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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DB37/T****-2024J*****.2024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Standard forassessment ofprefabricated building发布20**_**_**实施20**-**-**(征求意见稿)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规定
3.
0.1地上建筑工程开展项目评价时,宜以单体建筑为计算和评价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2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和评价;3单体建筑的层数不大于3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为计算和评价单元;设有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建筑,其评价范围应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顶板标高至屋面;无地下室的建筑,其评价范围应从室外地坪标高至屋面【条文说明】
3.
0.1本条文为原条文以单体建筑作为装配式建筑评价的基本单元,主要基于单体建筑是构成整个建筑活动的工作单元和产品,能全面、系统地反映装配式建筑的特点,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对于单体建筑的划分,可依据有利于简化评价操作、提高评价效率的原则,允许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认比较复杂的建筑可在预评价中具体研究,确定评价单元的划分及评价方式对于主楼带有裙房的建筑项目,主楼和裙房可分别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并遵循以下原则1主楼与裙房可按主楼标准层正投影范围或变形缝确认分界
(2)当裙房涉及多个高层塔楼时,每个高层塔楼可作为一个单体建筑,整个裙房可以作为一个单体建筑进行计算和评价
(3)如果将裙房高度范围内的主楼部分纳入了裙房单体中计算装配率,则计算主楼装配率时,以裙房屋面高度以上部分作为一个单体建筑对于农居、别墅、独栋办公楼等类型的建筑,为了简化评价操作,宜按本条第3款的规定进行评价一般情况下,此类建筑具有下列特征
①建筑功能、结构体系、装修及设备系统等基本相同;
②建筑层数、平面和立面、建筑标准等基本相同或相似,评价时可将项目整体合并为一个评价单元,也可进一步按街区、组团等划分评价单元,还可以按相同建筑类型划分评价单元如按前述原则合并存在困难时,可在单体评价后,按面积加权的方式换算总体装配率并评价
3.
0.2地下建筑工程应依据现行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地下空间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7/T5256实施评价【条文说明】本条文为新增条文由于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地下空间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7/T5256发布实施,地下建筑工程可参与装配式建筑评价本条所指的地下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地下停车场等设计阶段应进行预评价,并应按设计文件等相关证明资料计算装配率,证明资料宜包括下列内容1全专业施工设计图;2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图;3非砌筑墙体深化设计图;4室内装修设计图;可证明评价得分的其他相关设计或技术资料项目评价应在竣工验收后进行,并应按竣工验收资料、相关证明文件以及实际情况计算装配率和确定评价等级【条文说明】
3.
0.3~
3.
0.4两条文为修订条文为保证装配式建筑评价质量和效果,切实发挥评价工作的指导作用,装配式建筑评价工作分为项目评价和预评价为促使装配式建筑设计理念尽早融入到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宜在设计阶段进行预评价如果预评价结果不满足装配式建筑评价的相关要求,项目可结合预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足,通过调整或优化设计方案使其满足要求同为保证预评价的合理性,本次修订增加了预评价的证明资料项目评价应在竣工验收后,按照竣工验收资料和相关证明文件进行项目评价项目评价是装配式建筑评价的最终结果,评价内容包括计算评价项目的装配率和确定评价等级
4.
0.5以下工程项目可采取专家论证的方式确定评价方法和细则:1体育场馆、交通枢纽等特殊类型或造型复杂的建筑工程;2本评价标准规定范围以外的装配式建造新技术项目评价
45.
0.1单体建筑同时符合下列规定时,应认定为装配式建筑1主体结构部分的评价分值不应低于12分;2应实施土建设计与装修设计一体化,且实现装修一次到位,达到全装修;3装配率不应低于50%
4.
0.2装配率应根据表中评价项分值按下式计算=100-X100%1+2+3+4+5+
64.
0.2式中P—装配率;0—主体承重结构指标实际得分值;2—外围护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Q—内装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Q—绿色建筑及绿色建材指标实际得分值;05—一体化及标准化设计指标实际得分值;一信息化技术应用指标实际得分值;6——评价项目中建筑功能缺少的评价项分值总和,、、评价4506项不包含在内表42装配式建筑评分表应用比实际分评价项评价要求例评价分值最低分值值柱、支撑、承重竖向承重构墙、延性墙板等35%W应用比例件1530*1—楼面板、屋面板、阳60%W应用比例10〜15*10主体台、空调板或75%1b承重(5030%W应用比例17Qi1b分)结构主梁、次梁、连梁等1〜3*2—楼梯梯段应用比例280%2_Ib^主体承重结构加分项(可选)5—非承重围护墙非砌筑应用比例280%4q2a外围护系4Q统(8分)结构、保温、饰面一体Q2b依据条文评价4化技术应用续表评价分最低分实际分评价项评价要求应用比例值值值非承重内隔墙非砌筑应用比例250%4q3a规(二选一,与装常功能空间固定面依据条文评价1装4配式全装修不同时厨房全2评价)内装卫生间修3b干式工法楼(地)系统8面lz(30分)(二选一,与常干式工法墙体饰依据条文评价装3b面式配规式全装修不同26全集成厨房by修装n时评价)集成卫生间4z管线分离3b5*绿色建筑及绿色建材(4分)4—3一体化及标准化设计(6分)6—信息化技术应用(2分)2—注表中带“”项的分值采用“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位1【条文说明】
4.
