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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篇)8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篇1
一、交流原则
(一)编制掌握原则教师交流应在编制限额内进行超编学校不得交流进教师,学科教师多余的学校不得交流进同学科教师超编学校教师应向空编学校流淌
(二)推进平衡原则平衡在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构造、年龄构造、职称构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造和性别构造等,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推进学校优质平衡发展
(三)统筹聘用原则职称岗位由流入学校统筹聘用,凡申请交流的教师,由乡镇学校交流到城区学校,中心学校或城区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在职称岗位聘用时,流入学校依据职称岗位余缺情况,统筹聘用,有岗可按现聘岗位聘用,无岗降岗聘用
(四)以人为本原则关怀爱怀一线教师,优先解决优秀教师夫妻两地分居、照顾家庭困难等情形
(五)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交流步骤公开,交流结果公示规范操作,严格纪律,增强监督具备下列行为的不予交流
1.近三年来有擅自离岗现象的;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或受到纪律处分未废除处分的;
3.近三年年度考察、师德师风考察有不达标的;
4.在教师交流过程中弄虚作假、供应虚假证明的;
5.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及其他不宜交流情形
二、交流管理
(一)乡镇到城区学校交流
1.城区学校范围本方案所指城区学校包括县直城区学校(含三中东校区)、北城中心学校、南城中心学校、新城中心学校和局直属学校(下同)
2.交流计划今年拟交流进城教师40人
3.申请交流教师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与申请交流的学段、学科相适应的学历、教师资格;交流
(2)加大中心小学(学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间交流轮岗力度,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继续互派教师交流
(3)直属学校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支教或乡镇学校教师到城区学校跟岗学习
(4)市内竞岗通过竞岗加大城乡师资交流,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2.交流对象结合乐昌市实际,参与交流的城区和镇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在现学校原则上任教9年(含9年)以上的需进行交流轮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除外)
3.交流人数
(1)结对交流学校交流人数原则上按学段双方各派6人鉴于实际情况,实际派出交流学科由双方按需协商后确定
(2)中心小学(学校)与村小(教学点)间的交流轮岗人数由各校根据本校实际进行统筹安排、合理配置
(3)竞岗和支教等方式的.交流人数均由市教育局结合实际予以确定
4.交流时间每位教师参与交流时间为1年
5.交流安排校际间需就交流工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依照下表安排选派相关学科教师进行交流
(1)结对交流安排如下略除上表安排的交流学校及人数外,各校还可自行协商安排各学科其他教师参与交流安排交流的教师信息需在确定人选一周内报市教育局人事股备案
(2)全市各中心小学(学校)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间的教师交流轮岗,由各中心小学(学校)参照上级文件要求并结合本校实际,自行制定交流实施方案,并认真、扎实开展教师交流活动9月10日前各中心小学(学校)还需将当年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间教师交流活动方案、交流教师名册,以及上学年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间教师交流情况总结报备乐昌市教育局人事股同时,学校需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3)市内竞岗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四、管理要求
(一)宣传动员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实施结对交流、竞岗及支教等教师交流方式是立足县域实际、突破教师交流瓶颈的有效途径各校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大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宣传力度,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有关政策精神传达给每位教师,并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交流轮岗活动
(二)交流管理交流轮岗教师接受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的双重管理,按照“接收学校为主,派出学校为辅”的管理原则,由接收学校将交流轮岗教师纳入本校教师管理范畴
1.结对交流按照原交流管理办法进行
2.支教按照原支教管理办法进行
3.市内竞岗理顺交流轮岗人员的岗位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考核管理
1.交流教师的各方面表现、工作情况、教学成绩等列入当年交流学校的管理成绩中,作为评价双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成绩以及学校和学校领导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
2.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纳入职务评定、职级晋升等考核指标;在同等条件下,评优评先优先考虑
(四)组织管理除竞岗人员外,其他参与交流轮岗教师的工资、人事关系均在原任教学校
五、保障措施
