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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2、采用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如开设安全宣传教育专栏、专题安全指导、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以及先进电化教育手段,增强员工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3、在大检修,重点项目维修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前,安全管理部门应督导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4、员工工作岗位调动或离岗一年重新上岗时,必须履行转岗教育手续,同时进行相应的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六、特殊安全教育
1、国家指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认定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经培训考核取证后,方可上岗从事特种作业
2、各职能业务主管部门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对持证特种作业人员组织按期复审换证
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技术条件要求,组织相关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性作业
4、发生重大事故或未遂事故,安全管理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对违章员工,事故责任者的安全教育要记入“安全作业证”指定内容栏
5、进入厂区参观,学习人员由接待部门组织,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同步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
七、安全教育组织管理
1、企业厂长(经理)对本单位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安全总监负责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
2、安全教育工作要纳入培训教育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所需人员、资金,设施必须予以保证
3、建立安全教育、考核即持证上岗管理体系
4、建立健全职工安全教育档案
八、安全教育工作考核
1、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与考核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分级按教育内容确定考核内容
2、生产岗位职工的安全培训与考核,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安全员具体实施,按岗位需求和培训内容确定考核内容
3、所有职工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或漏考时可补考,直至考核合格
4、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者,以及补考人员要按公司奖罚制度予以处罚安全生产交接班制度
一、所有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岗,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二、接班人员要进行岗前检查,并询问本岗位的生产安全情况,发现问题报告本班班长
三、接班人员提前十分钟到交接班室,当班长宣布开会后进行考勤点名
四、交接班会先听取交班班长的生产安全情况介绍,交接班班长双方认可签字后,交班班长方能离开,如有意见不一致时,由车间领导或值班人员协调解决
五、接班班长传达上级要求,根据工作任务布置生产、安全、纪律等工作
六、车间领导或值班人员必须参加交接班会,强调重要事项并提出相关要求
七、按照“十交五不交”标准执行,要在岗位面对面交接,达标后在记录表上签名
八、接班者签字即为接班,并对签字后的一切负责,交班者方可离开岗位到交接班室开班后会
九、交班者对本岗的生产、安全、设备、纪律、卫生等情况进行自我讲评并反馈信息,班长作总结后提出注意事项
十、当特殊事情发生时,参会的车间领导或值班人员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十一、交班班长做好班后考勤、清点人数后可宣布散会,岗位交班者换工作服后离厂附十交内容
1、交任务完成情况;
2、交工艺指标执行情况,并验查记录;
3、交质量、消耗情况;
4、交设备、仪表运行或维修情况;
5、交生产安全情况;
6、交消防和防护器具情况;
7、交跑、冒、滴、漏情况;
8、交岗位练兵情况;
9、交岗位区域卫生情况;
10、交上级指示和注意事项五不交内容
1、事故状态不交;
2、工艺、设备情况不清不交;
3、记录不全、不清不交;
4、任务没完成的原因不清不交;
5、区域卫生不合格不交班(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班(组)安全生产例会是保证基本生产单元作业安全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因此必须建立班(组)安全例会制度
二、班(组)安全例会制度要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每个班次前必须召开
三、班(组)安全例会要做到全员参加,班组长负责组织、安全员主持召开
四、安全例会主持人要全面掌握安全工作主线,做到承上启下,既能认真系统总结前个班次安全工作,又能依据本班作业内容布置安全工作重点
五、例会要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精神,按统一活动方案执行,同时结合班(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内容
六、班(组)安全例会必须有全员自我讲评内容,同时交流互补,助人助己,实现人人安全
七、每次班(组)安全例会都要由安全员负责记录,详实记载安全主题和安全议事内容
八、班(组)安全例会要每周开展一次主题“安全活动日”活动,运行班(组)以车间为单位自行确定时间,每个运行班次周期召开一次
九、每期活动日都要注重实效,将安全知识学习、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列为重点内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管理制度
一、凡生产、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
二、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焕、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
0.05兆帕(),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四、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镭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五、凡用于生产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不应联通
六、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七、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仓库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安全防护用品
八、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九、储存方式按照一五603T995根据危险化学品品种特性,实施隔离储存、隔开储存、分离储存
十、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能同库储存
十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十二、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并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十三、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它容器,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十四、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它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十五、装运危险化学品的罐(槽)应适合所装货物的性能,具有足够的强度,并应根据不同货物的需要配备泄压阀、防波板、遮阳物、压力表、液位计、导除静电等相应的安全装置;罐(槽)外部的附件应有可靠的防护设施,必须保证所装货物不发生“跑、冒、滴、漏”,并在阀门口设置积漏器
十六、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为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
十七、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专车专用,并有明显标志,要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和设备的规定
十八、装运集装箱、大型气瓶、可移动罐(槽)等的车辆,必须设置有效的紧固装置
十九、各种装卸机械,工属具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机械和工属具,必须有消除产生火花的措施
二十、三轮机动车、全挂汽车列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和摩托车不得装运爆炸品、一级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拖拉机不得装运爆炸品、一级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一级易燃品;自卸汽车除二级固体危险货物外,不得装运其它危险货物
二十一、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包装应牢固,各类危险化学品包装应符合12463的规定
二十二、性质或消防方法相互抵触,以及配装号或类项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能装在同一车、船内运输
