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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自查报告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自查报告「篇一」20xx年7月6日上午召开人社局系统行风建设部署会议,结合当下行风问题,现针对股室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情况根据市审改的要求,结合我局职权的实际情况,全面清理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申报材料,重新梳理一次性告知单,取消兜底性条款,优化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流程,精简重复审核或功能雷同的审批环节,对照行政审批事项的承诺时限,结合审批办理实际情况,减少审批环节和层级,进一步梳理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环节行政审批事项开展自查
1、涉及精简材料的事项(2项)分别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服务(含5个子项)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服务”、养老保险服务(含9个子项)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服务”
2、涉及精简申报材料的各称(2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审批事项材料“瘦身”情况完成梳理数量共计27项
4、“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情况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政府1号令)和《刚刚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工作会议精神督查要点》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完成了涉及企业登记、广告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细化规范工作经清理将原有的审批项目压缩为3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2项,分别是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开业)、变更、注销、备案登记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项,是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章程备案并制定下发《嘉荫县工商局关于公布调整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细化内容的通知》将压缩后的3项审批项目规范细化内容通过窗口登记指南(告知单)、大厅触摸屏和红盾信息网进行公开同时一,我局将行政审批时限从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对清理调整保留的项目,我局办理的地址县工商局登记服务窗口,且相关项目名称和规范细化内容的公开方式在红盾信息网进行了公布
(二)、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将所有审批服务职能集中到登记注册大厅窗口办理,集中履行职能,严格规范管理,严守承诺时限,所有设立登记项目一律到中心窗口集中办理根据“人进中心、公章进中心、值班领导进中心、所有手续进中心”的要求,明确了首席代表、AB角制度和值班领导,成立行政审批办公室,全权负责我局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职能,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保证了企业的设立登记申请能够在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办结
(三)健全完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注册登记制度创新20xx年开始在全局推行“企业登记授权制度”根据这项制度对从事企业注册登记工作的人员分别授予四个级别的事权,即企业登记管理部门负责人事权、一级、二级和三级受理员事权每个级别人员都有相应的职责权限,而级别较高的登记受理员的事权均包含级别较低的受理员的事权,各级别登记受理员按被授予的事权开展企业登记工作,在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对简易登记事项实行“直接审查通过制”登记,在窗口一次办结,当场许可;对涉及前置审批的登记事项实行“审查一核准”的一审一核制登记;对复杂登记事项实行“集体合议制”登记“企业登记授权制度”是为充分发挥企业注册登记工作职能,改善投资环境,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切实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服务而实施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将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人民群众,有助于增强了企业登记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工作质量,有助于工商廉政文化的建设
二、行政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对外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服务项目和内部审批项目目录开展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没有进行变相审批或超范围审批,也无超时审批、不作为等违法审批现象,但自20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以来,由于各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理解执行不一,给企业(个体)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造成很大困惑,也给广大市民申请注册登记造成极大不便例如《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县级以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审核相关资料、核查生产场所、检验相关产品;对相关资料、场所符合规定要求以及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应当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未执行法律法规对食品生许可的规定,要求企业(个体)工商户先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然后再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给广大人民群众申请注册造成极大的不便为此市民多次向县政府反映,我局也就此问题向县政府做了情况汇报,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予妥善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行政审批制度(许可)工作对于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刚刚具有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依法行政,推动行政审批工作向以人为本、便民高效、程序规范、公正透明转变,全力打造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四批共计上报“最多跑一趟”事项38项,“一趟不用跑”1项
(二)行风整改措施