1.加强指导与落实,成立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办公室主任由何思同志担任,负责教师交流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成立六个督导组,负责校长教师交流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第一督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挂点下列学校的股室负责人负责学校乐昌二中、金鸡小学、沙坪中学、沙坪中心小学、云岩中学、云岩中心小学、乐昌四中第二督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挂点下列学校的股室负责人负责学校九峰中学、九峰中心小学、两江中心学校、北乡中心学校、乐园小学第三督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挂点下列学校的股室负责人负责学校中英文学校、三溪中心学校、老坪石中心学小、坪梅中学、坪梅小学、坪石实验学校、关春中学第四督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挂点下列学校的股室负责人负责学校乐昌一中、乐昌中职学校、乐城一小、凤凰小学第五督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挂点下列学校的股室负责人负责学校新时代学校、乐昌实验学校、乐昌四中、启智学校、乐昌小学、乐城二小、乐城三小、河南小学、果育小学第六督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挂点下列学校的股室负责人负责学校城关中学、梅花中学、梅花中心小学、秀水中心学校、长来中学、长来中心小学、乐昌三中、廊田中心学校、五山中心学校、大源中心学校、白石中心学校、黄圃中心学校、庆云中心学校
2.交流学习经费按相关规定执行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篇5为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晋教师(20xx)14号)、《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的通知》(晋教师函(20xx)31号)等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化、常态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推进大同市202X度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按照“统筹兼顾、均衡发展、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规范、积极稳妥”的原则,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师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
二、交流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县域内以优质学校为龙头,分别联合周边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形成若干个片区(学区、盟区),实行教师在片区(学区、盟区)内学校间交流鼓励城区学校教师跨片区交流校级领导一般在县域内交流有镇区和乡村学校的县(区),以城乡学校之间交流为主;没有乡村学校的市辖区,以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的交流为主;乡镇范围内以中心小学与村小学、教学点交流为主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机制,逐步扩大交流范围
三、交流对象
1、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下,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6年及以上的校长(含其他校级领导),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及以上且完成一轮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为应交流对象校长的交流按照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确定教师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对象总数的10%以上,其中每年参与交流的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县级以上模范(优秀)教师以及中高级教师要达到应交流对象总数的20%以上同一学校级领导每次交流人数一般不超过校级领导总人数的30%
2、在山区、丘陵地区农村学校任教满9年或在条件更为艰苦的边远农村学校、教学点任教满6年的教师,自愿继续留校任教的,应尊重本人意愿,视为具有交流经历
3、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或患病并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在校内公示后,可暂不交流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暂不交流,但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
4、校长、教师自愿申请参与交流的,经学校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交流
四、交流形式交流坚持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和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与教师培养、使用和优化教师队伍相结合,坚持多形式、多层面开展交流工作
1.指导性交流鼓励城区学校的名师、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城区薄弱学校流动,指导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等
2.合作性交流采取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联盟校等形式进行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3.优化型交流特长教师向特色学校流动,富余学科教师向该学科短缺学校流动,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超编学校与缺编学校根据学科余缺进行互补式流动,进一步促进教师结构优化
4.走教型交流采取就近片区内走教兼课的办法,解决部分学校音体美、劳技、信息、心理健康等结构性岗位空缺问题
5、其它形式交流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不断创新交流方式,采取名师名校长特聘岗交流、对口帮扶、支教、送教下乡等形式,支持优秀校长、优秀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有序流动
五、工作流程县属学校将符合交流条件的所有人员花名册报送各县(区)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教师编制、岗位及符合交流条件教师的情况,下达各学校应交流的学科及交流名额指标各学校将参与交流的人员名单报各县(区)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确定交流人员的服务学校各县(区)教育局将本学年度教师交流情况报告、校长教师交流花名表、交流人员报到单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六、保障措施
