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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其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八条、附件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用做为抵押物交于甲方乙方收到甲方所支付的全额借款款项后,应向甲方出具借据;乙方向甲方全额返还借款款项及应付利息后,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借据或出具收条结清双方债权债务;甲乙双方之间的银行账户往来不作为主张双方债权债务的法定依据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曰年月曰地点地点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篇四」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范本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范本一甲方(公司名称)乙方(你的基本信息)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无息借款购买汽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范本
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项在借款期限内不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借款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可以约定具体如何归还的期限,比如每月或每年的什么时候归还,由公司从个人工资款项中扣回多少元等)
4、还款方式如果前面有明确约定,则可以不要
5、保证条款(如果公司需要这方面的保证的话,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条款,要的话根据你和公司的协商进行补充)企业间借款合同范本
6、违约条款根据你们的意见写
7、其他公司借款给你如果有什么服务期限或什么附加条款请注明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时间时间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范本二出借方借款方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第三条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百分之六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伍年,自20xx年4月10日起,至20xx年4月9日止出借方将于20xx年4月10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财务部门
2、还款时间与金额借款方还款时间为20xx年4月9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
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30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10%违约金资料共享平台《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范本》第五条还款资金来源公司账面金额第六条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第八条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30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30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人(盖章)_出借人(签字)代表人身份证号电话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篇五」20xx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范本篇一20xx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范本甲方(公司名称)乙方(你的基本信息)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无息借款购买汽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
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项在借款期限内不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借款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可以约定具体如何归还的期限,比如每月或每年的什么时候归还,由公司从个人工资款项中扣回多少元等)
4、还款方式如果前面有明确约定,则可以不要
5、保证条款(如果公司需要这方面的保证的话,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条款,要的话根据你和公司的协商进行补充)企业间借款合同范本
6、违约条款根据你们的意见写
7、其他公司借款给你如果有什么服务期限或什么附加条款请注明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时间时间篇二20xx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范本甲方乙方
一、由于乙方资金确实紧张,致使合同项下的‘资金不能落实如不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到合同的履行为保证履约,维护对外信誉,甲方应乙方的申请,同意借给部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元
二、上述借款用于
1、订购服装面料⑵、订购原材料⑶、订购辅料:
4、其他如
三、上述借款直接汇到收款单位名称收款单位开户行收款单位帐号
四、为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及时收回借款,乙方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履行合同,保证按时、按质交货;如出现违约,乙方将保证返还上述借款并同时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其他责任
2、及时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千分之支付不足1月按1个月支付
3、保证借款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如发现乙方将资金挪作他用,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资金,同时乙方应支付借款额30%的违约金
4、对于上述借款以及产生的资金占用费,甲方有权从双方结算款或其他往来款中扣还;甲方也有权委托其他与乙方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代扣乙方对此不持异议
5、本借款协议书一经成立,即独立于有关合同乙方不管任何原因都必须按约定时间归还借款和资金占用费
5、本借款及资金占用费乙方最迟于借款支付日起天内归还给甲方
6、如乙方未能按期归还借款及资金占用费,甲方可以随时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应承担甲方追讨该款的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生效附件合同、乙方借款申请书、乙方企业营业执照复件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借款合同范本2经(下称贷款方)与(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自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种类)贷款(大写),用于,还款期限至止,利率按月息%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利息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第六条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第九条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合同范本3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邮码电话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邮码电话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邮码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合同规定—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用于—O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甲方应于借款到期的当日一次性归还所欠乙方的借款本金第五条借款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2、担保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授权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借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出借人未受清偿;