二十三、易燃、易爆品不能装在铁帮、铁底车、船内运输
二十四、易燃品闪点在28c以下,气温高于28c时应在夜间运输
二十五、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船只应有防火安全措施
二十六、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运输化学品的车、船和其它运输工具
二十七、运输爆炸品和需凭证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应有运往地县、市公安部门的《爆炸品准运证》或《危险化学物品准运证》
二十八、通过航空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按照国务院民航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程序
一、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领导或调度报告,而后逐级上报
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用快速方式在4小时内向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和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
四、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写出事故报告书,于事故后十五天内报送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和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五、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都要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领导责任未追究不放过;广大员工未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安全生产巡检制度
一、任务与要求
1、安全生产巡检是指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以及它们转化为事故的条件,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确保生产安全
2、安全生产巡检的任务是查证各种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安全生产巡检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通过采取有组织的、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实现,是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4、安全生产巡检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制定《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由各专业管理部门制订
5、必须建立由企业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巡检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二、安全生产巡检的内容
1、安全巡检对象的确定应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于危险性大、易发生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应加强检查
2、检查重点易造成重大损失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剧毒品、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运输、电气设备、冲压机械高处作业;企业易发生工伤、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造成职业中毒或职业病的部门及其负责人
三、安全生产巡检的方法
1、安全生产巡检采用安全检查表法
2、安全检查表法是为了系统地找出系统中的不安全因素,事先把系统加以剖析,列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确定检查项目,并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和评审
3、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主要依据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国内外事故案例及本单位在安全管理及生产中的有关经验;确定的危险部位和防范措施;新知识新成果、新方法、新技术、新法规和标准
四、安全生产巡检的形式
1、安全生产巡检分公司(厂)级、分厂(车间)级、班(组)级,分别由20公司(厂)主管经理(厂长)、分厂厂长(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经常性的巡回检查
2、专业巡检分别由安全总监、承担专业安全管理职能的部门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的经常性检查主要检查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专业巡回检查
3、季节性巡检分别由各业务部门的主管领导,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本系统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暧工作等,进行经常预防性季节巡回检查
4、管理人员巡检由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的日常检查
5、岗位工人巡检生产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6、各种巡检均应编制《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五、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程序
1、安全检查准备包括确定检查对象、目的、任务;查阅掌握有关法规、标准、规程的要求;了解检查对象的工艺流程、生产情况、可能出现危险危害的情况,制定检查计划;安排检查内容、方法、步骤;编写安全检查表或检查提纲;准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仪器,书写表格可笔记本;挑选和训练检查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分工等
2、实施安全检查1访谈与有关人员谈话来了解相关部门,岗位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2查阅文件和记录检查设计文件、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责任制度、操作规程等是否齐全,是否有效,查阅相关记录,判断上述文件是否被执行3现场观察到作业现场寻找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事故征兆等4仪器测量利用一定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对在用的设施、设备、器材状况及作业环境条件进行测量,以发现隐患
3、通过分析作业判断掌握情况获得信息之后,就要进行分析、判断和检验必要时可以通过仪器检验得出正确结论
4、对隐患进行及时处理通过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隐患整改执行第十八章《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制度》的规定
5、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对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整改计划,并组织复查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维护厂区内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总公司所属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范围厂区内道路的安全规定,驾驶员安全行车规定,机动车辆普通货物运输、化学危险品货物运输、非机动车、行人、厂内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管理组织交通安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厂区道路运输安全,维护厂区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各企业必须指定有关部门全面负责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厂区内道路
1、厂区道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道以及禁止各种车辆停放场所等,应按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厂区具体情况设置信号标志
2、厂区道路应平坦畅通,路侧要设下水道,严禁向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厂内道路应有足够的照明
3、企业可根据需要将厂内道路划分为“自由路”允许各种车辆通行“限制路”限制某种车辆通行“专用路”为消防车、救护车专用的通道路线
4、因施工需要破路、占用厂内道路的必须书面报主管部门同意批准外,还必须设有明显标志、夜间有警示红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行人来往频繁的区域,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5、厂区铁路需按规定在线路上安装信号灯、道岔灯及各种路标,公路和铁路的平交道路要设有落杆、警铃和信号灯禁止随意设置平交道口如必须设置,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批准,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6、严禁在厂区主要交通要道和消防通道堆积物资、设备、停放机动车辆跨越道路拉设的绳架,其高度不得低于5米
三、车辆驾驶
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驾校培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发给驾驶证方可驾驶机动车辆,企业内的特种车辆必须经专门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驾驶特种车辆
