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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编号:浦发银行SPD BANK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
(9)权证编号(房产抵押时填写购房合同编号)
(10)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2.2如有更多抵押物□其他抵押物详情见本合同附件
6.3抵押物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本合同有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金额)的贷款本金如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贷借款人可在借款人可透支账户内扣收到期贷款本息导致该账户发生透支的,该局部透支金额作为借款人未清偿债务的转化形式也应纳入主债权,抵押人以抵押物对该账户的透支金额也承当担保责任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而未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及挪用罚息以及复利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由于还款造成的上述透支账户透支本息、保管担保财产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到不限于可能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变卖费、通知借款人费用及其他的合理费用)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
(1)本合同中规定的正常到期;
(2)本合同中约定的每次分期还款口到期;
(3)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情形本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日届至及贷款呗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贷款人按自身业务操作规定出具和记载的会计凭证为准
6.4本合同抵押权的效力除及于抵押物本身,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物上代位权、附着物及孳息
6.5在抵押存续期内,如抵押人死亡或终止,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上的抵押权继续生效,抵押认得继承人就此无权抗辩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享有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人可以不先行使对债务人的其他担保权利(如有)而直接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抵押人同意,在任何情况下,抵押权人未行使或未及时行使其与债务人在其他贷款文件项下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担保物权、违约救济权,均不得被视为抵押权人怠于或放弃行使权力,亦不会影响其充分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6.71抵押人以依法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物抵押的,抵押当事人应依法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获得抵押证明后抵押人应将抵押证明正本交付给抵押权人保管;因办理抵押登记产生的全部费用有借款人承当
6.72抵押人以法律为强制要求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抵押的,若抵押权人要求,则抵押人应办理抵押登记;因办理抵押登记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借款人承当
6.73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指定的公证机关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抵押人自愿接受该强制执行;因办理强制执行公证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抵押人承当
6.74法律规定抵押登记为抵押生效要件的,该抵押全自登记完成时设立;法律未规定抵押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抵押权自本合同生效时设立
6.8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并经贷款人认可后,贷款人应根据抵押人的要求,将上述证明及有关权利凭证交换抵押人,并在出具同意解除担保的说明函后由抵押人自行前往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6.9保险
6.91抵押人如对抵押物已办理保险的,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
(5)日被办理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保险权转让手续;如尚未办理保险的或原保险不符合抵押权人的要求的,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署之口起五
(5)口内至抵押权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就指定的保险险种、期限和金额办理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保险手续
6.92抵押人应及时支付所有的保费,并及时将所有保险单据、凭证正本送交贷款人保管
6.93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修改或变更保险单的任何条款或对保单作任何改变,不得终止或取消该等保险,或凭证及允许该等保险被撤销、取消、终止或过期失效
6.94若抵押人未及时对抵押物办理保险或未积极维持该等保险的,贷款人有权利对抵押物进行投保和/或维持该等保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抵押人负担虽有本款规定,但贷款人并无代抵押人投保及维持保险的任何义务
6.95已保险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贷款人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有限提前收回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本息及相关费用
6.10抵押人应确保抵押物的全部共有人(如有)均完全同意该项抵押,并在本合同后的签署页签署确认抵押人应确保抵押物共有人均同意,当借款人、抵押人违约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处分抵押物,并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归还贷款本息,并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措施
6.11约定事项抵押人和贷款人进一步约定如下
6.
11.1抵押物有抵押人占管,占管期间抵押人应当保持抵押物平安、完好,全面履行其与抵押物有关的各项义务,及时支付与抵押物和抵押有关的一切税金和费用
6.
11.2抵押权人在抵押期间对抵押人的经营状况和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进行监督、检查,抵押人应给予积极配合
6.
11.3未经抵押权人事先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出售、交换、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也不得将抵押物改造、撤除或以其他方式改变抵押物使用性质
6.
11.4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是抵押物价值减少,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恢复抵押物价值,或者提供价值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经抵押权人认可的担保
6.
11.5如非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灭失、毁损或价值减少,或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列入拆迁范围,抵押人应当立即通知抵押权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抵押权人对因此所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及其他收益享有物上代位权抵押房屋如被拆迁后,对于采用产权调换补偿形式的,抵押人和借款人应当与贷款人协商清偿债务,或重新设置抵押并签订新的抵押协议,在原有抵押房地产灭失后而新抵押登记尚未办理之前,应具备担保条件的担保方提供担保;对于以补偿款方式进行补偿的拆迁房地产,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将拆迁补偿款通过开立保证金专户或存单等形式,继续作为担保财产
6.
