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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35.110DB42CCS K70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T XXXX-2025智能家居工程建设标准Construction Standardsfor digital home Engineering(征求意见稿)2025-XX-XX发布2025-XX-XX实施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市场监督联合发布管理局
5.
2.5应保证分控模块的产品稳定、系统运行的稳定、线路结构的稳定、集成功能的稳定、运行时间的稳定等;在数字家庭设备的安装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范,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和使用安全
5.
2.6数字家庭系统建设单位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对用户的个人信息和智能设备的数据进行保护,防止数据泄露和非法使用
5.
2.7数字家庭系统交付使用之前,施工方应对用户进行培训数字家庭系统建设单位应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以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5.3设计原则
5.
3.
13.1数字家庭系统安全性应符合下列规定a)系统网络出口应具备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家庭网关、智能交互终端等应具备身份认证机制;b)系统应具备阻止未经授权或身份认证的人员接入内网的功能;c)当智能交互终端设备发生改变时,应对用户身份进行重新认证
5.
3.2数字家庭系统稳定性应符合下列规定a)控制面板、遥控器等应为交互与控制的基本设备;b)系统中某个设备或模块发生故障,其他设备或模块不应受到影响;c)系统配电应由套内配电箱设专用回路引入,应设置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空气开关、漏电保护装置宜选用智能型;d)系统供电可采用UPS作为备用电源,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348的相关规定
5.
3.3数字家庭系统经济性应符合下列规定a)系统应根据功能需求进行合理设计,选用合理可行的技术手段;b)设备材料选型应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建设成本
5.
3.4数字家庭系统易用性应符合下列规定a)系统设备的网络接入、功能设置以及日常维护应便于用户操作,并符合人体工程学及行为操作习惯;b)对系统设备的操作应充分考虑不同年龄段用户的操作需求,应具备手动控制模式,宜具备智能交互终端控制、AI语音控制等多种控制模式;c)系统说明资料应准确、简洁、生动,容易被用户理解、学习和使用,宜具备在线帮助功能
5.
3.5名数字家庭控制系统兼容性应符合下列规定a)系统软件宜为第三方设备及系统的接入提供开放接口;b)数字家庭系统应具备电磁兼容性,系统及其设备在电磁环境中应能正常工作且不对该环境中的其他设备造成影响
5.
3.
63.6数字家庭控制系统可扩展性应符合下列规定a)系统宜采用模组化、结构化相结合的方式,用户可根据需要灵活组合和扩展;b)系统应支持远程升级和维护
5.4数字家庭等级
5.
4.1一级高品质住宅的数字家庭工程宜选择提高型等级,二级高品质住宅的数字家庭工程宜选择提高型等级
5.
4.2精装修保障性住房的数字家庭工程宜选择基本型等级
5.5数字家庭设备
5.
5.1数字家庭设备应选择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系统设计应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同时,具备一定的可扩展性°
5.
5.2数字家庭设备配置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数字家庭系统设置及其功能要求应分析最终用户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其中一级或其组合进行建设
5.6家庭网络
5.
6.
16.1家庭网络应采用光纤到户的接入方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建筑物配建的有线或无线通信基础设施应满足移动通信信号覆盖的要求
5.
6.2家庭网络应兼容多种通信协议,需确保低延迟与高可靠性,需特别关注设备功耗
5.
6.3应保障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并支持高速数据传输,具备适当的网络覆盖能力
5.
6.4网络应有效覆盖家庭智能控制器、网络家电、安防设备、传感器节点与控制模块等核心组件系统应采用模块化设计,便于扩展、升级与维护
5.
6.5有线网络宜采用产品内置协议网络或以太网技术,运用开放且兼容性强的通讯手段与协议标准
5.
6.6无线网络应围绕中央控制设备构建,支持设备间的点对点、一对多以及网络化通信模式
5.
6.7混合网络架构应结合有线与无线技术,以某一基础网络架构为核心,通过网络接口模块实现各子系统的集成与融合
5.