2、驾驶员必须遵守的规定
(1)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车辆行车证;
(2)不能转借、涂改伪造驾驶证;
(3)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4)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
(5)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6)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者机件失灵的车辆;
(7)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8)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9)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
(10)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11)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3、机动车辆进出厂门、转弯、过铁路道口时速为5千米/小时,直线20—30千米/小时驾驶员在过铁路道口时必须服从道口人员的指挥,车辆依次停放在停车线外,过无人看守的道口时须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原则
三、装载和运输
(一)车辆装载、运输普通货物机动车辆载货规定
(1)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
(2)装载应须均衡平衡,捆扎牢固,装载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品,须封盖严密
(3)大型货物汽车载物从地面起不准超过4米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身,后端不准超出车厢2米,超出部分不准触地如有超长、超宽、超重的整车设备运输,须到有关部门办理超限运输手续4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装但在厂内短途运输时,车厢内可以随乘装卸人员1—5人,并须留有安全乘座位置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拦板时,货物上不准载人二危险货物运输
1、凡是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属危险货物
2、装运危险品货物的要求1运输爆炸品和需要凭证运输的化学危险物品,应有运往地县、市公安部门签发的《爆炸物品准运证》、《化学危险物品准运证》2运输放射性货物包括同位素空容器作为普通物品运输的装载放射性货物的空容器应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包装件表面污染及辐射水平检查证明
3、危险货物运输与装卸1运输危险货物的,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驾驶员必须持有交通部门核发的《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车辆运输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距离,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长途运输危险品货物应按公安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运输2装载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得在居民点、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等地方停车3三轮机动车、机翻车、特种车辆、全挂汽车、列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和摩托车不得装运爆炸品、一级氧化剂、有机氧化物、一级易燃品,自卸汽车除二级固定危险货物外,不得装运其它危险货物4运输危险货物必须配备押运员车上人员严禁吸烟运输忌火危险货物、车辆不得靠近明火、高温场所5运输危险货物在装车前应认真检查包装包括封口的完好情况,如发现破裂,应由发货人调换包装或修理加固6装运危险货物应根据货物性质、采取相应的遮阳、控漏、防爆、防火、防震、防水、防冻、防粉尘飞扬、防撒漏等措施7装运不同性质的危险货物,应按《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采取与危险货物相适应的隔离措施8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重压、倒置,使用的工具不得损伤货物,不准粘有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污染物货物必须堆放整齐、捆扎牢固、防止失落操作过程中,有关人员不得擅离岗位9危险货物装卸现场的道路、灯光、标志、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装卸的条件
五、非机动车、行人
2、不准使用未经驯服的挂畜架车,畜力车进入易燃易爆场所,蹄钉要进行防火花处理停放时须拴紧车闸、拴牢牲畜
3、厂房内设备旁不准停放自行车、三轮车和畜力车,自行车必须集中存放管理
4、厂区内行人必须走人行道,无人行道须靠路边行走,不准突然横穿马路行人在厂区内行走时注意脚下有无沟、坑、井、头顶上部有无管线、架子、电缆等障碍物不要在有毒、有害物排放的地方停留,不准在起重物下穿行
六、厂区内交通事故处理
1、在厂区内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员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厂内交通管理部门或厂安全部门,因抢救伤员变动现场,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员,其它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2、在厂区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责任明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自行协商不成的,厂内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调解企业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企业要实行各级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各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二、安全生产例会分为公司(厂)级、分厂(车间)级两级公司(厂)级安全生产例会每季召开一次;分厂(车间)级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
三、安全生产例会组织
1、公司(厂)级安全生产例会组织
(1)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安全总监组织召开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各分(子)公司(分厂)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副厂长)、安全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加
2、分厂(车间)级安全生产例会组织由分厂厂长(车间主任)组织,班(组)长、技术管理人员参加
四、安全生产例会会议内容
1、公司(厂)级安全生产例会内容
(1)分析和预测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分析公司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规定、制度、办法等情况
(3)分析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研究分析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5)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法
(6)对公司上期安全工作进行分析和总结,对后期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7)其它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2、分厂(车间)级安全生产例会内容
(1)分析和预测分厂(车间)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2)分析分厂(车间)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规定、制度、办法等情况
(3)分析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研究分析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5)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
(6)对参加分厂(车间)上期安全工作进行分析和总结,对后期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7)其它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安全消防及动火管理制度
一、消防管理
(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和原则、组织设置及其职责,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消防档案及奖惩
(二)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1、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
2、为有效地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必须把消防安全工作贯穿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中去,做到同目标、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同时必须执行以下消防管理工作原则
(1)“谁主管、谁负责”原则;2群众性原则;3科学性原则;4综合治理原则;5依法管理原则三组织设置
