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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典型案例汇编(第一辑)银监会非银部信托非现场处二九年九月九日00信托公司固有资金投资结构化B信托产品重大损失案例
一、基本情况年以来,我国证券市场交易活跃,上证综指、深圳综指连2005创新高,许多上市公司推出定向增发股票等融资方式,受到了投资者的大力追捧信托公司也相继参与了中铁二局和青海明胶的定向增B发,取得了较高的投资收益年下半年,海通证券在完成借壳上市工作后,也开始实施2007定向增发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信托公司判断该增发是拥有巨大B投资价值的产品,值得参与当时该增发股票在市场上非常抢手,B信托公司虽经多方努力,但仍未获得直接参与增发的资格,最终确定以自有资金购买信托公司发行的一号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资P X X金全部用于投资公司自有资金持有的海通证券增发股票的收益权P年月日,信托公司作为一般受益人与信托公司签2007119B P署了相关信托合同在信托公司投资的亿元类受益权中,分B6B成了亿元次级收益权和亿元优先收益权两类,优先收益权
2.
53.5类保证本金和的收益在认购一号信托计划的同时,信托20%XXB公司以的价格将亿元次级收益权转让给甲公司,甲公司以
112.5其本金和收益为亿元优先收益权的本益做保证;将亿元优先
3.
53.5收益权也以的价格分别转让给乙公司亿元和丙公司亿元,
111.
50.5剩下的亿元由信托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购买并持有
1.5B年月日,信托公司发行的一号信托计划成立,20071112P XX期限个月(年月日结束),募集资金亿元,分、
15200921219.5A类两类受益权类(优先受益类)委托人投资规模亿元,预B A13期年收益率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保障该预期收益购买该类受9%,益权的为银行理财产品类(次级类)委托人投资规模亿元,B
6.5其中信托公司投资亿元信托公司以全部信托财产按B6P
35.88元/股的价格购买了其自有资金所持有的海通证券定向增发股份年月日,义一号信托计划项下持有的海通证券股20081121X份限售期满,可上市流通但由于受世界金融危机等因素的影响,国内证券市场出现大幅振荡,加之海通证券定向增发股票上市流通和大小非解禁,其股价出现大幅下跌,一号信托计划出现严重亏损XX月日至月日,信托公司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将全部股票11241217P抛售完毕,并于月日提前终止一号信托计划1224XX根据信托公司制作的信托计划清算报告,清算日信托单位份P额亿元,其中类受益人份额亿元,类受益人份额亿
19.5A13B
6.5元;可供分配的信托资产亿元,其中可供分配给类受益人的信
9.66B托财产为至此,信托公司亿元投资全部损失0B
1.5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尽职调查工作不深入一是可行性分析不够全面,对海通证券估值过于乐观,缺乏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研判,对信托计划出现风险可能给公司造成的影响缺乏深入分析;二是对交易对手甲公司经济实力,以及履约能力和意愿缺乏调查分析和评判,从而导致公司虽然多次向甲公司发送《支付浮动保证金的通知》,但未能产生预期效果
(二)风险审核和管理存在漏洞,风险应对措施存在缺陷一是信托公司对信托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的海通证券定向增发股B P份转让给信托计划、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的交易、以信托计划形式参与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等有关事项合法合规性缺乏正确研判和识别;二是对信托文件中存在的对受托人授权过大、未对投资止损进行清晰约定、证券买卖操作程序存在瑕疵等情况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并及时提出增加有效保护类受益权权益的条款;三是合B规风险管理部虽然在对项目立项和审批过程中进行了风险提示,但却未采取相应措施,以防范风险的发生;四是对甲公司欠交保证金,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催交
(三)公司治理存在缺陷,内部制衡缺失一是信托公司投B资决策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之一,负责公司所有业务决策,其成员全部由经营层人员组成,没有一名董事参与一方面说明投委会决策等同经营层决策,内部制衡无法落到实处;另一方面也存在董事会干预经营全过程的嫌疑;二是信托公司章程缺乏对股B东会投资职权的规定,股东会没有决定公司重大投资计划的职权三是授权不清,责任不明公司对所有业务的决策,没有明确的金额授权,投资决策委员会权限无限大,且对出现投资失误的责任没有一个明确的划分,说明信托公司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授权不能与公司实B际风险水平相匹配
