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3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反家庭暴力法教案第一篇反家庭暴力法教案反家庭暴力法教案
一、教学目标学会读写与反家庭暴力法知识相关的字词,学习反家庭暴力法基本内容家庭、文明、恐吓、强制、暴力、殴打、告诫、治安、预防、捆绑、审理、处罚、制正、残害、鉴定、平等、限制、保护、和睦、谩骂、驳回等生字词
二、教学重难点
1、教学重点学会认读关于反家庭暴力法知识相关的字词
2、教学难点字词的写法对学员来说较难,家庭、文明、恐吓、强制、暴力、殴打、告诫、治安、预防、捆绑、审理、处罚、制正、残害、鉴定、平等、限制、保护、和睦、谩骂、驳回,需要学员们多练习
三、教学过程L导入各位学员,大家好!你们有谁了解或看到家庭暴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的法律于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2、新课导入向学员们介绍反家庭暴力法的有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摘录
1.精神暴力入法[原文]: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2.强制报告制度[原文]: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第三十六条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长期以来,将家庭暴力视为家务事的传统根深蒂固,受此思想影响,公众对家庭暴力的社会危害性认识不足,包容性较高,在家庭暴力未造成严重后果前,对公权力是否应该介入,存在不同看法但本法的出台明确表明,国家反对家庭暴力,家庭暴力不是个人私事而是社会问题,家庭不能成为暴力的庇护所,国家公权力必须保护公民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负有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职责,在处理家庭暴力问题上有着其他部门机构不能替代的重要作用,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发挥着更大的作用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依照本法应当履行相应的职责,根据本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并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等像本文案例二当中以“家务事不便处置”为由推诿出警的,将有可能被给予行政处分亮点六公安机关可针对轻微家暴对加害者出具告诫书法条体现: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告诫是指公安机关对情节轻微不构成治安处罚的家庭暴力行为,督促加害人改正而作出的行政指导意见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等法律规定了家庭暴力施暴者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但其适用往往要求家庭暴力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家庭暴力行为因为达不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制裁的伤害标准而处于公权力无法干预的状态,相当多的施暴者因此而有恃无恐并逐步升级,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本法通过告诫制度将达不到行政处罚程度的轻微家庭暴力行为纳入规制范围,为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提供依据,有利于化解受害人的困境同时也向社会传递出一种信号,即轻微的家庭暴力也是违法行为,法律禁止一切形式、各种程度的家庭暴力行为,有利于营造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社会氛围亮点七〃家暴”类案件的举证难问题将得以改善法条体现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为了解决家庭暴力案件举证难的问题,本法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同时根据实践经验和现实需要增加了告诫书制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等上述法律规定的实施有利于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提高反家庭暴力的意识,从而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过程做好收集和固定证据工作在此基础上,本法第二十条进一步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这就是说,人民法院在审理家庭暴力案件时,对于公安机关出具的出警记录、告诫书,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情鉴定意见,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予以认定亮点八〃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将家暴有效隔离在萌芽状态法条体现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第二十九条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第三十四条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本法单列一章就人身安全保护令”做了相应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将反家暴工作从事后惩治变为了事前预防反家暴法强调,如果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因为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亲自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等机构可以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内容主要是通过禁止或限制被申请人的行为,避免申请人进一步遭受家庭暴力具体的保护措施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