6.8网络设备应内置能源管理功能,支持低功耗模式运行,符合环保标准
5.
6.9网络管理系统应提供直观易用的操作界面,提升用户操作便捷性
5.
6.10对应不同全屋智能等级,设备控制网络技术条件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设备控制网络技术条件智能等级细项基本型提高型根据设备类型合理选择无线通信和通信方式无线通信有线通信设备管理数量》128个2256个无线误码率<1%有线误码率<
0.稳定性无线误码率<1%2%响应速率无线响应<700ms无线响应<500ms有线响应〈300ms无覆盖盲区,平均信号强度大覆盖盲区少于10%;于-75dBm;性能速率传输速率达到100Mbps传输速率达到300Mbps无线98%及以上设备控制成功率无线98%及以上有线99%及以上
5.7数字家庭中控网关
1.
1.
17.1数字家庭应根据不同数字家庭等级,设置中控网关设备
1.
1.2中控网关应具备跨系统、跨品牌、跨生态互联互通互操作能力
1.
1.3对应不同数字家庭等级,中控网关技术条件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数字家庭中控网关技术条件智能等级基本型提高型细项单一中控网关设备接入量0<N单一中控网关设备接入量16W16;<N;设备管理家庭总体设备管理数量0<NW家庭总体设备管理数量128128<N支持多个品牌的智能家设备互连管理;特性功能支持连接协议转换支持场景本地联动协同;装载数字家庭软件平台有线方案多系统集成的模块主机形态,包含家庭综合信息箱、数字家庭主机等;硬件形态网关形态、路由形态等无线方案多网关分布式组网形态,包括独立网关、中控屏、墙面面板等形态
5.
7.4数字家庭中控网关应通过有线或者无线连接方式,管理家庭所有智能设备
5.
7.5数字家庭中控网关应支持无互联网连接时仍可进行本地控制
5.
7.6数字家庭中控网关应支持远程OTA升级
5.
7.7数字家庭中控网关应支持内嵌数字家庭软件平台,宜采用国产自主可控产品
5.8系统功能
5.
8.1数字家庭系统功能主要包括照明控制、家居安全、电器控制、能耗监测、家居环境、家居娱乐及家居健康等
5.
8.
28.2照明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并应具有下列功能a)同时支持面板本地操作和智能交互终端操作,可独立控制每路灯具,也可设置多种预设场景;b)宜支持光照强度、色温等状态的控制;c)智能交互终端界面图标所显示的灯具状态,应当与灯具的开关状态一致,宜显示灯具的亮度、色温等数值.d)壬持用户自定义场景模式,包括定时开关、离家模式、回家模式等
5.
8.3家居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a)视频监控宜采用红外高清网络摄像机,摄像机支持云存储或本地存储,连续存储时间不宜少于15天,且可循环覆盖存储,并支持本地和远程多路图像同步查看、回放,视频监控的配备及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b)智能门锁安全等级应不低于现行行业标准GA374规定的B级,并具有紧急机械应急开锁功能,支持设置虚位密码,支持生物特征识别开锁、应急钥匙开锁、临时密码开锁等多种开锁方式,具有低电量提示功能,支持临时外接电源供电,并具备可靠的安全管理措施;c)在住宅楼的一层、二层及可上人屋面的顶层及其下一层,设有架空层或有退台(露台)的本层及上一层,在阳台或外窗等处可设置防入侵报警探测装置,入侵报警探测装置应确保对非法入侵行为及时发出报警响应,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394和GB50348的相关规定;d)老人房、儿童房、卫生间等紧急事件多发区域应安装紧急求助按钮并具备报警功能,宜通过智能监控或传感设备等老幼看护报警装置实现移动侦测、跌倒侦测、紧急事件告警等功能,宜提供双向对讲,并具有接入智慧社区等第三方平台功能;e)在厨房和卫生间宜设置水浸报警探测器f)入户门宜安装智能猫眼,宜与智能门锁、入侵报警深测装置,形成智能安防系统,支持视频通话、智能守卫、实时信息推送等功能;g)家居安防报警信息应同步推送至用户移动终端设备,宜同步推送至物业管理中心
5.