11.6如抵押权人认为有必要,可以指定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6.
11.7如抵押人与第三人就抵押物发生任何纠纷或者发生任何可能影响抵押人担保责任能力的情形时,抵押人保证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6.12抵押权的实现
6.
1.
112.1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提前到期的)抵押权人为受清偿时,抵押权人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有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如本合同已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则合同各方当事人同意贷款人可直接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
1.2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被担保债权数额的局部归抵押人所有
6.
1.3抵押期间,抵押人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转让、处置抵押无所得的价款,必须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抵押所担保的债权
6.
1.4抵押权人在实现债权过程中,有权指定受托人、拍卖行、估价师、律师或其他代理人行使其全部或局部权利,抵押人就此不得有异议
6.
1.5因本条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抵押人承当,抵押权人有权从其处分抵押物所获得的款项中直接扣收
6.
1.6抵押权人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后,如果抵押物尚缺乏以清偿担保债务二而抵押人为借款人外第三人,抵押人再次承诺对未获清偿的债务与借款人无条件承当连带责任
6.
1.77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予积极配合对本合同项下依法设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居住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决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抵押人应当在合理时间内主动腾空屋如果抵押权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临时居住房的,抵押人应当向抵押权人支付租金;已经产生的租金,应当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6.
1.8押登记部门在办理抵押登记时必须填写担保期间的,仅为登记目的,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再次约定本合同项下抵押的存续期间为抵押登记口起至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届满后二年止,即担保期间到期日为(“年月日〃)但此处对担保期间等级的约定并不应在任何程度上阻碍或影响抵押权人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特别约定(如有)对抵押物享有优先权利第七条保证担保()S
77.1为保证贷款人(下或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同意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2保证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本合同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S
7.2A元整(大学金额)的贷款本金如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贷款人可在借款人可透支账户内扣收到期贷款本息导致该账户发生透支的,该局部透支金额作为借款人未清偿债务的转化形式也应纳入主债权,保证人对该账户的透支金额也承当担保责任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人的担保范围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而未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及挪用罚息以及复利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由于还款造成的上述透支账户透支本息、保管担保财产及实现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诉讼费、来办事费、拍卖费用、变卖费、通知担保人费用以及其他综合合理费用)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
(1)本合同中规定的正常到期;
(2)本合同中约定的每次分期还款日到期;
(3)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日届至及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其届满,贷款人可以在保证期间内随时要求保证人承当担保责任,保证人应当承当担保责任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贷款人按自身业务操作规定出具和记载的会计凭证为准
7.1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对借款人所欠债务在担保范围内承当连带保证责任对借款人到期应付而未付的全部债务,保证人均应无条件地作为第一债务人按贷款人的要求直接向贷款人支付同时,保证人再次授权贷款人有权从保证人在上海浦东开展银行各营业机构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直接扣收,或从其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有关账户中依法扣收有关金额,并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保证人在此确认,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都拥有其他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贷款人均有权现要求保证人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当保证责任,而无需现要求其他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保证人在此明确放弃要求先履行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抗辩
7.2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S
7.4A口全程连带责任保证即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保证人同意,经贷款人同意展期、重组的贷款,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自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口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即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保证人同意,经贷款人同意展期、重组的贷款,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自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尽管如此,如借款人已办妥本合同第六条项下抵押担保的现房抵押登记手续并且贷款人已经收到其为第一顺序抵押权人的现房他项权证正本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自收到该他项证正本之日解除;但对于在该解除日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债务,以及该日之前发生保证人或/及借款人的违约而引起的本合同项下责任,保证人仍承当保证责任和相应的违约责任
7.3贷款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无需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和保证范围内继续承当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内,未经贷款人和保证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转让债务第八条其他债券担保
8.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除前述担保外,还由于以下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担保,具体为S
8.1A
1.
1.1由S
8.1A提供的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码;S
8.1A..
8.
1.2由S
8.1A提供的S
8.1A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码;S
8.1A.
9.