0.2本条文为修订条文评价项目的装配率应按本条的规定进行计算,计算结果应按四舍五入法取整数若计算过程中,评价项目缺少表中对应的某建筑功能评价项(例如,公共建筑中没有设置厨房),则该评价项分值记入装配率计算公式的项中
3.
0.3装配式建筑等级评价应以综合评价分值确定评价等级,综合评价分ZP值应按下式计算
4.
0.3Z=100P+JP P式中—综合评价分值;ZP尸一装配率;综合加分项分值JL装配式建筑评价等级应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综合评价分值为50分59分时,评价为基本级装配式建〜巩;综合评价分值为60分75分时,评价为一星级装配式建〜巩;综合评价分值为76分90分时,评价为二星级装配式建〜巩;综合评价分值为91分及以上时,评价为三星级装配式建巩【条文说明】
3.
0.4本条文为新增条文为鼓励当前建筑业中其他先进技术与装配式建筑的融合应用,增加了综合加分项;同时增加了基本级装配式建筑的评价等级主体承重结构评价
5.
5.1竖向承重构件
3.
1.1混凝土结构体系中的主体结构竖向构件的应用比例应按式中.--------下式讣算,调整系数9应符合表的规定1I
5.
1.1混凝土结构竖向构件应用比例;】一表中第,个技术类别的调整系数;表中第,个技术类别的计算比例表
5.L1调整系数°技术类别调整系数全截面预制剪力墙
1.00全截面预制柱
1.00预制空心剪力墙双面叠合剪力墙调整系数取值应符合本标准第条的规定预制空心柱保温模块墙调整系数取值应符合本标准第条的规定注应用比例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位2预制空心剪力墙、双面叠合剪力墙、预制空心柱调整系数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在主体结构承受竖向荷载、风荷载及地震作用下的受力分析中,预制部分应参与竖向构件承载能力及抗侧刚度的贡献;墙体构件中预制混凝土部分的体积占比不应小于40%,体积占比的计算不应包括保温层、装饰层等非受力部位的体积;柱构件中预制混凝土部分的体积占比不应小于30%;符合本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的预制墙体构件以及符合本条第1款和第3款规定的预制柱构件,其调整系数应取值
1.0;否则其调整系数应取值
0.0【条文说明】
4.
1.2本条文为新增条文本条对预制空心墙及空心柱的调整系数进行了规定,当上述预制构件或类似构件的预制部分仅作为免模板功能使用时,调整系数取值为
0.
04.
1.3保温模块墙调整系数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空腔内浇筑混凝土后的墙体应满足无空腔保温复合结构体的要求;模块的保温部分应达到防火A级的要求;全部满足本条第1款和第2款条文要求的保温模块墙体构件,其调整系数应取值
0.7;当不满足防火A级要求时,其调整系数应取值
0.6【条文说明】
6.
1.3本条文为修订条文本条针对保温模块墙完善了调整系数前百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鲁建标号〔2023〕11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7/T5127-2018进行了全面修订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项目评价;
5.主体承重结构评价;
6.外围护系统评价;
7.内装系统评价;
8.绿色建筑及绿色建材评价;
9.一体化及标准化设计评价;
10.信息化技术应用评价;H.综合加分项本标准主要修订的内容
1.调整了评价体系;
2.调整了一级评价指标的评价范围;
3.调整了主体结构评价的调整系数;
4.增加了装配化装修系统的评价方法;
5.增加了绿色建筑及绿色建材的评价方法;
6.完善了标准化设计的评价内容;取值
4.
1.4在钢筋混凝土结构体系中,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竖向预制构件的计算比例=应按下式x计100%算/,式中la—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构件的计算比例;Via——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构件的总体积;一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
6.
1.5当竖向结构体系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时,1;的计算应满足下列要求装配整体式框架-现浇剪力墙结构中现浇剪力墙的体积、装配整体式框架-现浇核心筒结构中现浇核心筒的体积,可不计入总体积V;剪力墙结构、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部位的竖向构件体积以及框架结构首层柱的体积,可不计入总体积V;剪力墙上部高度不大于300mm的水平后浇带、圈梁的后浇混凝土体积,可不计入总体积%预制空心剪力墙、双面叠合剪力墙、保温模曲身体趣制空心柱在空腔内后浇的混凝土体积,应计入Via和V;心八°与竖向构件在工厂集成预制的保温层、装饰层、外叶板、内叶板等非结构部位的体积,应计入Via和V;预制剪力墙连接区的后浇混凝土体积、预制柱间高度不大于柱截面较小尺寸的连接区后浇混凝土体积以及预制框架柱和预制框架梁之间梁柱节点区的后浇混凝土体积,不应计入0a【条文说明】
4.