相关措施被申请人若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将可能被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若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亮点九同居、寄养等共同生活关系也受本法调整法条体现第三十七条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反家庭暴力法调整的是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有些人之间虽然不属于家庭成员关系,但他们之间由于特殊的亲密关系或因法律规定而产生类似于家庭成员之间的生活关系和权利义务,他们之间发生暴力的情况也比较普遍为了保护这一类人群免受家庭暴力的威胁,有必要参照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本条所称的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情况一是监护关系未成人保护法规定,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还有的情况下被监护人是由福利机构进行监护这种情况下监护人虽然不属于被监护人的家庭成员,但其对被监护人实施的暴力也适用本法的规定二是扶养关系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养老机构等组织或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其他扶助协议负有扶养义务的组织或个人虽然与被扶养人不是家庭成员关系,但也应当受本法调整三是寄养关系寄养是安置孤儿、弃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等人员的重要途径被寄养人虽然法律上不属于寄养家庭的家庭成员,但寄养家庭依法承担了未成年人的抚养义务,寄养家庭是未成年人生活成长的重要场所,为了充分保护其合法权益,其在寄养家庭遭受的暴力也受本法调整四是同居关系同居关系在实践中较为普遍,许多年轻人出于结婚目的进行婚前同居,还有的是出于多种因素考虑而不愿意办理结婚登记同居者之间构成亲密关系,许多甚至已经构成事实上的家庭关系,只是由于没有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而不具有法律所承认的相关法律关系,但对其中的暴力受害者也应当给予法律保护【相关案例】案例一提供证据很重要女青年小青遭遇家庭暴力,被丈夫殴打后,用手机对伤情拍照,想以此为证据主张权益不过,当她拿着照片找到律师后,律师告诉她,这样还不够,还需要进一步的证据据张向龙介绍,不少家庭暴力受害者能够在遭遇家暴后对伤情进行拍照,但仅有这些是不够的,因为照片只能证明受伤害的事实,不能证明所受伤害由谁造成要尽量在第一时间报警,由警方出具指定医院函”,再由医院提供诊断证明,这样才能形成一个证据链条案例二要第一时间报警女青年小刘经常遭遇家庭暴力,她最终拿着伤情照片、警方指定医院函〃、笔录、诊断证明到法院打官司在律师的帮助下,她的家暴事实在法庭上形成不争的事实,双方离婚时,小刘获得了更多“财产补偿张向龙称,《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对警方的要求提高了,民警因家暴出警要求有家暴笔录,就家暴情节对各方询问,而不仅仅以家庭纠纷处理,这为受害方主张权益提供了有力证据所以,当事人要记住,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不能因为家丑不可外扬〃纵容对方案例三精神暴力也是家暴44岁的武女士与中年男子赵某是半路夫妻赵某文化程度不高,无业,无房二人婚后一直住着武女士的房子(武女士婚前财产)婚后不久,武女士发现二人性格不合,几度争吵后,武女士离家与赵某分居怎奈,赵某不想分手,赵某几度到武女士的单位吵闹后来,法院判决二人感情破裂离婚,赵某腾房,搬出武女士的房子张向龙表示,这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前的案例,如果用现在的法律解读,赵某的行为属于精神暴力,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种因为他的无理取闹,妨碍了女方的正常工作,对受害人一方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那么武女士除向法院起诉离婚外,还可向法院请求发布保护令,制止赵某的行为家庭暴力对孩子的心灵影响家庭暴力对孩子的“心灵暴力”是中国家庭教育中普遍存在而又未引起重视的问题它是指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影响其心理健康发展的、身体伤害以外的暴力行为在中国的家庭里,有不少的孩子都曾受到过各种形式的心灵暴力,致使很多青少年无端端地生活在自卑和焦虑中那么,发生在人们身边的、常见的心灵暴力行为有哪些呢
1、威胁恐吓孩子用要挟的话或手段威胁孩子是家长教育孩子时常常采用的一种错误方法家长往往认为孩子小、不懂事,讲不通道理,就采用这种简单易行〃的方法,以图达到让孩子听话的目的如孩子吵闹、不肯睡,家长就说老虎来了,多可怕,赶快把眼睛闭上;或把孩子关到黑漆漆的房间,以表示对他不听话的惩罚这种方法破坏了孩子对家长的信任和依赖,使其胆小怕事,甚至导致恐惧症或者焦虑症;还易使孩子模仿这种行为去骗人、吓唬人,以强迫对方答应自己提出的不正当要求
2、轻视孩子很多家长在责备自己的孩子时,总是会拿自己孩子的缺点和别家小孩的优点进行比较,看到别的孩子作文拿奖,于是就骂自己的孩子:你怎么什么都不行?你要是有某某一半优秀就好了〃〃〃其实,每个孩子都有可爰之处,都是可以发光的金子,家长要善于发现孩子的优点,否则,只顾说孩子的缺点,只能让他们变得更自卑,甚至连原来的优点都失去因此,家长首先要给予孩子一颗自信的心灵,没有自信的孩子,不会有改变缺点的力量
3、期望过高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家长容易出现〃家庭超前教育’的浮躁心态,往往不顾孩子的实际情况,强行让孩子朝着父母所希望的方向发展比如用成人或者”神童〃的标准来要求孩子,不停地让幼小的孩子学这学那,学英语、学舞蹈、学画画,然后对孩子说,为了你,我们牺牲了许多时间,花了大把的钱,你不好好学习,就没脸来见父母了〃对于一个正在成熟和发展中的青少年来说,无疑是一种沉重的包袱,孩子不能达到父母的期望时,会产生自我否定的心理