1.3由S
8.1A提供的S
8.1A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码;S
8.1A..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其他S
8.1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九条费用
10.1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签订过程中所涉及的评估、公证(如贷款人要求公正的)、抵押登记、保险等一切有关费用以及税费(包括印花说,如有),均由借款人承当
11.2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其他有关责任义务,致使贷款人决定通过其他途径采取补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复印费在内的一切费用该有借款人承当第十条保证与陈述
11.1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及抵押人、担保人(后二者下文或合称“担保人〃)向贷款人各自陈述和保证如下
12.
1.1借款人及担保人均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签署本合同是借款人及担保人的事实意思表示,对其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0.
1.2对保证担保而言,如保证人为自然人的,保证人拥有固定的工作、稳定的经济收入以及法律规定的作为保证人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自然人保证人在此承诺,如发生保证人失踪、下落不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形,则由其监护人、财产监(代)管人以保证人的财产为限对债权人承当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如保证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将以其遗产对债权人承当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10.
1.3借款人及担保人均在此保证,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恪守老实守信原则,其所出具的对外进行贷款支付、涉及借款人、担保人以及涉及本合同的所有文件、信息和资料均为真实、有效、完整、准确而无任何隐瞒的
10.
1.4借款人及担保人均在此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不违反其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判决、裁决及命令,也不与其各自的章程(如有)或其各自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当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10.
1.5借款人及担保人确认,在本合同签署时没有隐瞒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其签署或履行本合同、或可能对其营业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案件、仲裁案件、行政程序、菜场保全措施、强制执行程序或其他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包括针对借款人或担保人本身、以及针对担保人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的此类事件);并且,借款人及担保人将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继续向贷款人承当上述信息的及时披露义务在发生前述事件时,借款人及担保人均应当在有关事件发生之日或其知悉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贷款人
10.
1.6借款人或担保人(自然人)的工作、住所(或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的,或担保人(法人)的住所、联系方式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发生变更的一方应在该变更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贷款人
10.
1.7借款人及担保人保证其为签署、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手续均已合法办理完毕并有效;物的担保人保证其对所抵押/质押的财产享有合法所有权
10.
1.8借款人及担保人保证,本合同贷款涉及房地产预售或抵押的,其将按照开发商的要求或贷款人的指示及时完成有关的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及抵押登记手续
10.
1.9借款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要求的还款方案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10.
1.
101.10借款人保证在贷款期间,将根据贷款人不是提出的要求,提供、增加或变更贷款人满意的担保措施有成套住房的数量、本人或本人家庭成员名下使用贷款购置的住房套数、本人申请本次贷款的同时未在其他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等内容的借款人声明真实、有效,借款人确认该声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
10.
1.12借款人确认,贷款人已将本合同在贷款人个人网上银行或贷款人的营业网点进行公示
10.
1.13抵押人和借款人承诺,在知悉抵押房屋将被拆迁的信息时,应及时向贷款人履行告知义务
10.
1.
141.14担保人确认如意依据本合同承当了有关担保责任,则在贷款人与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被清偿完毕之前,担保人暂不向借款人行使因其履行担保义务而产生的对借款人的追索权
10.
1.15担保人确认,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借款人想贷款人清偿或提前清偿贷款的行为被依法撤销的,担保人与本合同项下担保的义务及时自动恢复;如此是原有担保已经释放的,担保人应当在担保义务自动恢复后的5个工作日内配合担保人重新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办理登记或交付,或者提供担保人满意的其他担保
10.
1.16借款人及担保人确认本合同第二局部《合同条款要素汇总表》可采用打印或填写等方式,并确认第二局部《合同条款要素汇总表》与第一局部《合同条款》构成不可分割的完整整体,共同组本钱合同的全部条款第十一条违约事件
11.1以下任一事件,均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1.
1.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
11.
1.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
11.
1.3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
11.
1.14借款人拒绝或阻碍贷款人监督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保证人资信状况或担保物状况的;
11.
1.15款人违反所在国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分的;
11.
1.16款人提供的担保人/担保物已经或将要不再具有提供与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违反其签署的担保文件的,或由于担保人的其他行为,如担保人出国未征得贷款人同意等导致其丧失担保能力的,或担保能力明显下降且没有重新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响应担保的
11.
1.17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货担保人将设定担保物权的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11.
1.18款人货担保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协议的;
11.
1.19款人违反其与贷款人之间所签署的任何其他合同协议约定的;
11.
1.20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或被法院及其他有权机关监管、冻结其财产的,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11.
1.21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11.
1.2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支付方式支付贷款资金的;
11.
1.2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条所做出的陈述与保证的;
11.
