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1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电线电缆产品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核、复制、修改、作废、分发和存档等工作程序本制度适用于电线电缆技术文件管理工作2技术文件分类
2.1技术管理方面的文件,质量手册、工艺管理、技术文件管理等等
2.2标准文件国家、行业、企业产品标准、材料标准、检验方法标准等等
2.3工艺文件工艺卡片、操作规程、检验规程、消耗定额材料采购规范等等3管理内容
3.1编制技术文件的基本要求
3.
1.1技术文件应根据其内容和用途名
3.
1.2技术文件的格式编写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GB/T
1.
1、GB/T290010及厂指导性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
3.
1.3技术文件必须有文件名称、编号、执行日期
3.
1.4技术文件必须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
3.2技术文件的审批
3.
2.1技术文件由技术人员编制、技术部长,总经理批准,经签字和盖公司章后成为有效文本
3.3技术文件的复制,分发和存档
3.
3.1技术文件经审批后,按技术文件分发表所明确的分发部门及份数并填写在“技术文件底稿”封面上,即可进行复制技术文件的复制只限于技术文件管理部门,其他部门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行复制和分发工作
3.4技术文件的修改、作废
3.
4.1技术文件下达后,若发现文件由误或因情况变化需修改或临时脱离的,应由编制文件部门编写文件更改申请单,并按被修改文件的审批程序审批
3.
4.2对临时脱离文件应注明被脱离文件的编号及名称,并注明脱离期限和暂行技术文件
3.
4.3各部门在接到修改通知单后,应由该部门资料保管人员负责将修改的内容对原文件进行修改,并在修改处注明修改通知单编号、修改人姓名及修改日期344技术文件需要废除时,应填写《文件销毁申请表》
3.5技术文件的保管
3.
5.1技术文件由技术文件管理部门一次下发,各有关部门必须妥善保管,以保证技术文件的合理使用,以防散失当人员调走或机构变动时应做好文件的交接工作,并进行登记调离人员不得将技术文件带走,否则影响工作由本部门负责352各部门应指定专(兼)文件保管人员负责本部门技术文件的收、发、借阅、保管工作,同时负责按修改通知单对本部门的文件进行修改,并及时把被代替和废除的文件从现场收回,交技术文件管理部门
3.
5.3被代替或作废的技术文件,应由该文件使用部门的文件保管人员从各使用场所收回后,交技术文件管理部门,并做好交接登记否则由于错用被代替文件或作废文件而造成的损失由该文件使用部门承担全部责任4管理组织
4.1技术科是技术文件管理的归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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