(四)风险管控意识不强,风险管理系统建设滞后信托公B司于年月用自有资金亿投资一号信托计划项目,占当2007n
1.5XX时注册资本亿元的比例高达说明信托公司风险管理意识
3.543%,B严重不足,单一项目投资集中度过高,超出了信托公司合理的风B险承受能力同时,信托公司风险管理系统尚未建立,在风险识别B和评估体系方面存在不足,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
三、基本判断从信托公司用自有资金亿元投资信托公司发行一号B
1.5P XX信托计划并形成重大损失情况看,一方面说明信托公司治理机制B仍需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也说明信托公司在项目尽职调查、立B项、审批、投资决策和尽职管理等日常经营、风险管理中仍存在一定的漏洞,尤其是在风险识别、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缺陷
四、已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打算在监管部门的督促下,信托公B司高管层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并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宏观经济环境的研究公司引进了一批高端研究人员,加强对宏观经济环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自主研究工作,以保证对整体经济形势的准确认识,指导具体业务的开展,避免在投资过程中出现方向错误;二是加强合规文化建设,树立“稳健经营”的经营理念组织公司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考试不合格者实施下岗学习,使员工进一步牢固树立稳健、合规经营的意识;三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实施分级决策针对公司决策体系存在的缺陷,对业务及重大事项决策规则进行了梳理,经股东大会研究通过,按照决策事项的类型、额度、收益率等的不同,将决策权限分别置于经营层、投委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实行四级审批制度;四是加强风险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针对公司风险管理存在的缺陷,公司加大了合规风险部一票否决的权限和责任,同时也拟对公司董事长、总裁、业务总监和资产业务管理部等有关人员进行处理,以教育公司员工加强对项目可行性分析的全面性、宏观性方面的分析论证,充分揭示项目所涉及的各类风险,注重在风险的前期控制手段以及化解方面制定可行而有效的措施;六是继续加强与信P托公司的沟通,争取以协商方式解决双方的纠纷信托公司信托项目流动性风险案例L“XX
一、基本情况义房地产项目位于大连市滨海路,该地块于年月日X2004213在大连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大连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X12347万元中标,先期缴纳了万元的土地出让金,并于年月800020044日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年月日,房地产132005210A集团以万元协议受让义房地产项目,在支付万元项目22347X4000转让费后因资金紧张,遂与信托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L XX双方具体合作业务模式一是双方议定各出资万元,分别5000持有项目公司一大连开发有限公司股权;二是信托公XX XX20%L司发行大连房地产投资集合信托计划,期限年,到期日年XX32008月日,募集资金万元,投资并持有大连开发有限公122615000XX司股权;三是信托公司和房地产集团分别将持有项目公司60%L