1.24借款人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的;
11.
1.25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人违反本合同有关担保条款,或在另行签署的担保文件项下发生违约的
1.
1.12以下任一事件均构成担保人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
1.2担保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的;
1.
1.3担保人违反各自应承当的本合同的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中有关担保规定的;
1.
1.4担保人违反本合同第十条所做出的陈述与保证的;
1.
1.5担保人(自然人)发生死亡、失踪或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或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接受继承、遗赠的,或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担保人(法人)进入或可能进入停产、清算、解散、被撤消、破产、减资、兼并、重组、分立或重大诉讼、仲裁、行政程序,足以影响其担保能力的;
1.
1.6担保物的全部或局部灭失、损毁、没收、征用、依法扣押、查封、强制收购或执行,或价值减少切未获及时补救等,足以影响其担保能力的;
1.
1.7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或违反本合同项下贷款而签署的其他担保文件项下义务的;
1.
1.8借款人构本钱合同项下违约的第十二条违约处理
12.1当本合同第十一条所列违约事件之一项或数项出现时,贷款人可酌情采取以下一种或数种措施进行处理
12.
1.1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其中,对于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的罚息按计收罚息之日的执行率上浮—S
12.L2A(“〃)执行;对于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率按计收罚息之口的执行率上浮S
12.L2B(“〃)执行罚息自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按罚息率计收,直至清偿全部贷款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率计收复利;
12.
1.2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调整为在调整当日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S
12.L2A(“%〃)并立即执行;
12.
1.3有权单方面调整借款人的还款方式;
12.
1.4有权单方面调整借款人的贷款支付方式;
12.
1.5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人已提用贷款局部的本息立即局部或全部提前到期,未体用局部取消,并有权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上海浦东开展银行各营业机构的任一账户(含可透支账户)中扣划款项以清偿债务,并通过各种形式向借款人及担保人追索;如拟扣划账户中的币种与借款币种不一致的,有权按贷款人扣划当日所公布的汇率自行换算后扣划,相关风险和损失概有借款人承当;
12.
1.6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
12.
1.7按担保合同或担保条款的约定处分抵押物或质物,清偿贷款本息,或依法追索保证人连带责任;
12.
1.8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必要措施在上述情况下,借款人及各担保人同意无条件放弃抗辩权,并承当因其违约对贷款人/担保权人造成的一切损失S
12.2A天内配合开发商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小产证)相关手续的,或者借款人/抵押人未在贷款人发出通知后S
12.2B天内配合贷款人办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登记或最高额抵押登记他项权力证明相关手续的贷款人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调整为在调整当日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S
12.2c(%〃)并立即执行;有权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局部贷款;有权下调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资产分类结果,并将下调结果按照有关要求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信息系统等管理部门,由此可能出现降低借款人资信评估水平及其他不利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当第十三条回购/阶段性担保(抵押物为房产时适用);□本抵押房产已由房产商与贷款人签订了《回购协议》或其他阶段性担保合同,抵押人已详细阅读并认真领会了前述协议或担保合同内容,对其表述无任何异议,并愿意遵守或执行□本抵押房产未签订《回购协议》或其他阶段性担保合同第十四条其他条款
14.1本合同中提及的“贷款本息〃包含贷款本金、利息、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以及与本贷款或贷款之担保有关的任何未偿清费用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贷款人按自身业务操作规定出具和记载的会计凭证为准
14.22若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更且根据该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规定必须对本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的,贷款人有权变更本合同相关条款本合同中“抵押担保、保证担保〃条款的内容,如局部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效力
14.3个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相互独立的、不可撤销的、持续的,并不受本合同中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或其他任何原因而有所改变,也不因贷款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本借款合同、贷款人同意贷款展期、重组及担保人发生任何变故而改变
14.44借款人同意并授权贷款人有权将有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署的全部合同/协议/承诺(以下统称“合同〃)的信息,与上述合同/协议/承诺相关的履约信息和贷款、透支的相关情况,以及借款人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其他信息,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银行间信贷咨询系统、征信信息系统和其他合法设立的信息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单位/个人查询和使用;同事,贷款人亦有权查询和使用已经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信息基础数据库及银行间信贷咨询系统、征信信息系统和其他合法设立的信息库的有关借款人的全部信息
14.5借款人同意当借款人发生本合同项下违约时,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的违约情况酌情决定公开借款人违约信息,并未催收借款人欠款之目的将有关贷款情况提供应催收机构
14.6前两款中提及“个人信用信息〃包括借款人的姓名、性别、证件号码、职业、工作单位、学历、婚姻情况、收入和财产状况等能够反映借款人信用状况的个人信息“相关贷款情况〃是指贷款额、贷款期限、贷款发放时间、贷款担保情况、贷款用途贷款归还等情况
14.7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法律)任何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均受贷款人/担保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4.8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签署页填写的地址为各方同意的通讯或送达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改地址,均视为已送达;改地址如有变动,变东方应于变动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签约各方,否则对其他各方不生效(但贷款人地址发生变动的,仅需了营业场所或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公告)
14.99本合同自满足以下条件时生效,并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为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导致的透支账户发生的透支金额及相关费用全部清偿时终止
14.