1、评职评优优先机制对积极参与交流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的校级领导、教师,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
2、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各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努力改善交流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加快建设教师周转房,可根据各县实际情况给予交流人员一定的交通补贴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教师,享受农村教师补贴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优化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结构的有效手段,是推进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合理分布,缩小师资校际差距、城乡差距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要深刻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消除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片面认识,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组织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大力提升校长教师队伍素质,激发校长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本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教师校长交流的重大意义,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市教育局成立校长教师交流工作领导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担任成员,具体指导和落实全市范围内的校长教师交流工作选派交流教师的学校,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工作,组织教师有序开展交流,努力帮助教师解决交流中遇到的各类困难接收交流教师的学校,要热诚对待每一位流入的教师,尽快帮助流入教师熟悉学校环境和文化,及时融入学校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流入教师的作用
3、分级规划实施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掌握所属义务教育学校师资需求和在编教职工基本情况,统筹制定年度交流计划,将交流指标落实到各校;各学校每年进行调查摸底,核清人员学科、年龄、教龄结构和学校工作年限等情况,根据交流指标,确定交流人员名单
4、加强政策宣传要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要多形式引导教师深入认识交流的意义和价值,消除思想顾虑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师校长交流工作方案要大力宣传和总结交流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5、平稳有序推进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结合本地实际,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保持和发扬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坚决防止部分学校因交流而引发学校超编、超岗位结构比例配置等现象发生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解决交流教师的后顾之忧,尤其要关心交流到农村学校任职任教教师校长,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6、其他要求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力推进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从9月份起,于每月25日前向市教育局书面报告该项工作进展情况建立责任制度,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具体责任人负责日常管理、考核评价、信息报送等工作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篇6根据《关于东丽区中小学教师校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津丽教〔20xx〕17号)和《市教委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改革的通知》(津教教师函(20xx)14号)文件精神,结合推进落实“区管校聘”工作要求,制定教育系统20xx—20xx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服务和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创新教师队伍管理的体制、机制,通过科学有序流动,调整、优化师资资源配置,缩小骨干教师在中心与薄弱(偏远)校际之间分布上的差距,促进各学科师资配备基本满足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增强教师队伍活力,形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教师队伍,为办好东丽区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开展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要坚持合理流动、师资均衡、资源共享、立足长远、统筹兼顾的原则,促进教师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偏远)学校流动,达到一名优秀骨干教师带动一批青年教师的效果
三、实施办法
(一)交流范围所有教学单位,包括中小学(含育才中学)、幼儿园、少年宫、教师发展中心、职教中心
(二)交流形式
1.调动交流(人事、工资关系随人到受援学校)调动原则申请调动人员所在学校原则上是超编单位或是学科结构性富余的单位,且工作满五年以上,有合理的调动理由;调入单位须是缺编单位、急缺学科教师或专业人员;工作不满5年的教师、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教师,学校和教育局不受理调动申请
2.优秀骨干教师的交流
3.超职数聘任人员的交流
4.中心地区的学校根据教师职称晋升条件,有计划的选派符合条件的教师到相对薄弱(偏远)学校顶岗任教交流
5.集团化办学学校之间的交流
6.学校之间的学科对等交流
(三)交流期限教师交流轮岗(调动交流除外)工作一般为两学年,交流期满后回原学校工作20xx-20xx学年度交流的教师本学年度延续交流任教
(四)交流程序
1.交流教师条件以202X8月底为时间节点,凡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6年及以上的教师