A的股权为信托计划投资提供担保;四是由信托公司(或其指20%L定公司)和房地产集团(或其指定公司),按同等比例溢价受让A信托计划持有的股权,实现信托资金退出通过上述安排,信60%L托公司已实际控制了大连开发有限公司自有及信托资金全部到XX位后,由于大连开发有限公司未按计划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手XX续,未取得“四证”及国土资源部对用地性质变更为别墅项目的批文,项目长期无法动工建设,流动性风险显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年银监会在现场检查时发现,信托公司该信托项目存在2007L违规情况,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违规问题一是未按有关规定避免利益冲突《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托公司在处理信托事务时应当避免利益冲突,在无法避免时,应向委托人、受益人予以充分的信息披露,或拒绝从事该项业务:从规定本意看,首先要求信托公司尽量避免利益冲突,只有在确实无法避免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才选择“应向委托人、受益人予以充分的信息披露”,或者“拒绝从事该项业务:本案例中信托公司固有资金和其管理的信托计划资金共同投资于同一个项目(这不同于固有资金加入某个信托计划,再以信托方式投资于某个企业或项目的情况),使信托公司与受益人之间明显存在利益冲突事实上,信托公司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开展该项业务,从而避免利益冲突,但该信托公司并未首先考虑避免利益冲突因此,该信托公司违反了《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二是违规承诺保底,并致使公司增加或有负债根据《联信宝利七号房地产投资集合信托计划》的约定,信托公司承诺自身或其L指定公司在信托存续期间以回购股权方式按照年的溢价受让信20%托计划持有的大连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另股权由房XX30%30%A地产集团按同样方式回购),并提供以固有财产投资并持有大连XX开发有限公司股权,作为履行回购承诺的保障按照溢价回购20%承诺,信托公司至少应增加表外或有负债万元L9000三是向关联方输送利益信托公司的关联方北京资产管理L XX公司和四川义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劣后受益权万元,由于该信托计划的回购方信托公司已经提3074L供了履约担保,风险由信托项目转移到信托公司,关联方的最终超L额收益风险被锁定,在信托项目的收益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提前在信托文件中约定交易价格,明显属于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违反有关规定是用固有资金支付信托收益信托公司用万元固有L332资金向受益人进行首期信托收益分配
三、处理结果针对信托项目的风险情况,银监会非银部多次召开会议向XX X义银监局提示风险,并就风险处置问题召开专门会议同时,把该问题的妥善处理列为信托公司更名换证的重要前置条件之一银L XX监局按照非银部的要求,不断督促信托公司采取切实措施彻底化解L信托项目风险在监管部门的强力督促下,年月,信托公司与房地200712L A产集团签订《总体合作协议》,双方约定一是信托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及借款所形成的权益L5332万元全部转让给房地产集团A二是房地产集团按照每年溢价无条件受让信托公司以A20%L“XX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托人身份所取得的项目公司的股权60%及其相应的附属权益若房地产集团未能按期履约,则信托公A L司有权根据双方协议对信托财产(含受托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20%进行公开拍卖,所得款项用于偿还“义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转让款,X不足部分由房地产集团补足A三是由信托公司大股东集团公司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做出兜L X底承诺,其主要内容包括若信托计划项下全体受益人及受托人XX的全部信托利益(万元加上每年的溢价)无法得到兑现时,1500020%由集团公司负责按时、全面兑现至此,信托受益人的利益得到X较为有效的保障,信托公司的风险基本得到化解年月日,信托公司如期收到自有资金出资及借款20071229L所形成的权益转让价款万元年月日、月日和53322008829H21月日分批收到房地产集团受让信托计划所持有的大连开1226A XX发有限公司股权及其相应附属权益的款项,并按期完成清算交60%付信托公司财产信托项目案例J XX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设立财产信托集团是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年月,集团以其合QH QH20069QH法拥有的股份万股股权未来年产生的股权收益权作QH
4065.18818为信托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设立财产信托,期限年,委托人为J3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享有本信托项下的全部受益权