9.1借款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14.
9.2贷款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
14.
9.3抵押人、保证人等担保人(如有)(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自然人签字,法人则还需加盖公章)
14.10本合同之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
14.11本合同正本一式S式.11A份,贷款人执份,借款人、抵押人(如有)、保证人(如有)以及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14.12其他约定事项(如有)S
14.12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13本合同附件包括S14・13A(“文件名称/编号〃):文件名称编号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备注:本合同公证机关(如有)为本Nota公公证文书编号(如有)为S-NotarB(第一局部完)第二局部合同条款要素汇总表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条款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序号中代码条款要素1SL1A(贷款金额小写)33700002SI.1B(贷款金额大写)叁佰叁拾柒万3SI.IC(贷款用途)购置济南万达广场14号楼1单兀2401室4S
2.1A(贷款期限)叁拾年零个月5S
2.IB(贷款期限)预计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6S
2.4A(贷款利率)□
1.浮动利率口
2.固定利率口7S
2.4A-1-1(浮动利率)口上浮口下浮_________%8S
2.4A-1-2(浮动利率)________%(签订本合同时人行基准年利率)9S
2.4AT-3(浮动利率)□按年调整口利率不调整□其他无10S
2.4A-2-1(固定利率)口上浮口下浮无%11S
2.4A-2-2(固定利率)无%(签订本合同时固定年利率)12S
2.4A-3-1(准固定利率)无个月,预计至无年无月无日13S
2.4A-3-2(准固定利率)口上浮口下浮无%14S
2.4A-3-3(准固定利率)无%(签订本合同时固定年利率)15S
2.4A-3-4(准固定利率)自无年无月无日起至无年无月无日16S
2.4A-3-5(准固定利率)口上浮口下浮无%17S
2.4A-3-6(准固定利率)□按年调整口利率不调整□其他____________18S
4.1A(交易对象账户)济南万达商业广场置业有限公司19S
4.1B(交易对象账户)20S
4.1C(交易对象账户)浦发银行特别风险提示为维护您的利益,在您签署本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提示,如有疑义可向业务人员咨询
一、请仔细阅读您将要签署的合同文本,特别注意核对一下您的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包括利率执行方式和浮动比率、抵押物状况、以及您所选定的还款方式是否正确
二、您授权银行在本合同签订后,将贷款款项以借贷给您的购房款名义划付给合同约定的收款人
三、贷款的实际起始日期以贷款的实际发放日为准,贷款字发放日起计算利息,贷款执行利率按照贷款发放日银行公布利率及本合同约定的浮动比率执行具体计算方式参见本合同相应具体条款
四、根据您对利率执行方式的选择,如在按照浮动利率计息期间,若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则自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调整时间起,在新的贷款利率基础上,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浮动比例浮动后执行如在按照固定利率计息期间,若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或上海浦东开展银行调整住房贷款固定利率,本合同执行利率不作调整因此,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或上海浦东开展银行调整住房贷款固定利率,由于您所选择的计息方式,您的贷款利率可能并不能想对您有利的方向变化或者保持对您有利的状况您已经对不同利率执行方式在利率波动情况下可能产生的不利风险有充分了解
五、您已经确保您提交给银行的有关证件和资料是真是、合法、有效的您已经确认自己有权在本合同上签字,签字是真实有效的,是您真实意愿的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
六、如果您需要提前归还贷款,请提前三十30日向贷款银行提出书面申请,贷款银行同意后办理提前还款手续,本根据本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详情参见本合同相应条款
七、您本着老实、信用的原则,自愿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您已仔细阅读本《特别风险提示》,对其内容和表述已完全准确理解如果您对本合同还有不理解之处,请暂缓签署本合同,您可以向上海浦东开展银行有关业务人员咨询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特别说明本合同正文系由《合同条款》及《合同条款要素汇总表》两局部组成《合同条款》无需填写,其中所有待填事项均以特定代码标示;《合同条款要素汇总表》系将合同条款中需要填写的所有信息通过电脑集中打印或填写等方式附于本合同第二局部,借贷双方均已对《合同条款要素汇总表》的所有内容确认无误;《合同条款要素汇总表》中的所有内容均与《合同条款》中待填事项之特定代码一一对应,并与《合同条款》构成不可分割的完整整体口到期一次性归还本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为一年以内)口分期付21S
5.1A(还款方式)息,到期一次还本(贷款期限为一年以内)口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贷款期限为一年以上)口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贷款期限为一年以上)口其他还款方式无22S
5.1A-1(还款方式)“期〃是指1个月23S
5.1A~2(还款方式)每期还款日为2024S
5.3A(还款账户卡/账号)25S
5.3A(提前还款违约金)违约金比例无%26S
5.3B(提前还款违约金)正常还款无年27S
5.3c(提前还款违约金)提前还款其他约定无28S6(抵押担保)口抵押担保抵押无名称住宅所在地座落市中区纬一路以东、经二路以南济南力达广场14号楼1单元2401室抵押物数量(房产抵押时填写房屋建筑面积及土地面积)现实状况描述预售商品房抵押物认定价值¥
4815281.0029S
6.2(抵押物详情)所有权属丁娅妮使用权属丁娅妮购入合同编号(房产抵押时填写购房合同编号)权证编号(房产抵押时填写房地产权证编号)其他事项无□其他抵押物详情见本合同附件S
6.3A(抵押担保主债权金30(大写)叁佰叁拾柒万额)31S
6.13A(抵押担保期间)_____年——月―_日32S7(保证担保)保证担保S
