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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抽样工作计划食品安全抽样工作计划「篇一」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批次20xx年全县食品生产环节计划抽检720批次,其中一季度128批次,二季度266批次、三季度266批次、四季度60批次
二、品种主要是酒类、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罐头、调味品、饼干、方便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糖果制品、蛋制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饮料、速冻饮品等16个大类,26个小类具体品种和计划批次详见附件lo
三、抽样此次全县食品生产环节的抽检工作,由我局委托县产品质量检验所自行安排抽样检验食品安全抽样工作计划「篇二」为全面掌握我市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荆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荆州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荆食药安办发(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四级分工、上下联动的食品抽检工作机制,坚持专项抽检与常规抽检结合,坚持监检结合,提升食品抽检工作质量,增强食品抽检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充分发挥抽检监测排查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作用
二、工作任务20XX年,按照荆州市局《20XX年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和本局的监管实际,我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涵盖23大类食品,在全市范围内共计划抽检3031批次(见附件1)其中食品抽检1910批次,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1121批次,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抽检除外具体安排如下
(一)监利市本级监督抽检任务按照荆州市局《20XX年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本年度,我市计划在全市范围内(种、养殖户除外)完成食品监督抽检1910批次,抽检品种主要是食用农产品和其他食品抽检品种批次和检验项目参考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XX年版)(具体见附件2)o
(二)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任务按照荆州市局《20XX年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本年度,我市计划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1121批次,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要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必检项目外,还应完成不少于2个自检项目(具体见附件3),抽样时,由被抽样人所在地辖区市场监管所2名监管人员和抽样机构2名抽样人员共同抽样我市本级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应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小食杂店等且销售量较大的食用农产品中进行市局根据实际情况可对20XX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进行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统筹协调各监管所抽检任务,落实四级分工要求,避免重复抽检要以食用农产品和普通预包装食品等为重点,原则上不抽检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各监管所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要有专门人员负责监督抽检和核查处置工作,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人员的稳定性,全力配合国家级、省级、市级抽检和我市本级抽检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以风险较高的品种、项目、区域和环节为重点,排查和化解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聚焦“米袋子、菜篮子”等大宗消费食品等,聚焦涉及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安全性指标,聚焦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和网络销售等重点区域环节,聚焦校园食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聚焦农村地区、特色食品、“三小”食品、食用农产品等开展监督抽检,进一步强化粮食领域监督抽检力度,提高粮食加工品专项抽检批次,对辖区内粮食加工企业抽检全覆盖(企业名单见附件5)加强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抽检,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企业及其产品跟踪抽检(在抽样编号末加注“GZ”)(重点跟踪抽检企业名单见附件4)
(三)坚持监检结合充分发挥监督抽检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支撑作用,解决不合格食品的安全隐患和风险;通过监督抽检结果公开,推动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用农产品、进口重点冷链食品(包括畜禽肉、水产品)由监管人员陪同抽样、监督检查和执法取证工作,抽取的食用农产品原则上要有产品合格证或供货来源信息,以提高监督抽检的有效性
(四)规范抽检工作抽样检验机构应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有效资质,检验能力与承检任务相匹配,且必须满足使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抽系统)、电子化采样、电子签章等必要条件,不满足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一律不得承接本计划抽检任务抽样机构抽样必须覆盖各基层所,抽样检验机构要严格遵循抽样流程和工作纪律,及时、真实、客观、准确按规定通过国抽系统报送抽检数据,承检机构弄虚作假、出现严重失误的,由其承担法律责任省局将对食品抽检数据进行随机抽查,对抽检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承检机构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整改对承检机构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包检验项目的,需报抽检组织单位同意本年度,荆州市市食药安办将对各市、县级承检机构开展延伸检查本计划抽检结果数据应于20XX年12月1日前全部录入国抽系统
(五)强化核查处置各监管所领取或收到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任务后,应及时启动并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按照“五个到位”要求,督促对抽检不合格产品采取风险控制措施,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从严从快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及时通过国抽系统填报处置情况,严禁在核查处置各个环节超期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移送移交不合格检验结论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市局将定期对各监管所核查处置情况进行通报
(六)依法公布信息监利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由本计划组织单位坚持“时、度、效”原则,加强信息审核,通过政府的网站对外公布,并将公布信息上传国抽系统公示格式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省和荆州市局规定和要求执行
(七)严肃工作纪律参与抽检的监管所、抽样单位、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不得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八)强化督办考核各监管所和承检机构要严格按照抽检计划的要求和进度开展工作市局将定期督办各监管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进度和抽检覆盖情况,对不按进度执行或不按抽检项目要求的,督促其及时整改,确保监督抽检工作严格按照总局、省局和市局的要求落实;对履职不力的单位和机构予以通报食品监督抽检和核查处置工作将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各监管所抽检任务见附件6)联系人邓红建,联系o电话1308511XXXX食品安全抽样工作计划「篇三」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的有效性和靶向性,按照“抽、检、处、研、控”一体建设要求,现提出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按照“辖区食品安全定量检测达
4.5批次/千人口,其中,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用农产品(包括食用林产品、初级水产品,下同)、食品定量检测量达2批次/千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数达1件/千人口”的工作要求,20XX年全市计划定量抽检食品5500批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量1220件(附件1)
二、职责分工
(一)各职能部门分别对各自监管范围的产品进行抽检监测其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食用林产品的抽检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产品、水产品养殖环节产品、生猪肉品“瘦肉精”和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物的抽检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抽检以及食品相关产品抽检工作;市卫健局牵头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风险监测
(二)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市场监管局在蔬菜批发市场抽检食用水产品、农产品、林产品时,要互相协商,各有侧重,尽量避免重复、多次抽检
(三)食品的快速检测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和实施,不计入定量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数市卫健局实施的风险监测数也不计入定量抽检任务数食品定量抽检任务数包括国家、省、市、县四级法定检验
三、工作要求
(一)突出抽检重点各职能部门要聚焦往年抽检不合格、群众关心、社会关注、涉及民生的食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非食用物质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重点指标,紧盯风险程度高、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瞄准畜禽水产品养殖场、蔬菜瓜果种植基地、大型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重点隐患食品类别和项目参考表见附件2
(二)扩大抽检范围各职能部门制定抽检计划时要统筹兼顾,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农民专业合作社、食品生产企业、“三小一摊”食品、大中型连锁超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饭店、网络经营店等不同业态,覆盖本市种植养殖以及农(批)市场经营的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等,实现全年均衡抽样以及抽样区域环节均衡分布
(三)录入检测结果20XX年样品定量检验项目(参数)原则上平均应不少于4个(国家、省有相关抽检要求的,参照执行),检验参数见附件3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抽检监测数据录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系统”市市场监管局的抽检监测数据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市卫健局的风险监测数据录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系统”各部门要认真审核录入的信息,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同时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对外公布抽检结果信息
(四)强化处置力度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食品抽样、检验检测,确保程序到位,结果有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问题)食品,要严格按照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核查处置措施,做到不合格食品后处置率100%,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各职能部门对不合格产品可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解读,积极查找产品不合格原因,及时消除隐患,改进监管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职能部门、各抽样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不得利用监督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严守廉洁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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