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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工程索赔案例分析
一、索赔案例背景资料工程项目在珠江新城,东面为30米华穗路,北面为20米华利路,西面为20米规划路,南面为10米规划路,商住楼为1栋12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9950nl
2.业主已提供三通一平,资金已到位,施工许可证已领取,基本具备开工条件本工程采用直接及xx股份公司议标,采用单价包干合同,按880元/平方米单价包干工程于2004年1月开工,开工后工程基本顺利,2004年5月结构封顶,6月份上旬完成砌体工程在6月底停工,停工原因是合同单价过低,在施工期间钢筋等主要材料价格上涨过快由于xx股份公司为外地首次来广州施工企业,不了解广州当地价格水平,同时也未考虑材料涨价风险,合同价格定得过低,建议业主按实际钢筋价格上涨水平调整合同单价由于xx股份公司的要求及业主差别较大,最终xx股份公司选择退场,业主重新选定xx建安公司进场施工,xx股份公司施最终诉诸于法律
二、案例分析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索赔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其一,索赔是双向的,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
3.合同变更;
4.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物价和自然条件的变化等;
5.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等
二、索赔的分类
(一)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类
1.承包人及发包人之间的索赔;
2.承包人及分包人之间的索赔;
3.承包人或发包人及供货人之间的索赔;
4.承包人或发包人及保险人之间的索赔
(二)按照索赔目的和要求分类工期索赔,一般指承包人向业主或者分包人向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费用索赔,即要求补偿经济损失,调整合同价格
(三)按照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工程延期索赔,因为发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或者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如果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拖延,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由于非分包人的原因导致工期拖延,分包人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工程加速索赔,通常是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引起承包人的人力、物力、财力的额外开支,承包人提出索赔;承包人指令分包人加快进度,分包人也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工程变更索赔,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施工顺序等,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承包人对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分包人也可以对此向承包人提出索赔;工程终止索赔,由于发包人违约或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等造成工程非正常终止,承包人和分包人因蒙受经济损失而提出索赔;如果由于承包人或者分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非正常终止,或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发包人可以对此提出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即承包商施工期间在现场遇到一个有经验的出版商通常不能预见的外界障碍或条件,例如地质条件及预计的(业主提供的资料)不同,出现未预见的岩石、淤泥或地下水等,导致承包人损失,这类风险通常应该由发包人承担,即承包人可以据此提出索赔;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索赔,在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不可抗力通常是满足以下条件的特殊事件或情况一方无法控制的、该方在签订合同前不能对之进行合理防备的、发生后该方不能合理避免或克服的、不主要归因于他方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导致承包人损失,通常应该由发包人承担,即承包人可以据此提出索赔;其他索赔,如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变化、政策法令变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四)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在建设工程实践中,比较多的是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常见的建设工程施工索赔如下
1.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1有关合同文件的组戚问题引起的索赔;2关于合同文件有效性引起的索赔;3因图纸或工程量表中的错误而引起的索赔
2.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1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2工程中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3增减工程量的索赔;4各种额外的试验和检查费用的偿付;5工程质量要求的变更引起的索赔;6指定分包商违约或延误造成的索赔;7其他有关施工的索赔
3.关于价款方面的索赔1关于价格调整方面的索赔;2关于货币贬值和严重经济失调导致的索赔;3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索赔
4.关于工期的索赔1关于延展工期的索赔;2由于延误产生损失的索赔;3赶工费用的索赔
5.特殊风险和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1特殊风险的索赔特殊风险一般是指战争、敌对行动、入侵、敌人的行为,核污染及冲击波破坏、叛乱、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等等2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人力不可抗拒灾害主要是指自然灾害,由这类灾害造成的损失应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在许多合同中承包人以业主和承包人共同的名义投保工程一切险,这种索赔可同业主一起进行
6.工程暂停、终止合同的索赔1施工过程中,工程师有权下令暂停全部或任何部分工程,只要这种暂停命令并非承包人违约或其他意外风险造成的,承包人不仅可以得到要求工期延展的权利,而且可以就其停工损失获得合理的额外费用补偿2终止合同和暂停工程的意义是不同的有些是由于意外风险造成的损害十分严重因而终止合同,也有些是由“错误”引起的合同终止,例如业主认为承包人不能履约而终止合同,甚至从工地驱逐该承包人