1、组织设置1单位应成立以法定代表人任主任的防火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2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3单位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实施和组织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2、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1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2监督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督促单位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监督做好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监督做好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5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6调查火灾原因,追查处理火灾事故
3、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4确保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6组织指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5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6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7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四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1、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是一种特殊的管理,他依照消防法规,对消防管理事宜进行监察和督导,使消防工作走上严格管理,科学管理的轨道,建立一套健全、协调运行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单位的生产经营和职工家属生命财产的安全
2、下列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实行严格管理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2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来自二资料库下载3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4发电厂站、通讯枢纽、计算机中心5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充装、销售单位6重要的科研单位7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高层办公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国家或省级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3、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5、单位应将容易发生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6、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管理,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7、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送风排烟、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8、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9、单位应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10、单位发生火灾时:应立即组织疏散人员,实施灭火火灾扑灭后,应保护好现场接受事故调查
(五)防火检查
1、消防重点单位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一、企业厂长(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二、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和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三、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切实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
四、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预案,并组织演练
六、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形成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网络
七、坚持安全工作两定期制度,即组织领导班子定期分析安全角势,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八、接受政府和上级安全监督部门的培训和考核,并负责本企业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九、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十、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委托经营,设立的控股公司,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委托经营等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企业安全总监工作职责
一、企业安全总监在企业和总公司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对企业厂长(经理)负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三、协助企业厂长(经理)建立健全安全环保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充实安全环保专业人员,提高安全环保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安全环保专业队伍
四、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安全环保技术规程、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五、建立并落实本企业的各级安全环保责任制
六、主持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环保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七、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环保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
八、组织制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并报企业厂长(经理)审批
九、组织事故分析会,坚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并按规定的时限及时、如实上报
十、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投入计划,并报企业厂长(经理)审批
十一、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环保大检查,提出消除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并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二、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制定安全文化、安全来自资米斗库下载法规的宣传、教育与培训计划,组织对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
十三、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定期研究劳动保护工作
十四、对发现本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存在重大隐患时,有权要求企业领导立即整改,有权直接向总公司报告情况企业安全环保部门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在企业厂长(经理)和安全总监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组织对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协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教育培训部门,定期组织安全技术知识考核
三、制定(修订)本企业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环保技术规程、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编制、汇总本单位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规划和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编制本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和突发环境事故预案
五、定期组织开展对本企业的安全环保大检查,协调、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及完成情况
六、协助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参加安全装置的校验监督,建立好台帐
七、负责特殊作业证的会签及审批等的管理工作
八、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大修、技改技措项目安全环保“三同时”的审查、验收
九、协助有关部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