8.4电器控制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a)宜设置红外转发器,通过智能交互终端对智能家用电器进行红外遥控操作;b)支持与中央空调、新风、供暖等设备进行对接,监测相关设备的运行状态,并能通过本地或远程控制相关设备的运行;支持定时、场景等不同控制模式,支持按条件或事件触发的功能;c)智能窗帘具备一键开关或自动调节窗帘开合度的功能,并支持本地控制、定时、场景、联动及远程控制等多种控制方式;d)智能晾晒应能实现智能晾衣架电动升降和照明,并支持本地控制、定时,场景联动及远程等多种控制方式;e)系统宜支持与厨卫智能家用电器设备对接;f)宜设置智能净水系统,实时显示智能净水设备的工作状态
5.
8.5能耗监测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a)宜通过智能计量终端等方式对空调、热水器、冰箱等电器的能耗数据进行采集;b)宜通过采集数据的统计分析,发现能耗异常情况自动预警,为社区或老人家属提供异常提醒服务
5.
8.6家居环境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a)宜设置环境传感器,对家居室内空间环境进行监测,监测的环境要素包括空气质量及温度、湿度等;b)环境传感器所采集的环境监测数据可在智能交互终端上直观地显示出来;c)环境传感器宜支持与空调、新风、地暖等电器设备的联动,实现对环境控制电器设备的智能化控制
5.
8.7家居娱乐应符合下列规定a)在客厅、卧室、厨房等活动空间宜设置扬声器;并具有分区管理、移动终端共享播放、条件或事件触发播放等功能;背景音乐的播放应能支持手动、定时、场景等不同控制方式,并可以设置同其他传感器联动;b)家庭所有影音设备可通过智能交互终端统一控制开启和关闭;支持自定义场景模式,影音设备宜同灯具、空调、窗帘等设备设施以及其他传感器进行联动
5.
8.8家居健康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a)宜通过智能设备对家庭成员的血压、体重等生理数据进行采集,并上传到智能交互终端进行显示;所采集的健康数据可在用户授权下,共享给其他家庭成员;b)宜通过可穿戴、跟踪监测等智能设备,及时获取老人的状态、位置、生命体征等数据,并将信息同步推送至用户手机;c)系统可对用户的健康数据统计分析
5.9服务功能
5.
9.1系统应能够对接入的全部终端、服务场景、控制功能等进行统一管理,并根据用户的不同需求进行灵活组合和扩展
5.
9.2系统应支持多级权限管控,宜提供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能力
5.
9.3系统宜提供标准的数据及服务开放接口,推动数字家庭设备产品、用户、数据跨企业跨终端互联互通,宜与物业管理、社区信息系统以及社会化专业服务平台等对接,为用户提供更加安全便利的智慧化服务
5.
9.4系统宜通过与社区深度融合,扩充数字家庭系统功能和服务内容,推动家居产品和社区安防、适老化、停车、快递柜等公共配套设施数字化、智慧化,完善线上服务功能
5.10安全功能
5.
10.1系统应具有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功能,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5.
10.2系统应具有用户信息泄露、损毁、丢失等事件防御措施
5.
10.3系统涉及收集用户敏感信息的设施,应在设备明显部位标识
5.
10.4数字家庭家庭网关、中控主机、服务平台、控制终端等应具有安全可靠的用户认证机制
5.
10.5系统应具备物理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数据安全、边界安全及用户安全等措施6工程设计
6.1一般规定
6.
1.1数字家庭工程设计应基于系统设计要求,设置管线和设备
6.
1.2数字家庭工程设计管线和设备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6.
1.
31.3数字家庭工程防雷、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343等标准的规定
6.2光纤到户设置
6.