7.财务费用补偿的索赔财务费用的损失要求补偿,是指因各种原因使承包人财务开支增大而导致的贷款利息等财务费用五业主向承包商索赔在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实施工程时,除了工程师可向承包商发出批评或警告,要求承包商及时改正外,在许多情况下,工程师可以代表业主根据合同向承包商提出索赔
1.索赔费用和利涧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实施工程,发生下列损害业主权益或违约的情况时,业主可索赔费用和或利涧1工程进度太慢,要求承包商赶工时,可索赔工程师的加班费;2合同工期已到而工程仍未完工,可索赔误期损害赔偿费;3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如不按照工程师的指示拆除不合格工程和材料,不进行返工或不按照工程师的指示在缺陷责任期内修复缺陷,则业主可找另一家公司完成此类工作,并向承包商索赔成本及利润;4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工程被拒绝接收,在承包商自费修复后,业主可索赔重新检验费;5未按合同要求办理保险,业主可前去办理并扣除或索赔相应的费用;6由于合同变更或其他原因造成工程施工的性质、范围或进度计划等方面发生变化,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去及时办理保险,由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可向承包商索赔;7未按合同要求采取合理措施,造成运输道路、桥梁等的破坏;8未按合同条件要求,无故不向分包商付款;9严重违背合同如工程进度一拖再拖,质量经常不合格等,工程师一再警告而没有明显改进时,业主可没收履约保函
2.索赔工期FIDIC于1999年出版的新版合同条件《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规定,当承包商的工程质量不能满足要求,即某项缺陷或损害使工程、区段或某项主要生产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时,业主有权延长工程或某一区段的缺陷通知期
三、反索赔的概念反索赔就是反驳、反击或者防止对方提出的索赔,不让对方索赔成功或者全部成功一般认为,索赔是双向的,业主和承包商都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任何一方也都可以对对方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反驳和反击,这种反击和反驳就是反索赔在工程实践过程中,当合同一方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合同另一方对对方的索赔要求和索赔文件可能会有三种选择
1.全部认可对方的索赔,包括索赔之数额;
2.全部否定对方的索赔;
3.部分否定对方的索赔针对一方的索赔要求,反索赔的一方应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为准绳,反驳和拒绝对方的不合理要求或索赔要求中的不合理部分
四、索赔成立的条件
(一)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索赔事件,又称为干扰事件,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及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起工期和费用变化的各类事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不断地跟踪、监督索赔事件,就可以不断地发现索赔机会通常,承包商可以提起索赔的事件有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合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
3.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
4.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5.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6.对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
7.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
8.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二)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索赔的成立,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及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五、索赔的依据总体而言,索赔的依据主要是三个方面
1.合同文件;
2.法律、法规;
3.工程建设惯例针对具体的索赔要求(工期或费用),索赔的具体依据也不相同,例如,有关工期的索赔就要依据有关的进度计划、变更指令等
(一)合同文件合同文件是索赔的最主要依据,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5.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及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应视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中列举了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的依据条款,也列举了承包人在哪些条件下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列举了承包人及分包人之间索赔的诸多依据条款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1.适用法律和法规建设工程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古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和名称
六、索赔证据(-)索赔证据的合义索赔证据是当事人用来支持其索赔成立或和索赔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索赔证据作为索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索赔的成功及否证据不全、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是很难获得成功的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工程信息和资料,这些信息和资料是开展索赔的重要证据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应该自始至终做好资料积累工作,建立完善的资料记录和科学管理制度,认真系统地积累和管理合同、质量、进度以及财务收支等方面的资料
(二)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材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材料有以下七种
1.书证是指以其文字或数字记载的内容起证明作用的书面文书和其他载体如合同文本、财务账册、欠据、收据、往来信函以及确定有关权利的判决书、法律文件等
2.物证是指以其存在、存放的地点外部特征及物质特性来证明案件事实真相的证据如购销过程中封存的样品,被损坏的机械、设备,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等