4、羞辱斥责常言道童心不可辱,不过,当孩子犯错误、做错事后,不少家长喜欢用难听的话辱骂孩子,这会伤了孩子的自尊心,还造成了亲子间的隔阂,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许多孩子干脆“破罐子破摔,失去进取心家长总是不忘给自己的孩子做饭、买营养品,精心呵护孩子身体的成长,却忘了孩子心理的发育也需要精心栽培不断积累的情绪问题会和青少年的智力一起发展,形成错综复杂的关系,让他们迷失情感上不健康的青少年,无论智力多么超群,也不可能快乐家庭暴力危害——易导致心理疾病案例一小舟一个人坐在地板上玩玩具,他的爸爸在喝酒忽然,爸爸不知道想起来什么,大声叫小舟,过来!结果把小舟吓了一跳平时经常挨打的他磨蹭到爸爸面前,忽然就被爸爸打了一记耳光,小舟还没哭出声来,爸爸就骂上了〃就知道看电视!都学前班了还数不到10,看明年哪个学校要你!”小舟的妈妈赶紧从厨房过来劝解,没想到这更激起了小舟爸爸的怒火,一边数落一边又打了小舟几下,吓得小舟饭也不敢吃就躲进卧室睡觉了第二天,小舟忽然又跳又唱,说自己就是变形金刚,再也不怕被打了原来,由于长期受家长虐待,小舟竟然患上了间歇性精神病案例二小奇和爸爸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当他们都喜欢的晚会结束,冲突就开始了爸爸想看球赛转播,小奇想看动画片小奇跳下沙发把遥控器抢在手里,立即把频道调到他熟悉的少儿节目上爸爸觉得自己的权威受到了儿子的挑战,一伸手就把遥控器夺过来,随即把频道换到了他想看的体育节目小奇哭了爸爸被吵得不耐烦,同时觉得小奇用哭声抗议应该受到教训,所以站起来一边踢小奇一边把他拉进洗手间关起来,嘴里还骂道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小奇的妈妈也附和着说“棍棒底下出孝子〃美国科学家研究发现,频繁遭受暴力或接触暴力事件的儿童比其他儿童更容易感到抑郁和焦虑,这些孩子往往比较自卑,而且在学校不合群,上学后的学习成绩也不如其他孩子好暴力行为导致的创伤后压力心理障碍症会使儿童更易患其他一些疾病,包括生理方面的疾病有压力反应的孩子更容易患哮喘、过敏、免疫力低下或注意力不集中等病症案例一缺少关爰14岁少女吸毒济南市救助站接收的流浪儿童中,有些孩子不仅家境殷实,父母还都有较高学历但他们宁愿过流浪的日子,也不愿回家与父母相处莎莎(化名)今年14岁,母亲是位老师,父亲在金融机构工作,优越的家庭环境让她从小吃穿不愁但是,她并不快乐父母平时工作忙,极少有时间陪她有时,她一天都难得和父母说上一句话在家里,莎莎觉得自己是多余的慢慢地,她开始厌学,常常逃课,性格也变得越来越孤僻父亲知道后,对她就是一顿暴打后来,莎莎就经常不回家,结交了一群朋友,整天在街上晃荡被送到救助站时,她已经吸毒成瘾了姜明有些心疼地说网吧老板比父亲好在百度“家庭暴力吧,记者遇到了20岁的济南网友音乐盒〃他告诉记者,自己从小遭受父亲的虐待,父亲的责骂已经让他失去了自信,变得越来越自卑他见到陌生人就不愿说话,现在连找女朋友的勇气都没有了〃音乐盒〃说,上小学的时候父亲就经常揍他有一次,作业上没有写最后那个句号,父亲看到后,拿起一根竹条就打他,因为用力过猛,竹条都断了〃我最受不了他侮辱我,叫我渣子、废物我夜里经常会做噩梦他说上初中时,他还离家出走过一次那段时间他都是靠朋友吃饭,也没去学校后来在街头一个角落避风时,他被父亲发现了,当场被打断两条肋骨他说,家庭环境甚至还没网吧温暖他跟一个网吧老板很熟,一次实在没钱吃饭了,老板就给了些钱,拿到钱的那一刻他就哭了为什么外人都能关心我,而自己的父亲却不能?”年人,在维护权益时也面临尴尬他们还需要父母的监护,如果真中华女子学院女性教育学教授田梅英认为,遭受家庭暴力的未成诉诸法律,也有可能损害他们的身心健康田梅英说一半多家长对孩子缺乏尊重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中,有不少已为人父母去年青少年研究所在对他们教育下一代的方式的调查中发现,一半以上父母会采取打骂的方式教育孩子调查中,承认经常打骂孩子,不打不成器”的有
5.94%;承认偶尔会打骂孩子,孩子气得你没办法的高达
48.51%;表示“从不打骂孩子,打骂孩子是家长无能的表现,也是违法的〃有
36.63%;选择其他”的占
8.91%调查显示,有一半多家长的儿童权力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对孩子缺乏足够的尊重和理解,当孩子出现问题时,采取打骂这种最简单粗暴的方法来解决该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徐胜男说,如今家长所受各方面的压力的增大、家长对孩子学业期望值的增加以及新时期孩子独立意识的增强,使得一些家庭中打骂现象变成暴力事件并不断升级这不仅给孩子带来精神与肉体的双重伤害,也是孩子不良性格形成的重要诱因家长经常对孩子说“你真没用你真让我丢人等话语,从不强迫孩子上辅导班也是家暴赞扬孩子,儿童成长过程中经常目睹家庭成员间的暴力,都会使儿童丧失自信,心理上受到极大伤害我不理孩子,或者说他两句,这也是家庭暴力?市民李女士说,之前根本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对此,马玉珍认为,各种类型的责骂、威胁、恐吓或嘲笑,又称冷暴力,虽然不会直接导致身体上的明显创伤,但很可能对儿童的心理健康造成非常大的伤害,妨碍儿童身体、心理等方面的发展比如,家长强迫孩子上辅导班,就是冷暴力的一种形式打孩子一巴掌也违法?打孩子是为了他好在记者随机调查的30名家长中,有21名被调查者认为,打孩子是家庭内部的事,别人没有权利干涉我打孩子一巴掌,也是家庭暴力吗?难道我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能碰了?〃一位出租车司机说济南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兆祥指出,判断家长是否对孩子实施家庭暴力,要看造成的影响是否具有长期性和持续性他说,一般情况下,经常性地对家庭成员的身心造成伤害的不法行为即构成家庭暴力如果是偶尔打骂,但造成了严重后果,同样构成家庭暴力孙兆祥说,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禁止父母虐待子女,并未对家庭暴力作出具体规定除非把孩子打伤、致残等,触犯了刑法,父母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暴力也会被“继承济南大学心理学教授龚晓洁说,孩子不论是直接还是间接遭受家庭暴力,往往都会接受并使用暴力这是一种〃暴力循环现象她说,家长对孩子动辄打骂,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到孩子经常挨打不仅容易使孩子产生暴躁的性格,还会让孩子误认为,使用暴力手段就能解决问题在这种环境中成长,当孩子做父母时,有可能把暴力解决问题的方式,用在下一代子女身上龚晓洁还认为,在暴力中长大的男孩,成年后虐待女性的可能性比其他人要大年龄较大的孩子则以流浪的方式逃避家庭暴力许多受暴者不但遭受着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有些还有不同程度的心理疾患山东心理咨询网咨询师杨忠斌说,因遭受家庭暴力患上心理疾病的儿童,他每年都会接诊数十例这个数字还在增长〃他说今年9月,市民赵女士带着9岁的儿子来做心理治疗赵女士说,儿子从小就聪明伶俐,尤其喜欢画画可从去年年底开始,儿子性格大变现在他几乎不和我说话,表情也很木然她说详细了解情况后,杨忠斌发现,赵女士和丈夫常常吵架,有时还会大打出手起初,孩子还因为害怕哭闹,慢慢地就不再说话了”家长间的暴力行为间接地影响了孩子,导致他患上自闭症杨忠斌说,生活在家庭暴力中的儿童,由于受到长期的惊吓,他们经常会做噩梦,有自闭情绪有的还离家出走、辍学,甚至做出违法的事情第四篇反家庭暴力法反家庭暴力法(昨天2015年8月24日)下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草案)提交审议,在司法实践中效果突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得以确认,有望在全国推展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共有5章35条,对反家暴的原则、责任主体、预防和调解、人身安全保护令、家暴处置和法律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误区一没有家庭暴力现象,即使存在,也是极少数误区二家庭暴力是私事,4128个调查对象中,
