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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论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影响-以热点问题为视角司法公正在舆论环境中的现状2舆论监督在司法过程中的参与方式
2.1现今网络各交流平台和搜索引擎如新浪微博、百度,以及站、微信公B众号等自媒体网络的兴起,网络文化已经深入中国社会的各个角落,政府各个职能部门的各项举措,都将会面对广大网民通过网络进行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督,可以说这又是一个科技进步优化监督的重要佐证⑻现今的网络自媒体平台大体分为话题类、社交类、知识类、娱乐类等四类话题类移动网络自媒体主要以新浪微博、百度贴吧为代表,这App App类移动网络自媒体主要以话题一讨论一舆论传播模式为主,这也是目前司法领域的热点案件的主要舆论造势区域⑼新浪微博流量主要进行内容生产、发布话题,其他用户通过关注一互IP动机制实现公众互动,随着这种互动不断扩散,最初的话题就会迅速转变为热点话题,随之形成舆论浪潮对现实中的司法展开讨论社交类移动网络则以腾讯为代表,主要依托于社交通信软件实现QQApp用户的获得,且用户能在移动端实现内容生产平民话语表达的移动网IP App络自媒体腾讯空间能满足大众实现图文、视频形式内容创造的需要,QQ内容生产的直接互动群体为好友,间接互动群体为内容突破好友限制实现空间转发后的间接好友圈知识类移动网络自媒体主要以知乎、得到为代表,这类移动网App App络自媒体主要以知识类、科普类内容为内容谱系进行知识生产为其发展模式自媒体人通过平台发布和分享普世的知识咨询,为公众提供知识学习App知乎通过用户问题解答的超强实用性而获得了大量粉丝,用户问题对接App用户答案的模式完成了平台间的互动环节娱乐类移动网络自媒体以短视频、直播平台为代表,主要是指自媒App体发展期之后催生的全民直播、人人媒体,以娱乐内容为主的短视频、直播类移动网络自媒体平台年问世的短视频抖音以其创意音乐App2016App模板,结合特效、场景切换、美妆等个性化功能实现逆袭,平台用户准入门槛低,内容生产以娱乐类为主,无互动壁垒,被誉为“都市白领”
[8]王林生.信息革命中国自媒体发展简史互联网经济,2017,1190
[9]张英霞媒体审判”的防治[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8,0585的视频自媒体平台[⑼现代舆论方式的优越性
2.2上文中提到现今的科学技术大大提高了信息传输和信息共享的速度和效率,政府机关以及各个专业性的公立职能机构都开设了自己的网络平台,对自己单位与大众相关的一系列文件和决定进行公布,并鼓励群众对单位的行政决策实行监督口口随着国家依法治国国策的不断落实与推进,主张司法独立也一直作为国家法制工作的重要部分在这样的全面建设法制国家的大环境下,做好本职工作,追求实体正义,也成了国家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努力践行依法治国理念的重要目标和最终信仰可以说,更加高效率的舆论监督不仅对于国家司法公正,甚至是政府机关的权威树立和群众自信都是十分有益的对于现如今经济、科技高速发展的国内社会,此时舆论监督也会发挥其独有的作用一一现实环境的司法缺陷倒逼司法制度的更新和升级在我国司法领域,通过现实问题推进司法发展的经典案例不在少数,比如年“孙2003志刚案”,经历了舆论媒体的报道后,很快引起了舆论探讨,事后国务院正式下达文件废止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一一即所谓的收容制度[10J魏永征.新闻传播法教程[J].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06II
[11]林爱琼监督舆论与法律保障[J].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8,与:75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冲突分析3法律思维的欠缺
3.1这应当是法学思维的极度缺乏所带来的局限性现今阶段各个部门的法律知识传递,依旧仅仅停留在某一项具体的法律法规,更像是一种照本宣科式的朗诵形式,各种形式的集中学习往往过于流于表面,与其是普法不如说是一种针对具体法条的“扫盲”在现如今九年义务教育的全面推行,公民的文化素质早已经不同于二十年前的状态,现有的普法活动其中宣传的法律条文对普遍接受义务教育的公民来说已经是习以为常的事了,普法活动应当更加深入舆论环境监管的“留白”
3.2当前由于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以智能手机为主要流通方式的移动自媒体单位呈几何倍数增长,这也就为人们利用舆论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平台,获取舆论支持的成本也显著降低而正是因为这种日益滋长的廉价的营销渠道,网上的各种以营销为目的的自媒体单位也开始出现良莠不齐的现象很多媒体或不知内情的网友,往往通过自己的主观臆断对整个案件进行定义,且滥用法言法语,并通过网络舆论的渠道快速散播出去,导致形成了大量与事实严重不符的谣言