(2)借款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
(3)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4)其他严重危害出借人权利的情形
4、本合同项下出借同时存在两个以上担保人,各担保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出借人有权选择任一或者各个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5、一次性还款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借款人出借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让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保证期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第六条反担保条款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维护乙方的权益,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反担保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第七条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一年—月一日起,至一年—月—日为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借款方(盖章)代表人贷款方(盖章)代表人担保方(盖章)代表人签约日期年—月―日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篇六」篇一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什么是借款合同?199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合同法》没有对借贷双方的主体作出限制在司法实践中,公民个人间的借款合同以及以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企业间借款合同一直被作为无效合同来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在司法实践中被认定为无效合同的法律依据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9月23日给四川省人民法院的《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的批复》该批复明确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而这里所指的“有关金融法规”,系指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6月28日发布的《贷款通则》《贷款通则》第二条明确规定“本通则所称贷款人系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第二十一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是,由于《贷款通则》的发布者是中国人民银行,其在法律性质上属于部门规章,而不是行政法规因此,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司法实践中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的根本原因是因其贷款主体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部门规章的规定那么《合同法》对合同无效的情形又是如何规定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具备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适用上述第五十二条第
(六)款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必须是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被直接适用的依据,即《贷款通则》在性质上属于行政规章,而不属于行政法规综上所述,作者认为,从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并不能推定企业间借款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作为实践中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的直接依据《贷款通则》在性质上属于部门规章,建议在立法上对此作出调整
二、企业间借款合同的诉讼风险尽管在法律界对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存在争议,但是目前的司法审判实践仍依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处理因此,如果企业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依据双方的借款合同提起诉讼,则比较其他类型的借款合同,在诉讼过程中存在特定的诉讼风险从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及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来看,一般在这类诉讼中除本金可以得到保护外,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在诉讼中亦存在因合同违法而被法院制裁的可能性,即法院可能会发出制裁决定以收缴借款合同中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及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之日期间内的利息
三、企业间借贷的合法途径作者认为,在现行的司法实践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企业间的借贷可以选择委托贷款的方式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篇二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我国立法对于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效力是予以否定的,但司法实践中对于企业间借贷纠纷的处理方式却不一致企业间的借款行为比较常见,并发挥着较为重要的融资功能完全否认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既不利于企业的融资和发展,也不利于部分企业资金的的充分利用,不符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有条件的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完善企业间借款的法律规则,既有其现实意义,也有其理论价值
一、企业间借款合同属于私法的调整范围企业的自主经营权是指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经营方式选择权、生产经营决策权、资金支配使用权等内容由于资金是企业经营发展最重要的要素,因此资金支配使用权对于企业来说非常重要的企业间借贷行为是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的必然行为,是其经营权的充分体现,是企业处分自由资金的意思表示,为私法上的权利行使问题,属于私法的调整范围,国家公权力不应过多干预
二、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有效体现了合同自由的原则合同法未对借款合同的双方主体资格进行限制,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均予以认可企业作为具有独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民商事主体,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志,自由地决定将企业自由资金出借给其他企业,并可以与另一方协商确定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只要该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就应该认定为有效合同企业间借款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赋予其相应的法律效力是尊重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
三、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有效符合公平和效率原则公平是以利益的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以调整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公平原则强调,在市场经济中以市场交易原则作为行为准则,公平合理地对待所有市场主体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为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就应当逐步消除对企业间借款与正规金融活动的差别对待,并赋予企业间借款与自然人间借贷相同的法律效力效率意味着市场主体运行合法高效,交易成本降低,社会财富总量增加企业间借款是非自然人之间按照双方约定转让闲置资金的行为,是资产信用原则的体现,如果法律可以为其设置良好的交易规则,则可以有效地提高资金的利用率,减少借贷双方的交易费用,加快交易速度,促进市场有序竞争因此,企业间借款合同与一般借款合同在法理上并无不同,根据私法自治及合同自由原则,企业间基于自己真实意思形成的借款合同,在不违反国家金融管制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应该认定为合法有效篇三企业间借款合同效力及处理