2.1县级及以上城镇新建住宅建筑的通信配套设施应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数字家庭工程光纤到户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846-2012等标准规定
6.3管线设置
6.
3.1数字家庭工程宜采用低烟、低毒的铜芯阻燃线缆电源线缆应根据智能设备的电气特性进行选型,线缆截面不应小于
2.Sain
1.
1.
23.3通信线缆的选型及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a)进户线应采用2芯G.657缆,户内支线可为光缆、超5类及以上屏蔽双绞线;b)线缆宜在综合信息箱内交接
6.
3.4信号线缆的选型及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a)信号线缆宜采用屏蔽线缆,且截面不宜小于
0.75加2;b)信号线缆和电源线缆平行敷设时,其间距不应小于
0.3叱c)信号线缆与电源线缆交叉敷设时,宜相互垂直
6.
3.5导管线槽的选型及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a)数字家庭工程宜采用阻燃聚氯乙烯硬质导管暗敷;b)既有居住建筑数字家庭改造工程可采用线槽明敷,金属线槽应做防腐、防潮处理
6.
3.6设备控制网络采用无线方式时,智能设备宜通过自组网、无线网关或无线网桥等方式接入
6.4设备安装
6.
4.1户内应配备家庭综合信息箱家庭综合信息箱宜安装在户内走廊、生活阳台或门厅等便于维修维护处,箱底距地高度宜为
0.5叱箱内应预留AC220V电源接线盒,且宜由户内配电箱单独回路配电
6.
4.2采用AC220V电源供电的智能设备,应设置电源插座
6.
4.3信息插座的设置底边距地高度宜为
0.3nT
0.5m;服务于同一智能设备的信息插座和电源插座,宜采用相同的安装方式和安装高度
7.
4.4智能设备安装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智能设备设置要求能设备安装要求智能设备安装要求
1.采用无线通信网络架构的中控网关设备,宜设置在客厅电视墙墙面或电视柜桌面,并避免被遮挡;中控网关设备
2.采用有线通信网络架构的中控网关设备,宜设置在家庭综合信息箱中或装设在墙面位置
1.基于无线协议的智能灯具布点间隔距离宜大于1叱照明控设备2•每个回路/支线/域所布设灯具的总功率不应超过回路/支线/域额定功率;
3.电源插座不应与普通照明灯接在同一分支回路
1.燃气报警器不应设置在灶具正上方,宜设置在距气源Im-
1.5m位置;家居安全设备
2.门磁传感器宜设置在户内门、阳台门的门框上沿;
3.窗磁传感器宜设置在外窗的窗框上沿;
1.宜在户内配电箱内设置智能断路器;能耗监测设备2,在客厅、厨房、卧室等处宜配置智能插座
1.智能窗帘电机及导轨宜设置在窗户上沿位置;家居环境设备
2.内开窗不宜设置智能窗帘
1.转换协议网关宜设置在家庭综合信息箱或者户内吊顶位置;家居健康设备
2.空调、新风、地暖等设备的设置应符合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
3.智能人体传感器应设置在需检测人体移动状态和光照的区域;
4.智能人体传感器不宜设置在大型障碍物及热源附近其他子设备设置应符合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7安装、调试与试运行
7.1一般规定
7.
1.1施工现场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应遵循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7.
1.2数字家庭工程的线管和设备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7.
1.3数字家庭系统应按本标准和现行国家标准相关规定进行设备调试、系统联合调试及试运行,并填写调试及试运行记录
7.2安装
7.
2.1数字家庭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以及国家、地方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严禁使用国家、地方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材料和设备材料和设备进场时,材料应附有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设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说明书等;进口产品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和商检证明、质量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中文文本
7.
2.2数字家庭工程的线管、线盒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电力线缆和信号线缆不应敷设在同一线管内;b)线管两端应设有标志,并应穿带线明敷线管应横平竖直、排列整齐,并采用管卡固定,安装牢固;暗敷线管的埋深、间距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吊顶内配管宜单独设置支吊架,不得架设在龙骨或其他管道上;c)线管g控制箱、接线盒等连接时应采用锁母将管口固定牢靠
7.