(二)分割转让受益权将财产信托受益人集团享有的信托受益权分为优先信托权益QH和次级信托权益,并将优先信托权益委托信托公司向投资者进行转J让本信托项下的全部信托权益等额分割为份,每份19,
878.7710,元,其中优先信托权益价值元,共份,将该000160,000,00016000部分优先权益向投资者分割转让,转让协议共份,其中机构个、1052自然人客户位;次级信托权益共份,价值
1033878.7738,787,
700.00元,,次级权益仍由集团享有QH
(三)回购信托文件约定集团应在信托存续第三年内分次(即满、QH
626、、、、个月时)每两个月等额支付万元优先信托28303234362667权益回购款集团支付亿元回购款及收益后转让计划终止,QH
1.6财产信托提前结束
(四)风险控制措施-AX.―1-刖B自年月日信托新“两规”实施以来,信托公司按照新200731的监管规定积极推进业务转型,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一些创新产品不断推向市场,全行业管理的信托财产规模已经突破亿元,12000整体盈利水平不断提高,单家信托公司年利润最高的已经超过亿10元与此同时,各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普遍提高,合规意识明显增强,合规管理水平也有了明显改善正是因为有了经营管理方面的显著变化,使得信托行业能够比较平稳地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没有出现重大金融风险,更没有出现行业的系统性风险但是,我们在监管中也发现,一些信托公司在合规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个别公司的情况还比较严重近期,银监会非银部将监管中发现的一些典型案例进行收集整理,汇编成案例库(第一辑)这些典型案例情况各有不同,有的严重违规经营,有的开展业务不审慎导致出现较大风险,有的在声誉风险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有的选择交易对手不审慎,有的产品设计存在问题,等等在编写过程中我们还对每个案例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分析,希望对监管人员有所帮助和启发,对信托从业人员能够有所警示,从中吸取教训今后我们还将对一些典型案例及时整理和汇编,进一步丰富典型案例库的内容,供信托监管人员和信托从业人员学习和讨.股权质押集团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法人股1QH QH
4065.188万股全部质押给信托公司作为回购的保证,并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J司办理了质押手续经转增配送后质押信托公司名下的股权约为J万股
7400.保证担保由权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和“江苏义集团2“XX X有限公司”分别对集团支付回购款项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QH任.信托期满前支付回购保证金考虑到集团一次性支付3QH
1.6亿元回购款可能存在的压力,为降低信托风险,在信托文件中约定转让期满一年半及两年时,回购方集团应分别向信托专户支付QH3000万元作为全部优先信托权益的回购保证
二、主要风险情况
(一)集团经营风险逐步显现QH年以来,集团因原材料价格的不断上涨(每桶油价从2007QH多美元涨至美元),生产成本不断上升,导致经营风险逐步30140显现,经营活动现金流严重不足,同时银行对其收缩信贷,并要求QH集团提前归还贷款
(二)负面消息进一步导致债权人集中催债年集团经营状况继续恶化,加上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QH出现了严重的财务危机年月日,股份发布消息因2008H25QH控股股东集团债务重组,公司开始停牌年月日又公QH20081220告债务重组情况进展,披露股份及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于QH涉及的三份诉讼事项,由此引发债权人的集体性恐慌,其他债权XX人逐渐加封股份及关联公司资产QH
(三)集团违约情形不断出现,到期无力回购可能性大QH按照信托文件约定,集团应于信托投资计划成立满一年半(即QH年月日)和成立满两年时(即年月日)分别支付200831200891回购保证金万元,而实际履行情况为仅于年月仅支付300020083万元回购保证金另外信托文件约定,集团应于信托投资计1000QH划第三年度起每两个月(即年月日和年的、、、
20081112009135、月的日)支付等额回购款万,次合计亿元,但
791266761.6QH集团实际上未支付一笔回购款集团的状况显示其可能无力履行QH回购义务,将严重影响年月信托项目按期正常兑付的工作20099
(四)信托项目担保方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请求信托项目担保方在知晓集团的债务危机后,立即向法院起诉QH集团和信托公司,要求判决《财产信托合同》、《保证合同》QH J无效,起诉的主要依据是信托公司用于设立信托的标的属不能确定J的未来收益,且属限制流通的财产担保方的诉讼使得信托公司在J信托到期前可能无法处置股权,信托项目处置和兑付的不确定性增大
