分(注参与著作整章撰写,需提供相关著作原件和复印件,注明好字数,按实际字数计算;若参与到部分段落撰写,请再提供导师开具的字数证明)说明所有学术著作以最终出版为准,出版证明等不得作为参评成果
(二)学术论文类
1、学术杂志篇幅需4000字以上,低于4000字,以4000字为100%,按比例减分2000字以下参照报刊文章需在提供的材料上写明具体字数(注字数以最终发表的论文在Word页面左底部显示的字数为准),学术杂志等级以文章发表日期为准
(1)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国内外权威核心期刊(SCI、EI收录、SSCI、CSSCI)上正式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A类论文每篇计80分,B类论文每篇计60分,C类论文每篇计40分(A、B、C类划分标准按照学校科研奖励条例执行)
(2)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在CSSCI扩展版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每篇计20分
(3)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每篇计15分
(4)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在非权威核心公开刊物上正式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每篇计10分,此项累计不超过20分(若被人大复印资料各学科全文收录可计
13.33分)
(5)若该论文系翻译类或访谈类文章按该级别的30%计算,累计不超过3篇说明如果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该学生按文章60%计分;如果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都是学生,第一作者按文章60%计分,第二作者按40%计分;共同第一作者均分该文章分数;学生通讯作者与第一作者均分该文章分数
2、报刊文章
(1)学术文章发表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日报、文汇报、中国教育报的理论学术版,且文中显现作者名和以“上海师范大学”为单位署名投稿,篇幅2000字以上,第一作者每篇计15分,第二作者每篇计7分;篇幅1000-2000字,第一作者每篇计7分,第二作者每篇计3分此项累积不超过25分
(2)学术文章发表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日报、文汇报、中国教育报的国际版,且文中显现作者名和以“上海师范大学”为单位署名投稿,篇幅2000字以上,第一作者每篇计10分,第二作者每篇计5分;篇幅1000-2000字,第一作者每篇计5分,第二作者每篇计2分此项累积不超过20分
3、会议论文
(1)正式参加重大学术年会并作为交流发言代表的学术文章计5分(需出示年会主办方提供的相关发言证明照片并加盖公章或提供本人发言情况属实的导师证明),此项累积不超过10分
(2)论文集收录,每篇计3分(论文摘要收录不算分),此项累计不超过6分
(三)科研项目类
(1)参与以我校(院)为申请单位的各类课题的课题组成员(以立项成功的项目申报书上显见署名为准,一并提供项目立项通N-S+,知书或立项成功公示证明),国家级课题,计7分,省部级课题,计5分,工+二+N教委级课题,计3分个人得分比例按照公式计算,其中S为立项成功的项目申报书上显见署名的排序序号(序号1为申报人),N为课题组成员总数
(2)获得“我校大学生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立项申报”科研项目立项重点级别的第一负责人计5分,合作完成计3分;一般级别第一负责人计3分,合作完成计1分
(3)获得“我校研究生学术沙龙科研立项”A类级别的第一负责人计5分,合作完成计3分;B类级别的第一负责人计4分,合作完成计2分;C类级别的第一负责人计3分,合作完成计1分
(四)发明专利类发明类专利每项计5分,需提供证明材料电子版或截图
(五)竞赛奖项类(学术类)各类获奖计分如下表,所有奖项均以证书为依据国家级市级校级院级特等奖8040206一等奖4020103二等奖251262三等奖20631备注:
1.国家级、市级获奖证书上的授予单位需为政府机构
2.授予单位为社会团体或专业学会类的按校级获奖加分
3.“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研究生创芯大赛按国家级获奖加分;上海市大学生社会实践大赛(知行杯)按市级获奖加分;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属于学科竞赛按市级获奖加分以上七项获奖按表格原分数乘以
1.5的系数之后再计算得分
4.团体类奖项成员个人得分比例按奖项得分/获奖人数计算附加说明
1.同一学术成果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加分
2.以上所有成果或奖励须为申请者在读期间获得(与申请奖项层次对应),科研成果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上海师范大学
3.申报者所有科研成果均为已公开发行,学术成果提供佐证材料中包括(有刊号封面、目录、正文截图及原稿文件)
4.文科类用稿通知不作为加分项,理科类先行用稿不作为加分项
5.若有其他特殊情况,由院评优工作评审委员会最终审核决定第二部分综合素质(-)学习成绩本学年90%的总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英语口语及计算机除外),计10分,需本人提供成绩单打印件,并请教务办签字确认
(二)竞赛奖项类(非学术类)各类获奖计分如下表,所有奖项均以证书为依据国家级市级校级院级特等奖10741一等奖
9630.8二等奖
8520.6三等奖
7410.4备注
1.国家级、市级获奖证书上的授予单位需为政府机构
2.授予单位为社会团体或专业学会类的按校级获奖加分
3.以上所有奖励必须申请者在读期间获得(与申请奖项层次对应),第一单位必须为上海师范大学
4.团体类奖项成员个人得分比例按奖项得分/获奖人数计算若有其他特殊情况,由院评优工作评审委员会最终审核决定
5.获得教育学院团体类奖项(如迎新晚会、优秀班级奖、班歌大赛等)凭借获奖证书照片按照以下计分方式加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院级
0.
30.
20.1
(三)公益活动
(1)读研期间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献血加5分,可以累加两次,需提供献血证电子版或照片
(2)读研期间捐献骨髓者加20分,需提供捐献成功相关证明
(四)社会实践
(1)正式参与市级及以上志愿者活动,加5分,需提供证明材料照片(注公章以政府机构部门盖章为准,此项累计不超过10分)
(五)各类服务
(1)校院研会成员主席团计9分部长计6分干事计3分
(2)园区学生干部楼长计7分层长计5分寝室长计3分
(3)班级干部班长计7分党支书计7分团支书计5分其他班委计3分
(3)其他高校兼职辅导员计10分学生助理计5分社团社长计5分说明
1.出现学术不端、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恶意诋毁他人、非法取闹等情况,取消参评资格
2.任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证明材料上写明任职时间),不予计分
3.评选者本学年宿舍卫生不合格,使用违章电器,取消评选资格4•此项每一类别就高加分,不同类别可累计加分,总分不超过30分
5.所有加分材料都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逾期不办理
6.本细则解释权归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23年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教育学院2023年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2023年10月教育学院年学业奖学金评选材料清单表2023班级专业学号姓名导师手机号:材料名称加分值审核分总分注发表的论文材料请备注好字数,审核分由审核人员填写本人承诺上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承担一切后果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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