1.5本条文为新增条文本条针对预制竖向构件计算比例给出的规定,明确了构件总体积和预制构件总体积的计入原则
4.
1.6当竖向结构体系为钢结构、木结构或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时,主体结构评价项分值应满足下列要求1竖向构件全部采用钢构件或木构件,竖向构件评价项得
3.分;框架柱全部采用钢柱或钢管-混凝土组合柱,剪力墙全部采用外包钢-混凝土组合剪力墙的框架-核心筒结构、筒中筒结构,竖向构件评价项得25分;框架柱全部采用钢柱或钢管-混凝土组合柱,剪力墙采用现浇混凝土剪力墙的框架-核心筒结构、筒中筒结构,竖向构件评价项得20分【条文说明】
5.
1.6本条文为新增条文本次修订对钢-混组合结构的评价分值进行修订完善本条第三款中的现浇剪力墙包括型钢混凝土剪力墙、内藏钢板混凝土剪力墙、带钢斜撑混凝土剪力墙等
5.
1.7预制外围护承重墙体为满足防火、保温要求,在现场仍需开展湿作业时,其竖向构件应用比例应乘以折减系数
0.
35.
1.8竖向承重预制构件的应用比例计算可依据深化设计图纸确定
5.2水平承重构件
5.
2.1梁、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水平构件中预制构件的应Ait x100%
5.
2.1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ib=式中ib—梁、楼层板、屋面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水平构件中预制构件的应用比例;Ab—各楼层梁、楼层板、屋面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水平构件中预制构件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A—各楼层梁、楼层板、屋面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水平构件的投影面积之和
5.
2.2水平预制构件的应用比例可依据深化设计图纸确定,投影面积应为工厂预制加工完成后预制构件外轮廓的投影面积,不包含外伸钢筋的投影面积
5.
2.3水平承重构件的评价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外连廊的投影面积可不纳入评价;楼梯间休息平台的投影面积可不纳入评价;建筑物外挑小于300mm的线脚投影面积可不纳入评价;坡屋面可按实际斜向面积计算评价;钢(木)结构中使用的预制混凝土楼梯、钢楼梯、木楼梯以及钢制阳台或木制阳台均可纳入评价;
5.
2.4满足现行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混凝土叠合板应用技术标准》DB37/T5216技术要求的预制楼板类构件以及预制空调板、预制阳台和预制楼梯等构件应依据本节第条至第条的规定开展评价;其他预制楼板类构件的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仅作为现浇工艺模板使用且不参与受力的预制楼板类构件不应纳入装配率计算;当评价单元未采用预制竖向承重构件或其应用比例未达到35%时,不满足现行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混凝土叠合板应用技术标准》DB37/T5216技术要求且预制厚度小于50mm的预制楼板类构件不应纳入装配率计算;
5.当评价单元采用预制竖向承重构件且应用比例达到35%及以上时,不满足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混凝土叠合板应用技术标准》DB37/T5216技术要求且预制厚度小于50mm的预制楼板类构件可纳入装配率计算,但其评价分值尚应乘以调整系数
0.6;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预应力混凝土双T板可依据本节第条第条〜的规定开展评价
5.3主体结构加分项
4.
3.1主体结构加分项内容应在施工图装配式建筑总说明中进行表述,对应的加分项技术应在施工图或深化设计图中得以体现;未在装配式建筑总说明中进行表述或对应技术未在施工图或深化设计图中体现的项目,不应参与主体结构加分项的评价钢梁、钢柱采用轧制型材,且应用比例不小于50%,钢梁和钢柱分别得
2.5分钢筋混凝土结构竖向构件加分项应符合下列规定1竖向承重剪力墙边缘构件采用预制装配式建造工艺且应用比例不小于30%,得3分,应用比例超过50%得5分;2预制空心剪力墙、双面叠合剪力墙边缘构件的应用比例不小于80%,得2分;3预制外围护墙体全部采用预埋门窗或附框技术,得2分4预制夹芯保温式女儿墙应用比例不小于80%,得
1.0分;【条文说明】
6.
3.3本条文为新增条文本条针对竖向构件给出了加分项要求,采用预制装配式建造工艺的竖向承重剪力墙边缘构件(含约束边缘构件或构造边缘构件)应用比例处于30%〜50%时,可插值计算,本条中预制边缘构件的连接构造应符合现行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连接节点构造》(剪力墙)15G310-2的规定;预制夹芯保温式女儿墙应满足现行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预制钢筋混凝土阳台板、空调板及女儿墙》15G368-1的规定
5.