三、采取的措施及处理结果
(一)已采取的措施银监会非银部在非现场监测中发现该信托项目的风险后,及时向当地银监局下发了书面的监管提示书,要求当地银监局督促信J托公司妥善处置项目风险按照监管要求,信托公司采取了以J下措施一是制定紧急处置预案年月,针对信托项目的运行情20091况,按照银监局的有关要求,信托公司制定并上报了应急预案同J时,组织律师和专家组对该信托计划可能涉及的法律争议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了应诉方案;拟定了信托计划兑付方案,即以向信托公J司控股股东或第三方转让信托受益权的方式兑付信托计划二是转让信托受益权的前期准备工作信托公司就该转让方案J事前向监管部门报告;信托公司控股股东就此重大投资事项向省国J资委报备;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共同与信托项目涉及的多位投资者100联系,并将拟定的转让方案逐一解释说明,最终转让方案取得了全体投资者的认同三是签署有关协议确定转让方案后,投资者与信托公司控J股股东签署了《转让协议》,信托公司为转让双方办理了信托受益J权转让登记,完成了全部转让文件的签署工作
(二)处理结果信托公司及控股股东在完成了相关报备工作后,信托公司在J J最短的时间内为转让双方办理了有关转让登记手续控股股东于2009年月日支付了全部转让价款,提前平稳完成了信托项目的兑付515工作同时,信托公司控股股东作为本计划项下新的权益人同意与J担保方妥善处理相关担保事宜目前,在当地政府和信托公司控股股东、集团等各方面的J QH共同努力下,集团经营状况比较稳定政府、企业及债权方等有QH关方正在探讨化解债务危机、合作发展的方案和措施
四、两点争议
(一)股权未来的收益权是否可作为信托财产担保方认为,年的股权收益权对应的是未来尚未实现的收益,18不属于确定的财产《信托法》第条规定“信托财产不能确定”11的,信托合同无效如果本案中的未来收益权被认定为“信托财产不确定”,将导致信托文件无效,信托公司将面临巨大风险而信托J公司认为担保方所说股权收益权不能作为信托财产没有法律依据,且该收益权在信托合同中已经明确为股权未来十八年的红利收益,其价值已经过中介机构评估,应属确定的财产
(二)限售流通股是否属于限制流通的财产本案中担保方认为限售流通股属限制流通的财产,违反了《信托法》第条关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14托财产”的规定;而信托公司认为,法律上限制流通的财产是指法J律或行政法规规定只能在特定主体间流通的或需经依法审批后允许流通的财产,如金、银、文物、采矿权等限售流通股是可流通可转让的财产,只是在流通转让中受时点的限制而已根据《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可以作为信托财产信托公司系列信托产品P J投资海通证券增发股票案例
一、基本情况
(一)信托计划设立情况年月,信托公司设立系列集合信托计划,招商银行2007n P J以理财资金投资于其中优先受益部分,信托公司购买其中的次级B(劣后受益)部分,按照的优先劣后比例募集资金信托公21P司作为受托人,将该信托计划的全部信托资金用于购买其自有资金持有的通证券定向增发股票的股权收益权该信托计划的存续期限为个月,成立规模为亿,其中优先受益人资金亿,劣后
1519.513受益人资金亿优先部分的年化收益率为劣后部分获取剩余
6.59%,的信托利益,且劣后部分以其本金为优先部分的资金本益做担保P信托公司收取的年信托固定管理费为信托计划规模的2%
(二)投资情况海通证券于年月日完成定向增发亿股经过市2007n
217.25场化询价,其增发价格最终确定为元,当时二级市场上股票
35.88的均价在元左右,故增发价相当于市价的六折左右信托公司以58P自有资金认购约万增发股份集合信托计划成立后,信托公5435P司将信托资金用于购买其以自有资金持有的万股股票的收益权5435海通证券转增股本后股份数变为约万股,平均成本下降为
1087017.元/股,由信托公司以自己的名义94P持有,锁定期为个月12
二、信托项目运行情况由于受国内外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股市场于年月A200710日触顶后开始一路下跌,于年月日跌至市场
16200810281664.9,信心也随之降至冰点同时,海通证券增发股份于年月20081121日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数相当于已流通股份的抛售压力巨大550%,月日的收盘价为(除权后),按此价格计算,劣后方本金
112013.31已基本全部损失如解禁后股价进一步下跌,则将导致本信托优先部分的本金开始损失鉴于此,信托公司与信托公司进行多次沟通,希望信托公P BB司能通过追加其他资产的方式保证优先受益人的本金,但由于各种原因始终未能进入实质操作阶段在海通证券增发股份解禁后,信P托公司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将该信托名下对应的海通证券增发股份全部出售,平均出售价格在元/股左右,合计损失约万元997000