57.51%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务事误区三家庭暴力就是伤害身体,而不包括精神暴力、经济暴力、性暴力误区四文,化素质高的家庭没有家庭暴力4128个调查对象中,施暴者中
62.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1、适用范围我们主张从反家庭暴力法的效果出发,要把家庭成员之间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精神、性或者财产的行为都纳入家庭暴力范围草案明确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侵害身体、性或精神的下列行为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子帮助
3.告诚书可作家暴证据[原文];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子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诚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4.人身安全保护令[原文]: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丁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五、小结今天各位学员都记住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内容了吗?复习字词并提问你们本地有家庭暴力现象吗如果遇到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应对?第二篇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家庭暴力的预防第三章家庭暴力的处置第四章人身安全保护令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以殴打、捆绑、伤害等手段侵害家庭成员的;
(二)非法剥夺或限制家庭成员的人身自由的;
(三)遗弃或严重忽视年幼、年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的;
(四)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的;
(五)违背配偶意愿实施性侵害的
(六)胁迫、恐吓、跟踪、骚扰家庭成员的
(七)以侮辱、诽谤、宣扬隐私等方式造成家庭成员精神损害的
(八)以其他手段侵害家庭成员身体、性或精神的
2、基本原则一是我国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二是坚持优先保护受害人;三是坚持预防为主、早期干预的原则;四是政府主导、多机构合作的原则;五是教育、矫治和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3、多机构合作干预因为多机构合作的干预模式,这是国际国内通行的一些做法,这也是有效的工作机制,这是由家庭暴力的特点和受害人的需求决定的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创新证据规则家暴问题之所以不能很方便、快捷的进入司法程序,就是举证难的问题家暴一般发生在家庭生活内部,证据不容易固定,因此要考虑到家暴的特点,在不违反法律基本原则的情况下,通过立法,对证据采信、证据标准、举证责任的转移等事项作出具体的、有利于受害人的规定体现我们的立法关怀弱者,保护人权的特点,也就是减轻受害人的取证责任的难度
5、强化了对未成年受害人的特殊保护未成年人在家庭暴力中是主要的受害群体,他常常被隐藏在妈妈等受暴对象之后,没有进行区别性和独立性的对待,显然不合适明确了法律责任所谓明确法律责任就是要具有可诉性,通过反家暴立法把相应的法律责任固定下来,比如说施暴者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除此之外,还涉及到本来依法负有法定职责的机构没有依法履行职责的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的法律责任;还涉及到实行社会救助的机构或者进行验伤的司法鉴定机构如果没有正确履行相应的责任;通过这些责任的细化使反家庭暴力法能够落到实处
7、未婚同居发生暴力不属于家暴〃国务院法制办的意见稿起草说明(下简称说明〃)中,对此予以明确,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本法所称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具有家庭寄养关系的人员之间的暴力行为,视为家庭暴力有恋爱、同居、前配偶等关系人员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与一般社会成员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没有实质区别,则由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调整
8、庭暴力的处置第十四条下列机构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年老、残疾、重病等原因无法报案的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救助管理机构、社会福利机构;
(二)中小学校、幼儿园;
(三)医疗机构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立即出警,并根据情况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一)制止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
(二)及时询问受害人、加害人和证人,使用录音、录像、摄像等方式固定相关证据,并制作书面记录;