7.2A(保证担保主债权金33(大写)叁佰叁拾柒万额)34S
7.4A(保证期间)X全程连带责任担保J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35S
8.1A(其他债券担保)担保人名称无担保合同名称/编号无36S
12.
1.1A(逾期罚息)上浮50%37S
12.
1.2B(挪用罚息)上浮—50_%38S
12.L2A(违约上浮比例)上浮—50_%39S
12.2A(办理房产证登记)______30天40S
12.2B(办理房产抵押登记)______30天41S
12.2C(违约上浮比例)上浮—50_%X签订回购/阶段性担保合同,承当回购/阶段性担保义务的房产商为42S
13.1A(回购/阶段性担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V未签订回购/阶段性担保合同43S
14.11A(合同总计分数)陆份S
14.11B(贷款人执合同份44_________壹份数)45S
14.11A(其他合同相关人)房管局46S
14.12A(其他约定事项)无47S
14.13A(合同附件)文件名称/编号48S-NotarA(公证机关)无49S-NotarB(公证文书编号)无(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第二局部完,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本合同由下述当事方签署各方再此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讨论,各方对合同正文的全部条款(包括第一局部和第二局部)均无异议,确认第二局部《合同条款要素汇总表》中的所有内容均与第一局部《合同条款》中待填事项之特定代码一一对应,并与第一局部《合同条款》构成不可分割的完整整体,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借款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住所地及联系电话签署日期贷款人(抵押权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住所地签署日期抵押人确认(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署日期住所地及联系电话抵押物共有人确认(如适用,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盖公章)我方已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前述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条款内容,我方同意抵押人对该合同的签署及履行,并愿意根据该合同的约定,在发生贷款人依据该合同有权处分我方与抵押人共有的抵押物时,同意贷款人处分全部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受偿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自然人填写)签署日期住所地及联系电话保证人确认(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署日期:住所地及联系电话:保证人的财产共有人确认(如适用,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盖公章)我方已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前述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条款内容,我方同意保证人对该合同的签署及履行,并愿意根据该合同的约定,在发生债权人依据该合同有权向保证人追索的情形时,对债权人可能处分我方与保证人所共有财产的行为不持异议我方与保证人的关系为(勾选)□配偶,夫妻共同财产口家庭同住人,家庭共有财产口其他[注明],一般共有某资产[注明]o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自然人填写)签署日期住所地及联系电话共同还款人确认(如适用,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盖公章)-_我方我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前述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条款内容,我方同意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共同还款人,对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按时还款在内的各项义务的履行承当连带责任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自然人填写)签署日期住所地及联系电话:附件贷款人受托支付申请书编号:上海浦东开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鉴于本人与贵行于年月日签订了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币种),按照借款合同中有关贷款资金受托支付的相关约定,本人特向贵行申请以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对外支付贷款资金,本人已经向贵行提交了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的如下相关资料□真实反映借款人支付义务的与工程有关的书面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口相应发票或收据,如支付的同时无法取得,则借款人应在支付完成后及时补交对应的用款发票或收据;口合法有效的支付凭证;□其他请贵行审核同意后在年月日将贷款资金(币种金额)向以下交易对象的账户进行支付,本人同意实际到账日期以贷款人及银联等相关合作单位系统处理为准
(1)交易对象户名为,账号为,开户银行为,支付金额为-
(2)交易对象户名为,账号为,开户银行为,支付金额为-
(3)交易对象户名为,账号为,开户银行为,支付金额为-
1.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用途限于购置座落于SL1C的房产,不得挪用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第二条贷款期限、利率及计息方式
2.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暨债务履行期)为(年个月〃),预计自S
2.1B(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实际贷款起始日期以贷款借据记载的日期为准
