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范围为规范公司项目现场文明施工,创建安全规范的工地,明确文明施工的管理范围、职责和要求,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食堂安全管理规定食堂卫生管理规定3术语和定义无4职责
4.1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编制和修订本标准
4.2项目部负责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考核
4.3项目部负责编制本项目文明施工方案,落实各项措施
4.4项目部负责组织检查并整改存在的问题5工作程序及要求
5.1基本要求
5.
1.1项目部应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人应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文明施工方案,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并负责组织落实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
5.
1.2施工过程中应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供电、供水系统应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场所施工时,应设置施工标志、安全围挡或警戒带,夜间施工应设置警示灯施工区域、料场和预制区域应设置必要的夜间照明
5.
1.3施工现场的场区应干净整齐,施工现场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建筑物临边部位应当设置整齐、标准的防护栏等设施,各类警示标志设置明显临时设施应选址合理,并应符合安全、消防及环保的有关规定要求
5.
1.4各区域设计应分布有序,施工区域应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将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严格分开不能混用,在建的建(构)筑物内不得兼作宿舍
5.
1.5项目部应按统一规划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水冲厕所、淋浴间、开水房、停车场、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盥洗设施等各类必要的临时设施,统一规范标识,并应符合安全、环保、消防、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
5.
1.6产生强噪声和有粉尘危害等场所应与人员密集的施工区和办公、生活区保持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距离
5.
1.7施工现场工具、构件、材料的堆放必须按照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放置
5.
1.8砂浆、碎运输过程中应做到不漏、不洒、不随地乱倒,砌筑用砂浆一律使用灰槽,落地灰应筛过后回收,料底应拣净
5.
1.9项目部应将工地划分卫生责任区和指定专人清扫材料、余料、废料、垃圾等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不能马上清运的材料必须码放整齐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到指定地点,并联系垃圾清运分(承)包商及时处理建筑物内和高处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5.
1.10施工现场应该按照现场实际情况设置固定的吸烟室或吸烟处,吸烟室应远离危险区并设必要的灭火器材
5.
1.11施工现场应设置饮水点,有固定的盛水容器和有专人管理,作业人员应能喝到符合卫生要求的开水
5.
1.12施工现场应设立厕所,保持清洁卫生,严禁随地大小便
5.
1.1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对成品(包括道路、辅道板、绿化草坪、花草、树木等)保护的义务在施工中,应对已完工的成品设施实施保护,不得损坏
5.
1.14每个单项工程所使用的标牌、标识、防护设施、安全立网等的颜色应分类统一
5.2标牌及标示
5.
2.1施工现场的进口处应有整齐明显的“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标牌应规范、整齐、统一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语、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
5.
2.2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通道、应急通道必须设有明显的指示标识
5.
2.3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处的人行道和车行道,道路交叉口等处,应设置相应的交通安全标识和区域方向指示标志
5.
2.4危险作业区域、临边孔洞、围护栏处应设置整齐、标准、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夜间应设有照明、警示灯或带有反光的标识
5.
2.5现场所存放的物料必须有标识牌,注明物料的名称、品种和规格等基本信息,危险化学品必须在明显的位置张贴安全标签
5.
2.6施工机械应张贴或悬挂标注有名称、编号、操作人、检查人、检查日期、责任人等信息的标牌配电箱应张贴或悬挂标注有维护电工、联系电话、设备名称、编号、检查日期、检查人等信息的标牌其它标牌及标示具体执行《工程项目安全目视化及标识管理规定》
5.3材料管理
5.
3.1施工现场工具、构件、材料的堆放必须按照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放置现场材料库齐整牢固,不漏雨,有墙、有门、有锁
5.
3.2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必须按品种、规格、型号堆放,数量标记应清楚,并设置明显标牌
5.
3.3材料堆放要成排成列的整齐堆放,作到一头齐、一条线,能进车,易看管,堆放区域内的杂草、垃圾等要及时清理
5.
3.4施工现场材料码放应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等措施
5.
3.5材料有防雨、防潮措施,不准直接放置地上,材料物品应在支架上堆放,其支架应稳定可靠,必要时应进行设计
5.
3.6材料堆放高度以确保稳定为限松散型材料(如砖头、砌块等)堆放高度不得超过
1.5m,以免倒塌伤人材料本身有堆放高度要求的,按其堆放高度要求执行
5.
3.7钢管和圆钢物料要按规格分类分层堆放,层与层之间要用木条或金属条垫衬,以防止滚动或滑落
5.
3.8所有的油桶(不管是空的还是满的)都必须有盖子,且不允许横卧或者倒放,空、满桶分开存放并标示
5.
3.9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内,并应制定防火措施
5.
3.10液体化学品、油料等的储存区域应设有围堰以及泄漏应急处理的器材、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1.