3.4水平构件加分项应符合下列规定1卫生间应用预制混凝土沉箱技术且应用比例不小于80%,得
1.5分;2叠合板采用预应力技术且应用比例不小于50%,得
0.5分;3预制楼板可实现免支撑或仅两端支撑,并提供现场实施方案及计算书,当该类预制楼板应用比例不小于30%,可得
1.5分,当应用比例超过50%时,得
3.5分;4叠合板预制底板采用无外伸钢筋设计且应用比例不小于50%,得
0.5分;叠合板式预制阳台、全预制板式阳台、全预制梁式阳台应用比例不小于50%,得
2.0分;楼梯间预制休息平台且应用比例不小于80%,得
1.0分;叠合板采用密拼式接缝且应用比例不小于50%,得
0.5分;不满足现行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混凝土叠合板应用技术标准》DB37/T5216技术要求且预制厚度小于50mm的预制楼板类构件不参与加分项赋分【条文说明】
5.
3.4本条文为新增条文本条针对水平构件给出了加分项要求,预制阳台应满足现行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预制钢筋混凝土阳台板、空调板及女儿墙》15G368-1的规定
5.
3.5评价单元采用混凝土预制桩技术,得
2.0分主体结构加分项可累加赋分,最高得5分;主体承重结构评价项总得分不超过50分外围护系统评价
5.
0.1非承重外围护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q2a=A2a/AwlX100%
6.
0.1式中0a—非承重外围护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A2a——各楼层非承重外围护墙中非砌筑墙体的表面积之和;Awl——各楼层非承重外围护墙体的表面积之和
5.
0.2非承重外围护墙体非砌筑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1非承重外围护墙体的表面积应为外表面单侧面积;2非承重外围护墙体的表面积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等面积;
4.飘窗及空调板侧面等可不计入非砌筑外围护墙体的表面积;7,门、窗面积占非承重外围护墙体表面积的比例达到80%及以上时,可认定该墙体为非承重围护墙非砌筑满足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要求且应用比例达到80%及以上时,非承重围护墙非砌筑评价项得
2.0分【条文说明】
6.
0.2本条文为新增条文本次修订对非砌筑评价项的评价方法进行了完善新型建筑围护墙体的应用对提高建筑质量和品质、建造模式的改变等都具有重要意义,积极引导和推广新型建筑围护墙体也是装配式建筑的重点工作非砌筑是新型建筑围护墙体的共同特征之一,非砌筑类型墙体包括各种中大型板材、幕墙、木骨架或轻钢骨架复合墙体等,应满足工厂生产、现场安装、以“干法”施工为主的要求外窗面积占非承重外围护墙体面积比例80%及以上时,可认定为“非承重围护墙非砌筑”,此条主要考虑大面积开窗建筑,且外窗面积仅指成品破例门窗面积非承重墙体非砌筑技术的应具备工厂生产、现场集成安装、以干法施工为主的技术特点外围护系统采用结构、保温、装饰一体化技术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q2b=A2b/Aw2X100%
6.
0.3式中0b—围护墙采用结构、保温、装饰一体化的应用比例;A2b—各楼层采用结构、保温、装饰一体化技术的围护墙体单侧外表面积之和;Aw2—各楼层围护墙体单侧外表面积之和
6.
0.4外围护系统一体化技术的评价范围应包含承重、非承重墙体构件及幕墙,墙体面积计算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部位
6.
0.5外围护系统一体化技术的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1评价应依据能反映一体化技术的设计文件赋分;2围护墙体的饰面层在现场采用干式工法施工,且应用比例不小于60%,得
1.5分;
8.围护墙体采用保温模块技术,满足节能及A级防火要求,且应用比例不小于80%,得
2.0分;
9.承重及非承重围护墙板采用结构保温一体化技术,保温系统与围护墙板实现工厂整体预制,满足节能及防火要求,且应用比例不小于80%,得
2.5分;承重及非承重围护墙板的保温及饰面系统实现工厂整体预制,满足节能及防火要求,且应用比例不小于80%,得4分;围护墙采用满足节能要求的单元式幕墙,且应用比例不小于80%,得4分;采用框架式幕墙并满足节能要求,且应用比例不小于80%,得3分7,完善了信息化技术应用的评价方法内装系统评价
7.
7.1全装修基本规定
6.
1.1全装修评价应以装修设计图作为依据,装修设计图应包括材料表、平面布置图、立面布置图、机电布置图、主要节点做法详图等
6.
1.2居住建筑全装修的评价范围应包括建筑的公共区域、户内各功能空间
6.
1.3公共建筑全装修的评价范围应包括公共区域和已确定使用功能的室内区域
5.
1.4常规式全装修与装配式全装修不应同时评价赋分【条文说明】
8.
1.4本条文为新增条文全装修应按传统工艺或装配式工艺分别评价赋分
7.2非承重内隔墙非砌筑评价q2c=A2/A3X100%
7.
2.1C W
7.