2.交流比例要求本校应交流教师人数为符合交流条件人数的20%(见点就入),应交流教师中的骨干教师人数为应交流教师人数的50%(见点就入)
3.测算交流人数各校统计本校骨干教师情况,骨干教师称号的范围是20xx至202X经过认定的骨干教师称号;按照交流比例要求,将测算人数及推荐人选填入《20xx-20xx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推荐表》;严格按照满教学工作量测算,上报学校的需求学科和富余学科情况
4、教育局人事科汇总后,按照交流轮岗比例要求,结合各校学科需求情况,作出交流轮岗安排
(五)交流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教师交流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接收学校发放,工资关系仍在派出学校,仍享受派出学校的其他福利待遇
(六)交流期间的考核工作交流期间交流教师由接收校负责日常考勤和考核,如实上报《东丽区教育系统交流教师工作月报表》和年度综合考评资料派出学校要严格按照接收学校提供的考勤、工作考核情况,落实相关待遇5流教师在交流期间每月病、事假累计达到10天及以上,接收学校要将情况上报人事科,人事科将视情节决定该教师是否继续交流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如实上报交流教师的工作情况,不准瞒报漏报,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双方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交流教师在交流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学校的各项纪律要求,服从所在学校的工作安排对不服从接收学校考核管理的交流教师,教育局责成派出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作出相应的处分接收学校要做好交流教师所有材料整理存档工作,以备上级部门的检查
(七)建立激励机制将教师交流经历和业绩作为教师评优、评先、晋升职称等优先考虑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测算与推荐工作各学校要对学校教师队伍进行分析梳理,召开行政会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填写《20xx-20xx学年度教育系统教师交流轮岗推荐表》,上报人事科(本校教师的交流意向只作为参考,不作为最后交流的去向)
(二)严格落实交流比例要求按照测算出来的应交流人数和应交流人数中的骨干教师人数上报推荐名单推荐的骨干教师必须是在人事科备案注册的教师(附件1的名单)上一学年度的交流轮岗教师继续交流,计入本学年度学校推荐名单,按今年新的测算比例要求,人数不足的学校再补充新的推荐人选严格按照市教委对义务教育学校的要求,凡义务教育学校,无论超编校还是缺编校,必须严格按照“两个比例”要求完成推荐交流轮岗推荐工作
(三)推荐的交流轮岗教师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放宽条件
(四)上报的数据要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为保证交流轮岗分配工作顺利进行,新学期开学前交流轮岗教师能够按时到岗,各单位要按规定时间将需要上交的材料上报人事科(交流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必须上报)
1.上报形式电子版通过QQ传给人事科,文件名格式为单位编号+单位名称+附件名;纸质版盖学校公章,主要领导签字,标注学校编号
2.需要上交的材料东丽区骨干教师情况统计表、20xx-20xx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推荐表、20xx-20xx学年度学科需求与富余情况统2在我县乡镇学校工作6年以上,且在现任教乡镇中心学校持续工作3年以上;3近3年来年度考察均在“达标”等次以上
4.交流步骤1申报县教育局公布教师交流方案,教师向所在中心学校提交交流申请,填写《XX县乡镇到城区学校教师交流申请表》附件1和《XX县乡镇到城区学校教师交流量化评分表》中心学校对申请教师进行综合考察,量化打分,确定推举拟交流城区教师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各中心学校推举人数掌握在教职工总数的3%以内2量化评分教育局对具备交流条件的教师进行量化评分,确定量化得分3面试面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无生上课,主要内容以所报学段、学科现行教材为依据面试教师备课时间、上课时间各15分钟面试成就当场公布面试满分为50分,设定最低分数为30分,达不到30分的取消交流资格4确定人选量化和面试得分之和为总分依据总分多少,对申请教师按学段、学科进行排名,确定拟交流教师,并依排名顺序择校如总分相同,则依据量化评分条件的第1到第⑻条依序进行分数比对,按高分优先的原则进行5公示拟交流教师名单在教育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调动交流相关手续二城区到乡镇学校交流主动鼓舞城区学校教师向乡镇学校流淌旧县镇、大新镇、赵集乡除外城区学校教师到乡镇学校交流,本人提出申请,填写《XX县城区到乡镇学校教师交流申请表》附件3,流出学校同意并签署观点后报教育局教育局研究同意后办理手续交流教师享受农村教师生活补贴,优先安排教师周转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先晋级鼓舞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城区各校以中心学校、局直属学校园、县直学校为单位每年向教育局推举支教教师,教育局依据乡镇学校需求,统一研究安排,支教期限一般为2个学年度计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篇7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教基一〔20xx〕1号)、省政府《关于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xx〕65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工作的意见》(苏教人(20xx)19号)和市人社局、教育局《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干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意见》(常教人120)1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学校开展教师轮岗交流XX工作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破除影响和制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合理配置优质人力资源,完善相对稳定、流动有序的义务教育干部、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基本消除区域内城乡、校际间教师配备差距,提升区域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基本解决义务教育择校过热等问题,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更公平、更优质的义务教育
