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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三甲知识应知应会查对制度释义
(一)哪些临床诊疗行为需要进行复核查对?患者身份错误事实上可以发生在诊断和治疗的任何阶段患者可能是在镇静状态、意识不清或没有充分集中注意力;也可能是在住院过程中更换床位、房间或病房;或患者因听力障碍或其他情况都可能导致在确认患者身份时出现差错医疗机构内针对具体患者个人的医疗行为和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开具和执行医嘱、给药、手术/操作、麻醉、输血、检验标本采集、检查、发放营养膳食、接送转运患者、检验检查结果报告等环节的行为均需要进行复核查对如何查对患者身份?身份查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门急诊号)、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或其他身份、出生年月日以及电子设备身份认)ID证(包括腕带或其他可穿戴设备上的二维码、条形码等)等,至少使用两种身份查对方式确认患者身份,如姓名+住院号、姓名+门急诊号等核对姓名时,请患者主动陈述本人姓名以便确认禁止使用病房号或床位号进行身份核对医用腕带信息可替代患者床头卡信息,但仍需患者以口语化方式,如陈述自己姓名以确认身份如何落实口语化查对用电子设备识别患者身份时,仍须进行口语化查对查对时应通过开放式提问,如“您叫什么名字?”请患者陈述自己的姓名,而不是用诱导式提问,如“您是否是某某?”等问题来确认患者的姓名如何对昏迷、意识不清等无法表明自己身份的患者进行身份查对?医务人员对无法陈述姓名的患者进行身份查对时,可由其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并按患者姓名和住院号(或门、急诊号等)等两种以上身份查对方式实施查对确认并及时佩戴腕带;对无法陈述姓名且无人陪伴的患者可临时采用其他方式标记其身份(如“无名氏+性别+来院时间”等)并佩戴腕带,并通过两种以上方式由双人进行查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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