1、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全面清理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及相关证照所需的申报材料一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或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依据的,原则上予以取消;确需提供的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履行论证、听证程序二是上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收取的申报材料,下一个环节不再要求提交;三是申报材料为本部门或本系统发放的证照或批准文书,可要求只提供批准文件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证照或批准文书原件或复印件;四是能够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可不再要求提交;五是探索“告知+承诺”办理模式,由审批部门告知申请人应当符合的条件和虚假承诺应负的责任,申请人知晓条件要求并书面承诺保证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承诺承担违约责任后,审批部门可先予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相应加强事后核查和监管
2、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优化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流程,精简重复审核或功能雷同的审批环节,努力实现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零超时”对照行政审批事项的承诺时限,可结合审批办理实际情况,减少审批环节和层级,进一步压缩承诺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3、加快实现网上审批加快推进网上预受理和预审查,实时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凡具备网上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都要推广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审查、反馈、决定和查询告知等全过程、全环节网上办理;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推动实体行政审批大厅向网上审批大厅延伸
4、积极探索服务创新着眼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针对社会反映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及相关证照办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大胆创新服务方式,砍掉阻碍企业和群众办证办事的各种繁文缗节,把麻烦留给自己,把方便交给企业和群众,切实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自查报告「篇二」在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行政审批科已于今年二月正式成立,原政务分中心的职能也进行了相应调整今年来,全科同志紧紧围绕“创新国土管理机制、破解保障发展难题”的目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升服务品质,提高行政效率,积极完成本年度目标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考核自评分95分
1、10月市四治办抽查发现市场有缺岗现象,扣4分;
2、扫描环节存在超时现象,扣1分
二、工作总结
1、业务办理情况自今年1月1日以来,政务分中心共受理业务16028件,其中地籍管理业务4368件,建设用地管理519件,地产管理4504件,矿产资源管理401件,地质环境管理35件,测绘管理515件,其中已办结15042件
2、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从调整后的职能可以看到,行政审批科作为局所有业务办理事项的前台承办部门,是我局重要的窗口单位我科把树立和强化全体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作为我们的首要任务为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1、明确职责,规范行为行政审批科成立后,我科在原政务中心基础上就人员工作职责、工作纪律、文明用语、行为规范和服务承诺等形成了一系列制度文件,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后马上组织学习,落实执行今年8月,我科将政务分中心相关规章制度汇编印制成《阳光政务手册》,以明确职责,扩大影响
2、加强培训,提升服务技能我科将
三、四月定为市场学习月我们通过组织业务培训,使调整后的市场每一个工作人员尽快进入角色,熟悉行政审批业务流程,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我科还通过对市场工作人员进行轮岗,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大家看“综合门诊”的能力,努力实现用户咨询、全员解答的目标
3、规范市场会商制度市场会商是解决非标准办理事项和疑难问题的有效办法我科成立后就土地市场会商的程序、参加单位、时间等进行了明确今年共召开会商会议18次,会商项目114个,其中已解决问题108个,其中历史遗留问题10个
4、规范现场踏勘程序以前,业务受理前期调查、土地评估、土地出让均需进行现场踏勘经与相关业务科室协调,我们将所有需踏勘的业务归并,统一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踏勘,以减少程序,提高效能今年共组织各业务部门联合踏勘25次,踏勘项目120个
5、积极开展“窗口服务进社区”和“用地审批进乡镇”活动从今年10月开始,我科会同纪检室、地产所和发证中心开展了“窗口服务进社区”活动,我们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利用周末休息时间进社区现场服务,为居民办理房屋交易转让和土地登记发证手续另外,我科会同用地科、城区分局到乡镇现场办公,为村民办理建房用地审批,审批合格者当场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这些活动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肯定,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我局的社会形象
(6)、为提高我局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准确性,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系统,我科报局办公会同意决定建立局业务办理信息共享制度,并于8月3日出台了《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信息共享制度》制度明确了我局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应实施共享的信息内容,信息共享制度的实施方案和考核与责任追究办法,目前局信息中心正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自查报告「篇三」我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由行政审批股负责主要业务是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负责环境现场监管执法部分移交的未办理环境审批手续单位(个人)的立案;负责组织实施相关环境管理制度;承担有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许可听证等工作
一、行政审批的程序要求我局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许可申请后,当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履行有关批准程序后,按规定予以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不属于本局管辖的,当场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当场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四)申请材料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以《补办件通知书》的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五)属于本局管辖的范围,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当场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二、行政审批时限要求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行政许可决定在我局承诺的办结时限内作出,环保审批中报告书项目为15天,报告表项目为10天,登记表项目为7天,重新审核5天对环保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时限予以办结为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的情况XX年1月1日至XX年6月30日,已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97件、登记表58件,全部都能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规定和时限要求进行审批,没有越级或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进行审批的行为