二、交流对象、比例
1、交流的对象原则上为距法定退休年龄满5年的、在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的专任教师其他教师因本校流动范围之内教师轮岗交流出现难以安排的情况,也须交流
2、交流的比例原则上参加交流的专任教师为本次应交流对象的15%;参加交流的骨干教师为本次应交流对象中具有市新秀及以上专业荣誉的专任教师的15%o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市教育局同意,可以不列入交流范围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因病不能保证正常工作及孕产期的教师暂不交流
三、轮岗交流流出、接收数量与类别根据《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流出、接收数量与类别情况统计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流出、接收数量与类别如下略
四、当年流出专任教师、骨干教师的确定
1、成立专门组织学校成立教师轮岗交流推荐小组,负责向学校推荐当年轮岗教师的人选组长副组长组员
2、宣传发动召开干部会议和全体教职工大会,宣传教师轮岗交流的.法律、法规、政策、意义
3、确定当年交流教师1自主申报教师对照市教育局测算的轮岗交流数量、学历、学科、职称、专业称号等要求,自主申报填写《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表》2小组推荐自主申报数量小于应交流数量,由学校轮岗交流推荐小组推荐,推荐小组采用成员提名,全体成员评议表决的方式,确定初步交流人选,同意轮岗交流的票数超过推荐小组投票成员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即是当年轮岗交流的教师推荐小组负责将推荐结果告知教师,教师没有特殊困难,应服从推荐,参加轮岗交流3校办公会讨论确定校办公会讨论确定当年交流的教师
4、报送市教育局学校于202X6月30日前,将本校当年交流的专任教师、骨干教师名单《202X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轮岗交流教师名单》报送市教育局人事处
五、当年接收专任教师、骨干教师数的确定学校依据轮岗交流的规定,召开行政办公会,确认常州市教育局提供的接收专任教师、骨干教师的数量、学历、学科、职称、专业称号并填报《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接收轮岗交流专任教师、骨干教师数量确认表》,报送市教育局人事处
六、交流形式及日程安排
1、交流形式双向选择、行政指定
2、交流安排1202X7月2日,召开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教师轮岗交流双向选择洽谈会2地点另行通知3参与单位局属初中4参与教师局属各初中当年轮岗交流的教师带身份证、《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表》5要求某一学科中既有教师流入又有教师流出的学校须先流出再流入
七、行政指定双选不成或部分学科交流人数少而无法双选的,由市教育局指定交流学校
八、工作要求
1、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新学期开学前,参加本次交流的教师凭交流表、市教育局工作调动介绍信到流入学校报到各校要及时做好人员聘用合同的终止、解聘、签订、调动、岗位聘用的相关工作
2、轮岗交流须同时调整人事关系,所聘专技岗位等级划转到工作学校,轮岗交流教师按原等级聘任,轮岗交流学校中学高级教师的结构比例达到系统内平均水平的,原则上不再划转中学高级教师岗位
3、按规定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优先参与评优评先,可按规定晋升职称、聘任高一级专技岗位、提拔高一级管理岗位202X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时,40周岁以下202X6月1日后出生的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申报人员,须具备202X起由市教育局认可的轮岗交流经历须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不按规定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不得享受上述待遇,年度考核等第为不合格
4、加强轮岗交流教师的档案管理,记录并保存轮岗交流的时间、学校、工作表现、年度考核结果等情况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篇8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合理配置,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同时打破教师“一校所有”的格局,积极推行“学校人”向“系统人”的转变,结合区教育武教人[20xx13号《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交流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现制定礼河实验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通过交流,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为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供有力保障
二、交流原则
(一)优化结构、合理流动、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个人主动申请与组织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
(三)个人发展、学校发展与区域均衡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四)教师交流与队伍稳定和学校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三、交流形式交流分为顶岗交流、结对互助交流、跟岗学习交流、指导性交流和走教交流五类以及区教育局认可的其他形式
1.顶岗交流超编学校(学段)向缺编学校(学段)派出教师,派出的教师在交流周期内,原则上在另一方学校(学段)工作
2.结对互助交流双方学校互相派出教师,派出的教师在交流周期内,原则上在另一方学校工作原则上双方学校互派出同学段同学科同数量的教师
3.跟岗学习交流中层及以上学校管理人员参加区教育局组织的跟岗学习
4.指导性交流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和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日常工作主要仍在原学校,但通过定期到交流学校上示范课、开展教研活动、结对培养青年教师等,开展指导性交流工作
5.走教交流区域内学校之间,紧缺学科教师可以安排走教交流,即在双方学校都担任一定课务
四、教师交流的范围、对象、人数及时间
(一)交流范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完中初中部
