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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广南县田尾铅锌矿勘探探矿权评估报告书摘要(乌西源矿评
(2011)第004号)
一、评估对象云南省广南县田尾铅锌矿勘探探矿权
二、评估委托人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院
三、矿业权人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院
四、评估机构乌鲁木齐西源矿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五、评估目的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院拟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申请“云南省广南县田尾铅锌矿勘探探矿权”的转让,办理探矿权变更登记手续该探矿权部分属国家出资勘查形成,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云南省有关规定,需对该探矿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处置探矿权价款本次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提供“云南省广南县田尾铅锌矿勘探探矿权”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出的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六、评估基准日2011年2月28日
七、评估日期2011年3月10日至20n年3月31日
八、评估方法地质要素评序法
九、评估主要参数
(一)有关实物工作量1:5万化探测量
36.34平方千米,11万地质(草)修测
36.34平方千米,1」万水文工程地质简测10万平方千米,1:2千地形简测4平方千米,1:2千地质简(修)测4平方千米,1:5千地质剖面测量31千米,钻探
878.59米,槽探3699立方米,坑探
1887.10米,斜井
428.50米
(二)重置成本
396.64万元;其中扶贫投入重置成本
124.88万元;勘查院投入重置成本
271.76万元
(三)效用系数扶贫投入工作效用系数
1.39;勘查院投入工作效用系数
1.37;勘查工作布置合理性系数
1.00;扶贫投入加权平均质量系数
1.39,勘查院投入加权平均质量系数
1.37
(四)地质要素价值指数(调整系数)
0.73
(五)地区调整系数
1.10
十、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尽职调查及对所收集资料进行分析,按照探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计算和验证,确定“云南省广南县田尾铅锌矿勘探探矿权”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探矿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398.77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玖拾捌万柒仟柒佰元整;其中国家扶贫出资形成的探矿权价款为人民币
126.27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陆万贰仟柒佰元整;勘查院出资形成的探矿权价值为人民币
272.49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贰万肆仟玖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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