2.1非承重内隔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式中纵一非承重内隔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A2c—各楼层非承重内隔墙中非砌筑墙体的表面积之和;—各楼层非承重内隔墙的表面积之和A3W
6.
2.2非承重内隔墙非砌筑评价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8.非砌筑墙体的表面积可依据相应的深化设计图纸计算;
9.非砌筑内隔墙体的表面积应为单侧面积;
10.非砌筑内隔墙体的表面积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等面积
7.3常规式全装修评价
7.
3.1不包含厨房和卫生间的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应全部铺装、吊装或粉刷完成,且设备设施及管线安装全部完成,该评价项得2分
7.
3.2厨房和卫生间的评价赋分应满足下列要求
7.厨房和卫生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吊装或粉刷完成;
8.厨房配备灶台、调理台、洗池台、吊柜、冰箱位、排烟机、吸顶灯中的2项设备设施得
0.5分,配备4项及以上设备设施得1分;卫生间配备淋浴、洗面盆、坐便器、镜(箱)、洗衣机位、自然换气(风道)、吸风机、电剃须等电气插座、吸顶灯、镜灯中的2项设备设施得
0.5分,配备4项及以上设备设施得1分【条文说明】
9.
3.2本条文为新增条文本条文对厨房和卫生间的设备设施给出了最低要求
7.4装配式全装修评价
8.
4.1装配式全装修评价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评价单元应是单体建筑;
7.评价范围应是首层建筑地面及以上的全部楼层;
8.装配式全装修评价分值不高于20分时,本评价项不予得分;
6.具体评价分值应依据表
7.
4.1,表中带“*”项的分值应采用内插法计算表装配式全装修评分表尉评价项评价要求角评价分值装配式墙体饰面(2分)30%或应用比例W50%1-2*装配式楼地面饰面(3分)60%W应用比例W80%1-3*设备设施配置—1集成集成吊顶应用比例290%1(5分)干法墙面应用比例290%220干法地面应用比例290%1设备设施配置—1集成吊顶应用比例290%1集成卫生间干法墙面应用比例290%2(分)6干法地面应用比例290%1同层排水应用比例290%1评价最低分评价项评价要求分值值给排水管线应用比例50%W W60%1-3*管线分离(10通风和供暖管应用比例50%W W60%1-3*分)电气管线应用比例50%%W60%1-4*
10.
4.2装配式墙体饰面应满足工厂生产、现场采用干式工法施工的要求,其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100%33=333X
7.
4.2装配式墙体饰面应用比例;式中33各楼层装配式墙体饰面表面积之和一—各楼层墙体饰面表面积之和
337.
4.3装配式墙体饰面评价尚应符合下列规定墙体饰面表面积应包含墙体两侧的表面积;应用比例的计算应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且不包括卫生间、厨房、设备管井、楼电梯间的墙体表面积;装配式墙体饰面现场采用薄贴工艺且基层为免找平时,评分值应乘以折减
0.5o【条文说明】
8.
4.3本条文为新增条文,对薄贴工艺的评价给出评价方法装配式墙面免找平薄贴工艺应控制粘结材料厚度不应超过8mm,超过8mm该项不得分
8.
4.4装配式吊顶应满足工厂生产、现场采用干式工法施工的要求,其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x100%
7.
4.43=3-13——式中装配式吊顶应用比例;3卫生间吊顶面积;1生间吊顶面积,不包含竖向构件、墙体对应的顶面面积【条文说明】本条文为新增条文,对新工艺给出评价方法吊顶系统采用腻子加乳胶漆工艺的部分,不计入计算面积
6.
4.5装配式楼地面饰面应满足工厂生产、现场采用干式工法施工的要求,其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3=遣X100%
(745)装配式楼地面饰面应用比例;式中各楼层装配式楼地面饰面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3—各楼层楼地面水平投影之和3—1-------
10.
4.6装配式楼地面饰面的评价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9.该评价项的评价范围不包含厨房、卫生间楼(地)面面积;
4.各楼层楼地面水平投影之和不包括屋面、外廊、开敞阳台、设1备平台等开敞区域,以及电梯井、管井、竖向构件、空调板、雨棚的水平投影面积;
5.楼地面饰面层现场施工采用薄贴工艺时,评分值应乘以折减系数
0.5【条文说明】本条文为新增条文,对薄贴工艺的评价给出评价方法当薄贴作业前采用细石混凝土、水泥砂浆等湿作业工序进行找平时,该部分面积不计入装配式楼(地)面的饰面面积
6.
4.7集成厨房的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干法墙面评价项中涉及的墙体面积仅包含厨房范围的单侧墙体面积,且墙体面积的计算应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集成厨房的吊顶采用腻子加乳胶漆工艺的顶面面积不计入集成吊顶面积,采用薄贴工艺的墙面面积不计入干法墙面面积;采用薄贴工艺的地面面积不计入干法地面面积;集成厨房评价项的最低分不应小于3分
11.