(二)交流对象与条件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6年以上的公办教师,原则上都应分期分批循环参加交流
(三)交流人数结对交流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人,骨干教师、专任教师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5%o
(四)交流时间顶岗交流、结对互助交流,2年为一个周期;指导性交流、走教交流,3年为一个周期;跟岗学习交流每期时间由区教育局确定
五、交流办法与程序
(一)成立轮岗交流领导小组,组长蔡自力副组长龚广发、陈建国组员庄小芬、金建中、丁东伟、杨莉亚
(二)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三)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四)工作责任和要求
1.交流教师⑴交流教师由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双重管理,其中顶岗交流、结对互助交流以接收学校管理为主⑵交流期间教师的人事、工资关系不变,参加顶岗交流和结对互助交流的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接收学校,在接收学校参加组织活动⑶指导性交流的骨干教师应通过青蓝工程、师徒结对等形式,为对方学校培养1-2名青年教师;同时,每学期至少在交流学校开设4次以上示范课,或学科专题讲座,或指导集体备课,至少进行8次听课评课等教科研活动⑷跟岗学习交流原则上不少于参加2期不同学校的跟岗学习⑸教师交流期满后,回派出学校工作要求继续交流的教师须经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双方同意并报区教育局批准
2.派出学校⑴要精心选派交流教师,有序安排教师参加交流,确保教师交流工作取得实效⑵及时向接收学校了解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⑶对参加交流教师的交流时间、交流效果等建立详细的基础台账,并报区教育局组人科存档备查
3.接收学校⑴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交流教师,妥善解决好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问题,促使其迅速适应岗位变动,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定期与派出学校沟通交流教师的情况⑵要根据交流教师的专业及特长合理安排工作,为交流教师提供专业成长与发展的良好平台⑶要加强对交流教师的过程管理认真记载其业务档案,每学期进行考核,交流期满时作出综合鉴定,并将考核情况报区教育局组人科进行交流认定经区教育局组人科认定的交流材料交派出学校存档⑷要认真做好教师交流的考核工作教师交流期满后,由接收学校和派出学校、并以接受学校为主共同做好交流教师的考核工作,认真填写《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工作考核表》,在双方学校公示后报区教育局审批
六、保障措施
(一)顶岗交流和结对互助交流教师,享受每月最高1000元的教师交流补贴,具体标准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家庭住址与交流学校路途远近等分别确定
(二)顶岗交流教师和结对互助交流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接收学校考核发放,其他形式交流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仍由原学校考核发放,其在交流接收学校的工作和现实表现反馈给派出学校并可纳入派出学校的考核
(三)在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中,同等条件下,具有交流工作经历的教师优先聘用教育系统组织评优评先、高层次学习培训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实绩突出的交流教师
(四)从202X起,凡申报中级、高级职称评审的应交流教师,均需具备交流工作经历才可参与择优申报
(五)顶岗交流教师由接收学校实行单独年度考核,考核优秀比例可放宽至顶岗交流人数的30%o
(六)区教育局将按学年度对各校教师交流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工作考核评价的内容之一对政治思想合格,专业技术过硬,业绩突出、符合基本条件的交流教师,经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推荐,组织考核,可列为学校后备干部拟提拔的学校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原则上应有交流工作的经历,或者在提拔试用期内必须参加交流
(七)严肃教师交流纪律凡属应交流对象的教师,如果不服从学校交流安排的,按照以下条款处理
1.学校不得推荐其参加市、区“五级梯队”等专业荣誉称号的评选;
2.当年年度考核不能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交流教师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导致教学质量严重滑坡,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教师交流工作事关教师的切身利益和学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我们要充分认识教师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广泛宣传,加强教育,认真组织,统筹安排;要深入细致地做好交流教师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证教师交流工作平稳、有序地推进;要及时总结教师交流工作经验,及时反馈好的做法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教师交流工作
(三)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或中心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乡镇中心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均须在同一学校(乡镇)工作满3年由拟交流教师本人写出申请,填写《xx县城区学校(中心学校)教师交流申请表》,流出学校同意并签署观点后报教育局交流总量掌握在本学校教师总数的4%左右旧县、大新、赵集三所中心学校今年不流入教师
(四)中心学校内部教师交流中心学校要增强区域内教师交流力度,交流要有组织、有方案,确保公开公正,在理有序,平稳进行今年交流教师比例应到达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以上,其中骨干教师应到达应交流教师的20%以上
(五)县直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县直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原则上在同种类、同级别学校之间进行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XX县城区学校(中心学校)教师交流申请表》,流出学校同意并签署观点后报教育局,由教育、人社、编办等部门依据学校编制、职称岗位、学科需求等实际情况联合会商,并经流入学校组织试讲达标后,办理交流手续