2.3数字家庭工程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安装说明书要求以及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现场环境应满足设备安装条件;b)所用控制模块及监控终端等设备的安装应平稳,吊装或壁装设备应采取防坠落措施,且便于操作;终端设备屏幕应避免外来光直射,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避光措施;c)箱内控制模块、电源、网关等设备宜采用导轨安装,箱内弱电设备安装完成后,在箱体门板内侧应贴上各模块及主要设备之间的控制、传递、反馈等逻辑关系图或接线图;d)摄像机等监控设备、入侵报警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348的相关规定;e)网关摆放的位置不应放在电磁辐射较大的设备附近,不得影响信号的有效传输
7.
2.4数字家庭工程的电气设施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a)智能交互终端、传输系统的中间设备及终端设备应采用持续稳定电源供电;b)传输系统中屏蔽电缆屏蔽层与连接件屏蔽罩应可靠接触,屏蔽层应保持端到端可靠连接;c)家居配线箱安装应按设计要求接地,接地线不与供电系统的其他线路直接相接;d)各部件电气设施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安全要求,并不得对人体造成伤害
7.
2.5数字家庭工程的软件系统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a)应按设计文件要求为设备安装相应的软件系统,软件系统安装后应能够正常启动、运行和退出,主控设备不应安装与本系统无关的软件;b)操作系统防病毒软件应设置为自动更新模式;c)在网络安全检验后,主控设备方可在安全系统的保护下与互联网相连,并应对操作系统、防病毒软件升级及更新相应的补丁程序
8.
2.6数字家庭工程的软件安装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a)应避免主控设备在没有安全系统的保护下与互联网相连,避免在联网时受到攻击;同时应定期对主控设备进行病毒查杀和恶意病毒软件查杀操作;b)主控设备上应安装防病毒软件,应使其始终处于启动状态;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软件应设置密码
7.3调试与试运行
1.
1.
13.1调试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a)系统的设备安装、接线、接地、标识等工作应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b)调试方案应审批通过;b)安装调试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证书、岗位证书
1.
1.2调试前,系统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对设备的参数进行设置,包括对网关等智能设备在基本网络架构中的地址等参数进行设置;b)通过监控软件、移动端APP或智能交互终端的交互界面,对数字家庭基础网络管理设备及智能设备等进行设置并测试配置表内容;c)对设备的系统信息进行设置,包括对数字家庭系统的日期、时间、系统版本及终端系列号、网络连接状态等系统信息,以及智能交互终端软件在线升级功能、系统防火墙等进行设置;d)对系统场景进行设置,包括对系统场景联动进行设置或更改优化;e)系统设置和管理以及场景配置、维修等宜能通过云服务进行配置和维护;f)对传感器的检测范围、测量等应按设备说明进行设置标定
1.
1.3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a)根据设计场景分别对家庭网络、照明控制、家居安全、电器控制、能耗监测、家居环境、家居娱乐、家居健康等系统进行调试;b)各系统的调试结果应达到设计要求
1.
1.4系统联合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a)调试各通信接口与监控终端或移动APP等的通信协议、数据传输格式等,调试结果应达到设计要求b)手动逐一连接、切断各联动设备来调试场景联动及异常情况时的报警、设备状态显示、故障记录等功能;c)调试检测系统软件;d)系统调试结束后,应编写调试记录,对不合格项应记录采取的改进措施,并再次调试检测结果;调试记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50606附录B的相关规定填写
1.
1.
53.5自检自验应符合下列规定a)所有设备调试完毕后再做一次全面检查,并对照设计要求检查各个智能交互终端的功能及每项系统控制功能等是否达到设计要求;b)应进行接线检查,保证没有接触不良及线头外露;c)应检查各设备及系统电源电压在规定范围内的运行状况,保证工作正常
7.