3.证人证言是指知道、了解事实真相的人所提供的证词,或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4.视听材料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音像资料如录音带、录像带等
5.被告人供述和有关当事人陈述它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司法机关所作的承认犯罪并交待犯罪事实的陈述或否认犯罪或具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辩解、申诉被害人、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6.鉴定结论是指专业人员就案件有关情况向司法机关提供的专门性的书面鉴定意见如损伤鉴定、痕迹鉴定、质量责任鉴定等等
7.勘验、检验笔录是指司法人员或行政执法人员对及案件有关的现场物品、人身等进行勘察、试验、实验或检查的文字记载这项证据也具有专门性
(三)常见的工程索赔证据常见的工程索赔证据有以下多种类型
1.各种合同文件,包括施工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中标通知书、投标书、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者预算书、有关技术资料和要求、施工过程中的补充协议等;
2.工程各种往来函件、通知、答复等;
3.各种会谈纪要;
4.经过发包人或者工程师批准的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包人索赔其次,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再次,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其对对方尚未形成约束力,这种索赔要求能否得到最终实现,必须要通过确认(如双方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后才能定夺本案例中施工单位因钢材价格上涨要求索赔,调整合同价格,经查在土建合同第六章工程价款及支付中有以下结算规定
1、本工程计费面积9950平方米,按880元/平方米单价包干,本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875.6万元
2、乙方已清楚并考虑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条件、周围地下管网、现场条件、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并已考虑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维护、工期内赶工等因素乙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需施工组织中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不再另外计取
3、按国家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负责缴纳
4、在合同确定的施工图纸设计基础上,变更修改分部分项工程带来的费用变化在±2%范围内时,结算时不予考虑超过±2%时及增加工程(签证工程、图纸外、超出附件一范围的工程)按以下取费标准
(1)土建工程套用2001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按穗建价
(2002)363号文和本合同附件一所确定的标准计费;安装工程按2002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及《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常用项目补充综合定额》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实施情况记录;
5.工程各项会议纪要;
6.气象报告和资料,如有关温度、风力、雨雪的资料;
7.施工现场记录,包括有关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施工变更指令,工程材料和机械设备的采购、验收及使用等方面的凭证及材料供应清单、合格证书,工程现场水、电、道路等开通、封闭的记录,停水、停电等各种干扰事件的时间和影响记录等;
8.工程有关照片和录像等;
9.施工日记、备忘录等;
10.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11.发包人或者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和确认书,以及承包人的要求、请求、通知书等;
12.工程中的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
13.工地的交接记录(应注明交接日期,场地平整情况,水、电、路情况等),图纸和各种资料交接记录;
14.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记录、凭证和报表等;
15.市场行情资料,包括市场价格、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中央银行的外汇比率等公布材料;
16.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参考资料和现场资料;
17.工程结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
18.各种会计核算资料;
19.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
(四)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索赔证据应该具有
1.真实性;
2.及时性;
3.全面性;
4.关联性;
5.有效性知识点主要内容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可以分为合同明示索赔、合同默示索赔;按索赔的目的可以分为工期索赔、费用索赔;按照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工期延期索赔因为发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或者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索工程加速索赔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进赔度、缩短工期引起承包人的人力,财力、物力的额外开支类工程变更索赔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别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施工顺序等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工程终止索赔由于发包人违约或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等造成工程非正常终止,承包人蒙受经济损失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承包商施工期间在现场遇到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不可能预见的外界障碍或条件导致承包人发生损失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索赔承包方在签订合同前不能对之进行合理防备的,发生后无法控制、不能合理避免或克服导致承包人发生损失上述情况也可以发生在发包方向承包方反索赔和分包方向承包方索赔的某些事件中按索赔过程可以分为单项索赔及总体索赔,直接索赔及问接索赔;一般情况下承包方向发包方索赔称为索赔,反之为反索赔