十、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环保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对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
十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十二、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十三、负责伤亡事故环保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十四、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环保工作基础建设,做好各种安全环保台帐管理
十五、定期对企业专、兼职安全员职业培训和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队伍素质分厂厂长(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一、分厂厂长(车间主任)是分厂(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二、拟定、修订分厂(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安全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四、组织落实分厂(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安全教育
五、定期进行考核保证职工持证上岗
六、组织车间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厂部书面报告
七、对本分厂(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置,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八、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分厂(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九、分厂副厂长(车间副主任)在分厂厂长(车间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分厂(车间)专职安全员职责
一、分厂(车间)安全员在分厂厂长(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业务上受厂安全管理部门领导
二、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参与拟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协助分厂厂长(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四、制定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协助分厂厂长(车间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
六、参与分厂(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安全审查工作
七、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八、负责分厂(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等的管理工作
九、督促检查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十、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分析班(组)长安全职责
一、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的全面工作,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新职工的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组织学习本单位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确保本班(组)职工全部持证上岗
三、定期组织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四、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内所有人员的作业状况,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六、负责本班(组)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检查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和安全防护器材
七、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上级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班(组)兼职安全员职责
一、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安全活动,认真做好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二、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三、热心安全生产,热爱本职工作,有一定协调能力
四、监督、检查本班(组)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五、严格对交接班制度和各种记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和处理,并做好记录
七、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学习,提高本班(组)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八、加强安全基础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职工安全生产教育管理规定
一、为规范总公司系统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是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理念,增强职工安全意识的有效途径
三、岗位职工安全教育
1、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公司)级、分厂(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全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新职工包括临时工、外包工、培训实习人员)
2、厂(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总监负责,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教育、卫生、消防(保卫)部门具体实施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通用安全技术知识,职业卫生知识,危化品知识,消防知识;本企业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待考试合格后方能分配到车间,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分厂(车间)级安全教育由分厂(车间)领导负责,专职安全员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包括本车间生产安全,职业卫生状况和相应知识,生产特点,工艺流程,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典型事故案例、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项,待考试合格后方能分配到班(组),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4、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包括
①班(组)生产任务、特点及岗位间作业配合等;
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安全责任制;
③典型事故案例及预防保护措施(含主要应急预案内容);
④主要设备结构性能,工作原理;
⑤安全装置、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四、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1、法定代表人、厂长、经理、安全卫生管理人员须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任职
2、各级职能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生产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标准;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危化品知识、工伤保险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及应急救援预案等,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3、分厂(车间)负责人、班(组)长、安全员的教育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包括生产安全、职业卫生、危化品、工伤保险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专业安全技术、技能培训、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职责;重要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报告,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五、日常安全教育
1、各级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遵章守纪教育,专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法制来自资米斗库下载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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