2.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计息方式为贷款利息采取对年、对月、对日的计算方法,如果不能对年、对月、对日,以月末最后一日为对日贷款期限满年的按年利率计算,满月的按月利率计算,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整年(月)局部按年(月)利率计算,仅零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全是整年整月的:利息二本金X时期(年或月数)X年或月利率;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利息二本金义[时期(年或月数)义年或月利率+零头天数X日利率]
2.33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结息日,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为本合同约定的每期还款日
2.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可采用浮动利率、固定利率或准固定利率,实际采用之方式为S
2.本□浮动利率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口上浮口下浮%如在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则自本合同约定的合同贷款利率调整时间起,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上述利率浮动比例浮动后执行新的合同贷款利率签订本合同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期的基准利率为(%(年利率)”),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二年利率X每期月数/12若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合同利率应按方式相应调整□按年调整,分段计息即从利率调整的次公历年的首个公历日起,按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执行新的利率□利率不作调整,不分段计息□其他S
2.4A-1-3□固定利率按上海浦东开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购房贷款固定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在上海浦东开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购房贷款固定利率的基础上(口上浮口下浮)o如在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或上海浦东开展银行调整住房贷款固定利率,本合同执行利率不作调整签订本合同时的同档期固定利率为(%(年利率)〃),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上海浦东开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住房贷款固定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X每期月数/12□准固定利率自贷款发放之日起(个月,预计至年月日),实际固定利率,即按上海浦东开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住房贷款固定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贷款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止)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在上海浦东开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住房贷款固定利率的基础上(“口上浮口下浮%如在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或上海浦东开展银行调整住房贷款固定利率,执行利率不作调整签订本合同时的同档期固定利率为(%(年利率)),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上海浦东开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住房贷款固定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义每期月数/12固定利率执行届满后,即S
2.4A-3-4(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实行浮动利率,即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贷款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S
2.4A-3-5(“口上浮口下浮%)如在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则自本合同约定的合同贷款利率调整时间起,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上述利率浮动比例浮动后执行新的合同贷款利率其中,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X每期月数/12如借款人需继续采用固定利率计息,则应另行向银行提出申请若在执行浮动利率期间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合同利率应按方式相应调整□按年调整,分段计息即从利率调整的次公历年的首个公历日起,按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执行新的利率□利率不作调整,不分段计息□其他S
2.4A-3-
62.6若借款人未按规定按时足额偿付当期贷款本息即为逾期,贷款人有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参见本合同第十二条相关内容)第三条借款人提款条件
3.1除非贷款人同意,否则在以下条件在形式及内容方面均令贷款人满意地全部达成前,贷款人无任何义务向借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
3.
1.1借款人意向贷款人提供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且已签署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文件
3.
1.2本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包括担保文件)已合法的生效
3.
1.3担保物权或类似优先权已合法设立并生效(如有)贷款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已办妥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登记凭证、所有权凭证、抵押权凭证/他项权利凭证、保险单正本交付贷款人占有;贷款采用质押方式担保的,己将质物交付贷款人占有;出质行为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该登记已完成
3.