3.6系统试运行应在系统调试完成后进行,应连续进行120h,试运行中出现系统故障时,应重新开始计时,直至连续运行满120h
7.
3.7试运行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339的相关规定,按照附录B填写8检测与验收
8.1一般规定
8.
1.1数字家庭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工程实施质量控制、系统检测和工程验收
8.
1.2数字家庭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遵循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8.
1.3数字家庭系统的工程实施质量控制及质量记录填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8.2系统检测
8.
2.1数字家庭系统检测应符合本标准和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检测结果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系统检测记录按本标准附录B填写
9.
2.2系统检测应在系统试运行合格后进行
8.
2.3系统检测前应提供以下技术文件资料a)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单、工程洽商记录、产品功能清单等工程技术文件;b)设备材料清单及进场验收记录、产品使用说明书及设备开箱检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系统调试、自检记录;系统试运行记录
8.
2.4数字家庭工程的系统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a)应依据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单、工程洽商记录等工程技术文件,以及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编制系统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应经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对于未委托监理的项目,系统检测方案,应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b)应按系统检测方案所列检测项目进行检测,同系统配置、同厂家、同品种产品各抽检一次,并应考虑不同户型覆盖的全面性;c)系统检测宜按照先设备、后系统、再系统集成的顺序进行,并填写系统检测记录
8.
2.5系统检测应提供检测数据及检测结论,检测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若系统检测不合格,应限期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并复检一次,检测抽样数量应加倍复检前,施工单位应提交对不合格项的整改报告
8.
2.6数字家庭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应存人工程技术档案,作为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
8.3工程验收
1.
3.1工程验收时,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系统集成商等相关责任主体的项目负责人,对工程实体和资料进行检查验收,并作出正确、公正、客观的验收结论
8.
3.2数字家庭工程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a)按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完毕,工程资料齐全、内容完整;b)完成调试和自检,对调试中出现的故障处理完毕,并出具系统调试及自检记录;c)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并出具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完成系统试运行,并出具系统试运行报告;d)系统检测合格,并出具系统检测记录e)其它应该提供的资料
9.
3.3数字家庭工程验收文件、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a)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工程洽商记录;b)材料、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中文使用说明书、性能检测报告及定型产品型式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c)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和设备开箱检验记录;d)分项工程验收记录;e)试运行记录;f)系统检测记录
10.
3.4数字家庭工程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a)检查工程验收文件资料;b)抽检和复核系统检测项目;c)检查观感质量
11.
3.5数字家庭工程验收结论与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a)工程验收结论应分为合格和不合格;b)工程验收文件齐全、观感质量符合要求且检测项目合格时,工程验收结论应为合格,否则应为不合格;c)当工程验收结论为不合格时,施工单位应限期整改,直到重新验收合格;整改后仍无法满足使用要求的,不得通过工程验收9运行维护
11.1一般规定
11.
1.1字家庭工程应由建设单位建立运行与维护保障体系
11.
1.2字家庭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应建立资料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要求a)运行与维护资料应包含数字家庭系统的原始技术资料和动态管理资料;b)原始技术资料在该数字家庭使用期间应长期保存;动态管理资料的保存时间不应少于5年
11.2行管理
12.
2.1数字家庭系统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a)系统应能连续正常运行,相关设置应有断电保护存储的功能;b)安装于数字家庭系统中的网络防火墙或防病毒软件应始终保持运行状态
9.
2.2系统集成商应定期生成设备运行报告,做好设备状态跟踪与故障记录,对故障隐患宜及时预测并通知用户进行维护保养
10..3在系统软件或应用程序有升级更新时,系统集成商或产品制造商可通过网络远程推送,用户根据需求选择是否升级,系统集成商或产品制造商应及时收集用户需求,定期为用户提供多种优化或升级方案
9.3维护管理
9.