三、存在的问题
(一)信托计划的参与方对我国资本市场风险估计不足,对海通证券增发配售股的估值过于乐观,同时对增发配售股限售期间的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认识不足,也未采取适当的风险防范措施与风险控制预案
(二)对增发股份和流通股份之间高比例的严重性估计不足特别是在股市总体处于下行期间时,未充分考虑该种情况对股价走势的严重负面影响
(三)产品结构设计中缺乏有效补仓机制,当海通证券二级市场价格跌至临界点时,缺乏对劣后方有效的制约
四、处理结果为保证优先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以及避免信托公司声誉受到影响,由信托公司以自有资金补偿优先受益人(即银行理财产品)的本P金,确保信托产品最终完成清算
五、几点反思
(一)考虑到定向增发等限售股权项目存在的流动性问题,信托公司应该审慎开展此类业务
(二)对于结构性产品,应该考虑建立有效的补仓机制,从而降低相关风险
(三)信托公司应当认真检查银信合作业务中信托合同、风险揭示等相关文件可能存在的法律瑕疵,确认信托公司与银行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是否界定清楚;确认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信托文件约定,及时、准确、充分、完整地向银行披露信息,揭示风险,做到尽职管理
(四)信托公司要充分认识自身所承担的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对有关业务的风险底数做到心中有数省农信联社主导下的信政合作业务案例H
一、基本情况省政府为实现“三年大变样”的建设目标,迫切需要建H设资金支持在此背景下,省农信联社设计并提出了将信用社账内H沉淀资金,通过信托渠道提供给地方政府,用于省内地方政府平台公司资本金,并进而启动省内多个项目建设的方案经与省内多个地方政府协商后,省农信联社提出了建设项目候H选单,并通过网络向全国多家信托公司公开招标,选取有资产管理经验、信政合作业务有一定规模、经营管理情况相对较好的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参与项目同时,组织省内各地市(县)农信联社通过委托协议,将各联社表内沉淀资金归集至省农信联社名下,作H为信托资金委托给中标的家信托公司投入各地市政府平台公司10家信托公司中标后,分别对省农信联社提供的投资项目名10H单执行了项目前期调查和可行性分析,提交省农信联社并经协商H后,共同确定了最终投资意向省农信联社作为委托人,和信托公H司签署信托合同,将以委托协议方式归集的个县级联社的账内134资金亿元,委托给信托公司,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投入
397.5H省个地市政府的平台公司作为资本金(下图为业务流程简图)10政股权附加地方建设项目1府信回购信托平省农信联托H台地方建设项目2公公司司地方建设项目…委托(表内资县地方政府财政预算联社回购资金和溢价支付上述信托项目均采取了同样的业务结构设计,即省农信联社H归集资金设立单一资金信托,用于向政府平台公司进行股权投资,项目到期后由地方政府以年溢价率的价格进行股权回购,信托
6.5%资金实现退出信托期限均为年,即前三年地方财政仅支付3+
36.的溢价,后三年在支付溢价的同时逐年支付股权回购本金根据5%约定,地方财政在后三年拥有提前完成回购承诺的选择权各地方政府财政均对回购资金安排出具了书面承诺,并纳入了当地政府财政预算,同时提供土地抵押该信政合作业务方案的主要设计和组织者是省农信联社,参H与合作的各信托公司具体责任主要有按照省农信联社的要求对H其提供的建设项目进行前期可行性调查,判断项目所在地政府财政实力;项目中期,按照省农信联社书面指令履行股东职责,经H H省农信联社书面同意后派驻董、监事,对平台公论,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提高信托行业的合规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水平非银部信托非现场处二九年九月九日00司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将平台公司各项决策和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及时告知省农信联社,对平台公司各项重大事项按照联社H意图进行决策,每季编制信托资产管理报告并告知省农信联社H信托公司履行上述职责,每年按照实收信托的收取信托报酬
0.08%