3.3对司法权威地位的影响众所周知的是司法以其独有的公平与正义原则,应当是处于一个绝对的权威地位,而舆论媒体过度干涉会导致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危机,同时也会催生很多因司法失信所导致的恶性社会案件,这同时又会进一步加剧司法的信任危机,如此的恶性循环最终导致的将是整个国家法制体系的全面崩坏此外随着自媒体的大量涌现,舆论市场上的乱象也随之增加,相关的行为人因为实行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愈发减少了,当事人有时只需动动手指就可以将所谓的“不法行动”,通过断章取义的方式在网络媒体上进行所谓的“披露”,从而在社会舆论中形成指向性舆论倾向,以此达到操控舆论攫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⑵因此,舆论监督若不能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项下,失控的舆论就将摧垮整个社会的正常秩序,[12]王阳.论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关系与互动[J].法制博览,2018,17111动摇司法机关制定的司法裁定的权威性,损害国家法制的公信力[⑶一个国家的法律是国家维持生命力的重要准绳之一,倘若法律遭到了动摇,公民失去了对于国家法律的基本信任,国家的整体法制体系就会被整体摧垮[13]王曙光.略论网络舆论的法律规制及其理论前瞻[J].中国检察官,2011,1578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冲突问题的解决策略4健全社会听证制度
4.1社会听证制度是政府了解与引导民间舆论的重要渠道,是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信任感的重要途径,努力健全社会听证制度,拉近政府与社会的距离,将官方与民间的不同声音进行融合使听证会真正的走进人民群众中去,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政治生活的积极性和社会责任感,同时政府通过听证会了解民情、集中民智,更好的为人民服务首先,司法机关可以通过网络将允许面向公众发布的信息进行公开其中包括的内容就是指诉讼的过程和结果,主要包括诉讼过程的具体细节即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立案、是否依据规章收集证据、采取强制措施方式是否妥当,检察院是否提起公诉并以何种罪名提起公诉、审判过程及判决、是否上诉、是否提出再审、刑罚的执行、假释减刑等与诉讼程序相关的细H-P|J o其次,司法机关可以通过官网或是其他网络媒体平台公开其信息,这样可以保证板块及时、准确公开其信息[⑶通过这些媒体渠道,更加全面的了解各项社会热点的演变经历,通过更多从事法律学术研究,以及司法实务研究的专家、学者,得到更加具有深刻性与学术性的理论论证,保证最终的司法审判结果能够更加符合我国现行的司法体系以及现阶段的依法治国战略增强司法职能部门执行程序的规范性
4.2笔者在此指出的规范程序性,是说司法职能部门应当注重执行司法程序时的规范性,对司法程序相关细节的严格性最鲜明的例子就是美国司法界经典案例一一米兰达诉亚利桑那案作为维护法律权威和公正性的司法职能部门应当注重对于司法程序的严格履行和正确运用,确保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得到应当的对待,维护法律的正义性地位提高司法透明度和从业人员专业素养
4.3由于司法有一定的封闭性和独立性,因此往往对于民众具有一种神秘感,引发民间舆论猜测,这就又会被个别媒体利用来引导舆论趋势增加透明度,则可以避免这种由于不了解,而导致的公民对于司法过程的误读或过分解读,保证司法过程的[14]管新春.论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之平衡法.知识经济,2014,1928严谨性和专业性,一定程度上可以重塑司法机关形象,增强公民对司法公正的信心首先,立法机关应通过立法或者司法解释的方式,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的范围,包括审判结果、执行结果、减刑假释结果等的诉讼结果公开,后者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诉讼程序公开其次,明确相关内容的具体含义[均明确有关于“涉密”等不可公开的法条解释,“法无禁止即可为,只要某一案件不属于按规定不得公开的案件,公民就有权了解并监督案件的审判过程[⑹完善网络舆论的相关立法
1.1舆论监督,英语翻译为指代监supervisionbypublicopinion,supervision管之意,所表示的是对人行为的管理;中文意为公众观点、大publicopinion,众观点那么,我在此阐述的舆论监督,就是公众在面对不公时,通过舆论的方式对自身合法权利的进行保护的一种自我救济方式往往提到司法公正,最关键的前提条件就是要保证在司法实践中尽量对于法律公平与正义的维护⑴在这里的司法指代的主体一般是法院,公正是指代法院在审判活动中所应当具有公平、正义的基本素质实现司法公正的前提就是保证司法过程的透明化和公开化,最大程度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这也是保证司法能够建立权威地位的基础审判公开原则作为现代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也是保证司法公正得以落地的重要形式证据我国提倡审判公开,提高公民对于国家司法过程了解,从而对国家司法建立权威地位,并间接促进司法公正我国年刑事诉1979讼法就把审判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诉讼原则,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以及司法改革的进行,后来不断完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也都确立了审判公开的制度,即从一开始的公民可以参与旁听到现在的媒体直播审判过程,甚至允许媒体对案情进行客观如实的报道,这些无不体现着我国审判公开制度的进步每一个依据宪法所享有政治权利的国家公民,都有依据宪法行使宪法授予的公民监督权、知情权、言论自由权以及批评建议权,这也是间接证明国家宪法权威性的重要依据,是对一个国家法制是否健全和强有力的最佳佐证而只有通过大众舆论的方式才是公民参与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方式之一而由此开始,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才是真正的落地⑵作为宪法授予公民权利的重要方面,舆论监督以其广泛的涉及面、阳光的透明度、巨大的影响力,维持与健全民主政治,监督和制约公共权力,健全人性和促进个人价值,并成为其在国家监督方面中能发挥重要作用的关键性优势