(三)受害人需要立即就医的,应当协助联系医疗机构救治,并根据需要委托伤情鉴定;受害人是未成年人的,应当及时组织伤情鉴定并妥善安置第十六条公安机关进行询问时,应当将受害人与加害人分开询问需要将未成年受害人带到公安机关进行询问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拒绝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加害人的,可以通知未成年受害人的成年近亲属,也可以通知所在学校或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救治家庭暴力受害人,做好诊疗记录第十九条家庭暴力尚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以书面告诫加害人不得再次实施家庭暴力,并将告诫书抄送受害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妇女联合会第二十条对于应当通过自诉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的家庭暴力行为,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受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受害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未代为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告诉第二十四条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住房等方面保护受害人的利益第二十五条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依法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但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监护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自监护资格被撤销之日起3个月后,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恢复监护人资格
10、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第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赡养、抚养、收养、继承等民事案件过程中,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在提起诉讼前,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受害人在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裁定受害人无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第二十八条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申请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第二十九条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具体的事实和理由第三十条受害人在提起诉讼前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由受害人、加害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第三十二条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包括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内容
(一)禁止加害人对受害人再次加害;
(二)责令加害人迁出受害人住所;
(三)禁止加害人接近受害人;
(四)禁止加害人对受害人住所及其他共同所有的不动产进行处分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后24小时内送达申请人、受害人和加害人,并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抄送受害人和加害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妇女联合会申请人、受害人或者加害人对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5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第三十四条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个月至6个月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有效期内,申请人、受害人或者加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定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到期后,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再次申请裁定第三十五条对实施家庭暴力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可以在取保候审决定中增加第三十二条的一项或者多项内容第三十六条对实施家庭暴力犯罪,被宣告缓刑或者判处管制的罪犯,可以在判决中增加第三十二条的一项或者多项内容
11、第三十九条救助管理机构、社会福利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未依照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四十条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隐私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篇反家庭暴力法www.xiexiebang.com家暴一直是我国现如今社会上广为关注的一种不良现象,为了保障婚姻家庭中弱势群体的利益,我国指定并且颁布了《反家庭暴力法》该法规制定了五大制度预防、制止、杜绝家庭暴力,这将会为家暴受害者筑起一道坚固的安全保护屏障这五大制度将会给广大受暴妇女维权带来怎样的改变呢?