一、企业间借款的表现形式企业间借款的表现形式是双方以协议形式直接确定借款关系,协议内容把借款数额、利息、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都加以明确有的还设定了担保条款,并有担保企业参与签订协议企业之间借款除了这种典型的表现形式外,其表现形式还有如下几种
1.以联营合同形式借款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这是联营合同的本质特征但有的企业法人之间联营合同,虽约定共同经营某项目,协议却约定其中一方只负责出资,不参与具体经营活动,只负责在经营活动中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无论经营的项目盈利或亏损,投资方均按期收回本息,或按期收取固定收益这种出资人不承担亏损的保底联营合同,被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认定为借款关系
2.以投资形式借款公司法上的投资是指投资者通过注入资金或实物,成为被投资者的股东,并以投入的资金或实物对被投资的企业法人承担经营风险和承担民事责任但有的投资,投资者并不对所投资的项目或对被投资的企业承担经营风险,也不以所投入的资金对被投资法人承担民事责任,且对所投入的资金不按股权处理,只按债权处理,无论被投资项目盈利或亏损,均要按期收回本息或利润这种情况下,投资人所投入的资金就不是股权,而是债权了,这种投资关系,应认定为借款关系
3.以融资租赁形式借款融资租赁是指有金融业务经营权的出租人(一般指金融租赁公司或信托公司)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或出卖人的选择,从出卖人那里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只有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并付清租金之后,才能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但有的出租人并不具有金融业务经营权,其出资向借款人购买租赁物后,在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的同时,把租赁物的所有权也一并让给承租人,承租人只须承担一次性或分期付清租金的义务这种形式上的租赁关系,其实质上是借款关系
4.以委托理财形式的借款委托理财,通常是指委托人将自己拥有的财产或财产权利委托他人管理、处分以获取收益,受托人获取报酬的行为另外,委托理财关系还包括信托,信托是指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和处分信托资产一些没有经过法律许可的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以各种方式吸引投资者投资于证券、信托、基金等理财产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将资产交由受托人进行投资管理,受托人无论盈亏均保证委托人获得固定本息回报,超额投资收益均归受托人所有的,属于“名为委托理财、实为借款关系”之情形,应认定双方成立借款合同关系
5.买卖赊欠形式的借款企业间在进行商业交易时,在买方暂时缺乏可用资金,而卖方又确信其资信可靠的情况下,就会自发产生赊销商品、延期付款的商业信用行为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则是采取卖方收回价格优惠承诺或买方直接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方式处理这种商业活动解决了商品交易中资金短缺的困难,从形式上看,它只是商品交易方式的一种变通,但从实质上看,它是一种金融活动,是卖方为买方提供了一笔购买货物的资金,其实质仍是借款合同
6.空买空卖形式的借款空买空卖指的是买方不支付贷款,卖方不交付货物,双方只就之间的差价结算盈亏其表现形式是买卖合同当事人双方,“买方”向对方“预付货款”后,到了一定的期限,又向对方收回“货款”及利息或“违约金”,双方都不打算交付和接收所“买卖”的货物,或者根本就不存在所“买卖”的货物双方进行的实际上是一种借款行为
7.存单表现形式的借款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在出资人直接将款项交与用资人使用,或通过金融机构将款项交与用资人使用,金融机构向出资人出具存单或进帐单、对帐单或与出资人签订存款合同,出资人从用资人或从金融机构取得或约定取得高额利差的行为中发生的存单纠纷案件,为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借款纠纷案件
二、企业之间借款关系的法律效力货币借款是一种金融业务,只能由国家指定的各商业银行、城市及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经批准的外资银行、合资银行、金融信托投资机构专营由此可见,企业间相互借款,在一般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但实践中,可不按无效处理的有以下几种一是有上下级关系的企业及有投资和被投资关系的企业之间的借款例如,集团总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之间的借款,母公司对子公司之间的借款二是有联营、协作关系的企业之间的借款例如,一方企业向为其加工零部件、半成品的另一方企业借款三是依照合同协议有扶持与被扶持关系的大中型企业对小型企业之间的借款上述几种借款,应以帮助对方缓解资金困难为目的,出借资金的一方,也不应向对方收取高于银行同类借款利率的利息,并应当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另外,还有几种由非金融机构参与的借款行为一直被认为是有效的一是小额贷款组织企业的贷款行为二是典当行三是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可见,以上几种企业间的特殊借款是被认可的,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三、企业之间借款纠纷案件的处理
1.关于本金最高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名为联营实为借款,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定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处以相当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罚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对于合同期限届满后,借款方逾期不归还本金,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除应按照有关规定判决外,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款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
2.关于利息尽管以上司法解释中的有关非法借款约定利息的处理以及处罚办法在实际当中已不适用了,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企业借款合同一般仅是保护本金部分的债权,而对于利息债权仍不予保护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篇七」企业与企业之间借款合同范本企业与企业之间借款合同范本借款单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邮码电话贷款单X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邮码电话保证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邮码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合同规定—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用于—O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第六条借款方如T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第七条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5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一年—月一日起,至一年一月—日为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借款方(盖章)代表人贷款方(盖章)代表人担保方(盖章)代表人年—月—日阅读延伸企业之间借款的效力之辩
一、甲方同意以下列财产抵押于乙方作为反担保其他
二、反担保的范围甲方借款本金及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手续费等)第七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规定均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规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第八条催告条款
1、在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乙方有权向甲方书面催告,在乙方向甲方确定地址以挂号形式寄出信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2、本合同所填列的住址即为各方预留地址,乙方与本合同各方的联系及可能的催告将按该地址进行,除非甲另以书面方式变更其住址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声明条款
1、本合同文本中涉及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优先企业之间借款在我国存在争议,有人主张无效,有人主张有效,本文为您详细解读两种观点,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无效的观点