1.不利的自然条件及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1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一般来说,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业主方提供的现场地质、水文情况,投标人应进行现场踏勘,因此承包人应对自己对资料的解释负责如果出现的情况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合理预见到的,承包方可以提出索赔要求在合同文件解释中上述两点易引起争议2工程中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如地下构筑物、文物在图纸中未有说明可以提出索赔,一般工程师采取工期延长和成本补偿或发出变更命令,并确定合适的费率和价格
2.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任何此类变更,承包商均不以任何方式使合同作废或无效,承包商应注意工程师提出的变更单赔索价或价格的合理性赔
3.工期延期的费用索赔应注意形成原因分为承包方和非承的包方原因,而且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有时不会同时成立下内列情况承包商提出工期索赔合同文件错误,工程师指令错容误,有关放线等技术资料不准确,不利的自然条件,现场发现文物,额外的样本及试验,业主、工程师要求暂停施工,业主未及时提供现场,业主违约及业主风险,不可抗力以上提出的工期索赔中,凡属纯客观原因造成的延期,属于业主无法预见的情况只能延长工期,而不能得到费用补偿;凡属纯业主方面原因造成的拖期在工期延长补偿的同时可以得到费用补偿主要内容知识点
4.加速施工费用索赔,业主方原因要求承包方加快施工时,确定加速施工发生的附加费用(加班补贴、施工新单价、加班天数、成本增加值)较复杂业主可以接受索赔,也可以采用承“奖金”形式解决此类问题包
5.业主不正当地终止工程引起索赔承包商有权要求补偿损方失,其数额是承包商终止工程中的人、材料、机全部支出,向以及各项管理费用、保险费、贷款利息,保函费用支出(减去发已结算工程数)盈利损失
6.物价上涨引起的索赔应区分不包同的合同约定进行费用计算常方
(1)固定总价合同不予调整,适用于工期短,规模小的工程;见提
(2)用调价公式调整合同价,注意调值基数的时间约定;工出
(3)按价差调整合同价,其中材料价调整数二(现行价-基础程索价)X材料数量;索赔人工费调整数二(现时工资-基础工资)X(实际工作小时+加班赔的工作小时义加班工资增加率)内一般情况下,对管理费及利润不进行调整容
7.法律、货币及汇率变化引起的索赔
8.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索赔承包商可在提前通知业主后暂停工作或减缓工作速度,可获得误期补偿
9.业主风险达到合同约定的损失程度,承包商可提出索赔
10.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索赔(见合同条款中不可抗力部分)
1.工期延误索赔,一般应考虑业主盈利损失,贷款利息增力口,监理费用增加,租赁费等其他费用业
2.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引起索赔,业主有权追究责任补偿损主失若承包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缺陷修补工作,业主有方权雇佣他人完成,发生成本和利润由承包方负担若承包方向自费修复,业主可索赔重新检验费承
3.承包商不履行的保险费用索赔包
4.对指定分包商的付款索赔,在承包商未能提供已向指定分方包商付款的合理证明时,业主可直接将承包商未付给指定分索八包商的所有款项(扣除保留金)付给分包商,并从付给承包商赔的款项中扣回
5.业主合理终止合同或承包商不正当放弃工程索赔,业主有权从承包商收回由新承包商完成工程所需的工程款及原合同未付部分的差额土建及安装均按广州市三类工程总价下浮3%计取材料调差按施工期当季度市场材差条款未对材价格上涨等合同价格影响因素作出明确规定,但考虑到本合同为单价包干合同,建筑面积按实际计算价格上涨属于xx股份公司的风险,应在议标时考虑在包干单价中,且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也无异议故业主未同意此项索赔要求XX股份公司按实际完成工程量重新编制预算价为
800.569万元,编制预算标准参考合同规定的变更修改分部分项工程带来的费用变化取费标准材料价格按XX市场信息价调整业主不同意此预算,原因是预算编制依据不合理,理由充分,在议标中xx股份公司是考虑自己的实力向业主作出了优惠,不能简单参照增加工程结算办法,只能按合同单价水平在合同第十三章《其它约定》中
3.4规定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乙双方协商不成,最终乙方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XX市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如下甲乙双方终止合同乙方可以按增加工程结算办法编制预算,但要考虑优惠比例,即考虑预算价及合同价的比值,同时按甲乙双方及监理确认的工程量计算,最终确认完成工程价款为
600.2316万元甲方重新引入xx建安公司,议标完成后,签订了剩余工程补充协议价3480000元,加上xx股份公司的工程价款为
948.2316万元,比原合同价要高,且在诉讼期间,浪费了时间,影响工程工期
3、总结及经验教训
3.1处理索赔应按以下原则
3.
1.
1、此项索赔是否具有合同依据、索赔理由是否充分、程序是否恰当具体来说,及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以上是索赔得以成立的先决条件
3.
1.
2、在索赔事件初发时承包商是否采取了控制措施按国际惯例,凡遇偶然事故发生影响工程施工时,承包商有责任采取力所能及的一切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尽力挽回损失如确有事实证明承包商在当时未采取任何措施,业主可拒绝其补偿损失的要求
3.
1.
3、认真核定索赔工期、款额,肯定其合理的索赔要求,反驳、修正其不合理的要求,使之更加合理、准确,如确定工期索赔,要看被延误的工作是否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内容,只有位于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内容的滞后,才会影响到竣工日期在审核停工损失中,不应以日工费计算,通常采取人工单价乘以折算系数计算;停驶的机械费补偿,应按机械折旧费或设备租赁费计算,不应包括运转操作费用再如施工期间遭遇不可抗力,对承包方的人员伤亡、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不予补偿,但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3.
1.4费用索赔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应遵循下述两个原则所有赔偿金额都应该是施工单位为旅行合同所必须支出的费用;按此金额赔偿后,应是施工单位恢复到未发生事件前的财务状况即施工单位不致因赔偿事件而遭受任何损失,但也不得因赔偿事件而获得额外收益在本案例中,施工单位要索赔,但要遵循索赔的原则和程序,不能漫天要价,不考虑事件发生的实际情况,且在索赔期间自动撤场,未采取积极措施,造成工程停工,不能连续施工业主需要投入更多的财力、人力、物力才能重新进入正常施工状态索赔计算要有依据,不能凭空想象要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签订的合同、双方协商文件、签证、会议纪要等为依据对于单价包干合同,要注意风险的分配,风险转移要考虑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谁最有能力解决风险问题就由谁来承担风险如果双方对工程可能遇到的情况估计不足,可以考虑采用可调单价合同,这样一来对双方都可以减风险,达到共赢的局面
3.2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得到有关风险控制经验及教训
3.