一、告诫制度轻微家暴可以要求公安发告诫令受害者遭受轻微家庭暴力,可以立刻报警,并要求公安机关出具《告诫令》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告诫令》对施暴者有非常好的震慑威力,预防家庭暴力效果非常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规定了告诫制度,告诫制度是指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另外,由于家庭暴力是有一定周期性的,家庭暴力循环发生的可能性极大《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七条还配套规定了回访制度,主要是指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可以代为申请,法院颁发,公安协助执行《反家庭暴力法》第六章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根据这一制度,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程序简单受害者只要证明遭遇了家暴,或者面临了家暴的现实危险,法院就可以颁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于受暴妇女一般处于弱势地位,大部分受暴妇女都同时受到经济控制,可能同时处于人身危险和经济困难的状态中结合这一常见现象,《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需要交诉讼费,也不需要提供担保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代为申请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迅速做出裁定,及时制止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可以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申请人提交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后果将会承担严重后果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颁发,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强制报告制度特殊人员对家暴有强制报告义务由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往往在维权方面存在一定困难和障碍,这一类人群在遭遇家暴之后很难自我保护和获得法律救济针对这一情况,《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四条规定了强制报告义务特殊单位和机构的人员对这一类人遭受或者可能遭受家庭暴力的强制报告义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工作人员不履行报告义务将被处分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www.xiexiebang.com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强制报告制度意味着抵制家暴行为不再只是受害者当事人的事情,也关乎到整个社会的责任当抵制家暴成为一种社会公德与公众力量,那么这个社会的家暴行为也将会日益减少
四、紧急安置和临时庇护制度无限人的特殊保护在众多家庭暴力的案件中,大部分的受害者是无法独立生活的〃无限人〃,施暴者和受害者往往同住一个屋檐下,施暴者甚至可能会在回家之后实施更为严重的报复行为而由于这种家庭暴力发生在私密的家庭空间之中,公权力很难对这种发生极为隐蔽的暴力行为进行干涉和介入因此,《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规定了紧急安置和临时庇护制度紧急安置和临时庇护制度的具体内容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这个制度明确规定了当“无限人处于危险状态时,公安机关和政府部门对受害者有安置和庇护的法定职责在《反家庭暴力法》颁布施行之前,公安机关面对受害者的求助,往往是以“家务事为由推诿,导致很多受害者没有及时得到救助和庇护,最终导致了重伤或者死亡的严重后果紧急安置和临时庇护制度的推行,对于那些饱受家暴摧残的人来说就像是一场及时雨,来得正是时候
五、监护撤销制度撤销权利,仍承担义务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大部分是妇女、儿童、老人,这三者相对而言较为弱势,非常容易成为被家暴的对象而对施暴者往往可能是他们的监护人由于监护人具有法定或指定的监护权,可以持续地实施暴力侵害行为为了扩大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保护广度和深度,《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监护撤销制度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由此可知,监护撤销制度仅仅是撤销了加害人监护权,并未因此免除加害人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第三条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爰,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第五条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第二章家庭暴力的预防第六条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协助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知识教育等服务第十条人民调解组织应当依法调解家庭纠纷,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第三章家庭暴力的处置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第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第十八条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第十九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第二十一条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第二十二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进行法治教育,必要时可以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第四章人身安全保护令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第二十四条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第二十五条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第二十七条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