三、行政审批工作及作风要求不存在越权审批现象,对已取消的审批事项未继续开展该事项的审批工作审批时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批,不随意设定审批条件,不擅自增加审批事项、提高或降低审批门槛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即在执行公务活动中,不准在管理对象处就餐和参加各种娱乐活动;不准借用管理对象的交通、通信工具;不准到管理对象处报销任何费用;不准以考察、学习等名义接受管理对象的出资旅游;不准到管理对象处报销书报费和各种物品费用;不准接受管理对象的酬谢费、提成和回扣;不准参加有偿中介活动;不准私自参与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不准擅自参加各种庆典、开工仪式;不准向处罚对象通风报信不存在对申请人态度粗暴和故意刁难的情况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自查报告「篇四」根据《XX市监察局、XX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做好迎接省检察厅、省政务服务中心对行政审批等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广监发()8号)要求,我局对相关行政审批等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两集中、两到位”全面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和XX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三定”方案,由局主要领导签订首席代表授权书,授予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窗口管理权和印章使用权同时,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及其从事行政审批的人员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
(二)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办理严格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除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外,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制证、取件等环节一律实行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对符合申请条件和申报资料的行政申请事项,予以受理,严格按照承诺时限予以办结;对不符合申请条件和申报资料的行政申请事项,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提供该项行政审批的办事指南,并现场告知所欠缺条件、需要补齐资料等,待符合法定条件和申报资料后再予以受理
(三)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得到强化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无体外循环现象省、市政府公告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审批承诺时限和审批结果等内容在部门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如实公布规范审批流程,逐环节、逐岗位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人,最大限度减少窗口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上的自由裁量权
(四)依法审批监督制度进一步健全建立了行政审批监督、监管制度,形成了部门和窗口、窗口内部行政审批相互协调、相互监督机制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履职,不存在擅自变更或增加审批条件、擅自增加申请人义务、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不存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项进行受理甚至予以批准,无超时办理、办理中乱收费等情况发生
(五)适时选派和轮换行政审批工作人员根据我局审批事项多、环节复杂等特点,除市房产管理局、市房产交易中心整体进驻外,每年选派和轮换行政审批工作人员,使更多的工作人员熟悉全局业务,提高业务素质,最大限度提升办事效率和工作责任感
(六)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得到统一使用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统一使用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将办件信息及时、如实、规范录入软件,并按规定出具各类书面通知书,批量办理符合规范要求
(七)公众评价全面开展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结取件中,全面执行公众评价制度;对公众评价不满意的,认真分析原因,查找工作不足之处,及时总结并做出修正,提高了服务质量
(八)其他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本级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广市府发()32号)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编制了办事指南目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系统电子政务大厅建设已开展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底,我局各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件16029件(其中,房产交易11273件),办结16247件(其中房产交易11280件)受理件中,无超期件,满意度达
99.78%,评议率
99.22%以上,现场办结率达100%,按时办结率达100%
二、主要问题
(一)窗口工作人员不稳定由于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多,审批环节复杂,为使更多的工作人员熟悉全局业务,除市房产管理局、市房产交易中心外,窗口工作人员实行选派和轮换制度由于选派人员来自不同科室,对业务熟悉程度不一,职业素养参差不齐
(二)激励机制不成熟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中,未形成成熟的激励机制,导致个别工作人员不安心,部分同志不愿在窗口工作等情况时有发生
三、整改措施
(一)强化人员素质新选派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从工作纪律、服务软件、业务素质等方面强化学习,确保窗口服务优质高效
(二)完善激励机制学习其他单位经验,进一步明确窗口工作人员补贴标准对经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回到局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提职晋级、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自查报告「篇五」县政府法制办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行政审批(许可)实施及整顿非公有制发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对近年来行政审批(许可)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审批(许可)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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