1.11现场道路、坪道上的木料上的钉子应及时拔掉或拍倒,禁止朝天钉存在,防止扎脚伤人
1.
1.12土建材料做到砂石成方,石专瓦成垛,用后清底现场水泥要妥善保管,下垫上盖,散装水泥入罐装,不准随地堆放
1.
1.13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器具或管道运输,严禁随意抛掷
5.4设备、工机具管理
5.
4.1工具和设备在使用完毕以后要擦洗干净,放回各自的存放处现场设备应按整体规划有序整齐摆放,其防雨、防晒棚和围护彩板应统一式样
5.
4.2对于各种损坏的工具和设备,应标示并立即退出使用损坏的工具和设备不能和完好的工具、设备存放在一起
5.
4.3每天作业结束之前,必须将所有的电线、电缆、软管和气带等收回盘好,并妥善保存在存放之前,必须进行例行检查,查看是否有破损对于已经无法使用的电线、电缆、软管和气带等,应及时清除出场
5.
4.4设备和工机具必须存放在清洁和干燥的地方,防止受潮设备和工机具应由专人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设备工机具的完好和外观的整洁
5.
4.5在施工现场,严禁随地乱拉乱拖电线、电缆、软管和气带等,防止绊脚伤人电线、电缆、软管和气带穿越走道或路口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并有清晰的标志
5.5废弃物管理
5.
5.1项目部应按规划设置废弃物存放点定期对产生的废料和垃圾进行清理后放入存放点,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到指定地点,并及时清运垃圾边角余料和废料要及时回收,集中堆放到指定地点,并有“废料”标志
5.
5.2废木料和废金属材料等可以回收利用的材料要单独放置,或者集中放置到指定的区域,以利于回收利用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严禁擅自倾倒废料,严禁在施工现场填埋或回埋废料.
5.6成品保护
5.
6.1项目部根据工程成品、半成品的特点,制定成品保护措施,不得碰撞、损坏或污染成品正式道路及地坪施工完后,要注意覆盖养护和保护,防止损坏,随时清扫
5.
6.2履带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时,应用平板车运入短距离穿道转场时应采取在履带下垫橡胶板、木板的方式通过道路,严禁在已硬化的道路上行驶和作业
5.
6.3对于已安装的设备,在其它专业施工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不得损坏、污染设备对于未安装的设备,在现场要摆放整齐,需入库的不得露天摆放,有防风、防雨要求的要有防护措施
5.
6.4已安装的设备应采取防止损坏和内部进入污物的防护措施,预制或安装好的管道内应清洁,敞口必须进行封闭严禁踩踏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及在电缆桥架上踩踏、行走
5.
6.5不准用电缆支架、仪表管作为脚手架锚固点、攀登工具、作业平台等,仪表、电气元件应有防水、防火、防损害的措施
5.
6.6禁止直接用钢结构、碎基础、建(构)筑物、管线、设备等做起重设备、揽风绳的锚固点
5.7车辆运输
5.
7.1施工车辆、货物装卸车、手推车等停放应井然有序,不得影响行人和其它车辆的通行,严禁挡住应急通道和紧急出口车辆停放或材料堆放时不得遮挡住救险设备(或车辆)、急救设施和消防设施,并保持15m以上的距离
5.
7.3从事土方、渣土和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进行有效的覆盖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洗车池)施工车辆进入现场,严禁使用高音喇叭,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实行人车分流,人行道和车行道应分别设置材料运输必须捆绑、固定,严禁超高、超宽和超载
5.8消防安全
5.
8.
18.1临时建筑场所应设有消防通道,消防通道的净宽不小于4m,净空高度不低于5m施工区域消防通道的净宽不小于6m,净空高度不低于5m,转弯半径不小于12m
5.
8.2临时建筑物间的防火间距,疏散楼梯、走廊,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要求
5.
8.3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设计应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并应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应保证可靠有效,布局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明火作业应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配备动火监护人员具体要求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5.9现场办公与生活设施
5.
9.1施工作业、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应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等级应符合规范要求
5.
9.2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符合卫生要求生活区应建立污水收集系统,未经处理的污水不得排放
5.
9.3宿舍
5.
9.
4.1在施工程、伙房、库房不得兼做宿舍
5.
9.
3.2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不得超过2层,通道宽度不应小于
0.9m
5.
9.
3.3宿舍内住宿人员人均面积不应小于
2.5m2,且不得超过16人
5.
9.
3.4冬季宿舍内应有采暖和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
5.
9.
3.5夏季宿舍内应有防暑降温和防蚊蝇措施
5.
9.
3.6生活用品应摆放整齐,环境卫生应良好
5.
9.4食堂与饮食卫生
5.
9.
4.1应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并落实到人
5.
9.
4.2食堂与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5.
9.
4.3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5.
9.
4.4食堂的食品加工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食堂卫生定期检查。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