(六)教师申请县外交流(调出)申请交流县外工作的教师必需按签定的聘用合同完成服务期内工作任务,对服务期未满的教师,学校不得签署同意交流观点教育局将县外交流教师工作纳入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综合评估,并对违规签署观点的学校负责人进行问责各校要统筹安排,分批分学年度安排县外交流教师,确保学校内部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七)公开引进县外教师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坚持编制缺额进人原则、学校层次、类型、区位对等引进原则、平衡配置原则、优秀人才优先原则申请引进教师须身体健康,45周岁以下,第一学历专科及其以上,因违反师德师风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不予引进教育局、人社局发布引进公告后,凡符合引进条件、有意向到我县工作的教师带身份证、结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任证(表)、近两年年度考察表(卡)等证件到教育局报名,按步骤办理
三、相关要求
(一)各中心学校、局属学校、县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交流工作,准时制定本学校教师交流方案,明确教师交流计划,公开交流数量、交流步骤和交流办法,主动稳妥地做好教师交流工作,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二)教师交流工作事关XX县教育事业发展,事关宽敞教师的切身利益,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严禁徇私舞弊要以人为本,严格执行教师交流政策,本着自愿申请、主动参加、严格把关、组织统筹安排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教师交流服务工作
(三)申请交流教师必需实事求是地供应相应的原始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三年内不予交流;已经交流的,取消交流资格凡接到交流通知人员,必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到交流学校报到,不得借交流之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乡镇到城区学校教师交流推举名单、申请表、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公示情况以中心学校为单位,于X月9日前报教育局人事股城区到乡镇学校交流、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之间交流、乡镇中心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县直学校之间教师交流、教师申请县外交流(调出)申请表于8月16日之前报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再受理中心学校内部教师交流名单于x月20日之前报教育局人事股备案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篇2为了深入贯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我镇偏远地区学校教师缺编、各小学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海口镇小学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制定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每一所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立足我校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年度工作考评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教师评优、晋级、职称聘任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校长、主任队伍管理相结合
三、组织领导成立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江振霞副组长刘啥昭汪长生马永生成员朱庆锋马刘杰何传剑黄平江刘纯斌设立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汪长生(兼)
四、实施办法
(一)轮岗对象海口中心学校在编(除外单位借调的)在岗、在现任教学校服务已满3年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
1、年龄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
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区教育局批假为准)
3、中层管理干部、教导主任轮岗交流方案另行制定
(二)轮岗交流措施
1、竞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其中之一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2、小学高级教师岗位10级晋升9级,9级晋升8级;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其中之一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3、从202X开始,我镇小学教师评先进、优秀等,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等偏远学校任教经历
4、从202X开始,中心学校将从公用经费和绩效工资中提取相应部分,用于在偏远学校任教而家不在任教学校所在村的.教师生活、交通补贴
5、超编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按中心学校绩效工资方案执行
6、从202X开始,新任命的校长、主任必须有在偏远地区任教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7、从202X开始,新分配的教师全部到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等校任教服务期为3年
8、到偏远地区学校轮岗交流任教时间为2年中心学校与轮岗交流教师签订轮岗协议,轮岗交流结束后由中心学校统一安排(原则上愿意回原校任教的安排到原校)
五、工作要求
1、各校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镇小学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轮岗交流教师的工资关系不变,年度任职考核和教师工作量化评估由接收学校负责进行
5、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批评教育;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育局予以除名