4.8集成卫生间的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干法墙面评价项中涉及的墙体面积仅包含卫生间范围的单侧墙体面积,且墙体面积的计算应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8.满足现行行业标准《住宅整体卫浴间》JG/T183要求的整体卫生间,其墙面、顶面和地面中干式工法的应用比例应视为大于90%;3集成卫生间的吊顶采用腻子加乳胶漆工艺的顶面面积不计入集成吊顶面积,采用薄贴工艺的墙面面积不计入干法墙面面积;采用薄贴工艺的地面面积不计入干法地面面积;4集成卫生间评价项的最低分不应小于3分
7.
4.9管线分离的应用比例应根据给排水管、电气管线、通风和供暖管分别进行计算,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给排水管与主体结构分离应用比例可按下式计算100%/r/3/ll—X3/ill一
7.
4.9-1——给排水管与主体结构分离应用比例;式中.九
31.——各楼层采用给排水管与主体结构分离的长度之和,3/11计算时应扣除管道井道内的给排水管长度;1内的给排水管长度2电气管线与主体结构分离应用比例可按下式计算:八=血100%322X749-23/i2式中一一电气管线与主体结构分离应用比例;3/i2计算时应扣除管道井道内的电气管线长度;2内的电气管线长度3通风和供暖管线与主体结构分离应用比例可按下式计算:x100%749-33h3=3^3——通风和供暖管线与主体结构分离应用比例.「一式中.八33,——各楼层采用通风和供暖管线与主体结构分离的长3A3度之和,计算时应扣除管道井道内的通风和供暖管线长度;3道井道内的通风和供暖管线长度【条文说明】本条文为新增条文,本条文针对给排水管线、电气管线、通风和供暖管线分别给出了计算要求绿色建筑及绿色建材评价评价项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或现行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37/T5097的相关规定且绿色建筑设计预评价取得2星级时,得
2.5分;取得3星级时,得
3.5分
7.
0.2绿色建材评价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得
1.0分评价项目使用的竖向或水平预制承重构件全部取得绿色二星级及以上认证;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绿色装饰装修选材评价体系》GB/T39126进行室内装饰装修选材评价,评价等级为二星级及以上;
12.
0.3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的评价可累计赋分,最高得4分一体化及标准化设计评价
9.
9.1基本要求
9.
1.1评价项目应体现标准化设计理念,基本单元、构件、建筑部品应满足重复使用率高、规格少、组合多的要求,设计应遵循模数协调原则,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0.主体结构网格采用扩大模数网格,且符合2nM、3nM的尺寸系列;
11.装饰装修网格采用基本模数网格或扩大模数网格,且符合IM、2M、3M的尺寸系列;
7.构造节点和部品部件接口采用分模数网格,且符合M/
2、M/
5、M/10的尺寸系列;
11.厨房空间尺寸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厨房模数协调标准》JGJ/T262的相关规定,厨房内部平面净尺寸为3M的整数倍;
10.卫生间空间尺寸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住宅卫生间功能及尺寸系列》GB/T11977和《住宅卫生间模数协调标准》JGJ/T263的相关规定,卫生间内部平面净尺寸为3M的整数倍;
9.外窗宽度为扩大模数3M的整数倍,高度为基本模数的整数倍【条文说明】
7.
7.L3评价项目应按照一体化集成设计原则,将建筑、结构、机电设备、室内装修等专业之间进行协同设计
9.2评分项
32.1一体化集成设计与标准化设计的评价应满足表的要求,表中各子评价项可累加赋分表921一体化集成设计与标准化设计评价序号子评价项评价要求评价分值具有完整的预制构件深第条分
11.5化设计图纸具有完整的室内装修设第条分
20.5计图一体化集成设计第条预制构件及连接节点标第条分
34.0准化第条
8.
2.2项目预评价阶段具有完整的主体结构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图纸,该评价项得L5分,完整的设计图纸应包含下列内容1预制构件加工图总说明;2预制构件平面布置图;3构件加工大样图;4构件配筋图;5构件内管线预埋布置图;6连接节点详图;构件统计表
13.
2.3预评价阶段具有完整的室内装修设计图纸,该评价项得
0.5分,完整的设计图纸应包含下列内容装修整体方案;装修材料、部品及设备清单;平面图、天花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局部大样图;节点详图
11.