1.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6月28发布的《贷款通则》第73条“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章收入处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罚款,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
2.最高院司法解释中,无论是《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1——125条,还是《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只把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3.从《合同法》第209条的“申请展期”金融术语,以及第210条、第211条的“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法律用语可以看出,其第12章的借款合同的贷款人应该转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4.《合同法》第52条第
(五)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有效的观点
1.《合同法》第十二章借款合同中,没有对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主体资格进行限制,其第211条第2款规定,也只是对利率才适用国家有关限制规定
2.《贷款通则》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制定的规章,其第73条规定应该只是针对《商业银行法》第11条、第79条规定禁止非法融资行为作出的规定否则,即使企业间的借款合同无效,法律后果也不能是借款人被“取缔”
3.只要企业间的借款行为没有非法融资行为,应该属于民间借贷否则,《商业银行法》第46条准许商业银行间“同业拆借”的规定,不是有任人唯亲之嫌!
4.司法解释虽然也是法律渊源,但在我国却不是完全意义上立法,只是对审判实践经验的总结由于当时《合同法》尚未颁布,因此,其解释也只是针对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当时还在施行的《经济合同法》、《借款合同条例》的解释
5.从《经济合同法》第24条、《借款合同条例》第2条可以看出,当时的民法中的借款合同仅只贷款人是金融机构(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借款合同,与《合同法》规定的借款合同有所区别
6.退一万步,就算企业间的借款合同不是《合同法》第12章所指的“借款合同”,难道不能是有效的无名合同吗?(比如说“拆借合同”或“民间借贷合同”)
7.律师在网上,随处可以查到资金拆借合同范本,如果是无效合同,其范本还有什么意义?找法网律师倾向于有效观点因国家近来银根紧缩,公司流动资金比较紧张,银行不给贷款,只能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借款,因此民间借贷大量出现,很多人非常关系民间借贷的效力问题,是否受法律保护呢本文就是详细的解释了这一问题
一、公司向其他企业借款的合同效力问题
1、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企业与企业之间相互借贷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第61条的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因此,企业之间的借贷显属违法,其民事行为自始无效,借贷合同无效
2、关于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因此,此类联营合同名为联营,但实际为借款,依法应当认定无效
3、关于对企业间横向借贷的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相互借贷的合同出借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问题的解答》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企业之间直接的相互借贷及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企业联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1确认企业之间拆借资金的借款合同或者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联营合同无效2判令借款方返还出资方本金3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予以收缴,对另一方应处以相当银行利息的罚款此外,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的利息,亦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贷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未约定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4借款人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归还本金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二、关于企业向个人借款合同的效力问题
1、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中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无效
一、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职工集资的;
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的;
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
四、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款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还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用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4倍之内的利息,依法受法律保护,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公司流动资金比较紧张,银行不给贷款,如与个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有效,但利息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的部分不受保护
2、关于企业向个人借款利息的税前扣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第6条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贵公司向个人借款的利息如果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的,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如果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应该进行纳税调整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篇八」公司企业之间借款合同协议书模板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邮码_______________电话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邮码电话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邮码_______________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合同规定—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用于—O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第七条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一年—月一日起,至一年一月—日为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借款方(盖章)代表人贷款方(盖章)代表人担保方(盖章)代表人年—月—日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篇九」(合同编号)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制定本合同,以昭信守第一条借款用途0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伍百万圆整第三条借款期间月利率计为%,即月利息为人民币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期共计月,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甲方于年月日前,将该款项一次性汇付于乙方指定账户乙方自收到甲方出借款项之日起,及时向甲方出具收到款项凭证乙方账户信息开户名银行账号开户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时间与金额乙方应当于借款期届满之日起日内足额(本金+利息)一次性还款于甲方乙方足额还款后,甲方应当返还借款合同及乙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于乙方甲方账户信息开户名银行账号开户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借款