6、各校校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从202X开始,每年的7月海口中心学校受理教师轮岗交流申请78月编制海口中心学校岗位设置方案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篇3为了促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建立本校教师轮岗支教交流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赵化学区教育工作督导组和XX镇政府关于均衡发展教育的精神,以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立足本校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支教交流制度,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本着“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职务晋级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弘扬艰苦奋斗、爱岗敬业的师德教育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确保教育系统安定稳定、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相结合
三、基本情况本校下辖青山、杨寺村小青山村小现有五个教学班,学生110余人,教师6名杨寺村小现有四个教学班,学生90多人,代课教师4名
三、实施办法一轮岗对象
1、凡我校完小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
2、当村小一旦出现差缺教师时,在完小教师中按照下列次序确定交流对象1教师自愿申报到村小任教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学科结构等情况确定是否安排轮岗支教2在近一学年期末统考中,所任教学科平均分与学区平均分差距最大者【教多班科的取平均,再乘以系数1-
0.lx,x为教师任教的统考班科数】,按照轮岗支教人数,按平均分差距从大到小依次确定
(3)若统考成绩名次相同,则年龄较小者为轮岗支教交流对象
3、符合下列条件者,不作为轮岗交流的对象
(1)男教师年龄58周岁以上,女教师53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时间截至到当年8月31日为准)
(2)校委会成员
(3)孕妇、身体残疾或长期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为准)
(二)轮岗年限要求到村小支教原则上应满1学年,期满后可申请回完小工作,也可申请继续在村小工作
四、激励措施
1、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在评优评先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2、在岗位等级晋升时,在同等条件下有到村小支教工作经历者优先晋升若均有到村小支教工作经历,则以支教工作时间较长者优先晋升
3、到村小支教的教师,学校给予路费生活费补助青山300元/月,杨寺500元/月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
五、纪律要求
1、全体教师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校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做出贡献
2、对于学校考核确定应该到村小支教而不参加轮岗支教的教师处理办法
①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不合格”
②教师学年度考核“不合格”
3、到村小支教的教师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不得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天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效能告诫;超过2天时间仍然拒不到岗的,按上述第2条处理
4、本实施方案自202X8月1日起执行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篇4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xx)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师(20xx)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进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xx)48号)和“强师工程”有关要求以及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要求,202X乐昌市将继续落实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有关工作,创新交流轮岗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交流轮岗实效结合乐昌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立足县域教育实际,深入挖掘本地师资潜力,有效整合教师资源,构建交流互助共同体,激发教师队伍和学校管理活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效促进乐昌市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育均衡、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同等条件下的校际融合,师资互换,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进一步加大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间的教师交流轮岗力度、广度和深度,激发队伍活力,均衡配置师资,缩小教育水平差距,有效促进当地教育均衡发展
(三)通过教师市内竞岗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县域内师资合理流动,实现师资均衡配置
三、工作内容
(一)校长交流202X乐昌市中小学正副校长继续加大交流轮岗力度,合理调配资源,有效激发校级领导活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管理实效具体由市教育局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二)教师交流202X,县域内教师的交流轮岗工作采取结对交流、竞岗和支教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交流范围
(1)城区及镇义务教育学校继续按学校整体情况互派教师结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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