2.4预制承重构件及连接节点标准化设计的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参与本条评价的预制承重构件应满足轮廓尺寸及内部钢筋配置相同且可共模生产的要求,未满足前述要求的预制承重构件不得参与评价;在单一工程中,预制叠合板的种类不应多于5种,满足本条第1款要求的任意一种类型的标准化预制叠合楼板,其应用比例不低于30%或不少于50件,得2分,若其应用比例不低于60%,得4分;两种及以上类型的标准化预制叠合板可累加赋分,最高得4分;在单一工程中,预制承重墙板的种类不应多于5种,满足本条第1款要求的任意一种类型的标准化预制承重墙板,其应用比例不低于20%且不少于50件,得2分,若其应用比例不低于40%,得4分;两种及以上类型的标准化预制承重墙板可累加赋分,最高得4分;在单一工程中,预制楼梯的种类不应多于4种,满足本条第1款要求的任意一种类型的标准化预制楼梯,其应用比例不低于50%或不少于50件,得1分;在单一工程中,预制框架柱的种类不应多于5种,满足本条第1款要求的任意一种类型的标准化预制框架柱,其应用比例不低于30%且不少于50件,得2分,若其应用比例不低于50%,得4分;两种及以上类型的标准化预制框架柱可累加赋分,最高得4分;在单一工程中,预制框架主梁的种类不应多于6种,满足本条第1款要求的任意一种类型的标准化预制框架主梁,其应用比例不低于30%或不少于50件,得2分,若其应用比例不低于50%,得4分;两种及以上类型的标准化预制主梁可累加赋分,最高得4分;7整间式预制外挂墙板在评价单元中重复使用量最多的三个规格构件的应用比例不低于50%;8标准化预制构件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士E标准化预制构件数量(或投颁积)4AAA/应用比例=总预制构件教量(或投影面积)x100%
9.
2.49预制叠合板间连接构造重复应用数量占同类连接部位总数量的比例不低于50%,得
0.5分;10预制承重墙间平面内连接构造重复应用数量占同类连接部位总数量的比例不低于50%,得
0.5分;11预制承重墙间平面外连接构造重复应用数量占同类连接部位总数量的比例不低于30%,得
0.5分;12预制梁和预制柱的连接构造重复应用数量占同类连接部位总数量的比例不低于50%,得
0.5分;13本条文中各评价项可累加赋分,最高至
4.0分【条文说明】
6.
2.4本条文为修订条文,参与评价的预制承重构件应满足轮廓尺寸及内部钢筋配置相同且可共模生产的要求信息化技术应用评价
8.
0.1评价项目应在设计阶段开始应用BIM技术,随着项目设计、构件生产及施工建造等环节实施信息共享、有效传递和协同工作
14.
0.2在设计阶段,利用BIM技术完成表1002中的6项技术要点,得
1.0分;完成10项技术要点,得
1.5分;完成14项技术要点,得
2.0分表设计阶段BIM技术应用要点序号应用说明技术经济指标分析1施工图设计模型2工程量统计3建筑性能分析4结构分析5空间检查6设计节点设计7阶段碰撞检查8管线综合9机电预埋10可视化展示11二维图形表达12三维模型交付13预制构件深化设计14综合加分项
55.
0.1综合加分项分值应符合表的规定,各加分项可累加赋分,最高为3分表综合加分项分值加分项分值备注总承包管理模式EPC3—信息化技术在生产制作阶段的应用2—信息化技术在施工阶段的应用2—减震隔震技术集成应用1—施工现场采用预制装配式围墙或道路板1组合成型钢筋制品应用比例1270%所有灌浆连接部位均保存影像资料且不低于的10%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部位采用传感器检测灌浆饱满度并提供检测报1告墙和地面瓷质、石材等装修材料工厂加工编号且无应用比例1280%现场切割
7.
0.2信息化技术在生产制作阶段的应用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生产单位应采用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并建立统一的编码规则和标识系统预制构件表面预埋带无线射频芯片的标示卡(RFID卡),芯片中应存入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全部相关信息在设计单位提供的预制构件BIM信息模型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并添加生产加工所需的其他必要信息,形成预制构件加工信息模型;与施工单位协商,在模型内添加构件编码、对运输车辆的要求、运输时间、运输路线、装卸要求等信息;构建并提供构件预制加工模型和构件预制加工图
9.
0.3信息化技术在施工阶段中的应用应满足以下条件根据施工方案的文件和资料,在技术、管理等方面定义施工过程附加信息并添加到施工图设计BIM模型中,构建施工过程演示模型;演示模型应能表示工程实体和现场施工环境、施工机械的运行方式、施工方法及顺序、所需临时及永久设施安装的位置等,能够达到虚拟演示装配过程的效果本标准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引用标准名录
6.《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87.《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8.《住宅卫生间功能及尺寸系列》GB/T
119779.《室内绿色装饰装修选材评价体系》GB/T
3912610.《住宅整体卫浴间》JG/T
18311.《住宅厨房模数协调标准》JGJ/T
26212.《住宅卫生间模数协调标准》JGJ/T
26313.《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37/T
509714.《混凝土叠合板应用技术标准》DB37/T
521615.《民用地下空间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7/T5256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7/T5127■****条文说明
1.
0.1为加快推进建筑业生产方式转变,促进山东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规范装配式建筑评价,制定本标准【条文说明】
1.