[1]范振国.公共利益的法律界定与限制研究[D].吉林大学,2010
[2]唐光怀.舆论监督法治化研究[J].湖南湖南大学出版社,2007,0993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的学理解释
1.2司法与舆论原本应当是概念之上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然而从社会职能来说,司法与舆论都致力于国家的法治与民主建设的历史进程⑶司法公正和网络舆论相互具有辩证统一性,与此对应的是两者间的三个定义一是网络舆论是宪法权利,首先言论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其次网络舆论作为言论自由落地的具体方式之一,因此公民通过网络形式监督权是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新兴方式;二是司法是国家政治生活的基础,司法以其客观理性的特殊性来说,它应当接受来自各个方面的监督以保持自身的公正性;三是网络舆论要依法实施言论自由作为宪法所赋予的权利,只有在法律的规定下落地,言论自由的行为人才能够得到法律的相应保护网络舆论监督权与司法权彼此之间往往会具有其自身的特性,其具体的表现方式和实现措施也不尽相同司法具有强制性,但一般以惩罚为主;网络舆论监督则主要以潜移默化地教育为主,不具备强制性根据我国国情,出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对弱势群体受不公审判时,往往会保持同情心态,并激发国内主流舆论群体的强烈反响此外,新闻媒体、网民也会时常对司法部门的一些审而未决的案件,在不了解案件真实信息的基础上,妄加评判,随意转载,滥用法言法语对案件进行分析,导致形成对案件判决结果具有指向性的舆论趋势,严重影响司法独立性⑷当然其中亦不缺乏一类人群利用网络的单方面炒作方式,通过夸大或歪曲部分事实,以期误导舆论,进而利用舆论的压力对最终司法结果造成干涉,更为严重者甚至还会对司法工作人员进行言语攻击此举不仅严重损害司法工作人员的个人名誉,危害司法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打击司法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司法公正性,更降低了司法的权威性舆论监督在司法过程中的实现
1.3孟德斯鸠说过“要最大限度地防止权力的滥用,就必须通过权力来约束权力⑸”属于整个社会全体公民的舆论监督权,借由媒体的披露只是[3J孙广坤.司法公正与网络舆论良性互动机制研究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480671[4J方朝英.从媒体诉讼看我国舆论监督权的保护[D].中国政法大学,2007
[5]孟德斯鸠[法],著.论法的精神[M].张雁深,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41公民实现这一权利的众多手段之一,但往往能够将许多平常因为某种“习以为常”而忽视的细节再一次摆在公众面前,在公众监督的阳光下,切实保障司法活动能够实现更加的公正与透明政治共同体的共同利益及公共利益的实现,进而又促进了该政策实现如何广泛和深入的了解公共利益和全体人民的直接或间接的利益诉求,其对舆论的关注就是一个有效的途径⑹在信息公开的条件下,舆论监督可以最大程度上发挥其本身所具有的监督作用,提高司法能力,树立司法的权威形象同时也是司法机关面向广大公民时,提供理性分析的重要理论来源,保证司法结果的客观公正性舆论的发出者是公民群体,因为公民群体结构和受教育程度具有复杂性,安抚社会情绪亦具有特殊性,舆论所产生的部分观点往往是由非法律工作者提出,情感和道德因素往往大于法律的理性因素因而如果不加考量对舆论信息进行全盘吸纳,往往就会导致最终的司法结果与案件真相相差甚多⑺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对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属于对社会公平正义价值的追求在舆论多元化的今天,同时需要注意被少数派操纵的舆论、被偏见误导的舆论或者不符合客观事实的负面评论和消极评论,如果决策者在进行政策选择时不加以辨别,会造成严重后果当决策者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时既能够独立于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和个人利益,又可以兼顾少数派利益,这样的舆论才能对促进决策者反省具有重要意义[6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法][M].董果良,等,译.上海商务印书馆,200478
[7]王晨.司法公正的内涵及其实现路径选择[J].中国法学,201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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