二、基本判断省农信联社在整个业务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各相关信托公司仅H被作为平台,在产品设计中未发挥任何专业特长,基本没有自主管理的成分,体现在信托报酬上,就是收费标准极低;参与该项业务的信托公司尽职调查和尽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通过信托平台将H省农信联社表内资金用于政府平台公司的股权投资,潜在的风险隐患较大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前期尽职调查不充分调查发现,除家信托公司对项目合规性进行过调查外,其他19家信托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中均未见项目合规性、资金来源、委托人资格等方面的内容调查报告的内容仅限于地方政府财政实力的分析,没有抵押物价值分析,部分项目甚至土地抵押尚未落实,仅取得地方政府的抵押承诺实际上,根据非银部与合作部的联合调查,省农信联社此项业务不仅涉及违规,而且风险较大信托公司H因前期调查和分析判断不充分,可能不仅会面临信用风险,还可能面临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二)合规意识不够强据调查,参与该业务的各信托公司开展业务时比较注重自身行为的合规性,对委托人行为的合规性、资金来源的合规性考虑相对较少家信托公司均知道信托资金为省农信联社归集各地市10H及县联社的表内资金,但各公司未充分考虑涉及农信社的有关监管规定,也未对农信社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进行详细调查,仅通过口头询问,在获得省农信联社的口头答复意见后,即签署了信托合同H对此项业务中农信社资金绕道成为政府平台公司资本金等诸多法律和合规性瑕疵,各信托公司基本未予考虑
四、采取的监管措施由省农村信用联社引发的该项信政合作业务,首次将信托公H司信政合作业务中的各种不审慎行为集中暴露出来,引起了银监会的高度关注,在经过深入调查之后,针对全国信托公司的此类业务,银监会专门下发了有关文件(银监办发()号)进行风险提示,2009155明确要求信托公司应高度重视合规经营问题,积极探索创新,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合规性风险和法律风险同时,非银部也要求当地银监局密切关注事态进展情况,及时沟通最新情况,并要求参与该项业务的各信托公司所在地银监局加强监管,督促各信托公司做好后续管理,严防发生风险信托公司受益人大会召集纠纷案例X
一、基本情况年至年间,我国股市进入快速上涨期,吸引了大量私20062007人资金进入私募基金进行投资为实现私募基金阳光化,某投资PE咨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其密切联系的客户,于年T200711月通过信托公司设立了信托计划,信托金额亿元,受益人X H
1.421人,其中自然人人,公司担任信托计划的投资管理人信托3837T资金用于投资准企业,间歇期间可用于新股申购和银行存款IP0T公司与信托公司共同设立信托计划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名,X5其中受托人委派人,投资管理人委派人,外部专家人信托成131立以来,由于受市场环境影响,该信托计划除了在年向深圳某2009家公司进行了投资以外,其余大部分时间均处于闲置状态年月,来自福州的位投资人向信托公司发去联名传2009410X真,以公司未如实向受益人反映投资情况,且多次拒绝召开受益人大会为由,要求自行召开受益人大会,审议提前清算、停止投资等议题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投资人决定自行在《证券时报》上刊登发起公告,拟于月日在福州召开受益人大会信托公司为518X了避免在社会上造成其坚持不召开受益人大会的误解,在受益人公告见报的前一天,在公司网站上发布公告,称其也将于月日在518深圳组织召开受益人大会一时间“双头受益人大会”的报道在媒体上传得沸沸扬扬随后,有关媒体上又出现了相关后续报道,指责信托公司在操作中存在不合规行为,矛盾进一步激化针对这一X情况,信托公司迅速采取了系列应对措施,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X较圆满地平息了事态
二、基本判断当地银监局经对该信托项目的调查核实,发现信托公司在该X事件中并未存在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且在事件发生后以比较积极主动的态度,比较顺利地处置本次纠纷此次矛盾的产生主要问题在于产品本身存在弊端、业务管理模式比较粗放以及客户关系日常维护不到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托公司角色定位不清,未能充分发挥受托人的作用该信托计划中投资权主要委托给投资管理人,委托人也是由投资管理人联系的(与投资管理人关系密切),使信托公司主要充当了业务平台的角色,在整个投资管理过程中较为被动,无法充分发挥受托人作用在面临委托人要求召开受益人大会的情形时,难以主动采取一些措施,不能履行受托人的基本职责
一、基本情况信托公司于年月设立了国投海通证券非公开发行J2007n“XX股份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由信托计划受让海通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益权合计万股
5820.5636(年分红转增后的数量为万股),受让价格为2007H
641.