0.1本条文为原条文为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持续健康发展,亟需结合我省实际修订装配式建筑评价体系,对其实施统
一、科学、规范的评价本标准按照“因地制宜、内容深化、简明易行”的原则进行修订,主要从建筑系统、使用功能等方面提出装配式建筑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评价内容和方法制定结合了目前工程建设整体发展水平,并兼顾了远期发展目标
1.
0.2本标准适用于评价山东省民用建筑的装配化程度【条文说明】
1.
0.2本条文为原条文本标准适用于采用装配方式建造的民用建筑评价,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同时,对于一些与民用建筑相似的单层和多层厂房等工业建筑,如精密加工厂房、洁净车间等,当符合本标准的评价原则时,可参照执行
1.
0.3本标准采用装配率评价建筑的装配化程度
1.
0.4装配式建筑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山东修订说明《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7/T-XXXX-2024,经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24年XX月XX日以第XXX号公告批准、发布本标准是在《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7/T5127-2018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主编单位是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有济南市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山东建筑大学、山东建大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同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济南长兴建设集团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乾元泽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和悦生态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正仁集团有限公司、青建集团股份公司、山东德建集团有限公司、北汇绿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德丰重工有限公司、烟台蓬建杭萧钢构有限公司、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青州金胜高科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美好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隆济时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联强远大住宅工业有限公司、日照市国丰远大住宅工业有限公司、山东住工装配建筑有限公司、山东金富地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捷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鲁帆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国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荷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龙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汇富建设集团建筑工业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员是崔士起、刘传卿、卢保树、周学军、石玉仁、石磊、宫强、李当生、李俊峰、曲崇杰、刘文政、萧树忠、王示、李亦军、刘超、邵才仁、王、胜、胡兆文、洪奇、张军、梁军、陈勇敢、王海胜、张海宾、刘威、董程昊、张洪伟、赵磊、韩金涛、卜志宏、陈修华、丁一旭、张宏亮、孙德山、张广银、王英硕、赵志国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调整了评价体系;调整了一级评价指标的评价范围;
3.调整了主体结构评价的调整系数;
4.增加了装配化装修系统的评价方法;
5.增加了绿色建筑及绿色建材的评价方法;
6.完善了标准化设计的评价内容;
7.完善了信息化技术应用的评价方法本标准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调查总结了近年来全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其他省市的评价标准为便于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编制组按照章、节、条顺序编写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解释和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等同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条文规定的参考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条文说明】
1.
0.4本条文为原条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是装配式建筑评价的前提条件本标准主要针对装配式建筑的装配化程度和水平进行评价,涉及规划、设计、质量、安全等方面内容应符合我国和本省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术语
22.
0.1装配式建筑prefabricated building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包含地上建筑和地下建筑【条文说明】
2.
0.1本条文为原条文本标准中单体建筑的装配化程度采用装配率这一综合指标来表述,装配率综合反映了单体建筑主体结构、围护墙、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以及标准化设计、信息化技术的综合应用情况
2.
0.2装配式地下空间建筑prefabricated undergroundspace利用预制部品部件并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的地下空间建筑工程
2.
0.3装酉己率prefabrication ratio建筑评价范围以内的主体承重结构、外围护系统、内装系统采用预制部品部件以及标准化设计、绿色与信息化技术应用等的综合比例【条文说明】
2.
0.3本条文为修订条文本标准中单体建筑的装配化程度采用装配率这一综合指标来表述,装配率综合反映了单体建筑主体结构、外围护系统、内装系统以及标准化设计、绿色建材、信息化技术的综合应用情况
2.
0.4全装修decorated建筑功能空间的固定面装修和设备设施以及管线安装全部完成,达到建筑使用功能和性能的基本要求
2.
0.5常规式全装修Conventional interiordecoration现场采用传统湿作业工艺,并达到全装修要求的建造方式【条文说明】
2.
0.5本条文为新增条文全装修可通过传统式作业模式或装配化装修模式实现,采用传统式作业模式完成的全装修称之为常规式全装修
2.
0.6装配式全装修interior assembleddecoration通过一体化设计、工厂化生产的方式,使内装部品模块化、系列化,现场采用干式工法组合安装并达到全装修要求的建造方式【条文说明】本条文为新增条文装配式全装修遵循管线、装饰与主体构件分离的原则,运用集成一体化设计方法和干式工法的安装方式,统筹隔墙和墙面系统、天花吊顶系统、楼地面系统、收纳系统、厨房系统、卫生间系统、内门窗系统、设备和管线等系统
2.
0.7集成厨房integrated kitchen地面、吊顶、墙面、橱柜、厨房设备及管线等通过设计集成、工厂生产,在工地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厨房
2.
0.8集成卫生间integrated bathroom地面、吊顶、墙面和洁具设备及管线等通过设计集成、工厂生产,在工地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完成的卫生间
2.
0.9绿色建材green buildingmaterial在全生命周期内可减少对天然资源消耗和减轻对生态环境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
2.
0.10共模生产production withthe samemodule可采用相同模具制作预制混凝土构件的生产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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