3.1数字家庭的日常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a)系统集成商或产品制造商应提供合同约定的智能设备维修服务宜每半年对用户进行访问(上门或利用远程对讲)查询维护,对住宅套内全部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性能测试,做好设备状态跟踪与故障记录;b)数字家庭系统的设置和管理以及场景配置、维修等宜能通过云服务进行配置和维护c)系统集成商或产品制造商应按设备使用要求,指导用户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与保养;用户每两个月宜对摄像机护罩玻璃及相关设备做一次清洁维护,每季度宜对全部设备逐一进行功能测试;d)特殊设备的维护管理宜按设备使用说明要求定期测试、校准或标定
9.
3.2系统集成商或产品制造商应在承诺的服务时限内为用户提供上门安装、调试和维修服务10标准实施及评价
9.11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标准实施准备,包括标准实施的方案准备、组织准备、知识准备、手段准备和物质条件准备等
9.22制定标准实施方案,明确适用对象和场景、提供实施必备条件和保障(组织、制度、资金、人员和设备仪器等)、推荐方法路径,确定资源要素配置、关键环节和控制点,提出标准实施中的注意事项
9.33针对相关方和具体对象/岗位进行标准宣贯和培训L结合标准要求,落实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9.44标准实施主要在数字家庭工程建设等活动中开展工程建设活动标准实施的重点是落实国家的环境保护、健康、卫生、安全的要求,落实国际单位制的要求;落实供电和供能技术体制等要求产品研制活动标准实施的重点是落实产品开发、功能性能、质量、安全、技术体制、接口、节能环保、资源节约、维护和维修等要求
9.55标准实施的检查主要是检查标准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需要逐条检查标准实施内容的落实,并记录未实施内容的理由或原因标准实施检查也要检查标准实施的支持手段和物质条件的落实情况做好标准实施验证记录,畅通标准实施信息采集的方式方法和反馈渠道,定期整理并处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对标准实施评价的基本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
10.6在标准实施一定时间后,对照标准实施方案,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分析,总结实施经验成效,梳理存在的薄弱环节,标准实施的评价主要是评价标准实施的效果,主要从技术进步、质量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规范秩序、效率提高、节约费用、节省时间、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有益性评价,同时还要评价标准实施带来的问题,以便为未来改进提供参考
11.7适时向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标准归口管理单位反锁情况,提出标准推广、修改、补充、完善或者废止等意见建议
111.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北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本文件参编单位湖北省信产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数字科技分公司、湖北广电玖云大数据有限公司、华为终端湖北代表处、湖北安适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武汉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武汉汇科智创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鸿海鑫科技有限公司、中建三局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凌安琪、石世华、刘柯、陈俊、周潮、何传优、王强、汪锋、冷双喜、吴静、黄建文、叶子、童舟、向仕华、陈涛、程亮、陈应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27-68873088,邮箱bkc@hbszjt.net.cn;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湖北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7818116,邮箱IV智能家居工程建设标准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居住建筑数字家庭工程建设标准,明确了系统设计、工程设计、安装、调试与试运行、检测与验收、运行维护等阶段的要求,保障数字家庭系统应用和推广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新建、改建、扩建的商品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数字家庭工程的建设和运维公寓和既有居住建筑可参考执行居住建筑数字家庭工程除应符合本标准,尚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本省市有关标准的规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94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606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846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134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5015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24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T