127235.88元/股,信托资金总规模达到亿元,信托计划个委托人来自
20.8840全国各地,均为合格投资人,信托期限年,可提前结束信托计划2在海通证券定向增发股票锁定期结束后,由信托公司征求委托人的J价格区间后统一管理集中卖出,信托利益分配完成后信托计划结束
二、潜在的风险点
(一)证券市场走熊使增发股票价格大幅下跌,信托计划亏损严重该信托计划是在年大牛市背景下发行,但到年后受20072008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市场雪上加霜,市场下跌更加惨烈,证券市场投资风险凸显,投资人从当初的盈利转变为巨额亏损且由于海通证券股票在定向增发股票解禁前流通股数量很小,在定向增发股票解禁及其后一个月内将有数十倍的定向增发股票和大小非股票在解禁后抛售,给市场带来巨大的压力,可能发生股票连续的跌停的情形,将给投资人造成极度恐惧心理,如果投资人产生过激行为,既不利于信托平稳结束,同时又将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由于原信托方案设计是在牛市和股票盈利的大背景下设计的,而市场在极短的时间内由牛市转变为熊市,巨大的反差已经使得信托计划的架构无法满足新背景下的信托计划管理运作
(二)存在的争议可能引发投资者的非理性行为除了市场风险产生的巨大负面影响不利于信托按期平稳结束外,还存在以下争议,如不能妥善处理,也会产生不良后果:一种观点认为定向增发为受限流通股,因此属于限制流通的
1.财产,根据信托法的规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作为信托财产.证监会规定定向增发股票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有观点认为2通过股票收益权信托的方式参与定向增发,等于变相突破了锁定期内股票不得转让的规定虽然上述争议在一般情况下并不直接影响信托的设立,但在市场出现大的投资风险时,少数投资人为了转嫁风险,有可能以此为由采取一些非理性行为甚至过激行为,给该信托的平稳结束带来更大困难
三、基本判断
(一)必须在信托计划认购的海通证券股票于年月20081121日锁定期结束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防止投资人情绪波动和过激行为影响到信托计划的平稳结束
(二)在国际金融危机大环境下,原信托计划的股票退出方案已经不合时宜,如果仍按照原信托方案统一管理出售股票,不利于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也不利于信托计划的安全和稳健运作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需要与投资者加强沟通与交流,另一方面需要尽快修改信托退出方案,制定应急预案,保障信托计划平稳结束
(三)虽然信托投资人均为合格投资者,但是面对巨大的亏损,需要做好沟通、安抚工作,了解投资者的真实想法,为投资者做好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投资者的损失,保证信托顺利结束,不产生后遗症
四、已采取的措施及处理结果
(一)已采取的措施针对信托计划出现的风险,义义银监局多次召集信托公司高J管层及相关人员进行监管谈话,积极应对,提前准备,努力保障信托计划平稳运行和终止、多次与委托人沟通,通报海通证券股票的走势和价值分析报1告,深入了解各个委托人的不同需求和想法、在海通证券定向增发股票锁定期结束前一周,召开了受益人2大会并顺利通过了信托计划方案的修改,与委托人分别签署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对原信托计划中约定的股票退出方式和信托利益分配方式做出了重大调整,让委托人能够自主选择两种方式退出信托计划,即大宗交易转让或柜台委托交易出售,这样委托人可以实际控制其认购的股票并自主决策自担风险,最大化委托人的利益,并且减少可能发生的矛盾、在海通证券定向增发股票上市流通前,制定了应急预案,与3证券公司、银行等合作方充分协调沟通,努力保障股票交易渠道的畅通和信托资金划付途径的畅通由于选择柜台委托交易的委托人较多,为了交易公平和效率起见,信托公司聘请了市公证处公证J XX对柜台委托人进行了分组,并安排专人接收柜台委托单,证券公司安排专人负责下单及查询,每个交易日晚上点信托公司和证券公21J司安排专人负责当日交易股票的资金清算和股票余额核对,以保障当日交易无误和第二个交易日的正常交易、在海通证券定向增发股票上市流通后,按照事先制定好的操4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信托公司与证券公司、银行积极配合,在历时J近个月的时间里,顺利完成了各个委托人提出的柜台委托交易和大7宗交易要求,没有发生任何差错,并顺利完成了对各个委托人的信托利益分配事宜信托公司未以自有资金作任何垫付,且信托利益J分配完成后各个委托人均无任何争议
(二)处理结果经过多方共同努力,最终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全部出售或转让其认购的海通证券股票收益权,其中通过柜台委托交易的委托人个,27转让股数万股;通过大宗交易的委托人个,转让股数4593137648万股,信托计划顺利终止并完成清算信托计划的平稳结束主要归功于如下原因、选择的委托人全部为合格投资人,具有风险承担能力;
1、与投资人沟通及时,针对投资人具体想法和要求在信托计划2的管理上采取相应的措施;、制定了严密的应急预案,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都做了3全面周到的考虑;、严格按照信托计划管理的流程和要求尽职管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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