2、甲方于借款期届满,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还款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所借款项,不得挪作他用
2、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3、乙方逾期还款,逾期期间按月利率%计息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双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第八条其他规定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3、因执行本合同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将争议事项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判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日期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篇十」企业之间借款合同范本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以下为你提供的是企业之间借款合同范本,欢迎参考!企业之间借款合同范本【一】经(下称贷款方)与(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自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种类)贷款(大写),用于,还款期限至止,利率按月息%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利息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第六条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甲、乙方已阅读并完全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做了详尽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3、甲方均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4、本合同抵押物为住房的,甲方特别声明该住房并非甲方及其家庭成员的生活必需品如甲方违约,甲方同意通过拍卖等方式依法处分抵押物,甲方将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交出抵押物,并自行解决交出抵押物后甲方及其家庭成员的居住问题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二条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借款人)乙方(出借人)丙方(担保人)签约日期及地点:第七条其他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第九条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单位(公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经办人(章)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章)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章)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及账户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之间借款合同范本【二】合同编号年字第号抵押人(以下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开户金融机构;帐号;电话;邮政编码O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电话;邮政编码O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地点_____为确保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万元整,抵押率为%,实际抵押额为万元整第三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应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第四条抵押财产中的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息、o第六条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a.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C.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第十一条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自然有效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的违约金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的违约金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或经调解解决,如仍不能解决争议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登记后生效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年—月—日乙方(公章)—年—月—日附抵押财产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契约编号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篇二」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范本甲方(出借人)法定代表人乙方(借款人)法定代表人风险提示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风险提示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
二、借款用途为O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按月收息,利随本清风险提示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临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从—年—月一日起至一年—月—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风险提示借款时间是认定借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借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应该在写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如果你是借款人,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如“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_的违约责任
3、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风险提示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风险提示: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次日开始计算到期有催讨的,从催讨次日重新计算,但须保存催讨的证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八、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风险提示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甲方法定代表人年月日乙方法定代表人年月日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篇三」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范本敬请浏览文章《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范本》合同编号甲方(出借方)公司乙方(借款方)公司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借款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借款金额甲方出借给乙方人民币元(小写元)第二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届满到期一次还清第四条、借款利率年利率%(大写)到期还本付息,本合同约定利息合计金额为元人民币第五条、合同生效日以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六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诉讼至人民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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