2.
1、首先施工单位自己要有成本风险控制意识只要一接到施工项目就一定赢利的时代已经过去建筑市场已由买方市场转变为卖方市场,市场竞争激烈,如果建筑单位的成本控制不严格,就会造成项目亏本所以施工单位也应加强成本控制和风险意识特别是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造价风险因素分析、识别、归类、控制、转移或消化在项目班子的组成上,安排既懂技术又对风险控制熟悉的造价工程师,任命造价风险意识强的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班子的组建工作
3.
2.2在签定合同中要注意材料价差调整条款,合同内规定主要材料上涨的调值公式参照经常使用专门的调价公式(考虑主要材料上涨)Pn=a+bLn/LO+cEn/EO+dMn/MO+…(其中a为固定值,指合同中不参及调价部分如利润、管理费、税金等,b、c、d为主要材料占造价比例,且a+b+c+d=
1.LO、EO、M0为投标截止前一个月物价指数,Ln、En、Mn为验收计价前一个月物价指数)避免业主通过不公平的合同条款将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全部转嫁给施工单位
3.
2.3及材料商的强强联合协议,转移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风险预测材料价格的变化趋势,加强成本风险管理
3.
2.4建筑企业应建立行业协会,通过协会的指导及协调作用,加强整个施工企业的抵御风险能力
3.
2.
5、同时业主也要转变观念,不能将所有风险都转嫁给施工单位,要有风险共担的意识不然就会造成施工单位严重亏损,无法继续施工,最终退场业主不得不重新委托其他施工单位施工既耽误工期也浪费成本本案例中如果设置了调价公式,对主要材料的价格波动进行约定,合理考虑价格风险,就可以减少双方的争议
3.
2.
7、对于施工单位的违约,在签订合同时业主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履约保函,减少因施工单位违约造成的损失本案例中由于xx股份公司退场,增加造价
72.6316万元,如果xx股份公司提供了履约保函,甲方将处于有利位置,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3.
2.
8、索赔应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尽量减少诉讼,主要是诉讼需要大量时间、人力、财力,对双方都是个损失
3.
2.
9、施工单位索赔时要注意索赔技巧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索赔谈判,一定要发挥公关能力,注意搞好私人关系,避免和业主发生冲突,多谈干扰的不可预见性,少谈业主的个人失误;多谈困难,多诉苦,给业主一个受损者的形象既能争取业主的同情和支持,又能双赢是原则性索赔谈判追求的最终目标
3.3选择一种好的合同管理模式对项目成功影响巨大,Partnering模式(伙伴关系)对此案例有借鉴作用Partnering模式是指项目参及各方为了获取特定的商业利益,充分利用各方资源而做的一种相互承诺信任、承诺、共享是Partnering模式三大基本要素,信任是其中最重要的关键因素信任既包括各参及方彼此的信任,也包括各参及方内部信任,即参及方的执行员工对Partnering模式理解和支持彼此之间的信任达到一定成熟度,监督和防范减少,参及的一方违反合同而带来的可能损失,随着信任水平的提高而为此付出的成本急剧上升合作伙伴式管理既可以保持分工的效率,又可以获得合作的好处Partnering模式除了正式的合同之外,参及各方彼此之间还要签订一份非合同式的协议,在协议中有专门的争议处理系统,采用Partnering模式可以减少争议和诉讼的发生工程工程费用索赔申请表致(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合同条款条的规定,提出费用索赔申请,索赔金额(大写)索赔的理由和证明(附后)索赔金额的计算施工单位(章):施工项目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工程名称编号工程费用索赔申请表格式工程名称致(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合同条款条的规定,由于的原因,我方要求索赔金额(大写),请予以批准索赔的详细理由及经过索赔金额的计算:附证明材料承包单位(章)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Q学•行业培训网2008-11-18来源: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索赔讲义1Z206060建设工程索赔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工程索赔是承包人和发包人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重要而有效的手段1Z206061掌握建设工程索赔的依据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合同当事人之间一项正常的而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合情合理的行为
一、索赔的起因索赔可能由以下一个或几个方面的原因引起
1.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及责任;2,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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