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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标溪乡花园大道)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景宁畲族自治县标溪乡人民政府道)”项目实际到位
44.99万元,资金到位率
100.00%
5.
2.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省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标溪乡花园大道)”项目实际支付
44.99万元,项目资金实际使用率100虬
(二)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通过对取得的相关资料的分析及调查发现,我们认为“省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标溪乡花园大道)”项目如下情况
1、主要成效“省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标溪乡花园大道)”项目实施后,用于标溪乡花园大道建设
2、主要问题无
3、业务评价综上,对照评价标准进行评价,“省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标溪乡花园大道)”项目综合评价得分
96.00分,绩效评价等次为良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编制绩效目标,提升绩效目标申报质量编制预算绩效目标,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源头和基础,是监控、评价财政支出绩效的重要依据在制定指标的过程中,景宁畲族自治县标溪乡人民政府围绕全乡工作项目、工作内容,认真编制绩效目标,对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全面性、可测性进行反复论证修改)主要问题分析无
(五)相关建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需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涉及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多个方面,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工程,需要全员参与相关业务工作人员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思想认识,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全员参与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形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模式,应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相应资金的使用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七)附件景宁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项目省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标溪乡花园大道)名称主管景宁畲族自治县标溪乡景宁畲族自治县标溪乡人民政府实施单位部门人民政府年初预算数全年预算数全年执行数执行率项目年度资金总额
44.
9944.
9944.99100%资金其中当年财政拨款(万
44.
9944.
9944.99100%元)上年结转资金其他资金度预期目标实际完成情况体标目万元万元年
44.
9944.99总偏差原因一级二级指分析及改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权重得分指标进措施标数量指此项不涉标及工程验收质量指产合格率21001004040出标指标时效指此项不涉绩标及效成本此项不涉指指标标及经济效此项不涉益指标及社会效此项不涉益指标及效预不益受措期指及修施标,生态效环保验收订100954038益指标通过率项原项因益目:目方案时要多加考虑可持续此项不涉影响指及标要员满满,分务需所尽足措满意服务对对需服务对象需度量象满意
295.00%90%
2018.95满意度指原服度指标标未象足因人求能施部总分100%
26.“省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标溪乡花园大道)”项目绩效目标评价表.....310景宁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项目名称省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标溪乡花园大道)项目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标溪乡人民政府(本级)主管部门景宁畲族自治县标溪乡人民政府评价方式部门(单位)评价因财政评价口评价机构第三方机构口部门(单位)评价组口财政评价组口2023年3月25日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制)
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季勇梅联系电话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标溪邮编323507乡标溪村环溪路3号项目起止时间
2022.
12022.12〜计划安排资金(万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44.
9944.99元)其中中央财政其中中央财政省财政省财政市县财政
44.99市县财政
44.99其它其它实际支出(万元)
44.99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计划支出数实际支出数支出内容(经济科目)基础设施建设
44.99支出合计(万元)
44.
9944.99
三、评价报告摘要概况省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标溪乡花园大道)预期实际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44.99万元
44.99万元评价组通过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对照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得出“省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标溪乡花园大道)”项目绩效评价得分
96.00分,等次为良“省评价结论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标溪乡花园大道)”项目决策规范,组织实施得当,并取得了如下绩效“省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标溪乡花园大道)”项目实施后,用于标溪乡花园大道建设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该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主要绩效计划资金均由县财政局实际到位;资金到位率
100.00%o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金均根据立项要求使用,没有结余主要问题及原无因分析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需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涉及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多个方面,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是一个复杂而相关建议系统的工程,需要全员参与相关业务工作人员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思想认识,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全员参与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形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模式,应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相应资金的使用
四、评价人员姓名职称/职务单位签字林慧荣副书记景宁畲族自治县标溪乡人民政府叶金锋会计景宁畲族自治县标溪乡人民政府陈菁出纳景宁畲族自治县标溪乡人民政府填报人(签字)年月日评价组组长(签字)年月日评价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报告综述(文字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标溪乡花园大道)项目”项目的管理,科学合理使用资金,提升经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景财监督(2023〕1号)文件要求,按照根据《浙江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浙财监督[2020)11号)、《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景委发
(2019)45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省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标溪乡花园大道)项目”项目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出规范的项目评价指标和标准,对“省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标溪乡花园大道)项目”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为做好这次绩效评价工作,景宁畲族自治县标溪乡人民政府成立绩效自评小组在了解、收集相关信息和资料的基础上,通过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掌握了“省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标溪乡花园大道)项目”项目的实施与绩效情况,在此基础上,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评价和打分,现将“省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标溪乡花园大道)项目”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依据“省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标溪乡花园大道)”项目列入2022年度经费预算批准
44.99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县财政局拨付
2、项目内容根据立项文件,“省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标溪乡花园大道)”项目,项目规模
44.99万元
3、项目预期完工时间“省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标溪乡花园大道)”项目,项目批复要求2022年度期间经费使用
4、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省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标溪乡花园大道)”项目实施成立后,预期产生的社会效益如下
4.1用于标溪乡花园大道建设
5、项目执行在各单位的配合协作之下,“省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标溪乡花园大道)”项目进展顺利,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4.2项目的实施情况
4.
2.1项目的进展截至评价时点,该项目均根据立项要求使用,没有结余
4.3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情况
4.
3.1资金筹措安排“省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标溪乡花园大道)”项目总预算金额
44.99万元,所需资金全部财政拨款
5.
2.2资金到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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