38624.1-2020物联网网关第1部分面向感知设备接入的网关技术要求GB/T
38624.2-2021物联网网关第2部分面向公用电信网接入的网关技术要求GB/T
38624.3-2024物联网网关第3部分面向公共电信网接入的网关测试方法GA374电子防盗锁JGJ242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YD/T
3758.6-2020电信数据服务平台第6部分数据网关技术要求YD/T3728-2020基于家庭网关的宽带网络性能质量数据采集技术要求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数字家庭digital home基于有线或无线网络,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智能云端控制等,融合个性需求,将与家居生活有关的各个子系统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实现单户室内智能设备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3.2数字家庭平台digital homebas is pI atform满足数字家庭技术要求的户内智能化系统
3.3数字家庭中控网关digital homecentra Icontrol gateway连接不同智能设备、传感器和网络的中控设备,通过集成和管理各种设备和系统,实现数据交互和智能化控制
3.4数字家庭等级digitalhomeinteI Iigence level根据数字家庭系统的智能化水平而划分的等级
3.5数字家庭场景Digital HomeScene数字家庭系统中设置的使用场景
3.6智能设备smart terminaI具有智能化功能的产品,包含网络设备、交互设备、终端设备
3.7AI------Artificial Intelligence(人工智能)
3.8AP------Wireless AccessPoint(无线接入点)
3.9API------Application ProgrammingInterface(应用编程接口)
3.10APP----------------Application Program(手机应用程序)
3.11IP------Internet Protocol(网络互连协议)
3.12OTA——Over TheAir(空中激活)
3.13PLC------Power LineCommunication(电力线载波通信技术)
3.14SDK------Software DevelopmentKit(软件工具开发包)
3.15Wi-Fi-------------Wireless Fidelity(无线通信技术)
3.16ZIGBEE-------------ZigBee Technology(一种应用于短距离和低速率下的无线通信技术)4基本规定
3.1数字家庭工程建设与系统运行维护应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系统设计、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调试验收、运行维护等阶段
3.2数字家庭智能等级宜分为基本型、提高型
3.3数字家庭工程建设以住宅套内空间为载体,应与住宅套内空间一体化设计,宜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3.4宜建设开放的数字家庭系统,并与智慧物业管理、智慧社区信息系统以及社会化专业服务平台对接,满足居民线上获得政务、社会和产品智能化服务的需求
4.5数字家庭工程运维单位宜建立数字家庭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机制
4.6既有居住建筑数字家庭工程建设应充分调研现状,并优先利用既有家庭基础管线网络5系统设计
5.1一般规定
5.
1.1数字家庭工程应根据建筑户型、功能需求、应用方式等进行设计
5.
1.2数字家庭系统设计应满足不同建筑空间、不同应用场景功能的需要
5.
1.3数字家庭系统应遵循安全性、稳定性、经济性、易用性、兼容性及可扩展性的总体设计要求
5.
1.4数字家庭系统应编制系统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包括数字家庭系统的功能要求、设备和软件参数及技术指示等内容
5.
1.5数字家庭系统应遵循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经济性、易用性及可扩展性的总体设计要求
5.2系统架构
5.
2.1数字家庭系统的设计应根据项目需求和功能要求,选择合适的智能设备,还应考虑设备的兼容性和可扩展性数字家庭设备的布局应根据实际需求和功能,合理安排设备的位置和数量
5.
2.2数字家庭系统的设计要求网络通信的稳定和安全应采用适当的网络通信协议和加密技术,确保用户信息和数据的安全传输
5.
2.3数字家庭系统架构可按图1进行设计应1---------------1用设备管理场景管理数据管理统一门户管理其他应用层1_111111111数技据术安标家庭互联网光纤入户、全屋覆盖家庭网关全准家居物联网有线、无线体体移动蜂窝网络
40、50或更高层级通信方式系系图1数字家庭系统架构图设感知采集设备控制执行设备备层
5.
2.4数字家庭系统架构由设备层、传输层与应用层构成,各层次应满足下列规定a)设备层由感知采集设备和控制执行设备组成,接受系统的统一控制;感知采集设备应能够感知和上传家居环境及设备状态信息;控制执行设备应能够接收应用层指令并执行相应操作;b)传输层由家庭互联网、家居物联网、移动蜂窝网络以及家庭网关组成;家庭互联网应实现全空间有线或无线网络覆盖;家居物联网可采用有线、无线或者两者相结合的通信方式;移动蜂窝网络可采用4G、5G等方式,c)应用层由设备管理、场景管理、数据管理及统一门户管理等应用模块组成,对接入的数字家庭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宜向物业管理、社区信息系统、社会化专业服务以及政务服务等平台提供开放的数据接□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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