第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第二十九条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第三十条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第三十一条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四条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第三十五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三十六条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七条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本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三篇反家庭暴力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下面由我带领大家学习一下《反家庭暴力法》的亮点解读及相关案例,《反家庭暴力法》亮点解读亮点一精神侵害”也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法条体现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的实质是家庭中权利不平等的产物,体现的是家庭成员的不平等关系,是强势家庭成员对其他家庭成员的控制理论上一般认为,家庭暴力的类型主要有四种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控制其中,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是比较常见的,因此,本法主要列举了这两种暴力形式其他形式的暴力虽然发生几率比较小,但也仍然存在,因此,《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对“家庭暴力”做定义解释时用一个等字进行了兜底事实上,据全国妇联调查,妇女、老人、小孩、残疾人等都是我国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在暴力形式上,尽管殴打等身体侵害仍是家庭暴力的主流,但辱骂、恐吓、诽谤、宣扬隐私、无端指责、人格贬损、威胁、跟踪、骚扰等精神暴力的严重性也越来越凸显,精神暴力通常会使受害者产生自卑、恐惧、焦虑、抑郁等心理、精神方面的伤害,也属于家庭暴力的一种形式亮点二反家庭暴力工作被列入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范围法条体现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的反家庭暴力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反家庭暴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反家庭暴力工作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和经费保障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反家暴工作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保障家庭暴力受害人获得司法救济,依法惩处家庭暴力加害人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要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帮助家庭暴力受害人维护权益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要在政府的支持下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知识教育等服务幼儿园、学校、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反家庭暴力教育和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等等亮点三用人单位在反家暴工作中需承担相应职责法条体现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用人单位是我国社会支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为员工依托的工作组织,它的制度约束和评价对于员工依然有着较强的影响力,在教育引导员工,预防家庭暴力发生方面有着其他机构难以比拟的便利条件和不可低估的优势同时家庭和睦、不受暴力影响的员工能够创造更为积极友好的工作氛围和单位文化,也有利于工作效率和单位效益的提升所以履行预防家庭暴力的职责既是国家对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强制性规定,也是用人单位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亮点四发现家暴不报案,相关单位责任人或将担责法条体现第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第三十五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家庭暴力具有隐秘性特点,在现实中,许多家暴持续时间很长,知情人也很多,但直到发生严重后果才被曝光对此,反家暴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委会、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若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家暴或疑似遭受家暴,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要对报案人的信息保密对不予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员将依法受到处分责任法律规定学校、医院、医疗机构、居委会等易发现家暴线索的机构有家暴强制报告义务,并鼓励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介入家暴事务,借此本法释放了一个明确信号家暴不是家务事,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亮点五明确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需积极采取措施法条体现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