1.4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担保文件及其他文件已由贷款人认可的公证机关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若贷款人要求)
3.
1.5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开立用于提款、付息、付费及还款等的银行账户
3.
1.6贷款人不时提出的其他条件
3.2尽管有前款所述,以上提款条件的设立并不代表贷款人在上述条件满足时必然有义务放款;并且,如贷款人在上述条件未全部满足时即放款的,也不构成贷款人的履约瑕疵第四条贷款发放及支付
4.1借款人同意,贷款人在认为适宜的情况下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按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进行支付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贷款支付约定具体如下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符合贷款发放条件是将贷款资金支付至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下述交易对象账户,支付条件为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关交易资料及凭证并经贷款人审核同意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资金支付给下述交易对象账户的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支付委托,贷款人的上述支付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提款交易对象户名为S
4.为,账号/存折号/卡号为S
4.1B,开户银行为o若签署本合同时,借款人尚不能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信息,则在本合同签署后,借款人应在支付日前3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贷款人收托支付申请书(格式见附0件),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支付申请,且在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将贷款资金按照申请支付金额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条件为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关交易资料及凭证并经贷款人审核同意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支付申请对借款人交易对象的上述支付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提款
4.2如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贷款人在本合同签署后的九十天届满时仍无法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贷款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借款合同
4.3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本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第五条还款
5.1还款方式为S
5.1A: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可选择一下几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到期一次性归还本息,利随本清(利息计算方式参见本合同第二条)□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每期利息=期初贷款剩余本金X期利率)□其他还款方式S
5.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个月(如以每2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此处应填写“2〃所填数字不得超过12个月);每期还款日为S
5.1A-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可选择一下几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期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X期利率+贷款本金X期利率+[(1+期利率)还款总期数-1]□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期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X期♦利率□其他还款方式S
5.1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个月(如以每2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此处应填写“2〃所填数字不得超过12个月);每期还款日为S
5.所-
25.2分期还款的借款人自贷款实际发放的次月(公里概念)约定还款日起开始还款贷款实际发放后次月的首期换宽带还利息的计算方法具体为,如贷款实际发放日之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小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根据贷款实际占用天数按照本合同
2.2条计息方式确定;如贷款实际发放日之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大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将分为一期的应还利息及超过一期局部的应还利息根据贷款实际占用天数按照本合同
2.2条计息方式确定;如贷款实际发放日之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等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即按照约定还款方式计算的当期应还利息
5.3借款人应与本合同约定的每一还本付息日的零点以前,将应还贷款本息足额存入其开立在贷款人处的还款账户(结算户)中,还款账户的银行卡卡号或活期一本通账号为0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存款账户中主动扣收到其应还款本息
5.4借款人如在贷款期内要求变更还款账户,需提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重新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约定新的还款账户启用日期前方可实施
5.5若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扣款的存款账户为可透支账户,则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的进一步授权,当该账户中存款余额缺乏以归还当期贷款本息时,贷款人可以在账户允许透支金额范围内已透支方式扣收到其应还贷款本息,由此发生的透支本金、利息和相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当
5.6借款人应按期归还贷款本息若借款人未按规定按时足额偿付到期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及贷款人总行系统内其他营业机构的局部或全部账户中扣收到期未还的本金、利息、罚款及相关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5.7若发生贷款逾期,则该期未还贷款本息的逾期罚息,应在归还逾期贷款本息时一并缴付,且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5.8除采用固定利率的情形外,贷款人因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因素而对每期应付本息款额所作的调整,借款人须无条件照此履行
5.9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征得贷款人统一的事先书面同意未取得贷款人书面同意的,借款人仍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5.10借款人如提前归还局部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局部,在提前还款日当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已计收的贷款利息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结欠本金及利息的,贷款人有权在提前还款日当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计收提前还款日之后的贷款利息
5.11结款人如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按照以下规定收取违约金借款人应按照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犷支付违约金:如正常还款S5如正年以上提出提前还款,可免收违约金有关提前还款的其他约定S
5.11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抵押担保S
66.1为保障贷款人下或称抵押权人债权的实现,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由抵押人以其有处分权的财产为抵押物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担保
6.2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信息为
6.
32.1抵押物1抵押物名称2所在地/座落3抵押物数量房产抵押时填写房屋建筑面积及土地面积4现实状况描述5抵押物认定价值6所有权属7使用权属8购入合同编号房产抵押时填写购房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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